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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高月)-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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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行人纷纷闪开,吴掌柜也连忙拉着元庆向旁边去,他生怕元庆跑掉,突利可汗得到隋朝厚待,心中骄傲,便也目中无人,但金钱豹鲜艳的皮色却使他眼睛一亮。
胡人喜欢猛兽,这是天性,他立刻翻身下马,大步向元庆走来,气势威严,这下,吴掌柜也害怕了,松开元庆的手腕悄悄溜走。
元庆打量着这个突厥可汗,他喜欢从练武的角度观察一个人,这个突厥可汗没有筑基,脚步虚浮,并不沉稳,只是游牧民族的体格要略强于农耕民族,而且突厥人属于中亚人种,碧眼宽脸,普遍的体型壮实,这个突利可汗肩宽背厚,两臂非常有力,是天生神力,虽然没有筑基,但在马上也是一员猛将。
“小孩,这豹子是谁的?”
元庆虽然身高已近五尺五(约一米六),是个十二岁少年的模样,尽管他心理成熟,带着一点前世二十余岁的思想,但他毕竟生理年龄才八岁,相貌上还是孩子,所以突利可汗根本不相信这只豹是元庆所猎。
元庆将豹放在身后,傲然道:“这是豹是我猎!”
突利可汗的目光落在元庆后背的长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这是一把上等弓,起码是八斗弓,他眼中一阵惊讶,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元庆,忽然一拳向他肩头打去。
他是要试验元庆的力量,尽管突利可汗的拳头又快又凌厉,但他还是远远比不过元庆在水底练刀三年的迅疾,元庆手一抬,封住了他拳头,用力一推,突利可汗竟站立不稳,蹬!蹬!蹬!竟向后连退五六步,他的脸顿时胀得通红。
旁边围观人都害怕了,没有一个人敢叫好,突厥人向来凶残,这位又是胡酋,得罪他,这个少年恐怕要遭殃,众人纷纷躲走,唯恐惹祸上身,片刻间,大街上走得一个人不剩,四周变得空空荡荡,只有元庆一人一豹站在路中间。
突利可汗的手下大吼一声,四五个人冲上来,突利可汗却一摆手,制止住他们,他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元庆,回头用突厥语吩咐一句,一名突厥大汉将一把刀扔了过来。
刀是钝刀,没有开刃,这是突厥人尊重隋朝,进宫城不准带刀,但他们又不愿失去传统的一种折中方案,带钝刀入宫。
刀扔在元庆的脚下,突利可汗后退五步,缓缓拔出了他的刀,盯着元庆,“来吧!我们一对一较量一番。”
元庆身高是十二岁少年,他的生理年龄是八岁,但他心理年龄却是二十五岁,无数的历史经验告诉他,要想赢得草原胡人的尊重,只有一个办法,击败他们。
他脚一挑,刀入手中,又挥了一刀,刀又厚又沉重,重十一二斤,元庆在水中训练是用五斤刀,但岸上他却用十二斤刀,这把刀正合适。
突利可汗见他举重若轻,眼中的最后一丝傲慢也荡然无存,他眼中变得凝重起来,手腕一抖,舞出一朵刀花,他用的也是钝刀,但是一把横刀,重十斤。
突利可汗自幼喜欢中原文化,他曾苦学过汉人刀法,而且得过名师传授,尽管他很惊讶元庆用重刀,但他尊贵的身份和胡人好斗的天性使他争雄之心燃起,他向元庆拱拱手,“开始吧!”
他‘嗖!’的一刀向元庆劈来,只见一道亮光划过,刀尖如闪电般劈到元庆胸前,可元庆却像鱼一般,腰一扭,侧身闪过这一刀,随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还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势沉重,力劈华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突利可汗还是被这种凌烈的刀势逼得几乎窒息。
他心中大骇,仗着他反应灵活,猛地向后一退,躲开刀势,不等他站稳,元庆的第二刀便拦腰劈来,这是十三式刀法中第五式,叫‘斩江’,也就是在对手移动时斩断退路。
张须陀的十三式刀法都是各自独立,可以随意组合,便能产生无穷变化,也没有什么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据实战经验来积累,或者临场发挥。
元庆属于临场发挥,他天资聪颖,反应极快,他以发现突利可汗的弱点是下盘不稳,便随手将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异常流畅。
这一下突利可汗躲无可躲,只得用横刀去挑开元庆重刀,不料他却感觉对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过他的横刀,刀快无影,腰一痛,他已经被刀劈中。
突利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横行草原,从未败过,可是今天这个少年,只用两刀便将他收拾。
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挫败,但也对元庆生出一丝佩服,便拱拱手问他:“你师傅是谁?”
他不关心元庆是谁,他更关心是谁教元庆,元庆也不隐瞒,拱手回答他:“张须陀,听说过吗?”
突利可汗动容,失声道:“你师傅竟是张须陀?”
他曾听父亲说过,隋朝军队中有两名勇烈过人的使刀大将,号称南北双刀,一人叫鱼俱罗,一人叫张须陀,都是天下有名的悍将,原来这个少年竟然就是张须陀的徒弟,难怪能打豹,难怪刀法厉害。
突厥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尊重强者,被对手击败后,尽管心中并不认输,但他们会尊敬对方,会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礼相待。
他抱拳施一礼,“少年郎,你赢了!”
元庆将刀还给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鸡毛递给他,“你是隋朝贵客,我刚才无礼,这个送给你。”
突利可汗一点都不笑,他表情严肃地双手接过鲜艳的羽毛,却把自己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解下,郑重递给元庆,“收下吧!这是我的心意。”
元庆一怔,他没想到这个突利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将如此贵重之物赠他,他连连摇头,“不!不!我不能收这么贵重之物。”
“在你们汉人眼中或许贵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为贵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条好汉,又何必拘礼。”
元庆接过短刀,心中还是有些觉得不妥,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黄金打造,他听杨四爷说过,一两黄金卖给邸店可值百吊钱,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钱,还不说上面的宝石,这绝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东西。
而且突厥人也没这么大方,他们一样嗜财如命,他总觉得这个突厥可汗赠刀的背后似乎还隐藏着什么?
元庆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钱豹,“我把这头豹送给你。”
突利可汗仰头哈哈一笑,他又拍拍元庆的肩膀说:“你送彩羽,我还金刀,这是突厥交友之礼,没有什么贵贱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将来有缘,我们还会相见。”
他用突厥礼仪向元庆行一礼,翻身上马,“我们走!”
众突厥骑士簇拥着他继续向前而去,元庆望着他们走远,心中觉得很不踏实,就算是突厥人喜欢交友,那至少也问问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问就赠以金刀。
“难道是....."
元庆想起刚才突厥可汗听到张须陀这个名字时,脸色露出震惊之色,难道他是为师傅张须陀?
元庆想想也觉得好笑,假如张须陀只是自己随口杜撰出来的师傅呢?他也这么轻信自己?突厥人的心思让人琢磨不透。
衣服一紧,他感觉到有人在拉他,一回头,却是刚才的吴掌柜,吴掌柜死死盯着元庆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贪婪之色,他是识货行家,这把黄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镶的百颗宝石颗颗名贵,尤其刀柄上的水蓝宝石更是罕见,这把金刀至少价值五百金。
“你这把刀卖给我,我给你百两黄金!”
元庆一把将他推个跟斗,“滚!”
他把金刀揣进怀中,抗起豹子便走,吴掌柜也知道他不会卖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虽贪婪,也不敢真买,但元庆的豹子他却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卖给我吧!我给你六百吊钱。”
这个价格不错,元庆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卖给你!”
虽然六百五十吊已经超过市价,但豹骨也价值不菲,而且还有贺若弼那个冤大头愿出十两黄金,他也有得赚,吴掌柜便点头答应了,“好吧,我们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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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小男养家
隋朝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一吊百钱,一千钱重四斤二两,由于市场上钱的数量流通少,所以币值比较高,一般人家几吊钱就能过一个月,而这次元庆运气好,猎到了西内苑极为名贵的金钱豹,便着实发了一笔横财。
六百五十吊钱,重二百七十余斤,共六万五千钱,吴掌柜当然也没有这么多钱给他,便给了他六两黄金和五十吊现钱,黄金并不流通,属于财宝,白银也是财宝,一两白银值二十吊钱,很多大商人嫌钱太重,便将白银铸成银豆子,一颗重一钱,值两吊钱,非常方便。
虽然朝廷不准这种私铸的银豆通行,可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货币,尤其在边疆地区,用得很广泛。
元庆将五十吊钱和六两黄金装入一只褡裢,搭在肩上兴冲冲地回家了。
怀中金刀虽价值数百金,但远远比不上肩头这一袋钱对他意义重大,有这些钱,婶娘就不用再抄书,可以给妞妞买好一点的药,他们家可以吃上肉。
更重要是他找到了一条赚钱之路,可以从此使他们家过上殷实的生活,元庆最大的心愿,就是恢复婶娘和妞妞的自由身,再买一座宅子,让她们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他骨子里并不想依靠杨家,凭自己的本事,他一样可以独立养家。
“婶娘,妞妞!”
一回到院子,他将褡裢放下便嚷开了,沈秋娘从厨房出来,有些埋怨他,“元庆,你到哪里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婶娘,我去龙首原练箭了。”
元庆不敢说他是去打猎,便推说是练功,他又问:“妞妞呢?”
“元庆哥哥,我在这里呢!”
妞妞从他房间出来,手中也拖着一只沉重的麻袋子,元庆一怔,“是什么?”
沈秋娘笑道:“是你师傅托人送来的,都是上好的名贵药材,说是你配置丹药要用,还有一些配药比较便宜,让你自己去药铺买,元庆,你到时告诉我是哪些配药,我帮你到城外去采。”
元庆没想到张须陀竟也心细如发,竟然想到自己没钱买药,他也知道张须陀是怕别人知道配方,所以没有把全部药给他,只把最名贵的几味药给了他,他心中感动,便点点头说:“婶娘,以后你也不用去采药,以后我们就去买药,我们不再愁钱。”
“你这傻孩子,你在说什么?”
沈秋娘不明白元庆在说什么,他见元庆脚边有一只褡裢,颇为沉重,便问他:“你脚边的袋子里是什么?”
“婶娘,你跟我来!”
元庆将院门关上,拎着褡裢进婶娘的房间,沈秋娘跟了进来,笑道:“鬼鬼祟祟的,你在做什么?”
“元庆哥哥,我也要看!”妞妞也跑进来。
“妞妞,把门关上。”
元庆很懂财不露白的道理,一旦让杨家人知道他们有钱,将会有很多烦恼不期而至,有人会眼红去告状,婶娘和妞妞的身份毕竟还是奴婢,奴婢有钱从来都是很严重的问题。
等妞妞关上门,元庆解开麻袋,‘哗啦!’一声,将五十吊钱和六锭一两重的金子全部倒了出来。
沈秋娘和妞妞顿时吓一大跳,妞妞见到六锭黄灿灿的金子,忍不住一声惊呼,“哇!这么多钱。”
沈秋娘虽然生活拮据,但她出身江南大户人家,心中并不是太惊讶,她更关心元庆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和金子?
他的师父已经南征,肯定不是师父给他,杨相国也不在京城,杨家更不会有人给他钱,那他的钱是从哪里得来?
沈秋娘的脸沉了下来,“元庆,你给我说老实话,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她最担心元庆走上邪路,尤其他现在武功很好,会不会利用武功去做一些作奸犯科之事。
元庆感受到了婶娘语气中的严厉,他连忙笑着解释,“婶娘,你放心吧!我不会去做什么坏事,这钱和金子是我挣来的。”
“挣来的?”
沈秋娘不相信,怎么可能一天挣这么多钱,而且还有黄金,她秀眉一蹙,“是从哪里挣来?你必须老老实实告诉婶娘。”
这时妞妞已经把金子折算成钱,她兴奋地抬起头说:“元庆哥哥,这里面至少有六百吊钱吧!”
六百吊钱是他们十年生活费,竟然这么大一笔钱,沈秋娘眼中更加担忧,“元庆,你是不是......”
“婶娘,没什么,我去打猎了。”
元庆叹一口气,只得说实话,练武遇到野兽之类的话,说了更让婶娘担心,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金钱豹的犬齿,托在手掌中,这是他特地留的证据。
“我龙首原打猎,本想打些山鸡野鸭,卖一些钱,婶娘就不用熬夜抄书,没想到遇到一只从西内苑跑出来的金钱豹,结果我把它干掉,卖了六百五十吊钱......”
他话没说说完,沈秋娘便将他搂在怀中,泪水扑簌簌落下,“婶娘没用,竟然让八岁的孩子去打猎养家,是婶娘没有用!”
元庆被婶娘抱在怀中,他眼睛也有点红了,低低喊了一声,“娘!”
沈秋娘浑身一震,她低头看元庆,“你叫我什么?”
元庆低下头,小声说:“我第一天见到婶娘,就把婶娘当作是我的母亲了。”
沈秋娘再一次将元庆抱在怀中,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傻孩子,你就是婶娘的儿子啊!”
妞妞怯生生站起身,拉了拉母亲的袖子,小声叫道:“娘!”
沈秋娘擦去眼泪,抚摸元庆的头,“孩子,我们情同母子,但你还得叫我婶娘,你明白吗?”
“婶娘,我明白。”
“好了,你把钱收起来,我们先去吃饭,打猎的事晚上再说。”
元庆和妞妞一起动手,将钱装进麻袋,塞进床榻下的空隙里,元庆又反复叮嘱妞妞,“千万别告诉任何人!”
妞妞嘻嘻一笑,“我的嘴可严了,比如那把剑娘反复问我,我就坚决说是你师傅送我的礼物。”
“婶娘相信了吗?”
“最后相信了,她叫我以后要去谢谢你师傅。”
“那就好,我就怕你这小丫头说露嘴,咱们就干那一票,以后金盆洗手。”
“嘻嘻!就干那一票,说得咱们像盗匪一样。”
“妞妞,元庆,过来吃饭了!”厨房传来沈秋娘的喊声。
“来了!”
元庆和妞妞跑到小厨房坐下,沈秋娘把筷子递给他们,“吃吧!”
今天沈秋娘去交了一批书,拿到两吊钱,特地去墟市割了两斤肉给他们补补营养。
她把最大的一块烧肉夹给元庆笑道:“本来想买一只鸡,但去晚了,鸡已经卖完,明天买给你。”
说到鸡,元庆忍不住笑起来,“婶娘,不用去买,我明天射两只山鸡回来,我今天就射了一只,当午饭了。”
妞妞眼睛一亮,“元庆哥哥,明天我也要去。”
元庆伸手用指节敲了她脑袋一下,“你不能去,太危险,会成我的负担!”
“谁说的!”
妞妞小嘴撅起说:“我的轻功比你好,有一天晚上我们不是翻墙进武馆吗?”
吓得元庆连忙在下面踢了她一脚,可千万别说漏嘴,沈秋娘没有注意妞妞说的话,她的心思还在打猎上,不由叹口气,“我真笨,我去采药时也看见过野鸭,却从未想过打一只来给你们补补身子。”
沈秋娘其实有隐情,她不敢暴露自己会武,她教妞妞练武都是把院门关上,偷偷教她,她最初留在杨府其实是为了替丈夫报仇,她的仇人并不是杨素,而且亲手将她丈夫杀死的史万岁,她曾经两次在杨府中看见过史万岁,但都没法下手,后来就再也见不到。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仇恨也渐渐淡化,如果不是要抚养元庆,她早就带着女儿离开杨府,天下之大,哪里容不下她们母女,何必在别人府上为奴。
自从抚养元庆后,她其实也和自由之身没什么区别,杨府对她没有任何约束,她便一年年住下来,全心全意地抚养两个孩子。
但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暴露自己会武艺,宁愿抄书挣钱,也不会像元庆一样去打猎,而且她怎么也想不到,一只金钱豹竟然价值六百五十吊钱。
她心里很清楚,虎豹虽值钱,但多少猎人丧生虎豹之口,她若遇到一只金钱豹就未必打得过,就算一般练武之人也难敌豹爪,只有张须陀那种练搏杀之技的武将才能与虎豹相搏。
想到这,沈秋娘又忧心忡忡说:“元庆,你去打打山鸡野鸭之类我不反对,但你去博虎豹太危险,你还小,不能再去了。”
元庆今天和金钱豹干了一仗,他知道自己其实打得过,只是他不想让婶娘担心,便笑道:“婶娘,我想打还打不到呢!今天的金钱豹是从西内苑跑出来的,再说我练的武艺,必须要进行搏杀才能突破,这是师傅说的,我今天是很轻松干掉了豹子,婶娘就放心吧!我现在很厉害了。”
沈秋娘知道这孩子已经长大,自己拦不住他,只要不走邪路,就让他去搏击一番吧!
她叹息一声,“快吃饭,水已经烧好,等会儿你拎去泡浴吧!”
元庆本想把黄金刀拿出来向妞妞炫耀一番,但他最终忍住,婶娘和妞妞的奴契掌握在郑夫人手中,他听说郑夫人喜欢珠宝黄金,他准备等郑夫人回来时,用这把刀来换取婶娘和妞妞的自由。
..........
第二十五章 悲情男人
自从元庆找到了挣钱养家的办法,京师附近的飞禽走兽便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每天出去打猎都有收获,或者是野鸭山雉,或者是山猪野獾。
有时他还会潜入西内苑,偷猎西内苑的名贵走兽,短短两年时间,他便在西内苑猎杀了五只金钱豹和十几只云豹,还有狐狸、盘羊、羚羊等动物更是数不胜数,因为他的存在,西内苑一共养的六只金钱豹全部灭绝。
时间一晃两年过去,元庆已经长成十岁的小男子汉,这期间张须陀回来过一次,在关键处指点了他的武功,又让他继续自学,张须陀因为平定夷人叛乱有功而得升赏,授仪同,但一年后,昆州夷人再度造反,蜀王杨秀弹劾史万岁收受贿赂,包庇夷人首领,史万岁被削职为民,改由左卫大将军文旻率军平叛,张须陀再次随军出征,暂时留驻南疆。
而杨素也一直在关注孙子元庆的成长,但他没有干涉,完全让元庆按照自己的轨迹成长,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借张须陀之名,命京城最大的药铺慈济堂定期给元庆送药,保证他配制丹药所需。
元庆丹药中有几味药太过昂贵,就算他打再多的云豹也买不起。
开皇十九年新年刚过,再过五日便是上元节,由于高丽战事在去年秋天已结束,京城的物价也渐渐回落,斗米从六十钱跌到二十钱,使京城人人欢喜,开皇十九年的新年过得格外隆重热闹。
皇帝杨坚也兴致高昂,下旨上元节观灯三日,与民同乐,旨意下达,京城饰物价格暴涨,一根山雉羽毛的价格从十钱涨到五十钱,元庆坐不住了。
中午时分,龙首原以西的山谷里,元庆手执弓箭在四处寻找山雉动静,他还是和两年前一样,先在曲江池水底练刀,又长途奔跑到龙首原一带打猎,倒不是他不想来灞水练刀,而是他三更起床,那时城门未开,他根本无法出城,所以只能在曲江池练功。
虽然是一月中旬,但今年的冬天并不冷,只在去年十二月下一场雪,雪基本上已融化,山谷两边的森林内是落叶林和常绿林混杂,呈现出一种灰墨色的萧瑟景象。
‘咕!咕!’
他沿着山谷东边缘前行,撮嘴学着雌山雉的叫声,吸引那些刚刚发情,不知死活的雄鸡们前来献毛。
此时元庆的身高已经达到五尺八(一米七左右),筑基带来的效果开始在他身上体现,他虽在两年前已经进入滞固期,但两年的刻苦训练并没有使他像别人那样功力停滞不前,而是继续提高。
这让张须陀非常惊讶,他没想到元庆进步会这么快,推敲原因,估计是元庆打猎的缘故,但这个原因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最后只能断定是元庆身体禀异。
只是相貌略显年少外,元庆外型已和成人无异,更重要他心理年龄已经是二十几岁成年人,言谈举止都很成熟,很多时候,大家都会不自觉地将他当做一个长着娃娃脸的十七八岁的青年。
元庆依然身着蓝色半旧的单薄布衣,这是他的习惯,并没有因为生活好转便穿绸衣。
他头戴平巾,脚穿一双半旧的皮靴,腰挎短刀,后背一壶箭,手执黑角骑弓,两年过去,他又换成一石弓,他的拉弓力量已达一百二十斤,可以精确射杀百步外的目标,这无疑使他的狩猎范围扩大。
这条山谷就是他第一次射杀山雉的那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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