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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白甜逆袭记-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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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歌开始做起了盘算,她怕自己等不到一个月以后再赚钱了,这天天喝点米粥,她肚子的孩子谈何营养?
  “你打算打劫去吗?”
  阿欢认真而天真地问道。
  “欸,我打什么劫啊?我想看看有什么生意可以做……对了,说起来,你们不是山贼吗?怎么混成这样?”
  长歌不解。
  “听寨子的人说,都怪我娘!”阿欢气呼呼地说道,“听四叔说,我爹以前可风光了,我爷爷是山贼,武艺高强,手下有一百多人,偶尔出去打劫过往的商队,那是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等到了我爹当寨主,最厉害的时候,有三四百人呢,我爹比我爷爷还厉害!”
  “然后呢?”
  长歌默默点头,心想这才是陶欢喜的正确走向啊,目前如此人丁稀少,实在有违常理。
  “然后我爹就遇到了我娘了呗!他把我娘全家抢劫回寨子!我娘说,娶她可以,但是不准再抢劫别人钱财,也不能伤及无辜,要自力更生……”
  “自力更生?”
  噗嗤,长歌一下子听乐了,想到陶欢喜竟然照办,弄得如此落魄,哈哈哈……太有趣了……
  “还自力更生,别搞笑了,你爹除了抢劫杀人还会做什么?”
  “对啊,我爹就是什么都不会做啊,除了杀人,他做什么都没天分,种啥啥死,我娘都不给他碰庄稼,后来我爹就天天夜里跑去捕鱼,结果几年都没长进,现在还不如我捕的鱼多呢,尤其这次,鱼没捕到,倒是把你捕回来了……诶?不对啊,你怎么好像跟我爹很熟似的?你认识他?”
  长歌连忙改口,“我哪认识啊,我就想啊,那山贼可不就只会抢劫杀人么?哪会种田?哪会捕鱼?哪会经商?你爹还被通缉,能赚什么钱,你们能活到现在不饿死也是命大!”
  “就因为我爹听我娘的话,寨子里人陆陆续续都走了好多,他们在这里都要活不下去了,他们也都干不了种田、捕鱼的活计,能干也不会上山当贼了。”
  “……”
  “哎……”阿欢忧愁地长叹一口气,“也不知道等我继承我爹的寨主之位时,剩下的老弱病残像四叔他们还能不能活着了,就剩我一个人,我连个小弟都没有……哎……”
  长歌又不厚道地笑了,心想十年后你都不在了,还愁什么愁啊。
  “我娘带着大家种田呢,可是我娘也种不好,都是照着书里种的,每年收成都少的可怜……”
  虽然阿欢一直表现得很抵触他娘,但是说这话时,看得出他还是很爱他娘的,只是男孩子的叛逆期作祟。
  长歌笑完,也就严肃起来了,她很清楚,陶欢喜说过,他的妻子儿女就是十年期死的,至于怎么死的,陶欢喜没说,但是,作为陶欢喜曾经的……或者说未来的……朋友,她想要设法挽救这些人的性命。
  首先,他们不可能被活活饿死,真要到了那种地步,长歌相信,陶欢喜不会拘泥于对妻子的承诺。
作者有话要说:  要留言,要收藏!今天很肥。

☆、37。讹诈

  过了半个月。
  终于见到陶欢喜,还是那副健硕威武的模样,只是跟十年后的落寞枭雄相比,此刻多了点温情,容易接近。
  陶欢喜五大三粗,容貌平凡,脸上有个刀疤却极为惹眼,说话做事超有男人味,给人无比的安全感。
  “大哥,阿欢和阿喜下山还没回来吗?”
  “妹子,你别担心,阿欢跟我学了一身武艺,不会有事。”
  陶欢喜和韩之斌一样,都是重生前为数不多没有碰过长歌,尊重她的男性,因为年纪相差十多岁,所以长歌一直把他当成亲大哥。只可惜,后来朝廷招安不成,就剿了整个欢喜寨,一夜之间,上千人,都死于大火之中。
  前阵子,长歌说,陶欢喜救了她一命,死皮赖脸要认陶欢喜和芸娘做哥哥嫂子。
  阿欢头一个不乐意,说长歌占他便宜,两人也差不了几岁,可惜,他的抗议无效。
  重生以来,长歌再遇陶欢喜,就想改变两件事,一件事,就是避免陶欢喜妻子儿女的死亡;一件事,就是让陶欢喜不再做山贼头头,过上平凡顺遂的日子,关于这一点,长歌和芸娘的想法不谋而合。
  半个月的时间,长歌跟芸娘关系亲如姐妹,在长歌出资改善了寨子的伙食后,不但陶家人,就连山寨的老弱病残们,看到她都是笑嘻嘻的。
  芸娘本来还想阻止,但是拗不过长歌说我自己愿意带大家吃好的啊。
  半个月以后,长歌觉得自己恢复得差不多了,肚子里的孩子也稳定多了,决定亲自下山,毕竟,那一两银子只剩下长歌手上的一百文了。
  这半个月的日子过的,说多了都是泪。
  阿欢和阿喜两个被山下那帮黑心商坑了不少钱,每次回来,长歌都要用一副看败家子的眼光盯着这两位小祖宗。
  一对不靠谱的爹娘,老爹只会抢劫,老娘只会拦着老爹抢劫,两个人都是干啥啥不行,当然,他们也都尽力在做到最好的,只可惜他们从事的都是他们不擅长的事情。
  “我们也没办法,他们说如果不买,就别买,可是,我们也没别的选择啊!”
  阿欢还委屈上了,他以为自己生来就是做大事的人,结果天天做些讨价还价的鸡毛蒜皮小事。
  阿喜则是性格软和,压根就做不了讨价还价这种事。
  “明天带我一起下山。”
  长歌下了狠心,她必须马上——立刻——赚钱,多一天都等不及了。
  山上养了十多只鸡,所以存了些鸡蛋,芸娘舍不得自己吃,都打算用卖钱。
  以往,阿欢和阿喜去卖鸡蛋,两人不会卖,一个也卖不出去,最后只要贱卖给店家,换点粮食,那亏的不是一星半点。
  长歌得知后,十天前就不准阿欢和阿喜再卖那些鸡蛋,存了四五十个。
  眼瞅着这寨子里的人吃不上荤腥,长歌都快忘记肉是啥味了,山上的鸡是拿来生蛋的,所以,长歌这次下山主要目的是赚钱割点肉回来加餐。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长歌作已婚农妇打扮,雄赳赳气昂昂,像只老母鸡似的就下山了,阿欢和阿喜负责当搬运工,跟在后面。
  山下的城市不算大,但也不算小,不过整体来看,不如云城那边的人富裕,看人们衣着吃喝就能看出来,还是以节俭为主。
  等到了集市,长歌摆好摊子。阿欢就在一旁泼凉水:“我说,你就别费力气了,白交两文钱给官府,我保证你一文钱也卖不出去。”
  “真的么?”
  长歌笑笑,也没跟阿欢计较,在她眼里,阿欢阿喜就是孩子,虽然他们年纪相差不大,那心理年龄可差得远了。
  于是,毫无意外,不出一个时辰,长歌四五十个鸡蛋全部卖完,阿欢和阿喜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天啦,我不是在做梦吧?”
  阿欢盯着空空的篮子,感觉特别不真实。
  长歌把头巾戴好,将钱放进怀里,又将篮子套在呆愣的阿欢头上,得意道:“发什么呆,拿好东西,跟着!”
  阿喜则是一脸崇拜地看着长歌,简直成了死忠粉。
  长歌又去了猪肉摊,用光她赚的钱买了一大堆肉,打算回去一部分吃新鲜的,一部分腌上慢慢吃。
  以前为了省钱,阿欢和阿喜就没来过肉摊,他们每年也就过年过节能吃到一只鸡,压根不知道猪肉是什么味。
  买了肉,三人心满意足。
  等到了经常坑阿欢和阿喜的那家黑心店,掌柜长得脑满肥肠,穿金戴银,那恶心样子,恨不得在脑门上贴上四个字——我很有钱!
  看惯了路上行人衣着朴素,长歌一看这胖子就不是好人。
  长歌让两个小的先躲一边去,然后进去一阵威逼利诱。
  “黑掌柜在吗?”
  “这里没有黑掌柜。”
  “你这么黑心,怎么不是黑掌柜?你说,要是我去官府举报你,你竟然跟山贼做买卖,官府会怎么办?”
  “臭婆娘,你敢威胁我?我什么时候……”
  “好,既然你不承认,我也不勉强,就算官府抓不到你把柄,也总会找你回去谈谈,到时候,街坊四邻都知道你跟山贼做生意,流言四起,啧啧啧……简直不敢想……”
  “算你狠!你要怎么样?”
  “当然是要挟你啊!”长歌笑得理所当然,“我看你这卖了不少好东西,我带了一个板车,每样都送我一点,给我装满,我保证再不会出现在你面前!找你麻烦!”
  长歌清楚,这次要挟是一锤子买卖,黑掌柜暂时不会告官,是因为她是第一次上门要挟,打他一个措手不及,他还没来得及细想。
  她必须把握好分寸,有进有退,一旦贪心,惹毛了这家黑人商人,恐怕会鱼死网破,所以,她吃定黑掌柜的心理极限,好好坑了他一大笔。
  为此,长歌进店之前,还特意化了一个其丑无比的妆容,像是个三十多岁的妇人。
  “伙计,我要那种大米,别那么小气,一大袋都给我吧!”
  “对对对,油盐酱醋,都来点,别那么抠门嘛,给我一竹筒哪够用啊?那罐子全搬到车上去!”
  “哇,这面粉真白,比我脸上的粉还要白,真好!给我来一袋,谢谢哈!”
  “对了,我还要白糖,对对对,我没事就爱做点糕点吃!”
  等伙计把大米、面粉、白糖,油盐酱醋茶等等摆满了整个板车,黑掌柜的脸都黑成碳了,死死盯着长歌,就好像眼前这个丑陋妇人是他杀父仇人一般。
  长歌笑得花枝乱颤,那故意涂得厚厚的粉,一笑就簌簌地往下掉……
  “滚!别让我知道你是谁!还有,别再来,否则我不会这么好说话!”
  黑心掌柜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这番话,讲真,他这一刻已经有点后悔了,想着,现在反悔还来不来及?
  长歌察言观色,又怎么看不出来,一边把手放在嘴边吹响口哨,阿欢和阿喜一左一右,分别从巷子里走出,黑心掌柜一看,就明白了几分,好啊,合着,他是被山贼被摆了一道。
  就在他打算反悔的时候,长歌已经不知不觉来到他身前,手中的匕首已经抵着黑心掌柜的胸膛,冷笑道:
  “黑掌柜,你是觉得我讹了你么?我不这么觉得,这些年来,你从山寨上那两个小呆瓜身上讹了何止几百两?光是这半个月,你就讹了几百文……那些鸡蛋,都是山上老老小小就牙缝里省出来的,你吃的时候,也不怕噎死!”
  说到最后一个字,长歌故意用力一戳,吓得黑心掌柜连忙往后退。
  “你以为山上的人已经不成气候?就拿你没辙了么?”
  “你……”
  “我刚投奔这个山头,以后你再敢欺负这两个小的,或者报官试试,除非你夜里不睡觉,否则我定叫你不知不觉,脑袋开花!噗……”
  长歌最后一个音,犹如夜叉索魂,吓得黑心掌柜一哆嗦。
  “好啦,掌柜啊,你也别怕,我们今天就算两清了。”长歌满意地笑了,收回匕首,招呼上阿欢和阿喜,“走!”
  在阿欢和阿喜无比崇拜的目光下,长歌率先就走了,留下两个小的一个推,一个拉板车,往山寨的方向走。
  等出了城,四下没人,长歌走得好好的,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
  “你没事吧?”
  阿欢和阿喜吓了一跳,丢下车赶快上前查看。
  “诶?小姑姑,你怎么回事?怎么满头大汗啊?你的手……抖什么?”
  阿欢第一次诚心诚意叫长歌姑姑。
  “我没事。”
  长歌半天才稳定心神。
  打从去要挟黑心掌柜,她就提着心去的,表面上的那些嬉笑怒骂,都是演的,其实,真实的她,都是靠着比常人多活三十多年的经历支撑着,她一开始只想去讨点利息回来,谁知道后来转念一想,反正都结仇了,不如一次讨个够,离开的路上,她突然后怕,生怕黑心掌柜哪根筋不对去报官,好在,直到出了城,都没人跟着,她这才放下心来。
  长歌带着阿欢和阿喜满载而归,在欢喜寨的地位和受欢迎程度,那是直逼陶欢喜。
  就连陶欢喜瞧见这个干妹子,都比见到自己死去的亲爹娘还亲。
  长歌为了让嫂子安心,跟芸娘说的版本就是——黑心掌柜得知他们山寨艰难度日,善心大起,说是最近在吃斋念佛,所以把以前赚的黑心钱拿出来补偿他们。
  芸娘也知道一直跟他们有往来的黑心掌柜是坑了不少钱,对于长歌的谎话信以为真,也就没再追究长歌满载而归这件事。
  自打陶欢喜捕鱼捕到长歌,欢喜寨的伙食那是直线上升。
  当老人们喝上久违的猪大骨汤,孩子们第一次吃上油光光的红烧肉,尤其长歌还让阿欢去酒肆打了一壶酒,今夜的欢喜寨过得比过年还喜庆。
  酒足饭饱,长歌等老人孩子都回去休息了。
  “哥哥,嫂子,你们先别走,我有话跟你们说。”
  长歌打算说出这段日子的盘算。                        
作者有话要说:  无论新老,看到留言,我都记着名字。

☆、38。意外惊喜

  
  现在只剩长歌,芸娘和陶欢喜三人在席上。
  “大哥,嫂子,有件事,我想了很久,你们救我一命,我不能坐视不管,你们这样……迟早也是要被朝廷剿灭的。”长歌沉默了一会,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不是你们说不打劫了,别人就会放过你们!一旦这里来了新官上任,新官上任三把火,剿灭山贼就是一大政绩,山寨里已经没有什么势力了,大哥头一个被灭!”
  “妹子,你别担心,大哥一身武艺,定能护……”
  陶欢喜还想逞强呢。
  “大哥,你一个人,又不是三头六臂,你救了芸娘,还有手救阿喜和阿欢吗?万一遇到卑鄙之人,拿他们做要挟,要你弃械投降,你又该如何?”
  长歌觉得陶欢喜就是坏人遇到太少,才会有那么天真的想法,怪不得他日后死了妻女后,性格会变化那么大,那是一个天真的人突然对整个世界绝望了。
  陶欢喜听完长歌的话,与芸娘对视一眼,长长叹息一声,又看回长歌脸上,说道:“妹子,大哥的爹是山贼,大哥也是山贼,大哥从小学的就是抢劫,这辈子,除了打打杀杀,大哥什么也不会,可你也知道,你大嫂……”
  芸娘瞪了陶欢喜一眼,陶欢喜立刻住了口,其实,陶欢喜不见得不爱当山贼,他只是因为心中所爱,所以才愿意弃暗投明。
  “呵……”长歌笑了,“大哥,我建议你们隐姓埋名,跟我走吧,我有的是赚钱的能力,养得起你们一大家,除了你的家人,你以后只要多保护一个我就好。”
  “不行!”
  谁知,陶欢喜听完,想也不想就拒绝了。欢喜寨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再艰难,他都未想过离开。
  自从上次船难,长歌与哥哥分离,哥哥生死未卜,长歌深刻感觉到身边有人保护的重要性,陶欢喜,那是武艺高强,以一敌百不在话下,不得不说,他身而为人的各种天赋,技能点都加在武艺上了,所以,生活能力几乎为零。
  陶欢喜对长歌有两世救命之恩,长歌想要一个双赢的结果,对彼此都有利。
  她可以带着陶家脱离世代山贼之路,一旦洗白,以陶阿欢的能力,完全可以从军,博得一个光芒万丈的前程,而陶阿喜,也不用拦路抢劫一个丈夫回家。
  “大哥,你想想阿欢和阿喜,你难道要他们重复你的路?你若是以前那个带着百人混饭吃的寨主还好说,现在就这样老弱病残,等你们都死了,阿欢和阿喜怎么办?”
  长歌知道,两个孩子就是这对夫妻最大的死穴。
  “……”
  果然,陶欢喜皱起眉头,再也无法直接说出拒绝的话。
  芸娘伸手抓住陶欢喜,眼含祈求,目光柔情一片。
  自始至终,芸娘没有说一句话,可是,长歌知道,她的一个眼神远比长歌的一百句话有用。
  这就是世间所谓的——一物降一物。
  “不过,我暂时不会走的,我刚被你们救那几天,已经托阿欢帮我送了一份信去驿站,送信去了云城,打算先联系我在云城那边江心斋的朋友,再让他联系我的亲人,告诉亲人我没死的消息,以防他们担心,算算日子,那封信早应该到一个来回了……”
  长歌接着又说,
  “等云城那边回信,得到我京城亲人的地址,我们一起去京城。可是,去京城路途遥远,我们这段日子要多多赚钱,不够盘缠,那是寸步难行。”
  长歌现在对坐船已经有阴影了,所以打算走陆路。想着有陶欢喜在,他们也不怕遇到打劫的,多半会被反打劫。
  原本她哥走水路就是怕路上山寨众多,遇到打劫的山贼,这才选的水路,结果,更惨!
  所以,这次长歌打死也不坐船了。
  长歌算的没错,她的信早就够一个来回了,江大少得到信后,立刻写信告诉了京城那边,京城那边火速托镖局过来找她,可惜,她还没等到京城那边派人来接她,又等到一批杀手。
  消息都是互通的,长歌暴露了自己的所在,灾难也悄无声息地来临……
  夜晚,寨子里的人酒醉饭饱,都哼着小曲打算休息了,当然,那点酒,按照寨子里人们的酒量,那都不算事。
  长歌原本以为欢喜寨上几个老弱病残都不行了,但是毕竟是跟着陶欢喜他爹出生入死的,所以长歌也不介意帮助陶欢喜给他们养老,而且这些充满匪气的老家伙和其家人们都很仁义,否则也不会在陶欢喜不打劫后还留在这里。
  夜晚,一百多人的杀手团队悄无声息地上了山。
  杀手们犯了和长歌一样的错误,就是小瞧了山上这帮混得很惨的山贼。
  于是,当杀手们分头行动,打算同一时间杀掉山贼上所有人事,惊天大逆转展开了。
  四叔跟陶欢喜是拜把子的兄弟,可惜年轻气盛时,打劫被镖局的老大干废一条腿,后来,那只腿勉强能走路了,也是一瘸一拐的,走路的时候,总是看上去很狼狈,很心酸。
  当一个杀手借着夜色悄悄靠近的时候,四叔正在哼着小调对着树根撒着尿。
  杀手拔出手中的剑,立刻刺向四叔的后背,可惜,在他拔剑之前,四叔早就听出了他的脚步声,于是,杀手都没看清楚四叔出手,那剑就以无比飞快的速度,插进了杀手甲自己的胸膛。
  “呸!”四叔朝着尸体狠狠啐了一口,“毛都没长齐……就想杀我?!”
  说完,四叔一瘸一拐地就从尸体身上踏了过去……
  陶欢喜就更不用说了,战斗力爆表,他在门口直接干翻十几个,那些人死之前都没能靠近屋里半步。
  “今天我妹妹请我喝酒,我好些年没喝上酒了,难得喝一次酒,多开心的事啊,你们非要来扫兴!”
  说完,又是一刀,手上的杀手来不及申辩,就咽气了。
  长歌这边,她和阿喜阿欢住在另外一个小院,长歌和阿喜睡一屋,阿欢一人一屋。
  本来刚要睡下,结果一群不速之客就来了,踏着屋顶瓦片。
  结果,欢喜寨实在太破了,屋顶的瓦片年久失修,倒霉的杀手们,接连从屋顶踩空了瓦片,哗啦一下就掉了下去……
  “啊!”
  长歌正要脱衣睡觉,突然从屋顶掉下来个人,吓得她惊声尖叫。
  杀手一看是目标人物,从地上站起来就朝长歌刺去,结果,阿喜直接上手,空手接白刃。
  长歌吓得心都要跳出来,“阿喜!”
  啪!
  一个清脆的声响。
  阿喜的两指轻轻将剑身一夹,削铁如泥的剑立刻断成两截,啪嗒一声掉了地。
  阿喜手持半截剑头,一下子就刺进杀手的咽喉,快准狠,不留余地。
  杀手还没搞清楚状况,就倒在了血泊了……
  “啊!”长歌从惊吓变惊喜,冲上去抱住阿喜,“哇!阿喜,你怎么这么厉害?”
  阿喜不应该是扎着小辫,天真无邪,笑容腼腆的小姑娘么?
  “小姑姑,我不算厉害,你应该看看我哥和我爹,还有四叔他们,我就学了皮毛……”
  小姑娘阿喜十分谦虚,脸上一点骄傲的表情都没有。
  长歌:“……”
  他奶奶的,欢喜寨的都不是人吧?
  果然,等长歌和阿喜开门出来查看的时候,夜色下,院子里已经躺了十几具尸体,中间站着一个血人,个子不高,还在长身体中。
  “哎呀,阿欢,你没事吧?”
  长歌吓坏了,冲上去就要查看阿欢伤势。
  谁知,阿欢嘿嘿一笑,“小姑姑,没事,都是他们的血。”
  阿欢擦掉脸上的血,龇着一口大白牙,笑嘻嘻地看着长歌。
  “臭小子,吓死了我!”
  长歌提起的心终于又落了下去,狠拍了一下阿欢。
  “嘿嘿……我还是太弱了,我爹和四叔他们说,杀人不要溅得自己一身血,我总是控制不了……”说完,这小子还有点小郁闷。
  长歌:“……”
  自打长歌展现她的卖东西神技能后,再加上去讹人的演技,阿欢和阿喜,以及欢喜寨这帮不会赚钱的人,纷纷都对长歌敬佩到不行,就如此刻,长歌对欢喜寨的人的感受——突然发现自己捞到一块世间珍宝,这块宝,貌不惊人,穷途末路,差点就错过了……
  等长歌看到,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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