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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狂妃:通缉嗜血暴君-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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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那名年轻商人的魂儿似乎已经被金铃铛勾走了,他第二天又参加了”竞标“,这回愿意出三千两,但是金铃铛已经再也不会看他一眼,她这一次选了一名出价五千两的豪富。
  那一晚金铃铛披着一层薄纱翩翩起舞,香艳旖旎,那大爷觉得五千两还是花的很值的,但是……最后金铃铛还是拒绝相好。
  不知道这美女是怎么做到的,那大爷竟然也接受了!
  十天不到,金铃铛的美名已经冲出大煌,走向世界!
  甚至有外国人拿着满箱黄金,过来一睹芳颜。


第138章 小受!是敌是友10
  最后在第二十天,金铃铛终于有了一位入幕之宾,据说那是一位神秘的公子,付了一万两。
  其他也狠有钱的男人们按耐不住了。
  NND不就是一万两吗?
  俺也有!
  但是,金铃铛的选择永远都深不可测,出钱最多的,往往最先出局。
  据说有一晚一名达官贵人进了金铃铛小姐的闺房,金铃铛小姐和他谈诗论道,焚香抚琴。
  可是那人急色心起,欲强相好,金铃铛小姐哭得梨花带雨,又是晓之以情。
  那人最后完全屈服在她石榴裙下,还大骂自己不是人。
  因为声音真的很大,有许多人听见了,所以这件事很快就传得人尽皆知。
  唉,真好笑,出了一万两银子没能相好成一个青楼女,还觉得自己不是人。
  好冷的笑话……
  这件事情告诉大家,神马都是浮云啊,浮云,浮云——
  最后,在这种相互攀比的气氛中,我们的金铃铛小姐成了一位女神。
  大家都说她不是看钱而是看人,是风尘中难得的奇女子虾米虾米的,虽然身陷泥坑却依旧高贵万方,娇艳如玫瑰,高洁如芝兰。
  而且,最重要的素,这个月她给老鸨挣了足足十万两。
  老鸨突然发觉这是很好的商业策略,于是将这个传统沿袭了下来。
  直到现在,仍然有不少拿着万两白银过来却得不到金铃铛小姐青眼的男人垂头丧气地在金铃铛所在的“铃铛楼”外面徘徊着,心中都是那名不能一亲芳泽的美人的面容啊——。
  为了网罗这些漏网之鱼,在”铃铛楼“外面不约而同开了好几家小型青楼,还弄了不少山寨金铃铛,竟然生意十分不错。
  这可见得金铃铛的魅力有多大了。
  我觉得这个金铃铛实在是个商业奇才。
  一个女人能把自己经营成这样,佩服,佩服啊。
  虽然她说白了只是一个JI女,可是竟然在大煌王朝的男人们心中成了女神。
  、这就是所谓的“把脱下去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
  和她相比,我们21世纪的神马舒淇女神啊,汤唯女神啊,还是显得太小儿科了。
  毕竟乃们只不过是拍了几个脱戏而已,并不是明摆着出来卖的,而这位金小姐却是明白无误的青楼女,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的,竟然变成了女神,真是佩服,佩服啊……
  这位金小姐却是明白无误的青楼女,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的,竟然变成了女神,真是佩服,佩服啊……
  所以我想到要找一个代言人来代言我的内衣和首饰这一品牌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位金铃铛小姐了。
  倒不是因为她漂亮或者神马的,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美女,但是有商业头脑的美女实在太奇缺了。
  我不禁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这次上京城,我一定要约见这位小姐,和她谈谈怎么合作。
  至于她要什么好处,我可以尽量让步。
  哪怕就是她要一部分股权我也可以给百分之十,不过这个时代恐怕没人知道什么是股权吧?
  我甚至拟好了一份合作书,金铃铛小姐肯定很精明,我不能太占便宜,要拿出我的诚意来。
  经商是需要诚意的,而且事实上我也很欣赏她。
  一个女人,无论如何,能够在一个并不主流的生活方式中经营好自己,总是值得赞赏的。
  但是,我还有一个人选。
  就如同金铃铛小姐是以一种香艳而又令人酥软的方式占领了男人们的心房,可是这位人选呢,却是堂堂正正,大家闺秀,从任何方面来说,都可以说是优质偶像啊。
  这位小姐就是最近京中大热,和金铃铛小姐齐名的京城第一美才女——祝玉竹。
  祝玉竹小姐出身不俗,乃是翰林院院长的爱女!
  用咱们21世纪的话来说,她就是北大校长的宝贝千金!
  而且,这位祝玉竹小姐才五岁的时候,琵琶就弹得得到了当时琵琶名家XXX的强烈赞誉,而且才七岁就在京城宫廷歌舞伎寮进行了第一次琵琶独奏!
  用现代的话来说,这位校长家的小姐呢,五岁钢琴就八级,七岁举行自己第一场宾人音乐会!
  而且呢,祝玉竹小姐不但琵琶弹得好,画也画得好,棋也下得不错,一手好文采,据说她的文章被当朝殿试第一主考官汪大人看过,直呼乃奇才,可惜是个女孩子,不然能做状元。
  总之,祝玉竹小姐是一个德智体美劳样样皆优的人物,不过这样的才女每一个时代都有,最后的结果一般都是嫁了个好老公,类似卓文君,或者幸福或者被甩,本来也没有什么稀奇的。
  但这位小姐倒是和一般的才女不是很一样。
  因为她不满足于在深闺里只被一干平民们YY,干脆自己走出来,在京城里开办了几家颇有影响的商号和学校!
  祝小姐是一位才女,所以她开的商号自然也和才华有关。
  乃是书号。
  画廊。
  经营文房四宝,而且都是颇有来历的珍品。
  原本一开始开了商号以后呢,京城的百姓们还颇有些不满。
  因为大家一向觉得,名流家的小姐应该不要参与到这些铜臭里面去的。
  而且女孩子吗,还没有嫁人,自然是最好不要抛头露面的,才符合这个时代一般普通劳动人民的心理。
  但是,祝玉竹小姐果然不是普通人,
  她的书号,画廊都招徕了一批颇有学问,却一直没有得到重视的年轻人,他们有一定的才华,却又是璞玉,尚未能够打磨成珍品。
  祝玉竹小姐自己出资,自费给这些年轻文人和画家刊印发行,他们其中的一些人,慢慢崭露头角,从她的产业中间成名的近两年的新晋书画家,竟然有五六名。
  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此外,祝小姐还以利润作为援助京城和边陲山区贫困孩子的善款,在京中广受好评。
  老百姓都称她“才比状元,心若观音。”
  至于这位祝小姐长相如何?
  用当朝一位著名的文艺男中年,太学大学士的话来说那就是:“翩若惊鸿,矫若游龙,急趋莲步,兰质蕙心,春梅绽雪……其洁若何?秋菊被霜。其静若何?松生空谷……”
  这说的太肉麻了,总之就是说,是个美女啊!
  所以,祝小姐虽然不像金铃铛小姐那样轰炸式地红遍了京城,却也慢慢地得到了人民一致的好评。
  她的那种并不太露锋芒的美,也比较适合一般群众。
  就好像在现代,徐静蕾的粉丝虽然不会很多,但总也不会太少,骂她的也总比骂范冰冰的少得多。
  渐渐地,人民们就接受了这么一位活菩萨,女观音,热心的群众们还自发地组织了她的支持馆——在现代也可以叫做“粉丝团”,而且有无数的热心大妈还给这位小姐张罗起了婚事……
  但是这位小姐似乎一点儿也不急,依旧淡淡地做人,宠辱不惊。
  好了,这就是我的两位代言人候选基本资料。
  总的来说,一个是走美艳路线的。
  一个是走气质路线的。
  一个属于老中青男人流口水的最爱。
  一个属于全民热爱型,女粉丝众多。
  一个在时尚方面更有发言权。
  一个在内涵方面更加有影响力。
  我都发愁了很久了,到底选谁呢?
  范冰冰?还是徐静蕾?
  老实说,要是我是现代广告商,我会选漂亮的范冰冰,养眼嘛。
  不过,那位金铃铛小姐比范冰冰似乎要口碑好一点,那位祝才女又比徐静蕾长得美。
  真难选。
  自然,我也想过借鉴某些现代企业的做法,某个系列用一个代言人,另个系列换一个。
  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这两个女人,都很出色。
  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这两个女人,都很出色,
  也可以换句话说,他们都不是省油的灯。
  而且,未必金铃铛小姐会欣赏祝玉竹,祝玉竹也未必愿意和金铃铛为伍。
  我选谁,另一个肯定都不爽。
  但两个都选,估计都不爽。
  还有一点是,和她们中间任何一个人合作,估计都需要大量的诚意,和……金钱作保证。
  我虽然小有积蓄,可毕竟还欠了皇帝老公同志十万两,说了要还就得还的,用来请广告代言人的费用不能高于一万两。
  想来想去,还是只能挑一个。
  在古代大家没有代言人的概念,搞一个是比较合适的。
  不然,我的品牌的概念和内涵就会混淆了。
  我发愁啊。
  选谁呢?
  当然,两个人也不是那么好谈的。
  但是要先决定了,才能做后面的行动啊。
  我也一遍一遍地问着自己。
  我到底是希望年轻的,时尚的,引领潮流,迷惑男人心是我的品牌的内涵呢?
  还是有才学,家教好,善良,温柔,智慧?
  其实,基于一个21世纪的,上过大学的女人的直觉,我还是喜欢才女祝玉竹小姐。
  但是,一个出身高贵的大家小姐,未必会太配合我的宣传行动。
  其实很多广告商都不需要自己的代言人形象无比正面,只需要够话题性就好了。
  毕竟嘛,大家是为了吸引眼球,又不是评好人好事大奖!
  但是,我又怕金铃铛小姐一出山,会让良家妇女们对我的牌子避之不及……
  苦恼。
  郁闷。
  发愁啊。
  我正在那儿看着天空托腮静思,突然感觉到一阵凛冽的风从窗外划过!
  我一惊!
  思绪迅速地收回来,突然发觉有些不对!
  为什么,前面的车队越来越远,就剩下一个小点了?
  就算是要把战线拉长,也不至于把我一个人抛在后面吧?
  我赶紧拉开车帘,大喊:“车夫!车夫!!!你在干嘛?!”
  但是,我惊呆了。
  车帘外,甚么也没有。
  没有车夫。
  甚至,连马都不见了。
  那位看起来很老实的车夫和驾车的马,就好似被风吹走了一般,消失在这无边无涯的荒漠中。
  我心中腾起一阵很不祥的预感!!!
  飞跃出车窗!
  果不出我所料,后面哪里还有两辆车,根本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
  也就是说,此时天地茫茫,却只有我一个人……
  不,不是一个人。
  因为我敏感地发觉,从沙丘后面,有许多道可怕的视线,带着贪婪,仇恨和阴毒下作,狠狠盯着我!
  我心头一寒——我中了谁的埋伏?!
  难道这一切,都是计?
  若说起来,说我因为睡着了不便打扰而将马车落在后面,也是计划的一部分吧?
  我之所以睡得那么熟,会不会也是计划的一部分?
  昨晚,我有没有吃什么?
  是的,车夫曾经递给我一杯水。
  难道那杯水有问题?
  可是,到底是谁要这样对付我?
  我双手紧握着袖中的刀刃,浑身发寒。
  这里是沙漠。
  茫茫的,没有方向的沙漠。
  烈君绝和他的车队,正再一点一点地离我远去,他定然不知道我已经被抛在了后面,就要被人暗算。
  他也许还在想着,今晚要怎样跑到我的马车里来,逗我开心。


第139章 还有朕,要娶她1
  那暗算我的人,估计也早就想好了,肯定有人会去和烈君绝说我病了之类的借口,等到他发现我的马车已经不见的时候,估计我已经不知道还在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我深深地呼吸,告诉自己不要紧张。
  虽然痛恨自己如此大意,可是既然有人如此步步紧逼地暗算,我也毫无防卫的余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转过头,我亮声对着沙丘道:“出来吧,想要杀我,是好汉的,就来决战!”
  沙丘后面传来一阵一阵狂恣的笑声:“好,果然不愧是精绝城主大人!”
  继而,一队至少有三十个黑衣人,自沙丘后面鱼贯而出!
  个个都蒙着面,身材高大,袖中有兵刃,看走路就知道是练家子!
  我心一沉。
  不是沙漠中的劫匪蟊贼。
  之前我还怀抱一丝希望想,说不定是沙漠之中的劫匪,前来抢劫的。
  若是只图财,我还可以慢慢地同他们周旋。
  但,若是要取我的性命……
  这群人走路的步调都很一致,甚至在他们黑色的头巾边,还有一个小小的金色标志。
  他们一点点地,靠近我。没有其余的动作和声响。
  只有沙沙的脚步声。
  就好似魔鬼的号角。
  风,吹起他们的头巾,那个标志,就好像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鹰。
  一双双眼,都带着些诡异的蔚蓝色。
  缓缓地,在我身边围成一个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包围圈。
  就连那个包围圈,也很像一只鹰。
  而我,就在鹰的心脏处。
  我突然想起之前听说过的一个名词。
  “飞鹰军团!”
  那为首的一名黑衣人冷冷地看着我,目光古井无波:“城主大人还是很聪明的,听说过我们的名字。”
  我心中飞快地思索着。
  飞鹰军团是西域边境上最著名,最强大的雇佣兵军团。
  他们大多是西域人,很少是大煌王朝的人。
  体格粗壮,强悍,极度有耐心和控制力。
  而且他们常常埋伏在边境线上,袭击包括乌兹,风驰等国家的军队,夺走武器。
  长此以来,这军团的武器装备,竟然超过一般的正规军。
  这个军团名为雇佣兵军团,自然是受人雇佣的。
  要知道西域除了和我精绝城接壤的几个国家之外,还有十几二十个国家,有大有小,当然相对于大煌王朝来说都是小苞。
  这些国家大多民风彪悍,一言不合就可以大打出手。
  这样打来打去,最后每个国家都没落到什么好处。
  士兵们元气大伤,铸造武器也需要大量的人手和矿藏,所以影响了国力,慢慢地,各国国君们都发现一个事实,就是用自己国家的兵士们来打仗,实在太浪费人力物力了。
  最好的,当然是雇佣自己已经装备好精良武器,而且骁勇善战,最重要的是不会影响国力的雇佣军团!
  而此时,大约是七年前,飞鹰军团就这样在西域闯出了一番名堂。
  他们治军严明,而且非常有纪律性,只要拿了报酬,就绝对不会再动用雇主那边的一针一线。
  所有的武器装备包括食物补给,都由他们自己出。
  他们人数并不算太多,大约有一千人。
  但是有的时候在战场上,及其精锐的一千人绝对比疲惫涣散的三万人都要有用。
  飞鹰军团几乎每一次突袭都成功。
  自然,他们的报酬也不便宜。
  没钱的国家,是请不起他们的。
  所以七年来,导致的结果是西域的富国越来越富,而穷国越来越穷。
  就是因为穷国请不起军团,所以被大面积地吞并,而有钱的国家屡次得胜,割地赔款之类并不鲜见。
  这种拿钱办事的军队,实在很难令人喜欢。
  但是飞鹰军团的好处是他们从来不出尔反尔。
  他们一般服务期是一个月到半年,只要接受了报酬,就绝对不反悔。
  绝不会因为对手出了更高的价钱而退兵。
  所以,在西域,飞鹰军团的名字,有些人一听就十分敬佩骄傲,有些人却觉得犹如魔鬼,仇恨彻骨。
  不过这些,对我而言基本上是一个传说。
  因为和我们大煌王朝交界的几个国家,乌兹、罗罗、风驰,乌兹抠门,罗罗是著名中立国,风驰自己的武力就很强大。
  所以飞鹰军团基本和我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
  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
  但是,怎么今天飞鹰军团找上我了?
  我自然不会那么蠢,他们受人雇佣,一定是有人出了巨款,要他们来杀我。
  是谁这么看的起我?
  要用西域最出名的雇佣兵军团来对我除之而后快?
  这还真不算是杀鸡用牛刀,简直可以说是杀蚂蚁用大炮。
  我的命这么值钱?啧啧啧。
  用攻下一个城池的钱来杀我,真是太看得起我了。
  我冷冷地看着那头领:“久闻飞鹰军团军纪严明,乃是不世出的精锐之师,你们煞费苦心,机关算尽只为了包围本城主,还真令城主我受宠若惊啊”
  那头领岂会听不出我话里嘲讽,淡淡地道:“敝军团也不过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们也久闻精绝城主大人精明爽利,乃是绝代的女英雄,所以这次不敢掉以轻心,派出了三十名最精锐弟兄,希望跟城主大人把酒言欢。”
  我笑:“酒呢?”
  那头领竟然当仁不让,从袖中甩出一壶月牙形状的酒壶,朝我抛来:“城主接住了!”
  我眯了眯眼,袖风一挥,看似要接近那酒壶,却只是在空中虚虚一晃,继而腿一抬,足尖一踢,登时酒壶半个埋入沙内,发出咝咝的响声。
  我随即冷笑:“请我喝酒还送毒,好大的诚意啊。”
  那头领却也不恼,语气淡然:“早知道城主大人一定会看穿我们的雕虫小技,不过是试验一下而已。”
  我怒道:“雕你个毛虫!老娘要是相信你们早就挂了,用这种下三滥臭婆娘的技术,还甚么飞鹰军团,NND我叫你们母鸡军团!“
  头领有一丝尴尬,很快被杀气所取代:“城主大人果然是女中豪杰,能够这一次将你这位女中豪杰斩杀,也算是我们飞鹰军团的福分。”
  说着再不与我言语挑衅,回头一招手,三十余名雇佣兵同时亮出黑漆漆的刺刀!
  我靠,小日本啊,你们!
  “我们西域人不比你们中原人舞刀弄剑的风雅,我们一向都是直取性命。”头领一挥手,“大人,得罪了,黄泉路上不要恨我们,要恨就恨想杀你的人吧!”
  多老土的台词啊,我当机立断地大吼一句:“谁要取我性命,他出多少钱,我出三倍!”
  NND,钱,老娘有的是!
  就算老娘没有,老娘老公有!!!
  头领微微一愣。
  我乘机打蛇随棍上:“你们应该知道我有钱吧。你们这样的军团想要的不就是钱吗?有了钱你们可以买更好的装备,可以招募到更多的兵士……钱对你们是最重要的,既然你们也不在乎什么道义,又何不考虑下我的建议,临阵倒戈,倒也未必是什么坏事。”
  那头领突然阴阴地笑了:“城主大人愿意出多少钱?”
  我略一思索:“我说了,谁雇用你们,我给三倍。”
  头领突然大笑。
  笑得黄沙飞扬,好呛!NND!
  “笑什么笑?激动了,鸡血了,发疯了?”
  头领停止了疯狂的笑意,语气冷冰冰的:“城主大人,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们飞鹰军团了,是的,我们军团的确是为了钱做事,但是这一次,要杀你的人,给我们的,却比钱要有用得多。”
  我皱了皱眉。
  最后,我用一种很不可置信地声调诚恳地问:“这世界上,还有甚么比钱还要有用的?麻烦告诉我一下,我还真不明白。”
  头领哑然失笑:“比如说——权力。有了权力,钱算什么,只不过是附属品而已!“
  “那人为了杀我,可以给你权力?”我疑惑地看着他。
  “城主大人就不用管那么多了,总之呢,你这条命是很有价值的,以后我们飞鹰军团,会很感谢你!”
  话音未落,头领手一挥,登时黑漆漆的刺刀便一寸一寸地向着我逼过来!
  我被围在当中,心中飞快地想着对策。
  我袖中有短剑一对,而且还有一件他们死也想不出的东西——手枪。
  手枪里面还有好几发子弹,足够送十个人上西天。
  但是,现在他们的人远远超过十人。
  一旦我发射出子弹,他们绝对不会给我任何机会,在几秒钟之内把我戳成马蜂窝。
  要是阿狸在身边该有多好。
  可惜自从那一次后,阿狸一直昏昏欲睡,无精打采,这一次就没有把它带去京城。
  NND,能够给这母鸡军团权力?
  这样的人,估计就是那个老不死睿王!
  我看着黑漆漆的刺刀朝着我慢慢近了,又近了。
  就好似三十条,毒蛇的信子。
  抬头一看,我这身后是沙丘,而沙丘的顶上,竟然有一块石头。
  千钧一发,我登时想好了主意。
  手一挥:“你们先听我说。”
  头领在一边奸笑着:“还要说什么?城主大人可有什么遗言?是不是对情郎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故意将手放在耳朵边,对他们眨了眨眼,神神秘秘地道:“你们听——”
  这个表情,可是我积聚了毕生心血的结晶,作为特警,当然要懂得一点操控人情绪的本事,也就类似于催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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