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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门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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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时不时在门前有抽风之举,罗宾逊却也有着傲人的大脚开球得分经历。当时效力于热刺的罗宾逊,一脚95码大脚开球直接越过本-福斯特的头顶,尽管福斯特当时效力的球队是沃特福德,但却是以租借身份加盟。看来热刺门将有开大脚得分的传统(詹宁斯、罗宾逊),而受辱的总是曼联门将(斯戴普尼、福斯特)。
4、坎波斯
花里胡哨的自制球衣是坎波斯给人留下最深刻的回忆,但作为一名曾经踢过前锋的门将,墨西哥花蝴蝶也不乏破门得分的壮举。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坎波斯一共38次破门得分。职业生涯早期,坎波斯的场上位置是前锋,第一个赛季攻入14球。之后,虽然以守门员的位置出场,一旦球队破门乏术,主教练会换上一名替补守门员接替坎波斯,而让后者冲锋陷阵。多么疯狂的美洲大陆!
3、里卡多
英国媒体评选门将“杀手”,肯定不会忘记葡萄牙人里卡多。正是他射出的点球,将英格兰淘汰出了2004年欧锦赛。C罗的眨眼固然可恶,里卡多才是点球大战中宣判三狮军团死刑的那个男人。
2、保罗-史密斯
2007年的一场联赛杯比赛中,莱切斯特半场结束0-1落后于诺丁汉森林。中场休息时,莱切斯特后卫克里夫-克拉克在更衣室内突然晕厥倒地。经过紧急磋商,本场比赛被推迟到三周之后进行。重赛开球后,莱切斯特球员全体站到一边,任凭诺丁汉森林队的门将保罗-史密斯一路带球攻破自己的球门。
这一“反常”的举动是为了还原比赛被终止前0-1的比分,保罗-史密斯的进球是门将进球的最快纪录,也可能是最容易的一球,但同时更体现了伟大的公平竞赛精神。保罗-史密斯进球后还与莱切斯特队的门将握手致意,最终开场就一球落后的莱切斯特,依然以3-2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1、吉米-格拉斯
最后压轴的是门将进球中最有戏剧性的一个。1998/99赛季,在英格兰第四级别联赛征战的卡莱尔队陷入降级危机,直到最后一轮比赛,他们还排名联赛垫底。最后一场卡莱尔主场对阵普利茅斯,只有获胜才能保级。战至第90分钟,两队打成1-1平。在补时最后关头,从斯温顿城租借而来的门将格拉斯,不顾一切冲到对方禁区,并在角球进攻中奇迹般破门得分,在最后时刻帮助卡莱尔保级成功。
给我一个角落让我独自去流泪
本书不上架……
昨天做好一切心理准备去询问竹子老大上架的可能性,得到了这个很不愿意听到,却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的答案。
竹子老大的答案很直接很干脆,这书上不了。
传说这种情况的书,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该入宫了。
但是偶坚持了,很傻很天真的坚持了。
因为从一开始就没抱什么希望,自己准备的很多书都没开,直接将一个零时起意的书传了上来,不知道那时候是为了什么,可能仅仅是冲动吧!
书传了之后,总觉得自己写一本书就要务一件事,不管长短总要写完。所以偶心里很酸很酸的看着别人上架了,终于二十周过去了,万恶的坚持还在折磨着我的神经。
昨天得到回答的时候心其实很抽搐,但是一晚上过后,才发觉其实有种解脱的错觉,没有压力在身上束缚了,感觉很轻松,可以很安慰的去想下本书写什么了,因为不用去担心这本书能不能功成名就了,路已经走完了,剩下的就是将能够写出来的结局写出来……
书不会太长了,或许会被认为烂尾了,但是我会尽量去写一个自己能够满意的结局……就像很多漫画一般,看上去没完实际可以完了……
说一件很骄傲很自豪的事情,以前写一篇八百字的作文都觉得痛苦,现在竟然写了本书,明天就能到六十万字了,话说六十万除以八百是多少来着,七百多篇作文啊!一天写一篇都要写两年。
很阿Q吧!
给我一个角落让我独自去流泪……
新书《荣耀之地》
新书上传!请支持!
“痴迷是一种信赖,赤诚是一生的朝拜!”
足球于她是痴迷的,足球于他是赤诚的!
足球是她的经营,他的生活!
'1594648;《荣耀之地》'
……(本卷结束) ……
无聊的感言
还有希望么?足球
玄幻小说首扑竞技……
竞技小说首扑足球……
足球小说首扑国足……
足球,你还有希望吗?
记不得第一次看足球是什么时候了,但是却还记得曾经的甲A,曾经的黄色旋风。
如今,足球何在?除了每周一次的足球课,和足球还有什么关系呢?
年前自己告诉自己不要看足球了,伤心又费电……可是一年过去了,回头一想,却发现一周少说看三场,十个月过去也就有百来场比赛的样子。自己给自己的解释是看看欧美的球星而已……那么为什么还看中超呢?
该死的CCTV-5为什么就要放中超呢?你不放的话我也就不会看了。
怪谁来着?谁又欠谁什么了?CCTV-5是很挫,可自己好像也不见得就有多OK。
玩儿足球,玩儿自己,玩完一切……
据说中超完了,可是为什么这该死的网络还在不断的冒出消息,他M的就不能少说点么……碍眼又消耗心情。
昨儿去体能测试,因为下面有体育课,所以穿了身足球服就去了,排队的时候后面俩哥们可无聊了,是无聊啊!那么冷的天还要来体测,体测也就算了,还得提前来排队。
这俩哥们也够给面子的,和他们唠嗑,唠着唠着,就见足球场上一群踢球的家伙在那休息,你说休息就休息吧!颠什么球来着,好吧技术不要需要练习,那你自个回去练呗,非得出来丢人现眼啊!你丫为了啥呢?
说吧!那几哥们,在哪颠球,没得说!别人也不会笑话你是吧!
可是坏就坏在,你说你颠球就颠球吧,不会玩儿自个练呗,非得要来什么传球,传了也行,可是你丫的不要看着目标往球门踢是吧,学小罗玩儿声东击西,射门也可以啦!可是好死不死的这球踢那么大,直愣愣的就往排队的人头上奔来了。
好吧,是那位大姐运气好,遇到天外飞仙是她的福分。
可是丫的这些孩子也太大个了吧!你说你道歉没有,直愣愣的跑过来踢着球就跑,踢了就踢了吧,玩什么马赛回旋,回了也就回了,不就是崇拜齐祖吗,没啥错,可是你丫的怎么就坐了‘囚车’呢?
就那噗的一下摔倒了,摔没了那些不是球迷的观望,听身后俩哥们的话就知道了:得,咱中国就这水平,玩什么足球,还不如多练练羽毛球,那东西就林丹会摔。
就那噗的一下摔倒了,也摔碎了我这个虚伪球迷的心,还玩什么足球,都这样了,还自欺欺人么……
只是回头一个晚上起来,继续看比赛,继续看新闻,继续看小说,最后想嘛写嘛,自个寂寞……
闷骚的中国球迷
我们这群人……
在论坛评论里面嘶吼着不看国足、国足碍眼有意思么?
真碍眼了,为什么还巴巴的跑来骂娘。
这几年国内足球的形势是不怎么样,虽然自我安慰这是在去糟粕,可是作为球迷的我们真的就只有骂了才能证明自己是有本事的?
说道这里,可能就有人不爽了,难道不值得骂吗?
是,你们骂得好,骂得对,可是就不知道什么叫做适可而止么?
你要回去试试这样骂自己儿子,看看啥情况,小家伙不甩屁股撂挑子跑了才怪。
足协是该骂,对,我也骂,可是不管怎么着,足球是没错的吧,为什么非把这一切都强加在足球上面呢?
世纪初的时候,不是一样还有很多人看球么?那时候难道就因为中国足球还人模狗样的,觉得自己不看球是一种罪过么?如果你是这样的球迷?那么趁早歇息吧,因为你永远不会见到让你满意的中国足球的,是的,永远,因为在有生之年,这是一种奢望。
都说英超、意甲等等欧洲足球联赛办得好,像样子,可是他们不同样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对,我们的足球好高骛远,总想一口吃个胖子,这不对,但是不管对错骂了再说就对了么?
这两年长时间混迹论坛和各大媒体看新闻后面的评论,每一次只要遇到有关中国足球的时候,网民们变群情激昂的誓要把足球骂个从头到尾不可!
看到这种情况,心中既是欣慰,却又同时心疼。
怕的人多,说明还是有人再看,不一定真关心,可能浑水摸鱼,但是只是总有那么几个人还能站出来说一下的,虽然很快就让群情激昂的人们给埋骨了,但是我却在安慰自己,不要担心,因为爱之深,恨之切。
可是不管如何重要有个度吧!骂了算了,可是想过挨骂人的感受没?
没把!既然没?你又有什么资格骂人了?
对,你觉得不爽,可是别人就爽了,是个人就有血性,他们皮贱喜欢输,喜欢钱!可是红旗飘飘的时候谁觉不感动。
我不知道01年那个晚上有没有人落泪,但是我的眼睛是湿润的,那时候看球的时间不多,但是就是爱上了足球,我承认在之前我是喜欢罗纳尔多才知道有中国足球,才开始感受‘黄色旋风’,才听人说道‘成都保卫战’。
可是我终究是成了球迷不是,不分看球年限,不论年纪大小。
这么多年过去了,是,现在在查‘’很多人觉得实在做戏,可是管他那么多干什么,中国足球才起步而已,社会主义中国都能顶过‘大跃进’‘文革’,中国足球凭什么就挨不过初春的乍寒。
一个还算是新嫩的足球环境,在足球世界这个沧桑的圈子里,成长需要养分,但不可避免的会有吸收污染物质中毒的可能。
我们的球迷为什么要骂,骂最伤人心寒人肺。
骂了有什么结果,是为了让人自暴自弃还是让他们有幡然悔悟。
从来都是不见黄河不掉泪,骂能给以黄河的威势么?
如果只是为了骂而骂,那么你不是球迷,是的,你不是,因为这种事情只有墙头受风吹的小草才能做出来。
不管是什么情况,什么地方,骂一个人骂一件事,不是想当然骂了就可以了的,大度的人不见得把你当个屁,小肚鸡肠的暗地里腹诽你流脓烂疮。
终究是没有差别的,因为他们都不会证明的出来指责你。
出来说话的,就只有我们这类庸俗不堪,不谙世事,不懂收敛,不知进退的所谓球迷。
球迷们!骂人寄情,此情又如何以堪。
是无聊的寄托?还是顺嘴插言?疑惑是故意混淆视听?
不知道开头那个人是谁,出于什么目的,但是这种人却是真的非球迷?
中国足球有错么?
是,有错,因为他将足球和中国连续在了一起。
中国足球有错么?
不,没错,因为他走的是一条不可回避的弯路。
足球如斯谁之过,难道就真的没有我们一分钱的事情?
既然没我们一分钱的事情,拿什么去骂人,是狗拿耗子还是自作多情?!
足球发展的路上,看球的还是看球,不看的还是不看。
不管为了什么在论坛、帖子里面吼上半天之后,球迷还是球迷,不是球迷的依然不是球迷,看不看球是自己的自有,没人能约束。
现阶段看足球比赛的人,谁需要认同感来了。
只看标题的所谓球迷们,你们又有人认同么?
十年前可以半夜起来看球,那时候没想过要找谁陪着,找人吹牛,无非是第二天和同好者聊起能够给人个详细的介绍,不一定正确,但是至少是用心了。
十年后依然半夜看球,扰人清梦,在家里我父亲已不在管束,在寝室同学也能理解,依然独自看球,还是没人聊起,一夜又一夜,苦不苦自己知道,值得不值得自己知晓。
别人不看不强求,自己看了自己感悟,是浪费了还是荒废了无所谓,至少在看比赛的时候还是认真的,不管你看了想砸电视还是想干嘛。
第二天在论坛评论里面一看,争的最凶的难道就真看了,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看了,因为看球到三四点的人通常会闷头大睡,看到五六点的基本会下楼吃早点,然后该干嘛干嘛,中午休息的时候打开电脑看看论坛一笑而过,留在论坛里面一群人不知所谓。
很多人是属‘闷骚’的,点大事非要别人来认同自己,实在不行,就标榜自己,有意思么?
如果你真有意见了请提,不要动不动开口就是**足球没希望了,这是你说了算的吗?少扯大势所趋的论调,凭什么就大势所趋了,趋的是哪门子的大事?
诚然看球的不一定是球迷,不看球的不见得就不是球迷了,自己爽不爽是终究是自己的事情,如果非要让别人和自己一样,还做什么球迷,考公务员,但足协主席去!
就现在的情况,估计那拨子家伙还真没任人唯亲的欲望,真要有才有闲去了就是,如果没有,那么请说话的时候考虑下换成自己会是什么一种情况。
不管是嫉妒别人吃喝嫖赌,还是羡慕别人呼风唤雨,能走到如今这一步,别人终究是付出了的,不管是金钱还是努力……
最后,当一群球迷站在一起的时候,真正的球迷谁会说足球没希望了,如果你说不是这样的?那么是不是球迷你自己清楚就行,论坛上可以继续骂?帖子上可以随意侃,谁之过,谁之错?
爱就爱了,恨也恨了,欢迎来骂,我皮厚人贱,不怕!
……(本卷结束) ……
番外 邂逅与足球
第一节 谁是贵人
耐恩是个不幸的孩子,这是很多人一致的看法,大家都知道他没有父母,因为十年前的海难夺去了那对勤奋夫妻的性命。留给这个孩子的除了一套临海的房屋,唯有一笔尚算可观的保险赔偿金。可惜的是他只能按月支取,还好这些钱足够他生活到现在,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耐恩是个开朗的孩子,不管是小时候的朋友还是现今的邻人,都是这么认为的。你很难想象一个八九岁就失去了父母的孩子竟然独自活到了十八岁,尽管这里面有人们的帮助。当然他的开朗或许与他喜欢足球有些关系。
这里是巴西里约热内卢,耐恩住的不是贫民区,但也绝对不是富豪区。
耐恩是华人,但是人们不认为他会说汉语,因为已经快有十年没人听过他说汉语了。
十八岁的他,基本上可以算是一个完全巴西化的男子,古铜色的皮肤,卷曲的黑发。
今天是他的生日,十八岁了,他不能再去弗拉门戈刷鞋了,政府也不会再给他找这种工作了。
他现在要真正的独立,能够挣大钱,当然或许他不需要也不一定,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是该有些选择了。
踢球?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惜他们有尝试过,尽管他自认为踢得还不错,可惜弗拉门戈的球员都不差,不会需要他,他也不想再去给球队添麻烦。也是这样的认识,尽管他每天都要踢球,而且几乎每一天都守在球场边上,但是却从来没有上过场,当然他也没有机会。
过去的十年他都不曾是球队的球员,他只是一个刷鞋的球童罢了,领取学徒的酬劳。
那真是一个不错的时光,或许自己老了以后可以讲给自己的孙子听,他一定会羡慕吧,因为他可是亲眼看过阿德里亚诺踢球的,当然还有罗纳尔多,虽然当初没有拿到他的签名,不过阿德里亚诺的也不错,全套的,俱乐部发的狂欢节礼物,除了那双适合自己的球鞋还有一套印有阿德里亚诺名字,由他亲笔签名的球衣。
带着这样的思绪,穿着整一套的球衣他去了桑德公墓看望自己的父母,这是他每年生日必做的项目,每次都是清晨五点起床,然后跑步过去,带上父亲留下来的白酒,当然他自己也会喝一点,虽然那种辛辣的感觉让他很难受,但是他记得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喜欢往奶奶的相片撒一杯酒,然后自己喝一杯。
将带来的东西收拾好放进背包。然后拿出一颗有些旧的足球,这也是在俱乐部领的,他的印象中好像自己从来没有去买个一颗足球。
父亲,我十八岁了,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今天都该是十八岁的了。又是十年,我不记得你们的模样,不过既然这身体是你们的儿子,我就是你们的儿子,这一点毋庸置疑。
桑德公墓前,一个一米八的大个子站在一冢夫妻墓前自言自语,还好现在是清晨,这里又是公墓,没有人会在意的。
日记里面写的我可以踢球,但是要将你砌的那堵墙踢到,我坐到了,我想你应该会满意的,所以以后我大概会继续踢球吧!可惜不能去测试了,埃斯教练说他们那里不会接受十二岁以上的孩子测试,我已经十八岁了,他肯定也不会让我测试的,虽然以前他很希望我能去他那里。
你们不用担心我,我已经长大了,不管是心里还是身体,我都是大人了。我有些想法,巴西的海滩真的不错,我可以去卖饮料,我们家那里真是个好地方,越来越多的人到那里去游泳,都有好多人来问我要不要出租,我决定了我自己干,而且每天都会有人在那里踢足球,我想我能够踢到六十岁或者更久。
对了,你们留下的那张银行卡我都换户了,做了一些事情,以前没告诉你们,现在我想我已经能够自己决定了,所以就说说吧!还有萨利德叔叔昨天来告诉我,我可以去取你们的保险金了,我想那些钱加上我这些年在弗拉门戈的存款完全可以开一家品种齐全的小卖部,至于银行卡就让它继续当银行卡好了,我想我是用不上的,如果有一天会用的话……或许是没用的。
还有,我想申请加盟肯德基,原来的我和现在的我都很喜欢那东西,虽然喜欢的含义不同,不过既然日记里面提到你们不喜欢我吃那东西,我就很少去了,不过我和肯德基的弗里德叔叔关系很好,每个周末只要不去球场,我都会去他那里看比赛,他依然很胖,他的儿子也很胖,他们一家人都是大胖子,不过他们同样喜欢踢球。
“我走了,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背上背包,踢着足球,耐恩离开了桑德公墓。
清风微抚,他的心活跃起来了,以后真的要独立了,真是个不错的事情,不用每天都去训练场,可以每个周末去看比赛,然后每天都可以在海里游泳,海边踢球,看着别人踢球真的是脚痒痒的,以后的一切都有我可以自己做主了。
大海我该恨你还是爱你呢……或许是爱的吧!不然我又怎么会喜欢游泳呢……
“救命啊!抢劫!”海上的风吹来,带着急促却又娇婉的声音。
耐恩有些奇怪,这里虽然有些偏僻,但马上就是上班的时间了,没道理有人在这里这个时间作案吧!想归想,他还是将球挑起抱在手中,快速的跑向呼救的地方。
耐恩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不过能够帮助别人就尽量帮,万事尽力而行量力而为,帮不了只能说明自己的能力不够,也不用有心理负担。
前面就是海滩,这里距离高级住宅区不远,有人在这里抢劫也是能说过去的。
一个褐色长发,身穿白色衬衣的女人在前面跑。在她身后跟着一位大叔,大叔左手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右手是……一副墨镜。
两人在沙滩上一前一后的跑着,看那脚印和大叔头上的沙子,显然两人跑了很远,而且貌似这个大叔还吃了点亏。
“嘶~砰!”强烈的破风声后一颗足球从侧面击在大叔的脑袋上,大叔应声而倒。手上的匕首由于惯性飞了老远。
前面跑着的那个女孩听到声音,回头看见追她的人已经扑倒在地上,又折回来向已经站在大叔身边的耐恩道谢,“哈呃哈呃,谢谢你。”喘气不息,似乎已经到了极限,不过女人的潜力都是难以估计的。
这女人也算胆大,要是换个人可能已经趁机跑掉了。
“请问,这是怎么回事?”不等耐恩说话,又有两个人走了过来,看见这两人,耐恩有些担心,因为这两人带着和大叔手中相同的墨镜,只是躺在地上的这个穿着花衬衣沙滩裤,像是游人,而现在这两人则完全就是一副保镖打手的形象。
“他,抢劫。”女人指着地上躺着的大叔,语气已经恢复自然。
“库里,怎么样了?扎加洛先生让我过来看看,要是有问题就直接送到警局去吧!”又来了一个人,这次这个好一些,是个斯文人。
“是个抢劫的,不过看他的打扮倒是不像,可能是误会吧!而且这把匕首也是玩具的没有什么杀伤力。”
“啊?!”这下当事人和耐恩都有些傻眼,那女人是觉得自己有些大惊小怪,而耐恩则是担心自己好心办坏事,今天可是十八岁生日,要是去警局留了案底,可就有些不好了。
“弄醒问问。”
事情很简单,大叔是个星探,手上的玩具刀是他在片场拿得道具。
今天早上拍外景回来的时候,发现海边坐在一位穿着白衬衣的女人,与戏中的某个场景相视,所以就直接杀了过来。
没想到这个女人一件他拿着一把匕首靠了过去,连忙抓了一把沙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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