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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有毒-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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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咔嚓了。
  “姬觉得不妥,此事机密且非同小可,道不传非人、法不入六耳,黄蜂和朱八斤不知最好。如官人信得过姬,就全由属下自行安排。我已经和阿赫玛德仔细打听过路线,浊水寨属夏国卓啰和南军司,距秦凤路兰州以北不足百里。当地驻有通远军,姬识得不少禁军,想是能寻得交情。”
  别看富姬是第一次去边境,还要与敌国部落接洽,紧张肯定有,但理智一点没降低。怪不得有人曾说过商人是个胆大包天的群体,只要能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敢于铤而走险。
  富姬不是不害怕,但她更怕被朱八斤和黄蜂分走功劳。功劳小了,以后自己的利益自然就小,作为一个女强人坯子,她对任何可能的竞争者都无比敏感。
  “你这一说倒让我想起个事,沈括沈大人想必在我府中见过不止一次,他自然也识得你。我会给你写下一个只有我和他才能看懂的暗语,拿此物去鄜延路延安府找沈大人,就说是我的意思,想试试能不能用经书换得细马回来繁育,请他帮忙寻找通远军中可靠之人,说不定会有奇效,如不成再去寻你的交情。”
  富姬一说到驻扎在边陲的禁军,洪涛突然想到了沈括。自己不能白教他学问,现在该付学费了。牛人怎么了,只要是人就不能白从洪扒皮这里占便宜!
  “姬懂了……还有一事让姬有些记挂。飞鹰社乃官人和姬一手建立,如此荒废下去甚是可惜,不知官人可有决断。”
  一听到沈括的名字富姬就想笑,一军统帅啊,到了驸马府里比小厮还老实,让驸马指使的团团转却丝毫不觉得,既然驸马说去找他应该不会有错。解决了一个最大的担忧,她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儿,飞鹰社咋办?
  “放心吧,我会让许东来暂时掌管飞鹰社。先别说不成,等你回来时说不定会发现飞鹰社更胜一筹。许东来不会插手经营之事,你自在她们四人当中选适合之人接替,官人我自有妙计。”
  就算富姬不提醒洪涛也没打算放弃飞鹰社,这个买卖虽然相对而言没有乌金行、宝绘堂盈利能力强,但胜在不会占用太多人手。目前只有自己的四个小妾和富姬在打理,完全忙的过来。
  让许东来去也不是让他把飞鹰社发扬光大,而是让他带着小童们去义务劳动。专业球童,这玩意好像也是后世才有的,让孩子们穿上自己设计的球衣往飞鹰社球场边上一站,保不齐又会搞出体育服装产业呢。
  更主要的是孩子们不能整天念书做题,他们还需要锻炼身体。驸马府肯定不够这么多孩子折腾,那就去飞鹰社里锻炼吧。既强健了体魄又促进了生意,还能尝到生活的不易,一举三得,多好的事儿。
  “……姬觉得高娘子有此天资,往日属下不在时飞鹰社全都由她打理,井井有条且卑亢有度。”
  自打洪涛弄出会员制度之后,富姬就再也不敢在驸马面前提不信这个词儿了。找出一个继任者也很容易,平时那四位小妾出身的女子是什么表现她都历历在心。


第131章 招兵买马
  “就这样,何日走无需告之,望早日回返,届时在飞羽堂中我亲自为富经理布菜斟酒!”
  洪涛没有依依不舍的习惯,更不愿意搞送别那一套。对他而言,付出感情远远比付出财富、权利、声望费劲的多,这也是天性,没辙。
  富姬也是个爽快人,拿了驸马写的密信和价值五百贯的银铤就离开了驸马府,直奔南熏门内的龙卫营。
  这里是禁军驻扎地,她去禁军驻扎地做什么呢,难道说洪涛的怀疑是正确的,富姬真与禁军有交集?真是冤枉富姬了,她来龙卫营唯一的目的就是雇佣随从。
  在武侠小说里经常能看到镖局的名字,很多时候镖局也是武林高手的聚集地。比如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中都出现过龙门镖局,位置在南宋临安城内。
  可以负责任的说,宋朝没有镖局,连类似镖局的行业都没有。在这方面水浒传就写得略微严谨,里面没提到过镖局和镖师,更没有梁山英雄打劫镖队的戏码。
  那有人要问了,难道宋朝人不出远门吗?
  事实上宋人很喜欢旅游,尤其是文人雅士,没事就到处瞎转找灵感。而且宋代官员更换职务很频繁,上任、卸任也都要穿州过府,那他们出门遇到危险怎么办呢?
  第一就是结伴而行,大家伙一起走,被劫道的可能性就降低了。不要忘了,宋代的文人也是可以上马指挥打仗的,营养又跟得上,不一定比劫道的弱。
  有人说宋朝禁止民间持有武器,劫道的会拿着刀,旅客自然不会随身带刀,总不能个个都学过空手入白刃吧。
  这个说法属于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的水平,宋朝禁止私人持有武器不假,但不是所有武器,而是不允许私人持有弩、甲、矛、旌旗、幡织这类军队的制式装备。按照《宋刑统》规定:弓、箭、刀、楯、短矛,以上五事,私家听有。
  在清明上河图的孙羊正店旁边就画有一家弓箭铺,里面既有匠人在制作弓箭,也有客人在试射弓箭。
  如果宋朝禁止一切武器,那这间店怎么会存在呢?总不能说它是专门开在繁华闹市里,给禁军制造装备的作坊吧。
  水浒传里也有很多地方表明了宋朝是可以带着武器出门的,但不允许持弩、不能穿甲、不能携带长兵器。大多数时候一根哨棒是标配,再讲究点就来把朴刀。
  什么叫朴刀呢,这玩意挺有意思,它应该算宋朝百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具体体现。
  政府不是规定不许私人持有长兵器嘛,百姓们干脆就把长柄刀拆分成两个部分,刀头和刀柄。平时就拿着刀柄当棍子用或者拿着刀头当单刀用,到了荒郊野外才把刀头与刀柄组合起来,又变成长刀了。
  除了结伴而行,富裕人家还可以带着随从一起走。意思也是一样的,就是人多势众,增加犯罪成本,减少被劫的机会。
  最后还有一种出游方式就是坐船,在陆路交通不太方便的古代,沿河流坐船旅行也是一种主要的出行手段。慢是慢了点,还得绕路,但架不住安全舒适。
  富姬如果直接去兰州,也是后世的兰州,顺着渭水逆流而上,下了船往北再走百十里路即可。但她要先去延安府找沈括,再走水路就太绕了。
  好在从开封往西到京兆府、从京兆府向北到延州、再从京兆府西进兰州都有官道,沿途每隔60里到80里设立驿站,虽然只有官员才可住,但多少也是个安全保证。
  不过就算有官道,一个女人独自跑那么远的路依旧很不安全,况且她随身还带着价值几百贯的银铤,就更不安全了,所以要去找几位随行的同伴。
  去城门口随便结识几位同路的客商富姬还不太放心,她当女官时也不是没出过远门,只是没去过这么远、这么偏僻的地方。按照她的经验,同行者最好是知根知底且有几分武力的人。
  这个要求就有点难度了,会那么巧就碰到这种同伴吗?显然是不太可能,不过富姬有办法把不可能变为可能,她要去的龙卫营里就能找到,或者说龙卫营的禁军熟人能帮忙找到这种人。
  当了十多年女官,就算再不喜欢社交,在宫里也能认识几个禁军兵将,富姬就是来找他们雇人的。不要禁军士兵,也没那个资格,她想让这些熟人帮着介绍几位禁军的退伍士兵,最好是打过仗见过血的老兵。
  与一般的武人相比,这些因伤或者特殊原因从禁军退伍的老兵战斗力更强、更熟悉边关风土人情、也更安全。毕竟他们的家眷都在开封,出了问题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既然是熟人,又有酒肉可以吃,富姬的请求很容易就得到了满足。龙卫营的熟人在酒足饭饱之后,拍着胸脯表示不用等几天,明日就会有3名符合条件的老兵去飞鹰社报道。要是不够用的话就张嘴,多了不敢说,再弄来十个八个也是分分钟的事儿。
  这些年边关大仗没打、小摩擦不断,禁军中时有伤残士兵不愿再去厢军里混日子,选择了回家团圆。有些人能找到合适的营生,但有些人就过得不太如意。
  富姬开出了每人30贯的高价,这等于普通力工半年多的工钱,且一路上吃喝住行都免费,又不用冒太大风险,只需要把人安全送到兰州即可,再慢三个月也回来了,这笔钱等于是干落,很动人的差事。
  找到了人手富姬还不能闲着,得去找交通工具。好歹也是女官出身,现在又是大经理,驸马说在不远的将来还能当更有权势的董事长。
  虽然不太明白经理和董事长都是啥品阶,但怎么说也是贵人,不能说坐着轿辇出远门,好歹也得弄辆SUV吧,所以还得去买马。
  驸马府养着十多匹马,驸马也不会吝啬,事实上洪涛确实要给富姬准备马匹和生活用具,但都被富姬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驸马府的马都是宫里的御马,屁股上有标记。这玩意到了边境不用介绍身份,对方一看便知。
  不光要买人骑的马,还得买托运经书和生活用品的驴子。在白矾楼南侧就有开封城里最大的马市,专门贩卖民用马匹和驴子。
  马匹的价格比较贵,而且质量很差,私人能买卖的都是身高4尺3寸以下、八岁以上的老弱病残,要价还得20贯起,时不常赶上一两匹年轻点、壮实点的货色,手里没个四五十贯都别问价。
  驴子相对就便宜多了,中等的10贯左右,当然也有上等价格和马差不多。这是因为驴子吃苦耐劳还不挑食好养活,一般百姓家宁可买驴子也不买同样价格的马。这就像后世家庭养车,越野车虽然看着高大威猛有逼格,可真费油,后期使用成本高,不适合家用。
  富姬最终挑了一匹4尺4寸的8岁母马,玩了命侃价才侃到42贯。三头不错的驴子合计才35贯,再加上6贯多税钱,小100贯没了。可见在古代出个远门,但凡想稍微舒服点儿,成本还是非常高的。
  什么,还有驮运货物的驴子没买呢?这不是有3头驴子了嘛,它们就是驮运货物的。至于说那3名随从,还想骑驴子?做梦吧,这时候的人没那么娇气,穷人去哪儿都是走着。
  对于退伍的禁军而言步行就是常态,就算是骑兵,不打仗的时候也不能骑着军马长途跋涉。马是个很娇贵的动物,伺候不好分分钟趴架。


第132章 出发
  三日后,富姬带着3名随从出新郑门,沿着官道踏上了漫漫旅途。此时她已经换上了一身短打扮,外披一件褙子,头发也用软幞头包了起来。不仔细看就是位面目清秀的青年文士,但马鞍后面挂着的朴刀则表示着这位也不太好惹。
  真正不好惹的还是后面牵驴而行的三名男子,他们的身高几乎一致,全在一米八左右,不管年纪大小一律粗壮有力,表情和平常人稍有差别,但也说不出是什么地方不一样。
  最大的不同是他们每个人都背着一张黑漆弓,那玩意一看就不是民间之物,越是斑驳就越显得有故事。在驴背上还有各自的近战武器,两把朴刀和一根短矛,模样也都不新,比寻常的武器还要粗壮一些。
  “施铜,我们可像贩货客商?”富姬询问的是最靠近自己的那个人,他年纪可不小了,五十岁上下,灰白须发,头上戴着斗笠,总是半低着头。抬头时才会发现他的左眼是瘪的,眼眶上下有道深深的伤痕,很明显是被利器砍伤过。
  据他自己说16岁就入了骁骑下军,治平四年更戍去了熙州,在种谔和韩绛指挥下参加过攻打绥州嵬名山部、抚宁、啰兀城等一系列大战,后来在一次小遭遇战中被敌军砍伤了眼睛,五年前退役。
  宋朝禁军募兵制,低级军官和士兵干到60岁可以退役,但不除军籍,国家发一半的俸禄直到死。对于伤残兵将无法继续服役的,当地政府给房子给地,免税到死。
  不管这个法令执行的彻底不彻底,在宋朝当兵应该是中国历朝历代最幸福的事儿了,比后世还强,不至于让前线将士流汗流血奋战之后,回到家乡再流泪。
  施铜是个老绝户,他也拿到了朝廷的补贴,但常年的征战生活让他不太适应当平民百姓的生活,与街坊邻居相处的也不太好。
  一年前因为琐事失手打伤了人,结果把仅有的养老棺材本都赔进去了。更因为面目有伤残,一般人家还不敢雇佣,只能东一天西一日的打零工,生活得很艰苦。
  另外两个是亲兄弟,刚刚四十岁出头,和施铜一样都在骁骑军里服役,不过是上军,当的还是最危险的侦察兵。
  三年多前在西夏境内执行侦查任务时兄弟俩遇到了西夏骑兵,哥哥被箭射伤了胳膊、弟弟掉下战马摔断了左腿,拼着命抢了一匹马才跑回来。
  命倒是保住了,可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全落下了伤残,哥哥的左臂一到阴天下雨就疼,不能用太大力气;弟弟干脆成了个跛子,倒是不影响作战,可按照禁军的标准也不能再服役了,需要转到厢军当后勤部队。
  兄弟俩心气还挺高,谁也不愿意去厢军,干脆以伤残为由拿了抚恤金退役回家。但他们和施铜有同一个问题,就是当兵时间太长,在战场上见惯了生死,受的刺激可能有点大,不太适合过太平日子。
  除了打仗之外啥都不会,想学着人家做买卖,但遇到问题三句话没说完就喜欢动手,买卖很快就黄了,卖命换来的产业也赔光了。
  他们俩比施铜还惨,施铜好歹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可他们还得养活老婆孩子呢。有了富姬的工钱,一家人能好好过上一年多,或者再去干点小本生意啥的。
  “半分不像!”老头说话时就透着一股子狠劲儿,又耿又倔。
  “花掌柜生得一副好面皮,任凭如何打扮也不像经常行走在外的粗汉子。兰州我们兄弟驻守过,除了风沙和蕃族鸟都没一只,多是运粮草才去,贩货之人少见。”可能是怕施铜说话不好听得罪了雇主,蒋大郎赶紧把话茬接过去解释了一番。
  “先去延安府,说不定你三人可以不用去兰州了。”富姬想的还很周到,连自己的姓氏都改了,到底去兰州做什么也绝口不提,只说是去贩货。
  “延安府?花掌柜,我们可是说好30贯到兰州,刚出城又变了地方,难不成要糊弄我兄弟不成!”
  别看蒋大郎比施铜会说话,但他比施铜更看重这笔酬劳,去兰州和去延安府的价格肯定不一样,当下就拉住驴子不走了。
  “无论延安府还是兰州,说好30贯就是30贯,多走少走看你们的运气。”
  富姬和禁军不能说朝夕相处,但也没少接触,这些军汉的脾气早就有所了解,轻易不会被吓住。扔下一句话,脚后跟轻磕马腹加快了前行速度。
  “自是使得,我们兄弟一向好命,二郎瘸着腿都能跑回来!到延安府好、延安府好!”一听还有这等好事儿,蒋大郎立马又笑了。
  “休要鼓噪,30贯到兰州,应了便是应了,不可坏了我等名声。花娘子非等闲人,驴背上驮的都是书,你等可见过运书册去边关贩卖的?”
  别看施铜只有一只眼,但挺贼的,他自打见到这位自称花掌柜的女人就觉出了不对。一个年轻女人出远门,既没有家人也没有仆人相伴,却要找自己这样的老兵护卫,本身就有点反常。
  而她所带的货物更是奇特,都是书。在边关混了十多年,宋国、夏国、吐蕃的商贩见得多了,很少有单独贩运书籍的,更没见过一个女人跑那么远贩货。
  “未见过,按说寺庙也不会找一位女客做这种事……”蒋二郎跛着一条腿走在最后,他也对这位花掌柜充满了好奇,只是没哥哥话多。
  “难不成是跳货郎!若是被边军抓到那可是要杖一百的,她这小身子一个吃不住,我等的工钱找谁去要?不成,我去问个清楚!”被弟弟一提醒蒋大郎突然想起了什么,越想越不安,当下就要追上前去找花掌柜分说。
  “莫要多事,我等只应允送到兰州,她过不过边不关我等的事儿。若真是跳货郎,我倒要高看一眼。能坐此营生的无一是单打独斗,背后定是有靠山。且到延安府看看分明,你兄弟我不管,我的事儿你们也不要管。这窝囊日子早就不想过了,左右都是死,不如死在马背上痛快,就怕人家嫌弃不收这把老骨头。”施铜没什么情绪的时候就挺吓人的,再多点表情简直就像个活鬼,那条伤疤两边的脸庞都错位了。
  “……”蒋大郎听了施铜的话先是一愣,然后迅速回头和弟弟交换了一个眼神。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沟通的,反正两个人先后都点了点头。
  “铜大哥,也带上我们兄弟如何?你见得多,边关识得人也多,都是军中兄弟,万一碰上了也好讲话。我兄弟不敢讲还能上阵厮杀,可对付那些蕃族依旧是好手,她凭什么不要咱们!”还是蒋大郎出面,百分百肯定了施铜的猜测,还列出自己三人的优势。


第133章 跳货郎
  跳货郎是秦凤路和永兴军一带边关对走私犯的统称,不管你是走私什么,只要偷偷躲过边境榷场、和市的收税和盘查,就叫跳货郎。
  这种生意人并不少,宋国、夏国、吐蕃都有,但大部分是小打小闹,主要是偷着交换生活用品,比如茶叶、青盐、牛羊、毛皮、粮食什么的。
  边境这个概念对于边民来讲很模糊,他们甚至说不清这条边境线到底在哪儿,只知道过了某座山、某条河、某片荒漠大概就属于哪国了。其实只要统治者不过分盘剥,具体属于哪国和他们也没啥关系,和谁过最终不都是一个字,活!
  但也有比较专业的走私团伙,他们就不仅仅是边民交换生活物资,目的性更纯粹,交换的基本都是禁榷货物,不禁榷的货物也没这么高利润。
  这种团伙很神秘也很凶狠,背后还有财力支撑,遇到麻烦之后能收买就收买,谈不拢就亮刀子。失败几次没关系,只要成功一次就能弥补以前的所有损失,还有赚。
  而且越是边关紧张的时候,这种跳货郎的队伍就越活跃,他们挣的就是这份玩命钱,都是亡命徒。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只是宋国一边的情况,西夏和吐蕃各族对跳货郎的态度完全不一样,不能说视若上宾,也是贵客。
  因为只要跳货郎冲过了宋国边境来到部落,那就意味着可以过年了。他们带来的货物都是这边最值钱、最需要的,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至于说朝廷法令什么的,口头上当然得承认,可日子一样也得过啊。任何一个首领也不能忽视部落里的意见,总不能因为遵守法令让族人整日没茶叶喝、过年没绸缎穿、大冬天的没粮食吃。
  像施铜、蒋家兄弟这样的老边军不仅见过跳货郎的队伍,也追剿过不止一次。当然了,即便是追上通常也不会把人抓回来,原因很简单,成本太高。
  跳货郎全是亡命徒,货物就是他们的命根子,实在倒霉碰上了边军,也是一手铜钱、一手刀子。选吧,拿钱走人大家就当谁也没看见谁,不要钱就动刀子拼命。
  真打起来边军也不敢说能毛发无损的抓到人,谁的命不是命,和敌人打仗还不够用呢,没有深仇大恨谁也不会去和这些走私犯较真的。
  接触过这些人,自然也就知道他们的买卖有多赚钱。一年里干上三五次,只要成功两次基本就啥也不用干了。
  这种刀口上舔血的活儿对普通百姓来讲真干不了,不是不想是没那个本事,来两次就得吓出毛病来。但对于上过战场的老兵就没啥了,总不能比打仗还辛苦吧。
  而且他们还有优势,就是在曾经服役过的地方有不少熟人,不仅仅是边军,也包括地方上的小吏。
  在一起玩过命的人放到后世叫四大铁,交情不是一般的深,放到古代也是一样。又不是犯上作乱,睁只眼闭只眼还有钱拿,谁会去为难这些曾经的袍泽呢。
  说到这里了有人会问,这么多退伍老兵,他们不会自己去当跳货郎吗?干嘛非去别人的队伍里受剥削呢,自己干挣了全是自己的。像施铜这样的老兵,随便划拉几个靠谱的战友,不就能组织起一个队伍了。
  事儿不能这么想,施铜他们人手有,可没脑子没资本,这两个条件对任何买卖都通用,缺一不可。
  走私也是买卖,什么时候该带什么货、该和哪个部落交易利润最高、碰上麻烦如何解决,这都需要有脑子。
  资本更重要,有人有脑子,没钱进货也是白搭。跳货郎玩的是大宗交易,一趟就得几十驮货物,少了不值得冒险跑一趟,也喂不饱交易对象。
  夏国和吐蕃的部落并不是常年待在一个地方,不一次把买卖做成了,过两月你再来人家都走了,和谁交易去啊。
  当然了,他们也没法去跳货郎公司应聘,这种组织都非常神秘,来如风去如电,外人不可能知道他们的底细,更找不到公司地址。一旦这些事情被外人知道了,基本也就意味着快完蛋了。
  这次无意中接了富姬的活儿,让他们三个看到一丝希望。开封城对他们这样的老兵而言就是一座活坟墓,不是说会饿死,而是会愁死。假如有机会加入花掌柜的买卖,真是件值得期待的事儿。
  只是这事儿目前还不能提,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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