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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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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约用长刀指了指山谷下徘徊飞行的机械鸟,道:“看些长的像鸟的,是边城的巡逻兵‘重明’。一直以来,都是它们护送前来赴试的修士的,肯定有经验,你即便掉下去,它们也会接住你。”
明琇抬起头,视线尽量平视山谷,喃喃:“是啊,就算摔下悬崖,也不一定会死。”
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重重拍了拍陆子约的肩,“你说得没错,掉下悬崖也不一定会死的!”
陆子约揉了揉自己遭罪的肩膀。他又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了,从先前的经验来看,料想是她又犯病了。一想到明琇又是半瞎又是毁容,精神还有问题,陆子约就实在佩服她身残志坚。
“明姑娘,我相信你,你可以的!”
明琇并非恐惧高度本身,而是每一次站在高处俯瞰深谷,她总会想起哥哥坠入百丈深崖的那一幕。这下被陆子约一打岔,她很快就回过神来。
“行行行了,求你别鼓励了……好好一个御剑比赛,说得好像我一个人参加的是残奥会。”
“残奥会?”比起纠结那什么会究竟是什么东西,第二声鸣笛声过后,陆子约突然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明姑娘,你没带法器?”
没有法器还御个鬼的剑?
除非是御空术……会御空术的修士可以驾驭气流,无需借助法器也能腾空。然而,不说仅有九阙仙盟掌握御空术秘籍,哪怕是把秘籍摆在眼前,没有元婴后期以上的境界也不可能掌握。陆子约无论怎么看明琇,都不像是当世一流的高手。
“我不是仙门世家子弟,还穷得响叮当,哪里来得钱买法器?”明琇见周围人都已经开始催动剑诀准备就绪了,倒也不着急,“那边那位师兄的剑上雕的花很是好看,我就借他的剑一用。”
陆子约:“……”
明琇:“小正经,你可看好了,我要是不能借到那把剑,我就是狗!”
“狗?”孺子不可教也。陆子约不想再理她,自己催动刀诀准备御剑,只待那第三声龙笛吹响。
只听一声清哮——
“天目为吾 ; 与天相逐。彻见表里,无物不伏!剑来,听吾诏令!”
第三声龙笛一响,山谷间狂风骤起,瞬间将方才她所指那名督考弟子的佩剑卷起!
随着明琇一声的号令,那把剑陡然划破青空,裹挟着疾风飞向明琇手中,在空中留下一抹银白色的残影。
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
若非陆子约关注着明琇的一举一动,他可能会以为这把剑原本就在明琇手中。
灵器与主人的关系密不可分,共享灵力,剑即我,我即剑,剑在人在。
此时,陆子约分明目睹了明琇瞬间夺来旁人的灵剑!
他站在长刀上,整个人僵在那里,维持着回首的姿势。
起风了。明琇站在风里,衣袂翻飞,就好像随时会随风而去。
不,她和风融为了一体。
她恍惚了一下,五年前站在剑上的场景和当下融为一体,脑中突然生出一些杂想。
“天生没有灵根的人难道就一辈子低人一头吗?苍生万物的命运难道就像书里既定的剧情一样,都预先安排好了吗?天命给什么,就接受?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修行、参悟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岂非一场虚无?”
有些道理不能深入去想,但又不能不想。她用问题来回答问题,并不能逻辑自洽,这样问也不过是想说服自己,不要害怕天道桎梏。如果像她这样仙缘下下乘之人,结不成金丹,也能与金丹修士一般御剑,是否证明她还能打破其他常规、做到其他看起来难比登天的事呢?
想到这些,明琇对高空的恐惧缓解了不少,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她催动剑诀,那把剑顿时放大数倍,她随后站上去,御剑追上众人。
云雾渺渺,她逆风而行,风姿特秀。
“这怎么可能……”陆子约出身于素有“兵器之宗”的落照府,对于灵剑、法器最熟悉不过了。只有驾驭得了灵剑才可以御剑飞行。每把灵剑都是认主的,若想要强行驾驭别人的灵剑,至少要比对方的修为高出三阶才能办到,例如元婴初期修士就可以驾驭金丹初期修士的法器。
眼见明琇就要超过他,陆子约心急催动剑诀,让御剑加速。然道法最忌讳乱心,心一乱,等于自乱阵脚,陆子约很快就吃了心急的苦头。
宝刀“饮火”忽地猛烈摇晃,他重心不稳,眼见就要跌下山崖。
明琇迅速飞到他身侧,扶了他一把。陆子约站稳后,平缓心态,重新念了几遍剑诀,终于稳定了饮火刀。“多……”
“不用谢。”明琇笑道,“少年,觉得我好看就多看几眼,不丢人。哈哈哈哈哈……”
“……”陆子约方才有了对明琇的一丝丝崇拜,一句话又打回了原形。
苍天啊,谁能告诉他,这人哪来得那么多自信?
“臭不要脸!”一个听起来就能感觉到那人有多火冒三丈的声音。
陆子约以为是自己的心声外放了,结果发现早就飞过他们的沈爱又折返了回来。
第5章 霜刃未曾试
原本一马当先的沈爱中途折返,拦在明琇前。
身边云雾缭绕,少女鬓边金铃步摇簌簌闪烁,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臭不要脸!”沈爱又重新骂了一遍,“你作弊!”
陆子约劝道:“沈姑娘,现在是比赛期间,分秒必争,还是等抵达终点之后再议吧。”
他这么弱弱地劝上一句,沈爱自不会听他的。
明琇也不想耽误陆子约的比赛,便将他往前推,道:“别跟他废话,你先走,我自己处理。”
眼下也不是管闲事的时候,陆子约心中终究比赛第一,便绕开了两人,继续前行。
沈爱固执地拦在明琇前面。明琇想要突破她的阻碍,奈何沈爱年纪轻轻的,修为倒是很高,无论明琇怎样冲撞,她永远站得稳当。
明琇道:“我凭本事抢来的剑,凭什么说我作弊?”
沈爱道:“你还好意思说,你脚下这把是不是别人的剑?”
明琇哭笑不得,“御剑大赛有规定不能用别人的剑吗?”
沈爱理直气壮,“明琇!你能驾驭别人的灵剑,并不是因为你的修为比那人高出许多,而是因为你不仅借了剑,还借了剑主的灵力!”
明琇笑不出来了,“你倒是懂得很多。”
“我不仅知道你的花招,还知道这一定不是仙法!”
“凭什么你说不是就不是了,难不成什么稀奇的仙法都得先给你见识?”
沈爱叉着腰,气鼓鼓地说:“我就是有见识,怎么了?从小我爹娘就教我,修习旁门左道,是投机取巧、违背天道,你老实说,你修的是不是旁门左道!你违反规则,劝你还是弃考算了!”
明琇很气,同时也觉得有几分好笑。“好啊,你是真把自己当正义的使者了。我违反规则的话,为什么督考之人不来捉我、城主不来取消我的资格?我给沈姑娘两个选择,一,现在放我走,我们和前面的修士相隔还不算太远,相信以沈姑娘的修为定然可以反超他们。二,我们打一架,这样既耽误你宝贵的时间,而且你要是中途不慎摔下软剑,便直接无缘大大匡城了。”
“打就打!”沈爱没有半分犹豫,直接驭软剑飞向明琇,霍然出掌。
她掌风凌厉,远比她外表的娇小玲珑的模样要可怕许多。明琇急忙一个避开,回想起小时候被妈妈逼着练芭蕾压筋骨的惨痛记忆。
“卧槽,你来真的??正常人都不会选‘二’啊!”
“我沈爱一生最看不起的就是破坏规矩的人!”
“好好好,你这么喜欢规则,干嘛不去考那个九阙仙盟,反倒要来不拘一格的边城?这里不适合你!”
沈爱从来没和这么坚持和她拗着来的人吵过架,气血上涌,手下动了真格。“那也得等你有实力考进去,才有资格置喙于我!”
一黄一白两道身影在空中缠斗了十余招,眼见最末一个修士都御剑赶超了她们,明琇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沈姑娘,这是你逼我的,可怨不得我。放心,等会儿有重明鸟接着你,掉下去也死不了。”
下一刻明琇动用了方才抢他人法器的口诀,手中疾风逆行,顷刻间夺过沈爱脚下的金色软剑。
沈爱脚下落空,冷不丁掉下了山谷!
明琇则取了沈爱的软剑,继续前行。
谁知,片刻后山谷底下传来一声娇叱:“我没输!!!”
就看见沈爱驾驭着一把新的宝剑“噌”地一下飞回了原处。那把剑青光熠熠,灵气逼人,出鞘的时候还自带音效,以明琇从前看仙侠剧的经验来看,是一把神器无疑。
邪了!
这种随随便便就能召唤神器的小姑娘,惹不起惹不起!那剑光不是什么普通的光,是主角光环吧!
不对啊…什么时候连一个路人也能随随便便拥有主角光环了?《文道仙途》的世界观已经随便到这种程度了吗!?
明琇腹诽了一番,终究还是认怂,拼了老命地加速前进,溜之大吉。
等到了终点,明琇早已累得虚脱,瘫倒在地,吹着山顶的凉风。空气中尽是落叶和干草的干燥的味道,夹杂着人身上汗水的腥味。
这一轮,陆子约夺得魁首,浑然不知后面发生的事,只对明琇称赞道:“明姑娘,你中间被拖了一阵还能拿第四名,真人不露相啊!”
明琇苦笑,“对你们来说,这只是一次御剑比赛,对我来说,这可是生死时速。我后面跟了只母夜叉……”
“母夜叉?”他顺着明琇的目光望去,便看到了腮帮子鼓鼓的沈爱。
沈爱排位第五,刚刚抵达山顶瞭望台,目光就锁定明琇,正要发作……
一道黑影攸然出现在了终点,身法极快,快得一众修士用肉眼只能捕捉到他的残影。
李成壑站在沈爱面前,居高临下,不怒自威。他的指尖灵气萦绕,瞬间变幻成一道黑色的绳索捆住了沈爱,同时,右手召出一把漆黑的皮鼓。
陆子约压低嗓音道:“那是黑水鼍鼓,由黑水潭千年鳄妖的皮肤制成,只要拍一下,修为不高的人就会脑浆迸裂……”
明琇:“什么脑浆迸裂,说点靠谱的。”
陆子约:“听说,这鼓声可以夺人心智。”
鬼仙有两件仙器,一件是黑水鼍鼓,主精神;还有一件笔状法器名“煎寿”,主结界防御、塑幻境。
李成壑皱着眉头,沉着脸,眼神尖利如鹰隼。而他目光的尽头,正是不知所措的沈爱。沈爱被这样的目光盯得后背发凉,声音一颤:“城主大、大人,我不是有意中途换剑的,是明琇不守规矩!她、她……”
李成壑伸出手,语气冰冷:“剑,交来。”
“啊?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哪里来的,我就是随便使了个唤剑诀……”沈爱乖乖把剑交给了他,声音越来越小。
李成壑轻拍鼍(音‘陀’)鼓,明琇顿时感到脑壳发涨,隐约间听到他问“你如何召唤此剑”,沈爱还是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明琇小声问:“小正经,你说这是把什么剑?城主怎么这么紧张?”
陆子约:“我好像知道,又好像不知道……”
“快说,落照府公子的‘好像’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陆子约支支吾吾的,半天没说话。
。
这时,明琇感到一股杀气。
浓郁的杀气。
明琇的鼻子不好,香气臭气她可能不敏感,但唯独不会错过杀气。
堂堂城主对一个小姑娘动了杀心?
陆子约深呼吸,终于回答:“那把剑好像是……仙剑问酒。”
“问酒?那不是李青莲最常用的那把佩剑吗?”
各家各派的风云人物的姓、名、字、号、门派、师承、成名法术、佩剑等等都有讲究。
问酒剑是一把很有脾气的剑,随了主人。
在灵界,修士被誉为“五行中庸大德之身”,灵力本身没有属性区分,但由于法器多有五行之分,每个修士都有自己偏向的某一属性。例如,灵力浑厚绵然者,大多会选择土行仙法修炼,而以多变、轻灵见长的乐修,则会选择水行仙法。
寻常灵剑通常都具备金木水火土中某一属性,“问酒”偏不一样,它会随着月亮阴晴圆缺、季节变换而随意变换属性,且这种变化没有任何规律。
明琇把这种体验感形容为 “开盖有惊喜”。
当然,这把剑的实力配得上它的脾气。配合《酒狂剑法》,它的威力足以使持有者拥有越级挑战对手的实力 。能够驾驭这把剑的人,首先必须精通五行仙法,而且还需要融会贯通。怪脾气的剑遇到了它天命的主人,于是,在积灰多年后,名扬天下。
李青莲的腰间总会配着一个葫芦,一把剑,“问酒”出鞘,若喷一口酒在剑刃上,剑就会发出青光,充满干劲,称之为“剑中酒鬼”绝对不夸张。
陆子约问:“明姑娘,沈姑娘使得那招好像比你还厉害,连谪仙的剑都请得过来。这是什么仙法?”
明琇总不能告诉他,她用的那招不是仙法,而是鬼道,名为“烂柯”。此招据说是百年前一名仙门天才创的仙法,但后来那修士堕入魔道,他创下的几招仙法也统统变成了鬼道禁术。
“烂柯”如博弈之道,人鬼妖魔皆可为弈者手中棋子,任布局人操纵摆布。修炼到至高境界,甚至可以在千里之外操纵棋子,运筹帷幄而决胜千里。因而她操纵的并非灵剑,而是灵剑的主人,并用主人自己的灵力去运剑。
明琇如今的修为自然还不能够操纵千里之外的人,但借附近一普通修士的剑一用,还是绰绰有余。至于沈爱用得什么法子请来的问酒剑、她到底会不会“烂柯”,明琇一时半会儿也不能确定。
陆子约还在等她的回答。于是,她一本正经道:“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从前看小说看到天山童姥的神功。这个名字实是她见过的最有王霸之气的武功名,说出来的那一刻,尽管是胡扯,但她感觉特别神清气爽。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这等仙法我竟闻所未闻!”陆子约对明琇更佩服了,“明姑娘真乃奇人!”
作者有话要说: 原书虽叫《文道仙途》,但明琇不修仙的。神功名字是不是很有王霸之气?王八明琇皮一下哈
第6章 大漠沙如雪
李成壑的神情变幻莫测,片刻后松开沈爱,道:“两名夺他人之剑者,排位落到最末,记丙等。”
丙等,意味着虽暂时保留应选资格,但在之后的试炼中必须获得甲等的成绩才能成为内门弟子。沈爱小嘴一抿,暗暗说道,“我定拿下甲等,教谁都不能看低了我。”
李成壑看了明琇一眼,“御剑规则中未曾说不允许使用他人的法器,此乃我制定规则之过失,你二人仍然可以继续接下来的试验。然,抢夺他人法器,有违仙道,我要惩戒你二人,各领三罚鞭,应不应该?”
明琇与沈爱并排跪下,皆咬着牙作乖顺状,齐声:“该!”
李成壑道:“戒鞭,召来!”
两人互相瞪了一眼,纷纷以磕头的样子趴下领罚,似是因着不想失去入门机会,连哼都没哼一声。
李成壑面无表情地在明琇和沈爱背上各抽了三鞭。
女修当众受罚,衣裳破了与谁都不好看。可那灵鞭倒是奇特,就像是专门为了这种场合制造的一样,打人的时候丝毫不破坏衣裳,后背看上去完好无损,实则里面的皮肉早就遭了罪。
三鞭之后,李成壑宣布弟子组织应考修士前往下一场试验的场所,此事就此告一段落。
沈爱跪在地上,过了一会儿,背后就映出一片鲜红,她忍住没哭,但眼眶红了一圈,鼻尖也委屈得发红,身子颤颤巍巍,惹得周遭男修一片心疼声。
明琇穿着白衣,映出来红色的血看上去甚是凄惨,但她站起来后很快就戴上了帷帽,长长的白纱遮住了她的后背。她凶巴巴地对看着她的众修士道:“看什么看!”
陆子约:“…………”
本想宽慰几句,看她这幅样子,倒是不知说什么了。
亏得大匡城素来遵守家训“不拘一格”,才没有直接取消她的应考资格。
这说明她赌对了。明琇望向那道玄色背影,目光中带了几分疑虑……
这样就完了?
此时邈邈山谷中,升起一架架重明,重明会将这些通过御剑试验的少年们送往今天的营地。
重明是模仿大雁的外观制造出来的中型机械,机身用的是质地轻盈的高密度沉阴木,双翼用的是不透风的密质油布,大大小小的齿轮联动纽带带动双翼,从而让重明在空中浮起。
动力的来源是泽火。通过尾部和侧排的几支蒸汽管道,形成蒸汽,再从气孔排出,既决定加速度,又决定方向和高度。
这个时代的人由于开采方式的局限,还没有发现地下石油。泽火独属于这个世界,是石油很好的替代品。泽火是一种特殊气体,天然蕴藏于地下,在低温下会液化为水。燃烧效率比煤炭高,但由于被发现的开采地稀少,且在主流市场禁止交易,因而价格昂贵,并不常见。
大匡城竟然用以泽火为动力的重明来迎接投考的修士,如此土豪行径令明琇眼红不已。
一架重明大约可以承载五到十人,御剑试验筛选出一批修士后,就只剩下不到五十名人了。
身边大部分修士都在二十五岁左右。在这样的年纪达到金丹期,无论放在哪家仙门都应该算是佼佼者了。可大匡城竟还要设置一轮比赛筛选精英。内门弟子只收金丹期以上,这种条件不可谓不苛刻。
与声势浩大、坐拥五万弟子的九阙仙盟相比,大匡城地势偏远、门人稀少,大概是讲究贵精不贵多。
很快,就飞到了可以俯视高山的高度,以偌大的边城为界限,西边是大漠飞烟,东边是青山连绵。
明琇坐在舱室里打了个盹,睁开眼时,天色竟已暗下来。
重明飞过大匡城,一下子就让人感到了浓浓的异域风情。
陆子约第一回坐重明,都过了数个时辰,依然兴致不减。见明琇醒来,他站在重明顶上冲她挥手,“明姑娘,你不上来看看?这重明鸟在别地可都没有,别说是重明,别地就连小小的机械都看不到。真是难得了……苍茫戈壁,长河落日,美哉美哉!”
“以后等你考进了大匡城,天天都看得到各种蒸汽家伙。”明琇淡淡一笑。“我恐高,就不上去了。”
人们不需要御剑,也可以征服天空。
或许有一天,泽火将是新的黄金,机械将是新的信仰。
她搓着手,思绪飘忽,一时寻思刚才李成壑眼中的杀气,一时又寻思晚饭会吃什么。
“一想问题就搓手”是从前明琇为了预防键盘手养成的习惯,来到灵界这么多年也改不过来。
她望向远处大漠中的一座孤城,心想那不会就是今天的营地吧?
重明飞又行了半个时辰,果然缓缓降落在了那座孤城中。
首先来迎接一行人的是一队骆驼。
修士们两人分一匹骆驼。在沙漠中,骆驼是比马更靠得住的伙伴。
驼铃声中,隐约伴着远处胡笳呜咽的声音,离大多数人的中原故乡,是越来越远。
前来赴考的修士们,大部分是三十岁以下的仙门后生,年龄相仿,背景相似,共同话题说少也不少。傍晚时分,众人围着篝火,相互攀谈,聊起故乡。
陆子约来自落照府,歌谣里的“塞上戎马惊鸿客”指的就是他祖父,他对大漠风沙并不陌生……
沈爱来自仙都永安,据她说父母都是九阙的外门弟子,从仙家富贵的极至之所来到这荒城郊野,从她微微皱起的鼻子就可以看出,她并不喜欢这里……
还有几个南方隆江一带来的男男女女,头一回离家万里外,谈起故乡都难免伤怀……
约莫五十个修士中,男修居多,合伙做饭的时候,少数的几个女孩子都成了香饽饽,什么也不用做,自有人将烤好的食物双手奉上。明琇虽然也是个女孩子,但托之前摘下过面纱的福,没有好看的脸,便被排除在女孩子的行列之外。
也只有陆子约这样的好孩子愿意把烤好的食物送给明琇。
陆子约问:“明姑娘,刚才没听你说话,你是哪儿人?”
明琇对着篝火,为了吃饭而掀起了面纱,跳跃的火光映入她那只毫无生气的灰色眼珠,眸中竟有了热烈而奇异的色彩。
“我家很远很远,说了你也不知道。”
“那你想家吗?”陆子约不好意思地挠挠耳背,“说实话,我是有点想家的,吃到这烤肉,我就想起我婆婆做的红烧肉,那滋味……哎,又变成我说了,明姑娘,你说你说。”
“不想。反正永远回不去了。”明琇顿了顿,“所以,就没必要想咯。”
“为何如此悲观?说说看,明琇姑娘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日后我定帮你留心打听。”
“很难跟你描述。这么说吧,我的家乡就像是你们说的机械城。当然,不只一个大匡城这么大,而是天下这么大。”
明明是她生活了二十年的都市,现在竟已感觉恍若隔世。
她自愿留在此间,本就是抱了破釜沉舟的打算,可眼下说起故乡,她的声音还是忍不住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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