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权御天下GL-第4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楚宁此人本就是商人出身,凡事都脱不了利益二字,某天听黄县的难兄难弟们抱怨辖区还有山匪毛贼出没,于是脑中灵光一闪,左手逼着难兄难弟们给钱,右手就把预备兵赶出去剿贼,气得那些难兄难弟们差点就翻脸。
那些难兄难弟们本来手中都有兵卒,也有做事硬派的县尊曾发兵剿过贼,还在那些毛贼面前吃了亏,自然是不看好卫民军的预备兵。
不过呢,这难兄难弟现在抱着黄县的大腿,楚宁既然开了口,自然是要给个面子,本来只是抱着花点小钱试一试的态度,却没想到效果竟是意外的好,兵到贼除,不滋事、不扰民,速度快、效率好,简直就是业界良心,这一来二去,迅速便将楚宁这支劲卒的名声传扬出去,还主支给楚宁拉来了冀州的客户。
今天注定是个不眠之夜,卫靖是激动得睡不着,穷了半辈子的人,突然发现原来钱是这么好赚,激动之余又觉得懊恼,自己怎么就想出个这样的法子呢?
冀州闹贼乱的事情卫靖是早就知道的,他还知道东莱郡城里那个刘翎公子,正在冀州那边布局,准备煽动这些山贼们闹出更大的事情来,也曾隐约的听高志敏提起过,那刘公子似乎准备借冀州乱贼来暗害楚宁?
对了!那刘公子要用乱贼来对付楚宁!
哦靠!老子的女财神!
卫靖突然从床上跳起来,抓了外袍往身上一套,急急忙忙的跑出帐门,来到卫民军的营区前,就见到了正在夜巡的刘长贵。
“刘军侯,楚校尉休息了吗?”
在东莱城里从新分编制的时候,刘长贵也得到了朝廷的正式任命,成为了可以掌管一曲五百人马的军侯。当然,在卫民军里,这份朝廷任命是做不得准,这一点,刘长贵心里很是清楚,整个卫民军上下将士们心里都清楚。
刘长贵朝卫靖行了一礼,道:“启禀卫将军,楚校尉已经歇下,您有什么紧急要事吗?需不需要卑职替你通传?”
“那算了吧。”毕竟男女有别,卫靖想了想便转身往回走,走了几步,突然又停了下来,对刘长贵说道:“这几天,你们要小心些,哨探放远点,有什么动静若是拿不定主意,可以来找本将。”
没等刘长贵问出疑问,卫靖似乎想到了什么,脚下生风跑得飞快。
楚宁睡到半夜时被凤九卿叫醒,连忙问出了什么事,便见梁秋月急急忙忙把她的盔甲搬出来,要她赶紧穿上。
楚宁的盔甲是她自己提供的意见,由匠作司特制别试制的,里面是一件环锁铠,这种由西域传来的制铠方式卓渊也知道,他曾经也帮朝中的一些高级将领打造过这种铠甲,但一般都只要求挡住上半身,可楚宁却很变态的要求从头包到脚,连十根手指头都没放过,为了她的这套锁子甲,五六个制铠的师傅加班加点,足足忙了半个月天。
在环锁铠的外面,是一套与卫民军玄甲司装备样式相差无几的重铠,都是用寸长半分厚的甲片编织成的重铠,从外表上看来也是非常变态的,上面头盔上带着护项,穿在身上顶多就露出鼻梁和两个眼睛,下面腿裙盖到膝盖,膝盖下面还有用甲片编起胫甲。
匠作司的师傅们在测试这两套铠甲同时穿上的防御能力时,用的不是刀也不是枪,而是弩,三石强弩,五十步的距离射过去,就只在外面的重甲甲片上留下一个深印痕子。
当然,这并不是说,楚宁穿上这两套铠甲就强到无敌,如果她哪天脑残,跑去跟床弩或者弩炮等重型战场武器正面刚,结果自然只能呵呵哒……
在凤九卿和梁秋月两人的帮助下,楚宁总算把两层铠甲都穿了起来,四五十斤的重量,简直压得她快喘不过气来,只能僵硬的站在那里,像个铁人。
陈福带着两个人进来禀报:“启禀将主,经夜哨回禀,有一伙很可疑的贼人正在向我营逼近!”
今天才跟卫靖说起贼寇,结果现在就被贼寇袭营,楚宁的心情很是微妙,问道:“敌人是什么来路?来了多少人?战况如何?”
“据说是一支从冀州过来的流寇,寇首叫韩虎,目前,贼寇尚在两里路程外。”陈福咳嗽了一声,还是忍不住偷看了一眼造型清奇的将主大人,随后继续道:“由于现在是月初,夜色很浓,探哨只能根据火把和队伍的延伸长度进行粗步估算,应该在两千人以上。”
“两千多人?就敢跑来偷袭我东莱足有六千兵卒的大营?”楚宁愕然,随后醒悟道:“难怪卫靖他们今天拼命跑,原来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啊!”
“白天赶路消耗我军的体力,晚上来再来袭营……这倒是能够说得过去。”凤九卿有些不敢置信:“但这支夜袭的贼人,怎么会打着火把来?打着火把还算是夜袭吗?”
“你问我,我问谁?”楚宁无奈的叹口气,朝梁春花两姐妹喊道:“过来,扶我出去涨涨见识,看看这是怎么个夜袭法。”
出了东莱地界,一路往辽西过去可都是平原地带,在这种一望无际的地方搞夜袭还打火把……真想见见出这主意的人啊。
伟人曾说过,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楚宁等人虽然嘴里说得不以为然,可心里却都相当紧张——如果来者是骑兵,或者首领是燕凌戈这样的天生战将,别说是两千人,就算再少一半,也够卫民军头疼了。
梁家两姐妹一左一右的扶着楚宁,一步一步挪出帐门,陈福已经在门外摆好了椅子,等着楚宁入座。
楚宁出帐后,抬眼一看,便轻易看到那支打着火把的队伍在正前方蜿蜒着接近。
“启禀将主!玄甲司已备战完毕!副司总孙兴请求指令!”
“启禀将主!控弦司已备战完毕!司总刘长贵请求指令!”
“启禀将主!特战司已备战完毕!旗总陈隆健请求指令!”
“传令!玄甲司重盾列阵,刺枪正面迎敌!控弦司居后策应支援!所有哨骑都散开到敌人的两翼,随时配合牵制敌人的攻势!”缓缓的回了一个军礼,望着那已经极目可见的火把队伍,楚宁深吸一口气,压住心中的万般思绪,嗓音平稳:“特战司与亲卫队暂时待命!”
目前卫民军里人才凋零,真正拿得出手的战场指挥也就两人。燕凌戈的优点与缺点都同样明显,她在战术上可谓是得天独厚,可在战略上却又显得先天不足。刘长贵虽有一定的战场指挥经验,却沉稳有余,灵变不足,却仍需磨练。
而楚宁这个正牌校尉,却一直都在忙着赚钱忙着大小内务,基本没怎么沾染过战事,所以,她即使再怎么不喜欢战场,也到了必须要接受并且习惯的地步,否则她这趟东征根本就是送死。
随着楚宁一声令下,整个卫民军的将士立刻便进入了战斗状态,而营外来袭的敌人,也已经到冲到卫民军驻营的外围的第一道警界防线外。
实际上,这批贼寇的人数完全超过了卫民军探哨的预估,实际上足有整整三千余人,领头的人叫韩虎,人如其名,身体比常人高大倍余,四肢修长强壮,仿若一头人形猛虎,从头到脚都透出一股疯狂和残忍的气势。
然而,此时此刻,这韩虎一袭红衣,在火光的照耀下,望着那卫民军的营地,面上露出了一种慈祥到近乎圣洁的笑容:“孩儿们,众生皆苦,但苦难不应该成为人们沦落的借口,今夜,让我们在圣火的照耀下,破邪除魔,惩恶扬善。”
在他的身后,无数被卫民军误认成火把的巨大火盆被高高抬,照亮了偌大一群同样身着红衣的人。
他们手持刀枪棍棒,围着那些巨大的火盆,露出同样慈祥到近似慈悲的神情,虔诚的齐声颂祷:
圣火不灭,光明如父。
启我明心,苏我善性。
侍我圣火,永世不休。
着我红衣,惩恶扬善。
破邪除魔,恩泽万物。
……
作者有话要说: 诶诶诶!!!终于写到这里来了!
终于写完了前期辅垫啊!
终于要走剧情了啊!
感觉不容易啊!
还有小伙伴们在看吗?
第081章
在楚校尉率着卫民军离开东莱城的第二天; 郡城内的红颜阁突然发生了一桩死亡事故——东莱第四大族孙氏一族的族长夫人前来红颜阁置买东西时; 恰逢阁楼门上高悬的额匾掉落; 被砸中头顶; 当场致死。
消息送到身在黄县的白夙手中时,已时近午夜; 白凤观之大惊,当即便带着侍从和暗卫出发; 一路打马急行; 只盼能够尽快赶到郡城; 查清这场祸事的来由。
出罢黄县,过了惤县; 再往前便是曲成县。
在惤县与曲成县之间; 有一条界河,界河两边的滩涂上,长满了两片广阔无垠生机勃勃的荻草。
荻草郁郁葱葱; 高过人肩,如若是秋冬之际; 微风拂过; 吹起漫天荻花纷扬飘飞; 当是绝美致极。
然而,现在却只是初夏,气温方才回暖,荻花未开,细长的荻叶接天连地; 在黑色的笼罩下,仿若一片墨绿的刀山剑海。
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在横穿过荻草滩涂的大道上,有四个铁塔般的红衣男子,面朝黄县的方向,微闭着眼睁,抱剑而立。
骤然间,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惊飞荻草滩涂中万千夜鸟。
额间印着红色火纹的男子睁开双眼,望着那一行手提风灯策马而来的骑士,铮然出声:“白夙,等你好久,终于来了。”
白青墨一骑当先,上前喝问道:“东莱白氏家主白夙在此!前面是哪条路上的朋友,报上名来!”
“我等乃是无名无姓的江湖浪荡人,便不劳烦姑娘记名了!”
当先而立的火纹男子说着,抬手长剑连鞘当胸横握。
白青墨左手一扬,手中提着的防风灯笼脱手飞出,挑着灯笼的提杆被竖插在地面,隐约照亮了周围三丈之地。
“既然如此,拔剑便是!”
白青墨一声冷喝,手中长剑已然出鞘,剑鞘脱手飞出,直袭那额带火纹的领头之人。
紧随剑鞘之后,白青墨自马背飞身而下,长剑凌空带起一道冷光,直斩那火纹男子头顶。
随着白青墨出手,白夙带着侍从再度急行,却堪堪行过数丈,便又被一众红衣火纹壮汉拦住了去路。
这一次,足有八人!留住了白夙三名侍卫!
但,这没能让白夙的马蹄慢下半步!她依然纵马前驰,无所畏惧!
每往前数丈,便有倍数于前的红衣火纹杀手拦路,便有白家侍卫主动迎战。
往前越走越远,白夙身边的人就越来越少。
直到白夙孤身独马时,前方终于没有了倍数出现的火纹杀手。
白夙挽缰勒马,望着前方那乘熟悉的软轿,默默不语——她清楚的记得,那是她五年前亲手送出的礼物,轿里轿外的每个地方,都被她用最挑剔的眼光,让制轿的师傅修改了一遍又一遍。
“一别近四年,我们终是再相见了。”
软轿四角悬挂的防风灯笼依然是白夙最喜爱的白色,而四周随风纷扬的薄纱,也是这世间最纯澈的白。
在白色的软轿中央,坐着一位衣衫绯红胜火的年轻女子——在她面前的桌案上,有一副尺高的剑架,而剑架上,横放着一柄三尺长剑。
剑柄雪白,剑鞘雪白——甚至在剑鞘的吞口下方,也用宝石镶刻了一个‘白’字。
看到白夙的目光落到剑上,红衣女子站起身来,任由夜风吹动她的衣罢翻腾纷飞,捧着剑问:“还记得这柄剑吗?无晦……”
无晦,乃是当初学成离开葬剑谷时,师兄蒋文先赐给白夙的表字,而这个表字,除了同门之外,白夙就告诉过一个人。
而这个人就是——春风楼主苏明月!
“自是记得,此乃四年前,我离开春风楼之前,送你的最后一件礼物。”
白夙的目光落到那熟悉的面庞,眸光微闪,面色却是毫无波澜,缓声说:“却不曾想,当年送出的礼物,如今却成阻我去路的利器。”
“如若当初,你不曾离开春风楼,今日此剑又怎会拦你去路?”苏明月举步走近,叹息道:“在今日之前,我一直想问你当初不辞而别的缘由,可此时见再,却不想问了……”
“问了又能如何?”白夙翻身下马,回视苏明月,道:“都已过去这么多年……”
“所以,我就不问了。”苏明月提剑而立,衣衫飞扬,眉目缀轻愁,端是风姿倾人:“今夜在此相候,并非是要阻你去路,而是来救你,郡城里有人布下弥天大局,正在等你自投罗网。”
“弥天大局……”白夙望着苏明月,淡声问道:“还记得十年前,我们第一次相见时,你说过的话吗?”
苏明月蹙眉想了想,问道:“哪句?”
十年前的那个雪夜,身无分文的白夙在东莱城里跌撞而行,敲开了一扇又一扇的大门,得到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和驱逐,没有谁愿意借她半碗剩饭,没有谁愿意借她一口冷汤,也没有谁愿意借她半件旧衫……
那是她最落魄的时候,但她却没向任何一个人屈膝下跪乞求,也没有动手偷抢——她向每一个人说的都是‘借’!
有借必还!
十倍还!
百倍还!
千倍还!
每一次风雪吹拂时,饥寒交迫地白夙都颤抖着在心里立下一道誓言,然而,这些誓言却只是为她带来了更多的失望,最后几乎绝望。
如果,今夜有人借我檐角容身!
如果,今夜有人借我旧衣遮寒!
如果,今夜有人借我冷饭裹腹!
如果,今夜有人借我本钱翻身!
——那么!我白夙必将万倍偿还!
那时,年少的白夙,绝望的望着漫天风雪,卷缩着身体躲在春风楼前的屋檐下,在心里默默的许下重誓。
或许这个重誓终于打动了上苍,春风楼的大门终于被推开,一个小小的身影逆着灯光缓步出来——她穿着一件洗白的旧衣,怀里端着一个大大的木盆,里面装着客人用过的洗脚水。
便是这一袭被浆洗到发白的旧衣,在白夙心里镌刻了一段永不磨灭的记忆。
那个时候,苏明月还叫刘薇,方才被她父亲卖到春风楼里不久,还只是个替人端茶倒水的使唤丫头,她被那个满身风雪的少女,拦在春风楼的大门外,听着她用颤抖而微弱的嗓音说:“请借我一片檐角,借我一件旧衣,借我一碗冷饭,借我一贯铜钱……此生此世,我白夙毕将万倍偿还!”
一片檐角的一万倍要怎么还呢?一碗冷饭的万倍是多少呢?年龄尚小的刘薇还不会算这个账,但她很清楚一贯钱的一万倍是多少——她的父亲,将她卖进春风楼的价格,就才三贯钱!
如果,她有一万贯钱,她就再也不用替人端茶倒水,被人呼来喝去吧?
如果,她有一万贯钱,她的母亲,就再也不用被父亲打骂,逼着去做私娼野妓吧?
如果,她有一万贯钱……
那时的刘薇与白夙同岁,正是喜欢围在街头野戏台子旁边的年纪,也是个喜欢把希望放在别人身上的年纪,总希望自己能如那戏中人一般,遇到一个有财有势的良人,将她救出苦难,护她安然。
白夙的出现与誓言,让年少的刘薇产生了错觉,天真的以为,这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少女,能够如诺言一般,万倍偿还。
于是,她将白夙偷偷的带到春风楼的后院,偷偷的找来吃食衣物和铜钱,学着白夙的口吻说:“借我广厦一角,遮你风雪一夜;借我华服一袭,暖你深冬一宿;借我铜钱一贯,免你饥苦一程;此恩,你必涌泉相报,万倍偿还……”
白夙与刘薇击掌盟誓:“有恩,我必还之;有仇,我必报之;但无论还恩还是报仇,都是我说了算,你不可以选择,也不可以要求。”
盟誓后,一夜安歇,白夙穿着刘薇偷来的衣服,带着铜钱,一走就是四年。
四年后,白夙锦衣归来,回到东莱城里,找到了当年地春风楼,替已经改名唤作‘苏明月’的刘薇赎身,阔绰出手买下春风楼,仅仅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便将这间本在东莱城里不甚起眼的小花楼打理得声名鹊起,甚至还将分号开到了郡外,开到了长安城。
然而,就在春风楼蒸蒸日上的时候,白夙却突然带着一千两黄金离开,把春风楼的生意都留给了苏明月,自己却回到贼乱四起的黄县,接手了白家的家主之位,又用将近四年的时间,让那个破败的白家起死回生,成为了名列东莱的三大商贾之一。
白夙看了看苏明月,垂眸说:“比起郡城里的天罗地网,你的恩情才是真正得弥天大局。”
“是吗?原来你就是这般看待我?”苏明月凝视着白夙的又眼,唇角突然掠过几许惨然而凄凉的笑意:“既然如此,那便莫要怪我不念旧情。”
苏明月说着,斜举长剑横挡身前,却见白夙也从马背的另外一边,摘下了一柄连鞘长剑。
黑绳简单缠绕的剑柄,漆成黑色的凡木剑鞘,连剑穗都没有——苏明月简直不敢相信,这么一柄鄙陋的宝剑会出现在白夙手里。
要知道,白夙此人,素来喜欢奢华享受,往日还在春风楼时,从衣食到住行,她所挑所用无一不是精美到极致,便是她当初替苏明月挑选的物甚,放眼如今的长安城里,也只有最顶尖的那些贵家势族的当家主母才能用上几件。
这柄剑,一定不是白夙所有。
当苏明月看到这柄剑的第一眼,心中就浮现了这个念头——自从五年前白夙锦衣归来,苏明月就发现,白夙有些近乎偏执的嗜好白色,从衣饰到器物以及她住的房间,无一不是白色,甚至连她替苏明月置办的物件,也几乎都是白色。
而此刻,白夙手里却提着一柄黑鞘剑。
更让苏明月震惊的是——白夙竟然会使剑!
苏明月缓缓的拔剑出鞘,眸色哀绝,语声幽幽,道:“将近两年的朝夕相处,我竟不知你也会使剑!”
“这只能说明,你始终未曾将我放在心上罢了。”
白夙眸色寡淡,铮然拔剑,左手丢掉剑鞘,从容负手静立。
苏明月不再说话,脚下用力一踏,借力纵身飞跃向前,手腕轻转间,掌中长剑已然挽出朵朵剑花,随即带着一抹寒光直刺向前。
这一剑快若闪电迅雷,白夙却依然从容,看准这刺向自己心口要害剑势走向,微微侧身,竖剑身前,挡开了这致命一击。
自白夙摘剑的那一刻起,苏明月就没指望自己能够一剑拿住白夙,并且,她今夜出现在此的目的,也只是为了缠住白夙。
此刻一击不中,苏明月便立刻换了招势,不再凌厉攻击,改为缠斗。
白夙虽然剑术不错,与苏明月相比起来,却是高下明显,几翻缠斗下来,虽没吃亏受伤,却也逐渐处于劣势。
不过,苏明月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白夙虽然处于劣势,虽然败相明显,可每每紧要之际,她却总是猛剑相拦,丝毫都不爱惜手中利刃。
又一次双剑交击,猛然碰撞之下,竟擦出点点火光处四溢——苏明月心中顿时大痛,这柄剑是白夙当年送她的礼物,乃长安铸剑名家费时三年方才铸成。
当时,那位铸剑名家广邀天下宾客品剑,苏明月与白夙并辔游长安,仅因因苏明月路过时多看了几眼,白夙便挥霍足足五千贯钱,从朝中一位将军的手中抢买过来,送给苏明月把玩。
那个时候的白夙待她,真真是极好,好到无法以言语表述,好到如今想来,竟似梦境一般缥缈。
可后来,又是从何时起,两人心生间隙,开始背道而驰呢?
苏明月想了将近四年,也没能想出个中因由来。
白夙又一次横剑相挡,却在这一击后,她与苏明月两人同时被惊住——这一剑,白夙终是失去了从容,忙乱间以剑刃相挡,苏明月亦是以剑刃斩来,两剑交击之下,苏明月的剑身上竟被斩出一道约莫三分深的豁口。
苏明月手中的剑乃是百锻钢料所铸,剑身带有两条血槽,宽过三指,重约十数斤,乃是武者惯用利刃,若是遇上寻常精铁刀剑,劈斩间便可折了对方的兵器,当真可谓是削金切玉之神兵,也正是因此,才被卖出了五千贯的高价。
而白夙手中的剑乃是仿前朝所制的八面剑,宽不到过两指,重不过数斤。这种剑,平素多被人饰上剑穗,挂在儒生或者文士腰上,当作仪剑使用。
白夙也没想到,楚宁当时随手掏给她的丑剑,竟会锋利到如此地步。她初入手时,只觉得此剑甚轻飘,一度还当是楚宁不通武事、不懂兵器,被匠作司的人诓骗。如今看来,那么多钱财砸进匠作司,倒也砸出了几分成果来。
白夙却是不知,楚宁送她的这柄剑,乃是匠作司如今锻造的最高水准。
楚宁不通武艺,平素连武器都不佩带,匠作司自是不能替她铸造份量颇重的武剑,只能在材质上费心思,把重量减了又减,甚至减到比寻常文剑都轻。
但份量的轻减却并没降低此剑的锋利,卓渊当时铸造出这柄剑时就亲自试过。测试方法是让人挂上半门猪肉,以五成力道挥剑拦腰而斩,连骨带肉,一剑切断,寸毫不连——就这意味着,如果这剑是切在人身上,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便可以将人拦腰而断!
这柄被卓渊等人视作神兵利器的剑落到楚校尉手里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