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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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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珠宝这样的阿堵物儿,我是不爱的,但是我素来喜欢漂亮的东西,美人美酒,绫罗华服,香车宝马,我都喜欢。”
“既是如此,请门主让我亲近下如何?能抱一抱小门主,也算是了了我毕生一个心愿啦。”
这下想揍她的人已经不止何蓁蓁一个了。
杜云歌:??这位朋友??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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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落花盈我衣、勇士君、鲜肉包的地雷,感谢昨日青空、勿忘我x10、为什么我莫得头发x6、dreamcatcherx10、≧﹏≦心底的小秘密的营养液╰(*°▽°*)╯
易容
不怕死的秦珊珊到最后还是没能从杜云歌这里讨到赏钱——不管是哪个角度的; 就被天在水的姑娘们给齐心协力地送出了门去,顺便往她手里塞了好几块碎银,想来她们的心思和远在忘忧山之上的春夏秋冬四位护法的心思是一样的,完全不想看见自家的这么大的一棵好白菜被人给拱掉。
等她被强行送出门了之后; 杜云歌才发现何蓁蓁竟然还没走掉,还在那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地站着,想来是在等着她表态呢。杜云歌回想了一下刚刚何蓁蓁说了个怎样的故事,就莫名有点想笑:
看来何蓁蓁是真的把她给当成三岁小孩儿在哄了。
先不说如果真的让何家庄在中原武林中没有了立足之地的话; 那个还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人的家伙究竟能得到什么好处; 就冲着何蓁蓁说的“此人能从何家庄一路逃到十里秦淮”; 杜云歌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相信:
何家庄是何等戒备森严之地!她上辈子后来隐隐发现不对头,想通过爬墙挖地道钻狗洞和混在前来送菜送衣料的人里等一干方式逃回忘忧山的时候; 就被何家庄的守卫给无数次地客客气气挡了回去;等到后来何蓁蓁跟她亲亲热热地谈过话之后; 她就更不想回去了; 也不知道是吓得还是被蛊惑得头脑都不清楚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 她上辈子的头脑什么时候清楚过?
眼下何蓁蓁还活像个棒槌一样矗在她面前呢; 看来无论如何都是要等到杜云歌的表态才走了。杜云歌清了清嗓子之后才笑眯眯地开口道:
“既然何庄主有这个心专门来告诉我们; 那么我们肯定不会被这种小人的禽兽行径给离间了的,还请何庄主莫要忧心。”
何蓁蓁的脸有点僵,她一时半会儿的还真没搞懂杜云歌这是无心之言; 还是真的就突然聪明起来了,说话都夹枪带棒地指桑骂槐; 明面上是在跟她同仇敌忾; 实际上是在暗暗指责她多管闲事离间妙音门在场的两人。不过最后杜云歌长达十几年的傻姑娘的名声最终还是战胜了何蓁蓁心底的质疑; 便对杜云歌又施了一礼,道:
“如果门主有什么关于‘簪花’的消息的话,可务必要告诉我呀。”
等何蓁蓁走后,杜云歌的神色才终于松懈了下来。天在水的姑娘们都很有眼力见,一见杜云歌明显地展露出了疲累的神色之后,有的立刻取来了黄竹手柄鹿皮包制的美人拳给她轻轻敲打着肩膀减乏;有的立刻奔去后厨问问还有没有点心汤羹之类的,有的话赶紧端上来给门主垫肚子,没有的话就赶紧手脚麻利地做一点出来;有的去倒了盆热水,取了块崭新的面巾要来给杜云歌擦擦脸醒醒神,只不过这位姑娘讨好的时候显然忘了个蛮紧要的事情的:
薛书雁还在杜云歌的旁边。
天在水的姑娘们从没上过忘忧山,对她们隶属的妙音门门主的了解和获得的那些消息多半是从江湖传言中得到的,但问题是又没多少人敢在妙音门的地盘上说妙音门的坏话,那不就等于找死么?所以她们对杜云歌的了解,便尽数都往好的那个方向去了。
等杜云歌来了之后,她的一系列举动在阴差阳错之下更是加深了这帮姑娘们对她的好感,但是如果天在水的姑娘们中哪怕有一人曾经有幸上过忘忧山、亲眼见过薛书雁究竟能护人护到什么地步的话,那么即便她们再怎么觉得杜云歌貌美心善,平易近人又温雅可亲,也不会敢像现在这个样子往前凑一凑了。
那块面巾还没来得及近杜云歌的身呢,就被薛书雁拦了下来。天在水的那姑娘还没反应过来这是薛书雁醋了,还以为是薛书雁在忧心这些东西的安全、会不会有些不明不白的东西在里面呢,便笑着解释道:
“薛师姐请看,那盛热水的盆边上有圈玉不是?如果遇到了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的话,就会变红,如果里面有毒的话,不拘毒量大小,就会迅速变黑,还请薛师姐放心”——让我去给门主擦擦脸解解乏吧。
结果她话还没说完呢,就瞠目结舌地看着薛书雁相当自然地从她手里把那块面巾接了过来。她下意识地想反抢,只见薛书雁的手就那么一绕一推,隐约间都有点小擒拿手的架势了,硬生生就把那块面巾抢了回来,对她淡淡开口道:
“门主不习惯别人近身,还是我来罢。”
那姑娘眼睛瞪得浑圆,数息之后终于反应了过来自己竟然就这么被截了胡。她看着薛书雁执着温热的面巾靠过去给杜云歌轻手轻脚地擦脸、杜云歌半阖着眼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说话的这幅画面,是真真地气得很啊,可是抢又抢不过薛书雁,只得一跺脚一甩头,悻悻地往后面花房去了,要给她们的门主折一枝花儿来看。
金陵秦淮的冬天与滴水成冰的辽东那边可真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辽东的冷是劈头盖脸的夹雪的朔风,寒风席卷之下百草摧折;金陵这边的冷是勾勾缠缠的凉意跗骨,虽然冷,但是总归不至于一到冬天就成片成片地冻死人,更不至于有塞外胡人遭了白毛灾进而铤而走险想入关劫掠的风险,在冬天养起花来,也比在辽东那边养要容易得多。所以金陵家家户户,只要有条件的,便都有那么个大花房,要是再讲究一点的话,花房的四壁还要用琉璃做呢,这样哪怕人在外面,也能看得见花房里的姹紫嫣红,岂不美得很?
这姑娘进了花房之后,想了半天都没想好要给杜云歌折一枝什么花送过去,正当她挑挑拣拣、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模糊间听到从头上传来一声轻笑,吓得她赶紧抬头望去,却什么人都没看见。
正当她摸着头怀疑是不是自己没睡够觉所以出现了幻觉的时候,一旁的红梅枝子突然动了动,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碰了一下似的。冬天极冷的时候会有些许胆大的鸟雀跑进来过冬,只是过冬也就过冬吧,它们还要把这些金贵的花花草草给啄得七零八落,那就不太好了,所以每天都会有当值的人进花房检查一遍有没有什么东西混进来。
难不成是今天当值的人偷懒了,竟然让花房里飞进了鸟雀?她一边想一边走了过去,想细细看看周围,到底是什么东西混了进来,毕竟这花房里的花花草草都金贵着呢,要是真的出了什么差错的话,不管是她还是今天负责照看花房的人,怕是哭都找不到地方哭去。
结果她刚在这株红梅底下站定,就闻到了一股极清幽的、浅淡的香气。
这香气来得无声无息又极为自然,尤其是混在这满屋子都是鲜花的花房里的时候,便更难以辨别了,一不小心就会把这股香味当做是哪种花的味道的。等到这位天在水的姑娘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似乎有哪里不对的时候,她已经在黑甜的梦乡边缘半醒半睡了,连扶着树的身影都在摇摇欲坠、好像下一秒就会倒头呼呼大睡一样。
她心知大事不好,进了花房的恐怕不是什么小猫小鸟之类的玩意儿,而是个危险人物,更有可能要危及她、乃至门主的性命。然而即便如此,她的眼皮就像是抹了胶一样渐渐地黏在了一起,哪怕她情急之下用随身携带的匕首都割破了自己的掌心,鲜血都一滴滴地流到了地上,也抗拒不了这突如其来的睡意,只得沉沉睡去了。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在合上双眼失去知觉之前,看到了个一身红衣的身影,还有她的那只手,上面还残留着戴琵琶长甲的痕迹。
是刚刚被她们送出门去了的秦淮花魁?!她来这里干什么,又怎么会用到这么高级的迷香?!
秦珊珊弯下腰来,细细端详了一番她的眉眼,砸了咂嘴,不无佩服地开口赞赏道:
“竟然能撑这么久,果然不愧是妙音门里的人。”
她从腰侧的荷包里抠了点东西出来,在手里揉开之后往着姑娘脸上一覆,半晌之后轻轻提起,一张半透明的面具便新鲜出炉了。等到秦珊珊把这姑娘搬到了个暖和又平坦的地方之后,还正儿八经地想了想要不要出去给她拿件衣服盖着,最后还是没去拿,甚至还能理直气壮地说服自己:
“谁叫你长得不好看呢?没办法,要是你有你们门主的一半好看的话,我拼着被识破身份也要把你抱回房间去好好歇息的。对不住了啊,姑娘。”
随即她又取了点药水涂在脸上,数息之后从脸上揭了张同样的半透明的面具下来,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随即快手快脚地把新出炉的面具往自己脸上一拍,把边边角角的地方全都按平,这样一来,之前还在天在水的大堂里弹着琵琶唱小曲儿的秦淮新晋花魁,便摇身一变,成了天在水里的姑娘了。
除去她还穿着那件惹眼的大红色衫子之外,这一手易容功夫堪称天/衣无缝。然而仅仅这么短暂的展露真容的一瞬,也能看出不少东西来了。若有认识薛书雁的人在旁边看着的话,那定能自这惊鸿一瞥中认出——
这位自称“秦珊珊”的秦淮花魁的真容,竟然和薛书雁有那么点微妙的相似,都是深目高鼻的胡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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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倒霉催的天在水的姑娘:我要给门主擦脸呜呜呜呜呜——
薛书雁:门主不习惯别人近身。
天在水的一干姑娘们敢怒不敢言,最终还是有位勇士站了出来:那你呢?你就不是别人了???
薛书雁:门主是我未来的内人,这样的话我自然不是外人。
杜云歌????????????
秦珊珊:?????真当我不敢截胡是吧?????
↑↑↑你说你作个啥呢,活着不好吗小老妹。↑↑↑
攀折
一般来说; 易容大师们的真脸都不会太好看,因为千人千面各有不同,想要完美地把自己给易容成另一个人,那就必须先对自己的脸动手脚; 不管原来的真脸有多好看,都要通过削骨挖肉等一系列方式,强行把原本的脸变成泯然于众人的平庸的脸才成。因为只有一张不管哪里都平庸得很、没有任何特点的脸,才能达成最本真的状态; 在这样的基础上做易容; 才有事半功倍之效。
但是如果选择剑走偏锋的易容方式的话也不是不行; 那就是通过直接从别人的脸上拓一张面具下来戴在自己的脸上,这样制成的面具不仅逼真得很; 而且还造价低廉; 只要每次佩戴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 也不会脱落; 除去对面皮的损伤有点大、每次戴完面具都要精心保养一番之外; 堪称完美。
但是问题出就出在这个后续的保养上。在这一系列繁琐的保养程序中; 仅一味新鲜的羊初乳便很难求了,要是没有了这味羊初乳,那戴这样的面具不出三次就要毁容的; 可羊初乳这东西哪怕在胡人那边也金贵得很,怎么可能卖给素来和他们不和的汉人呢?更别说这羊初乳还要一用就是三个月起了。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来讲; 眼下敢戴这种面具的; 要么是财大气粗、家大业大的望族子弟; 要么就是胡人他们自己。但是如果真的有能养得起这么多羊来取羊初乳的大户,那他们又怎么会允许自己家里的人去学这种邪门歪道的玩意儿呢?即便是不以易容为惮的江湖人士,能达到如此有钱的地步的人也寥寥,哪怕是生意做得五湖四海无人不晓、据说还有藏宝图的妙音门,也只不过能勉强负担得起这巨大的开销而已。
在种种条件的限制下,几乎已经可以断言,如果真的有人用这种短效的、但是见效快又花费巨大的易容办法来改头换面的话,那么这个人基本已经可以确定是个胡人了。
秦珊珊哼着小曲儿,踮起脚伸长手臂,从这株腊梅树的最顶端折了一枝开得正好的红梅,美滋滋地往大堂赶去。她心里都谋划好了,如果薛书雁不在的话,她送完花就正好可以把杜云歌拐走,虽然这样的可能性不太大就是了;如果薛书雁在,那也无伤大雅,反正她的轻功可是她的师父亲口说过的天下第一,根本就不可能有人能追得上她,她白天找不到下手的机会,那夜深人静的晚上也找不到么?
果不其然,等到她带着这枝腊梅来到天在水的大堂的时候,薛书雁果然还呆在杜云歌的身边,瞧她那个粘人的架势,要是不把那明显异于中原人的眉目露出来的话,谁会相信这就是堂堂妙音门的大师姐呢?
正在这时,杜云歌也看见了她,便招了招手叫她过去,然而也没敢让她离自己太近,小声道:
“你莫要怪我师姐,我是真的……不习惯和外人离得太近。”
秦珊珊刚刚还在美得冒泡呢,心想终于又和云歌离得这么近啦,真是好生开心,结果杜云歌这一说话,可算是把她从跟薛书雁一脉相承的自我脑补里给拽了出来。秦珊珊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她现在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天在水的姑娘,而不是什么秦淮花魁和峨眉弟子,更不是——
杜云歌还在等着她的回答呢,秦珊珊清了清嗓子低眉顺眼地回答道:
“有劳门主挂念,我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人,早就忘了这码子事啦。”
她边说话,边把手头的梅花递给了杜云歌,问道:
“门主喜欢这个么?把它放在蓄满了清水的白瓷梅瓶里,摆在多宝架上的时候定然又风雅又好看得很。我觉得门主定会喜欢,便为门主攀折了来。”
杜云歌接过花枝,细细端详了一番之后答道:“自然是喜欢的,只是我看着这花,倒不像是生长在外面的天地下的,倒像是养在花房里的。”
秦珊珊一惊,笑道:“真不愧是门主,一眼就能认出来。不错,这正是我天在水的花房里折来的梅花,可门主是怎么认出来的呢?”
“腊梅是花中四君子之一,又是岁寒三友,长在暖房里从没经过风吹雨打、更是连丁点儿的霜雪都没经过的,自然和外面的那些愈寒愈美、愈冷愈艳的同族不一样着呢。”杜云歌纤长的手指轻轻拨弄了下开得正好的花枝,便有一朵红梅颤巍巍地从枝头掉落了下来,恰巧落入了她的掌心。
她把这朵梅花拢在掌心里,那极为娇艳的红色和她微微带着点粉色的白皙又细嫩的掌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好像是在茫茫无垠的雪地里突然见了位穿着正红的大氅、立在梅树下的美人一样,一见便使人有心驰神荡之感了。尤其是当杜云歌抬起眼,目光下意识地追逐到了薛书雁所在的位置之后才含笑说话的模样,真是让秦珊珊看得眼里冒火心里滴血,只恨自己不是那个万年没什么多余表情的冰山脸,享受不到这个待遇:
“我师姐近年来给我移了棵梅树,就在我们忘忧山的习武堂门口呢。”
“要是哪天你成了秦淮的舵主,年末前来对账和领回执的时候,你来找我,我便指给你看。”
幸好秦珊珊的自制力到位,否则的话她肯定就要脱口而出“门主要是跟我走,别说一棵梅树了,就算是十棵百棵一园子的,只要你对我笑笑,我就全都给你移过来”。然而薛书雁冰冷的眼神已经扫过来了,秦珊珊对此是不怕的,但是她眼下可不是秦珊珊,而是个普通的天在水的姑娘,自然要怕一下的,便赶忙行礼告退了。
临离开大堂前,秦珊珊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看了杜云歌最后一眼,想道,如此美人,即便今晚去拐的时候还能再见,可是夜间的美人终归是夜间的,白日里的执花美人是白日里的,各有各的美,错过了哪一样都不好。尤其是这执花美人,当真是人间绝色,看一眼少一眼,自然要多看看、大饱眼福才是——
结果下一秒她就后悔得恨不得自戳双目了。
只见薛书雁貌似漫不经心、但实则动作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地就从杜云歌手中抽走了那枝开得正好的红梅,对她说:
“这枝梅开得太好了,要是摆在你房间里的话,香气过盛,怕是要扰了你的清梦的。”
“你要是真喜欢这个的话,我们这就去折一枝新的如何?选那种只开了一半的,养在瓶子里还能养得更久,岂不更好?”
杜云歌由衷赞叹了一句:“还是师姐想得周到。”
秦珊珊:???请摸着良心说话,梅花香气什么时候还有过盛的这个说法了?也就小门主对你信得那叫一个死心塌地才不会怀疑你闭着眼睛说的大瞎话了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被刚刚的那一幕刺激得决定今晚就动手抢人的秦珊珊好不惋惜地砸了咂嘴,觉得颇有种举世无双的妍丽的琼花旁边,却伴生了一头斑斓的猛虎一样,有点煞风景得很。
不管是在忘忧山上还是在峨眉山上,乃至眼下她们一同来到了秦淮,两人的住宿安排都没有任何的变化:要是有套间的话两人就合住套间,杜云歌睡在里面,薛书雁睡在外面;要是没有套间的话,那就算是往一整个屋子里搬个碧纱橱再加张床,把好好的屋子给分成两部分也要让两人睡在一起,峨眉的掌门就是这么干的。
虽说杜云歌武艺不精,这么安排完全是为了保护她而如此考量的,但是这也委实过分亲密了点,要是这么住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的话……怕是孩子都有半打了。幸好跟她同住的人是薛书雁,对两人清誉都无碍,要是把薛书雁换成同龄的外人的话,指不定要有怎样的闲话传出来呢。
正因为有薛书雁在外间,所以杜云歌便觉得万无一失了,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格外安心。只是人的梦到底舒不舒心,怕是和有没有人陪着关系不大的,否则的话杜云歌也不会在梅花的清香环绕下入眠之后,却做了个如此惊心动魄的梦了。
杜云歌一沉入梦里,就被扑面而来的血盆大口给吓了一大跳,温热的腥风迎面扑来,真实得都不像个梦了,倒像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事情一样。
她连滚带爬地从刚刚在的那个地方爬走,身后就传来了一阵土石崩裂的声音,阵阵的沙尘从背后飞溅开来,劈头盖面地把杜云歌给糊得迷了眼。她一边往远处跌跌撞撞地跑去,一边努力转过头去想看清刚刚那是怎么一回事,才发现她刚刚在的位置上已经留下了深深的一道印子,而之前那个差点要了她小命的东西也一直跟在她身后穷追不舍,即便她撒丫子奔逃的时候已经把毕生所学都用出来了,也没能拉开二者之间的距离半分:
那是一头狼。
——不对。杜云歌突然反应了过来,即便她再怎么学艺不精,于轻功一事上也不该这么不济的,只要来的不是蓄意想要她命的人,按照她近来刻苦修习的成果,在区区一头畜生的面前怎么说也应该有一逃之力的,何至于此?
果不其然,她伸手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身形还是之前那个梦里的样子,年幼得很,短手短腿儿的,一看就不像是能打能跑的样子;而她失去的,也正是这段记忆,难不成这真的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个梦就是专门要让她回忆起这段莫名失去的记忆的?
如果这不是梦,而是真的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话……
那么幼年之时学艺不精的她,到底是怎样从这头一看就饿疯了的恶狼的嘴下保全了性命的?
赐名·二合一
就在这个念头电光火石之间从杜云歌的心上闪过的时候; 她突然被迎面而来的一股大力给撞翻在了地上,而正在这时,身后的狼也扑了上来,张开血盆大口就往她的身上咬去——
杜云歌下意识地就紧紧地闭上了眼; 等待着即将传来的尖牙利爪穿透和撕裂血肉的痛楚。然而预料中的痛楚并没有袭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温暖的怀抱,还有一句依然明显带着塞外胡人口音的:
“别动,别跑。”
杜云歌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这是自家薛师姐来救她了; 而直到这时; 她错眼之下才看见为什么薛书雁要把她扑倒在地; 因为她发力之下奔向的前方其实并不是什么坦途,而是一道被掩藏得很好的极深极深的裂隙; 如果不从这个角度看的话; 是很难看见隐藏在葱葱郁郁的芳草间的这一道堪称天堑的险恶深谷的。
她这一口气还没松出来呢; 就被劈头盖脸浇下来的温热的血雨给洒了个满脸。只见薛书雁咬着牙、抿着唇; 瘦削的后背都被狼爪给挠了个皮开肉绽也没松开握着匕首的手; 就这样反手一送; 那把寒光闪烁的匕首便深深地没入了狼腹!
她的眼神凶狠又冷静,隐约间竟然有点跟这头狼如出一辙的滋味了。
——就在这一瞬间,杜云歌突然明白为什么即便五胡乱华都过去了这么多年; 人们也对胡人依然避犹不及,哪怕是混血的薛书雁都讨不得半点好了。
不仅仅是因为她那个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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