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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极品闲人(刺刀)-第4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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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永明中,中书通事舍人权倾天下。梁武帝信任周舍、朱异,两人先后任中书舍人,专掌机密,虽官位多次升转,但不离舍人之职。
当下中书省设中书令一人,为大唐名臣阎立本,中书侍郎两人,为杜睿门生李敬元,郝处俊。
与中书省并列为门下省,门下省的组织历代不尽相同﹐但均以侍中为其长官﹐黄门侍郎为其副。
当朝﹐其下属有给事中﹑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谏议大夫﹑奉朝请等官职。
门下省所统的下属机构﹐为城门﹑符宝二局和弘文馆。
当下门下侍中为杜睿门生岑文本之侄岑长倩,黄门侍郎为上官仪,裴炎,郭正一,来恒四人,凡居此官者﹐便可出入宫禁﹐为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并分管皇帝服用之物。
侍中由于在皇帝左右﹐有代皇帝“省尚书事”的责任﹐因此能参预决策。在东汉后期宦官专政﹐比侍中更为接近皇帝的中常侍﹑小黄门等掌握了“受尚书事”的权力﹐侍中在政治上的作用受到限制。
东汉末﹐宦官被诛后﹐献帝于即位之初﹐设置侍中﹑黄门侍郎﹐在皇帝左右省尚书事。从此侍中﹑黄门侍郎有了定员和专责﹐地位逐渐重要。
魏晋时期﹐侍中定员四人。三国时﹐侍中在魏﹑吴﹑蜀的政府中的地位都十分重要。黄门郎成为士人羡慕的要职。
门下侍中在政治上发挥的作用﹐以北魏更为显著。北魏早期官制脱胎于部落制度。什翼犍时﹐置左右近侍﹐侍值禁中﹐传宣诏命﹐以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为之。无常员﹐或至百数﹐其职位类似侍郎。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其职位类似于侍中。后来﹐道武帝拓跋焘称帝建国﹐模仿魏晋官制﹐于是这种与门下省制度大致相当的内侍长﹑近侍之职﹐便取得了侍中﹑散骑侍郎等名称﹐并继续享有重要地位﹐太武帝时﹐穆寿﹑张黎均以侍中辅政。宣武帝末﹐于忠为侍中兼领军﹐既居门下﹐又总禁卫﹐秉朝政﹐权倾一时。北齐时宰相执政者也多兼侍中之职。
北周实行六官制度﹐不置门下省﹐其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即相当于侍中之职。
隋朝废六官制﹐恢复门下省﹐原先的侍中即名为纳言﹐隋炀帝时又改纳言为侍内﹐这时因为避隋文帝父杨忠讳的缘故。唐初复名纳言﹐武德四年才复名门下侍中。
黄门侍郎在门下省是仅次于侍中的要职。南齐时被呼为小门下﹐职掌与侍中相同。
给事中以给事于官省之中得名。在汉代也是加官﹐大夫﹑博士﹑议郎等﹐凡加此官号者﹐便得在宫殿中任职。本无员额﹐曹魏时﹐或为加官﹐或为正员﹐以后历代或有或无。
大唐以来改名给事中﹐定员四人﹐地位在黄门侍郎之下。给事中职掌读署奏抄﹐驳正违失。诏敕有不便者﹐涂改还奏﹐涂归。
所以给事中具体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地位至为重要。大唐时的给事中已非隋以前的给事中﹐不过袭用其名而已。唐代给事中也曾改称东台舍人﹑鸾台舍人等名。由于它有驳正诏敕的职责﹐逐渐演变成为谏官。
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等官﹐原属散骑省﹐后又属集书省﹐隋代始并入门下省。其职掌侍从规谏﹐实际上是位望通显而无具体职事的闲职﹐仅用来作为高级官吏的荣誉衔。后又分散骑为左右﹐左属门下﹐右属中书。
此外还有左补阙﹑右拾遗各六人﹐掌讽谏,起居郎二人﹐掌记录时事﹐作起居注。这些都是杜睿改制之后增设的官职﹐也属门下省。
三省六部之外,尚有御史台,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唐朝贞观之前,御史台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贞观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杜睿改制,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
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主官,为杜睿门生柳岩忠,御史中丞副之,领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
御史台下设三院,分别是台院,殿院,察院。其主管官分别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掌纠察百僚、弹劾不法;审判皇帝特命的案件,并与门下省的给事中、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分直朝堂,受理冤讼,号称“小三司”。
其外尚有九寺五监,九寺为光禄寺,专司膳食;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太常寺,掌宗庙礼仪;宗正寺,掌天子宗族事;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卫尉寺,掌门卫屯兵;鸿胪寺,掌赞导相礼;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太府寺,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五监为国子监,掌国子学,太学诸般教化;少府监,掌牋祀圭璧、天子佩饰,分为左尚署,掌车乘制造,右尚署,掌鞍辔、纸笔等,织染署,掌冠冕、组绶、织纫、染色,有染坊使,掌冶署,掌玉器、金属器制作;将作监,掌土木营造之事。右校署,掌版筑、涂泥、粉刷,中校署,掌管竹、葛等器物制作,左校署,掌木器制作,甄官署,掌石器、陶器制作;军器监,掌禁军仪仗,分为甲坊署、弩坊署;都水监,掌各地川泽、津梁、渠堰、陂池之事。
只不过如今掌权的是杜睿了,九寺五监的职权自然要被进一步的削弱,除了大理寺,国子监之外,其余的部门都成了摆设,职位也大多由宗室之人担任,职权也过渡到了七部之中。
其中大理寺正卿由杜睿的门生高颖担任,国子监的祭酒则成了杜睿的首徒杜承业。
原本杜睿门下的大弟子是冯毅,只不过冯毅谋反,杜睿已经将他开革出了门墙,这下大弟子就成了杜承业。
杜承业虽然不热心政治,可是在教书育人上,却有他的独到之处,杜睿不再收徒之后,杜陵学院的学正便是杜承业,这些年来,杜承业也曾培养出了不少的人才,将国子学和太学这两大日后大唐人才培养基地,交给杜承业来打理,杜睿还是很放心的。
杜睿掌权之后,便大肆提拔他的门生故吏,自然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对意见,但是如今杜睿大权在握,他要将官场重新洗牌,已经没有人能阻止他了。
而且那些突然之间失去了权利的朝臣们激烈反对,甚至直斥杜睿为当代王莽,但是让人们意外的是,对此皇帝李贤居然不反对,而且还下诏支持,不单单是李贤,就连在茂陵为李承乾守孝的武京娘对此都没有任何反对意见。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杜睿接下来肯定又要进行一番类似于贞观年间那样的改革,而且大刀阔斧,势在必行,谁都阻止不了,既然阻止不了,倒不如听之任之。
第七篇 永徽 第二章 洗牌(下)
在重新洗牌之后的大唐中枢,虽然距离杜睿所设想的权利构成还有很大的差距,但至少在限制权力和保障社会秩序稳定上已经有了显著的进步,这种进步显然是杜睿乐意看到的。
新的权利模式规定,大唐皇帝和中书令共同商议政务,行使立案,立案所定的敕命原稿,在经过门下省同意后,方能交付尚书省实施。
中书为天子的权力,而门下则代表贵族的势力,尚书则负责确保全体大唐臣民的利益,故中央政府可以说是由贵族出身的大臣所组成的合议政体,而确保他们能够坐稳位子的根本,则是不侵害大唐百姓的利益。
只不过如今李贤尚未亲政,作为辅政大臣,杜睿则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皇帝的权利,掌控着立法和行政的权利。
为了防止权利过大,杜睿还提前成立了内阁,这种内阁形式仿照后世明朝的内阁制度,内阁成员由三省六部的主官担任,尚书令任内阁首辅。
同时为了保障官僚系统的廉洁,杜睿也立案提高了官员的待遇,并废除了以往那种混乱的恩赏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给予官吏的俸给分禄米和料钱两部分支付,此外,并有职分田以维持侍从仆用人之费用。
俸禄根据品级发放,以九品区分职级,作为发给俸禄的标准。同时有散官与职官之分,散官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位的等级称号,没有实际职掌,职官表示实际职守,有职有权。
各级官员的品级依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而俸禄只依九品正从分为十八级。领取的俸禄包括禄米、俸钱和职分田等。
京官正一品每年给禄米700石,从一品600石,正九品40石,从九品30石,月俸只给铜钱与食料。
月俸又包括杂用、防阁和庶仆等内容。防阁是一种卫士,相当于后世的警卫员,五品以上的官员才配有防阁,庶仆是一般的佣人,配给六品以下的官员。官员的俸钱中不但有生活费,还包括办公费。
在重新完善过的均田制度规定下,职事官、散官、封爵、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一品有职分田12顷,二品10顷,递至九品2顷,皆给百里内之地。
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12顷,三品10顷,递至九品2顷50亩。武官、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递至队正、队副80亩。
此外,又有永业田,亲王100顷,职事官一品60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50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35顷,县公、职事官三品25顷,递至九品2顷。上柱国30顷,柱国25顷,上护军20顷,护军15顷,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
如果职事官被解免者,则追回田亩,若被除名者,则仅受口分之田,若袭爵者,不另给田亩。
在给与好待遇的同时,杜睿也取消了官僚的一项特权,原本官员即使犯了流刑,徒刑,也可以官当来换刑,杖刑,笞刑则可以支付铜钱来赎罪免刑,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保证对官僚系统腐化的打击力度。
同时为了保证官僚系统的办事效率,以及官僚系统的活力,杜睿还规定了朝臣每十天休假一天,称“荀假”,此外,还有各种节令假、定省节、婚假、丧假、病假。官员身体欠佳或年逾七旬可以退休,称致仕,五品以上官员退休由内阁拟定,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则由内阁批准。五品以上官员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获全俸。
此外,三品以上致仕者还享受朔望听朝参,其班列在该品现任官之上,以表尊崇。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于鼓励官员退休是有一定作用的。
经过了杜睿重新洗牌的三省六部内阁责任体制,在当下的大唐社会已经十分完备了,各个部门职责明确,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各种职官分工细密,职守分明。
三省之间的分工是:中书省制定政策,草拟诏敕;门下省审核复奏;尚书省颁发执行。如果中书省所拟诏敕有失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对于各部门呈上的重要奏章,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门下省认可后,方准送中书省呈交内阁拟票,如认为有不妥之处,可驳回修改,等到通过之时,才交由皇帝披红。
这样以来,基本上就可以避免了某个人,包括皇帝的权利过大,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和政令不能一贯如一的现象。
在中枢重新洗牌,改制,划分的同时,地方官制,也经历了一番重新整顿,由此前州郡不分,刺史,太守职责不明的情况,变为道、州、县三级制。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辖境大小、户口多少以及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
道,属于监察区名称,是监察机构而非正式行政机构。长官为牧,杜睿规定由亲王遥领,这也是为了确保大唐皇室的特有尊荣,每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职。
州的长官为刺史,刺史之下有别驾、长史、司马等官,称为上佐官,他们没有职权,朝廷往往以其品高俸厚安置闲散官员。但是如果刺史缺员,上佐官可以代理州事。刺史之下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兵、司田等曹参军,负责处理各方面的政务,由录事参军事统领,这些官称为判司,具有实权。
县的长官统称县令,其下有佐助之官县丞,有分判众曹、催征租赋的县尉,有掌管文书簿计的主簿等官。
至于此前设立的都督府,属于大军区性质,在杜睿改制之前大唐天下共有九个都督府,分别为,安西都护府,漠北都护府,辽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三韩都护府,倭州都护府,天竺都护府,波斯都护府,南洋都护府,以及遥领的澳洲,吐蕃两地。
当初设立都护府不过是为了加强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管理和巩固边防,作为边疆地区的都护府管辖着若干羁縻府、州。羁縻是束缚、拢络的意思。大唐政府为了便于控制边远的少数民族,在那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羁縻府、州作为行政特区,大者称都督府,小者称州,以当地少数民族的首领为都督、刺史,可以世袭。
这些羁縻府州有一定的行政自治权,可不向朝廷交纳贡赋,但必须接受边区都督和都护的辖制。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唐代的羁縻府州多达856个,比内地的府州还多。实行的这种少数民族自治的羁縻府州制度虽然在短时间内有助于稳定边疆地区的局势,加强中央同边远少数民族的和睦关系,同时对于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也是十分有利。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都护府,羁縻州府制度的存在,却无法从根本上起到稳定边境的作用,一旦中原有事,华夏社稷衰颓,总归是免不了分崩离析的危险。
而且从历史上来看,都护府的存在,无可避免的会造成边境军事团体逐渐坐大的趋势,比如大唐中后期由都护演变成的节度使势力大增,发展成割据一方的地方分裂势力,最终导致了大唐的灭亡。
唐玄宗时就是为了加强边防的军事力量,在边境地带设置八个节度使,统辖边地军队,原本为的是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掌控力度,可是发展到最后,却酿成了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爆发后,中原用兵,于是内地也设节度使。为了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节度使不仅领兵,而且兼任所在州的刺史,兼理民政。
后来节度使又都加京官和御史大夫头衔,又兼观察使、营田使、度支使等,于是集军、政、财、监察诸权于一身,成为割据一方的藩镇。
在中唐以后,节度使的辖区也称道,后来全国划成四十余道。这时的道已不是唐初那种单纯的监察区划,而成为实际的行政区划了。
这种道也称为方镇,所以节度使对所属各官大多是自行任命的,除了设置原有的武职、文职官员外,还有一套幕僚班子。
节度使把许多重要的职务委派给这些幕僚去担任,于是称他们为差遣官。这些幕职人员未经朝廷任命,有些差遣也非正式职官,无品阶。
既然知道这种都护府制度发展到后来的弊端,杜睿自然不会允许这种危机大唐稳定的畸形产物继续存在了,因此都护府该成道也就事在必行了。
太宗皇帝贞观元年二月,并省全国的州县,将全国分为十道,即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废郡为州,故每道各辖若干州,所置治所皆以道理通畅为主。
关内道,辖19个州,135个县,辖地相当于后世的陕西、甘肃、内蒙古三省区,东到黄河,西至乌鞘岭,南达秦岭,北到贝加尔湖。领陇、泾、原、宁、庆、鄜、坊、丹、延、灵、威、会、盐、夏、绥、银、宥、胜、丰19州,治所长安。
河南道,辖境在黄河之南,故名,东尽海,西距函谷,南滨淮,北临河。领虢、陕、汝、郑、滑、汴、许、陈、蔡、颍、亳、宋、徐、泗、宿、海、濮、曹、登、莱、密、青、沂、兖、淄、齐、郓、棣、濠共30个州府。辖境相当于后世的山东省、河南省全境,江苏省北部和安徽省北部,治所汴州。
汴州能够成为一道的治所,是由于当地位于水陆的要津,四通八达,所涉及的地区相当广泛。由长安和洛阳通向东方的道路就是经过汴州。汴州和其东北的魏州,一河之隔,中间虽夹着滑州,也还不算很远。就是和河北各处都可以通过魏州相互往来。汴州之南同样也可以达到相当遥远的地方。汴州之南为许州和陈州,再南为蔡州。
汴州虽有这样一些陆路,主要交通还是凭借汴渠。就是其他水道也还有助于交通。汴州之南,原来有一条蔡水,可以通到陈州。蔡水下游流入颍水,在这中间还分出一条涡水,因而和颍水、涡水两流域都能有所交往。
汴州当天下之要,总舟车之繁,控河朔之咽喉,通淮湖之漕运。
河东道,辖境在黄河之东故名,故名,东距常山,西据河,南抵首阳、太行,北边突厥,领蒲、晋、绛、慈、隰、汾、沁、辽、岚、石、忻、代、云、朔、蔚、潞、泽,共18州。基本地域在后世的山西省和河北省西北部,治所蒲州。
蒲州古称蒲坂,司马迁在《史记》中称这里为“天下之中”。《路史》中记述:“柱所都蒲坂”,认为上古传说中的农神,即烈山氏之子柱曾建都于此。
蒲州地处西都长安、东都洛阳、北都晋阳“天下三都”之要会,这里控黄河漕运总水陆形胜,“扼天下之吭”,战略地位极为重要。
河北道,辖境在黄河之北,故名,东并海,南临于河,西距太行、常山,北通渝关、蓟门,渝关即后世的山海关,蓟门即后世的居庸关,领怀、魏、博、相、卫、贝、邢、洺、恒、冀、深、赵、沧、德、定、易、幽、瀛、莫、平、妫、檀、蓟、营24州。为后世河南江河以北及山东、河北之地,包括河北大部、河南、山西、北京、天津的一部分,治所魏州。
魏州虽非位于永济渠的南口,却可控制永济渠的全流。循永济渠而下,就能直达永济渠终点的幽州。只是位置稍偏东些,因而不能位于太行山东麓的南北道路上,好在相隔并非很远,还可互相调剂。魏州之西,就是相州,西南为卫州,西北为洺州。相、卫、洺三州都是太行山东麓南北道路经过的地方,魏州就可藉此三州与这条道路相联系。
太行山东麓的南北道路诚为重要的交通道路,若仅就河北道来说,则显然偏西,而魏州和幽州之间也应该有道路可以互相往来。
不过促使魏州繁荣的还是由于永济渠的开凿成功。永济渠可以通江淮之货,江淮之货运到河北道先要到魏州。河北道是当时盛产丝织品的地区,幽州以南几乎无州不产,向外运输大都要借永济渠,运到中原去的,更须经过魏州,魏州的繁荣是离不开永济渠的。
山南道,在终南太华之南,故名,东接荆楚,西抵陇蜀,南控大江,北距商华之山,统荆、襄、邓、唐、随、郢、复、均、房、峡、归、夔、万、忠、梁、洋、金、商、凤、兴、利、阆、开、果、合、渝、涪、渠、蓬、壁、巴、通、集等州。所辖包括护士的湖北大江以北,汉水以西,陕西终南以南,河南北岭以南,四川剑阁以东大江以南之地,治所襄州。
襄州位于由长安东南行,出蓝田关,经过邓州,至于荆州,更南至于广州的道路上,地位相当重要。襄州见重于当世,还在所濒的汉水。每当汴渠漕运受阻,或长安因事不守时,江淮租布就得转道由汉水西运,经过襄州,运到梁州。
由襄州至长安和梁州,除过这两条道路外,还有两条歧路:其一、为由襄州西北行,经过房州,至于金州,再往西行,达到梁州。这是在上面已经论述过的。还有一条就是所谓上津路,上津为唐时商州属县,在今湖北郧西县西北。县属商州,南距汉水并非很远。这条道路就是在上津县离汉水北行,过丰阳县而至商州。当邓州的道路受阻时,江淮漕运就由此绕道输送至长安。陕鄂之间有漫川关,道路就通过漫川关。
襄州之北赴长安和赴梁州的道路有歧路,就是由襄州前往东南各处也有歧路,不必都过荆州。由于汉水可以航行,则由襄州东南行,就不必绕道江陵。
历史上白居易被贬于江州,其赴任时,到了襄州,就由汉水而下,因而途中可以路过郢州。郢州治所在今湖北京山县,已在江陵之东了。
韩愈由袁州北归长安,先到江州。由江州泝江而上,转至安陆,又过随州,再由随州至襄州。安陆、随州皆离汉水稍远,可知汉水近旁别有一条由河州至襄州的道路。
陇右道,因在陇山之右,故名。东接秦州,西逾流沙,南连蜀及吐蕃,北界朔漠。相当后世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东及新疆东部地。辖秦、河、渭、鄯、兰、临、阶州、洮、岷、廓、叠、宕、凉、沙、瓜、甘、肃、伊、远、西、庭、龟州,治所鄯州。
鄯州位于黄河支流湟水的沿岸。由长安西行,出大震关,经秦、渭两州,再经临洮军和河州,通往西域的道路,就经过鄯州。出大震关西行,还有一条道路,是逾成纪、武川,抵河广武梁,经过兰州和龙支城,也可达到鄯州。
鄯州之北,越过姑臧南山为凉州。鄯州和凉州之间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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