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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里的白富美-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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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你倒进这个桶里吧,谢谢你啊。”章枝的笑容很灿烂,这些鱼大部分都会进了孕妇的肚子,现在他们家就她一个孕妇。
看到这些鱼,能不高兴吗。
林华坤也没什么话好说,把鱼倒进桶里就回家了。
反正给爷爷奶奶送来了,他们愿意给谁吃,那是他们自己的自由。
他回去的时候发现自己家里多了一个人,看到他,不自觉的翻个白眼放弃,有些没好气:“你怎么又来了?”
在学校里跟自己妹妹形影不离就算了,同班同学,现在可是寒假。而且两个大队一起捕鱼,他不该在他们大队忙吗。
说起这个,温今尧显得有些无辜:“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动作比较慢,我在岸边摸了一些石螺,还有蚌,就没了,不过没关系,村里分的鱼足够我们过年用的了。”
听了这话,林华坤有预感了,果然,他话落,晓晓的话就从里面传来:“你没有抓到鱼啊,从我们这里拿一些回去,这种半大的鱼用来熬粥最鲜美了。”
本来他们也要拿一部分给外公外婆的,现在给他一些,抓到的多。
林华坤呵呵,他就知道会是这样。
温今尧没有拒绝,喜滋滋的应了下来,有来有往嘛,今天她给他送了鱼,下次他给她送别的东西就好了。
还能借这机会多来这里一次。
……
这鱼松是卫喜乐几次调试过的,选了大家都觉得好的那种口味。
做好之后,由林青石带着人送去给工厂。
卫喜乐担心别人会反悔,林青石没有这个担心,他只担心一个,那就是需求量减少。
毕竟他们的鱼,一部分也是流转到他们这些厂子,活鱼和鱼松,都是鱼。
结果大受好评。
除了服装厂,还有其他的厂子也想要购买鱼松作为职工的过年福利。
就连服装厂,都加大了购买量。
林青石听从了女儿的意见,用处理过的芭蕉叶子包着,再用绳子结实的扎了起来,用竹篮子放在一起,看上去好看又体面。
过年的时候,拿着这个去,格外的合适。
样子好看,价格比起活鱼来,也格外的好看,而且鱼松都是鱼肉做的,鱼头鱼骨都剔除了出来,这些加上几块豆腐,用来煲汤,味道鲜美的舌头都能吞下去。
他们这里有个湖,湖里有鱼,但是并不代表,只有葫芦湖里有鱼。
他们这里还有不少的沼泽地,这些都被林青石带人开发了出来,变成鱼塘。
眼看着鱼松市场前景好,大家能赚一笔,这些鱼除去交给公家的,其余的,都做成了鱼松。
大家分工合作。
你做鱼松,他编竹篮子,然后一起送去公社,换取钱财。
私人不允许做生意,但是集体开设副业增收是被鼓励的,之前他们村的副业是鱼业,现在在鱼的基础上,又多了一个。
鱼的数量没有增加太多,得到的钱却翻了一倍不止。
什么?竹篮子也算?
竹子满山都是,这种小小的篮子编织起来不耗费多少功夫,上了年纪的老汉基本都会弄,熟练的,一天可以编织一大堆,这些,都被会计记了下来,算入工分。
本来过年的时候是难得的农闲,现在也闲不起来了。
不会做鱼松的,不会编竹篮子的,不会包装的,还能不会砍竹子吗?
等到年底一统计,到手的除了钱还有布、肥皂等等。
这是林青石带人谈下来的。
服装厂最不缺的就是布料和衣服了。
他这边给点折扣,对方也给点折扣,拿些不要布票的残次品出来。
他们下地干活不讲究,纹路错了,颜色混了,被勾坏了,都没关系。
于是,这个年,林青石是在各声赞誉中过的。
晓晓也是。
鱼松这玩意儿,可是她最先弄出来的。
晓晓对比一致微笑以对。
她能说,她只是馋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晓晓:吃货的世界,你们不懂。jpg
我费了那么多功夫,只是因为买不到,只能自己上。
第二十八章
大队长是管理生产的; 大家都听他的调配,尤其是林青石的威望在这里; 他在开始制作鱼松的时候说酸话、唱反调的人很少,现在结果出来了,大家都可以过一个肥年; 他的威望更上一层楼。
林青石的心情指数上升了,不熟悉的人可能看不出来,因为林青石那张脸上很少会出现笑容之类的表情,在他们看来; 大队长还是跟往常一般; 淡定自若,是个干大事的,只有熟悉的人能看得出来; 他嘴角的弧度; 眉眼的柔和; 还有,说话的句子都比之前长了不少,看的出来他的好心情。
有了今年的成绩,大家都摩拳擦掌的表示,他们下一年要制作更多的鱼松; 赚更多的钱; 过一个更肥的年。
林大海是林青石的父亲,他做了值得竖起大拇指的事,自然有人到他面前凑趣和讨好。
本来他就被人说他有福气; 现在更多的人说他有福气了。
他生了三个儿子,一个牺牲了,还有两个在身边,都是孝顺的,不在一家住着,每年都准时准点的送粮食,衣服也是,不用自己发愁,还能帮扶着点不在的那个儿子一家,他的岁数也摆在这里,要说起来,谁都要竖起大拇指夸他一句,这辈子过得值,现在说的更多了。
为此,林大海特意到了他们家,说了一个好字。
没头没尾,晓晓和林华坤都有些摸不着头脑,林青石已经习惯了,知道他在说什么:“爸,我知道了。”
说起来就像在打哑迷。
……
知青院里正在开会,知青是有探亲假的,这个假期比较长,可以让他们回去自己家小住一段时间,再回插队的地方。
这一年,秦明珊,顾千景,余秋彤三个人都没有回去,就在知青院里面过年。
知青院的负责人是张恒,他是下乡的老知青了,为人公允,很受知青的敬佩,他还是他们前进生产大队小学的老师,大队的人也很尊敬他。
他们现在在集思广益。没有回家过年的知青都聚在一起,惯例的先歌颂了一番,背了一些语录,之后,他们就说到了正题。
张恒:“一年快要过去了,我们能不能做点什么,大家有没有什么建议,提出来我们大家商议一下。”
他们下乡是帮助中下贫农的,但是他们下乡并没有帮到什么忙,人家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他们还要人家帮忙,才能在这里安顿下来,遇到什么问题也是他们求助于大队。
每一年,张恒都要组织这么一次,老人都知道,这是惯例了。
只不过,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都没有讨论出什么让人惊艳的主意。
顾千景是71年下乡的,现在是73年,他也下乡两年了,他站了出来,说出他的想法:“我有一个不成熟的建议,我们大队多水,但是我发现并没有人种藕,这附近也没有,我打听过了,我们公社都没有人种莲藕的,我觉得可以利用起来,在池塘的边缘种上莲藕,也不需要怎么打理,到时候就能一起收货联络,鱼在水里,莲藕在泥下,二者并不相争,还能给大家创收。”
“另外,我从报纸上看到了有大队养兔子创收,我觉得这也是一个思路……”
去年的时候,顾千景提出了养羊,林青石采纳了,但是时间还不长,今年没有看到什么大的成效。
秦明珊佩服的看着他,他懂得好多啊,看着他在那边侃侃而谈,她的视线没办法从他身上离开。
林青石听了张恒和顾千景整理后的话,频频点头:“我记下了,我会认真的考虑,感谢你们的建议,过一段时间我会给你们回复!”
晓晓:啊,莲藕,她怎么忘了这个!藕夹!藕粉!藕汤!
这个可以有!
林青石还在找资料的时候,他的女儿已经惦记着十八种吃法了。
晓晓觉得,自己这么久都没想起来,应该是有替代物的原因,他们这片没有莲藕,但是有山薯,一种代替莲藕,经常用来煲汤、凉性的山薯,吃起来粉粉的,跟莲藕有些像。
不过它不是长在水里的,而是在山地里。
明年,就有莲藕出现了,这种山薯估计就要退场了。
……
过年是一家团圆的日子,不过对于他们家来说,想要一大家子齐全的,难。
林华键和林华焕都不在家,他们在部队,情有可原,林华杨和林华泽比较近,但今年林华杨也没办法在家过年了,他要在任上过年。
他当年任期满了之后,就被调去主政一方,这跟给人当秘书打下手是不一样的,压力也更大,过年的时候他要留在当地,林青石完全能理解。
职位越大,责任越大,他好好的做实事,在哪里过年都一样。
林华泽和蓝巧敏回来过年的时候,大包小包的,带着不少的年货,他们在各自的厂里职位都不低,过年发的福利都被他们带回来了。
林振民一回来就找姑姑,想要跟姑姑一起玩,他今年5岁,正是好玩的时候。
“姑姑!我想你了!”一张小嘴也格外的甜,晓晓抱住他:“小振民,姑姑也想你了!”
那一边姑侄两个亲昵在一起,这头他们把带来的东西拿出来。
林华泽去厨房看了下,今年,卫喜乐准备年货格外的大方。
林华泽看了,惊奇:“有发生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吗?”
卫喜乐指着晓晓:“你妹妹跟你说。
这事还多亏了她呢。”
林华泽:“怎么了?做了什么?”
晓晓捏了捏侄子嫩嫩的脸蛋:“你还记得去年我们自己家做的鱼松吗?”
“记得,我吃了不少,带了一些走,我同事也很喜欢。”
“今年爸爸组织村里的人做了一些,作为副业,向公社申报了,卖给公社的工厂,销量不错,今年大家都过了个肥年。”
林华泽来兴趣了:“哦,这事你给我仔细说说。”
但晓晓不想说太多,因为总感觉跟她自卖自夸似的,她脸皮不够厚。
她都有些感慨,她以为自己的脸皮够厚了,因为都能把自己当成一个小孩子撒娇卖痴装傻,现在看来,修为还是不到家。
“我说完了呀。”
林华坤在旁边笑出声:“三哥,她这是不好意思了,来,我跟你们说。”
晓晓:“……”
不想听,听够了,羞耻。
她一溜烟的抱着侄子跑了:“小振民,姑姑带你出去玩,我用大白的毛做了个毽子,我们踢毽子吧。”
卫喜乐看了,失笑,继续忙碌,到了年底,一天天的年味变得浓郁,也更加忙了,主妇要忙着打扫家里,清洗座椅,床单,衣服,碗筷,还要准备过年的吃食,筛选出豆子做豆腐、做年糕等等。
做年糕需要糯米,糯米可是个金贵的东西,大多数都是做一点点,过年的时候尝一尝,就算了。
卫喜乐忙,蓝巧敏也不会干看着,跟着一起点豆腐,做年糕,炸丸子,忙得不亦乐乎。
林青石和林华泽也没闲着,去买对联,买鞭炮,至于说过年的新衣服,这老早就做好了,现在这时候有多少人舍得买成衣的,都是买了布料自己回家做衣服,自己做衣服需要时间,很早就开始准备了,不然时间来不及。
晓晓今年过年又有新衣服了,她今年过年有两身新衣服。
一身是卫喜乐做的,女儿身高长得那么快,不给她做衣服,手腕脚腕都露在外面,那怎么行
她上面的都是哥哥,想要捡他们的旧衣服也有限。
最重要的还是家里的布票和钱都比较宽裕,又只有一个女儿,还这么懂事惹人疼,有布票的时候,卫喜乐都不会吝啬。
第二身衣服则是寄过来的,是谁呢,她的干姐姐,梅素卿。
说起这个卫喜乐就有些心情复杂,这姑娘长得好,自己四儿子和她之前还是对象关系,但是人家忘了之前的事,回来了就没有这回事儿了,来了家里一趟,跟儿子的关系没有进展,但是跟自己女儿却极为投缘,每年都会抽出时间来这里见女儿,带着女儿去吃吃喝喝。
出手大方,让她这当妈的看了很不好意思,这吃吃喝喝要钱又要票,让人家出多不好意思啊,她推脱,还推脱不了,就是想给女儿花钱,除了说缘分还能说什么?
要不是人家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姑娘,自己女儿年纪还这么小,对方要是个男的,她都要误会她是看上自己女儿了。
不是她吹,她年轻的时候是他们村首屈一指的美人,她的女儿现在小荷才露尖尖角,已经看得出长大后的颜色了,以后肯定要被媒人踏破门槛。
除夕,“啪!”
“小叔!我也来!”林振民人小,胆子不小,看着林华坤点竹子,发出这么大声响,一点也不怕。
林华坤看了眼他的小手,摇头:“你不行,等你再大一点来玩。”
“啪!”
林振民眼巴巴的看过去,这个是小姑放的。
他蹬蹬跑过去:“姑姑,让我来一次,好不好?”他还无师自通了卖萌大法,侧着脑袋,萌度翻倍。
晓晓没忍住,揉了揉他的头发:“你别玩这个,你放鞭炮,不是买了鞭炮吗。”
林华坤哎了一声:“别啊,等天黑了再放鞭炮啊。”
鞭炮可是要用钱买的,这个竹子不要钱。
看着侄子那眼巴巴的模样,晓晓有些扛不住了,她颜控,侄子这么可爱,还有血缘加成,这样发射萌物光波,她血量要见底了。
“小振民,这样吧,姑姑带你看野猪,去不去?”
“野猪?”
“对啊,野猪,去吗?”
“去!”
这野猪就是之前上山打来的了,四条小野猪被养了起来,之后死了一条,现在还有三条,分别养在猪圈里。
林振民五岁了,也知道一些事了,走在路上,他问姑姑:“姑姑,过年不是要杀猪吃肉的吗?”
“要啊,不过你来的太晚啦,肉都分了,我们家分到有排骨,我们吃排骨,喜欢吗?”
林振民大声:“喜欢!”
只要是肉,他都喜欢!
他们大队的猪都养在一个地方,私人是不允许养猪的,因为养猪味道大,所以猪圈在山脚下,一条小溪边,不远处就是一个池塘。
猪是珍贵的,跟牛一样,有专人看管。
他看到林华坤晓晓带着个小孩过来,还打了声招呼,“这是谁家的孩子?有点眼熟啊。”
“吴三叔,这是我三哥的儿子。”
“喔,是他啊,又长大了,认不出来了,你们来这边做什么?”
“他没看过野猪,带他来看看。”
“看吧看吧,不过别靠太近,这野猪还是有野性的。”
这野猪的猪圈都格外不同,别的猪圈坚固程度是五的话,野猪的猪圈坚固程度就是八。
五的坚固程度关不住它们。
林振民:“……好臭。”失望。
看到了,但是味道实在是。
晓晓:“哈哈哈,我们在附近走走?”注意力已经转移了,他没有再说点竹子了。
目的已经达到。
这种地方也没什么危险,常有人来挖野菜。
“那里有花,我们去摘花,送给妈妈。”林振民是个好孩子,记得妈妈喜欢香香的花,看到远远的地方有花朵,就想摘了送给妈妈。
晓晓看过去,那里有一颗野桃树,开花了。
就在小路边上,树也不高,晓晓就没有跟上去,不紧不慢的跟在小跑过去的林振民背后。
林华坤对摘花更没兴趣。
那桃树结的果子他还吃过,味道……不好吃。
他就在野猪旁边跟吴三叔说起这猪什么时候可以宰了吃肉。
谁都没有想到,这种地方会有狼。
林华坤漫不经心回头的时候,胆子都要吓破了。
他侄子完全没有察觉到狼的存在,在树下努力踮起脚摘桃花,二三十米的地方,他妹妹蹲在地上,拿着一根树枝在戳什么,没有看到,侄子的后方,灌木丛中,一头有些枯瘦的狼眼睛泛着绿光,背着侄子,一步步的向着侄子潜伏。
“林振民!快爬上树!”他声嘶力竭喊着,以自己最快的速度跑过去。
反应最快的是他妹妹。
听到声音立刻回头,看到了那头狼,瞳孔一缩,两只手分别拿起旁边的石头,用力一扔,阻断了那狼前进的路线。
等它一跃,狼口一张,就来不及了,它的獠牙,可以轻易刺穿孩子的脖子。
然后她就冲了上去,捏着拳头,赤手空拳就跟那头狼对上了。
吴三看到那头狼,有些腿软,随后赶紧拿起给猪铲屎的铁锹,一边喊,一边冲上去:“来人啊,有狼下山了!”
他不想冲上去的,但是那是大队长家的孩子。
他要是救下他们,以后还怕他不照顾自己吗?
……结果没有他发挥的余地,大队长家的姑娘捏着拳头,一拳砸在那头狼的头上,随后一鼓作气,似乎打懵了,他过去的时候,那头狼口吐白沫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吴三看了眼她那白白嫩嫩的小手再看了眼这头野狼,有些后怕的咽了口唾沫,大队长家的这个闺女,有些虎啊。
作者有话要说: 改了一下文,迟了半小时,抱歉啊
第二十九章
林华坤瞪圆了眼睛; 跟吴三一样,有些不敢置信。
虽然爸爸是不止一次夸过妹妹天生神力; 虽然爸爸是说妹妹是练武的好苗子,但是这是不是太夸张了一点?
他跑过来,手里拿着随地捡的石头; 看着那老狼,他这石头派不上用场了。
“晓晓,你没事吧?”他看着妹妹。
妹妹却看着侄子,确认他没事。
“我没事; 小振民; 你怎么样?”
林振明有些被吓到了,看着地上的狼,声音有些颤抖:“姑姑; 有狼啊!”
得到了他姑姑的柔声安慰:“没事了没事了; 狼已经被打倒了。”
吴三走过来; 检查了一番,这狼咽下最后一口气。
就是被这小姑娘的拳头打的。
她这手看着白白嫩嫩,完全看不出来,劲有这么大,这狼看的出; 是老狼了; 但是老狼也代表着经验丰富啊,居然在她手下没经住几个回合。
吴三干笑:“哈哈,这狼已经没气了; 我们快下山吧,不知道下山的是不是就这一头狼。”
狼,是群居动物,而且,很记仇。
要是狼多了,他们这几个人就是送菜的。
吴三之前喊了一嗓子,附近有人听到动静,拿着棍子或者镰刀跑过来了,看到这场景都有些发愣:“吴三,这是怎么回事呀?”
吴三如实说了:“晓晓这小娃娃厉害着呢,把这头狼打死了……”
事后,林青石很后悔,非常后悔,他女儿打死一头狼的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大队,以后他女儿还嫁得出去吗?
这么彪悍的闺女,哪一家敢把她娶进门?
要是说他们兄妹两个一起把狼打死的就好了,可以把主要的功劳都推给儿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林青石一边发愁,一边有条不紊的处理这件事,这狼的尸体当然是要充公的,虽然是他女儿打的没有错,但是一切东西都是公家的。
这头狼是先遣部队,还是被流放的头狼?
据说女儿几拳就把这头狼打死了,应该不是之前的头狼吧,头狼应该没有这么弱,如果是派出来探路的,那他们就要小心了,每次狼群从深山走出来,都要见血,尤其是山脚下的,有小孩的人家,更要格外注意。
晓晓:“……”
什么,你问我这头狼实力怎么样?我当时怕它一口咬上侄子的脖子,那真是全力以赴,所以……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
蓝巧敏抱着儿子上下检查了一番,卫喜乐也抱着女儿上下检查了一番,随后双双对视,无言以对了好一会儿。
“……咳,晓晓,你是怎么把狼打死的?”林华泽喉咙有些干哑。
只见他妹妹眨着眼睛,有些无辜:“就这样砸的啊,就跟爸爸教的那样,我也没想到那头狼这么容易就死了,我还以为我要受点伤呢。”
林华泽:“……”
蓝巧敏:“……”
心情复杂。
她这么勇敢就是为了能在狼口下救出侄子,但是在她口中,似乎那不是凶狠的狼,而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小猫咪。
卫喜乐:“……没事就好,你好好休息吧。”
却见女儿莫名其妙:“这个点休息?我又不困。”
完全没有受到惊吓之类的,没事人一样。
卫喜乐看了眼她白嫩的手,抹了一把脸,接受事实,女儿她就是没事,跟四儿子一样,天生神力,天赋异凛。
如果是个儿子,估计林青石会很高兴,也把她送进军队,但是这是个女儿啊,送进军队?
不行,卫喜乐最先摇头,她不舍得。
以后……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等女儿长到要相看的年纪还有好些年,到时候搞不好都忘记了。
林华坤从回来后就一直没说话。
他收到了打击。
从来没有像这个时候这么鲜明的感觉到自己和妹妹的差距。
他不像是个哥哥,像是个弟弟。
丧。
林华泽站到院子里:“晓晓,来,我们练练。”
他有好一段时间没有跟爸他们一起练练了,所以也不知道妹妹他们有什么变化。
卫喜乐挥挥手:“改明儿吧,现在要过年了,你们练练要是一个没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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