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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本纯洁之轻狂太子妃-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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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小姐倒好像没这个意思,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皇上将手中的奏折“啪”的一声扔到桌上,斜睨着高邑,似乎对他的吞吞吐吐甚是不满。
  “老奴告诉牛家小姐,能得皇上赐婚给王爷,那是多少女子求之不得的事情。可牛家小姐却说……却说……”
  “说什么?”皇上的语气透露着不耐。
  面对皇上不怒自威的催促,高邑的身子微微抖了一下,“牛小姐却说……他们求之不得就让他们求去。她……她可不稀罕。”
  “放肆。”
  这句话显然激怒了皇帝,皇上拍案而起,吓得高公公扑通一下就跪倒地上使劲的磕头。
  这牛家小姐到底是什么意思?要不是记着牛帆当年的恩情,他才懒得三番两次的赐婚呢,可这女人不畏皇权也想要拒婚,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真如她所说的只是想多玩玩,不想现在成亲吗?这种骗小孩儿的说辞,以为他会信么?
  缓了缓神,皇帝坐回到椅子上揉着额头问道:“不稀罕,她真这么说?”
  “老奴……句句属实。”
  高邑跪趴在地上,拿眼偷偷瞄了一眼龙椅上的皇帝,本以为牛莎莎大逆不道言语冲撞,皇上肯定会发火,没想到皇上竟然笑了,“既然她最后还是接了圣旨,这场赐婚也就定了,不过,这丫头倒是有些胆量和想法,朕倒想找机会见见这位牛家小姐。”
  高邑一怔,皇上这样的表情他太熟悉了,难道皇上有了什么极妙的想法?
  ~
  午后,牛莎莎趴在桌子边儿无聊地翻看着从牛辉书房里拿过来的一些书籍。
  说她是在看书,其实又不尽然,因为她盯着书本,时不时的又在傻笑——
  之所以傻笑,是因为她思春了,在想帅哥。
  这里虽说是京城,可跟现代比起来也不过就一个二线城市那么大,就那么大大小小的二十几条街道,她来这个世界转眼也有半个多月了,除了皇城以外,那些街道的旮旮旯旯都被她逛遍了。
  刚开始还觉得街上那些古董很新奇,但多逛几遍也就没了新鲜感,再加上见惯了现代化大都市的繁华,这里的一切都显得落后、简陋,并且那些古董可能永远都带不回去,所以,她也就渐渐失了兴致。特别是高公公来传达圣旨之后,她更是连出门的兴致都没了。
  现在她天天闷在屋里无聊得等着发霉,那些全是古文的书籍她又实在看不进去,除了锻炼身体和想想帅哥,她实在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可以做的。
  她的脑子里一会儿划过百里晴天冰冷淡漠的眼眸,一会儿又冒出华天佑略带着玩世不恭的笑脸。
  百里晴天冷峻高华,老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就连关心人的方式也是冷冰冰的,就像上次在栖霞寺门口提醒她装傻的事儿,那方式方法,让人总觉得有点儿怪怪的。但他似乎又有点冷幽默,就如在玄武湖边,他明明早就识破自己不是傻子,却偏偏一开始不点破,聊了好一会儿了才突然袭击地戏谑她,虽然当时闹得不欢而散,但现在想来也挺有趣的。
  除此之外,百里擎天身上似乎散发着一种奇妙的铁血气场,这种气场像是经过无数次战场杀伐的鲜血洗礼,又像是浸染过浓厚的书香气息,让人觉得既疏离又忍不住想要接近,就如明知靠近必死也忍不住想要飞蛾扑火一样。
  而华天佑长相俊美又同是军人出身,与她之间有着共同的话题,在华天佑的身上她能看见军营男儿的豪情却又发现他多多少少有一些纨绔子弟的影子,让人觉得华而不实。
  但就单单长相和人品上来说,牛莎莎敢保证,他们俩绝对比那什么王八蛋轩王和只知道在风月场所调戏花魁的白苍不知好了多少倍。
  牛莎莎正想得口水直流,相府的管家林伯来了。因为这里是牛莎莎的闺房小院,林管家不敢贸然走入只站在院门口禀报道:“小姐,郡国公府的小公爷来了,说是来拜访您的。”
  “郡国公府的小公爷?林伯,您确定他找的是我,而不是我爹?”牛莎莎有点莫名其妙,她来这个世界,不过短短二十多日,怎么又跟郡国公府沾上边了?
  “小姐,郡国公府的小公爷确实说来拜访您的。”林管家老老实实地答道。
  牛莎莎看了看站在身旁的竹韵,见竹韵也是一脸茫然,她和自己一起在山上长大,看来对这个小公爷也不认识。
  “郡国公府的小公爷,谁呀!走吧,去看看。”管他是何方神圣,牛莎莎撇撇嘴丢开手上的书本,决定跟林管家一起去看个究竟。
  到了前院大厅门口,牛莎莎隔得远远的就看到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公子悠闲地翘着二郎腿坐在大厅的客位椅子上,正低头把玩着手上的一枚玉扳指。
  听到牛莎莎进来的声音,那人慌忙放下了二郎腿抬起头来——
  “诶,怎么是你?”一见来人,牛莎莎愣在原地。
  “怎么就不能是我啊,难道大小姐不欢迎在下?”华天佑笑眯眯地看着她,神色甚是熟络。
  牛莎莎被噎了一下,连忙换上笑脸招呼道:“呵呵,欢迎,当然欢迎。我只是没想到你就是那个什么郡国公府的小公爷而已。呃……林伯,赶快备茶。”
  老实说,他们俩不过是在“常胜坊”有过一面之缘而已,牛莎莎完全没想到这位参将帅哥会突然造访,更没想到他就是林管家口中的小公爷。古代的“大官儿”驾到,便宜老爹又不在家,一时间,牛莎莎都不知道该怎么款待他才好了。
  提起“小公爷”这个头衔,华天佑不好意思地拱了拱手,“那些不过是承了祖上的荫蔽而已,让大小姐见笑了,大小姐叫我天佑即可。”
  “呵呵,那这样最好了。”牛莎莎最怕的就是和那些当官的说客套话,一点都不自在。见华天佑还是如那天在常胜坊见到的一样没有架子,牛莎莎也爽快地说道:“你也别见外,叫我美女或者是莎儿就好。”
  不知道为什么,跟这个华天佑说话,她感觉越来越轻松,就像是与华天佑早就认识一般,也许是在不经意间已经把他当作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战友了吧。
  “那我——就叫你莎儿吧。”华天佑俊美的面容怔了怔,终于还是叫出了牛莎莎的名字。心里仿佛是喝下了一罐蜜糖似的,甜滋滋的。
  在这个时代,若不是特殊的关系,男子是不能直呼女子闺名的,而能让自己直接叫她的闺名,是不是说明自己在她看来是不一样的?
  华天佑叫出“莎儿”两个字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牛莎莎莫名地想到了百里擎天。给出同样的问题,百里擎天选择的是叫“美女”而不是“莎儿”,那称呼听着总觉得很生疏,不像华天佑这声“莎儿”来的亲近。
  见她突然有点晃神,华天佑笑着问道:“呵呵,今日天气甚好,莎儿在家干什么呢!”说完,他自来熟地走到椅子前坐了下来,又习惯性地翘起了二郎腿。
  “哎!还能干什么?还不就是看看书,绣绣花呗!”

☆、第五十八章 有兵器一族

  “哎!还能干什么?还不就是在家看看书,绣绣花呗!”
  天气好?有么?她怎么不觉得?她觉得她的天都快塌下来了好不好。
  “莎儿的才华在下已有所耳闻,只是不知道莎儿平时都喜欢看些什么书呢?”
  一说起看书,华天佑犹然升起一股敬佩之心来。牛莎莎才女的名号在京城里传得已是沸沸扬扬,他这个胸无点墨只知道舞枪弄棒的粗人往她面前一站简直觉得惭愧不已。
  牛莎莎“切!”了一声觉得好笑,那些都不过是她拿来糊弄古人的小伎俩罢了,这人还当真了。
  她站起身来围着华天佑慢慢转了两圈,仔仔细细地将他从头审视到脚,然后拍着他的肩膀笑道:“我说哥们儿,你就别装了。累不?不喜欢看书就不喜欢看书,干嘛要学别人那样文绉绉的样子。说吧,今天来找我干什么?”
  就算华天佑不说他是军中参将,就那铁实挺拔的身板一看也是习武之人,她才不相信华天佑会是来找她讨论看什么书的。
  华天佑没想到牛莎莎会如此直白地戳穿他,挠着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呵呵,今天可是常胜坊取货的日子,我就是想来请你一起去看看那军刺做得怎么样了。顺便给你带点礼物来,感谢你送我的东西。”华天佑说着指了指桌子上放的几个礼盒一一介绍,“莎儿,这个是皇上御赐的玉如意,这个是百年人参……”
  哎!原来是个兵器痴,和百里擎天那个诗痴倒是有得一拼,送他一对军刺而已,他居然舍得下那么大的血本。
  牛莎莎了然地笑了笑,“礼物我就收下了,你等等我,我去换了衣服就一起去看看。”
  牛莎莎连谢字都没有说一个,有礼物她就收,来者不拒,不就是喜欢兵器么,她脑子里多的是。不过想想,百里擎天那厮相比之下就显得小气了一点,怎么说她也念了一首诗给他听的,那厮却什么表示都没有。牛莎莎无耻地想道。
  “那你快点啊。”马上就可以见到喜欢的兵器了,华天佑竟如孩子般地显得有些雀跃。
  “嗯,等着。”
  牛莎莎说着一溜烟地就跑去后院了,没好一会儿她就换好男装出现在华天佑的面前,后面还跟着竹韵。
  这身男装还是竹韵搞来的唯一的一身男装。在家里牛莎莎就一副大小姐的打扮,轻纱罗裙,但只要出门儿,她都尽量换上男装,既方便又容易掩饰自己。
  见到穿上男装的牛莎莎,华天佑狠狠地惊艳了一把,没想到她女装清纯,男装却干练,俨然一个翩翩佳公子,但不管是男装还是女装,都娇小清秀,实在与那日在醉仙楼里生猛的牛莎莎联系不到一起。
  “走啊。愣着干什么?”牛莎莎好笑,这就是颜值高的好处,总是能够吸引人的眼球。
  “哦,走,走。”
  华天佑回神,尴尬一笑,率先走在了前面。不知道为什么,那心,却跳得很快。
  ~
  牛莎莎在柜台前接过常胜坊老板递过来的锦盒,打开拿出里面的军刺,左右看了看,然后就当着常胜坊老板的面挽起袖子装在了自己的小臂外侧上。
  这是一对二十二公分长度的军刺,用玄铁打造刺身,颜色深黑,隐隐透出红光,锋口光亮,削铁如泥,前后用牛皮座子加皮带固定在手腕和手肘上,进可攻击退可格挡,既锋利又可隐藏,是牛莎莎前世在特战队的时候最钟爱的近身格斗武器。
  “不错,不错。掌柜的手艺果然精湛。”牛莎莎反复试了试手臂上的军刺,甚是满意。
  这古代的工匠果然不是盖的,纯手工制作,东西还又快又好。大小长度都正好,安装套也松软舒适,收费还不贵,可以说是价廉物美,难怪林嫂说京城的兵器铺就他们家的最好。
  呵呵,现在她也算得上是有兵器一族了。
  “呵呵,姑娘喜欢就好。刚看到那图纸时,老朽还想着可能做不好呢。”对牛莎莎的满意,老板也很高兴,那看着牛莎莎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崇拜的偶像一般。
  老实说,打造了一辈子的兵器,能在有生之年见识到并亲自打造如此设计奇特精妙的兵器,他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了。
  牛莎莎和老板说着话却发现华天佑一直盯着她看,根本就没有动手去拿送给他的那对军刺的意思,奇道:“你怎么不试试啊?”
  “哦!对对对。”华天佑回神,打开自己面前的锦盒,小心翼翼地取出里面的一对军刺仔细端详,从刺尖到刺尾沿着凹槽一寸一寸地抚摸,那模样就像是在端详一件罕见的珍宝一般,看得牛莎莎都快笑掉牙了。
  这些古代人真可爱。
  华天佑仔仔细细的看了许久,才学着牛莎莎的样子将军刺一只一只地装在自己的手臂上,试了试,觉得实用性确实超强。
  “莎儿,你是怎么想到打造这种兵器的?实在是太奇妙了。”华天佑满意地放下挽起的衣袖,从外面看了看,一点都看不出来袖子里面藏着武器,确实比走到哪儿手里都提着一把剑要方便多了。
  “怎么样?比起你那些百年人参来,值吧?”牛莎莎说着,身子猛地一侧,手肘突然向前一送一横再一挡,得意地在华天佑面前演示了几个军刺的格斗动作,那动作娴熟有力,华天佑看得目瞪口呆,还没回过神来,军刺锋利的刀锋已经抵在了他的颈动脉边上。
  “值,当然值了。”华天佑愣着答道。
  对于他这个兵器爱好者来说,别说是一盒百年人参,就是把家里所有的人参都拿来换,也值啊。
  不过,他之所以愣着并不是因为值不值的问题,而是牛莎莎那快如闪电的敏捷身手和脑子里那些异于常人的想法,难怪她会得百里擎天另眼相看了,就连他的心里好像都有着某种异样的情绪在隐隐地滋生。
  这牛家千金确实太不一样。
  牛莎莎见他愣着,以为他是被自己那几招动作吓到了,呵呵一笑问旁边的老板:“掌柜的,其他的东西呢?”
  “都一并做好了,姑娘稍等。”
  老板说着进了里屋,不一会儿,又捧着一个大锦盒走了出来。牛莎莎接过锦盒打开一看,里面装了十几个如鹅蛋大小的东西,牛莎莎挨个拿起来检查了一遍又掂了掂,满意道:“掌柜的手艺没话说,要是好用的话,以后我会经常来的。”
  “姑娘过奖了,只要姑娘满意就好。”老板连声答道。
  “这又是什么?”愣了半晌的华天佑走过来看了一眼锦盒里的东西,好奇道。
  牛莎莎将锦盒盖子一盖,直接往身后一藏,笑得甚是神秘,“呵呵,这个嘛……以你的智商恐怕就弄不懂了。”

☆、第五十九章 触电的感觉

  付了银子从常胜坊出来,华天佑一直盯着牛莎莎手上的锦盒,牛莎莎越是不告诉他,他就越是好奇。他越是好奇发问,牛莎莎就越是笑得神秘,反正不管华天佑怎么问,她就是不回答。
  没走多远,竹韵从一家乐器铺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锦盒,肩上还扛着一个像葫芦形状的东西。
  刚才他们兵分两路,牛莎莎让竹韵去乐器铺取货,她和华天佑则直接去了兵器铺,这会儿各自取了货物,三人又在长安街的中部会合,走到了一起。
  “小姐,你这是做的什么乐器呀!我怎么从来没见过?”竹韵将左右两只手上的乐器都递给牛莎莎,让她自己验货,心里却暗自纳闷,小姐什么时候连音律也懂了?
  对于乐器她是外行,小姐让她去乐器铺取货,她也不过是看着掌柜的试弹了几下而已,那两样乐器发出来的声音空灵婉转,连掌柜的都说好听。
  “这个叫吉他,是弹奏的,这个呢,叫葫芦丝,是吹奏的。”牛莎莎好心情地为竹韵介绍。
  她前世的部队可是个人才济济的地方,在部队里她倒是跟战友学会了几种乐器演奏,没有训练或者任务的时候,大家凑在一起也玩玩音乐,逢年过节部队汇演或联欢会,她也能凑上两脚。
  她之所以做了这两种乐器,一是因为这古代娱乐项目缺乏,可以用来排解无聊打发时间,顺便自我熏陶一下;二来,也是她对原来的时空留下的一个念想,弹一弹流行音乐,吹一吹思乡之情。
  华天佑也拿起那两样乐器好奇地翻看着,看一会儿乐器他又看一会儿牛莎莎,眸子里写满了惊讶和探究,不过,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三个人一路讨论着乐器和兵器高高兴兴地走着,出来逛逛果然心情都不一样了,况且,旁边还有帅哥相陪。
  一想起帅哥,牛莎莎偷偷地拿眼瞄了瞄走在身旁的华天佑,刚好华天佑也正在瞄她,两个人的目光不期然地撞到一起,两个人都像触电一般地赶紧别开了头,牛莎莎的小心肝顿时跳得像要蹦出来一般。
  从未经历过爱情的牛莎莎终于明白了触电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那一刻,她本来还挺好的心情就因为这一瞄一下子又变得阴霾起来——
  赐婚之后,她的心情就没好过,看什么都觉得是灰暗的。那个叫白苍的家伙老是出现在她的脑子里,摆着各种讨厌难看的嘴脸,挥都挥不走。再想想百里晴天和华天佑两个帅哥,本以为有些缘分,说不定能发展点感情,种点儿桃花出来什么的?却没想一纸赐婚,她以后都跟帅哥无缘了,得一辈子面对那个小鼻子大眼睛的晋王。
  哎!她就是个悲催的命啊!
  她实在是想不通,怎么像百里擎天和华天佑那种优秀的帅哥就轮不到她,而偏偏像轩王和白苍那种人渣就全部都要塞给她呢?
  这一瞄,杀伤力之强。
  牛莎莎正纠结着为什么好男人都轮不到她的时候,华天佑也感觉到自己的脑子里噼里啪啦的,就像是天雷撞了地火,不仅脸红心跳,就连整个身体都仿佛是要燃烧起来一般。
  两人之间的氛围就因为那一瞄仿佛瞬间变得微妙暧昧起来。
  两人谁都没再说话,各自望天走着,竹韵倒是并未察觉到两人之间突变的气氛,抱着两个锦盒开开心心的走在牛莎莎的身后。
  到了王府大街的街口上,有一个摆馄饨小摊儿的。那小摊就是一个临时支起的摊位,连个招牌都没有,但小摊前香气四溢,生意奇好,五六张小木桌全部坐得满满的。
  竹韵肚子咕噜咕噜叫两下,站在混沌摊子边便不想走了。
  “小姐您饿吗,不如我们就在这吃点混沌吧!”竹韵乞求地望着牛莎莎,那小模样像极了一个跟大人讨要零食的小孩。
  “饿了就吃吧。”牛莎莎本来也有点饿了,但看了看座无虚席的小摊位就皱起了眉头,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华天佑却不但不嫌难得等,反而还朝竹韵投去了感激的一瞥,他这会儿巴不得能多点时间和牛莎莎处在一块呢。
  “要不我们让老板把馄饨煮着吧,实在没位子我们就边上蹲着吃,怎么样?”牛莎莎抬头看向华天佑,征求他的意见。她是特战队员出身,什么恶劣的条件没见过,自然是打得粗的,只是不知道在路边儿蹲着吃会不会影响这位小公爷的完美形象。
  “当然没问题。”华天佑爽快地答应,嘻嘻一笑又低下头凑近牛莎莎耳边小声道:“只是要委屈你这个大小姐了。”
  咦?都为对方着想,她们俩居然想到一块儿去了,这算不算是心有灵犀啊?可惜,这么体贴的帅哥以后都跟她没缘了,牛莎莎想到此,心情更郁闷了几分。
  “老板,来三碗馄饨。”牛莎莎朝老板喊道。
  老板正在忙着煮馄饨,听到喊声抬起头来看了她们几人一眼又扫了一眼已经坐得满满的摊位,很是歉意地说道:“姑娘,您看这没地儿坐了,要不……你们等等?”
  华天佑微笑着接话道:“没事,你煮着吧,待会儿有位子我们就坐,没位子我们就旁边蹲着吃。”
  “那好嘞,三碗馄饨。”老板见他们那么好说话,立刻答应得脆生生的。
  “你们几位这儿坐吧,我们吃好了。”
  这时,一张小木桌的几个客人吃好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还热情地招呼她们去坐那张桌子。
  “谢谢了啊。竹韵,华天佑,有位子了。”牛莎莎客气地道了谢,拉了竹韵的手就朝那张桌子走去,刚到桌子边,屁股还没落下去呢,后背的衣服就被人拉住了。
  “小子,让开。这位子是大爷我们先看上的。”
  嘿!这世道还讲不讲道理了?
  牛莎莎的心情本就郁闷,被这么一咋呼顿时火大,但还不待她转过头去看清来人,耳边已响起了华天佑的一声怒喝:“放屁!这位子是小爷先来的。”
  “呵!你谁啊?”那人松开拉着牛莎莎后背的手,拽眉拽眼的走到华天佑的面前,挑衅地用胸脯撞了华天佑一下。
  不是这一撞,后面可能没那么大的事,可他偏偏就撞了。华天佑此时是什么心情啊?美女面前他又岂容别人挑衅,掉了面子?
  “我是谁?哼,瞎了你们的狗眼。”华天佑怒不可揭,一把提起那人的领口,将他提得足尖离地。
  牛莎莎转过头来打量了一眼面前的五六个人,他们个个身着玄色长袍,腰挂佩刀,面色凶狠,摆足了一副街头霸王的气势,但那身整齐划一的行头看上去不像是一般的街头混混倒像是有钱人家养的打手或者护卫。
  “呵呵,还大爷呢,口气挺大啊。”牛莎莎抄起双手踱到华天佑旁边,凝视着被华天佑提起来的那人,问道:“请问你今年贵庚啊?还敢称大爷?若你真是大爷,这位子我们就让给你老人家坐了,但若不是……呵呵。”
  此大爷非彼大爷!
  若真是老弱妇孺,她牛莎莎二话不说绝对让位,但若只是在她面前自称大爷,那她一定会让这些人变成真正的大爷。
  “哼……快放开我。兄弟们,还愣着……”那人被提着领子,昂着头垂下眼眸斜斜地扫了一眼牛莎莎,语气依然凶狠。
  那人一发狠话,话还没说完,另外几个人已经“唰”地拔出了腰间的佩刀,看样子是想要给他们来个以多欺少。
  一看这架势都知道要打架了,刚刚那些嘴里吃着馄饨眼睛看着热闹的食客们一下子吓得惊叫起来,纷纷站起来就开跑,有些甚至连银子都忘了付。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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