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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夫大计-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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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儿,你能教我梳这个发髻吗?”魏晋一一动不动的盯着欧阳菲儿的发髻,觉得漂亮极了。只是不知道放在自己身上,会不会耐看。
  欧阳菲儿看着她那么热切的样子,加快速度把自己的梳好,便拉着魏晋一在铜镜面前坐下。“魏姐姐,你们那儿的人都梳你这种发髻吗?这个叫什么啊?”
  魏晋一看着镜子里自己的马尾辫,经过一夜的洗礼,已经松松垮垮不成样子。魏晋一有些不好意思,说话的声音也小了许多。
  “在我们那儿这个叫马尾辫,女孩子都梳这个的。”
  “哦,这样啊,你看魏姐姐,菲儿已经帮你梳好了,怎么样?”
  魏晋一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换了一个发型气质就不一样了,她还真不知道自己能有这么好看的时候。魏晋一觉得自己在现代活的太粗糙了,太不爱惜自己了,于是她打算从现在开始她要做个千!金!大!小!姐!
  魏晋一笑眯眯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她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菲儿,你是帮我绑好了,可你没有教我怎么绑啊。”
  “没事的啦,明天再教也可以,魏姐姐你就在我们家多住几天,你不是还要帮菲儿治好脸上的疤吗?”
  说起这伤疤,魏晋一奇怪这古代女子这么爱美,难道都不知道芦荟这种东西吗?
  “菲儿,你都没有听过有种植物叫芦荟吗?”
  “没有啊,闻所未闻。”
  “那我等会儿去山上挖两颗种在你的院子里,它可是治伤疤的良药呢!”
  吃过早饭,魏晋一就要去干正事了,人家好吃好住的供着她,她也得拿点东西回报才是。她记得昨天下山时在半山腰处见过一片丛生的库拉索芦荟。
  欧阳菲儿也想跟他们去,被她爹阻拦了,这要是再伤一次,那这容貌可真的是毁了。最后在二人合力阻拦下,欧阳菲儿才听话的在家里做饭等他们回来。
  在山路上,魏晋一将心中想问的问题都问了出来。
  “老伯,这里是什么朝代啊?”
  “民朝。”
  “明朝?”
  这么酷,我居然来到了明朝,让我想想明朝有没有什么漂亮的公主。算了,别说想不起来了,我压根就没知道过。
  “诶,老伯,明朝的皇帝姓什么来着?这我以前真学过,不过真忘了。”
  “薄奚。”
  “博西?什么鬼,我怎么一点都没听说过。”
  “魏姑娘你肯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才对这里一无所知啊,我们民朝可是一个大国啊,资源丰富,物产富饶。而当今的皇上励精图治,爱民如子,也是一个好皇帝。”
  “对了,老伯,问你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什么。”
  “你们国家允许同性恋吗?”
  “同性恋?是同性相恋吗?”
  魏晋一点点头,满眼期待的看着欧阳老伯。
  欧阳老汉笑了笑,“当然,我们民朝民风开放,自然是不排斥,但是法律还未允许。也有传闻说这皇宫里已经在拟定允许同性成婚的条例了。”
  这么酷!这个明朝百姓思想够开放的啊。嘻嘻,那就离我的计划又进了一步了。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问题了。
  “老伯!你们这有没有长的特漂亮而且还没出嫁的公主?!!!”
  “当然有了。”
  天哪!老天开眼了,要让我魏晋一当驸马了。
  “不过我们的皇上可比公主漂亮一千倍呢。”
  “什么?皇上也是女的,还是个美女!”魏晋一心里真是乐翻了天。
  “对啊,而且当今圣上为了治理国家至今未嫁呢。”
  好了,什么都不用说了,你们皇上就是我的了,原来冥冥之中,命运早已被安排好了。我,魏晋一,就是当皇夫的命!哈哈哈!
  这魏晋一啊陷入了自己无限美好的想象中,她就这么自信她能入得了人家皇上的眼吗?现在的魏晋一在那儿死得瑟着,爬个山也乐呵着。仗着自己年轻,把腿脚不好的欧阳老伯远远的落在后面。一边手舞足蹈一边催促着老伯快点快点。
  若不明事理的人见到她这幅样子,定然会认为她是个疯子的。
  “啊,找到了。”
  当欧阳老汉气喘吁吁的赶上来时,发现魏晋一正卯足了劲拔着一种长在地上的植物。这种植物差不多有魏晋一半个身子那么大。
  “老伯,别看了,快来帮我!”魏晋一在心里感叹着长在深山里的东西就是好,这根扎的真够深得啊。最后在两人的合力之下,才将这个大型植物拔了出来。
  “魏姑娘,这是什么植物啊?真的能治好我女儿吗?”
  “这叫库拉索芦荟,治伤疤特别有效。老伯,你去掰两片新鲜的叶子,给菲儿试试。把这棵种在你家院子里,等它活了,再从它身上取叶子。”
  “好好。”
  作者有话要说:
  库拉索芦荟是最适合直接涂在脸上的芦荟,而且在芦荟护肤品中库拉索芦荟的比重占了很大一部分。


第5章 离开
  “菲儿,我们回来了。”魏晋一费了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库拉索芦荟搬了回来,一放下芦荟,魏晋一便让欧阳菲儿给她倒水,这一路上可把她累坏了。
  “魏姐姐,那是啥啊,你们去山里就是把这个抱回来啊。”欧阳菲儿在门口处不断张望着那个奇怪的东西。
  “那就是能治好你伤疤的药了,让我歇一会,再教你怎么用。”魏晋一心想这个朝代的人是真的不知道芦荟这种东西啊,自己若是开发利用一下,说不定能大赚一笔。
  说到钱,魏晋一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她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啊。她可是要去勾搭皇上的人啊,怎么能一分钱都没有!而且她还不知道要去哪儿找她的美女皇上啊!
  “菲儿,你们这儿的皇宫在哪儿?”
  “自然是在京城啦。”
  “那你们这个地方叫什么?”
  “岚州。”
  兰州?兰州拉面!
  “这个兰州离京城有多远?”
  “魏姐姐,你想去京城啊。不过菲儿不曾去过,不知道要多久的路途。”
  “你说个大概的数。”让我心里有个底。
  “大概几个月吧,一般我们这儿的百姓很少去京城的,京城确实离岚州有点远。”
  好吧,就当是旅行了。
  “来菲儿,我教你怎么用这芦荟。”
  “好。”
  “你看,这是芦荟的叶片,当你要涂脸的时候就去门口的院子里截一段,大概。。。。。。”
  十厘米要在古代要怎么说来着,魏晋一实在是不知道,就拿出手指比划了一段。
  “喏,就这么长就够了,然后把它洗干净。”说完魏晋一拿起桌上的芦荟示范性的做给欧阳菲儿看。
  “好,洗好之后就用小刀给她剥皮。说道小刀,菲儿,你们家有小刀吗?”
  “小刀?何为小刀?”
  “小刀啊,就是小小的刀啊,不是大刀的那种小刀。”
  “匕首可以吗?”
  “可以可以,原来在古代小刀叫匕首啊,学习了学习了。”欧阳菲儿去房里拿匕首了,而魏晋一就坐在那儿自言自语着。
  接过欧阳菲儿递来的匕首,魏晋一觉得这匕首有点酷啊,自己欣赏玩弄了好一会儿才记起来自己正在教欧阳菲儿怎么用芦荟呢!
  悻悻的笑了笑,又接着示范,“剥完皮之后就把它切片,然后就可以敷在脸上了,如果你不想敷在脸上,直接把脸涂一遍就好了。”
  “菲儿,你过来,我给你涂一次。”
  魏晋一找来一张低的凳子,让欧阳菲儿坐在比自己低的地方,然后左手抬起她的下巴,右手拿起芦荟,轻轻的涂抹。
  “你在涂上疤的时候要注意从下往上涂,不然这块肌肉恢复了以后就会松弛下垂了。涂完伤疤之后就可以涂其他的地方。先从额头开始,我以前额头上长了很多痘痘,都是涂芦荟涂好的。还有就是就算涂到眉毛上也没关系的,你不必太介意,它还有利于毛发的生长。我还是觉得人眉毛要浓一点好看。顺着这旁边,涂到脸颊,还有这眼睛下面,它能消黑眼圈呢。你看菲儿你都有黑眼圈了,我觉得吧,你们家都起的太早了,要睡饱才对皮肤好呢。最后是这下巴,好了,大功告成。”
  整个过程,都是魏晋一在哪儿没完没了的唠叨着。欧阳菲儿一句话都没有说,她只是在盯着魏晋一的脸看。她发现魏晋一长了很漂亮的一双眼睛。其实她更想说的是一双很善良的眼睛,她从魏晋一眼里看到了她没有杂质的心灵。在她讲道理的时候,她语气很幼稚也很真诚,能看得出来她完全是为了别人着想。还有的时候,那张小嘴会不自觉的撅起,生怕对方不听她的话,受到了不必要的伤害。
  欧阳菲儿好几次都想伸手拍拍魏晋一的脸,她还是觉得魏晋一笑起来比较好看。但这时的严肃与认真也让人格外安心。
  “魏姐姐,你说的那些,菲儿都记在心里了。”
  “好,你每天早晚各敷一次,如果伤口发痒千万别用手饶,要忍住知道吗?”
  “嗯,记住了,魏姐姐,我觉得我现在都舍不得你走了。”欧阳菲儿一把抱住魏晋一。
  “傻丫头,不是有一句古话叫什么来着,那个。。。那个天下没有什么东西来着?”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欧阳菲儿一把推开魏晋一,“魏姐姐,你小时候是不是没有好好学习啊?”
  魏晋一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回答道:“是啊。”
  午饭后,魏晋一偷偷的向欧阳老汉询问。
  “老伯,你什么时候要去集市卖人参啊?”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卖人参的?”
  “猜的啦,你拿那人参又没什么用。”
  “魏姑娘,真是机智聪明啊!”
  “别夸我了,老伯,我跟你做一个交易吧。”
  “什么交易?”我等下再去山里挖点人参,然后明天跟你一块去集市里卖,我们五五分账。”
  “魏姑娘要走了吗?”
  “对,我要去京城,所以我要一大笔的路费。”
  “这样啊,好吧。”
  第二天,天还没亮魏晋一就起床了。她得偷偷的走,不能让欧阳菲儿知道。
  “老伯,你好准时啊。”
  “魏姑娘,我们赶快走吧,这里到集市还要走很远呢。”
  “好好。”
  当魏晋一二人走到村口时,天已经大亮。魏晋一感叹这山沟沟里的黑的快,亮的也快啊。不过环境很好,适合养老。魏晋一回头望了一眼晨雾中的村子,心想当自己老了以后一定要回到这里。
  “老伯,你跟我讲讲你们民朝的事吧。”魏晋一已经从欧阳菲儿口中得知此民朝非彼明朝。
  “一百多年前,这个世界上还只有一个朝代,它叫圣朝。后来这个圣朝被四大家族瓜分了,这四大家族分别是薄奚,车非,空相,西钥。四大家族各自为王,划分了疆域,和谐相处了几十年,车非王心怀不轨,想一统天下,就对西钥王发起战争,西钥王国内女多男少,自是敌不过。薄奚王看不惯车非王的做法,就去支援西钥王,将车非王打的落花流水,狼狈而逃。从此车非与薄奚结下梁子,最近还听说车非王联合了空相王对我们薄奚发起战争,搞得人心惶惶。好在当今圣上发文安抚百姓,才没有产生动乱。”
  “哇塞,好复杂的关系啊,这比那个什么四大名著都精彩。”
  “什么四大名著?”
  “没有,我是说你们的皇帝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当今的皇帝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皇帝,但上一任皇帝啊,可差远了。他不仅奢靡腐化,还荒淫无度。我们家菲儿都差点被她抓进宫了。”
  “这么坏!”
  “对,结果当今圣上联合一帮义士揭竿而起,亲手杀了她的二皇叔,推翻了统治。我们圣上虽为女流,但胆识谋略一点都不输其他人,我们都很敬佩她。”
  魏晋一在心里默默思考着,这女皇对她的百姓是很好,但她亲手杀了她的叔叔啊,这是不是有一点点残忍了。还有自己以后要是惹她不开心了,也会掉脑袋的吧。
  魏晋一这脑袋里有一点大乱啊。
  作者有话要说:
  女皇还没出现,这魏晋一就要给她弄出一情敌来啦


第6章 出宫
  “皇姐,你要出宫去?可万万不可啊!”
  “敏儿,你也信不过你皇姐的身手吗?这次的出巡朕是非去不可。”
  “皇姐,你是不知道这皇宫之外有多少人想要你的命?二皇叔的手下都在四处潜伏着,还有四皇叔,他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铲除你啊!”
  “朕知道这次出宫危险重重,但这岚州我是一定要去的,这个岚州知府城府太深,朕要亲自去查一查。敏儿你休在劝朕了,朕今天寻你来是通知与你,而非与你商量。朕要你在朕出宫之时替朕隐瞒着,大概一个月后在颁布朕微服出巡之事。”
  “为何?”
  “朕自有道理,敏儿照做就是。”
  “敏儿遵旨。”
  薄奚翎与自己的妹妹交代完正事,便上前拉住薄奚敏的手,轻声的安抚道:“敏儿我知道你担心我,但这就是当皇帝该做的事。况且我还带了很多高手侍卫去,你不必担心的。”
  “皇姐,要不我把封杨借给你?”
  “诶哟,什么叫借给我,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封杨也算是朕的人。”薄奚翎面带微笑的看着自家妹妹在自己面前秀恩爱,然后被自己好好的嘲弄一番。
  “啊,皇姐,你别笑我了,你就把封杨带走吧,她武功可好了。”
  “我也知道她武功好,所以要让她留着你身边保护你。不然在我出宫的时候,有人想对你行不轨之事,她还能抵上一阵日子。”
  “好吧皇姐,你决定好的事,谁都劝不动,你自己要多小心了,你要是再出什么事,敏儿也不活了。”
  薄奚翎揽过妹妹的脑袋,靠在自己的肩上。想了小时候自己的父亲刚当上皇帝就被谋杀,而自己的母亲带着姐妹俩四处逃命,最终也难逃毒手。还好姐妹二人被一帮义士救起。自此姐妹二人相依为命,薄奚翎更是专心练武,立志手刃仇人。
  这世界上最难当的就是皇家的子孙,没有什么亲情可言。上一秒对你和蔼可亲的人,下一秒便会与你拔刀相向,实在可悲!
  薄奚翎多想生在这寻常百姓家,有嘘寒问暖,有雪中送炭,有邻里相亲。可这份念想终究是泡影,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好好治理这国家,让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安康。
  翌日,薄奚翎一行人就偷偷的出发了。薄奚敏站在宫墙之上目送那几匹骏马,奔腾而去,心中感伤更甚,担忧也更深。转身抓住那人的手臂,恳求的说着:“封杨,你就偷偷的跟去吧,皇姐不会发现的。”
  那皇甫封杨摇了摇头,“公主,皇上可是你的亲姐姐啊,早就知道你的想法了,她已经给我下过旨了,要我好好保护你。”
  薄奚敏一把抱住皇甫封杨,“可是我好担心她,敏儿只有她一个亲人了。”
  “没事的,皇上她福大命大,会没事的。”
  经过一天的快马加鞭,薄奚翎一行人已经出了京城,在城外的一家村舍里休息。
  “日后我就改名为南宫翎,身份是京城南宫员外之女,出来访亲。你们就伪装成我的侍女以及手下,切记不要再以陛下或皇上相称。梅兰竹菊,笔墨纸砚,听到了没有。”
  “属下尊旨。”
  “错了,再来,都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小姐!”
  “好,就是这样,其他人都去休息吧,小梅留下。”
  “是!”
  待其他人都走后,薄奚翎望着离自己几步开外的薄奚梅,心想自己就那么恐怖吗?
  “小梅,你离我近点,现在不是在皇宫里,不要这么拘束。”
  薄奚翎见那小梅硬生生的移了几步脚,头还是低垂着,薄奚翎摇了摇头,看来自己这次出巡还要学会怎么跟下属好好的相处啊。
  “小梅,你的本姓是什么?”薄奚翎想借聊天来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
  “令狐。”一个怯生生的声音答道。
  “令狐,好姓啊。可是,小梅,我说你一个习武之人,也太扭扭捏捏了吧。”
  “陛下。。。不,小姐恕罪,小梅只是内向了点。”薄奚梅的头低的更往下了,脸上也染上了红晕。
  薄奚翎看她这样,也不好再打趣她,毕竟这也与自己不苟言笑有关吧。“好吧,你真的不用太过紧张,就当我是普通人就好。”
  “好。。。好。”
  “听说你易容的技术不错啊。”
  “啊,小姐。。。是如何得知的?”薄奚梅这下终于抬起了头。
  “哎啊,看你平常在倒腾那些妆容,猜到了。”
  薄奚梅感叹着自家主子的细心,耳边又想起了她带着些许清冷的声音,“我想让你帮我弄一条伤疤,在这右脸上。”
  “啊,为什么?”薄奚梅望着薄奚翎那精致的面容,若是加上一条疤,不就。。。不就。。。。。。
  “我用这样的容貌去走大街,不得被那些人当靶子打啊!”女皇陛下对自己的容貌还是很有信心的嘛!
  “可这疤一带就要带几个月,对您的皮肤是有损害的。”
  “我知道,可这样做是为了保命不是吗?容貌与性命置于一处,根本不值一提。来吧,小梅,敏儿还等着我回宫呢。”
  “是。”
  。。。。。。
  “好了,小姐。”
  薄奚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指长的伤疤如蜈蚣似的附在脸上。再美的面容,加上这样一条疤,也会显得恐怖吧。薄奚翎打心底佩服这小梅的技术。
  “洗脸的话它会掉吗?”
  “不会的小姐,这是属下特别研制的,只有用属下特殊的药水洗面,伤疤才会脱落。”
  “那真是太好了,我就不用时时为它担心了。”薄奚翎不断抚摸这这条疤,真是太像了,应该没人能认得出来了。说不定还不能声称是某员外之女,而要换成某帮会的帮主之女,再也无忧,明天就能好好赶路了。
  “好了,小梅,夜已深,你也去歇息吧。”
  “好的,小姐。”薄奚梅望着自家主子那满意的面容,心里也是十分高兴的。只是这假皮对皮肤是有伤害的,若是长期带着,后果不堪设想。不管了,在归程的时候一定要为主子卸下这伤疤。不就是陨命吗?我令狐梅的命随你取,我的主子,你毫发也别想伤!
  在这民朝啊,不仅仅是薄奚国,还有那其他的三国,伤疤是没得治的。有些疤能蜕皮的那它自身就能好,而有些伤疤留下了便是一辈子。薄奚翎自认为自己这伤疤天衣无缝,只是当她碰到魏晋一的时候,那个植物学家时,还会如此淡然自信吗?
  作者有话要说:
  女皇驾到。。。


第7章 卖参
  这个魏晋一随着欧阳老伯来到了岚州城的集市上,看着集市上繁华的景象,魏晋一感叹道这古代人真懂得享受啊,吃的玩的,应有尽有。魏晋一真想逛一逛这条街,每个铺子都看过去。可是,她现在还没有钱,还是先干正事吧。
  “老伯,我们要去哪里卖人参啊?”
  “就在前面那个面摊旁吧。”
  “好的,那个。。。老伯,实在不好意思,卖东西的事情我真不在行,所以我只能在旁边看。。。着。。。”
  “没事的魏姑娘,你还帮菲儿那么大的一个忙了,而且这些人参都是你挖的,你就坐在面摊那儿休息吧。”
  那欧阳老汉将人参摆在红绸子之上,这魏姑娘也不知道这何方神圣,找到的人参又大有好,一定能卖个好价钱的。
  魏晋一在一旁坐着,肚子又点饿,还没吃早餐呢。这个面摊的面有点香啊,不会是传说中的兰州拉面。算了,还是等老伯忙完再跟他一起吃吧。自己一个人在这儿享受是个什么样子!
  魏晋一看这地上的人参,心想自己找的人参质量这么好,怎么就没人问哪。这古代人跟我们那个时代的人对人参的鉴定方法不会不一样吧,这可是正宗的野山参啊。
  魏晋一越想越心烦,就转了个身,不在继续盯着那人参看。谁知她一转身就有人来问价,感情自己今天带着浑身的霉气啊!魏晋一背着身,拉长耳朵听着他俩的对话。
  “欧阳老伯,今天又来卖参啦?”
  “是啊,百里大夫,这一批可是好参啊,您可得仔细瞧清楚了。”原来那个人姓百里,还是个医生啊,那他肯定懂参了,魏晋一在后面默默关注着。
  “不错不错,今天这参要卖几米啊?”百里大夫看着这批上好的人参,满意的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几米?你当这是在卖多肉植物呢!你说这不急!
  魏晋一听到那几米,立马转过身来,想要劈头盖脸的骂人家一顿。
  可是,慢着,这个“几米”应该跟多肉界的“几米”不一样吧,就像这个民朝跟我们那个明朝不一样。
  魏晋一好不容易耐着性子,等那个百里大夫付完钱,走远了,才转身去问欧阳老伯。
  “你看,魏小姐,我们今天开门大吉卖出来第一个,赚了五米啊。”
  “诶,老伯,你先别激动,你跟我说说你们这儿的货币单位吧。”
  “哦,原来魏小姐还不认识我们这儿的钱哪。你看这是一米的银票,上面有大米的图案。”接着欧阳老汉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了另一种钞票,“这是一粟的银票,上面有小米与大米幼苗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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