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穿成年代文里的白富美-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晓晓一见到人之后,震撼了,因为眼前这个书里的女主跟她闺蜜有七分相像!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却有这样的相似度,不知道的人看了,肯定会认为她们有血缘关系。
只不过这温柔纯善的外表是她闺蜜的表象,她的本质嘛……咳,她的外号是白衣女王。
外表像是白衣天使,实际上是个唯我独尊的女王。
今天知青到达,明天或者后天大哥四哥到家,时间非常的巧妙了。
他们可能不会遇上,毕竟他们大队这么大,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剧情的惯性,他们还是相遇了,在他们刚到家的时候。
秦明珊过来他们这里找林青石开介绍信,就在这时候,他们兄弟两个回来了。
林华焕走在前面,看到院子里的秦明珊表情一愣,晓晓一直看着他,他眼里有吃惊、疑惑,没有其他的东西了,书里不是说他一见到秦明珊,发现她跟自己牺牲的对象很像,所以移情到她身上,对她多加关照,然后关照关照着,就彻底分不开了吗?
随后她就知道原因了,林华焕的身后,还多了一个穿着合身军装、一头齐耳短发的女人,晓晓顺着看过去,长大了嘴巴,这、这张脸,跟她闺蜜有九分相似!如果不是身高气质有些许差异,她都要以为这个就是她闺蜜!
林华焕看到卫喜乐,笑着宣布好消息:“爸妈,我之前不是跟你们说过我一个朋友她失踪了吗,她前段时间回来了,她想要散心,我就顺势邀请了她。”
晓晓看着他那“朋友”,瞠目结舌,这人在书里不是死了吗?说她和她闺蜜没关系,打死也不信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入v,三更掉落,求支持求订阅,首订对作者真的真的真的很重要~(重要的事说三遍)
v章随机掉落红包~
******
推一下作者的完结文《从修士到寡妇[七十年代]》,从作者专栏点进去就能看到啦
文案:
苏茴十六岁时,从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变成了天元大陆修仙小家族里名叫苏媛的双灵根小婴儿。
吸取穿越小说的经验,她以为这是从炼气到飞升的升级流大长篇小说的节奏,但……
她好不容易筑基成功,一次秘境探险,大能打架,杂鱼遭殃,将要魂飞魄散之际,她又穿越了!占据了一句陌生人的身体!
在这个七十年代的乡村,摸着秘境得来的项链,苏茴陷入了沉思。
修行之人重因果,现在她占据了人家的身体,该怎么偿还这份因果呢?
然后,一、二、三、四个萝卜头排排站在她面前,嗷嗷待哺:“妈,我饿!”
苏茴:“……”
行叭,不用纠结了。
感兴趣就点击作者专栏来个收藏吧(づ ̄ 3 ̄)づ
第十七章
晓晓看着这场景瞠目结舌; 所幸这时候大家的注意力都不在她身上,不然敏锐的人就要发现不对了。
卫喜乐看到儿子; 笑容还挂在脸上,看到旁边的姑娘,笑容更灿烂了; 打量起来,这一打量,她就咦了一声,怎么感觉那么眼熟?
再一回头; 看着等在那里写介绍信的秦明珊; 卫喜乐总算知道为什么她会觉得眼熟了。
随着她的视线,彼此都看向对方,秦明珊和对方对视; 吃惊的瞪大眼睛; 太像了!
她明明没有姐妹啊。
梅素卿看着她; 也露出疑惑的表情:“你是我认识的人吗?”
这个问话有点奇怪。
秦明珊诚实地摇头:“我不认识你,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林华焕也摇头:“我不记得你有说过什么同龄的亲戚,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长得像也不是没有可能。”只不过这其中有血缘关系的占了大多数。
“明珊是上海下乡的知青。”卫喜乐在旁边提了一句。
林华焕:“素卿家里是湖南的。”
秦明珊视线还是忍不住在梅素卿脸上流连:“我没听家里提起过湖南有亲戚。”
梅素卿也点头:“看来是巧合了。”
这时候林青石咳嗽了一声:“秦知青,你找我?”
卫喜乐赶紧接声:“明珊来找你开介绍信的; 要去供销社买些生活用品; 等你好一会儿了。”
秦明珊点头:“我是来开介绍信的,我想明天去公社供销社买点东西。
现在出行,哪怕是去这么近的公社; 也是要开介绍信的。
这件事情林青石是做惯了的,进去没多久就拿了一张纸出来。
拿到了介绍信,秦明珊笑着道谢,随即识趣的提出告辞,人家两个儿子回来,这时候肯定是希望自家人好好说说话的,她一个外人,就不要在这里杵着了。
还别说,大队长家的这两个儿子都是一表人才,她之前听别人说起的时候还以为她们夸张了,原来没有,怪不得会让她们那样传来传去,满满都是向往。
不过,更让她在意的是跟着一起回来的那个姑娘,穿着军装,是战友?还是他们兄弟其中一个的对象?
怎么跟她长得那么像呢?
秦明珊不自禁摸了摸自己的脸,她长得像外婆。
虽然她没有看过外婆年轻时的模样,不过其他人一直都是这样说的。
而且相比起自己,秦明珊有些失神,对方和她有这张那么相似的脸,但因为对方挺直的腰板,飒爽的军装,就算长相相似,却绝对不会让人认错。
很像,却又没那么像了。
出于一个自小被夸好看的小姑娘,现在心情有些复杂。
这个时候晓晓早已经恢复了脸上的表情,一起进了屋,帮着一起端茶倒水。
林华键和林华焕放下自己带着的包裹,然后林华焕正式的给双方介绍:“妈,这是我之前跟你们说过的朋友,梅素卿,她之前掉到了河里,失忆了,一直在别人家里养伤,最近才回来。”
“素卿同志,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爸妈,小弟华坤,小妹晓晓。”
梅素卿露出笑容:“叔叔阿姨,你们好。”
卫喜乐热情的招呼:“你好你好,我叫你素卿可以吗?来到这里别客气,就把这里当成你家,失忆了,是之前的事都不记得了吗?”
“阿姨你叫我素卿就好,不是完全不记得,生活常识还是记得的,不过之前的人、发生的事,我都没印象了。”
林华焕补充:“要不是别人认出了她,我们或许都要错过了。”
林华焕的眼里有些微的后悔,他当初应该再找久一点,再找远一点,不然也不会拖了这么久,她才能回来。
卫喜乐恍然:“这样啊,没事,现在人好好的就好,忘了一些事也没关系,以后总想起来的。”
没有想到这姑娘还失忆了,卫喜乐看着这大姑娘,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她把之前的事都忘了的话,那她和儿子两个的关系……
她看着儿子,用眼神示意,林华焕微微摇头。
卫喜乐心里叹息。
“我在队里待了一段时间,没有想起来什么,听说省城那边有专家巡访,是专门看这方面的,我打算去那里看看,正好林同志他们回家,我们就一起出发了。”梅素卿说明来意。
卫喜乐:“是该给看看,在这之前你就住我们家吧,我们家房间足够多,一直都有收拾的。”
她们家的房间是按照孩子的数目起的,每个孩子,包括晓晓都有自己的房间,现在林华杨和林华泽不在家,他们的房间都空着。
再不然,她也能去住晓晓的房间。
林华焕:“对,你这几天就住我这里吧,虽然你现在不记得了,但我们是战友,我家现在有房间,距离专家过去还有几天时间,现在这里住吧。”
晓晓不自觉的点头,人家正主在这里,她四哥没有去看秦明珊真的是太正常了,而且平心而论,她们两个挺像,但是两个人的风格完全不一样,看上去都是温柔善良、娇俏可人的类型,现在一个人的温柔因为这一身军装变成了干练,干练和娇俏混为一体,极为吸人眼球。
书里她是掉进河里面,牺牲了,现在她回来了,而且是很烂大街的失忆梗,是不是就是她闺蜜呢?
晓晓想到这个可能,心都火热了起来,她们一起从孤儿院结下的深厚友谊,在末世里面彼此依靠,现在到了这个和平社会,是不是还有缘分再见?
不行,不能冲动,要找机会,找两个人独处的机会试探她。
晓晓忍住了。
梅素卿同意了,卫喜乐带着她去房间看看。
晓晓也想跟过去,结果她和林华坤都被安排了事情。
“华坤,你去摘个南瓜回来,挑大个的,晓晓,你去摘几条黄瓜。”
卫喜乐要大展身手。
虽然儿子刚刚摇头,或许他没有跟这姑娘说他们之前是对象,但就他一直看着人家姑娘的眼神,告诉了她这个过来人,儿子很喜欢这个姑娘,想要娶她做媳妇,这种时候,她这当妈的,多少也能出一把力。
梅素卿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裹去房间,最后定的她去晓晓的房间,晓晓去睡她二哥的房间。
看着这个小姑娘整洁却又不失几分童趣的房间,梅素卿看出来,她在这个家很受宠。
不提桌子旁边那干花,就说这蓬松柔软的被子、新打的床铺和柜子就能看出来。
她一开始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是穿书。
她刚醒来的时候,发现她在河里,眼看就要沉入河底。
她不想死,哪怕身体的情况那么糟糕,她也不愿意这么低头。
幸运的是,她当时受伤很重,但她的异能还在,还能控制一点微弱的水流,她让自己飘到了岸边,这是她清醒时最后做的事情了,她也不知道她能不能被人救下,或者到了岸边也会丧生在丧尸或者是异兽的嘴中。
她都不知道自己会怎么从天灾中出现在河流中一样。
幸运的是,她被人救了。
而且这里没有丧尸。
她昏昏沉沉在床上躺了很久。
救下她的那个婆婆并没有嫌弃她,每天定时定量的给她喂一些糊糊和清水。
就这么着,她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才能初步掌握自己的身体,也是那时候,看着水面上的脸,她才确信,她换了一具身体,她这算是借尸还魂吗?
仔细回想,当时她有意识的时候,这句身体原来的主人应该已经去世了。
她当时想的是,难不成是穿越?从末世的天灾中穿越到了六十年代的山沟沟里,借尸还魂?
没有别的更好的解释。
她在那里养了好一阵伤,哑巴婆婆一直在照顾着她,她想要知道更多的消息,却受限于那里的位置。
她是被在山里独居的哑巴婆婆救下的,哑巴婆婆一个人住在山里的小木屋里,距离最近的村落都要走十几公里,想要找医生去医院,那就更遥远了。
如果不是她救了她的话,她将会葬身狼口。
她自己就是一个医生,虽然是西医,但一些比较常见的中医医理她是懂的,而且哑巴婆婆会利用一些土法治理外伤,她利用现有的条件,在小木屋里过了半年,才恢复了健康。
她庆幸,她身上受的伤虽然重,但属于能养养就养好的类型。
在那山里面,婆婆少言少语,却是个有本事的,以打猎为生,所以她不缺肉补充营养,养好了伤她打算离开,但婆婆在打猎的时候出了意外,她想要离开的计划延迟,在那里照顾她,给她养老送终。
那时候距离她醒来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处理完后事,她才离开那里,结果因为没有介绍信,被限制的很死,她发现自己这条命真的算是捡回来的。
因为一般河边有一个受伤严重、不知生死、没有身份证明的人,很容易引起猜疑。
没有身份证明,寸步难行。
她这才起了心思去找这身体原来的信息
她当时穿的衣服早就扔了,破损的不成样子,也没什么特出的地方,想要找这句身体原来的信息,无从下手。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被这具身体的熟人看到了的话,她都不知道原来这具身体,也叫梅素卿,一模一样,同名同姓。
她当时没多想,等到她跟着那所谓的熟人回到她原先任职的部队之后,听着他提起一些事,她有些奇怪的熟悉感,然后她等到了这具身体原来的对象回来,恍然大悟,知道熟悉感是哪里来的了,这是一本书里的人物,她居然穿成了书里的人!
在书里她是死了的,她记得,而她的对象……
她还记得死党是怎么说的:“看,同名同姓,你想要这么一个深情的男人吗?”
她那时呵呵一笑:“别想太多,我们还不知道有几天好活呢。”
深情?
那就是深情?
就因为别人跟自己有一张相似的脸,就喜欢上了她,甘心做备胎,这样的人,这样的深情,她觉得她要不起。
除此之外,她对这本书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是听死党说了一嘴而已。
所以这一次知道林华焕要回家探亲,她就想着来看一看,男主女主是这本书的中心,她想要看一看,而且她也有些好奇,她和书里的女主,真的那么像吗?
至于林华焕,她已经说明情况了,她忘了之前的一切,之前的梅素卿,她没有什么立场多说什么,但是以后的人生,是由她来掌控。
她不会因为原身跟谁谈对象,她就接着跟谁谈对象,她已经给自己的未来做好规划了。
原身是个战地医生,她会继续做医生,不过她不会再做战地医生了,她会待在医院里面,继续研究医术。
以前的她也是这样做的,在医院里待的如鱼得水,不过后来没有这个安稳的条件,丧尸出现,一切的一切都乱套了,她已经很久没有动手术刀救人了,每一次动手术刀,杀的都是丧尸。
至于对象,她都把他忘了,他们当然不再是对象关系,只是认识的陌生人而已。
哪里来的那么多情深似海?
她是一个不相信感情的人。
之前书里面的梅素卿死了之后,他不是成为了书里女主的深情男二?
现在的她回来了,但是她相信,有些人是会察觉出她和原身的不同,只不过有几年的时间,会让他们自然地认为,她是在这段时间发生了改变。
梅素卿放下自己的包裹,收回自己的思绪,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包里面拿出了一些钱票,当着大家伙的面塞给了卫喜乐,说道:“阿姨,这是我在这里借住几天的花用。”
卫喜乐连连摆手:“不用这个,你是华焕的战友,哪能收。”
“我和他是普通战友的关系,你不收的话,我可不敢在这里住下去,我们军人不收民众的一针一线,要是阿姨你不愿意收下的话,我就去招待所,我去招待所也可以。”她现在失忆了,但是职位还在,她的上司给了她长长地假期,让她去看病。
卫喜乐见儿子心上人是个有主意的,有自己的坚持,心里感叹儿子要走的路还长着呢,说到这份上,她只好收下了:“好好,不过你给的太多了,我们乡下地方也没什么好吃的,这个拿回去,你不愿意收我们的一针一线,我们也不能反过来占你们的便宜。”
林华键在旁边,看看四弟的脸色,看来他的追妻之路还很遥远啊。
林华泽绷住了脸上的表情,没有露出什么异样。
对于现在的素卿来说,他就是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按照她的个性,一码归一码,有这个结果并不意外,要是她愿意大咧咧的接受他家的帮助,那才叫奇怪。
没关系,而且有专家在,她这次说不定很快就能想起来,到时候事情就解决了,至于想不起来这个可能性,暂时被他故意忽略了。
晓晓去摘了几根黄瓜,另外摘了一些别的青菜。
别看家家户户都有自留地,就认为他们青菜种类繁多。
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会珍惜自留地的每一分每一寸,里面种的是能填饱东西的作物,青菜这种东西,填不饱肚子,边边角角挤一点点空位种几颗就顶天了,大部分人吃的菜还是山上的野菜。
位于南方,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绿色植物。
大山就是他们天然的菜园子。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种出来的青菜跟野菜口感的巨大差异,很多人都不会把那一点点的空间挤出来种青菜的。
这个时间点不早了,本来就是差不多该要准备晚饭的时候,加上提前知道儿子这个时候回来,卫喜乐提前准备好了一些需要提前处理的食材,就等着他们回来,把这些做成好饭好菜,端上餐桌。
林华键和林华焕都注意了一下菜色,看到有红烧鱼、腊肉丁炒豆角、香葱鸡蛋饼、骨头汤之后,他们就没拿东西出来。
这样算起来已经有三四个荤菜了,足够了,他们带来的那些吃的明天再吃吧。
饭菜传出的香味让人下意识的咽口水。
方盼春走进来闻到这个味道,笑了:“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
看到挺拔轩昂的两个孙子,走过去拍拍他们的胳膊,不是她不想拍肩膀,实在是身高差异太大。
她本来身高就不高,人老了之后身形佝偻,比原来更矮小了,差了30公分左右。
她看到了坐在主位的儿子,两边分别坐着一个大孙子,而且是四孙子的旁边,还坐着一个面生的姑娘,这姑娘饶是她看了也不由得竖起大拇指,赞一声标志。
这身上还穿着军装呢,难道是孙子的战友,还是说他对象?
想到这里,她的心就有些热切,这两个孙子都快成了她的心病了,这年纪老大了,还不着急解决自己的个人问题。
就算是自己有本事,也要兼顾家庭啊。
“我听到人在说看到你们回来了,我就过来看一下,你们什么时候到的?”
林青石回答:“不久,妈,今晚上一起吃饭吧,你还没吃饭吧?爸呢?”
方盼春:“你爸脚程慢,也快到了。”
“华健,华焕,你们两个这次回家可以住多久?”
“趁机把你们的个人大事解决了,你们下次回来探亲的时候就有娃娃叫你们爸爸了。”
这话方盼春并不是在开玩笑,或者说这是现状,不少军人都是这样的,家里帮着张罗对象,趁着探亲假回家把大事解决了,在下一年回去,往往就能抱上自己的孩子了,不然这一年到头不着家的,不抓紧时间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娃娃?
林华键和林华泽不想谈这个,林华键拉上她的胳膊:“奶奶,你放心,我们心里有数。”
方盼春可不会听他糊弄:“你们心里有数,你们心里有什么数,就是想着一拖再拖,华键,你算一算你今年都多大了?你快要30岁了,30岁,有的人家孩子都十几岁了。”她着急的跺脚。
“奶奶,你别急,其实我有对象了,刚稳定下来。”
林华键自己也心知肚明,他这年纪,就算在部队里面也算是大龄了,有在抓紧自己的个人问题。
“她有事没有办法跟我回来,下次,下次我带她给你看看。”
林青石也是刚知道这事,之前大儿子都没提起:“那姑娘是做什么的?”
“是护士,爸妈都是农村的,下面两个弟弟,比我小4岁。”
一般来说这个年纪女孩子都成家了,她会拖到这个年纪是因为她两个弟弟成家,耽误了她,她作为家里最出息的那一个,帮着把家里的事安排妥当了,才有空解决个人问题。
听了这话,方盼春放下心里的一块大石:“那就好,那就好,这姑娘是你的对象吧?”眼看着林华键那边有着落了,方盼春看向林华焕。
林华焕看向梅素卿,没从她的脸上看到自己想要的,有些失望的回答:“不是,奶奶,这是我战友,顺路过来的,借住几天,之后她就要去省城了。”
方盼春似乎也看出了什么,没有像刚才那样追着不放:“是这样,姑娘你叫什么呀?欢迎来到我们家,这里没有什么罕见的东西,家常便饭管够。”
这时候林大海到了,他先是看了两个好久不见的孙子一眼,看他们好手好脚的在那,点了点头,找了个位置坐下了。
林华键和林华焕叫了一声:“爷爷。”
“嗯,好。”
他一直都是这样,没什么话说。
方盼春这时站起来,溜达去了厨房:“我看看有什么我要帮忙的没有。”
林青石嗯了一声:“妈,你不用动手,你和爸今晚在这里吃饭。”
方盼春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她看了一眼锅里,果然是纯大米饭,而且还有鱼,腊肉,骨头汤,看起来丰盛,但这些说起来也没什么,他们这里靠水,鱼是不缺的,腊肉是之前存的,骨头汤那是买不到肉,只能退而求其次。
孙子们刚回来,吃一顿好吃的,这在情理之中。
只不过,她和老头子在这里吃可以,要是叫上曹飞燕和三个孙子孙女,那就不够吃了。
她也说不出这时候让卫喜乐多加一些米的话,打发林华坤:“去跟你小婶她们说一句,就说我和你爷爷在这边吃饭了,让她们不用等我们。”
卫喜乐正在煮南瓜,听了这话有些诧异,这次她这么明事理呀,居然没有说让她留出一部分带走?
随后想到外面坐着的梅素卿,恍然,在外人面前,她倒是还挺爱脸面的。
林华坤跑去通知曹飞燕她们了,晓晓就坐在那里一直注意着梅素卿,别人也只当她好奇来了个陌生人,多打量了几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