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之定三国-第24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交给了老头管理。乔老头也乐得如此。
  “贤婿猜得对,今年一年我们赚了这个数。”乔老头笑呵呵,伸出食指和中指,喊管家把账薄拿过来。
  一年赚了二亿不算多,黄逍投入了一亿五千万
  管家跑进来,双手恭敬的递上宝盛里的帐薄,黄逍接过浏览一番,一笔笔生意清清楚楚,共投入二亿五千万钱,粮食、各种作坊赚了一亿一千七百万余万,供应大军的腌制品、山货、皮货和药材等赚了八千五百余万,酒、茶等赚了一千二百余万,合计二亿零七百五十余万钱。
  真是麻烦的数字,看来铸币机应该近早研制出来了,有了倭岛上的金银为后盾,原料倒是不缺,有了金币、银币的话,数字看上去,会更直观一些吧
  乱世赚大钱
  就像当今社会,官员胆子大的就能一夜暴富,中国的首富层出不穷
  黄逍并不缺钱,但是,黄逍要将天下的所有财富大半聚集在自己的手上,自己的领地富有,而袁绍、孙策两方势力,在缺乏物资之后,战斗力恐怕将会降到一定的低谷吧
  经济战,历来不缺,钱多了,就储备物资,不在自己的领地收购,而是去敌人的领地收购,而且是高价收购宁可堆着发霉,也要饿坏敌人
  ……
  “爹爹,爹爹,出去玩啊”
  也不知道过了有多久,只知道天色已经完全的暗了下来,几个小家伙却是无丝毫的捆意,或许是同两位祖母玩累了吧,黄帅叫了一声,一起涌到了和乔老闲聊的黄逍近前,顿时,抱胳膊的抱胳膊,搂大腿的搂大腿,若不是力气小,估计就直接将黄逍架出去了
  “儿子乖,天已经黑了,不要出去玩了,要听话。”黄逍面楼慈祥的笑容,抚摩着几个孩子的脑袋,哄道。
  “那……那爹爹给我们讲故事。”黄芸乌黑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又想出另一个主意。
  “讲故事?倒也行,不过讲什么呢?”黄逍微笑着问道。他对女儿很满意,要知道,刚才他女儿可用的是“我们”这个词,说明她要好处的时候没有忘记自己的兄弟和玩伴。
  “随便啦我知道爹爹一定有好听的故事”黄芸坐在黄逍的腿上,扯着黄逍的衣袖晃着。末了还加了一句,说道:“比娘他们讲的好多了,芸儿最喜欢听爹爹讲故事了”
  小丫头无心的一句话,却是听得貂禅几人纷纷粉面含煞,不过,显然先丫头的心神不在她们的身上,兴高采烈的看着黄逍,对几位母亲的眼神一律视而不见。
  “哈哈……好好就凭芸儿这句话,爹爹就给你们讲个故事”
  黄逍的“博学”可是众所周知的,当他答应女儿讲故事的时候,不要说是张裳、赵芸这些小辈的孩子们了,就连貂禅、大小乔五姐妹以及三位老人也都紧紧的看着黄逍,一脸期盼的神色。
  黄逍心中暗叹,这个时代的娱乐活动实在是太少,人们的消息也很闭塞,黄逍那点知识随便卖弄都能成为“博学”,实在是让人汗颜。
  可是故事的选择却让黄逍费了半天神,未来的故事不能讲,西方的故事不方便说,要说也得等到黄逍将人派到西域再回来才行。而古典名著就更惨了,《三国》没法说,《水浒》没法说,《红楼》黄逍压根没记住多少,也就只剩下《封神》了。不过想到《封神》黄逍顿时想起后世网络那么多的洪荒小说正好和《封神》一脉相承,就说洪荒和封神,黄逍决定了。
  “话说天地未分,鸿蒙未判之时……”
  黄逍将后世的洪荒文用自己的话语讲述出来,顿时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这时代神话尚未完整,神仙鬼怪也为完全,虽然也有女娲、伏羲、后羿,却没有三清、鸿钧之说,黄逍如此系统完整的神仙文,又有着引人入胜的情节,自然让人听得入神。
  随着黄逍的讲述,众人也不时的发出各种声音。配合着屋外再度飘起的雪花和零星响起的欢呼声,忙碌穿梭着布菜的家仆,还有孩子们时不时偷吃食物的争闹,这时候,整个院落中都洋溢着过年的喜悦。
  这一切看在黄逍的眼中,心里真的充满了过年时的温馨……
  “诸位,你们怎么看鲜于辅意欲来投之事?”过了一个惬意的新年,黄逍又不得不投入了新的一年忙碌之中,初五刚过,初六清晨,一封迷信就送到了黄逍的案头,黄逍在看过后,立刻召集了文武商议此事。
  “主公,这鲜于辅云却是知晓,其曾为襄贲侯的属下,故而见过些面。当日易侯兵败,但鲜于辅的大军也未能在渔阳立足,反而被刘备集合易侯旧部击退。此后鲜于辅所部便不管刘备和袁绍之间如何争锋相对,他自管屯兵广宁,结寨自守。刘备与袁绍对至于幽州时,鲜于辅曾秘密派人征询刘备的意见,至于谈论如何,就不得而知。总之,鲜于辅此人虽名声不彰,为人确实忠义诚信,既然他决定归顺主公,就绝不会再出尔反尔。云可以像主公保证,主公若真要招鲜于辅到天都,鲜于辅绝不会推辞至于他们他们今日投诚之事,恐怕同乌丸、鲜卑新败有关,另外,上次袭扰幽州,怕是也有一定的因素在内。”赵云想了想,说道。
  黄逍知道,历史上鲜于辅身为刘虞从事,在刘虞死后和阎柔共招诱胡汉数万人,在潞北与公孙瓒任命的渔阳太守邹丹大战,不但当场击杀邹丹,还歼灭其部四千余众。同时和乌桓峭王率种人及鲜卑七千余骑,共同南下迎刘虞之子刘和,与袁绍部将麴义合兵十万,合攻公孙瓒。大军所至,在代郡、广阳、上谷、右北平将公孙瓒所置官吏杀了个干净。他对自己这个一贯主张对外强硬。和公孙瓒有些相似地将军心存疑虑也很正常。
  但是黄逍不知道的是。历史上的鲜于辅在公孙瓒败亡之后为众人所推,行渔阳太守事,并任命当时已经没了长官地田豫为长史。鲜于辅服从袁绍并封天子之命,于是袁绍表其为建忠将军,督幽州六郡。
  但是这一切却随着黄逍这个妖孽的诞生而改变了。公孙瓒提前败亡,公孙续兄弟却随了刘备转战了荆州。而使得鲜于辅并未取得历史上的那般成就,只能龟缩于广宁一带。虽然名义上属于袁绍,却是多有不服之念,如今,不知道什么原因,忙不迭的想向黄逍投诚。
  鲜于这个姓氏黄逍曾经了解过。相传也是商纣王地王叔箕子的后人,所以这个姓氏倒是十足地半岛原产。后世地《太原鲜于氏谱》就明确写明了朝鲜的鲜于氏就源于箕子朝鲜地后人。这也算是后世半岛棒子敢于叫嚣的理论依据之一吧?不过这却让黄逍如今彻底将半岛纳入中国的领土的心愿更加急切。
  “阎柔此人你可熟悉?”黄逍放过鲜于辅而向赵云打听阎柔。
  赵云思索了片刻后道:“此人不曾有过交往,只是知其自幼为鲜卑人所俘。在鲜卑为奴,却成为部族首领之亲信。鲜卑人甚至助其杀掉胡乌桓校尉刑举,并有意使其取而代之。如此看来,此人必有其过人之处。至于别地,也就是知其在煽动乌桓、鲜卑为襄贲侯报仇中起到极大的作用,此时为广宁一带叛军中仅次于鲜于辅的二号人物。也正因为他们始终打着襄贲侯的名义,再加上阎柔在草原上的人脉,丘力居和北方的鲜卑人才并未为难他们,甚至相互间还互通有无。否则,那万余兵马那里能熬过这么些年。”
  “鲜卑人助阎柔杀掉刑举之事你如何看?”黄逍不动声色的问道。
  “此事云也不知其中详情,仅仅知道刑举被杀,而鲜卑众部族力荐阎柔接任。不过之后的事情,云就不清楚了,似乎阎柔并未得到任命。”赵云说道。
  对于阎柔,黄逍最难看清的就是他起初的心路历程。身为汉人却自幼被鲜卑人掳走为奴,照理说该是痛恨鲜卑人才是,可是阎柔却偏偏得到鲜卑人的信任又借鲜卑人之力杀了大汉的官员。这就是黄逍最想知道的,但从赵云这里看,估计除了阎柔之外,没人能知道真正的原因了。至于之后纠结鲜卑、乌桓之兵和鲜于辅等刘虞旧部共同起兵讨伐公孙瓒,那不过是为了争取他们的生存空间,这倒是很好理解。
  算了,既然搞不明白,就先不想了。黄逍暗道。
  “子龙,你当年年为白马义从时,多了乌丸、鲜卑打交道,既然如此,那此事本王我也就不烦劳别人了,待公文送达蓟县,便由你去一趟广宁。至于我的条件,你可以明说,咱们一切做到明处,休让别人说咱们耍奸使诈。最好是能让他们安兵不动,到时对付袁绍时,当不失为一暗棋”黄逍说道。
  “是,主公”赵云点头说道。他也知道,对于北方的熟悉,自己当是军中之最,这件事,怕是真得由自己走一趟最是合适。
  “另外,让元龙随你一行吧。元龙机警,你二人一文一武,也好有个照应。我会令周泰带领水军护送你们,走水路要比地面上安全一些,更能掩人耳目。无事便罢,若是他们胆敢异动,幼平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后悔”黄逍接着说道。
  “呵呵,希望他们能忍住性子,不要弄出什么事来,若不然,幼平还不得将他们一锅端了啊”赵云笑了笑,说道。
  “哈哈……”
  “你们都帮着参谋一下,就这件事的各种可能做一做预案,也好做多手的准备。这脑袋是越用越灵光,可别都偷懒啊”黄逍笑眯眯的说道。
  “主公,不带这样的”郭嘉悲呼了一声,可是,黄逍却恍若没有听到一般。
  ……
  “孟起,快看,好大的狗啊我就说我的耳朵不会听错,这狗叫声绝对与众不同。”
  “闭嘴伯道,你真是不学无术。那哪里是狗,分明是獒,而且还是一公一母。看那那母獒的肚子,该是怀孕的母獒。两只獒犬一只浑身金黄,一只略带棕红色,瞧那站着的公獒,身高就应有三尺有余,身长也约有六尺,《尔雅。释畜》有云:”犬四尺为獒“,那这两只獒犬则该算是极品中的极品。真不知师傅是从哪里弄到如此好的獒犬?”马超难得的聪明了一把,得意洋洋的说道。其实,这也多亏他出身西凉,曾经见过这獒,见郝昭不懂,卖弄了起来。
  “对啊这类极品獒犬也只有羌人那里才有,昨日有几个胡人不是来了嘛,为首的叫什么沙摩柯的,好象是来进贡的吧应该就是他带来的。那边正在照顾那只母獒的犬奴当日进城时就在队列中,当时我可是正在巡城,看的清楚的很。不过这獒犬若是主公的,那这只母獒产下幼崽,那岂不是也归主公所有?到时候……”郝昭兴奋的说道,显然,对面前的獒喜欢非常。
  “别做梦了,极品獒犬可是万金难求,若将来这些獒犬的后代多了,师傅还可能饶你我等外人一只,这次嘛,你就别想了”马超撇了撇嘴,说道。只不过,他的目光盯在獒的身上,一刻也不愿意离开,比起郝昭这个门外汉,他可知道这獒的好处,自然更是喜欢,心里就跟小猫爪子在挠一般。
  郝昭、马超两个人正在黄逍府邸后院的一处小院子外面对院内几个胡人打扮的人和他们身边的两只獒犬指指点点。
  “都看得很高兴啊”
  就在郝昭、马超正对着院子里的獒犬指指点点,谈论的兴高采烈之时,他们地身后突然间响起一个声音。
  这时候,两人的脸色顿时苦了下来,因为那声音他们太熟悉了,偷偷的跑到这里,可是没有请示这个声音的主人的,万一……转过身来,就看见黄逍正一脸严肃的看着他们。而黄逍的身后则是马岱。
  两人顾不得用眼神埋怨马岱不讲义气,将黄逍带来。赶紧上前对黄逍躬身行礼,口中说道:“郝昭(马超)参见主公(师傅)”
  “你们啊……想要獒犬并不难,不过此时不能给你们,即便是本王我,自己都还觉得不够呢。不过你们也别气馁。休要忘了,超儿的父亲寿成兄可是凉州的太守,以马腾和羌人的关系,要弄几只獒犬应该不是难事。只要你们事情完成的漂亮,本王我自然会在超儿的父亲面前为你们美言,那时候你们开口向他索要獒犬,应当不是问题吧?”黄逍先语气严肃的将这两个翘班过来看獒犬的小子训了一顿,然后再用“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手段以让马超的父亲马腾寻找獒犬来安抚他们。
  这一通手段下来,让郝昭、马超这两个社会经验还不算丰富的小子立刻从“瘟鸡”变成了“兴奋鸡”,精神振奋的似乎能打老虎。这让黄逍身后的马岱捂着嘴直乐。看到马岱如此反映,黄逍赶紧打发他们离开,让他们赶紧回军营训练去。
  当郝昭、马超两个翘班地家伙走后,黄逍回头看了看院中那两只威猛的獒犬,心中顿然一阵阵掩饰不住地欣喜。
  这两只獒犬是昨日沙摩柯厉行进贡时,特意送与黄逍主公实权人物的。而且除了这几个犬奴,这两只獒犬可是谁也不亲近,黄逍可是一点都凑不过去。但是沙摩柯确实相当为他这个大汉天王着想。至今沙摩柯还记得当初在凉州时见面黄逍曾说过希望能有一群训练有素地獒犬随他在草原上征战。于是在这只母獒怀孕后,沙摩柯就立刻将它们带到天都。让母獒在黄逍这里生产,产下地幼獒就全部送给黄逍了,而两只大獒则会由犬奴带回族内。同时他们也要教会黄逍和黄逍身边最信任地家丁如何养獒和训练幼獒。这些犬奴是当日送獒犬的沙摩柯附赠地,都是些精通养獒地高手。不过他们身为奴隶,早已经没有了人身自由。
  这两只成年獒犬很明显是狮头獒。也就是说。这次黄逍能得到的幼獒也应该有着它们父母相同的血脉。黄逍此时一想起他将来骑着啸月在草原上纵横驰骋的时候,白虎后面还跟着四、五只或者更多的一群体型庞大、神态威猛的狮面獒,那该是多么拉风的一件事。獒犬可是连狮虎都不怕,敢于正面搏斗的,可比草原上地狼更加凶悍。虽然狼群地力量也不逊于猛虎,但黄逍这种明显要拉出一群獒犬去欺负狼的架势。也实在是有地太……嗯……那个,太欺负狼了
  黄逍这种想法纯属是前世的怨念纠结到现在,那时候他就酷爱犬类,尤其是军人、龙组出身,自然不免接触到警犬一类的,但是,那毕竟不属于自己的。不过这时候却能让他肆无忌惮的驯养各种猛犬,而无需担心会有人的干涉,尤其,他还精通兽语。当然了,黄逍对别人可不会如此说,他是用草原人皆信奉狼神,他则要用犬来击败狼,从精神上彻底摧垮草原胡人的意志。虽然有点想当然,不过从心理学的角度考虑,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一个丧失了信仰地民族,那种混乱正好可以让黄逍将文化入侵毫无阻碍的进行下去,从而达到从文化上同化草原民族地战略目标。
  但是若是有人此时看到黄逍看着那獒犬的眼神,估计没有会相信黄逍一心为公的说法。他的眼神中全部都是宠爱、溺爱的神情,和那些爱马地武将遇到心仪的战马时流露出的神情完全一致。
  这时候,或许是因为黄逍在院子外面站地时间过长,又或许是因为黄逍流露出的眼神实在太猥琐,那只浑身金黄色地雄性獒犬走到自己怀孕的伴侣身边,瞪起它那牛铃般地血红的眼睛,朝着院门处的黄逍发出低沉的吼声。
  黄逍被吓了一跳,看着那獒犬的反应,听着獒犬声音中表达的意思,他哪里会不知道这是獒犬在警告他离开。也就是他的距离还没有超过獒犬的容忍度,还有犬奴围着,这只雄獒才没有发起进攻。此时,那院中的犬奴也忙不迭的朝黄逍打出赶紧离开的手势。
  黄逍没办法,想要获得成年獒的认同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獒可不像犬,它们性格刚烈,力大勇猛,对一切陌生人和入侵者有着强烈的敌意和杀伤力,只对喂养它们的主人绝对忠诚和服从,这不是他会几句兽语就能行得通的它们的力量是远胜于犬,民间就有“九犬成一獒”的说法。而且黄逍看着两只獒犬的体型,应该不是什么经过杂交的獒犬,应该是后世那种少见的纯种藏獒。毕竟,这种獒犬可不是随便什么胡人首领能拥有的,而沙摩柯这样的胡人首领,一般的也不会拿出来送他,丢人不说,也拿不出手啊。不过黄逍此时并不关心这个,胡人所求无非生存,若是他们不认同自己的领导权,到时候该敲打他们黄逍是不会手软的。不过若能够得到更多、更好的藏獒,黄逍也不介意优惠他们一下。
  想到这里,黄逍突然听到藏獒的吼声更加高了,凝神一看,原来自己又走神了,还站在院子门口呢,难怪那发出警告的雄獒不耐烦了。就连那只怀孕的母獒此时也站立起来,随着雄獒一同瞪着他。那些犬奴此时已经分出一人朝黄逍走来,脸上还挂着为难的神色。黄逍撇撇嘴,朝那人挥挥手让他回去,自己转身就向前院走去。
  一边走着,黄逍一边想到了这些少数民族。
  《史记》上说羌人是三苗之后,在春秋时叫做西戎。后世的考证中则证明,在仰韶文化末期(约公元前3000年左右),黄河中游出现了炎、黄两大部落。炎帝姓姜,而姜、羌本是一字之分化,不过是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的不同表达,而在甲骨文中亦经常互用。姜、羌均像头戴羊角头饰之人,代表以羊为图腾的起源于中国西北部的原始游牧部落。而在《国语。晋语》中有这样的记载:“昔少典娶有虫乔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如此说来,炎帝就属古羌族部落,而在后来的战争中,炎帝战败,其部落大部分与黄帝部落互相融合,成为华夏族(今汉族的先民)。另一部分则西行或南下,与当地土著居民融合,成为了羌族,也就是如今藏族、彝族、纳西族等等少数民族的先民。
  而姜姓出自羌人这是后世的公认,也就是说,包括中国第一任武圣人姜尚在内的齐国贵族,以及融合看了西戎人的秦国人,都有着羌人的血脉。而那位被后人大书特书的蜀汉最后一任大将军姜维的体内也应该流着羌人的血液。而马腾、马超父子就更不用说了,马腾是羌女所生可是明载于史书的。
  胡部落在蒙昧洪荒时代的中国东部地区,生活着许多以鸟为图腾的原始人群,后人称之为东夷。而在东夷族众多的鸟夷部落中,有一支以(突鸟)(胡鸟)鸟为图腾,以“胡”作为名称的部落。
  《尔雅?释鸟》记载了一种(突鸟)(胡鸟)鸟,这种(突鸟)(胡鸟)鸟“似雉,青身白头”,很像我们现在所说的白头翁鸟。据学者的推断,胡即(突鸟)(胡鸟),是以白头翁鸟为图腾的部落,后用为国号,当系东夷族中鸟类的一支。后来,在弱肉强食的部落战争中被兼并,逐渐消亡,融合到其他部族中去了。
  《吕氏春秋?勿穷》所载的“胡曹作衣”的胡曹,是被奉为最早的胡之得姓的祖先,其所处的时代大致在黄帝时。清人陶澍在为益阳胡氏《吴支二修谱序》中称:“余惟胡之得姓,莫古于胡曹。《世本》载其人在五帝时。”胡曹是黄帝的臣子,可能擅长制衣,是衣服的发明者,所以说“胡曹作衣”。
  另外,还有传说胡族出自姚姓,以谥号为氏,为帝舜之后裔,得姓始祖为胡公满。胡公满又叫妫满,是舜帝姚姓的后裔,父亲虞阏父曾做过周朝的陶正。他是周文王的女婿,武王时把他封在陈国(今河南宛丘),谥号胡公。武王灭商时,舜裔姚姓已传至第三十四世妫满。武王为笼络天下,特封妫满为诸侯,并把大女儿太姬嫁给他,封国于帝舜的都城地—陈,称为胡公。受姓始祖胡公满,胡姓主要得姓于周朝初年的陈胡公满。陈胡公满是三皇五帝之一的虞舜姚姓的后代。据《史记?三代世表第一》载,舜是黄帝轩辕氏的裔孙,其世系依次为:黄帝——昌意——颛顼——穷蝉——敬康——句望——乔牛——瞽叟——重华。但汉代刘耽《吕梁碑》则认为舜的祖先是虞幕,幕之后依次是穷蝉——敬康——乔牛——瞽叟—传》昭公八年杜预、郑众注皆言有虞氏系出虞幕。
  而南蛮称谓最早记载来自于周代,周人自称“华夏”,便把华夏周围四方的人,分别称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以区别华夏,先秦时期居于我国南部的少数民族统称为“南蛮”。
  南蛮自称荆蛮来自“粳”。由于南蛮最先发明的是“粳糯”和“粳”,所以自称粳民)。南蛮创造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精密的“语言文化”与“文字符号”,如汉字中的“禾”、“米”等字都是“稻作语言”的特定符号,与禾有关的就有:禾、稻、谷、糯、粳、秈、秆、秋、科、秒、租、种、秧、秸、稂、稃、税、稔、稠、秤、稠、稼、积、颖、穗、稳等字;与米有关的就有:米、粥、精、粹、粲、糙、糈、糁、糠等字。而北方盛产的黍、粟、稷、高粱、麦等农作物,却不见拥有自己的特色的“文字符号”,如黍、粟、稷、粱、麦等字的“符号特征”,都是从“禾”、从“米”,可见是依附于“稻作语言”而存在的“派生性文化”,而非自己独创的“语言符号”。
  而乌丸,亦作乌桓乌桓族原为东胡部落联盟中的—支。原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之一。其族属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