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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gl]火了?-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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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下。这些年,颜归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但是药的味道随着大夫开的方子在变,从来没有回到当年的那味苦涩。
    “宋真。我说过了,我可能撑不住。”
    皇上紧握着她的手,“对不起,匠心。是我自私,我好不容易找到你,绝不能再失去你了。”
    “可我还是想杀你。”
    “那我就让你亲眼看见,在我的魏国,政治会多么清明,百姓会多么安居乐业。到你杀了我的时候,我要让你后悔一辈子。”
    颜匠心满足地笑了,“这主意不错,成交。”
    跟随皇帝回到京师的颜匠心,被大臣们予以侧目。她是个女人,还是个病弱而美貌的女人,皇帝却想要给她以官衔。朝堂之上每日都有大臣以死相逼,阻止女人干政。
    颜匠心与皇帝对弈,无心似的说:“和那些男人们站在一起,怪累的。要么我就在你这后宫里住下好了,花园的景色甚是不错。”
    皇帝心一乱,就下错了一步棋。
    颜匠心好笑,“我可不做你的妃子。宋真,你是我的臣。将长公主养在后宫,也没什么说不过去的吧?”
    就这样,颜匠心享受着长公主的待遇,名不正言不顺地住进了宫里。宋真使人将她曾居住过的宫苑打扫干净,一切摆设恢复原状。颜匠心是个多年再次迈过那红漆的门槛,仿佛一瞬间变回了那个不识愁滋味的年纪。她开心地叫着颜归,两人用巨大的毛笔蘸着水在地上写字。
    皇帝就靠在院里那颗梧桐树下看着他们。当年陪她的是自己,现在,明明贵为国君,却只能做个看客了。
    之后,就是漫长的筹谋。南疆前线的士兵,被颜匠心的部下安排,授予劣质的新式兵器,而颜匠心则在京都为魏国的士兵传授机械兵器的操作之法。因为身体的缘故,她每日只能亲临军营半个时辰,其他时间口述给大将军。剩下漫长的时日,她要么与颜归一起秘密地商讨下一步的计划,要么坐着马车上街去。
    从私心来讲,她并不愿意看到国泰民安。生意兴隆的商贩、满脸满足的农民,在她看来都是讽刺的利刃。但是时间长了,她也会下了马车,坐在京都城外的小店里歇歇脚,听听那些百姓口中的新乐趣。她听说这一年风调雨顺,不是祭祀求雨,而是皇帝派了能人异士去修缮了河堤。听说今年的抚恤粮给得多,不是国库有多充实,而是层层官员私自克扣得少,皇帝曾杀了个大贪官以儆效尤。
    颜匠心从心底里,不愿意听到这些。
    南疆的战事吃紧了。颜匠心和颜归的计划进行得异常顺利。战事永远伴随着饥荒和瘟疫,皇帝几乎每日都能接到新的噩耗,每晚无法入眠,就起来盯着奏折或者沙盘。
    某日,他告诉颜匠心,再接到一次兵败的消息,他就要亲征了。他说他要尽快结束这场战争。这是她所希望的,更是百姓所希望的,为此,他可以战死沙场。
    某夜,颜匠心前往皇帝的寝宫,发现宋真依然在批着奏折。
    “宋真,我很小的时候,看到父皇,也是你现在这个样子。”
    “等你老了的时候,能不能也像现在一样,不要变?”
    “你若答应我,你死的时候我就会更伤心一分。”
    皇帝朦胧着双眼回答:“匠心,我一直想要让这个天下成为你喜欢的样子。”
    像一个爱人,又像一个老朋友,她与皇帝一同批阅,一直到鸡鸣五更。
    尽管依然胶着,但南疆的战事突然有了转机,颜匠心疏了一口气。颜归沉着脸对她说:“殿下,你最近越来越怠惰。”
    她与颜归之间终于出现了裂痕。在一个雪夜,颜归第二次将她从自己的宫殿中劫出去,逃过重重追捕,回到了南疆。颜匠心才知道,颜归早已经越过了自己的控制,单独与南越皇帝进行交易。魏国的南疆,只是回光返照。
    “颜归。”在病床上咳着血的颜匠心虚弱地说:“你这是为了我么?”
    “我要将天下夺回来送给你。”
    颜匠心笑了,“亏得你跟了我那么多年。”
    当宋真告诉她,想让天下成为她喜欢的样子的时候,她就知道,他还是那个自己最欣赏、最爱的宋真。他甚至比自己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颜归,我已经起不了床,求你帮我最后一个忙。那南越皇帝居心叵测,切不可让他再祸害百姓。”
    “你说的,是谁的百姓?”
    颜匠心说:“是宋真的,也是父皇的,是我的。颜归,那是我们的族人啊。”
    颜归离开她前去了战场。一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按照颜匠心说的去做。但他看到了,他的族人们,正在忍受无家可归,妻离子散,而这些都出自他的手笔。
    最后的一场战役打了七天七夜。颜归带领着魏国的军队,身怀一身刺客技艺的他,成功取了南越皇帝的首级,然后在敌营之中,被万箭穿心。他最终也没有倒下,而是朝着漓江的方向跪下,告诉他一生没能看懂的挚爱:殿下,颜归终究给了你想要的。
    在宁静的林中小屋中,颜匠心死前最后一次,因为回光返照而有力气坐起身来,在兵器铺的帮工的搀扶下坐在曾经督促颜归练剑的地方。一阵风吹过来,她似乎从风中闻到了夹带着些许烈火的气味,泪水凝成了行。
    放映厅的灯光早早地亮了起来。女孩重新戴上了连帽和口罩,一直听完廖远与唐菲菲合唱的片尾曲,等待工作人员名单全部放完,才慢慢起身。放映厅里已经只剩下她一个。
    真好。因为廖远演技不够,弱化了男主的戏份,让金炳权看上去像是隐性男主。女孩开心地想:这确实像是她的作风。
    走出去的时候,有个姑娘在她的身后悄声惊叹:那女孩的腿真好看,跟沈冰清似的!姑娘的女伴嘲笑她:你还记得沈冰清啊?你刚一说我都没反应过来是谁。那姑娘叹着气:我也曾经是个冰花来着。
    女孩的脚步顿了顿,继续向前走,消失在夜色里。
    第34章 高学历群演
    时间如梭,一晃又是六年。
    沈冰大学毕业有一年了,在一家私企做着有她没她都两可的工作,月薪税前四千五,混得不太行。
    要说她退出娱乐圈之后的日子,过得真是个大写的垃圾。第一年高考,考得太差,只能上三本,没办法只好复读。过了一年地狱般的日子,第二年高考的时候还是没能一飞冲天,但是好歹压着线上了个北京的985院校,名号上说得过去,且能经常回家看看父母。她高中是随大流学的理科,大学上的是一个理工科院校的管理学专业,听着就水。四年之后毕业,找到了现在的这份工作,工作脑残,工资不高,但是好在不怎么加班,自由时间比较多。
    沈冰很需要自由时间。打从大二开始,她确定了“沈冰清”的脸已经被大众淡忘干净,就把每个周末都泡在京西影视城当群演。现在上班了,还是保留着这个习惯。
    也不是舍不得娱乐圈,只是太喜欢演戏了而已。
    就像明星分一线到十八线,当群演也分高等和低等,这里的等级基本与来混群演的年头成正比。来新剧组的时候,群头一般会照顾那些脸儿熟的、关系好的高级群演,低级的可怜虫们往往蹲上半个月都没有当尸体的份。
    沈冰当年也是最低等的菜鸡群演,被警卫拦着啃馒头,但是她一点儿也不急。她不像别人,还有一个明星梦,她只是来找兴趣爱好的。如今四年过去,四乘五十二个周末的经验攒起来,她也算是中高级了。
    “第三百八十四场!群演呢!都快着!”群头手里拿着个本子在那边打声招呼,这边的群演大军就乌央乌央地涌过去了。
    沈冰也在这场被选中的群演之内,她跟在人群末尾晃晃悠悠地往前走,活动着两条坐久了有点发麻的长腿。
    “冰!”有个女孩子在叫她。
    沈冰一回头,这女孩她认识,不过没怎么说过话,忘了叫什么。只记得她是个从南方来的北漂,才十七岁的年纪就当了三年群演了,也不知道义务教育完成没有。
    女孩脸色有点儿难堪,“对不起啊冰姐,我不小心就叫了你的外号。”
    “没事儿,我挺喜欢的。”
    “那个……冰姐,你能不能把这个群演名额让给我啊?”女孩双手握在一起摆在胸前,就跟见了菩萨似的。
    群头正在一个个地放人入场,一边点着个数,一边在催后面的人麻利点。眼看着外面没剩几个人了。
    沈冰问她:“我凭什么让给你呀?”
    女孩急得结结巴巴,“这、这是这个剧组最后一场戏了,听说红军女烈士,会露脸……”
    哦,还有这么个“听说”呐?沈冰理解地笑笑:“成了我逗你呢,你快去吧。”
    沈冰目送她欢快地跑进去,自己回到了刚才坐着的地方。这里还剩下几个没选上的人,有一个前些天与人打了架,现在鼻青脸肿;还有几个据说是因为长得不像红军,像日寇。
    “哟冰,又让人家把机会抢了?”日寇一号的眼睛从娱乐杂志上面抬起来。
    日寇二号说:“人家冰跟咱们不一样,人家是大学本科高材生,来这儿就是玩儿票。你这张口闭口就是‘抢’的,小心缝儿,怪不得人家说你像日寇。”
    “艹,你特么有脸说我。人家说我好歹是像伪军头子,你就是那上来就被我军打死的,还不如我呢。”
    沈冰乐呵呵地听着,她那破学历在这儿还被封为高材生了。她拿出手机看了看,以她这几年观战的经验,这场戏没一个小时下不来。
    沈冰一把手机拿出来,大家就有了谈资。这年头,就算是街上的混混流氓,谁没有个苹果机?再不济也是诺基亚智能款吧?沈冰用的,却是一款蓝绿色的老人机,只能打电话发短信,屏幕都是黑白的那种。几年前她第一次把手机拿出来的时候,在大家的惊叹中,她发表了重要讲话:“我是要引领群演圈新时尚的女子!”
    从那以后,为了表现她的时尚,同时突出高学历高逼格,她的外号就诞生了——中英混合的“冰”。
    沈冰被他们群嘲着手机,怪无聊的,想着今天应该是不会有新剧组了,于是站起来拍拍屁股就想撤。这时,日寇一号读起了娱乐杂志的内容。
    “《七年前的今天》。”
    沈冰一愣,又坐了回去。她已经知道这篇要说什么内容,虽然势必会激起一些不太好的回忆,但是那杂志像是个超大密度体,万有引力无法抵抗。
    七年前的今天,少女革命组合发行了她们的第一张单曲。一首《青春备忘录》让她们红遍大江南北。杂志里的这篇专栏内容,无非就是感怀一下当年那么火的组合,感叹一下世事无常。
    沈冰出事之后,虽然尽量为自己屏蔽了一切娱乐圈的新闻,但是组合后来的事她还是清楚的。出事半年后,张佳一加入了组合,她们马上发布了新专辑。可能是热点作用,这张专辑的销量好得让人差点儿以为少女革命拯救了华语乐坛。马不停蹄地,她们发行了第二张专辑,然而,糊得一塌糊涂。娱乐圈就是这样,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的你是女神还是女神经。
    三年前,少女革命解散了。也是呢,已经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女人,不再适合冠以“少女”的名字,解散得自然而然。
    一直因为嘴角疼不太说话的鼻青脸肿君说:“唉,我可怜的可人姐姐。”他们比沈冰小好几岁,是得叫她们姐姐的。
    日寇二号说:“孙可人够好了吧?现在有人捧,演了好多大ip,张爱萱走了之后她是妥妥的一姐。唐菲菲也不错,就是张佳一最惨,唱歌不怎么滴,演戏还就接得着女三。”
    “那当然了,张佳一演技太差,能跟我的可人姐姐比么?”
    沈冰终于说话了:“不是,你们是不是忘了一个人?”
    三个人一起说:“谁?”
    妈蛋,真把我忘了。
    沈冰嗖了嗖嗓子,“其实我觉得,沈冰清长得最好看,而且超级努力,舞蹈特别有感染力。我看过她们的短剧,感觉她演技是最好的,真是可惜了。”一通自夸下来半个磕绊都不打。
    日寇一号、日寇二号:“……”
    鼻青脸肿君:“冰,你不会喜欢她吧?你还把她当成组合成员?”
    这时,群头小马哥回来了,草草听见了他们的谈话内容,也加入了进来:“你们还别说,沈冰跟沈冰清不禁名字像,长得也有点像。”他将杂志抢过来,对着她的脸细瞧。
    杂志上只给了沈冰清一个狭窄的小角落,脸都略带马赛克。小马哥仔细辨认着沈冰清的照片,半天愣是还不如记忆里的清晰呢。一抬眼,沈冰以死鱼眼的表情望着他。
    讲真,沈冰长得挺好看的。带有混血感的五官,尤其是眉眼,相当精致。她的嘴唇略有点厚,与现在的大众审美不是很贴合,但是有种别样的魅惑性感。沈冰比较喜欢穿长裤,但是小马哥见识过她穿超短裤的样子,那两条腿,能把恋爱中的男人都电出鼻血。
    美中不足是,脸型,有那么点大。胸,有那么点平。
    小马哥形容沈冰,一个字:媚。但在他的记忆里,沈冰是个酷酷的假小子来着,显然不像。他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会生出她们两人长得像的错觉的。
    沈冰见他自己否定了自己的观点,长吁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得了,今天没戏可演了,我回家了。”
    刚走出几步,就被小马哥追上了。这位群头一脸讨好,一看就是想求点什么,沈冰加快了脚步,小马哥也加快脚步,就这么在旁边吊着。
    “小马哥,有事儿说事儿。你这么跟着我,人家到时候以为咱俩什么关系呢。”
    小马哥嘿嘿一笑,“这事儿我谁都没告诉,就告诉你。明天要来一个新剧组,有大腕儿。”
    “哦。”沈冰冷漠。这要是小时候,她肯定要问是谁,好准备好那个大腕儿的周边等着捞钱。但是现在,她对这种捞钱方式有点心理阴影,再也没用过了。
    “你这反应不对啊。happy;happy一点!”小马哥说:“上边告诉我,明天要选美腿女群演,有单独上镜机会,我就想啊,这机会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啊?”
    沈冰本来挺感兴趣的,一听见“单独上镜”,兴趣一下子就被浇熄了,“小马哥,别老盯着我,我给你推荐个人你要不?”
    小马哥表示拒绝,表示非你不可。经过沈冰的逼问,小马哥终于坦白了。原来,他偷着和人合伙炒股票,把家里两万存款赔进去了。自己的钱都被老婆管着,根本没有一点儿私房钱,炒股的事又千万不能让老婆知道。怎么办呢?只好想尽办法各处挣钱,趁老婆没发现先填补上。
    如果他推荐的群演明天被选上了,他能得到三百块钱提成呢。
    沈冰看他这样子实在是窝囊,但是被老婆支配的恐怖跟被老妈支配的恐怖差不多,这一点沈冰也知道。她跟小马哥认识四年了,记得第一天来剧组的时候,她傻乎乎地被另一个群头骗了两百块钱,身上连回家的车钱都没了。那时候正是小马哥借钱给她。
    “我就问一件事。这个群演角色有没有明显的露脸?”
    小马哥汗颜:“据说是……只用得着腿,连半个脸都不会露……没事,你长得好看,没准人家一看见你,就让你露脸了呢?”
    不露脸就行,怕的就是露脸!沈冰放心了,往狠了锤着小马哥的胸脯,“那成,这个忙我帮你!记得还完了钱请我吃饭。”
    第35章 跑车与烂人
    沈冰到家是下午,她提着顺路买回来的菜,一路哼着小曲儿。因为总是受父母看不惯,一毕业她就自己出来与人合租。室友是个宜家宜室的好妹子,家务做饭技能满点。她心里想着,今天晚上让自己亲爱的室友做自己买的菜,吃着会特别舒坦。
    说起沈冰的室友,真是不得不感叹世界处处充满了刺激。
    此室友名叫苏纯,大学的时候和沈冰是同班同寝的好朋友,苏纯这个人长得矮小可爱,但是是个不露声色的大学霸,不可撼动的学分绩第一。然而这些特点比起苏纯的另一个身份来说,就显得太不值一提了。她就是在网上红了好几年,高中毕业之前就开过签售会的著名网络作者——苏子不蠢。
    当年沈冰刚刚得知这个真相的时候,真不是一般的百感交集。她总觉得就是因为演了苏纯写的那段酒后乱性,才预示着她那糊里糊涂的床照门。但是要说反感她吧……魂淡,苏纯为什么这么可爱!
    提着菜的沈冰走到楼底下,望了望五楼那扇干净得直反光的窗户,对自家室友的爱滔滔不绝。
    然而再走两步,沈冰就被一道充斥着铜臭的亮光闪瞎了。
    那是啥?这个小区的这座住宅楼的这个单元门口停着一辆豪华跑车。不管是什么品牌,跑车这种东西在沈冰眼里长得都差不多,在影视城混了好几年见过那么多明星(更别说自己还当过),沈冰也不是看见一辆跑车就能呼天抢地的人。
    之所以会被闪瞎,是因为,这辆跑车,它是艳粉色的……
    “哪儿来的暴发户,能把跑车弄成城乡结合部款式也挺有才的。”沈冰嫌弃地围着它转了一圈,车标长得与奇瑞和上海大众挺像的。
    这辆车正堵在她家的单元门口的坡道前面,几乎是紧贴着,只能容一个人通过。正巧,单元里面出来了一个坐着轮椅的老大爷,坡道被车堵了,只能自己走下来,可是自己走路都不方便,更别说还要将轮椅躲着跑车搬下来了。
    沈冰清连忙搀着大爷走下来,又帮着将轮椅抬到了人行道上。
    “小姑娘家家还挺有力气,谢谢你!”
    老大爷坐上轮椅走了,沈冰看这辆车则越看越不顺眼。
    “说是暴发户吧,不仅审美不行,还不守公德。”
    她在车窗上没能找到车主的联系电话,一烦之下动了个坏心眼儿,从花坛里面捧了一捧松土,均匀地洒在光洁亮丽的车前盖上,形成薄薄的一个土层。然后,在土层上面写了几个大字:好狗都知道不挡道。
    写完还不是很满意,为了体现作者的艺术修养,她又在这行字底下画了只简笔画小狗。
    完美!沈冰完成了大作,拍拍手就回家去了。
    沈冰一进家门,放下菜就往苏纯的房间里钻,刚要扑上去,就被一只又嫩又小的脚丫顶住了胸脯。
    苏纯的腿伸得直直的,绷着劲儿,将无赖隔离在与自己相隔一米左右的位置。这样的动作并没有影响她正在做的事情,笔记本电脑安好地摆在另一条腿上,并不长的手指在键盘上飞速敲打着,打出的声响清脆好听。
    苏纯小小的瓜子脸,戴着一副大大的圆框眼镜,配着妹妹头,让她看起来像个中学生。她紧盯着电脑屏幕,又轻柔又淡漠地说:“去洗手,都是土。”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日常的没睡醒状态。
    沈冰啧啧嘴。那么多年了,苏纯说话的感觉就如同第一次从那位编剧的电话里传出来的一模一样,声线语调从没变过,仿佛是被内置程序设定了什么参数一样。
    苏纯是个处女座,终于通过了她的卫生检视之后,沈冰换上了居家的松垮短裤,在苏纯的屋子里一边走遛一边看小说,白花花的大长腿让苏纯一阵眼晕。和小时候一样,她还保留着一边看小说,一边代入角色的习惯,有的时候苏纯偷偷观察她,虽然没说出来过,但觉得她入戏的样子既神经病又让人上瘾地挪不开眼。
    沈冰自从变回普通人,似乎就对男女之情有了心理阴影,尤其一见到男女床戏就心里发冷,没办法,硬是把自己活活逼成了除了百合小说其他再也不看的小众爱好者。
    “纯儿,你啥时候写百合?”
    苏纯不应。
    “反正你敢写我就敢看,而且交钱看,绝不管你要文档。”
    苏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原本不算大的眼睛因为一本正经而睁得圆了些,“读者不可以左右作者的想法。而且,百合卖不了多少钱,最重要的是,”她顿了顿,还是用语调划重点,“我性取向正常,才不写那种东西。”
    沈冰撇撇嘴,心想自己性取向也正常,每天都浸淫于此也没把自己看到女人床上去。纯儿就是太纯了。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苏纯并不纯。
    沈冰躺靠在苏纯身边的软枕头上,看着她疯狂打字。她目前没有小说连载,而是经营着自己的微博账号。
    苏纯的账号因为当年的作品《匠心传》影视化而一举走红,后来,她又写基本同样出色的小说,人气夯实。现在,她被微博官方看中,签了约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营销号。
    苏纯的账号id叫做“苏子不蠢是人形树洞”,顾名思义,在不打广告赚钱的时候,她充当着网友们吐露心情的角色。
    沈冰将她忽略掉的一条网友留言念了出来:“苏子小可爱你好。”
    沈冰啧了啧,坏笑着捏了捏苏纯的脸,被人家嫌弃地躲开了,“我是一个耿直的女同,因为太耿直了所以看见喜欢的女孩就想上。我特别有钱,名下黑卡好几张的那种;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特别大方,黑卡送你买买买的那种;我长得特别好看,掰弯了好几个直女的那种。”
    沈冰读不下去了,“这人怎么感觉比我脸皮还厚啊!”
    苏纯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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