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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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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故意的呀,小门主,你可千万别怪我,等下给你找点药膏子擦一下就好啦。”
杜云歌心想这人怎么这么容易自来熟呢,搞得好像她们之前就认识了很久一样,但是她想是这么想的,可面上不敢展露出分毫来,只得客客气气地回答道:
“我没事的。”
她想了想,又问道:“既然阁下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却又如此行事,那请问是阁下的部族和我妙音门有什么算不清的恩怨么?还是阁下急需银钱,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若真是如此的话,还请讲来听听,我好歹也是一派之主,在这些方面还是能说得上话的,不必致使阁下如此劳累。”
可未曾想她这一句话出来,直接就把对面的这位胡人姑娘给搞懵了。她睁大了那双特别好看的、多情的黑色的眼睛,认认真真地把杜云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往杜云歌的身边又靠得近了点,低声笑问道:
“怎么,原来小门主是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完全把我给抛到脑后去了?哎呀呀,这可真是……怎么说的来着?‘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啊——”
她说话间的热气喷吐在杜云歌的耳畔,有种如兰似麝的感觉,而且还故意把最后一个音给拖长了,搞得像唱戏一样九曲十八弯的,媚气横生得连巅峰时代的何蓁蓁都不得不甘拜下风,可是杜云歌却硬生生从这不太正经的腔调里听出了点真心实意的难受的感觉来,便心下一惊,想道,坏了,这人可能还真的是她的熟人。
怕还真好巧不巧地是那个在她的梦里、面目模糊不清的小姑娘。
只是她好容易从阎王爷手里捡了条命回来,作为死而复生的代价便少了不少小时候的记忆,可是这种事情又不好告诉别人,除去“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惯常考量之外,就算她说,怕是也没多少人会信的,便只能含糊道:
“我……不记得你了。”
“我说嘛,只是数年不见而已,为何就使得门主与我生疏至此。”然而来自杜云歌的含糊不清的应答却好似给这姑娘吃了颗定心丸一样,她松了口气笑道:
“只是不记得了的话那还好。”
杜云歌心想要是这都只不过是“还好”的话,那到底什么在你的眼里算是“不好”,结果她想着想着,一不小心就顺嘴把这句话给问出来了。
只听那姑娘轻笑一声,随即相当自然地伸出手去,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如果门主是因为和那个冰块脸凑对儿了,为了避嫌才不理的我,那我才要伤心呢。”
杜云歌差点就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是的是的我们是凑对儿了你快走吧我才不想理你呢”,就看见这姑娘伸手往窗外比了个手势,外面驾着马车的人便在空中抽了个响鞭,马车竟然就这样渐渐地停了下来,看来是要找个地方住宿了。在这渐止的颠簸里,她笑道:
“若果真如此……那也没办法,反正小门主的人啊,我是一定要抢走的。就是抢起来难了点而已。”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分明在对杜云歌飞着潋滟的秋波,杜云歌却感觉背后出了一阵薄薄的冷汗,都把她的中衣给浸湿了:
这姑娘刚刚的那句话是说真的,半点说笑的意思也没有。
——这可就吓人了。
一个人在说着“要拆散一对恩爱眷侣”这样的话的时候,都能面不改色得一点负罪感都没有,最多也就是感叹一下“无非就是抢起来有点难”,可见所谓的恩爱之情和世间的这些伦理纲常都束缚不住她,那么究竟还有什么能让这位姑娘的行事变得有迹可循呢?
马车停在了一家客栈的门口,这姑娘也不欲就着这个问题深讨下去了,便对杜云歌伸出手来,笑道:
“来,小门主,我扶着你下车。”
杜云歌把手递给她的时候快速地感知了一下,发现这姑娘的手心和指肚全都跟她一样,细腻得很,便心中稍定,因为一般来说有着这么双手的人多半在兵器上不会特别擅长,就像她一样,哪怕天纵奇才的薛书雁手上都有不少茧子呢。等薛书雁追来救她的时候,只要给她一把剑,两人便能双剑合璧,把这位胡人姑娘给一举擒下了。
然而这位胡人姑娘对自己即将面临的、来自妙音门这俩人里外夹击的处境是半点预感都没有。在她的心里,杜云歌还是那个别人说什么她就会信什么的傻姑娘,被她这大棒加甜枣的套路给一套搞下来,还不是要对她服服帖帖的么?再好言好语地劝几天,把人给拐回塞外去,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么?
她扶着杜云歌下车的时候突然又问道:“如此说来,门主是不清楚我的名字的了?”
杜云歌心想我要是知道那才有鬼了吧,表面上却依然乖巧地点点头,就好像她还是上辈子的那个浑浑噩噩、见一个人对她好她就要什么都信回去的傻姑娘一样:“愿闻其详。”
这位胡人姑娘不疑有他,便毫无隐瞒地坦诚相告了:
“我的汉人名字就是秦珊珊,胡人名字是玛依拉。”
“不过自打我来到中原以后,便很少有人叫我这个名字啦,你也亲密一点,叫我珊珊就可以。”
杜云歌一脸震惊,简直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刚刚听错了什么:“你说你叫什么?!”
秦珊珊看她反应这么大,便难免有些心里泛酸,心想你的薛师姐也是胡人,为啥就没见你这么大反应呢。不过美色当前,哪怕是美人的震惊的脸,也别有一番韵致,便耐心地把自己的名字重复了一遍,还有意无意地加上了自己的部族和地位,也不知道是在炫耀给谁看:
“我的胡人名字是玛依拉,是大草原上的乌扎卡族的圣女——杜门主!你别晕啊?!”
杜云歌只觉两眼一黑,硕大的两行血红的字就浮现在了她的面前: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呜呼哀哉,天要亡我!
※※※※※※※※※※※※※※※※※※※※
【小剧场··血脉的力量是强大的·感受一下和薛师姐一脉相承的小作文吧】
秦珊珊·内心:我要做个自我介绍!一定要特别霸气又足够特别、但是不能让人看出我在炫耀,虽然事实上我就是在炫耀——怎样啦?!!我堂堂一个乌扎卡族的纯血的圣女还不能炫耀一下了吗?但是之前跟小门主见面的时候又用过汉人的名字,要是介绍两个名字的话会不会太啰嗦?……算了算了两个就两个吧,等过会有意无意地强调下自己是圣女就好了!一定没问题的!小门主一定可以被我给拐回去的!
表面:我的汉人名字就是秦珊珊,胡人名字是玛依拉,是大草原上的乌扎卡族的圣女。【孔雀开屏。JPG】
杜云歌:………………不知为何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小作文的感觉。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昨日青空、落花盈我衣x2、爸爸x2、随随、勇士君x2、Phamx2、花无缺本缺的地雷,感谢赖美云的小面包x2、赫尼x10 的营养液!还有一位朋友你的三个营养液在后台是个空格_(:з」∠)_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名字是不是太长了或者有什么违禁词语和emoji呀,不显示的orz
避让
秦珊珊的这一番话便宛如平地起惊雷一样; 直接把杜云歌头脑中萦绕的那些迷雾全都打散了。之前那些朦胧的、记忆碎片也似的梦,和她上辈子半知半解的那些事情,就像是散落满地的珍珠被一条线给串了起来一样,慢慢地在杜云歌的头脑中全都理顺了起来; 形成了一整条完整的、有前有后的珠链:
乌扎卡族的圣女是薛书雁的血亲,这是上辈子的薛书雁在她的灵前亲口承认过的;而这辈子的薛书雁也说过自己有个什么都爱跟自己抢的表妹,看秦珊珊这个架势,应该也就是她本人了。
当年乌扎卡族内乱; 薛书雁和秦珊珊仓皇出逃; 情急之下前往妙音门求援; 妙音门一开始完全不想插手胡人的烂摊子的——她们连中原人自家的烂摊子都不想收拾呢,但是架不住薛书雁是个认死理的家伙; 一看就特别好操控; 兼以她救过杜云歌的性命; 春夏秋冬四大护法便留了她下来; 把她给收为了妙音门的大师姐薛书雁; 并且让薛书雁对着九天十地诸方神佛发了誓; 这便是薛书雁这么多年来对她不离不弃、呵护备至的原因,因为胡人虽然说留给中原人的印象普遍不太好,但是“能说到做到”这一点的血气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
——这样一来的话什么都能说得通了。杜云歌心想:
怪不得她的师姐上辈子哪怕都走火入魔了; 也要来带她的牌位魂归故里。因为是她的师姐对此有约在先,不管是出于相伴这么多年的情义; 还是出于对当初的那个誓言的恪守; 都不可能对她撒手不管的。
但是为什么在捋顺了这条线之后; 她会突然感觉这么难受呢?
秦珊珊是何等精明之人。她打小就知道怎么最大程度地利用自己的优势在长辈们的面前讨喜,比起本来就因为身为混血而矮了一头的薛书雁,她出身高贵又善解人意,嘴甜得很,起步点就已经不知道比她高到了那里去。两人血脉相近,在对很多东西的喜恶上都相近得很,然而东西多半只有一件,可喜欢它的人有两个,然而正因为秦珊珊在如何讨人欢心这一点上实在太擅长了,以至于在漫长的和薛书雁抢东西的过程中,身为名义上的表姐的薛书雁就从来没能成功过。
她一下子就发现了杜云歌不对劲的地方,心下一喜,便对杜云歌诱哄道:
“你看你的薛师姐只不过是个胡汉混血,哪里比得上我出身好、脾气好、又这么多年来对小门主你念念不忘,一番深情?”
“再者,小门主不如把自己放在你薛师姐的位置上想一想,要是你武功大成、无人敢小看你,这么多年来却不得不囿于一个当年的誓言要照看一个哪儿哪儿都不如自己的人,你心里难道不会憋屈得慌?就真的不会趁着这个机会把人给甩脱了么?”
“小门主,你师姐都不要你了,为什么不跟我去塞外呢?小门主这么好看,我肯定要好生把你给供起来呀,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你但说便是,只要你开口,哪怕是天上的星星、云中的月亮,我也能全给你摘下来!”
这一番话说得那叫一个委婉又不委婉,简直句句带刺,字字见血,诛心得很,一下子就把杜云歌刚刚还在莫名难受的思路给拐去了另一个方向上了。然而别说眼下已经见证过了薛书雁愿意星夜疾驰不眠不休去与何蓁蓁决一死战的场面的她了,哪怕是上辈子的杜云歌,也是断断不会相信的:
薛书雁此人,虽然脸色难看了点,性子冷了点,嘴上功夫笨了点,但是只要是她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发过的誓就一定会恪守,该担当下来的职责,就会一力扛下,怎么会有“不要她了”的这个说法呢?
因此当秦珊珊自觉甜枣已经给得很到位了,正准备坐到杜云歌的身边去,拉着她的手亲亲热热地给她讲讲塞外风光有多好看的时候,杜云歌突然就抬起了眼,那双清澈的、明艳的眼睛投来的目光一瞬间有种与薛书雁如出一辙的霜雪般的凉意,直直望向秦珊珊的时候,这位刚刚分明还在说谎话都不眨眼的乌扎卡的圣女都有那么一瞬的心虚了:
“你骗人,我师姐才不会不要我呢。”
——秦珊珊也不是真的特别喜欢杜云歌,像她的那位表姐一样,是生是死都非杜云歌不可。
她就是喜欢漂亮东西而已。
只不过打小就要什么有什么的人,和那些要什么没有什么、连活命都格外艰难的人一比,便能看出来这种泡在蜜罐子里的人对身边的东西是十二万分的不珍惜的。
因此不管是多么珍贵的金银珠宝、珊瑚玉石,还是千金难买的绫罗绸缎,美酒名马,还是专门冲着她的身份和钱财而来的佳人,她都能毫无阻碍地笑纳,然后等新鲜劲过去了之后,便把这些明明之前还珍爱得恨不得捧在手心里的东西——
弃若敝屣。
不管乌扎卡族的长老们怎么劝,或者那些被骤然抛弃、一瞬间从天堂跌落地狱的花容月貌的美人们怎么泣不成声地恳求,也没能改变秦珊珊这种“什么都喜欢,但是什么都喜欢不长久”的心态半分。
而杜云歌不知怎地,恰恰便是她渴求了这么多年来都没能得到的唯一的东西,而“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秦珊珊在长久以来的求而不得里,已经把“将杜云歌带回塞外”这件事,变成了自己心魔也似的执念了。
本以为这次肯定万无一失一定能打动杜云歌然而却失策了个大发的秦珊珊:???小门主什么时候学精了???
她出手如闪电地把住了杜云歌的肩膀,强迫着她抬起头来看向自己:
“小门主怎么就知道我一定是在骗人?难不成是因为跟你的薛师姐呆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就使得小门主忘了胡汉之别牢不可越了么?汉人这边不是还有个‘胡汉老死不相往来’的规矩么?真是太让人伤心了,我还从来没跟别人这么掏心掏肺地说过这样的体己话儿呢。”
秦珊珊这番话半真半假,而只有半真半假的谎言才是撒谎的最高境界,因为说谎的人要想把一件事给说得天/衣无缝,那首先就要说服自己,半真半假的话先能用真话的那一半把自己都说得信了,再骗起别人来便事半功倍、无往不利。
胡汉之别牢不可越,古往今来多少兄弟阋墙、劳燕分飞、师生失和的事情,不都是因此而起的么?汉人瞧不起胡人,觉得胡人行事粗鄙、冷血暴虐,可胡人同样也瞧不起汉人,觉得汉人只不过是一群仗着有长城的保护就蜷缩在中原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上、蹄儿都不敢迈出去半分的腐儒罢了,要是给他们个契机,那他们入主关中指日可待!
这便有了随后的五胡乱华,便有了延续了多少年的“胡汉老死不相往来”的不成文的规矩,便有了哪怕爱得铭肌镂骨、到最后却也一句表白的话都说不得的……苦命的人。
——这可能是她刚刚说的那一番鬼话里唯一可信的地方了。
杜云歌的思路完全没有被她给带跑。她很是不习惯和除了薛书雁之外的人隔得这么近,便奋力挣脱了一下,却发现秦珊珊的手劲不知道为何比她想象中的要大不少,她完全没有办法从她的束缚里脱开,便垂下眼睛,开口道:
“既然‘胡汉老死不相往来’,圣女就更不应该想强掳我去塞外了。”
秦珊珊这才发现,她印象中的那个别人说什么她就无条件地信什么的小门主已经完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个虽然还很稚嫩、但是已经有了那么点门主风范的年轻姑娘。
这可真是……更有意思了。
她用一种全新的目光把杜云歌上上下下好生打量了一番,就好像她之前不认识杜云歌这个人、眼下才是她第一次面对这塞外都赫赫有名的绝世美色一样,笑道:“如此说来,倒是我自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杜云歌心想可不么,看来你平常在你的部族里是真真的说一不二,不管说什么别人都不反驳你,看看这导致了怎样的后果,你都开始自己挖坑给自己跳了,但是眼下她还在人家的地盘上呢,要是真的就这么把大实话说出来那和她自己突然放声大喊“我不想活了你杀了我吧”有什么区别,便低下头去,微微地笑了笑:
“怎么会呢。”
人长得好,在很多时候都会很占便宜的。就好像明明刚刚还在心想“为什么小门主突然就变得这么聪明了起来”的秦珊珊,在看见这般的美色之后,只觉看见了盛夏傍晚的凉风里一朵将开未开的水莲花轻轻一点头、掠过水面惊起阵阵涟漪一样,何等娴静婉约,只觉面前之人没有一处不美,神魂颠倒之下倒是阴差阳错地就忘了自己想要追究什么了。
情不自禁间秦珊珊伸出手去,想要去摸一摸杜云歌的侧脸,呢喃道:
“小门主可真是……好看得很哪。”
——她这一下本来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却硬生生把杜云歌给吓得浑身一个激灵,拼着一头撞在地上撞得半死不活也要猛地往后仰去,好避开这人伸过来的手。
不管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杜云歌从来没有和除薛书雁之外的人如此接近过,就连和她做过表面夫妻的何蓁蓁也没有,等重活了一次之后杜云歌才反应过来,怕是上辈子的新婚之夜都是有着不小的水分的。
在上辈子的死亡阴影笼罩之下,在杜云歌的心里,俨然便把某些事情看得跟洪水猛兽一样避如蛇蝎,也就不奇怪了。她这一仰,倒是避开了秦珊珊的手,然而也真真就像她自己预料的那样,直接从矮脚春凳上一头往后栽了下去,怕是把这段时间内的习武的身法本事发挥得快到了极致,秦珊珊都没能拉住她,惊得她赶紧起身过去扶起了杜云歌,又一叠声地让人送来活血化瘀的药膏,急急道:
“小门主你这是干什么?!就算不喜欢别人碰你,你直接跟我说就是了,我从不为难美人,你何苦来哉!”
杜云歌痛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天旋地转,耳边的蜂鸣声一阵接一阵,眼前忽明忽暗,连坐在她面前的秦珊珊的人影都变虚了。
就在这么难受的当口,她还能模模糊糊地在脑海里成型这样一个想法:
要是在她面前的是薛书雁……薛书雁是断然不会让她摔下去的。
※※※※※※※※※※※※※※※※※※※※
【小剧场·ABB们的聚会】
何蓁蓁:我姓何。
秦珊珊:我姓秦。
何蓁蓁:我的名字取的是“桃之夭夭,其叶蓁蓁”的蓁蓁。
秦珊珊:我的名字取的是“环佩珊珊香袅袅”的珊珊。
何蓁蓁:我出身草莽,现在是何家庄的庄主。
秦珊珊:我出身高贵,眼下是乌扎卡的圣女。
何蓁蓁:我是本文剧情线里最大的反派。
秦珊珊:我是本文感情线里最大的反派。
何蓁蓁:我坚持不懈从上辈子坏到这辈子,还给乌扎卡族的圣女成功扣了个情敌的锅。耶,牛逼。
秦珊珊:…………??????????
两人相视无言五秒钟后,秦珊珊怒火攻心掀翻了桌子:你个梭梭子*!!!!原来是你给我扣的这个锅!!!呔,速来受死!!!!!!
*梭梭子:废物。
见笑
等外面送药的人把满满一整盒的气味芳香的药粉送进来之后; 杜云歌的脑后已经鼓起了好大一个包,心疼得秦珊珊给她用药的时候都不敢下手太重,生怕弄疼了她:“疼的话告诉我一声。”
杜云歌在心底暗暗地把服下“簪花”之后的穿肠烂肚的那种疼、还有被一剑穿心了的疼跟这个包对比了一下,顿时就觉得这点小伤简直就是毛毛细雨。不过为了不让这位乌扎卡族秉性成谜的圣女不发现有哪里不对; 她还是表面上演着惯有的那种娇气得不行的戏码:
“疼——疼的啊,难受死了。”
秦珊珊给她上药的手突然就微妙地停了一下,再涂药粉上去的时候就更温柔了,只不过说话的声音有点哑:
“那这样呢?还受得住吗?”
杜云歌先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才后知后觉的反应了过来自己刚刚好像被调戏了。要是仅仅问擦药的力度合适不合适的话; 犯不着用这么暧昧的口气和话语。
情急之下她气得直接就站了起来; 好一阵头晕眼花之后才堪堪扶着墙站稳,因为疼痛尚存; 说话的时候便一句一顿的;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气急了:
“圣女姑娘自重些可好?你既然说得一口好官话; 又能唱曲; 想来自然是对我中原文化有所了解的了; 既然如此; 你可曾听说过一句话叫‘士可杀,不可辱’?”
“你要是一心折辱的话,我还是死在这里算了!”
别说; 秦珊珊还真的听过这句话。只是他们胡人从来不讲究这些虚的,中原人奉若圭臬的伦理纲常在他们这里简直就是个笑话。
当年“群山万壑赴荆门”的明妃嫁到胡人那里之后; 她的丈夫死了; 明妃便被迫嫁给了她的丈夫和前妻生的长子。这种骇人听闻的下嫁继子的事情要是放在中原; 是要被千夫所指的,可是明妃悲愤之下上书天子,天子也只能让她遵从胡礼。
由此可见,什么“士可杀不可辱”这样完全依附与伦理纲常、道德底线的道理,还真的不能被胡人理解。他们素来信奉喜欢的东西就要去抢、抢回来了就是自己的了的这么一套野蛮的法则,什么两情相悦的根本就不打紧,等有了孩子,还不是要老老实实地过日子么?
所以秦珊珊从来就没把薛书雁当成什么阻碍。在她看来,自己看上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就算现在不是,那将来也会是的。杜云歌在她的眼中俨然便是自己的帐中人了,直到刚刚为止,她也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然而如果这样的一句话,是由杜云歌这样连丁点儿的痛都受不得的金贵着的姑娘,带着半点不掺假的那种死志说出来的话,那就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这一点了。
秦珊珊发现杜云歌说的全都是真的、没有半点矫揉和装腔作势的意思之后惊得当场倒退了三大步,心想她如果不想只能带着一抔骨灰回塞外的话,在这里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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