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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隋唐当好汉-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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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用手在白马的脑袋上轻轻拍了拍,小声亲热的道:“乖,别烦恼,那可是客人。”
白马貌似是听懂了老板的话一样,马上停止暴躁,对姜松的态度也友善很多,不再用眼睛再瞪姜松,马头继续在卖马老板的身上轻轻的蹭来蹭去。
姜松心里非常的喜欢这匹白马,可也不能表现出有浓厚兴趣,也不对眼前的白马亲热,只是淡淡的道:“老板,这马多少钱?”
“小哥,如果你要的话400贯。”
姜松一听400贯,心里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这匹白马在姜松看来绝对是绝对良马,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不是数百贯就能购买到的,难道还有什么猫腻不成?
“老板,这也太贵了吧!咱可是穷人,你别宰太狠。”
“小哥,您是识货之人,400贯可没坑你,也是最便宜的,如果不是你刚购买了我一匹马的话,怎么可能这么低的价格就卖给你呢?”
姜松心里腹诽不已,世上有那么好的商人吗?真拿本少爷当傻子。
“老板,这和刚才那匹马在价格上可是相差太多,你这不是宰熟人吗?”
“小哥,这匹白马我可是从二个月大小就喂养,到现在都近二年时间了,别的马吃草料,而这匹马我可是喂精粮,每天还要加一个鸡蛋,二年来仅是精粮和鸡蛋就花了数百贯的成本,这卖给你400贯钱,那真的是在亏钱做买卖。”
姜松听后更觉得这匹白马有问题,既然喂养都付出了那么多的钱,这不是喂养绝世宝马吗?如果真是绝世宝马,那可是要上千金,甚至是上万金才有可能购买到,这二者悬殊太大,这姜松觉得其中肯定有古怪。
不过姜松往马槽里瞟了瞟,马槽里确实堆着颗粒饱满的精粮,这老板真没有说假话,看来对这白马是真的特别对待,那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仅仅卖400贯?这个价格不高也不低,是什么意思?
卖马的老板见姜松眼神中有意,可就是一出手,马上向姜松推销起来,向姜松解释相马之术。
“小哥,你看看这白马的眼睛是多么的明亮清澈,上好良马的眼睛要大而圆润且有光泽,而驽马的眼睛是小而无神,一匹马是良是驽,只要看一眼就可以从眼睛上分辩出来,你再看看这匹白马的耳朵,小而尖立,转动灵活,而驽马的耳朵大而下垂,转动不灵活。”
老板边说边用手转动白马的耳朵,好象风筝一般转动,非常的灵活,姜松是认真听讲,既不插话,也不打断,对于相马姜松可就是门外汉了,算得上是半点都不懂,对于姜松来说,多长点相马的知识也不错,反正无事。
见老板看了过来,姜松微笑道:“老板,你继续说。”
姜松就是抱着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对方见姜松不出声,很是认真听的样子,还以为是被推销术给动心了,这下老板更来兴趣,轻轻咳嗽几声,清清嗓子,这才接着介绍道:“小哥,你瞧这白马的肩长而平,驽马的肩是短而下垂,还有这白马的腰平直有力,富有弹性,这样骑坐时会感觉平衡,而驽马的腰是僵硬,骑乘时颠簸起伏,让人很不舒服。”
姜松走上前,用右手搭在白马的腰身上稍一用力往下按,姜松手上青筋微现,姜松可是用了五分力,这可比一般的壮汉用尽全力还大几倍,而那匹白马却没有任何反应,好象姜松按的不是白马的腰身上,而是石头上。
姜松暗叫一声好马!
第22章 血喉神马
卖马的老板继续为姜松讲解相马经,目的当然是把马推销出去,否则谁愿意这样喋喋不休的认真解释,可越是老板说得好,姜松心中越有疑问,特别是用手感觉出出白马强有力的腰板后,这种想法更重。
“小哥,好马的四肢是强健有力,挺立坚实,其长度,斜度适中,具有非常好的弹力,暴发力,而驽马的筋健肌肉轮廓不明显,软弱弯曲,过长或过短,其弹力,暴发力极差。”
姜松今天真的算是长见识了,在老板边讲解边指着白马的四肢,身躯给姜松看,让姜松对马的好坏,有了一定的了解,也认识了一点点相马的常识。
姜松既然想购买此白马,心中又有极大的疑问,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是自己慢慢的查看白马,想从中看出点毛病,想靠老板是不可能的,谁会说自己的东西差,那除非是脑袋进水了。
“老板,按你的话来鉴赏这匹白马,那不是成绝世的千里马了?听说一马千里马的价格可是天价,没有数千甚至上万两黄金是购买不到的,而且千里马是可遇不可求,这是怎么一回事?”
刚才老板说话时可是飘飘于然,好象坐在云端,一听姜松这话立时喜悦顿消,脸色一黯,很是诧异的看着姜松,一下子愣住了!原一搞半天是自己给自己惹事,真想抽自己嘴巴。
姜松瞄了一眼郁闷的老板,继续查看白马,姜松看得很细致,从四蹄起不放过任何一丁点的地方,而这白马确实是一身纯白色,没有一丝丝的杂斑,且毛色光亮齐整,真的是一匹绝世好马,可如果真是绝世好马的话,那老板怎么会这样的价格销售?
姜松用手轻轻抚摸白马的背部,直到马脖颈,而在此时马脖颈下方确看到了一个铜钱大小眼的红点,那鲜艳的红点在全身净白色的马身上显得非常的扎眼,只是隐藏在马颈的下面,如果不注意的话,还真无法看到。
罗士信惊叫道:“松哥,这马脖颈下有块红斑,是穿喉之象,是大凶之兆,对马主人来说是大忌,有杀身之兆。”
姜松听后一愣!姜松真的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对于马上来就是门外汉。
“士信,你怎么知道?”
“松哥,我在流浪讨饭时遇到一个懂马的人,晚上无聊时那老头就和我们说马的事,这种马也是那老头所说过一种,我记得很清楚。”
姜松听后也没有生气,觉得这有什么,不就是有个鲜红的斑点吗?作为穿越者的姜松,当然不会相信这些迷信,可对于这个时代的古人来说,封建迷信可是深入人心,很介意这样的事。
老板听到罗士信的话后,卟嗵一声双膝着地给姜松跪了下来,满脸羞愧的道:“小哥,对不起!没有向你说实话,此马确实就是因为有这忌讳,才一直无人问津,如果没有这个穿喉的红斑的话,那就算是上万两黄金也不一定能购买到。”
古人还是很诚实的,虽然没有表明实情,可这对于姜松这穿越者来说,这根本就没有什么,推销产品不都是说产品好,都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有什么难为情的,然而对于古代就不同了,很在意这些事。
“老板,你这是做什么?赶快起来,你推销马,说再过分的话都是正常的事,怎么会怪你呢?不过既然是这样,那你说一下这白马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见姜松没有生气,这让老板心中更是愧疚,觉得象是做了件非常丢脸的事,他那里会知道,姜松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凶兆之说,那都是神棍们忽悠人的鬼把戏,这些事老板咱会清楚。
在姜松的眼里,卖马的老板是为了把马卖出去,从而向姜松销售马,这是一种经营上的手段,古今共用的办法,怎么能说是欺骗呢,至于在推销早隐瞒马匹的缺点那也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老板并没有做错什么。
“小哥,说实话,这匹白马什么地方都是上乘,算得上是非常的优秀,可就是有一个严重的缺陷,白马颈下有这小块红斑,如你的兄弟所言,这是穿喉之象,是大凶之兆,这样的马不要说是出售,就是白送人也没人要,也正是这个原因,每个客气开始见到白马时都非常的高兴,也很满意,可一看到这马颈中的红斑后,立刻就摇头走人,甚至还会破口大骂。”
这下姜松心中也明白,为什么这样好的马才要400贯了,如果真没有那红斑的话,不要说400贯,就是十万贯也不一定能购买到,姜松心里也知道,古人的禁忌很多,象这种宝马,如果毛皮不很纯正都还能接受,遇到这种凶兆之事那就无法接受了,谁愿意把祸事带进家门呢?
姜松想了想,貌似在记忆里在网上看过一则论述,讲的各种名贵之马,好象就有这种穿喉之斑点的马,而且还是非常优秀的绝世神马。
在印象中说的是这种穿喉之马,不论是马的体型,四肢都非常的优秀,不比那些绝世名马差,且在马的速度,暴发力,冲撞度,耐力,乘坐的平衡度等方面,也绝对不比任何绝世宝马差,而最难得的是这种穿喉之马的适应性非常的强,能适应不同的气候和环境,且生命力非常旺盛,这是其他绝世名马无法相比的。
正因为有这穿喉之斑,让人们对这种闻风丧胆,遇到这种马时基本都会宰杀,根本不会让其生存下来,也正是这样,能活下来又长大的这种穿喉之绝世神马就少之又少,差不多可以算是绝种。
“老板,既然是这样的话,那这马到底要多少钱?”
罗士信马上叫道:“松哥,什么多少钱,这种有凶兆之象马,就算是白送,咱们也不能要,你还买回去做什么?那可是会把灾难带回家里的。”
汗!有那么严重吗?
老板听后满期脸羞愧的道:“小哥,这马不能卖了,随后我还是把其宰了,不能再骗人了,本来早就要宰了的,只是心中有一丝丝的不忍,毕竟是喂养了二年,和这马真的有感情。”
姜松这下可真有点急了,这么好的绝世神马,如果老板真不卖的话,那不就要错过,而且是大家都不喜欢的,都有忌讳的马,那在价钱上可是会便宜很多。
“老板,你还是说个价吧?我真的喜欢这匹马。”
“松哥,不能要!”
“士信,你闭嘴。”
老板觉得自己不诚实,心里很羞愧,摇摇头道:“小哥,如果你真的不介意马脖颈上那红斑忌讳的话,就马就白送给你了,我一文钱都不收。”
“老板,这那行,钱还是要给的。”
老板看了姜松一眼,见没有什么调侃的意思,姜松确实想发这匹白马,这才道:“如果客官真要的话,那这样,你再选购一匹上等的好马,也是按150贯支付,这样就算是二匹马的价格,你看这样可好?”
“老板,那你不是吃亏了吗?”
“小哥,你是好人,这白马真的是白送人都没有人要,你现在要购买这白马,其实是在帮我,让白马也不用被屠宰,能活命下来,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毕竟不能再把这匹马粘在手上,且喂养的费用太大,真的喂养不起了。”
罗士信看了看姜松,没有办法,只好又挑选了一匹上好的伊犁马,虽然比刚才那匹要差一点点,可也算是上等好马,至于白马,罗士信直接无视。
罗士信付完钱后,牵着二匹马,而姜松则只牵着那匹白马,二人边走边向城外而去。
“松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士信,金无赤足,人无完人,何况是马呢?不能因为一点点的瑕疵而否定优点,什么穿喉血斑,这不会是这种绝世神马唯一的瑕疵,那有什么凶兆之象,三国时期的的卢不是说有克主之象吗?那的卢不是还救过刘备大耳朵一命,这有什么?别相信那些不着边的鬼话。”
“松哥,这马脖颈中带红点,很多相马的人都说是有穿喉之象,你怎么不相信呢?”
姜松摇摇头。
“士信,正因为这样,有不少将军,侠客都对这类穿喉神马退避三舍,这些人都是过刀头舔血的日子,最忌讳这种事,而做买卖的也要图个吉利,讨好兆头,这样一来传言不是越来越多,这传说一多,就算是假话,屁话都成真话了,咱可不相信这些,只相信实力,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手里,怎么能被这类传说所左右呢?”
“松哥,我说不过你,既然你喜欢,那就任何人说都没有用。”
姜松想了想道:“士信,你说咱这白马通体雪白,只有那么一点点红,把这匹马就叫做一点红怎么样?”
罗士信见姜松对这白马非常的喜爱,也不好再相劝,只好微笑道:“松哥,这名字挺好的,很符合这白马。”
姜松用手轻轻在白马的脑袋上抚摸了几下,亲切的道:“宝贝,今后你就叫一点红,这下你有名字了,高兴吗?”
白马仰天一声长啸,随后亲热的在姜松身体上磨蹭,很是懂人性,看得旁边的罗士信也惊叫不止。
姜松双脚微微一用力,一跃而起,稳稳的跨坐到了马背上,一点红再次一声长嘶,宛如龙吟,直上九云霄,良久不绝,这是一种震撼,旁边的二包伊犁马低下高昴的头,根本不敢正视一点红。
随后一点红甩开四蹄,飞也似地冲了出去,就象一根利箭,更象一枚火箭,那种瞬间的暴发力突然启动,让坐在马背上的姜松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而罗士信见后,也跳上马背,可一眨眼就没有了姜松的影子,这让罗士信很是感叹,看来松哥说的对,这确实是一匹绝世神马。
一点红此时非常的兴奋,就象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二年之久的鸟,突然间能自由飞翔了,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喜悦,姜松坐在一点红的背上,平稳异常,那种平稳的感觉有如坐在后世的一辆高级轿车里,是一种美妙无比的舒服之感。
姜松非常的高兴,坐在马背上哈哈狂笑不止!
第23章 建议
姜松有点兴奋,虽然前世没有怎么骑过马,可这世的姜松可是从小就骑马,算得上是在马背上长大,每天都要骑马训练,以至于让现在的姜松骑马时没有任何的困难,乘坐这样的绝世神马,让姜松有一种心花怒放的感觉,加上一点红的兴奋,这一人一马瞬间就跑出了数十多里地,而姜松没有制止的意思,也任由一点红飞奔。
姜松和一点红奔驰一阵后,姜松下马牵着到河边,为一点红清洗身上的汗水,这一人一马相互磨蹭,当然,这样能增加人马合一的境界,骑兵作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战马的和士兵的配合程度,这对于骑兵来说非常的重要。
洗好一点红后,姜松牵着慢慢走回家里,老远就见姜佩芝,姜勇,罗士信等人站在房子前等候,这让姜松稍稍一愣!
“娘亲,您老这是在等谁?”
“臭小子,当然是在等你了。”
“等我?”姜松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胸膛,这到底是为什么?出什么事了吗?可看他们的脸上,也没有啥不愉快的神色。
“娘亲,您老这是是什么意思?”
妻佩芝也不说话,缓步走到一点红身边,察看起一点红来,当看到一点红脖颈下的鲜红血斑时,脸色一下子苍白起来。
“松儿,你明知道这马有凶兆,怎么还要购买回来呢?你可是咱姜氏的独苗,怎么这样不听话呢?”
姜松狠狠瞪了罗士信一眼,都是这小子胡说八道的,搞得娘亲心中害怕,担心这马是祸害,可那是迷信,怎么能相信。
“娘亲,您老别听士信瞎说,这本来就是一匹绝世好马,怎么能因为脖颈上有那么一点点的红斑而说是凶兆呢?这都是那些相马的人不懂还胡说八道,在我的印象中,有一本书上说这种马脖颈上的红斑不是什么凶兆之象,而是绝世难求的血喉神马。”
姜佩芝听后稍稍一愣!她清楚姜松是不会对自己说谎的,这一点不容质疑,既然在古上书看到过,那应该是有那么一回事,否则松儿也不敢乱来。
“松儿,那到底你在什么书上看到,你拿出来让娘亲看一下,也好让娘亲放心。”
姜松听后郁闷,这找什么地方去找,那可是自己在网上偶尔见到,具体是怎么一回事也无法说明白,至于是什么书上那根本就是忽悠,如果书上能找到的话,这上千来人们还会对这种马忌讳。
“娘亲,这具体在什么书上一下子记不清了,等随我认真查找一下,找到后一定让娘亲过目。”
姜松能咋办?只能是先应负一下,说不定时间一长娘亲早忘记这事。
“松儿,记得尽快找出来让娘亲看。”
姜松认真人的点点头,答应会尽快找到,等姜佩芝离开后,姜松把罗士信,姜勇二人带到书房,而那袁莹也跟随进来。
“士信,你臭小子,谁让你和娘亲乱说,这不是让娘亲担心吗?”
“松哥,我也没有说是要让娘亲知道,是和勇哥说话时不小心被娘亲听到,这才被逼问出来。”
“臭小子,再胡说八道一定重重惩罚。”
袁莹妩媚一笑道:“永年哥,这你可真冤枉士信了。”
姜松瞟了一眼袁莹,这才道:“姜勇,你小子问什么事不会躲远一点,咋就这样肆无忌惮的议论,明天本少爷得好好的修理你一顿才能解恨!”
“少爷,我也是冤枉的,那晓得老夫人会来看买来的马匹呢?”
“这次有莹莹给你们求情,暂时饶你们一次,如有再犯,哼!你们就自祈多福吧!”
姜勇,罗士信一听,那还会犹豫,立刻闪人,生怕姜松又想起什么来反悔,那又得被罚跑步或坐俯卧撑。
袁莹缓缓走到姜松的身边坐下,依偎在姜松的臂膀上,小声安慰道:“永年哥,娘亲也是为你好,你何别找姜勇,士信二人麻烦呢?”
姜松大手顺势搂住袁莹那纤细的柳腰上,在她额头上点一下道:“莹莹,我没有生他们二人的气,更不会生娘亲的气,只是觉得世俗对迷信活动太痴迷不悟,让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人无完人,马也一样,就算有点瑕疵也是非常正常的事,可为什么要那么在意呢?”
姜松的想法太天真,就算是在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年代,同样也有无数的人喜欢烧香拜佛,其实那就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很多人明知是假的,可依然如故。
袁莹听罢暗地点头,而后小声道:“永年,咱家的欧阳牌农用刀具现在越来越畅销,名声也越来越大,同时也会有好多人盯上,对此你可有妥当的安排措施?”
姜松听后一愣!这事还真没有想过,而袁莹说的也是非常的对,欧阳牌农用刀具名声大后,是会有人眼红,谁都有可能会盯上,甚至会采取卑鄙无耻的手段把铁匠铺抢到手,如果有大家族或官府的话,此时的姜松真的无法抵抗,也没有能力抵抗。
姜松虽然搂着美人,可心里确在思考咋办?姜松在经营上不偷税,不做违法的事,可这些不代表人家会放过,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把技术学到手,搞清楚这铁匠铺到底是怎么回事。
“莹莹,你有什么建议?”
袁莹微微一笑道:“永年哥,目前一下子要疏通多少关系那不现实,良好的人脉关系,那是靠长时间的巩固建立起来的,而现在要防备的主要还是对铁匠铺及家门的守护,别让人潜入或窜进来搞破坏之类的事。”
“莹莹,你的意思是要招家丁护卫?”
“永年哥,你现在也不是一般的人了,招些家丁护卫也是应该的,这叫有备无患。”
姜松点点头,这是真的,有准备总是胜过毫无准备,特别是在这个不熟悉的时代,多做些防备是必须的,在这样的时代,人的性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也不会有人在意。
“莹莹,看来真的是要招一些家丁了。”
“永年哥,其实你也不要在乎会多花钱,毕竟现在家里的人手很紧张,有了家丁护卫后,还能让其做好多的事,也能增强家里的防卫能力,现在的大家族或官宦之家,谁家里不是有大把的家丁护卫,表面上都是家丁,其实很大一部分都是护卫,都是用来保护家里的财产和人员安全,如果遇到有事发生时,也有人手使用。”
姜松点点头,既然要招肯定是要招一些身体强壮之士,最好是能射箭,能骑马的青壮年,只要招聘时把好人品关,那可以对其进行系统的训练,有一批训练良好的护卫,就算是以后天下混乱也不用怕,能确保家人的安全。
虽然离天下大乱还有些日子,可如果不作准备的话,到时候啥都没有,就算是改朝换代后,又能获得什么吗?
作为穿越者,姜松明白,任何国家或任何朝代,只要家族的势力,实力强硬,那才是立足,保命的根本,毕竟国家的经济大多数都是掌握在少数在家族的手中,这些大家族都能左右政局,还能左右国家的走向。
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美国的二大家族,共和党代表的是洛克菲勒家族,民主党代表的是摩根家族,美国要选总统的话,那就必须要这二大家庭的掌门人点头,否则不可能当美国总统,这可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
“袁莹,谢谢!我随后就亲自招一些家丁。”
“永年哥,家丁也可以从宫奴中购买,还能从奴隶市场上购买,为什么你只想着招聘呢?其实买宫奴或奴隶比招聘更省钱,表面上看是花了太多的钱,可那是长久的啊!”
姜松听后一愣!点点头,没有说什么,这些事姜松也是到了这个时代后听说一点点,更详细的东东还真不明白。
好马购买回来后,姜松,姜勇每天都能乘马到野外去搏杀一翻,这样不仅有利于枪术的提升,更能让其驾驭战马的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也能从训练中找出不足,然而再进行改进。
当然,仅训练枪术也是不成的,弓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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