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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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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气氛终于推向更高的高潮,忽然忽然一道煞风景的喝声:“慢着!”
长孙无忌轻捋黑须,眼中露出狐疑之色,缓缓道:“贤侄此诗确实不错,只是……贤侄莫怪老夫说话直爽,此诗,果真是你所作么?”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世界里,最出众的人永远是自己。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怀疑是对的,毫无怀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说,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什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知道?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自然也读的,程处默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基本达到认字的程度。
如今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忽然变成了诗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座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正确,花了钱嘛,东西自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程处默终于心虚了,额头冒出了冷汗。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吗?
程处默尴尬之时,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俺儿子文武双全,有啥不懂的尽管请教,吓死你们这帮老杂……老长辈。”
长孙无忌也懒得计较程咬金的口无遮拦,笑道:“好,老夫且问你,‘但使龙城飞将在’此句,‘飞将’所指何人耶?”
程处默想哭……
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应该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泛起红光,迟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自然是我爹!”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征战沙场多年,战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相识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被长孙无忌这老家伙逼到这个份上,程处默硬着头皮索性放开了编瞎话:“有天我爹喝多了,独自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一头扎进后院的池塘里,从此我爹有了‘飞将军’的雅号……”
“噗——”堂内所有人全部喷了。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原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慰‘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很尴尬的场面。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终于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论上来说,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剥削阶级。
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诗人,他能教什么?
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写得太臭,郭驽实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学堂里,别的学生摇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让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其势太过浑圆,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买牛的事确实要提上日程了。
二十亩地不是父子二人能耕的,累死都做不完,必须买两头牛回来,泾阳县有个骡马市,可以去那里物色一下。
家里也该重新盖个大点的房子,添置一些家当了,将来攒够了钱,自己亲自画图纸,盖个两层的小木楼……不过貌似这个世界的规矩很多,房子的高低也有讲究,超过律法规定的高度便是逾制,要治罪的,没关系,盖一层的也可以,李素不挑食,比现在好就行。
还可以画些图纸,请木匠打造一些家具,八仙桌,太师椅,高脚凳,床头柜什么的,绝对都是大家没见过的新奇东西,如果大家都喜欢这些新家具,自己可以拿图纸与木匠合股,每卖一件家具出去便从中抽成,在盗版出现以前不大不小也能赚一小笔……
李素蹲在河滩边,两眼无神,呆呆地看着天空,心里默默给自己美好的未来生活做着规划蓝图。
……
东阳公主今日心情不错,自从离开太极宫,住进这块属于自己的封地后,她的心情一直都不错,今日暖阳高照,万物俱春,长安城的文人学子和百姓都纷纷出城踏青,东阳公主也按捺不住了,久寂的心情,如同被这绵绵的春色唤醒了一般,她终于忍不住踏出了公主府,甚至难得任性地不准任何宫女和侍卫跟随,独自一人慢慢走到河畔。
脚步很轻,仿佛怕惊醒仍在沉睡的绿草,东阳公主唇角勾起一抹顽皮的轻笑,小心看了看四周,然后停下脚步,弯腰将脚上的绣鞋脱下,然后坐在地上解开足衣的带子,露出一双白净晶莹如美玉般的玲珑玉足。
双脚得到释放,东阳公主心情更好了,赤脚踩在软绵绵的草地上,脚心痒痒的,却很舒服,东阳公主咯咯笑了几声,调皮的脚趾头缩紧又舒展开,又笑了几声,两只白葱般的玉指倒勾着绣鞋,赤着脚在草地上跑了起来。
河滩边有一块硕大如碑的巨石,李素此时正坐在巨石背后,望着天空发呆。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恰在此时传进了他的耳中,李素一愣,情不自禁扭头看去,然后他看到了一手拎着绣鞋,赤脚跑在草地上的东阳公主。
东阳公主显然没想到巨石背面居然还有人,二人目光碰触,东阳一惊,停下脚步,呆滞地看着李素。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便在这太平村的泾河河畔,春风青山芳草,流水垂柳暖阳,美如画卷的风景里,一个恰正芳华的女子走进了这幅美丽的画卷,然后,与画卷融为一色。
李素面含微笑,静静地注视着她,眼中闪过一抹纯粹的欣赏。
真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了,终于看到一位真正的美女,眉若黛柳,眸含秋水,瑰姿艳逸,明艳端庄。
李素脑中情不自禁冒出一句诗:“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此时此地,此景此女,可不正应了这句诗么?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见多了村里的粗糙女汉子,对贞观盛世差点失去信心,害他都不敢走出去,今日总算长了见识。
欣赏的目光渐渐往下游移,从东阳的脸,再到她瘦削的肩骨,再到不太丰盈的酥胸,盈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笔直的长腿……嗯?还有一双白净晶莹,完美无瑕的玉足。
李素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了,这个女人,简直是老天精心雕琢而成的艺术品,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无一不完美。
望了望天,李素不由有些疑惑,该不会是天上的仙女一脚踩空掉下来了吧?不管了,脚很好看,再多看几眼,相信很快她就会发出尖叫,这双白玉般的美足一定会藏进裙里去的。
东阳公主怔怔发着呆,傻了似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布衣陋衫的少年郎,直到发现少年郎的目光不停往下游移,落定在自己的脚上时,她才猛然惊觉自己赤着脚,吓得顿时花容失色,果然李素所料一般,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
“啊——”
“别叫了。”李素懒洋洋地道。
“啊——”
“这里荒山野地,叫破喉咙也没人理的。”
“啊——”
“我又没扒你的衣服,连鞋子也是你自己脱的,有必要叫得如此凄惨吗?”
“啊——”
“你把鞋子穿上,照样衣冠周正,扔长安街上都能见人,你如此尖叫意义何在?”
“啊——啊?哦……”
东阳公主的尖叫终于停了,她觉得李素的话很有道理,明明只是脱了鞋子而已,为何弄得跟被人非礼了一般?
俏脸瞬间染上一层红晕,东阳公主抬头准备跟这位少年郎说点什么,却赫然发觉少年的目光仍一眨不眨地落在自己的脚下。
东阳公主又惊又气,急忙蹲下身,宽大的裙衽盖住了晶莹的脚面,羞怒而焦急地瞪着他:“你,不准看!把头转过去,快!”
李素见她快急哭的神情,只好摸了摸鼻子,讪讪转过头。
太小气了,再过一千多年,大街上的女人穿着各种露脚的凉鞋,和连屁股都盖不住的超短裙,开叉到肚脐眼的低胸装,美胸美腿美足,各种展示各种春色,生怕男人少看一眼,如果一道神雷把这女子劈到一千多年以后,她还不得疯了啊,若是再让她看一部名叫东京很热的小电影……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东阳公主正手忙脚乱地穿着足衣和鞋子,没过多久,身后两声略显慌乱的清咳。
“我……好了。”
李素回过头,再次望向东阳公主,目光仍然掩饰不住的欣赏。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怎样看她,至少她很符合李素的审美观,在他眼里,这才是真正的美人,那位同村的杨寡妇……不能再想了,想想都会瞎。
第三十四章 难得糊涂
相遇是美丽的,然而二人心里却各有滋味。
李素一直怀着戏谑的心情,也不觉得自己失礼,习惯了低胸超短裙黑丝满街跑的年代,早已练就了一双眼中好色心中也好色的精湛功力,对男女之防更是无所谓,反倒是觉得这位仅只小小露了一下脚就好像被奸污了似的女子很可爱。
而东阳公主,心中却无比懊恼。
如今这年头虽然女人没有宋明之时活得那么累,但是对于名节还是很看重的,而女人的脚,大抵等于名节的桌面快捷方式。身为金枝玉叶的东阳公主今日莫名被一个陌生男子看了自己的脚,而且看得那么专注,那么认真,公主殿下怎能不懊恼?
恼归恼,公主也不能不讲道理,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疏忽大意了,见春光大好便得意忘形,自己脱了鞋子跑到这男子跟前,无论怎样也没办法怪他。
挺起不太丰盈的胸,东阳公主努力维持住尊严,道:“你,是何人?”
毕竟是天家贵胄,一开口便带着些许威严。
“太平村李素,幸会姑娘。”
东阳公主黛眉微蹙:“李素?这个名字……有点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李素眨眨眼:“你认识我?”
东阳公主沉吟半晌,忽然妙眸一亮:“‘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原来是你!”
李素也吃惊了,他并不知道郭驽去过他家,而且偷偷将他的诗作默记后写下来送进了公主府。
“这首诗从未示人,你怎么知道?”
说了几句话后,东阳公主心中那点羞意和懊恼渐渐消散,重新恢复了好心情,闻言笑道:“村学的郭先生把你的诗送进了公主府,我……们公主府的人都在传诵你这首诗呢。”
李素怔忪片刻,以他的聪明,自然猜出了前因后果,于是苦笑道:“以后我要在自家院子里挖几个茅坑……”
东阳公主奇道:“为何?”
“若有那些不打招呼就闯进我家,还乱抄我诗作拿出去显摆的人,跨进院子就会一脚踩空,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东阳公主愣了一下,然后捂住小嘴咯咯直笑,俏脸迅速染上一层明艳动人的红晕。
“真龌龊!郭先生可是为你好,人家在公主府前跪了半个时辰,说是为国荐才,你倒好,反过来把他骂一顿。”
李素神情浮上几许惊恐:“为国荐才?公主向朝廷举荐我了吗?”
东阳公主止了笑,叹道:“举荐人才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再说仅凭一首诗,还是略嫌不够。”
李素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幸好啊,幸好公主眼瞎……
东阳公主有些期待地看着他:“或者,你再多作几首旷世诗作,若是长安城的文人士子都在吟诵你的佳作,有了才名,朝廷自会引你入仕。”
李素皮笑肉不笑:“别闹!”
千辛万苦才辞了官,回去还挨了老爹一顿痛揍,现在又要他当官?疯了吧。
直到这时李素才认真的打量东阳公主,观察了一阵,问道:“你是公主府的人?”
“对。”
“你在公主府里做什么的?”
东阳公主眼神忽然有些闪烁:“我……我是服侍公主的宫女,嗯,对,我叫绿柳。”
李素笑了。
服侍公主的宫女头上戴三支纯金步摇?双手白皙粉嫩,不见丝毫粗糙之处,一身的绫罗虽不知质地,却显然也是极贵的品种,宫女有这么好命?更别说她眉宇间散发出淡淡的尊贵端庄之气了。
好吧,既然她说是宫女,李素便情当她是宫女,大家就这么相处下去,挺好的。
……
悠闲的生活有一个前提,日子不能乱。
平淡是真,安稳是福,生活里不能出现任何的风吹草动,日子过不安宁了,谈何悠闲?
李素很辛苦地维持着悠闲的状态,不小心治好了天花出了大风头,赶紧激流勇退,不小心写了诗被传出去,赶紧韬光养晦,不小心遇到一个自称宫女的姑娘,赶紧把她当作宫女,李世民有钱任性不行吗?他喜欢把宫女打扮得跟公主一样不行吗?
不小心卖了几首诗换钱……这个可以有,这是生意,只是以后做生意时要小心点,千万不能泄露自家的住址,打一枪换个地方,才子佳人们满城显摆着卖给他们的货物时,他躲在小村里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才是理想的悠闲生活。
只可惜李素的悠闲维持得再辛苦也是徒劳,老天把他扔进大唐贞观不是让他过这种悠闲得形同废材般的日子的,是要他来折腾的,不折腾不成活。
李素还没开始折腾别人,别人却来折腾他了。
学堂里练完字回家,路口就被人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熟人,不仅是熟人,而且是大客户。
程处默鼻青脸肿出现在李素的视线里,看着李素的目光很纠结,也很幽怨。
李素有点紧张,一般来说,以这副模样回来找他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回头客,当然,更不可能会给他送什么“文盲福音”之类的锦旗,相反,人家很可能是来找麻烦的,简单的说,来者不善。
二人在路口沉默对视,有点决斗的架势。
良久,李素不耐烦了,要揍快点揍,还得回家吃饭呢。
“来退货,还是来揍我?”
程处默明显被李素的光棍态度震惊了,发了一阵呆后,道:“……想揍你。”
李素明显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欣然笑道:“揍我早说啊,多大点事,还以为你来退货呢,退货恕不接待,一文钱都没得退。”
第三十五章 憨直权贵
程处默怔怔看着李素发呆,或许李素此刻的无耻嘴脸令他倍感亲切,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爹……
李素看得很开,钱是原则,钱是命根子。挨揍没关系,只要别揍脸。
当然,最好是不挨揍。
所以李素决定和他好好沟通一下,打消他施暴的念头。
“动手之前,咱们先讲讲道理如何?”李素朝他招了招手,路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擦了又擦,再去旁边的水渠里洗手,洗得很仔细,最后才坐了下来。
程处默很无语的看着李素的动作,然后在李素身旁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去。
“我挨揍咧……”程处默叹气,带着几分英雄气短。
“看得出。”李素想换上一脸同情的表情,但又想到这家伙估计以后不再是自己的客户了,索性懒得用同情的表情来应酬他。
程处默瞪着他:“我挨揍是因为你的货。”
“我的货咋咧?”
“货的成色还是不错的,用了以后大家都说好……”程处默咂摸咂摸嘴,然后叹道:“可大家后来问我这货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
“所以你挨揍了?”
程处默颓然点头,指了指自己满是淤青红肿的脸:“看见了么?我爹把我吊在树上用鞭子抽,足足抽了我半晚,我的惨叫声半个长安城都能听见……”
李素只好送上同情的表情,这回不是应酬,是真同情。
程处默忽然不知想到什么高兴的事,嘴角刚勾起,却牵动了脸上的伤,痛得哎哎直叫唤,却还是忍不住笑道:“那几个老东西也没好下场,我爹大发神威以一敌十,把他们揍得鼻青脸肿,估摸他们回家后也和我一样惨叫了半晚上……”
李素很吃惊,这位仁兄的老爹战斗力很强悍啊,而且不分敌我,出手横扫一大片,很想拱拱手问问这位老前辈的名号,给自己长点记性,以后一定保持必要的尊敬,然而想到前几日长安城认识这位仁兄时,他身后那六位剽悍的随从,李素便很识时务地闭了嘴。
这家人地位不简单,对于大唐的权贵,目前还是保持点距离比较好,一个十五岁少年兴冲冲跑上前抱权贵的大腿,很大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
李素到现在连面前这位仁兄的姓名都没问,也是因为从认识他开始便出于一种很深的防备心理。
一时间想得有点多,李素的神情愈发恭敬了,跟当初村里赵老头拜菩萨送瘟神如出一辙。
“这位兄台,您看啊,您自己也说了,在下卖给您的货可没有问题的,成色好,价格也公道,至于使用过程里失了手,似乎……不是货的问题,您大老远从长安来揍我,是不是略嫌没道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出城的时候确实很想揍你来着,毕竟因为你的货,我挨了一顿毒打,可是出城后我也慢慢想明白了,东西是你卖我的,货是好货,卖过之后银货两讫,我自己没用好,怪你不得,今出城找你好没道理。”
李素赞赏地看了程处默一眼。
大唐的权贵如果都是他这样,自己真没必要如此辛苦隐姓埋名。
谁知程处默沉默半晌,忽然站起身,怒道:“但是我大老远来都来了,不揍点什么总不甘心吧?知道我昨晚被老爹揍成啥样么?”
“知道知道,都看见了。”
“这股子邪火不发出来,也对不起我身上的伤吧?”
李素想了想,只好把他拉到路边一棵合抱粗的银杏树下。
“兄台觉得这棵树咋样?”
“嗯?”
“把它当成我,揍它!”
程处默不甘地看了李素一眼,显然,他还是觉得揍李素更有手感。
李素往后退了几步,表示自己没有被人揍的爱好,那棵树可能有……
程处默只好退而求次,大吼一声,冲上前对那棵银杏施暴,砂钵大的拳头捶得大树摇晃不已,簌簌直掉落叶。
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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