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医妃冲天:王爷轻点宠-第14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回去吧,我不会有事的。”
“你保证?你都说了刀剑无眼,你的保证有个屁用!我不管,既然我来了,就没有走的道理。再说了,我也会武功啊,我也跟着七哥打过仗好不好,我来了,你多一个帮手,不好吗?”杜云汐循循善诱,就是不走。
南宫烨又火了,“杜云汐,你非逼我用强是不是?我就算是绑,也要把你绑回去!”
杜云汐挑眉看着南宫烨,声音透着无比的认真和坚定,“你试试看,你绑不绑得了我?”
“你……”
“阿烨,求你了,让我留下吧,便是让我安心也好。你一个人在战场上厮杀,我实在是放心不下啊。”
杜云汐上前轻轻抱住南宫烨,小心地避开了他的伤口,道:“你不用担心我,我可以保护好自己的。”
隔了好久,南宫烨终于软了态度,他又怎么舍得推开他怀里这个可人儿呢,轻叹一声:“你要我拿你怎么办呢?说什么都不听话,真是后悔让你成为老子的女人。杜云汐,你给我听好了,要是老子死了,你一定得改嫁,不能给老子守活寡。”
杜云汐噗嗤一笑:“呸,谁要给你守寡,想得美。”
南宫烨也不由笑了,他轻抚着杜云汐的小脑袋,心中无比坚信,他若是死了,这小妞一定会陪他一起死的。
所以,他一定要活着,再难也要活着。
番外篇 杜云汐
有了身孕之后,我的妊娠反应非常强烈,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爱吃,特别爱吃,而且偏爱吃肉,这一点和允儿恰恰相反,她是吃什么吐什么,以至于每次回南宫山庄,我俩不同的症状闹得婆婆哭笑不得。
阿烨和七哥被我和允儿折腾的很惨,却又不敢叫苦,只好在我们的淫威下鞍前马后,言听计从。
我和允儿平日被他们欺压得太过厉害,终于逮着机会可以小小的“报复”他们一番,为什么不呢?
不过不得不说的是,自从怀孕后,阿烨对我的态度明显比以往温柔许多,或许是因为看我实在太过辛苦吧。
毕竟,我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儿,亦是他的骨肉。
阿烨从来都不是温柔的男人,或许是武将的缘故,在战场上厮杀了太久,身上难免带着一些烈性,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是铿锵有力、爽快利落,我曾见过他在战场上部署千军万马的风姿,我相信,但凡是女子,只要见过那一幕,便没有不对他动心的。
和阿烨走到现在,也历经十数年头了,有时候我经常会想,究竟是什么支撑着我们走到了如今?
我和阿烨之间,分明是他先主动的,可偏偏先动心的那个人,是我。
我依然记得第一次与他见面的场景,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丞相之子,只以为他是个军营中的无名小卒。
这个“无名小卒”可真是胆大包天,明明知道我是公主,欺负我不算,还不由分说地吻了我。
那可是我的初吻啊,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他夺走了,连带着一颗心,也被他这样拐骗了去。
允儿总是笑话我和阿烨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不过,挨打的那个人是我。
这样说挺没出息的,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较之七哥,阿烨对我没有他对允儿那样温柔宠爱,他表达爱的方式总是那么的蛮横又霸道,常常弄得我哭笑不得,允儿说都是我惯的,对于这样的指责,我无力解释。
人家都说,爱情双方,先动情的那一个是要吃亏的,因为先动情的势必是付出最多的。
我并不以为然。
如果在爱人和被人爱中必须要选择其一,那我选的一定会是爱人。
因为喜欢一个人,只有自己真切的尝过了,才能体会到爱情的味道,那是金钱和名利都换不来的。
我不止一次地说过,阿烨并不是那种长得英俊到惊世骇俗的男人,可是偏偏对了我的胃口。
他身上就像是有一种特殊的魔力牵引着我,不动声色地就勾引着我一点一点地靠近他,愈了解他便愈喜欢他,等到喜欢的无法自拔的时候,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他,从此后,便再也离不开他。
——
孩子顺利出生,是个女娃,阿烨给她取名为“南宫玥”。
“玥”字出自上古传说中,上天赐予有德圣皇的一颗神珠,既是吉兆,又是宝贝。
阿烨果真是把玥儿当成了宝贝那样疼爱,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没有男人是不温柔的,只看他把温柔用在了谁身上,毫无疑问,女儿的出生激发了阿烨心底全部的温柔,每次看到女儿的时候,他对女儿发自内心的喜欢跟疼爱,都让我整颗心变得好柔软。
虽然有时候,我难免也会吃醋,觉得有了女儿之后,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明显下降了不少。
每当这个时候,阿烨都会被我莫名其妙的醋意搞得哭笑不得,戳着我的脑门糗我,“知不知羞,哪个当娘的会和自己的亲闺女吃醋,说出去也不怕别人笑话?”
我也觉得自己有些不可理喻,有时候跟允儿说起来,她总会笑着安慰我说她大哥这是爱屋及乌,因为太爱我,所以才会那么的爱我们的女儿,我十分受用她的安慰,便也学着释然。
说真的,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非常幸运的人,因为从出生到现在,我一路都是被呵护着长大的。
我的身份是黎国的安宁公主,本就是父皇的幺女,再加上母妃很受宠爱,大哥和七哥因着母妃抚养他们的缘故对我也是极好,从不舍得让我受半分委屈,细细想来,这辈子的委屈,都在阿烨这里尝遍了。
南宫烨是我杜云汐一生的劫,从遇到他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我这辈子只会忠于这一个男人。
我平时那么从善如流的一个人,偏偏在南宫烨这件事情上偏执的厉害,陷得太深,以至于对母后和皇兄等人的苦苦相劝全都置若罔闻,一门心思地跟着他去。
说来也好笑,有些事情,真的下定决心豁出去的时候也就觉得没什么了,成也好,败也罢,都是自己的劫数,怪不得任何人。
幸好,南宫烨不是无情之人,他只是不懂得如何去表达爱而已。
其实他的童年过得并不幸福,相府一直是个冰窖一样的存在,极少温情,作为相府的长子长孙,他身上肩负的责任太大,丞相对他极为严厉,丞相夫人更是把儿子当成自己地位的倚靠和凭借,对他都是责远远多过爱,以至于他的性格也是内敛到了极致,鲜少会表现出什么情绪。
后来,他知道了自己并非孟氏所生,而是父亲的妾室秦素素之子,这件事情对他的冲击很大,当时正好遇到南宫家前所未有的危机,那也是他抗拒和排斥我最严重的时候,我知道他是不想连累我,可是比起连累,我更害怕的是失去他。
好在暴风雨总算过去了,守得云出见月明,南宫府得以重建,阿烨也认了秦素素这个娘亲。
养母和亲娘真的是不一样的,以前我就不喜欢孟氏,遇到秦氏之后,我真心喜欢上了这个婆婆。
之前我和孟氏相处的不好,是因为我们都爱阿烨;之后我和秦氏相处的好,也是因为我们都爱阿烨。
但是这两种爱,自然是不一样的。
孟氏对阿烨的爱叫做占有;秦氏对阿烨的爱叫做放手。一张一弛之间,可见分晓。
无论怎么说,认了亲娘之后,我能明显感觉到阿烨的变化,其实说到底,他也是个缺乏疼爱的孩子罢了。
人人都想被疼爱,刚强如南宫烨,也不例外,我则更甚。
平生唯一所愿,便是我和阿烨还有玥儿,我们一家三口能够一直这样幸福下去,直到永远。
番外篇 南宫烨
玥儿刚刚睡下,昏黄的烛光下,她稚嫩的小脸红扑扑的,像熟透了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这几天我像魔怔了似的,看什么都能跟玥儿联系起来,昨儿个陪云汐出去散步,她指着天空上的一片云彩问我像什么,我瞅了半天,很认真地说了句:“像咱们家玥儿的尿布。”
云汐当场一愣,气得哭笑不得,狠狠地掐了我一把,现在大腿上还留着一块青呢,他娘的下手真是狠。
不过一想起她十月怀胎生下我们的女儿不易,我也就不跟她计较了,再说了,自己的女人,计较什么呢。
女儿的出生让我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变化不小,身边人都说我变得比以前柔和了不少,我也这样觉得。
前天在军营里有个战士私逃被抓了回来,按军纪是要被斩首的,我又气又怒,问他理由,他哭着说媳妇刚刚给他生了一个男娃,忍不住想回家看孩子,或许是因为同做父亲的缘故,我竟然对他生了恻隐之心。
国有国法,军有军规,军纪不可废,他的死罪是免不了的,但是临死之前,我特许他回家见一眼儿子,也算是成全了他最后一桩心愿,他的死让我好生难过,因为这预示着,他的儿子一出生便没了爹。
子曰:“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我可以爱兵如子,但是有些错误一旦犯下,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挽回的,这是父亲曾经不止一次告诉我的道理,以前不明白为什么犯了一点小错就要受到那么严厉的惩罚,可是现在想来,那些责罚里面,包含了多少父亲对儿子的期盼和谆谆教诲。
其实我的童年过得挺不幸的,虽然贵为相府的大公子,锦衣玉食的不缺,唯独缺的,是家庭的温暖。
从小到大,父亲母亲对我都是管教居多,事事循规蹈矩,鲜少对我流露出为父为母的慈爱和柔情。
便也只有在祖母那里,能感受到一些家庭的氛围,所以当看到祖母那么疼爱允儿时,我才会忍不住上去“争宠”,现在想来都觉得自己可笑至极,平日最是不屑女子争宠的小伎俩,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也会那样去做。
不过不得不说,若是没有允儿和娘亲,我怕是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世,一辈子也享受不到家的温情。
南宫家由败落到复兴,人人都道是我南宫烨撑起了南宫家的一片天,可只有我们自己人才知,南宫家能有今天的荣华富贵,全都是允儿的心血,是她的殚精竭虑、运筹帷幄才换来了南宫家的鼎盛繁荣。
只是,我们深知物极必反的道理,绝不会傻到挑战皇权,月有阴晴圆缺,凡事水满则溢,总要有个度。
就像我现在,战事结束后便主动上交了兵权,乖乖地接下御林军的闲差,为的就是让皇上放心。
虽说当今皇上是云汐的亲侄儿,但君君臣臣,三纲五常不可废,千万不能越雷池半步。
我的这些小心思,当然不可能让云汐知道,其实聪明如她,知我如她,又岂会不知,不过,她也乐得装傻。
我南宫烨这一生,真正入我心的人没有几个,而在我心中占据位置最多的,不是玥儿,而是云汐。
虽然人人都觉得我对女儿的爱要远远超过任何人,包括云汐自己,也是这么认为,还经常会因为玥儿跟我吃醋,说我有了女儿之后对她就没有以前那么上心了,其实我正是因为爱她,所以才会那样地疼玥儿。
我看着玥儿吐着唾沫泡泡的稚嫩小嘴,不由自主地笑了出来,小孩子多单纯啊,她才这么点大,连吃醋都不会,只会喝奶,只是不知道喝她娘亲的奶时,有没有从奶中喝出酸味来?
玥儿跟云汐长得很像,算不上顶漂亮的美人,可是眉宇之间甚是英气,长大之后,一定也是一个极为英气的女孩子,她娘老担心她性格若是太男孩子气,硬要上战场杀敌可怎么办,我说无妨,俗话说:虎父无犬女。古有穆桂英挂帅,那我南宫烨的女儿,若是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一名女将军,说不定也能名流千古呢。
遥想当年,她娘追我的时候,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若是史书能记录下来,说不定会和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也能传为一段佳话呢。
不要怪我臭美,作为一个大男人,能够被女人倒追,而且这个女人还是公主,真是人生最大的幸事了。
虽然我嘴上不说,但是我心里曾不知千万遍地跟自己说过,能遇到杜云汐,是我南宫烨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其实连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会在明明知道她是公主的情况下还是不顾一切地吻了她,可能是因为隐姓埋名的缘故吧,借着南烨的名字耍了一回流氓,若我当时真的是南宫烨,说不定不会那样做的。
不过这个世上是不存在如果的,所以才会有现在,我和杜云汐还有玥儿,我们一家三口。
我南宫烨这一生,也算是活得精彩了。
名有了,利也有了,该得到的尊荣,该享受的温情,通通都享受到了。
母慈、女孝,有一个精明的妹妹,有一个能干的媳妇,一家子的人都齐了,还缺什么呢?
玥儿和祈佑一天天的长大,眼看着新人辈出,我这个“老将军”很快就要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趁着没被拍死之前,我得赶紧寻个时机跟皇上请辞解甲归田,带着云汐也学着允儿和麒王那样,游山玩水,过过浪迹天涯的逍遥日子,岂不快哉。
不过近些日子母亲年事已高,身体大不如从前了,连允儿和麒王爷不敢走的太远,生怕赶不及回来送她,我和云汐的计划也是一拖再拖,好在她理解我,也孝顺母亲,是个懂事的好媳妇。
趁着父母亲还在世的时候,一定要多多孝顺他们,哪怕做不到孝,便是顺着他们也是好的。
千万不要,在他们离去之后才开始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多陪陪他们。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啊。
番外篇 南宫允
午后的日光穿过山野,透过树梢射入山林之中,斑驳陆离的光影下,我背着竹篓脚步轻快地下了山。
起了个大早,就为了采几株药,其中有几株是拿来治张伯的老寒腿的,剩下的则都是为了医治杜云烈的。
今早离开的时候,我给杜云烈喂了满满一大碗米汤,为了防止他吐出来,这三年来用嘴喂他吃饭,喂他喝药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经常会想起认识之初,他中毒我用嘴喂他喝药的场景,那时候我并没觉得有什么,可是周围人包括皇上当时那震惊的表情,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他们一定把我当成了怪物,哪有未出阁的女子不顾名节和男人发生肌肤之亲的?
可想而知,当时皇上之所以要给我和烈哥哥赐婚,恐怕也是因为这一点吧,他定是觉得除了杜云烈,我南宫允再也嫁不出去了,不过还真被他点对了鸳鸯谱,这个婚,不赐都不成。
三年前,我带着重伤昏迷的杜云烈来到这个偏僻的小镇,看中的就是它的幽静,是个疗伤的好地方。
杜云烈全身经脉受损,即便我拜托大师兄和我一起用傅家乾坤心法合力护住了他的心脉,可是若不及时医治,他还是必死无疑。
当年之所以走的那么决绝,是因为我真的感受到了他即将要离开我的气息,那种恐惧让我顾不得其他,只想带着烈哥哥远走高飞,心里想着就算他真的要死,也一定要死在我一个人的面前,死在我的手里。
这里是岭南一带,小镇被层层山林包围住,便于藏身,小镇上住的乡民大多都是逃难过来的难民。
他们看起来其貌不扬,但都是深藏不露之人,不然也不会帮着我在短短数日内在山上建了一栋竹屋。
既然在这里安了家,我总得想点谋生的办法,便在镇上当起了走访大夫,上半天给村民们抓药看病,下半天和晚上就照顾杜云烈,有时候遇到棘手的事情,村民们也很热心的帮忙,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
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起初还有些不适应,感觉自己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我真的把自己和杜云烈当成了寻常的老夫老妻,在这平坦无波的生活中一日日地过着,自己给自己找乐子。
或许是前半生活得太嘚瑟,也活得太辛苦,好不容易来到这世外桃源,便自觉屏蔽掉外面属世的一切,暗示自己不要去想许多,地球离了谁都会转,当初之所以果决地离开,就是因为相信江山代有才人出。
黎国即便没了我们,祈宁在祈佑和大哥的辅佐下也可以独当一面,这些年我在他身上花费的心血不会白费的,能教的我都已经教给他了,至于能不能做得成,得看他的造化。
没有人是不可或缺的,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个人只是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有的人或许在某个阶段很厉害,但是他也只不过是推动这条历史长河前进的小小虾米而已,重要与否,全凭自己本心。
太多数人想不通这个道理,傅残阳是这样,烈哥哥也是这样,他们心里的负担太重,以至于承受不起。
相比之下,这个小镇上的村民过得又是另一番生活了,他们刻意地放缓生活的节奏,就是想要肆意地放松自己的身心,忘却自己的前尘过往,只过好当下的生活,毕竟未来不可预测,过一天便算一天。
照顾杜云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虽然是大夫,但毕竟是个女人,即便懂些功夫,但是有些粗重活还是做不了的,村民们待我非常友善,也极为欢迎我这个从天而降,医术过人的大夫,时常送些吃的穿的过来,我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只专心医治杜云烈,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也乐得自在。
或许是老天爷觉得我和烈哥哥以前分开的时间太久,现在就加倍地补偿我们,这三年来,陪伴杜云烈成了我生活的常态,从清晨到日暮,喂他吃饭、给他按摩、哄他睡觉便是我的日常,我并不觉得烦闷,因为单是盯着他的脸,我也能够看上好半天,即便是在病中,烈哥哥的容貌也不输当年分毫,英俊的可颠倒众生。
其实遇见他,是我这一生最大的意外和幸运,当然,能够遇到他,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我背着竹篓缓缓地朝着我们的房子往上爬,太阳当空照,走了太久的路我有些低喘,其实三年前我就将内力尽数传到了烈哥哥的体内,现在的我,武功只余下了三脚猫的功夫,勉强可以防身罢了。
没有了以前飞檐走壁的轻松,脚踏实地地走路也没什么不好。
可算是到家了,我将竹篓放在门口处,用手帕涔了涔脸上的汗水,推开房门习惯性地喊了一句:“我回来了!”
即使知道烈哥哥不会应答,但我坚信他是听得到的,告诉他一声,也好让他放心。
和往常一样,习惯性地先去灶台舀水喝,一碗水刚下肚,我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再一抬头,见小厨房的角落里堆满了柴火,昨天用完了我还没有去砍新柴,这些柴火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难道是张伯送来的?
我满心地疑惑,摇了摇头,可再一低头,又看到了锅里在往外冒着热气,我吓着差点摔了碗,将手中的瓷碗放在灶台上,上前揭开锅,居然看到里面已经烧好了饭,正在想难不成出了个田螺姑娘……
“你回来了。”一道清冷淡然的声音轻飘飘地传入我的耳朵,透着无比熟悉的味道,这分明,是我企盼了三年的声音……
我偏过头去,果然看到了那道身影,杜云烈弯腰将一个新竹篓放在门口处,轻道:“你前些日子不是说竹篓太小了吗,我给你做了个大的,你背上试试,瞧瞧合不合适,好些年没有做了,功夫都忘了,师父要是见我把篓子编成这般模样,肯定笑话死我了……”
他话音未落,我已经忍不住上前去紧紧拥抱着他,眼泪潸然下落,他终于醒了……
一滴清泪滴落在我的肩头,杜云烈附在我耳边,磁性和沙哑的声音响起:“我回来了,宝贝。”
番外篇 杜云烈
我抱着允儿,凝视着怀中熟睡的她,端详着她长长的睫毛和樱桃小口,忍不住又俯下身子亲了她一口。
自从醒过来之后,每天抱着允儿,看着她入睡,在她睡梦中偷偷亲她,成了我最大的兴趣爱好。
有几次不知道是我吻得太用力还是吻得太频繁,总之是在偷偷亲她的时候被她抓了个现行,都这么大年纪了,她还是露出了像小女孩一样的娇羞模样,恼羞成怒地在我怀里扑腾,用小粉拳轻捶着我。
我由她闹了一阵,在差不多的时候捂着胸口喊疼,这招很管用,她立刻停了手,问我哪里不舒服。
看着她草木皆兵的慌乱模样,我没有觉得好笑,反而觉得心酸和心疼。
我昏睡了整整三年,而允儿也这样衣不解带地照顾我了整整三年。
以前以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这些话都是说说而已,可这些冠名堂皇的情话都在允儿和我的身上得到了兑现,当这一切真的成为现实之时,那份感动,又岂是能够用语言表达出来的?
还是老掉牙的一句话,此生能够遇到允儿,我是杜云烈这辈子最幸运之事。
我的生命是父母给的,可我已经记不清楚允儿多少次从鬼门关里把我扯回来,救了我一次又一次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