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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杀明(拉丁)-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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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二十一……”
“四七二十八……”
“五七三十五……”
……
宁夏镇六月份的天气,还是有点炎热的。六月酷暑嘛,华夏大地,不可能有十分清凉的地方。今年的夏天,感觉还特别热,好像是因为宁夏镇变换了主人的缘故。很多老人们都说,这是要变天了。夏天越热,冬天越冷,这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六月流火,太阳还没有出来,酷热的感觉,已经笼罩在宁夏镇的上空了。
在徐家的后花园的凉亭里,有两个人影,正在纳凉,顺便学习乘法口诀表。男的,自然是徐兴夏了。女的,则是林小娘。徐兴夏没有穿着军装,家常打扮,一只脚还架到了茶几上,显得十分悠闲的样子。林小娘则好像是贤惠的小妻子,小鸟依人的坐在旁边,脸蛋儿红扑扑的,好像有点害羞,又有点激动,大眼睛一眨一眨的。
对于爹娘的执着,徐兴夏只有屈服的份。上辈子自己不太孝顺,总是让家里人伤心,这辈子只要不是什么原则上的问题,就让步了。不孝为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他也能理解。本来他是对林小娘有点排斥的,后来想想也就算了。别人一个姑娘家,家人都不在了,又跑了这么远的路,流落到了威镇堡这里。中间,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自己就没有必要继续为难别人了。
这次回来,徐兴夏就给林小娘带了两套吐谷浑人的民族服装,都是吐谷浑人的姑娘们,精心刺绣出来的。她们本来就是要送给徐兴夏的夫人的,现在徐兴夏拿过来,送给了林小娘,也算是弥补自己的歉意了。果然,做爹娘的都十分喜欢,觉得徐兴夏开始“懂事”了。只要他不继续惦记着空中楼阁里面的人影,就是好事。
没想到,林小娘还有点衣架子的味道,别看她身子瘦瘦小小的,有些玲珑精致,这两套吐谷浑人的服装,穿起来还是蛮好看的。母亲王氏看到,一个劲儿的夸赞,眼里几乎都要笑出花来了。徐兴夏也觉得不错。可惜,现在是酷暑季节,天气太热了,林小娘只能是穿给徐兴夏看一看效果,想要长期穿着,却是不可能的。
现在,林小娘就穿着一条浅白色的襦裙,脆生生的坐在徐兴夏的身边,乖巧的好像是刚过门的小媳妇。其实,她的确是徐家内定的小媳妇,只要徐兴夏不十分强烈抗争的话,无论是妻是妾,都肯定会有她的一份的。其实,现在徐兴夏已经基本放弃抗争。换言之,她这个徐家的小媳妇角色,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难得和林小娘单独坐在一起,徐兴夏也就多看了她几眼。他现在和苔丝娜如胶似漆的,对于女色的欲望,倒不是很强烈。他的眼光,完全是欣赏性的。她的身材虽然不是很高,双腿也不是很长,比例却是极好。脸蛋儿有点圆圆的,团团的,看起来就是属于十分乖顺的那一种。上年纪的人家,都最喜欢这样的乖顺女孩了。
襦裙下面,她的胸脯也是胀鼓鼓的,颇为饱满。行动间,臀部微微翘起来,不经意的摆动,给人一种很舒服的诱惑感。用王氏的话来说,她就是那种典型的屁股大,好生养,胸脯丰满,奶水足的女人,如果不娶来做媳妇的话,真是太浪费了。
当然,这些都不是关键。徐兴夏很清楚,林小娘之所以受宠,最关键的还是她的性格。她太乖顺了,太聪明了,太善解人意了,太善于察言观色了。她无论做什么,都是那么合母亲的心思。感觉上,王氏的心思,早就被她揣摩的死死的。王氏只要轻轻一个动作,她就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不需要王氏开口,她就将事情办得妥妥帖帖的了。你要让王氏不喜欢她,简直是不可能的。
徐兴夏很不乐观的估计,自己的母亲,现在已经离不开林小娘了。如果自己不将她娶过来做媳妇,挨上母亲的一顿训斥,那是必然的。之后,王氏肯定会将林小娘认作干女儿之类的,重重的给她补偿。总之,王氏肯定会将她继续留在徐家,哪怕是不断的变换名义。与其让母亲这么来回折腾,还不如自己屈服算了。
不要看委员长的本事很大,在家里其实没有什么地位。特别是在私人的事情上,根本轮不到他做主啊!这可不是后世,讲究个性,究竟独立,讲究自由的年代。这是大明朝,是四百年前。在当时,尽孝,是十分要命的。后世的很多孩子,都可以不听父母的话,也能混出一片的天地来。但是在当时,这绝对是不可思议的。不给父母尽孝的人,在当时,绝对没有出头的机会。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父母死了,不管你是多大的官职,都得立刻辞职,回家蹲守三年,为父母尽孝。以张居正这样的牛人,也不得不遵守。后来因为争权夺利的需要,张居正夺情起复,提前返回朝廷,结果,就被都察院攻讦不断,最终成为他被清算的重大理由之一。有这样惨痛的教训在,谁敢轻易对自己的父母不孝?
别的暂且不说,在这个讲究纯孝的年代,他徐兴夏要是表现出不孝,对自己的母亲不好,又或者是不听父母的话,估计手下的人立马就要跑掉一大半。连自己的父母都无法善待,你还能指望他善待别人吗?这样的人,你怎么信得过?日后就算能成事,说不定也是比朱元璋还心狠手辣的角色。古人如此强调孝字,不是没有道理的。朱元璋就是父母死得早,缺乏教育啊!
套用红楼梦里面的人物角色,林小娘就是最会做人的薛宝钗,将一众的老人家都哄得妥妥帖帖的,最后贾宝玉就算不愿意,也得和薛宝钗成婚。什么?你喜欢林黛玉?对不起,我们老人家不喜欢。你还是娶薛宝钗吧?贾宝玉能说什么呢,只好是乖乖的听话,将薛宝钗娶过来了。没办法,谁叫这个年代的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呢?如果老人家这一关过不去,就算强行娶过来,以后的日子也是很难过啊!其实,就算在后世,又何尝不是如此?
徐兴夏潜意识里还觉得,自己的爹娘,对林小娘如此的喜欢,可能还有点反对一位郡主什么的大人物嫁过来的意思。没有别的原因,就是怕不好相处。作为公公婆婆,谁也不愿意要一个强势的媳妇不是?媳妇本来就是要伺候老人家的,如果倒过来,让媳妇骑到自己的头上来作威作福的,一般人都受不了啊!
王氏刚好就是这个一般人。一般妇女有的优点她都有,勤劳,善良,忍耐,热情,和蔼,友爱,什么的,全部都有。但是,一般妇女有的缺点,她也有。要她听媳妇儿的话,估计她是不乐意的。现在,徐家的地位渐渐的高了,王氏的眼光,自然就慢慢的挑剔起来了。她不要女方有多么的出息,只需要听话就好了。
既然想通了,徐兴夏也就懒得去纠结了。母亲大人要怎么处置林小娘,就怎么处置吧,自己乖乖的听话就是了。随时做好入洞房的准备。如果林小娘真的是屁股大,好生养,赶紧给自己生几个儿子的话,估计王氏忙着照看孙子孙女,就没有时间絮絮叨叨了。后世的经验之谈,对付老人家,还是孩子给力啊!
话说,自从他和苔丝娜食髓知味以后,似乎对女人也有了几分的了解。好像林小娘这样的,和苔丝娜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类型啊。苔丝娜是属于妖艳的,狂野的那一类,这个林小娘却是柔柔的,水做的,千依百顺的那一类。或许入了洞房,感觉也会不错吧……
林小娘自然不知道徐兴夏脑海里转过一些什么样的念头,她有点腼腆的,害羞的,却又十分好学的样子,很是好奇的问道:“官人,你这是从哪里学来的呢?”
~文·徐兴夏随口说道:“我自己想出来的。”
~人·林小娘眼神顿时发亮,有些不太相信的说道:“真的?”
~书·徐兴夏微微一笑,故意盯着她的眼睛,意味深长的说道:“怎么?你不相信我有这样的本事?我告诉你,你的官人,可是本事很厉害的哦。你现在是不知道,等你知道了,就不会这样说了。”
~屋·林小娘脸色微微一红,秀丽的眉毛垂下来,好像有点羞赧,有点紧张的样子,低着头,羞答答的说道:“不是啦,我相信我们家的官人,一定是最有本事的。只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口诀。我还以为,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东西。”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脸色有些许的变化,似乎有点傲然,好像她没有见过,就等于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这样的东西。在徐家,只有提到算数的时候,她才会有这样的表情。事实上,徐福庆和王氏也喜欢她这一点。自从林小娘到来以后,徐家的账目,都被她打理得一清二楚的,两老的心里都是明明白白的。
徐兴夏呵呵一笑,随口说道:“其实,我是骗你的,我是从一个西域商人那里学来的,觉得挺简单的,用来算术其实很不错,我就学了回来。你可是我的第一个亲传弟子哦!”
这话半真半假,还有点开玩笑的意思。阿拉伯数字其实是印度人发明的,后来传到中东和欧洲,最后又传入中国,说是从西域商人那里传来,勉强说得过去。至于什么亲传弟子,那就是胡说八道了。白衣军里面,基本上都推行阿拉伯数字了。炮兵营、工兵营、战车营等经常需要用到数字的部队,清一色的阿拉伯数字啊!
林小娘这次倒也明白徐兴夏是在故意调笑自己。她的脸蛋儿,便更加的红润了。好在,这里没有外人看到。她又是徐家内定的小媳妇,被自己的相公调笑,也是在情在理的事情,自然不会有大的反应。相反的,她的内心,还感觉甜蜜蜜的。一时高兴,就忍不住说道:“官人,你什么时候带我去宁夏城看看啊!”
徐兴夏有点奇怪的说道:“宁夏城?你要去宁夏城?”
林小娘脸色微微羞红,就好像是那种向相公撒娇的小娘子,内心里有一点点的活跃,很希望得到一些什么,却又有点忐忑不安的,生怕相公会责怪。矛盾复杂的心情,交错展现在她的脸上,完全就是一副患得患失的样子,羞赧中倒也有几分的可爱。
不知道为什么,徐兴夏忽然有种错觉,觉得这个林小娘表现出来的一切,都太完美了,完美得好像不是真的一样。他看着她,就好像是透明的,虚幻的,是不真实的。无论是在自己的面前,又或者是在爹娘的面前,她都表现得那样的完美,徐兴夏几乎找不到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可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如此完美的女子吗?真的有不存在丝毫瑕疵的女子吗?
徐兴夏含笑说道:“不是很快要搬家了吗?等搬到了宁夏城,你还怕没有时间去玩?只要娘亲喜欢,你们可以尽情的玩啊!”
在白衣军攻克宁夏城以后,徐家的搬迁计划,就提升了日程。这不是徐兴夏个人的意志可以决定的,是整个白衣军上下的殷切期待,是白衣军整个作战策略的需要。如果徐兴夏的家人,继续住在威镇堡,说明徐兴夏对宁夏城未免不够重视。如果朝廷的大军反击宁夏城,不免有些人,会有一些不必要的想法。
只有徐兴夏的家人都住在宁夏城,大家才能明白,徐兴夏对宁夏城的重视。委员长的家人就在宁夏城,难道还能让宁夏城给丢了不成?这绝对是不可能的。既然不可能,那只有下定决心,坚决保卫宁夏城的安全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徐家搬家这件事,背后蕴含的意义,很值得有心人细细的研究。
第443章 威镇堡的新变化
事实上,徐家搬进去宁夏城,对于白衣军来说,绝对是一件大事。这已经不是徐兴夏个人的私事了。徐兴夏现在的一举一动,都牵涉到整个白衣军。正如皇室一样,皇室无私事啊。管事会的各位常委,都将此事当做公事来操作。他们都决心将此事办得妥妥帖帖的。刘广梁、陈登隆更是一早就赶到宁夏城去看地方去了。
徐家到了宁夏城,肯定要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住下来。身为委员长的家人,肯定不能住在一般的宅院里面不是?这不是徐兴夏清高,爱慕虚荣,纯粹是出于威信的需要。你总不能住得比自己的部下还差吧,这样会让部下感觉不安的。大家辛辛苦苦的拼命,提着脑袋干活,为了什么?还不是让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子?
当然,庆王府是不能住进去的,太显眼了。但是,原来的巡抚衙门不错啊,除了规模不及庆王府,其他方面都相差不多,亭台楼宇,假山水榭,一应俱全。徐家搬进去原来的巡抚衙门就行了。巡抚衙门的规模,也刚好让徐家住下来,不会太空旷。至于庆王府,暂时用来接待各方的贵客吧,就相当于朝廷的鸿胪寺。如果有需要的话,就当做是免费的私家公园,经常过去游玩就好了。
林小娘显然很高兴,有点腼腆,有点害羞,又有点向往,有点跃跃欲试的样子,羞答答的说道:“到时候,我一定陪着娘亲去逛街,去买很多很多好玩的东西。”
徐兴夏呵呵一笑,没有说话。
这些女人,就知道逛街……街,真的就有那么好逛吗?
林小娘忽然想起什么,歉意的说道:“官人,葡萄酒应该冰镇好了,我马上给你端过来。”
说罢,就急忙站起来,款款的去了。
要说这次白衣军攻克宁夏城,徐兴夏私人有什么收获,估计就是得到了不少的上好葡萄酒。庆王府本来就有大量的葡萄园,出产的葡萄,大部分都是用来酿酒的。庆王府的酿酒工艺,自然不会很差,每次酿酒,都会有一些精品出来。这些精品,都被庆王收藏起来,专门送来送给其他的权贵,又或者是重大节日使用。其中,不少都是送往紫禁城的贡品,价格是非常昂贵的。
为了以备不测之需,庆王府的酒窖里面,自然储存有不少的精品。久而久之,庆王府就储备了不少的上佳葡萄酒。庆王逃离的时候,来不及带走,就被白衣军全部缴获了。徐兴夏也不客气,都全部分发下去了,他自己也拿到了最好的一份,大概有一百二十瓶左右。年份据说都是很古老的,最短的储藏年份也有十年以上。
徐福庆不喜欢葡萄酒,觉得味道怪怪的。他要喝也是喝白酒。徐家的其他人,也都喝不惯。倒是徐兴夏可以喝几杯。没想到,林小娘居然也能喝。这大概是他们两个目前发现的仅有的共同语言了。当然,苔丝娜也很喜欢喝。只是目前,她还算不上是徐家的正式一份子。徐兴夏还没有正式将她带回家呢,徐福庆和王氏也不过问。
隐约间,徐兴夏觉得,林小娘如果是一个账房先生的女儿,似乎不应该喝到葡萄酒啊!须知道,在当时,葡萄酒还是很珍贵的,只有权贵人家才喝得起,一般的大户人家,都是很少有机会接触的。林小娘怎么可能……但是,最近事情多,徐兴夏的神经也比较大条,没有那么敏感了,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也没有多想。
一会儿,林小娘就端着冰镇的葡萄酒来了。她果然是心灵手巧的,将一切都准备好了。白衣军控制了庆王府以后,从里面搜出不少的珍贵物品,如各种名贵的青花瓷,以及薄胎瓷做成的各式瓷器,又有专门喝葡萄酒的夜光杯等。这些东西,也都被徐兴夏分发下去了,他自己也分到了一份。片刻之后,她和徐兴夏就端着夜光杯,在凉亭里默默的对饮。微风吹来,两人都没有说话。
林小娘三杯葡萄酒下去,脸色越发的红晕,可以称得上是娇艳了。可能是感觉有点热,她身上有些许的汗珠冒出来。她自己也不断的用手,在胸前轻轻的扇来扇去的,动作好像是没成熟的小女孩一样。在徐兴夏的印象里,她每次吃辣椒也是这样,被辣的不行的时候,就不断的摆手扇风,不断的吸冷气,其实根本没有任何的效果。
只是,她的神智还很清醒,完全没有迷糊的迹象。她属于越喝酒眼神越明亮的那一种,反倒是徐兴夏有点耳根发热,感觉有点醉意了。他的酒量其实不行,前世没有锻炼过。幸好是葡萄酒,如果是白酒的话,估计已经被放倒在地上。迷迷糊糊中,忽然听到林小娘轻轻的问道:“官人,你是要去榆林城吗?”
徐兴夏端着酒杯,随口说道:“是的。”
林小娘说道:“去了榆林城以后,你会去西安府吗?”
徐兴夏醉眼惺忪的,有点奇怪的说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林小娘将他手里的酒杯轻轻的拿掉,显然是不给他再喝了。她脸蛋儿红扑扑的,娓娓的说道:“我有个亲戚,在西安府……”
徐兴夏歪着脑袋想了想,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眼睛好像是凝滞了一样,半晌才说道:“亲戚?以前怎么没有听你说起过?”
林小娘有点羞涩的说道:“我们家原来……和他们关系不是很好……现在……娘亲说我要过门的话……”
她吞吞吐吐的解释说,是王氏让她找一门亲戚的。在当时,无论是娶妻还是纳妾,只要是有正式的手续的,女方这边,总得有几个亲戚在场才像话,否则,以后女方的地位,很容易被忽略。来的亲戚是越多越好。想想也是啊,你连亲人都没有,就算被夫家欺负,也没有人替你出头啊!林小娘这么一说,徐兴夏倒是明白了。
偏偏林小娘以前的家,的确没有什么亲戚。她现在能想起的亲戚,只有西安府的一门远亲。其实,这一门的远亲,她也只知道地址,还没有见过人的。甚至,对方到底是否还存在,她都不知道。说不定,这么多年没见,别人已经搬走了,又或者是出意外了。但是,她现在能想到的亲戚,只有他们一家了。
徐兴夏随口说道:“你是要给他们带信吗?”
林小娘有点害羞的点点头。徐兴夏这么问,等于是答应给她的亲戚送信。换言之,就是他愿意接受她的亲戚了。这也算是变相的接受她了。他如果同意,她在徐家的地位,就不可动摇了。她自然又是害羞,又是高兴的。隐隐间,她还有点害怕,又有点期待,各种不同的神色交织在一起,看起来越发的娇憨了。
徐兴夏爽快的说道:“信拿来,我派人帮你送!”
林小娘急忙转身去了。一会儿的功夫,她就拿了一封书信回来。书信没有封口,显然是让徐兴夏看过的。徐兴夏也没有看,直接放自己怀里了。要将信件送到西安府去,估计又得麻烦王启年了。除了他,其他人还真是不好找进入西安府的门路啊!
两人喝了葡萄酒,又吹了一阵子的凉风,徐兴夏就准备出门去了。葡萄酒的酒劲很快过去,他渐渐的就清醒了。林小娘将他送到门口,这才返回。徐兴夏走了几步,回头悄悄的看了看,发现林小娘和妞妞她们,又玩得很好了。在几个小女孩的眼里,她就是温柔可亲的大姐姐,逐渐的比他这个哥哥还重要了。
不得不说,在这个家庭里面,她的确是不可缺少的一员了。唉,说起来,他最近回家的次数,的确是太少了一点。以致妞妞她们,都将注意力转移到林小娘的身上了。忽然间想起后世的人谈恋爱,要是谁来林小娘这么一手,说不定也很容易得手啊!当然,后世的人太复杂,林小娘要付出的成本高多了。
“我这想到哪里去了?”徐兴夏摇摇头,将脑海里的杂念驱赶出去。男子汉大丈夫,正事要紧啊!家里长短,还是交给女人去解决吧!自己只要打理好白衣军就行了。这几个月,白衣军的发展太快,他将全副的精力都投入去,都还远远不够啊!
在徐家的门外,刘闯和几个猎骑兵的战士,正在警惕的盯着四周。其实,威镇堡最安全不过,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都是知根知底的,生面孔根本不可能混进来的。他们是担心有人太热情,上来围堵徐兴夏。看到徐兴夏出来,他们就簇拥上来。
“走吧!”徐兴夏朝刘闯挥挥手,翻身上马。
一行人从徐家出来,沿着威镇堡的街道向北走。现在的威镇堡,已经大变样了。原来坑坑洼洼的十字长街,现在全部都铺上了混凝土,变得十分的平整。宽度也大大的扩展了,足足有后世的四车道宽。这样的大马路,来往的马车,不论载重多少,都可以轻松自如了。事实上,来往匠作坊的马车,就是在这条大路上奔走的。
马路的两边,各色的店铺,都已经拆掉,重新盖了。得益于水泥和滑轮组的帮助,威镇堡的建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威镇堡,基本上都是一层的茅草屋,破破旧旧的,砖瓦屋都很少。现在,最差的建筑,也是大型的砖瓦屋了,宽敞堂皇。更多的建筑,已经是砖混结构的楼房了。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简直无法相信。
特别是在三座炼铁高炉被白衣军控制以后,部分的铁器,流向民间,部分人就用来盖房子了。这时候的钢筋,嗯,准确来说,应该是铁棍,当然不可能有后世的那么出色,性能也没有后世的那么好,但是,相对而言,还是很有好处的。最起码,铁棍的承受力,比木头重要强一些吧。用来修建三层楼还是没问题的。
而在之前,三层楼几乎是不敢想象的。就算是一般的大户人家,都没有三层以上的建筑。当时的建筑,都是向平面扩展的,很少有向天空发展的。只有寺庙、道观、殿堂之类的特殊建筑,才会超过三层。但是这些特殊建筑的用料,都很讲究,要么是木头,要么是石头,对建造工艺的要求也很高,成本其实是很高的。
一般的人家,比如说刘广梁家吧,尽管收入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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