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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白甜逆袭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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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歌的姑父,此刻正窝在墙角,晒着太阳,粗糙的手指熟练地编着竹篓,心里盘算着过几日到镇上找个零工打打,这大春眼看着都要十八了,再不嫁人可真要耽误了。
  长歌则坐在房里,抬头环顾到处透风的房子,唉声叹气地把手里的钱数过来又数过去,心里琢磨着,要如何赚到第一笔钱,给大姑一家改善一下生活,否则,照着他们这样下去,大春出嫁的时候连一件像样的嫁妆都没有。
  当然,若是大姑一家知道长歌肚子里还揣着一个,这事情就更复杂了。
  安家总共就两间破房子,一间大姑夫妻住,带着灶房,一间是大春的,现在长歌来了,就跟大春挤在一起。
  大春一开始很少主动跟长歌说话,倒是长歌自来熟地总是挑起话头,问问村里的情况:除了种田,大家都靠什么赚钱啊,村里的小姑娘都在家干些什么啊。
  长歌八卦了几日,心中也有了盘算。
  “表姐……你睡了吗?”
  晚上睡觉的时候,大春背对着自己,长歌踌躇半天,还是打算先从大春身上突破。她不是感觉不到大春故意的疏离,想来也是她以前对大春太差。
  若不是重生一次,真的懂事了,长歌别说跟大春睡一个床,就是同处一室都觉得不自在,以前的长歌,自视甚高,是瞧不起大春这样的乡下的女人的,除了长得像个女人,其他哪里也不像个女人。
  “……”
  大春没说话,只用鼻音发出一声轻哼,她第一感觉就是,行为反常的表妹终于要憋大招了。
  按照以往经验,肯定不是好事。
  小时候,大春其实很喜欢这个小表妹,因为长歌长得特别好看,超级讨喜,会娇娇软软地跟在她屁股后面叫表姐,不会嫌弃她满身补丁,会把自己最好的东西拿出来跟她分享,更别提她快饿死时,小长歌自己饿得直哭,却给了她的那半块救命饼。
  但是,当大家都长大以后,一切都变了。
  尤其是,好几次她跟着娘去给长歌送东西,她转身之前就已经不耐烦的表情。
  渐渐地,大春就再也没跟娘去送东西,她不想再看见表妹,记忆中那个漂亮如瓷娃娃一般,单纯可爱,心地善良的小表妹早就不存在了。
  大春默默叮嘱自己,接下来无论表妹提出什么要求,都不要应她就是了,让她一个人唱独角戏,发现行不通,这位娇小姐就该卷铺盖回家了。
  “表姐,听大姑说,明天你会跟着姑父去镇上卖些东西?”
  长歌打算慢慢引导。
  “就是些鸡蛋和蔬菜,不值钱。”
  大春特意强调不值钱。
  “明天,我能跟你们去吗?我一直在城里,还没去过镇上。”
  长歌十分期待地说道。
  “镇上不如城里,没什么可看的。”
  大春变相拒绝道。
  “听说姑父要去找零工,你一个人卖菜不闷吗?我陪你一起不好吗?”
  长歌说话时故意朝大春靠了靠,结果,大春往外让了让,不愿太亲密。
  黑暗中,长歌一愣,没想到大春对她这么抗拒,可是,就是这样的大春,在知道她落难后偷了夫家的钱救她,后来被打得瘸了一条腿。
  想到记忆中大春一瘸一拐远去的一幕,长歌忍不住湿了眼眶,她猛地伸手一把从身后抱住大春,压抑着哭声道:“大春,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以前不懂事……”
  “……”
  大春无语,这丫头又是唱哪出?只是不带她去镇里,至于哭成这样?
  长歌重生以来,对着赵家一家人,从未有过一刻的脆弱,对于仇人,多流一滴眼泪都是浪费;
  可是,这一刻,对着面冷心软的大春,她只觉得惭愧和无尽的后悔,压制不住的眼泪一下子就决了堤。
  “你哭什么啊?我娘听到以为我欺负你了……那个,如果你真想去……那就去吧……”
  大春彻底败给长歌的眼泪,一开始打定主意的信念全都抛之脑后。
  “嗯!”长歌破涕为笑,把眼泪鼻涕都擦在大春的后背上,小声嘀咕道,“大春,你最好了,你别担心,我不会害你的,你不用一直防备我,不用大部分时间,都拿后脑勺对着我。”
  “……”
  大春一愣,一时之间却不知道如何搭话,防备么?是的。
  她时刻都在防备,因为被伤害过,所以不愿再交付信任,她和这位气质好、样貌好的表妹从来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个……”大春沉默良久,终于还是问出了心底的疑惑,“你到底为什么要来我家?”
  黑暗中,只有屋外狗叫声声,耳边,传来长歌均匀的呼吸声……
  大春一直没告诉长歌,自打她来了她们村,就成了村里的八卦红人。
  每天,都有村民故意经过她家门口,男女老少都有,一天走上十几次的都有,就为了看一眼她的表妹长歌。
  长歌来了之后,总是一个劲地问她村里的情况,却不知,她的到来,早就引起了骚动。
  尤其,长歌的到来,引起了村长女儿——村花秋菊的强烈不满,她已经发动村里的所有姑娘都不理大春了。
  长歌的好样貌,别说在这个村,就是在镇上,城里,都不逊色,为此,大春不但要防备长歌,还要时刻担忧她的安危,生怕遇到歹心之徒。
  哎,这日子过得,自打表妹来就不曾安稳过。
作者有话要说:  多多收藏!这是本人写作动力!!!认真脸(。??)ノ

☆、4。卖鸡蛋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长歌便满心欢喜起了床,收拾妥当,然后在大姑的一再嘱咐声中,包着个头巾,遮着半张脸,背着个小背篓,跟着姑父和大春一起迈向去往小镇之路。
  结果,没走几百米,长歌已经双脚发酸。
  哎,到底不如重生前了,那会儿早就被残酷的现实折磨的厉害,什么苦没吃过,兵荒马乱时逃难,别说这平坦的道路,就是几千里的山路,都不算个事。
  重生归来,这身体娇贵滴嘞……长歌自己都汗颜。
  长歌走走停停,大春心细一些,很快就察觉到了。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你别跟着我们了,我们还要走上两个时辰才能到镇上……”
  大春回头劝说长歌。
  “不用!我能行!这身体……不能再惯着了!”
  长歌赌气般地说着,她恨自己不争气,这点小苦吃不了,日后她还怎么带肚子里的孩子过上好日子?
  可是,一想到肚子里的孩子,长歌又迟疑了,万一她太辛苦,伤到孩子就不好了。
  “那个,大春,我记得你说过,村里每天早上不是有去镇上的牛车吗?”
  长歌的意思是想坐牛车去,反正也就几文钱的事,相比孩子的安危,根本不算什么。
  说来也巧,不等大春答话,一架牛车真的晃晃悠悠地朝这边来了,车上坐的都是来赶集的村里人。
  长歌不等大春反应,径直上前拉着她就往牛车上拖,姑父一回头瞧见长歌扯着大春在往牛车上爬。
  大春一大早赶路就是为了剩下这坐牛车的钱,一个人几文钱不算什么,可是三个人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再说,除非急事,大春和爹去镇上都是靠双脚。
  长歌当然知道大春顾忌什么,所以,不等大春推辞,直接塞给赶车的老头六文钱,一屁股就坐了上去。
  “大爷,我们三个人。”
  “小姑娘,你给多了!”老头又递回三文钱给长歌,笑眯眯地说道,“你就是大春的表妹吧?”
  “嗯,谢谢大爷。”
  长歌也不多话,她一进牛车,就注意到对面三道目光一下子全集中到她身上,两个年轻的小媳妇含蓄点还好,不会一直盯着长歌看,一个年纪大点的婆子却径直盯着长歌瞧,长歌跟她对视,她都不带犯怵的。
  老婆子面上不屑,这丫头头发和半张脸都被头巾包裹着,只露了一双眼,不过,光是这一双桃花眼,就勾人的很,也不知道是什么狐媚性子。
  果然,跟他们安家人沾边的,都不是好东西!
  牛车上气氛有点尴尬和怪异。
  长歌发现,那个老婆子似乎特别不喜欢安家人,大春瞧见她,也没给好脸色,两看相厌。
  长歌估摸着,这婆子跟安家肯定有什么旧怨。
  长歌却不知道,这婆子的儿子,就是前任村长冒死要救下的人,前任村长也就是大春的爷爷。
  救了人,丢了命,结果还不捞个好,两家人反目成仇,说吃苍蝇,都不足以表达这件事的恶心程度。
  老村长死后,人走茶凉。
  安家是村里的贫困户,安贵仁又沉默寡言,在村里基本没什么存在感,大春虽然是女孩子,结果跟她爹一样不多话,所以也不讨喜。
  村里人大多势利眼,对于安家人,都懒得打招呼,最多点了头。
  所以,对面两个小媳妇都在点了头之后,装作看风景。
  “爹,你上来吧!给过钱了。”
  大春无奈,跟她爹打招呼,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总不能跟老刘头要回车钱吧。
  安贵仁向来不多话,听见女儿这样说,什么都没说,就上了车,但是心里想着,回去让老婆把三文钱给长歌,总不能让孩子花钱。
  都是他粗心大意,忘了侄女跟他女儿是不一样的。
  在他看来,去镇上走去压根不算事,不过看看细皮嫩肉的侄女,哎,以后一起出来,还是陪着坐车吧。
  长歌故意观察了一下大春和姑父的表情,心里暗暗地憋了笑。
  长歌还以为大春和姑父不自在,是因为自己自作主张,却不知道,是因为对面坐着令他们安家人超级恶心的人。
  牛车虽然慢,好歹双脚不受累了,长歌靠在大春肩上,迷迷糊糊睡着了。
  “表妹,醒醒,到了!”
  大春提着两篮子鸡蛋,背上背着一背篓的新鲜瓜果蔬菜,跟长歌后背上那个轻便的小背篓相比,大春后背那坨足够压弯长歌的脊梁。
  “姑父呢?”
  长歌打着哈欠,揉揉眼睛问道。
  “我爹去招工的地方问问。”
  大春道。
  “哦!”
  长歌将她的小背篓背上,下了牛车。
  这是她请姑父按她要求编的小背篓,不但轻便,而且样式很漂亮,所以,路上超高的回头率。
  “我们现在去卖菜,等中午和我爹汇合。”
  说完,大春已经迈开步子朝集市赶去。
  长歌望着她“豪气”的背影,忍不住扶额,像个长辈似的,担忧起大春的姻缘来。
  赶早就是为了占了好摊位,大春从来不像同龄的小姑娘那样,喜欢手挽手走路,她一向独来独往,走路带风。
  这可苦了长歌,腿脚还没练起来,像个小媳妇似的一路追上……
  等到了摆摊的地方,交了5文钱给集市的管理,长歌就选了一处有早点摊的隔壁,想着这里人流量大点,卖东西也快点。
  结果,随着卖东西的人越来越多,长歌盯着自己摊位上的东西,一个问价的都没有,又看看木讷的站在一边,一副生人勿近模样的大春。
  果然,穷人之所以穷,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有原因的。
  让他们勤勤恳恳种田可以,让他们面上含笑,迎来送往却是难题。
  想了想,长歌还是松开了罩在头上的头巾。
  因为自己的容貌,她重生前吃过大亏,也讨过巧,她并不会一味否定。
  任何事都有利有弊,在这世上,漂亮的人总是有点优势的,但是,若是漂亮的人没有能力自主,那就是浮萍,任人摆布。
  原本,长歌一直低调地低头蹲在摊子前,大春则“孔武有力”地站在身边,这对组合并不起眼。
  可是,放下头巾之后,长歌倏地站了起来。
  “卖鸡蛋了!一文钱一个,买十个送一个!”
  “什么?姑娘,你说买十个,送一个?”
  问话的大叔,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长歌一张脸,也不知道是惊艳于多送的一个鸡蛋,还是惊艳于长歌的美貌。
  长歌这一声吆喝,不但吸引了经过的大叔,也引起了周围的人注意。
  大春都看傻眼了,刚才摊子上还一个人都没有,怎么长歌吆喝一声之后,不知不觉,摊子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给围了个严实。
  男的,冲着长歌;女的,冲着那多送的鸡蛋。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我这是架空的古代,对于金钱的换算,还有女主的一些现代的商业手段,大家就多担待哈,这里一文钱,我就当一块钱用吧,女主有一贯钱,就当有一千文,一年一千块钱生活费也不算夸张吧。
如果大家嫌瘦,麻烦先收藏,给我写作动力。。。

☆、5。亲人

  
  “小姑娘,你是哪个村出来的?”
  “你今年多大了?家里说亲了吗?”
  “你告诉我,哥哥我就把你的菜都买了……哈哈哈……”
  不怀好意的男子不断地套话,周遭人跟着一起哄笑。
  大春眉头一皱。
  长歌却是甜甜一笑,并不作答,在场的男人,不论老少,搞得都心痒痒的。
  这都是些小伎俩,不伤人,不损己,却能化解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长歌好歹算是多活了一辈子的人,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
  感谢那些遭遇,令她内心变得无比强大。
  而强大的表现,就是可以每天笑着醒来,笑着面对令自己不悦的人和事,想着法子一点点改变现状,而不是苦大仇深地,重生归来非要搞得像个厉鬼索命似的,上来就把所有仇人都KO掉。
  别看长歌现在面上不过才十几岁的样子,死时已经快三十了,她死前物质上过得倒不凄惨,但也是她靠自己一点点打拼来的。
  生前有太多遗憾和后悔的事,无法弥补,她想,她重生一定为了弥补这些遗憾的。
  “给我来五十个鸡蛋!”
  一位大婶,身材胖,气势足,踮起脚尖朝人墙内看了两眼,又听见卖鸡蛋的小丫头一个劲地说买十送一,立刻来了劲,三两下用手肘顶开两个瘦弱的男子,挤进人群里。
  刚进人群,大婶就一屁股蹲了下来,开始挑拣鸡蛋。大婶那大屁股一蹲,立刻把那些想靠近美人的猥琐男们给顶出半米开外。
  可是,谁也没敢跟这个油腻的大婶较真,毕竟在美人面前吃相不能太难,才能博取好感。
  眼看着第一篮鸡蛋已经卖得见了底,长歌对正在专心捡鸡蛋的胖大婶道:“大婶,看你买这么五十个鸡蛋,我不但多送你五个鸡蛋,这个篮子也送你了!”
  长歌一看卖鸡蛋的大婶的身段,就像是有钱人家负责厨房采买的厨娘,不料,还真给她蒙对了。
  “小丫头,你可真会做生意!行!你下次还有鸡蛋,直接送到我们老爷家,我家老爷是镇上最有钱的大金牙,你一问大家都知道。你记着,五十个以内,我都能包了!”
  大婶也不客气,十分爽利道。
  买十个送一个,只要新鲜,反正买谁家都是买,多送的鸡蛋自己就能留下来,何乐而不为?
  大春还没瞠目结舌完毕,两个篮子里的鸡蛋已经卖完了。
  除了那位大婶一口气买五十个,其他人也都咬牙一口气买十个,就为了那多送的一个鸡蛋。
  小镇不比城里,普通人饭都吃不饱,哪能吃得起鸡蛋,就算买了给亲人补身体,也都是两个三个买,这一口气买十个,也都是占小便宜的心理,又或者是为了从长歌手上拿到那多送的一枚鸡蛋。
  大春察觉出不对劲后,就不让长歌来做那个送鸡蛋的人了,只让她蹲下来数鸡蛋,再由大春收钱和递出去。
  大春的举动,令长歌心里暖暖的。
  别看大春冷着脸,那是因为不能让这些坏心思的男人得意,但其实,她心里很开心。
  以往卖鸡蛋,带了两篮子,卖一天也卖不完半篮子,等到日落西山。只好去卖粮油的小铺里,以极其便宜的价格把鸡蛋卖掉,别说一文钱一个了,店铺老板一般都把价格压在一文钱三个。
  小铺子老板心黑,这也是大春倔强地每次都要在集市站一天的原因,她不愿意被盘剥,又不得不接受被盘剥,所以选择站一天的方式与现实抗争,虽然收效甚微,大春也觉得活得没那么憋屈。
  鸡蛋卖完了,瓜果蔬菜也顺带卖得七七八八了,因为只要有人买蔬菜,超过十文钱,长歌就不声不响地多搭一点青菜萝卜,说起来不值钱,但是其他人见了,觉得不买超过十文就亏了,于是,很快一大堆蔬菜瓜果也都卖光了。
  东西都没了,买东西的男人们也没了借口,纷纷询问长歌明天还来不来。
  长歌笑笑不多话,背上自己的小背篓,包上头巾,挽着大春,一起离开集市。
  今天收获颇丰,钱袋子鼓鼓的,比以往每一次赚的都多几倍。
  大春心里暗暗称奇,心里终于承认城里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一上午赚的,比她来十次赚的都多,还是那种一站站一天最后还要贱价卖给黑心老板的标准。
  大春看看天色,这才中午,转头跟长歌对上眼,两人都开心地笑了。
  “表姐,怎么样?带我出来不亏吧?”
  长歌赶忙跟大春邀功,大春一直跟她保持距离,所以一有机会她就打算跟大春修复关系,希望能够重回小时候。
  听长歌这么说,大春憨厚地笑了,笑得时候脸上的线条柔和很多,不再给人冷面女门神的感觉。
  到了跟安贵仁约定的地方,一直没等到人,长歌站在那里晒得有点头晕,便说去后面的凉茶铺喝点茶。
  大春本来不愿意,但是拗不过长歌,想到今天还是靠长歌赚了那么多钱,也就宠溺地顺了长歌的意思。
  茶铺的老板娘笑脸相迎,给他们安排了一处遮阴的位置,长歌顾忌孩子不敢喝凉茶,要了一碗白水,大春见状也赶忙说要白水。
  老板娘微微一笑,倒是没有瞧不起她们,凉茶一文钱一碗,白水一文钱两碗,立刻给她们倒满。
  长歌看老板娘好相处,于是主动攀谈起来,询问老板娘镇上的一些情况:比如大金牙是谁啊?真的很有钱吗?镇上有哪些店卖的刺绣好啊?镇上哪家的酒店最好吃?有哪些野味啊?镇上最风靡的糕点是什么?
  老板娘只当长歌好奇,反正这会儿没人,就跟长歌聊了起来,东一句,西一句,也没个重点。
  大春在一旁一言不发地听着,只觉得表妹实在话多,也不知道跟个陌生人怎么这么多话的,上辈子也不知道是啥投胎来的。
  等一碗水下肚,长歌把想知道的都问了个七七八八,伸手去摸钱袋,打算走了,大春赶忙抢先付了钱,生怕再让长歌花钱。
  不仅如此,大春还塞了三文钱给长歌,认真道:“你拿着,你住在我家,哪能让你花钱坐车。”
  长歌本想推回去,结果大春手劲太大,争执之下差点没把她手腕捏碎。
  哎,力气没人家大,长歌只好接下了那三文钱。
  喝完水,脑袋也没那么晕了,长歌拉着大春问了老板娘那个最好的酒楼在哪个方向,打算先去碰碰运气。
  两人经过约定的地方,还没看到安贵仁的身影,也就安安心心地去酒楼。
  大春捏了捏自己的小钱袋,心里默默盘算着,如果表妹非要在酒楼吃饭,她该怎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她。
  “你们老板在吗?我有些好食材,问他收不收?”
  进了店,长歌也不废话,直接说明来意。
  伙计打量了长歌一眼,又看看大春,因为长歌穿着不差,所以倒没有小瞧她。
  伙计通报之后,不一会儿,老板出来了,也打量了一番,笑着问道:“你们两个小姑娘,想要跟我卖什么食材?”
  长歌微微一笑,她的小背篓终于闪亮登场了!
  掀开小背篓,长歌把篓子递向老板,说道:“就是这些蘑菇!”
  ——————我是地点变换的分割线————————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
  京城,凌府。
  “少爷,老爷和夫人让人传了口讯回来,说是突然有了小姐消息,他们要改道去云城看看,推迟半个月回来!”
  管家顺叔隔着门帘,将刚得的消息告诉了房内的凌家大少爷凌沐。
  “好的,知道了。”
  凌沐的声音自屋内传出,听不出情绪。
  一个小丫鬟正巧端着茶盏从屋内走出来,顺叔叫住她,小声在她耳边问道:“香儿,少爷几日没出门了?”
  香儿歪着脑袋算了半天,也没算出个所以然来,只迷迷瞪瞪地答道:“我想想,有些日子了,具体几日……我也不记得了。”
  “哎,你这丫头啊,就你这好吃、懒做、不记事的德行,要不是你生了一双好眼睛,哪能在少爷身边当差?”
  香儿顽皮地吐吐舌头,满不在乎道:“爹,哪有您这样说自己女儿的?要不是少爷点名,我也不需要日日做这端茶倒水的活计啊,我娘说我负责长得漂漂亮亮就行了……将来吃香的喝辣的……虽然少爷很好看,可他都不爱说话,快把我无聊坏了……”
  “滚滚滚,你这丫头没大没小的,都给你娘宠坏了!”
  顺叔嘴上虽然骂着,眼底却是一片宠溺。
  顺叔的妻子是凌夫人的远了N次房的表妹,因为是庶出,家里不富裕,又不得宠,所以嫁给顺叔算是高嫁了。
  顺叔的小女儿香儿今年十二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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