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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武夫(刑干)-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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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得,在平时被百官讨厌的声音,居然拿会成为此时最被期待的声音,张公公因为身体缺陷而微微佝偻的身子,在这一刻也变得无比的挺拔。
“卜算子。咏梅。”
题目方一出来,百官的精神具是一震,这回那蠢人佳彦不会再说什么了吧,题目明显已经告诉他了,这写的是梅花,有着具体的花类指向。
名字虽无任何的特殊,但一想到方才的诗作,所有人都认真了起来,这一次一定要抢到秦枫的墨宝。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嘶!谁说在短时间内,创作出佳作的人,不能再写出另外的佳作。
虽然依旧没有在文中写到梅花两个字,但其中的意境,绝对是咏梅词中的绝唱,笔致细腻,意味深隽,也暗喻了做人的坚贞不屈。
“别说我的作品中没有提到梅花两字,如果你认为只有提了,才会显得出诗词的意境,我只能说你们扶桑人不懂诗词的意境,只得到了文字最表面最浅显的东西而已,别让我看不起你们扶桑人的文化。”秦枫冷然间,打断了气氛的沉默。
继续耍赖的话,他也不介意,接下来的四项也不要比了,他以足够的理由,劝说李二攻打扶桑。
当然攻打的时间不会是现在,有他在,有即将发展的格物学在,大海不会再是无法征服的目标,迟早有一天它会被大唐征服。
蠢人佳彦的面色有些难看,方才已经耍赖了一次,让他再耍赖,倒也不是不能。
只是李二和百官灼灼的目光,还是让他感到了颇大的压力,他直感觉,若是他敢再耍手段,怕是今日就要饮恨于此了。
“我蠢人佳彦,心服口服,这一场诗词的比试,是秦大人文高一筹。”蠢人佳彦咬着牙,有些艰难的逐字逐句说道。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扶桑使节团变得有些骚动起来。
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大唐的文化有所了解,他们知道蠢人佳彦写的是先人之作,怎么先人的传世之作,会比不上秦枫现场创作的诗词呢。
而且那家伙还写了两首,是不是有些太过不公了。
“圣上,臣家里还缺一副墨宝放在书房,我觉得秦大人的墨宝正适合,希望圣上能够赏赐于臣。”杜如晦突然站起,躬身向着李二的方向说道。
怎么又慢了一步!
还在欣喜中的百官,心情瞬间又沉了下去,连续两次未能获得传世佳作,任谁心中都不好受。
第二百一十一章律动的修长
第二百一十一章律动的修长(23/156)
“第一场,大唐秦枫秦都知胜!”大唐获胜了,张公公的嗓音,也多了一丝振奋的味道。
那两首被众位大人传世的佳作,可是通过他来读出的,说不得因为秦枫的关系,他能够在史书上留下两句笔墨。
对于一个不能有子嗣的男人来说,这样的荣耀,足以让他此生无憾!
“第二场比试,舞乐!”
听了这第二比的内容,百官心中已经没有了什么担心。
盛秋园之前的十大官办教坊大比之中,所展现出的舞乐之赏,可是惊艳了全场。
没有人能够想象,那些扶桑人所带来的舞乐,会将秦枫所创作的舞乐比下去,当然番邦之人喜欢自取其辱,他们也乐得看戏,大唐的强盛,是他们所有人心中的骄傲。
就算是柴绍这样,与秦枫有着不能化开矛盾的敌人,也是从心底里希望秦枫能够赢下所有的比试。
内斗是内斗,但此时事关大唐的脸面问题,柴绍也不是那种卑劣到因为私人矛盾,而盼着他输给扶桑人,毕竟为了今时今日的大唐,他也奉献过属于自己的努力。
他的秀宁,也是希望这个大唐,能够在他二哥和他的努力下,成为最强大的国度。
人老了,总是会有些感怀过去的时光,柴绍有些失神,今日大唐的强盛,反倒是让他想起了昔日的人儿,我还未曾忘却,你为何要早早离去。
“来者是客,你们先表演吧。”秦枫退下众艺台,不在意的扫了蠢人佳彦说道。
蠢人佳彦也不客气,招呼了一下。他带来的几十人使节团中的几名和服女子,踏着木屐,迈着小碎步,有些缓慢的走上了众艺台。
而那些个矮小的乐师,也是早早准备好了,扶桑的乐器,打击乐较多,曲调也相对简单。
在所有扶桑人使节团看来,他们的樱花曲,配上歌伎优雅的舞蹈。简直就是世间“最美”的舞乐,大唐这种只重视军事力量的国度,怎么能和他们扶桑的优雅相提并论。
“这。。。。。。是不是有些吓人,那些扶桑人咋就喜欢恶鬼呢?”
看着歌伎们白得不成样子的脸蛋,就算是程老魔王此等接受能力异常强大的人,也是忍不住嘴角抽搐了起来。
秦琼攥着拳头咳嗽了两声,“知节,我先小憩一会,到了秦小子的节目。你再叫醒我吧,希望莫要有噩梦扰我。”
眼不见为净,看着那一副妆容,着实让秦琼有些接受不了。
和他状态一样的官员。也有很多,大家都显示出一副漫不经心的状态,眼神早已经不知道漂移到了何处。
当然李二作为一国之主,即使心中暗骂扶桑舞乐的“个性”。也还是给足了面子,面带微笑,以示对于蠢人佳彦他们扶桑文化的“欣赏”。
乐曲倒是不错。韵律很是符合大部分人的胃口,只是那些歌伎们缓慢而零碎的动作,隐藏在合服下的身形完全看不出个所以然,显然很是不符大唐官员们的审美。
亏得蠢人佳彦,在一曲作罢之后,还认为这次又胜券在握了。
如此自信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李二看向他的笑意,他还以为大唐国主对于他们的表演很是喜爱。
待到扶桑使节团的成员,全数撤下了众艺台,程老魔王才是推了推身边的秦琼,“老哥,你可以醒了,秦小子私藏了许久的表演,终于要拿出手了。”
“哦,那我要打起精神了,方才的诗作没拿到手,真是可惜了。”秦琼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了起来。
说起来上次在大唐足球联赛上的开幕式,他们两人玩的也很尽兴,秦枫打破常规的舞蹈编排方式,让人感觉新颖之余,似乎也让心情变得愉悦了许多。
这一次对于秦枫所准备的舞乐,两人无疑还是在最期待的人群当中。
秦枫大手一挥,负责传话的杜荷,一路小跑到众艺台范围之外,去通知那些早已准备好的舞姬。
嘶!
舞姬们姗姗来迟,却足够让人觉得没白等,她们明丽的装扮,更是让在场所有男性瞪大了眼睛!
不,或许不仅仅是男性,就算是李丽质这样的小丫头,也被舞姬们的造型,惊骇的说不出话来,秦枫此举果然是胆大包天,有鬼斧神工之妙。
短袖、短裤,颜色各异,争相斗艳。
不同于李承乾他们足球队的样式,这些舞姬们的服饰,完美的切合了身形,紧绷在身上的衣服,展现出一道道极致完美的曲线,短裤更是露出了半截大腿之多。
如此修长美腿,更是为夏日平添一丝炎热。
“有伤风化!实在是有伤风化!这秦都知做的有些过了,此等服饰将我大唐的脸面置于何地,平白让扶桑小国看了笑话。”魏征有些不合时宜的冷然发话。
可惜,李二却没有因为他这一次的话语,有丝毫生气的意思,因为他发现,魏征这平时正经异常的老小子,居然和其他人一样,说着逾礼的话语,目光却没有丝毫的偏移。
此时所有人的感官,完全被放大了起来,当注意力完全集中起来之后,舞蹈所能带来的效果才会最大化。
咕嘟!
安静的会场,随处可以听见,一阵阵吞咽口水的声音,其中最甚者,怕是扶桑使节团的那些男子了。
当然刺激神经的可不会单纯只是新颖的造型,秦枫可不是为了让众人被美腿吸引住,才让舞姬们穿成这样的,他是要给蠢人佳彦狠狠的一巴掌。
人本身就是上天最美丽的产物,思想纯于欣赏,这些造型,也就只会是展现了最完美的自然曲线而已。
一阵明快的节奏,打破了众人凝聚的视线。
站在舞台上的舞姬们,缓缓动了起来,或者说她们的腿动了起来,左右侧摆动的大腿,加之双手托脸的卖萌状表情。
整齐划一的动作,让权贵们瞬间迷恋上了这一队舞姬。
没有词,只有曲子和舞蹈,就是这明快到让人心跳加速的曲子,配合上从未见过,以腿的律动,为主要题材的舞蹈,又一次打破了所有人的眼界。
第二百一十二章第二场胜!第三场开始
第二百一十二章第二场胜!第三场开始(24/156)
大唐之人,对于女人的审美观,更多是上围的曲线,衣着也是偏向暴露上围,舞蹈更是以扭动上身肢体为主。
以至于发展到后期,唐朝以丰腴为美,以胖为美的风气,愈演愈烈。
秦枫倒也不是反对他们审美观点,只是希望给众人展示出自己对于美的态度。
果然一曲明快的“狗腿舞”,还是让男人们,彻底见识到长腿的魅力,可惜了没有让身体变得更加修长的高跟鞋,也没有让腿的线形变得更美丽的丝袜。
服饰的文化,秦枫有想过要早些丰富起来,只是考虑到礼教的束缚,还有自己对于服饰制作的无力,直到遇到了崔滢,才让这个念想渐渐走上台面。
可惜,部分超越时代生产力的服饰,还是无法做出来,即使有了格物学的渐渐发展,相差了千年的文化,还是不能以填鸭的方式迅速成型的。
“不知扶桑使臣,你对这第二场舞乐的比试有何看法。”李二微笑着向蠢人佳彦问道。
有何看法?当然是扶桑胜了!蠢人佳彦不得不承认,秦枫所排舞蹈和曲乐,让他心动不已,但他是不会承认扶桑输掉了比赛。
“我认为这一场当是我们扶桑胜利了,贵国的秦大人不过是在哗众取宠罢了。”
恬不知耻!
所有人心中都不由得暗骂一句,蠢人佳彦的无耻,出乎了他们的意料,即便是在场不少都是脸皮厚的代表性人物,对于他这番态度,也是自愧不如。
那些因为表演,而有些累的舞姬们,更是对他怒目而视。为了学习这新颖的舞蹈,她们基本上一夜未眠,这扶桑人居然昧着良心否认秦都知辛勤的成果,简直是忒不要面皮了。
“狗东西,给他些脸面,他还喘上了,若是圣上要和扶桑开战,我老程定然要第一个请战。”程老魔王冷然骂道,脸色黑的难看。
秦琼摇了摇头,示意他平复一下胸中的怒气。“知节,这比试可不是那扶桑人说得算的,结果已经很明显了,这里是大唐,圣上想要谁胜,那就是谁胜了,大唐的脸面,谁也夺不走。”
果然如同秦琼所说,李二有些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哦?看来扶桑文化朕果然无法理解,使节你的意见恕朕无法接受,第二场我大唐盛秋园秦枫都知胜利,想来大家都没有什么疑意吧?”
“没有意见!”“圣上慧眼!”。。。。。。百官不约而同的赞叹着李二的决定。
不等蠢人佳彦出口反驳。张公公颇有眼神道,“第二场,舞乐比试,大唐胜!”
“下面开始第三场厨艺比试。”
听得张公公总结性的话语。蠢人佳彦的面色变得十分难看。
两场!已经连续输了两场了!
虽然蠢人佳彦心中知道,自己输了的确是因为实力不如秦枫,但他却没有想到。大唐的国主,会那么理直气壮的宣布己方获胜,简直就是不留一丝颜面给他们扶桑。
既然无法用文化征服你们,那么就让食物彻底侵袭你们的味蕾吧。
蠢人佳彦大手一挥,各种做饭用的器具,被人逐一搬上了众艺台,圣德太子对于吃异常的挑剔,为了让大唐国主见识他的诚意,特地将伺候自己的厨师,都给派了出来。
扶桑的御用厨师都来了,蠢人佳彦可不信自己还不赢。
大唐文化,强调君子远庖厨,秦枫再次上场了,他可不信写诗词,排歌舞的文人雅士,会有那么一手好厨艺,最后要丢的还是秦枫的脸面罢了。
最关键的是,他掌握了一个最重要的制胜点,那就是在来这里的一段时间,他发现大唐这里,并没有盛夏适合吃的食物,菜色虽然美味,却因为炎热让人食而无味。
为了让自己这边,从一开始就夺得比试的先机,蠢人佳彦得意的让手下们搬上了一座冰山,这可是在比试之前,他花大价钱,特意在长安酒楼内弄到的。
不得不说,炎炎夏日,这么一座半米有余的冰上,的确有些吸引眼球,也让人食欲增长了不少。
扶桑这边准备的其他食材,则是新鲜的活鱼类、米饭和一些大唐不多见的调料。
见到这些东西,秦枫基本上已经猜到,那个家伙想要做些什么食物了。
名字是蠢人,脑子却还有几分灵活,想要因为天气的因素,而赢下这场比试,他可是小看了华夏千年饮食文化了。
与蠢人佳彦那边的高调亮相不同,秦枫则是平静的让人端上了一盆碎冰,至于其他的食材,则是分别装在了蒙着布的大桶中。
提前让人见到了食材,可不是厨师的风格,否则那厨房岂不是该设在大庭广众之下。
两边同时选择了以冰作为食材,让食欲不高的百官们,有了一些期待。
至于蠢人佳彦,看到了秦枫的那一盆碎冰,根本就未曾放在眼中,与自己的冰山比起来,那些碎冰可是碍眼的很。
食材将就的是色、香、味俱全。
如此简陋的碎冰,从色方面来说,就达不到完美食物的邀请,秦枫怎么可能有获胜的机会。
再者说,来了大唐这么些时日,别看蠢人佳彦只顾着吃喝玩乐,其实他每次叫的都是长安境内最知名酒楼的菜式。
他还未曾在那些吃过的菜式中,看到任何以冰为主题制作的食物,或许那秦枫,只是病急乱投医,想要临时创作出一道食物罢了,这样的法子,怎么与他们传承依旧的美食相提并论。
当然食为天的菜式,蠢人佳彦是没有尝过,否则还会不会这么想,可就不好说了。
这次秦枫是该好好感谢,那些嫉恨他的酒楼掌柜们,每次那些掌柜们让伙计给蠢人佳彦送菜的时候,都让手下的伙计自动忽略食为天,不要将它上升为与他们相同的长安“知名”酒楼,以免落了自己酒楼的面子。
至于秦枫今日要做的食材,绝对是之前未曾推出过的,否则那些官员吃的不开心,露了不耐的表情,不是平白给扶桑人涨了气焰。
第二百一十三章食材本无贵贱
第二百一十三章食材本无贵贱(25/156)
“那是什么东西,怎么看起来像某种动物的爪子。”
见秦枫拿出了准备好的食材,有些官员瞬间傻眼了,似乎他们从未见过此等食材。
“叔宝,你可知道,那是何物?”李二有些不确定的向着秦琼问道。
听说那食为天,也是秦枫与他秦琼合开的,就算秦琼不曾入得厨房,也应该知道一些食材的讯息吧。
“额。。。这个。。。貌似。。。好想是猪的爪子。”秦琼有些为难的开口道,他知道这个结果,一但说出来,定然会引起不小的风波。
前些日子,他是有看过,秦枫给一帮,用了“宫刑”的猪,生生剁了爪子,放在了冰库里面储存。
本来以为这家伙,会将那些猪肘子用在别的什么地方,却没成想居然用在了这次大比上。
猪?!
听到这个词语,原本还因为前面两场大比,而对秦枫稍有好感的百官,顿时变得面色厌恶起来。
猪是多么“下贱”的物种,只有下等的劣民才会食用,让他们食用猪身上的部位,听起来就异常的恶心,简直是侮辱了他们高贵的身份。
即便是平淡如李二,此时也不由得面色大变。
他听太子承乾说过,食为天的菜式,是御厨都无法做出来的菜式,难不成御厨无法做出来的,就是如此低劣的食材吗?
李二作为一国之主,还未曾有机会去食为天吃过一顿饭,所以对于那边的了解,也仅仅是风闻而已。
这猪肉的亮相,反倒是给了他一种先入为主的感觉,秦枫的食为天也不过如此。终于这第三场无法延续前面的胜利了。
想至此处,李二觉得有必要将秦枫将心思放在其他方面,莫要因为一个小小的酒楼,而耽误了其他方面的能力,就算是多去几趟军营,也比去那劳什子酒楼要有用的多。
秦枫可不管台下的议论,食材无高低贵贱之分,有区分的只是人心而已。
猪肉在封建社会,之所以不受欢迎,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于食材处理的方法不对。千年以后的猪肉,可是华夏主流食材的一种,若是无法在这个时代普及,无疑是一大遗憾。
自从在程老魔王家做了两次猪肉之后,秦枫就发现这个时代的猪肉,因为猪没有被阉了,所以膻味比较大,也就成为了大家都不愿意触碰猪肉的原因。
久而久之,猪肉的难吃。也为它带来了下等食材的恶名。
为了改进猪肉的味道,秦枫特意进行了几次猪的“绝育”实验,经过数次努力,终于是有些艰难的成功了。
当然在实验的时候。那些厨师们看他的眼光,很是奇怪。
更有甚者一看到秦枫拿起到来,都会下意识的将双腿夹紧,谁都担心。接下来的那一刀,会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坊间甚至是流传出一种奇怪的言论,其实秦枫是个阉人。又无法将怒火发到正常人的身上,才会拿那些低贱的猪去泻火。
只是对于这种子虚乌有的言论,秦枫也懒得去解释什么,等到食为天将来做大了猪肉产业,那些个为他宣传的人,可是要后悔喽。
拿出这些猪肘子来,秦枫自然是要做一道相对来说,比较大的菜式……水晶肘子。
毕竟今日也是体现大唐脸面的时刻,若是不拿出点像样的本事,可是有些说不过去了,水晶肘子比起之前的臭豆腐和冷面,的确是多了几分正式菜肴的档次。
比起秦枫从开始就受人厌恶,蠢人佳彦那边可是备受期待。
圣德太子的御厨们,将切好的新鲜鱼片,一片接着一片的放置在了冰山之上,中间未曾有鱼片脱落下来,细致鲜嫩的纹理,仅仅远观就让人有些垂涎欲滴。
生鱼片加寿司,就是蠢人佳彦心中的杀手锏。
自从他来了大唐之后,还未曾见过这两样扶桑美食,既然如此,那么他就更加有以新颖,而取胜的把握了。
由于这两样菜式的制作,并不是很复杂,在秦枫还在忙着煮肘子的时候,生鱼片冰山和寿司,陪着调料早已经装盘好了。
“大唐圣上,我方的菜式已经制作完成,还请您和各位大臣品尝一二。”蠢人佳彦颇为得意的摸了摸鼻下的一撮小胡子。
沾着蠢人佳彦准备好的酱汁,配合上寿司和生鱼片的风味,很多尝过的人,眼睛都不禁亮了起来,虽然对于生食的接受度并不是太高,但至少有半数左右的人,很喜欢这种口味。
比起前两场比试的浮夸,这一次蠢人佳彦倒也算是拿出了真正的本事,即使没有尝过秦枫所制作的食材,在大多数官员心中,都觉得第三场应该是扶桑获胜。
李二眉头微皱,就算是他也不得不承认,那生鱼片的吃法,很是鲜嫩,寿司也别有一番风味。
但若不是赶上了季节的巧,这两样食物还是比不上大唐传承无数岁月的美食,而且占着先发制人的优势,还有众人对于猪肉的厌恶感,秦枫想要赢,难啊!
因为带来的肘子,早已煮熟了,秦枫所要制作的就是卤水而已,这也是水晶肘子入味的关键。
等待李二他们品尝完了蠢人佳彦那边的吃食,秦枫那边的水晶肘子也放在了碎冰中,准备做最后的凝冻步骤。
约莫一柱香左右的时间,就在大家要等得不耐烦的时候,秦枫的水晶肘子,终于是大功告成,卤冻介于冰和水之间的特殊固体,包含了味道的精华,色泽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水晶肘子,按照个头来看,应该可以作为午膳了。”秦枫微笑着让人将几大盆水晶肘子端到了百官们的面前。
只是这一次,他却遇到了切实的阻碍。
因为猪肉的低贱地位,百官众人更是冷脸相向,没人愿意碰他制作出来的水晶肘子。
哼哼!看你还拿什么和我斗,愚昧的中原人,连你们自己人都排斥你做的东西,这一场定然是我扶桑美食获得胜利。
蠢人佳彦心中,结果早已注定,但他不碍着他看秦枫出丑。
“秦大人,不知你能否让本郡主尝尝你做的菜式。”
一道清脆的声音,打破了众艺台短暂的沉默。
第二百一十四章吃食吃食……以吃为重
第二百一十四章吃食吃食……以吃为重(26/156)
打破短暂沉默的不是别人,正是李丽质这位长乐郡主,作为皇家成员,本是不应该碰这些低贱食物的。
毕竟现在有扶桑时辰在场,李丽质变向的也代表了皇家的里面,她这一举动,让不少大臣都皱起了不悦的眉头。
只是李二都没有开口,他们这些做臣子的,也不会当众拂了李家的面子。
猪肉虽然被人称之为低贱的食物,但那日在程府之中,李丽质也曾吃过秦枫所制作的西红柿排骨,那种味道让她仍有些怀念。
再者说,就算是没有吃过猪肉,李丽质也会无条件的支持秦枫,至于什么低贱不低贱的,在她的世界观里面,还不是那么的重要。
长孙无忌见到李丽质此时主动发话,眉头拧的更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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