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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白甜逆袭记-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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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她家里人还不知道她被人设计了,若是知道,怎么能还盼着嫁给王简成?那晚的设计,最后是王简成撞破的,他并没有表现出多少的在意,毕竟,一个空有美貌,没有家世的女人,永远进不了王家的门,更别提,还是一个跟自己的一个跟班圈圈叉叉过的女人。
从母女两的对话中,东临秋得到了一些有用的讯息,所以,想好怎么办后,他一路就往衙门走去,他当然不能当面问赵怀仁他大女儿去哪了?但是他可以从赵怀仁的手下那边旁敲侧击,打听一下他姐姐或者妹妹的住处……
次日一大早,东临秋就雇了一架马车,赶往他要去的小山村,结果,车夫给马儿喂水时,半路停下来歇息时,又遇到了江家大少。
江家大少坐在马车里,正打开帘子看路边风景呢,就瞅见一个刚下马车的人长得特别像东临秋。
“喂,是临秋吗?”
东临秋一回头,心想,呃,这位大少爷怎么阴魂不散啊?难道是老天暗示他,重生回来救这位大少爷一命?否则,这几次三番的,他才不想跟一个男人如此有缘啊。
江家大少得知东临秋的去处后,立刻示意手下打赏一下东临秋所雇的马车车夫,叫人家回去,然后提议东临秋坐他的马车,两人车上聊聊,也能解解闷。
东临秋无奈,马车都给江大少爷赶走了,还说什么提议啊,他压根没得选择好吗?除非他打算走着去目的地。
两个大男人坐在宽敞的马车里,气氛有点诡异。
东临秋本来就不善言谈,也不愿与人太亲近,所以,他一上车就闭目养神,江大少爷一看,这不成啊,我找你是来给我解闷的,你不说话,我多无聊啊,所以他的话匣子就打开了。
“对了,记得王简成来的时候,认识了城里的一个叫什么来着,叫,叫……叫赵长,长,长什么来着,长笑?好像叫赵长笑是吧?那可真是漂亮,你一定见过对吧?”
“赵长歌!”
东临秋真不想说话的,可是他无法忍受有人说错长歌的名字。
江家大少一看,诶,有戏!这不是回应我了吗?看来是个男人都喜欢聊女人啊!每当谈判陷入僵局,江家大少都会试试这一招,不说百试百灵吧,也能十次中个七八次。
“对对对,是长歌,赵长歌!我后来才知道,她是云城一个捕头的女儿!可惜了,若是身在京城世家,就凭着她的才情学识,容貌风姿,各大家族的王公世子肯定都会求娶,只可惜,生在一个捕头家……哎,以我对王简成的了解,他最多也就是玩玩!”
江家少爷也就远远看过一次赵长歌,连个正面都没瞧见,这会儿已经跟东临秋面前胡侃八吹了。
不过,他对王简成的判断还真是神准,如果不是东临秋的阴差阳错,王简成也差不多要下手了。
“……”
江家少爷一看,赵临秋又不言语了,心里那个憋闷啊,他可是堂堂江家大少爷,想跟他说话的人,都要排长队的好吗?
“对了,你知道京城凌家吧?他们是官家,我们是商人,官家向来看不起商家,可是凌家不一样,凌老爷几次三番帮过我家,所以我们两家关系很好,我和凌家大少爷凌沐也是打小就一起玩的好朋友。”
“说来也怪我,当初,凌沐他妹妹闹他,要他带她出去玩,他本是跟我约好,结果我爬狗洞的时候被我爹发现了,被他关起来温书,凌沐出来没见着我,就带他妹妹逛街,谁曾想会断了腿,妹妹也丢了,自那以后,我爹带着我去凌家跪了无数次,凌沐都不肯见我,不过,凌老爷和夫人都很好,没有过多的责备我……”
“……”
“所以啊,这次知道他们有了失踪女儿的消息,改道来了云城,我特地去拜见了一下,要不,你别跟着王简成了!要是你瞧不上我们家,我可以引荐你去凌家,凌家老爷可比王家老爷强百倍,他绝不会把一个人才用来陪自己的儿子吃吃喝喝,花天酒地。”
“……”
“你倒是说说话啊。”
“哦。”
“哦什么啊?”
“知道了,谢谢,我暂时不需要。”
“你……现在赶你下去自己走还来得及吗?”
“是你请我上来的!”
“你……”
江家大少气得咬牙,他实在摸不清这东临秋心里在打什么算盘,做个跟班有意思吗?难不成他喜欢王简成?王简成虽然皮相不错,可是……
江家大少终于安静下来了,因为,他正在仔细打量闭目养神的东临秋,思考他喜欢男人的可能性为多少。
良久,江家大少也闭目养神,手指轻叩纸扇,故作深沉道:“如果你还有别的想法,我劝你放弃吧,王简成喜欢女人,妥妥的!”
东临秋:“……”
————————我是云城分割线————————
凌高海和他夫人自打知道了女儿的消息,那是马不停蹄地往云城赶,可是,等他们赶到时,当日写信给他们提供消息的人,却突然失足落水死了。
写信人当时在信里说,他们的女儿是被人特意带走的,并不是一般的拐子,否则也不会动用凌家那么多势力,都找不到孩子。
信上还说,当日那女儿被送来了云城一户人家抚养,幕后之人给了那户人家很大一笔封口费,而且,除了写信人和收养人,中间牵扯到的人,全都在这些年间,一一死去,写信人怕自己也命不久矣,踌躇再三,还是选择了告诉凌家,让凌家可以对他提供庇护。
没想到,他还是没等来凌家人就被灭口了。
凌高海看完尸体,一再确定此人已死后,只得一脸灰败地回了马车。
“怎么样?”
凌夫人紧张地问道。
凌高海摇摇头,不愿多说,可是凌夫人却明白了丈夫的意思,女儿的线索怕是又断了。
这时,马车外一个声音响起。
“凌老爷,我是云城捕头赵怀仁,刚才有了人自称死者死前留下了口讯,跑去府衙,知府大人让我把他送来见您,让您亲自审问。”
凌高海在女儿失踪那年,就跟皇上辞了官,但是凌家子孙众多,本家旁系,做官的一大堆,凌高海的同胞弟弟现在已经官至尚书,要不是辞官,凌高海早就能做到这个位置了。
所以,即便已经不再当官,但是,凌高海走到哪里,都很受敬重。
“好,我马上出来!”
车外捕头的一句话,令凌高海的心猛地就提了起来,他顾不得其他,连忙伸手拍了拍夫人的后背,安抚两句,然后转身下了马车。
赵怀仁趁着凌高海审问的间隙,偷偷打量了一下,暗暗心惊,幸亏他把大女儿送去了乡下,这血缘就是骗不了人,长歌跟他家谁都不像,可是,跟这位凌高海却有几分相似。
凌高海年轻那会儿,那钟情他的小姑娘可不少,那街上走一遭,满地都是小姑娘不小心掉的帕子,踩都踩不过来。
凌高海专心与捕头带来的人问话,倒是压根没在意这位捕头。
“死者死前给你留过话?”
“是的。”
“他说什么?”
“他说,其实那个女孩早就生病死了,但是幕后之人怕查到自己,所以还是要把当年所有的知情者灭口,他之所以骗你来,也是为了让你保护他。”
“还说了什么?”
“他死前让我跟你说对不起,其他没有了。”
“他有没有说幕后之人是谁?”
“没有。”
“你说的可都是实话?没有半句虚言?”
“小人不敢,绝无虚言!”
赵怀仁插嘴道:“这小子胆儿特别小,应该不敢说假话。”
凌高海无奈地挥了挥手,示意他们走吧。
“好的,那我就告辞了!”
赵怀仁说完,拉着那人走远……
凌高海站在马车外面,迟迟不愿进去,他真不想再令妻子失望,他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
“老爷,进来吧,我们回京!”
凌夫人在车内已经听到了对话,此时,她掀起一截帘子,轻声说着,声音听不出悲喜。
走吧,如果女儿真是死在云城,他们真是一刻也待不下去。
或许,也该放弃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张都写男主和家人去了,下张女主出来了。
坐等大家鼓励,来来来,不要客气!
☆、16。英雄救美
长歌并不知道,有人以为她死了,也不知道,有人正赶着来见她一面,她只知道,此时此刻,上门给大春说亲的媒婆,摇晃着她肥大的脾气,冷哼一声,气呼呼地走了。
毫无疑问,媒婆是老刘头家请来的,说的正是刘二舍。媒婆觉得,安大春连刘二舍都看不上,活该嫁不出去。
安大春,长歌和安赵氏统一战线,压制住了安贵仁的意见。
安贵仁望着远去的媒婆,长长地叹息一声。
身为一位耽误女儿婚事的父亲,安贵仁有一颗少女般恨嫁的心,在他看来,现在只要有个不错的男人肯娶女儿都不错了,又不是什么歪瓜裂枣,那就开开心心地嫁了不好吗?怎的说些如果逼她嫁给刘二舍,就跳河自杀的话?怪吓人的。
因为上次村长的原因,安贵仁这阵子有点蔫了吧唧的,偶尔只去田里看看,结果女儿拒婚,令他的脑袋耷拉得更低了,扛着锄头,他再次出门了,他决定跟田里的土豆好好倾诉一番。
安贵仁的情绪感染了家里的每一个人。
安赵氏有点不忍;
大春打定了主意,自己选的路,她就要站直了走下去;
长歌心里闷闷的,她在想,女人真的要嫁人,要依附于男人才能在这世道活下去吗?可是,上辈子,她不就是一次次选择依附男人吗?结果一次次眼瞎,所托非人,最后连自己的舌头都被人拔了……
几天后,跟蛋糕铺约好的期限已经到了,长歌叫大春陪她去镇上,结果,在坐牛车的地方,老刘头一瞧见这姐妹俩走过来,挥起鞭子,就先出发了,这意思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
大春脸色当时就不好了。
长歌虽然也不爽,但是总不能那么远的路走过去吧,她虽然现在锻炼得比以前强些,可是,肚子里毕竟有一个,她不敢硬撑。
得,拉着大春追吧。
“人家不想带我们,干嘛还要追?”
“你以为我想追啊?我这不是身体不给力么?你忘了我啥情况啦?放心吧,回来我就买头小毛驴,坚决不坐他的破车!”
长歌其实更想买一架马车,可是这年头马车不但招摇,普通人家也买不起,都是富贵人家才有马车,再说了,大春也不可能会伺候马。
长歌和大春最终还是上了车,大春红着脸,不过不是害羞,是生气。老刘头虽然不爽,但是也不愿当面撕破脸,说出去难听,因为儿子被拒婚,就欺负两个小丫头。
哎,大家一路无话。
等到了镇上,大春给完钱,就拉着长歌急匆匆地走了,如果是以前,她一定阻止长歌买头小毛驴,但是今天,她恨不得立刻买一头小毛驴,反正她走多久都没问题,只要长歌好就行。
“大春,我觉得你奶那么热心你和刘家的婚事,这其中肯定有猫腻,你要小心了!”
长歌也就是心中觉得不安,所以随口那么一句。
“嗯,知道了。”
大春不愿再说这个话题,所以随便敷衍了两句。
两人打算先去集市上看看有没有小毛驴卖,毕竟买东西要赶早,迟了都是被人捡剩下的。
结果,两人走着走着,对面撞过来一个半大小子,也就是那么一下,长歌感觉很不对劲,她本能地一摸钱袋,发现没了,顿时一愣,随即回头,大喊:“小偷!”
大春一听长歌喊了一声,立刻追了上去,长歌跑得慢,三两下就被丢下了。
就在这时,三个地痞流氓模样的人朝着长歌围了过来。
长歌心知不妙,看看四周,无捷径可逃,心里默默祈祷:大春,你快点回来啊!
“你……你们……想……想干嘛?”
长歌刚才跑得太快,这会儿直喘粗气,说话也不利索。
“想干嘛?当然是想带你去玩玩啦!”
为首的男子说道。
“呕……”
瞧他那恶心猥琐的模样,长歌当时就想呕。
长歌因为怀孕,最近总是干呕,这时候干呕,还真是应景。
“哥哥长得再磕碜,你也不至于吐吧?你们这些城里小姐就是矫情!”
长歌第一次来这集市卖东西时,这三人都见过她,尤其是她取下头巾之后,三人更是对长歌垂涎三尺,这三人中为首那人叫王富贵,是王菊花的表哥,住在镇上,不学无术。
王菊花是谁?
就是大春他们村的村花,也是村长大人的宝贝女儿,受尽全村人的阿谀奉承。王富贵也是因为王菊花才知道长歌是大春的妹妹,所以才找小弟支走大春。
毕竟,大春天生力大无穷,打他们三个跟玩似的。
“我妹妹跟安大春是一个村的,我们也算是熟人,来来来,跟哥哥去喝酒!”
王富贵上手就要拉长歌。
“滚开!等我表姐回来,你们就完了!”
长歌并没有慌张,她观察了一圈周围的人,看热闹的人都没有上来帮忙的意思,那么,她只有靠自己了。
围观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个被王富贵围住的小丫头要吃亏。
这会儿,长歌还带着头巾,结果,身后一个无赖,趁长歌不备,猛地上前一拉,一把将她的头巾扯走了。
没了头巾,长歌整张脸就完全露了出来。
“哇!”
看热闹的人纷纷发出惊叹声,显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小姑娘的长相会是这样出色。
“你们几个大男人,竟然合伙欺负一个小姑娘,实在是太过分了!”
这时,正义之声突然从身后传来,长歌面上一喜,重生之前,她没少遇到英雄救美的事,早就驾轻就熟了。
可是,当她转头看清“英雄”时,眼角有点抽搐,到底谁能告诉她,这位长得比她还单薄,感觉风一吹就倒的“英雄”为什么要跑出来逞强?
“你算老几?管哥几个的好事?”
王富贵见面前这位文弱公子穿着不错,可是以前没见过啊,估计是路过的,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好歹他姐夫也在县衙做事,就算被告了,也不过在里面住几天,装装样子。
所以,王富贵上去就给了文弱书生一脚,路见不平的文弱书生毫无悬念地倒下了,长歌连忙上前去,文弱书生初见长歌的样貌,似是意外,看样子,刚才因为长歌背对着他,他压根没看清这姑娘是美是丑就已经出声帮忙了。
长歌心底的感激顿时多了几分,心里念叨着:大春啊,你快回来啊!我护得了自己,也护不了他啊,他等下要是被打成猪头也太可怜了。
闹事的三位见长歌竟然出手搀扶,更加生气了,这小白脸屁都不会,只张张嘴,就获得了美人欢欣,他们倒是做了恶人了。
“上去,先把这家伙揍一顿!”
王富贵最瞧不得这种弱不禁风的男人,他爆喝一声,直接冲上去给了小白脸一脚,就在他打算朝着对方心窝踢第二脚的时候,一只手直接揪着他的衣领把他甩了出去……
其他两个无赖见此情景,转头就跑,唉呀妈呀,这女的太凶残啦!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发现字数超过两章,先发一章,第二章稍后,我先去吃个饭。。。
☆、17。同处一室
安大春单手解除危机!
被拯救的男子——韩之斌,也就是小白脸,顿时被拯救他的少女惊呆了,就那么轻轻一挥手,眼前的暴徒就一个抛物线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吐出一口血来。
一种异样的情绪涌上了韩之斌的心头。
他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女子,一只手就能把男人打飞,跟他娘逼着他接触的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样,那些女人只知道在脸上涂脂抹粉,那粉厚得呛得他直打喷嚏,而且,她们背后总是笑话他没用,以为他看不到的时候,看他的眼神都是鄙夷的。
她们都是一边唾弃他不像个男人,一边又舍不得他家的银子。
他天生体弱,吃什么都不长肉,能怪谁?他也想身强体壮啊,可是老天爷不是不肯给他一副好身体么?娘说要找个能保护他的女人,爹说要找个最漂亮的女人,他呢,只想找个尊重他,不同情,不鄙视他的女人。
今天相亲时,他赌气先走了,因为女方在背后笑话时被他听见了,那个女人说他没用,不像个男人,他气呼呼地跑了出来,正好看见无赖调戏良家妇女,也不知道是抽了哪根筋,他就逞强出声了。
他想证明自己,他是一个男人,虽然肩膀很单薄,不代表他没血性,没正义感。
结果,毫无意外,他被打了……
王富贵见同伴都没义气地跑了,强忍着重伤爬起来,一边吐血,一边狼狈逃跑。
“你没事吧?”
大春将长歌拉到身后,随口问了一句这个救了自己表妹的男子,看不出来,这身无二两肉,还敢跟王富贵叫板。
“没事。”
韩之斌有点傻眼,这位姑娘好像在跟他说话,他其实不太记得自己回答了什么。
“那好,谢谢你,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大春再厉害,那也是个未嫁的女孩子,总不好跟一个男的过多牵扯,而且这男的都说自己没事了,应该……或许……大概……没、事、吧?
直到大春和长歌挽着手走远,韩之斌才回过神来,哎呦,好疼,不行,感觉要死了……要死了……
韩之斌捂着胸口,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哎呀,少爷?少爷?怎么是您啊?您怎么倒在集市上啊?谁打了您啊?哎呦……我的小祖宗啊!”
平日里经常照顾大春生意的那位厨娘大婶,正巧买菜经过,看到一群人围着看热闹,她也跟着上前凑热闹,结果,凑近一看,竟然是她家少爷。
“这是谁啊?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胆敢揍了我们老爷大金牙的宝贝独苗啊?不想在这个镇上混了是吧?”
大婶是真心疼爱她家这位大少爷,这位少爷可是他们老爷大金牙的镇宅之宝,老爷自从生了他,就跟生了个聚宝盆似的,总是能给老爷招财。
不光老爷,他们这些下人们,也经常受到少爷的恩惠,走点横财。
“谁?是谁干的?”
大婶的咆哮声,回荡在整个集市……
因为时间不早了,长歌不想再耽误。
“大春,都快中午了,我们总不好大中午吃饭时跑去人家店里谈事情。”
“嗯,那我们快点去买只小毛驴吧,给点定金,中午再来领走。”
大春提议道。
“行!”
长歌点点头。
于是,长歌跟大春抓紧时间跑去选了一只小毛驴,跟卖家说好,中午来拿。
然后,两人就朝江心斋奔去。
两人刚进江心斋的大门,伙计恨不得就飞扑过来了。
因为没了头巾,所以伙计只认出了大春。
“咦?那天跟你一起来的姑娘呢?”
大春没说话,指指长歌,伙计一愣,随即明白过来,为什么上次这个小姑娘要包着头巾了。
“两位终于来了,请进!请进!我们都等着呢,不但我们江掌柜要见你,我们京城本家的江大少爷,也要亲自见你们!”
伙计那个热情啊,说话更是顺溜到不行。
大春受宠若惊,长歌倒是很淡定,微笑着拉着大春,跟着伙计朝后面走去。
镇上的点心铺不能跟城里的比,后面三面都是屋子,供糕点师傅使用,外加掌柜接客和休息,前面就是店铺。
长歌一边走,一边到处看,一边在心里盘算,她也要赶快在镇上买一套这样的房子,她最多在这边待一年,她爹肯定就要把她带回去了。
只有一年时间,她要送大春家这样一套带店铺的房子,让他们在铺子里做点小买卖。
那个村子,一点人情味也没有,实在没什么可留恋的。
东临秋原本打算跟江大少爷告辞,顺便让江大少爷的马车借他一用,送他去村里。
结果,那脚还没迈出门槛,就看一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走了过来,不过对方正在左看右看,压根没注意到他。
就见东临秋前倾的身体猛地往后一弹,跟见了鬼似的,左看右看,想要找地方躲藏……
“临秋?你怎么啦?”
江大少爷好奇不已,这家伙怎么突然这么反常?
东临秋没空搭理他,像是无头苍蝇似的,在屋子里乱转,寻找可以躲藏的地方。
不要问他为什么要躲起来,他也不知道。
他明明是要去找人家的,可是突然见到了,反而情怯了。
不管了,先躲起来再说!
打定主意,东临秋钻进屋内的屏风后面……
长歌跟大春进门的时候,屋内只有江大少爷和江掌柜。
江掌柜站在门口,伙计一见他,就机灵的介绍道:“掌柜,这位漂亮的姑娘就是上次那个寄卖的赵长歌姑娘。”
“哦?”
江掌柜也算是见多识广,他听老钱感叹过赵长歌的容貌,当时并没当回事,毕竟赵长歌那天几乎只露了一双眼睛。
“两位姑娘,先跟我进来吧!”
江掌柜抬手示意长歌和大春进门。
“来,我来给你们介绍,这是我们东家,江凌越,江大少爷。”江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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