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三国第一强兵(鲈州)-第35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新汉开元二年,正月初三,抚军将军于禁于马蹄梁大破鲜卑骞曼,激战四日,大胜之,以天心厌胡,尽屠部族武士两万,筑京观于飞狐道口,以彰其事!
第七三六章胡人的挣扎
天又开始飘起了雪,北风将雪尘像砂子一样吹起来,打在结了霜的皮甲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夕阳努力挣扎着,在云层后透出些许光芒,却很快被冻僵在天际边,经层层的云气过滤后,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细屑,将数万里宽广无垠的旷野染得一片粉红。
这看似旖旎的风光,落在牧人们眼中,却更像是天地间都布满了血色。
这已经是王帐各部从圣地弹汗山逃离,在旷野雪原中艰难跋涉,苦苦挣扎的第三天了。
听起来三天很短,但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知道,这是多么难熬的一段时光。草原残酷的自然环境,并非难熬的主因,真正让牧人们欲仙欲死的,是尾随在后的那支汉军轻骑。
草原人一向以狼的后裔自诩,打起仗来也像是捕猎的狼,耐心、坚忍、迅疾是他们最大的特色,在雪地里追踪潜伏,待敌人疲惫后暴起突袭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牧人们一直认为,汉军的强大,仅仅在于他们手中、身上制作精良的兵甲,或者还有天天能吃上饱饭的强健体魄以及兵法什么的。若比较的是耐性和坚韧,那汉军就像是娇生惯养的中原花朵一样,远不能与野草般的草原人相提并论。
所以,当足智多谋的慕容长老提出且战且退,承受一定的损失,也要借助草原的地理环境,疲敌退敌,甚至反过来歼灭敌军的计策后,当即便得到了所有人的赞许。
草原人没有中原博大精深的兵法,但也都明白以己之长,迎敌之短的道理。祖先们代代相传下来的经验也表明。打败汉军的办法不是硬碰硬,而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削弱对方之后,胜机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即便是当年的飞将军李广那样的汉家英雄,在漠北决战的时候,还不是在荒原上迷了路。最后窝囊的自刎而死?这片荒原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好,却是长生天赐给他的子民们的最佳战场!
慕容夺的计策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抛弃弹汗山,且战且退的同时一直变换行军方向,直到把汉军绕得晕头转向,不知身在何方。
顺利的话。逃亡的诸部将会在白山以北,濡水河源头附近的某个地方,与第一批掳掠汉民的部族骑兵会师,对穷追不舍的汉军进行夹击。
长老们反复推敲后,都认为这是个完美无缺的计划。
草原上辨识方向很难,要寻找一个确定的地方更难。在这里。只有山是始终不动的,河流都不能当做标识,因为那些河流经常会自行改变河道。很多汉人到了草原上,连方向都辨识不清楚,所以当年李广才会迷路,误了军期。
汉将赵云的勇猛更盛当年的飞将军,但他依然只是个人。而不是神,所以,他一路可能会杀伤很多部众,但却不可能发现慕容夺的计谋。
等到他兵乏马困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支生力军出现在自己身后,就算他是卫霍复生,也不可能有扭转乾坤之力。
而世世代代生活在草原戈壁上的牧人们,虽然没有汉人那么多高超的技术和学问,却在辨识方向和寻路方面,有着很多让中原人无法理解。更无法掌握的手段。
凭借这方面的差距,他们能很轻松的完成分进合击的战略,对汉军进行夹击。
当然,前提是他们能顺利逃到预设的战场。
长老们不觉得这会很难,草原部落的特点就是人人都能骑马开弓。十几万人聚在一起,哪怕都是老弱妇孺,也不是五千骑兵能撼得动的。
若是传说中的具装铁骑当然另当别论,但轻骑兵,哪怕是再强的轻骑兵,也不可能强冲十几万人的防线。轻骑一旦失去速度,就会变得比步兵还弱,到时候十几万人一拥而上,用牙咬,都能咬死汉军。
不过,真正实施起来之后,他们才发现,这支敢于奔袭弹汗山的汉军骑兵,远非他们臆想中的那么容易对付。
汉军的确不敢硬冲十几万人的临战队列,但他们却毫不费力的使出了草原人的战法,像狼群捕猎一般,不断围在部落联盟周围打转,抽冷子扑上来咬一口,几乎每次都能击中要害,每次都会撕下大片大片的血肉,让部落长老们痛入骨髓。
长老们开始还以为是凑巧,等同样的状况发生了几次,他们终于明白,自己遇到的对手,比想象中还要更可怕!
草原人使出狼群战术,还要通过反复的试探,才能确认敌人的弱点和破绽,而赵云,他只要远远的观察一下,就能准确的指出破绽所在。
说起来好像差不多,可真正打起来的差距可就大了。
胡人要是有这本事,近些年,大汉的边疆绝不会这么消停,胡骑不年年去冀州、青州,乃至司州逛一圈都不算完。大汉边疆何止万里?处处防备,都顾此失彼,灵帝以来,边军一再削减,万里边疆上,到处都是破绽。
胡骑要找出这个破绽,边军要隐藏这些破绽,双方斗智斗勇,这就是公孙瓒、吕布这些人在去中原争雄前所做的。边军没能完全将胡人挡住,但除了张纯叛乱那次,胡人也没能看到明显的破绽,双方算是打了个平手。
而赵云现在做的,却将胡人引以为傲的战法又上升了一个层次。看一眼就发现破绽,然后立刻发动针对性极强的进攻,无论在时效性还是攻击力上,都远远超过了原创这个战法的胡人,也算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
牧人们苦不堪言,长老们更是愁白了头。
汉军单次攻击动用的人手有限,通常是一两个百人队,有的时候甚至只有一队人,也就是五十骑,因此即便击中要害。取得的战果并不很大。
可架不住他们的攻击频率足够高五千汉军轮番上阵,一次杀伤几十个牧人,一天下来就是好几千,等于一个中等部落被灭族!如果任由汉军施为,这样的攻击。他们一天可以发动近百次,所以几千人的伤亡一点都不夸张。
牧人们倒也不是光挨打不还手,不过两军的战力差距确实大了点。反击的人手少了,会被汉军干净利落的斩杀一空,人多了,汉军就直接避开。一边后退,还一边放箭。
仗着射程和威力远超牧人的骑弓,经常会发生两三百牧人追着一百汉军,追着追着就发现自己的人手比对方还少了,再想逃时,却反过来被对方追过来。斩瓜切菜般屠了个干净。
出塞前,疾风骑兵是一人三马的配置,一路屠灭十几个部落之后,赵云缴获的战马辎重不计其数,现在汉军到底是一人几马,他都懒得算了,反正就是怎么敞开了跑。都有足够的备马可用。
因此,疾风骑兵现在的机动力远在部落联盟之上,打不过也甩不掉,长老们毫无办法,只能咬着牙坚持。
他们减少了反击的频率,改为尽量加强防御,牧人们用枯枝编成圆形,然后在上面覆上一层牛皮,做为盾牌。疾风骑兵最强的手段就是骑射,最克制弓箭的无疑就是盾牌。牧人们想通过这种手段,尽量遏制疾风骑兵的杀伤。
他们原本也想着,是不是能耗到疾风骑兵的箭矢用尽,就像当年的右校王那样。
然而,他们低估了青州军补给的充裕程度。当年李陵出塞。已经到了汉匈战争的末期,匈奴固然元气大伤,武帝手中同样感到了拮据,对边军的供应基本上都是量入为出的,卡的很严,所以才有李陵出塞,打到没有箭矢可用,无奈投降之事。
赵云出发前就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也知道箭矢这种物资没办法从胡人手中缴获,所以他特意削减了干粮的携带量,多带了几倍的箭矢。
王羽对后勤又相当重视,青州战争机器全力开动,一些战备物资都是敞开了供应,所以赵云根本就没有乏箭之虞。
不光是疾风骑兵,于禁能在马蹄梁打得骞曼毫无还手之力,固然有地形的因素,但海量的箭矢供应同样功不可没。骞曼就算能给部众装备上汉军的强弓,他也没办法和于禁拼远程,因为他置办不起那么多箭。
箭,可是很贵的。
而之前的十几场战斗都是一面倒,箭矢用的并不多,因为每仗都是汉军获胜,所以还可以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回收一些。
结果长老们苦苦期盼赵云箭尽,等来的却是无穷无尽般的狂风暴雨,最后无奈之下,也只能试着搞个盾阵出来,想着就算不能完全克制汉军的骑射,也能削弱一部分伤害。
他们的愿望是好的,但现实却很骨感。
看到了胡人的盾阵,赵云只是一开始有点惊讶,但很快便想出了对策。
他没有浪费马力,通过不断变更攻击位置,来避开盾阵,亦或其他技巧性的战法,而是选择了最令人绝望的一种破盾阵的手段……
他一声令下,骑兵们放下弓箭,亮出了弩!
骑兵强弩!
用来对付汉军的大橹和铁盾或许有所不足,但对付胡人的简陋盾阵,结果只用四个字来形容就够了摧枯拉朽!
强弩的风暴下,鲜卑人血肉横飞,尸横遍野!
这完全就是文明和野蛮的较量,在文明的一方为内患所困之时,野蛮人或许可以凭兽性占据一些上风,靠着没有廉耻的汉奸们的帮助,见上风扩大。
但在文明的一方认真起来之后,无论他们如何挣扎,也只会沦为被各种碾压的下场。
这,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第七三七章徒劳的伏击
“呜呜……”
远山连绵,旷野无边,苍凉的号角声悲鸣着,回荡着,仿佛在述说这条血泪之路上的凄凄惨惨戚戚,将悲哀和恐惧传递到了每个牧人心中,让他们不再像行尸走肉一般木讷,脸上现出了各种各样的表情。
号角是为了示警,代表着汉军的再度接近。不过,示警已经没多大用处了。
连日以来,汉军就像是死亡阴影一般,在牧人们的周围徘徊不去,无时无刻不在的威胁,还有示警的必要么?这号角声不过是在提醒大伙,威胁仍然在持续,安全依然遥遥无期。
“天杀的汉将!他难道一定要把大伙都杀光才肯罢手吗?”一个老牧人高举双手向天,对着心目中的至高神明长生天,大声控诉:“长生天在上,请您张开眼看看啊,这个恶魔正在残害您的子民,您最虔诚的子民啊!”
“他连女人、孩子都杀!”另一个牧人咬牙切齿的补充着。
其实,这也不能怪赵云残忍。草原的女人都生得粗壮,临敌的时候,经常会和男子一样,抡着武器迎敌,赵云这次奔袭本来就是抄后路来的,哪里有空分辨男人女人?
开战前,他就被王羽反复叮嘱过,对付胡人断然不能有妇人之仁,要是因为敌人是女人就不下杀手,就等着被对方反噬吧。胡人最厉害的就是全民皆兵,战场上哪有滥施仁义的空当?
何况,说这话的牧人似乎也忘了,他和他的祖先们,是怎么对付友好、和善的汉民邻居的。赵云只是为了战争的胜利而杀人,而他们却是为了杀戮而杀戮。一切最残忍的杀戮手段,都能在他们的历史上找到,对边关的汉民,他们犯下的累累罪行,罄竹难书。
现在。只不过是报应罢了,而且是很温柔的一种方式。
赵云在屠灭先前那十几个部落后,甚至还给没参与抵抗的女人和孩子留下了食物,在草原人对中原的侵攻中,这一幕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大单于和大人们都在哪里?赶快来救救咱们吧,再没有援兵。大家就要被汉军杀光了!”
“长老们在干什么?就是他们说可以且战且退的,结果现在却变成了这样,他们总该拿出个办法吧?现在他们在干什么?”
骂赵云的声音只是少数,草原奉行的是强者为尊的法则,汉军比牧人们更强,赵云比长老们更有智慧。所以大伙挨打就是天经地义的。
怨,只能怨长老们太过无能,大单于和大人们太不把大家的生死放在心上。
长老们其实已经无暇顾及族人们的感受了,此刻,望着连绵的远山,望着苍茫的天空,他们热泪盈眶。互相拥抱着,激动得无以复加。
“终于……到了!”这里,就是被鲜卑人称为玄马坡的地方。
据说,这个名字本来就是汉人起的,当初封狼居胥的霍骠骑骑的就是黑马,在出塞作战之时,他曾在此地驻马安营,并于次日自玄马坡纵骑直下,直捣敌阵中军,击破了来迎战的匈奴大军。故而得名。
长老们当然不是因为凭吊历史而激动,虽然他们自称鲜卑,已经斩断了和匈奴的联系,但汉军的威武战绩依然不可能鼓舞到他们。对草原强盗来说,这种地方只会引起不愉快的回忆。
他们激动的最直接原因。是天空中正盘旋往复的一只鹞鹰。
鹰犬,是牧人们最可靠的伙伴。
这两种动物最初只是在狩猎中发挥作用,依靠狗的嗅觉可以追踪猎物,并可以让狗充当诱饵,捕猎那些危险的猎物。鹰,则不用说,它们锐利的双目,和居高临下的优势,使得它们成为了最优秀的哨兵。
要不是猎鹰不能一直在天空飞翔,对黑暗也没什么办法,牧人们几乎不可能被人偷袭。
不过,鹰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其存在,依然可以在军事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充当信使。
那只鹞鹰飞翔的轨迹,清晰的表明了其猎鹰的身份。而通过代代相处的辨明地理的方式,长老们也确认了,这里就是事先约定好的玄马坡。
种种迹象结合在一起,答案便呼之欲出了……他们成功了,成功的到达了会师的地点,成功的完成了诱敌的战略!
为此,他们付出了事先难以想象的代价!
仅仅三天多的路程,就有一万多牧人倒下了,剩下的也是神不守舍,如同一群惊弓之鸟一般。
因为担心泄露机密,被赵云察觉并针对,所以长老们并没有将整个计划公示于众,只有部分嫡系才知道后续的部分,大多数牧人只知道长老们要且战且退,借地势甩开敌人的追击,让敌人知难而退。
因此,牧人们感到的是绝望,长老们却有着绝处逢生,绝地翻盘的喜悦。
“接下来,就是报仇雪恨了!”步度根最年轻,血性胆魄也最足,他第一个攥起了拳头。
“先别慌,不要在最后关头忙中出错,功亏一篑。”慕容夺到底老辣,很能沉得住气,“先想办法通知援军,告诉他们咱们的位置,让他们收敛一下,不要露了行迹,悄悄的潜行过来;步度根,你想办法和援军接头……”
老慕容按部就班的做着各项布置,将战前千头万绪的准备工作梳理得井井有条,和慕容部头领一贯的低调全然不符。熟悉他的长老们都知道,老头这是豁出去了。
对智慧这种无形而有质的利器,牧人始终保持着一种又敬又怕的态度。
他们喜欢智慧带来的种种便利,但因为自身先天条件所限,很难拥有智慧,所以又很惧怕别人拥有智慧。后世满清鞑子的文字狱,就是这种心态发挥到极致后的一种歇斯底里的体现。他们希望世人都和他们一样蠢,然后就能安享万世太平。
所以,后世常说的草原人淳朴,其实是一种假象,那只是因为他们对智慧的憎恶而形成的副作用。
与淳朴并称的。还有草原人翻脸的速度,前一刻还笑脸相迎,下一刻就拔刀相向,这种行为在中原会被称为口蜜腹剑,形容很有城府的奸人。但在草原上,任何一个牧人都有可能做出这种举动。而且越是看起来淳朴的牧人,就越容易发生这种情况。
在这种氛围下,慕容部就比较异类了。
牧人们最推崇的是胜利者,其次就是勇者,再次是普通人,智者和工匠、牧奴属于差不多的地位。以智谋著称的慕容部虽然不至于被人喊打喊杀。但排挤鄙视什么的是难免的,所以,慕容部的头领一贯也保持低调,很少在众人面前展露锋芒。
危急关头,慕容夺也是拼老命了。
眼看如此,其他人也不可能继续装傻充愣,你一言我一语的加入讨论。没有争吵,没有互相指责,在死亡阴影的笼罩下,长老们精诚团结,毫无保留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一个完美的作战计划渐渐成形。
……
当然,世上本不存在完美的事物,所谓的完美都只是相对的。
鲜卑人的作战计划之所以看似完美,只是因为他们的信息不充分,假使他们的猎鹰能看到疾风骑兵军议的场景,听到赵云等人的商议。并且能将这些事清楚的对长老们表达出来。那么,长老们就会惊觉,自己这些人的完美,放在汉军眼前,是多么的简陋而错漏百出。
赵云的军案是个简易折叠桌。平时可以折起来放在马上驮着,用的时候打开就是个桌子。这是临行之前,王羽的赠礼据说这是月英夫人无聊的时候做出来的游戏之作,被主公拿来借花献佛了。
虽然只是个玩具似的东西,但秦风和田豫却都羡慕了很久。
秦风羡慕是出于精神层面,夫人亲手做的桌子诶,这是相当了不起的荣誉,不羡慕才怪呢。田豫则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东西很实用。
出塞奔袭,一路行军的辛苦就不必说了,真正让他郁闷的是,吃饭的时候连个桌子都没有,只能和一群人围在一起在一口锅里捞东西吃。他倒不是嫌弃疾风骑兵的将士们,只是单纯的不习惯而已,好歹他也是个名士出身的,大小就习惯了分食的吃法。
天知道他有多怀念桌子,看到赵云随手拿出这么神奇的物件,他扑上去抢的心思都有了。
当然,他只是想想而已。赵云对这玩意也看重得很,夫人亲手制作,主公亲手赐下的,青州军中独一份,就算是赵云这样的老实孩子,难免也会有点小虚荣,怎么会不视若珍宝呢?
再说了,行军之事,有这么个东西的确很方便,要是没有桌子,想写写画画还是很麻烦的。
正如此刻,桌子上平铺着一张舆图,上面依稀能看到几个熟悉的地名,但大多数却都是空白着的。一条曲折往复的虚线,穿过山水草原,从弹汗山的位置延伸出来,一路到了白山以北的某个无名之地停下。
若是慕容夺等人在此,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这条虚线代表的,正是他们最大的底牌,将赵云绕晕的信心所在这就是他们的逃亡路线!
只有凭这条路线绕晕汉军,慕容夺的合击战略才有可能实现,现在,这条路线居然被赵云画成了地图,看起来还能和关内的地理对得上,这叫他如何能不惊惧?
如果他能听到赵云紧接着的一句话,那他顿时就会陷入万念俱灰的境地。
“胡人的行进速度开始减缓,伏击圈,应该就在这里了!”
第七三八章赵云用谋
别说鲜卑族的长老们了,就连随军多日的田豫,每次看到赵云拿出这副地图,用尺矩比着,量着,画上新的内容,他心里都像是开了锅似的。
在这个时代,铠甲,特别是全身铁甲,历来被称为军国之器。大臣私藏点大刀枪矛,弓弩箭矢,皇帝通常都不会计较,汉朝尚武之风很浓,这点小事完全用不着大惊小怪,可要是谁敢藏几百副铁甲在家里,那绝对是见光就死的。
所以当日王匡很华丽的砸了五百强弩兵出来,却没有搞一支重铠步卒的意思,不是因为他买不起,而是他以忠臣自居,家里不能存那种东西,临时打造又来不及。
不过,铁甲还不是最敏感的东西,隐秘度最高,最容易招来杀身之祸的是地图,特别是军事地图。
用不着详述,只要举张松献地图做为例子就可以很简单的说明。张松献地图,和献西川之地的意义是等同的,就是因为地图这东西,在这个时代,是军事上的最高机密之一。
没有地图,侵略者就只能摸索着前进,一不小心就会误入歧途。越详细的地图,保密程度就越高。
对王羽来说,幽州的地图当然不会是什么秘密,但草原的地图,即便是边塞宿将公孙瓒手中,也只有最简略的那种只标注了白山、秦水之类的大山大河,然后再点缀以弹汗山这类的重要地点,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道路?草原上本来也没有那种东西,地图上怎么会有?
详细距离?地势变化?有无部落聚集,或是曾经聚集过?一概没有,用那种地图能在草原上行军。还指哪儿打哪儿的人,纵观千古,也只有一个霍去病而已。其他人……连李广都迷过路,其他人还用说吗?
霍去病到底是怎么在草原上纵横往来,从不迷路的。谁也没有准确的答案,那是个千古之谜。有说法他很擅长抓俘虏带路,不过这里面有个问题,他怎么才能每次都抓到需要的俘虏呢?
要知道,即便是草原上的老牧人,也只能凭着经验。辨识自己曾经走过的地方,而草原的部落虽然是常年游牧,但也有着相对固定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抓几个俘虏问路不难,可霍去病横扫草原大漠的时候,机动范围通常要以千里计算。难道他要一边走一边问过去吗?如果是这样,他还怎么保持行军的隐秘性,而且保证从不出错呢?
另一种说法就比较玄幻了,无非霍去病是星君下凡,天纵之才之类的。
田豫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当然不会把以上的说法当真,他认为。霍去病的秘密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那位少帅对方向、距离有着异乎寻常的直觉,这不是不可思议的东西,很多名将都有类似的天赋,所以才说,为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