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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步青云-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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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是白马镇外,不是热闹的闹市。

    他一把揪过邋遢少年小七的衣领,质问道:“你可听清楚了,这黑灯瞎火的,可不要自己人吓自己人”。

    李富贵其实还想说一句,你小子怎么听得出来是大小姐的声音,

    事情一件比一件离奇,大小姐怎么会知道他们的行动,这种事,三爷不可能会对大小姐讲,他宁愿是小七这家伙听错了。

    “算算时间,赖先生也该到了,去了这么久,不可能会不来!赖先生可不是大小姐,你再出去看看”。

    李富贵不信,事情比说书的都他娘传奇,

    “唉啊”!

    邋遢少年从李富贵手中挣脱开来,扯了扯脏乱的衣服,表情是相当郁闷,

    “李大哥,我不可能听错,我刚才想到草多的地方喂马,才刚系好马绳,远处就听到马蹄声,好像有两三匹马的样子,飞快的像这个方向奔来”,

    “你能听出大小姐的马蹄声”?李富贵用奇怪的眼神的看着邋遢少年小七,越听越觉得这小子在胡说八道。

    小七冷哼了一声,以此来表示不满,

    “我还没说完呢!急什么”?

    李富国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低喝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不管是不是大小姐,赶紧走,不要让人发现我们”。

    那一巴掌的力道也不小,少年疼的直摸脑袋,他有心想要给李富贵的脑袋上也来上那么一巴掌,不过他知道他打不过李富贵,只得气馁道:

    “肯定是大小姐,不会有错的”,

    他犹豫了一下,呢喃道:“因为,因为我听到了大小姐身边的丫鬟,桃红姐的声音,酥酥麻麻,可不比大小姐的声音好听多了,大小姐哪有这么好听的声音,再说我也没听到大小姐的声音”。

    李富贵的目光微微一闪,身上的江湖气息暴露出来,果断的拉过邋遢少年小七,低喝道:“走,不要耽搁,我们立马走”。

    孙平步被装在黑色布袋中,可他们二人的对话却是听得一清二楚,现在他也只能在心里默默的赞一句,

    ‘好一个痴恋少年’,

    这等情况下,自然不会有听错的可能。

    孙平步不明白这伙蒙面人的身份,也因此不好下判断,但看样子他们决计不想遇到他们口中的大小姐,

    他们固然不想,孙平步此刻也不想,多一人就多出了变数,

    这个所谓的大小姐出现,打乱了他的逃跑计划。

    “先回镇子”,无奈之下,孙平步只能出言提醒。

    李富贵扛着黑色的布袋中,邋遢少年小七走在前头,前脚踏出破庙门槛,后脚人就到了。

    “驭”!

    一阵长长的马蹄嘶鸣声划破了黑夜中沉寂,两人两马拉紧缰绳,挡在了李富贵两人面前。

    “怎么,李大毛子,你以为蒙住了脸,本小姐就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勾当”,

    为首的少女双腿轻轻一夹马鞍,策马上前了几小步,精致的面容之上,隐隐流露出愤慨之意。

    下一刻,她随手拔出马鞍上的佩剑,光亮的剑刃,徐徐生辉,在黑夜中化作一道银光,

    剑风呼啸,两人之间不过隔着一个胳膊的距离,少女的佩剑划过长空,自下而上挑走了李富贵面上的黑色汗巾,露出他原来的面目,粗狂的面容,茂盛的胡渣。

    剑闪布失,锋利的剑刃划过皮肤,却未伤及一点,足可见少女使剑功夫高明。

    “小姐”,

    少女旁边的小丫鬟却吓得半死,白嫩的小手轻轻拍打胸前浮起的山峦,神色不定。

    小七见到来人,直接无视了马背上拿剑的少女,笑嘻嘻道:“桃红姐,你怎么来了”?

    那丫鬟冷哼了一声,别过头,看也不看那小七。

    邋遢少年尴尬的摸摸鼻子,倒是识趣的没有再要打招呼的意思。被揭走黑色汗巾的李富贵对着马背上的少女哈哈一笑,似乎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感到不满。

    “大小姐,你怎么会大半夜的跑到这荒郊野外,要是被三爷知道了,我可是百口莫辩”。

    少女陈颖儿,年芳十八,乃是振兴帮陈三爷的独女,掌上明珠。脾气大得很,稍有不如意,就有人要倒霉。

    平日里爱好舞刀弄剑,功夫了得,寻常三五个男子都近不了她身。

    少女居高临下看着李富国和他手里的黑色布袋,缓缓的收回佩剑,淡淡道:“李大毛子,你不用拿我爹来压我,我爹有都宠我你是知道的,”

    “至于我的来意,很简单,把人交给我”。

    那日,她偶然在房门口听到爹爹和李富贵的谈话,于是就一路跟踪了他们三人好几天,为的就是被装在黑色布袋中的孙平步。

    ‘你若不是三爷的独苗,能有如此待遇’,

    李富贵对这位大小姐既头疼,又不屑,在他看来,女娃儿早晚都会嫁人,学什么不好,非得学男子练武,凶巴巴,不如淮河安那些妩媚女子温柔多娇,体贴人。

    三爷对少女的宠爱他是心知肚明,尤其是近两年,大小姐早就到了嫁人的年纪,三爷都没有请人说媒的意思,

    帮里不少人都在猜测,三爷在有意培养大小姐,这女婿说不定会是入赘的。

    正因为三爷暧昧不明的态度,导致少女在帮里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献殷勤的人海了去了。

    李富贵摇摇头,说道:“除非三爷亲自说话,或是赖先生同意,不然人是不可能交给大小姐的”,

    他不傻,虽然不知道陈颖儿从哪儿得到的消息,但一开始必然是冲着他们三人而来,只不过孙平步是绝对不能交出去的,理由太多了。

    不摊牌还好,摊牌也不行。

    少女横眉冷对,一字一句说道:“若是本小姐一定要呢”?

    两人之间的气氛顿时僵在那里,陈颖儿身旁的丫鬟,小桃红急忙说道:“李头目,你就依了大小姐吧!三爷不会拿你怎样的”。

    少女却没有再有拖下去的意思,赖好马上就要带人过来,到时候更加难办,

    “死脑筋”,

    少女一个甩身,策马踢向李富国,同时一把抓向黑色布袋。

    李富贵抵挡不及,人就从他手里被带走,

    见一下得手,两人立刻策马转身狂奔离开,

    “回去告诉我爹,人,我来处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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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隐形的盛名

    落仙楼里热闹的气氛持续了那么一段时间,旋即,众人便将目光集中到了那副对联之上,

    “接天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字是一手好字,看得过去。最主要的是书写在其上的内容。

    这幅似诗似联的对子让厅中大多数的才子若有所思,一个个沉默着思考了起来,当然,更多的才子则是眼前一亮,心中无不赞叹,好对子啊!

    “妙啊!“接天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好一个绝妙的回文联!”有些才子佳人难以自制,干脆拍案而起,大声赞叹起来。

    “这上联,太妙了!下联怕是不好对啊”!一位白衣士子感叹了一下,随即皱起了眉头思考起来。

    初一看此联,以为是一首诗,谁知细细看来,暗暗品味,那白衣士子明眸登时一亮。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回文联,而且是个超长回文联。

    这两句,正好是一首诗的上半阙,而且其中意境深远,别具一格。更难得的是写这首词人的意境。高远,别有深意。整联下来对仗工整,且极是押韵。

    白衣士子那俊朗的脸庞此时严肃了起来,眉头微微皱着陷入沉思之中,似是没有注意一旁佳人的注目。

    纵观全楼,一个个的或是沉思,或是赞叹,或者懵懂。

    在场的佳人美眷,有不少面容姣好的女子,皓齿轻咬下唇,心里对姚掌柜嘴里的那位神秘的孙公子产生了丝丝的好奇,能做得如此妙对,他是个怎样的人呢?

    落仙楼里,不断的响起一阵阵的赞叹甚至惊叹的声音。

    这,简直就是一绝对啊,

    ‘啪!’的一声,

    “绝对啊!妙对,实在是太妙了……”一位身着青衫书生打扮的士子,忍不住的站了起来,手掌敲击桌面,连声的赞叹。

    先不说其前后六字的正反通读顺序的难度,就是这一联里能分出一首诗的上半阙来,通联下来前后衔接的无隙可循,且平仄,押韵,无不对仗工整完美,给人以浑然一体的绝妙感觉,越是深看就越能发现其中隐藏的奥妙之处,让人有种止不住想要拍案而起,狠狠的赞赏一声的冲动,

    士子李继皱眉深思,这副上联还真是不简单,他自问还是有些才学的,身为大才子之一的他,在诗词和字画就是方面放到整个仪阳县来说,能和他比肩的也不过区区数人而已,

    不过今日所见的这副上联还真是把他难住了,这回文联就是最普通的,也是很考验个人功底的,而姚掌柜的挂出来的这幅上联,李继只是扫了一眼心下就是一突,“这上联不简单!”

    这是他的第一想法。

    酒香,只怕人更甚!

    再次细细品读,李继心下忍不住的有些惊讶,要知道对联这东西,不是你随便胡诌两句就算是一副对联了,

    就是随随便便的一副对联也是有很多讲究的,一副好的对联,除了平仄相对、节奏一致之外,还要做到词类相近,词性相当,结构相似,字数相等,等一些对联的要点。

    只有这样,才能使对联达到高度完美的状态。反之,则不能称其为一副好的对联。而今天姚掌柜的拿出来的这幅对联,几乎完全达到了一副完美诗词对联的地步。

    虽然不想承认,但李继心下也明白,先不论这幅上联的主人是谁,只这一副上联李继就不得不承认,作此上联者文采绝不在自己之下,甚至已经超越了自己。

    李继心想这白马镇什么时候又出了一位姓孙的才子了?

    只一副上联,李继已经把还没有见过面的孙平步的才华提高到,与自己同等高度的位置了。

    他虽然自视甚高而且也是颇有才名之人,但是这对子……

    李继抬头看了看那白绸布上龙飞凤舞的十三个字,懊恼握紧了拳头,心下愤然的想到

    “这怕是姚掌柜花那厮重金收购来的一副绝对,拿来想大家炫耀的吧?什么狗屁孙公子,怕是姚掌柜随口胡诌的人名,可恨,扰了我的好事!”

    场上,存了这样心思的人不在少数。

    孙平步这一首诗词联,可谓是难道了在场所有人。

    “我说姚掌柜,你不是说还有两题吗?拿出来让咱们见识一下,看看是否也如这幅上联一般如此绝妙?”

    偌大的厅堂了一把清朗豪迈的声音响起,吸引了好些人的注意,只见问话那人是一位面目俊雅的中年文士,有神的双目之中散发着淡淡的威严。

    一袭青衫做工精细,衬托着健硕的身板,一头黑发只是简单的用一根紫绸束缚在了脑后,给人一种健朗,豪迈不羁的感觉。

    众人这才想起来,先前姚掌柜说了还有两题待人破解的,只第一题便如此绝妙,正如那位中年文士所言,下面两题岂不是更好或是能否还是如此绝妙?

    一时,众人竟是觉得心下奇痒难搔,一个个的伸长脖子满目期盼的望向了姚掌柜,

    ‘后面两题怕是更要绝妙许多!’这是大部分人心下的想法,这一点只从姚掌柜公布的奖励上就能看出一二,岂有奖励越高题目越简单的道理?

    于是厅中几个有些身份,也有些文采的士子,不甘寂寞叫嚷了起来,纷纷要求姚掌柜提前将另外两题也拿了出来,让大家鉴赏一下。

    厅中大部分人皆是文人,就是闹腾也是斯斯文文,倒也不至于干出撸袖子,拍桌子大喝‘你爷爷的’之类的粗言豪语和豪放姿态。

    中年文士见挑起了众人的情绪,便淡淡一笑,抬头望着姚掌柜。

    姚掌柜的闻听此言,心下就是一怒,“这是哪个不开眼的闹事儿呢?先前不是说了规矩,破一题,开一题嘛!我倒要看看,是那个没带眼的跑我落仙楼里扮刺头来了!”

    抬起头来,姚掌柜目露凶光地寻找着罪魁祸首,嘴上也是有些火气的说道:“这是不懂咱落仙楼的规矩了还是怎么地?”

    怒目游走,望向了大厅的一角,待看到那中年文士时,姚掌柜那满是凶光的眼睛瞬间往外一突,眼珠子差点凸出了眼眶,本满是威严的脸本是满腔怒火的姚掌柜,心中苦笑连连。

    额头冷汗唰的一下就冒了出来,姚掌柜心惊胆战,急忙低下了头来,“我的天呐!这位爷咋跑这里来了”?

    姚掌柜的心里突突直跳,实在想不明白,像中年文士这种大人物今日怎么会来到了落仙楼。

    ????既然见着了这位爷,姚掌柜只能硬着头皮子打个招呼,如果连这点礼貌都没有的话,他也不用在白马镇混了。

    擦了擦额间的冷汗,姚掌柜端着肥胖的肚子,小跑到了中年文士的跟前,双手一拱,口中谄媚道:“哎呀呀,这不是张……”

    “姚掌柜的,敝人今日闲来无事,便到你这落仙楼来散散心,没想到便见了这么一副绝妙的对子,真是不虚此行啊……”

    不等姚掌柜的呼出自己的身份,那中年文士便一道严厉的目光望去,嘴上也出声打断了姚掌柜要说的话。好不容易有些闲暇时间来放松一下,他可不想被人叫破了身份,徒招烦恼。

    “张……张先生能来落仙楼散心,那可真是小老儿三生有幸,敝楼更是蓬荜生辉啊”!

    被中年文士严厉的目光一望,姚掌柜的心里就是一抖,他也是个聪明人,心里便明白了,这是要自己别泄露了人家的身份。

    姚掌柜当下便是再次拱了拱手,嘴上客气道:“既然是张先生说了,敝楼怎么着也得给些面子的,那姚某就把这第二题拿了出来请各位鉴赏一下吧!”

    说着姚掌柜的朝后拍了一下手掌,不一会儿,便见一紫裙女侍托着一精巧的方形托盘从楼上走了下来,待那女侍走到了姚掌柜身后,姚掌柜的便抬手掀去了托盘上的红绸,露出了托盘中央的一张折叠的很整齐的宣纸。

    轻轻的拿起宣纸,姚掌柜本想打开,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急忙双手托着折叠着的宣纸呈给了中年文士,媚笑道:

    “这第二题便有先生亲自揭开吧”!

    闻言,中年文士一愣,没想到姚掌柜的会来这么一出。

    不过,他本就是身居高位之人,当下也不客气,只道:“既如此,那就由敝人来揭开这第二题吧!”

    说罢,便接过了那张宣纸,慢慢的掀了开来。

    厅中众人虽然奇怪,这向来眼往天上望的姚掌柜,今日如此看重这中年文士,甚至是巴结,心下也是纷纷猜测中年文士的身份。

    不过此刻,众人更在意的是中年文士手中的那张宣纸,确切地说是那宣纸上的第二道题目。

    一百多两纹银的奖励倒是其次,只是第一题就已经如此绝妙了,众人实在是好奇这第二题会绝妙到什么程度。

    所有人纷纷向中年文士投以急切的目光,那中年文士展开宣纸看了一眼,便打算念出来,

    但,只是一眼,中年文士那威严的双目精光一闪,接着更是如同痴迷了似的,口中喃喃自语的像在念着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众人实在忍不住,打算出声询问时,那中年文士终于回过了神,深深的呼出一口气,

    “好诗啊”!

    “做出此诗的士子,当真是才高八斗,便是用学富五车来形容也不未过”。

    众士子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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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公子风流

    55。公子风流

    傍晚,

    白马镇被徐徐的清风吹过,风起摇曳?,凉意袭上心头。

    一时间,本是人数不多的白马镇街道上,一瞬间就沸腾喧哗了起来,人声鼎沸。

    趁此时间,小商小贩将在家积存的货物,或是生意的行头全部摆了出来,沿街叫卖。

    孙平步有些悠闲自得地走在这突然热闹起来的街道上,看着那形形色色的行人,耳听着那小贩的叫卖声,农家人儿和商人们讨价还价声,还有那公子小姐打情骂俏的欢快声音,一时间终于有了些融入这个时代的感觉。

    关于诗仙酒和那三道题的事情,孙平步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整个白马镇的大概反响。

    对于宣传方面的事情,孙平步自认比起这个时代的所有商人,他还是非常有优势的,其方式方法别出心裁,更能吸引人。

    ‘落仙楼事件,’

    这个计划达成了孙平步全部的三个目的,其一,将‘诗仙酒’的名气打出去。

    其二,勾起人们对他孙公子的好奇心。这一点无关重要,不然他早就现身了。

    只不过,人们对未知的事情都是比较好好奇的,有探究心。神秘未知的人物,更能让人印象深刻。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为自己博得一些才名,好将几天后秦淮河诗会的入场券预定下来。毕竟那不是什么私人或者普通的诗会,那可是整个白马镇的一大盛会。没有一些文采和名气,或者财富,身份,地位什么的,是难以得到邀请的。

    师出无名,不如名正言顺。

    而如今,孙平步的所有目的都通过落仙楼,对诗词联比赛达到了。造势相当完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在恰当的时候把自己的真实身份泄露出去,然后就在家等待着诗会的举办方,向他发出邀请。

    提纯的酒有了销售渠道,那下一步就是要扩大产量,提高酿酒效率。

    产业化,利润化。

    同时,也要走精品化路线。

    大众化的路线只不过是基础,落仙楼多是卖给那些酒客,高端市场则需要建立、开辟新的市场。这一点倒是不急,先巩固原有的销售渠道,等以后酒仙酿彻底在白马镇站稳脚跟,再想着进一步扩大销售范围。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赚钱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真要是量产,工人、生产基地的选定,一些日常的维护开销,技术保护,账房先生(会计),等等,都是需要人才。再者。这提纯酒里面的利润孙平步可不打算独占。

    不过眼下,倒是悠闲放松的好时机。

    要说身为一个正常男人,到了古代以后最想要去的地方是哪里?那么毫无疑问的,大部分男人会选择——怡红院!

    只是个通俗的院名,便于领会。这种地方他未曾去过,也不知晓。

    这个被现代社会禁止,而在古代却完全合法的存在。其实大部分的男人心里都或多或少的会有些偷香窃玉,遍会群芳的想法。

    这并不是花心不花心的问题,而是一种生理本能,一种雄性生物对于美丽雌性生物的向往。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大部分男人喜爱接触漂亮女性,或者喜欢游走于众女之间,只是出于虚荣心和一种心理上的追求满足而已。

    真正脚踏两只船的男人不能说少,但也绝对不是人们说的那么数量庞大。

    每个人对事物的看法不一样,造就的结果也就不一样。

    孙平步并不是一个超脱世俗的个人,他只是一个正常男子。既然有此机会,干嘛不开一下自己的眼界,多少人羡慕都来不及。

    机会,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

    束缚和规则这两样东西,是文明社会存在于世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南国,它都永恒地存在着,想要自由自在不受束缚,做完全真是的自己,

    那么只有三种办法可以做到,脱离它,打破它或者超脱它!

    想要脱离规则和束缚,那就要离开人群,离开文明社会,孙平步不想跑到深山老林去做原始人。

    所以这个办法被他毫不犹豫的无视。

    至于打破规则和束缚,孙平步也只是心中想想而已,规则和束缚可是文明社会存在于世上的架构之一,如果打破了它,先不说这样做的难度,就算真的做到了,那么也就意味着这个文明社会要崩溃了。早或晚的事。

    孙平步不会,也没心思去做那种自寻死路,并且‘惊世骇俗’的事情。

    那么,唯一的有效的办法就只剩下最后一个了,那就是超脱规则和束缚。

    这个办法要做到的话,难度很大,但是却是希望最大,也是最符合世俗规则的方法。

    想要做到这一点,无非就是两个字而已‘权力’!

    至高无上的权力!

    比如皇帝,这世上能够束缚和规则他的人能有几个呢?

    当然这并不是说孙平步就真的想去做皇帝,这只是他对自己未来的追求所设定的能实现自己愿望的所要达到的高度而已,总之就是追求权力,让人惧怕和畏惧的至高无上的权力。

    你无法不去承认,声名,地位,财富,这些都与权利挂钩。

    孙平步有些自嘲的摇了摇头,自己想的有些多了,脑袋里乱哄哄的,也不知道乱七八糟的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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