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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精校版-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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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情不知所始

殿角的白铜仙鹤袅袅地吐着兽香,满室暧流涌动,温暖如春。

黄花梨木的大床上锦帐低垂,地上铺着锦绣牡丹的地毯,不远处是一张古色古香的卷耳方桌,徐茗儿穿着雪绸纱裙鹅黄襦衫,月牙白的腰带,长发绑成两条俏皮的长辫子,头上结着少女特有的双鬟丫髻,正坐在那儿看着一册书。她的两条小腿在凳下轻轻地悠荡着,不时从锦盒中拈一枚杏脯儿,一小口一小口地咬着,显得十分悠闲。

忽然,锦帐里传出一声低吟,徐茗儿一怔,停了手上的动作,侧耳听听,一蹭屁股跳下地来,飞快地跑过去掀开了帷帐。

床上躺着夏浔,一番厮打当时还没看出来什么,其实他身上的伤可不只是手臂一处,头被磕破了好几处,淤肿了一大块,他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好像印度阿三,肩胸部斜袒着,上臂被他自己先用烛台戳烂,又中了一刀的地方也被包扎好了,身上有股淡淡的药香,用的显然是上等的药膏。

他没有醒,疗伤的药物本身带有安神效果,他又失血过多,精神不济,此刻睡的正香。

徐茗儿趴在床头,双手支着下巴看他:“咦?这个大骗子其实挺好看的呐。”

茗儿好像忽然发现了什么,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容,雪白稚嫩的小脸一笑时居然已经有了几分少女的妩媚:“黑亮亮的眉毛,呀,那眼睫毛好像和我一样长哩,整整齐齐细细密密的。”

“高挺的鼻梁,还有那嘴唇……”茗儿撇了撇小嘴:“男人的嘴唇长那么好看干什么用。”

她的目光又从夏浔胸口掠过,很健美的胸部,胸肌宽厚,充满阳刚的美感,很遗憾,小丫头年纪还小,对肌肉的堆积多与少还没有什么感觉,她的目光投注在夏浔的手臂上,那里缠着绷带,有淡淡的血迹渗出来。

茗儿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摸了摸,想起尖刀刺至自己胸前,他以手臂为自己挡刀时的模样,犹自感到惊心动魄。后怕了一阵,感动了一阵,小丫头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了,开始研究起夏浔受伤的那条手臂来。

“好粗的胳膊……”

茗儿伸出自己的手臂跟他比了比,摇摇头,又伸出双手比划了一下,然后弯下腰去试自己的大腿,一直移到大腿根上,才吐吐舌头:“哇,比我的大腿还要粗些!”

夏浔这时已幽幽醒来,他的鼻端先是闻到一阵幽幽甜甜的兰草香气,有些熟悉的味道,紧接着他就看到了一个娇小的身躯,小姑娘正弯着腰背对着他,衣服质料柔软贴身,青涩的、曲线还不够圆润的瘦削的小屁股正朝着自己。

夏浔轻轻咳嗽了一声,茗儿立即飞快地转过身,一见他张开了眼睛,不禁惊喜地叫道:“你醒了?”

夏浔展颜一笑:“我醒了。”他游目四顾,讶然道:“这是哪儿?”

茗儿道:“燕王府。你是为我受伤的嘛,我应该照料你的。”

说到这儿,她脸蛋一红,有些难为情地道:“当然啦,换衣服啦、看伤啦、敷药啦、包扎啦、喂粥啦,唔……这些都有人做的,我只是在一旁看着……呃……不是我不想服侍恩人,是他们不许我做。”

夏浔嘴唇抽动了几下,想笑又忍住:“劳烦郡主了,在下一介草民,可承担不起。”

茗儿摆手道:“没什么承不承担的,我姐夫汇同三司衙门,正在清查北平府,以免蒙元余孽还有漏网之鱼,后宫人等刚刚搬回来,地下秘道也需要进行清理封堵,姐姐也忙得很,反正我没事做。等他们忙完了这些,会来看你的,还会重重赏你。”

“对了!”

茗儿忽然想起了什么,赶紧的跳起来,往腰间一探,在那纤纤不堪一握的小蛮腰上摘下一枚金丝银线,精心织就的香囊,下边缀着七彩的丝线。香囊上绣着兰枝花草,中间还有一个花朵儿似的小字,仔细看看,绣的分明是一个茗字。

茗儿小小年纪,家教虽严,却还没人教她男女之事,她可不懂得女孩子贴身的香囊不能随便送人的。

“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

三国时繁钦这首诗写出来后,香囊就成了男女情人之间以身相许的暗语,这随身之物,纵是两情相悦,不到决心以身相许的时候,也是不可赠出的。不过,她不知道,夏浔同样不知道,在这方面的知识,夏浔就是个棒槌——一窍不通。

茗儿拿起香囊,说道:“我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可以送你的东西,喏,这个香囊是我最喜欢的,送给你吧。”

夏浔为难地道:“我一个大男人,身上带这东西多不像话。郡主所赐之物,我又不好转赠他人。”

茗儿瞪起眼睛道:“谁要你送人了?我这香囊,徐国公府上下,人人都认得的。如果有朝一日你到应天府去,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就拿它去找我呀。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自然是要报恩的。”

夏浔听了登时心花怒放:“这真是打瞌睡送枕头,茗儿小郡主简直就是我夏浔的及时雨、顺船风呐。我正要回江南,想那杨氏一族在当地经营多年,士绅人家,潜势力极大,若再出几个作官的中功名的族中子弟,更加的不好对付。我正愁此番回去,能否了结小荻和肖管事父女二人的一个大心愿,如今有了大明第一功臣世家徐家的助力,还怕他何来?”

夏浔立即伸出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像抢一样从茗儿手中接过香囊,塞进怀里藏好,连声道谢道:“多谢小郡主,多谢小郡主。”

他这一贴身揣藏香囊,茗儿才忽地意识到这东西似乎是不便送人的,可人家都揣好了,她也不好意思再换一样,只得晕着脸点点头,故作大方地道:“没甚么,滴水之恩,还当涌泉相报,何况你是救了我的性命呢。”

这时候,殿外有人禀报:“郡主,昨天那个诡称要送郡主狐狸皮的人又来了。”

茗儿没好气地问道:“他今天又给我送什么来了?”

门外的人忍笑道:“回郡主,他今天甚么也没送,还多带了一个姓彭的人,说要接夏浔出去。”

※※※※※※※

夏浔被送出了燕王府,这倒不是燕王过河拆桥,而是夏浔的身份确实不宜留在王府养伤。不过夏浔这一离开,他所住的悦来客栈便蓬荜生辉起来。只不过来的那些贵人都用了假身份,掌柜的还不知道自己客栈曾经来过这许多权贵。

第一天,是燕王大驾亲自赶来探视了一次,第二天,是燕王妃和徐国公府小郡主又来探视,燕王府是这般态度,于是第三天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三司大人联袂赶来探视,第四天比他们低上一阶的权贵们接着……

对燕王来说,夏浔是救了他一家老小的,如果没有夏浔之前的闯宫示警,那后果可想而知,后来夏浔落入陷阱的时候,王宫中大部分人员已经撤离,即便火药引爆也不会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可又因为他,护住了小郡主的性命,保护了燕王宫的周全,凭着这份恩德,他就是燕王一家的大恩人,所以于公于私,燕王都要来探视一番,徐妃和徐茗儿自然也不例外。

济南府三司衙门的官员更是暗暗后怕,如果那伙蒙人的毒计成功了,且不说会对北平造成多么巨大的伤害,是否影响草原上群雄争霸的局面,至少他们的脑袋是保不住了,燕王都出面道谢了,他们安能不来?

夏浔就在这样纷纷扰扰的探视中过了九天,等到第九天,最后一批货物上路了,他的伤也养得差不多了,伤口已开始愈合长出嫩肉,这才决定返乡!

其实之前燕王探视之际,已经表露出了对他的欣赏,还通过随行太监马三宝之口,暗示可以招纳他为己所用,奈何夏浔现在已经不是无产阶级了,他家有恒产,又有美人,何苦去当造反派,刀光剑影地搏前程?与燕王朱棣有今日这份香火情谊在,他就不怕将来燕王成事后自己没有靠山,因此自然是故作不知。

燕王也了解到,他是有功名的生员,如果能考中进士,那才是正途出身,自己是个藩王,虽说除了长史等寥寥几个王府属官,自己都有权提拔任命,可对读书人来说,毕竟朝廷正途才是光彩的出身,只道他另有大志,因此也不勉强。

第九天的时候,夏浔、西门庆和彭梓祺踏上了返乡之路。

有关北平这件大事,三司衙门都是宁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事情一旦传到执法苛厉的朱元璋耳中,即使没有酿成巨大祸患,他也是一定要严惩,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那样一来,可能会刨出不少污七八糟的事情。

朱棣也有他的考虑,前些天刚刚传来父皇病重的消息,这个时候他也不愿意呈上一个会让父皇龙颜大怒的消息影响父亲身体。

同时,他也知道那个素以仁孝著称的皇太孙其实远不及他那死去的父亲厚道。

大哥朱标那是真正的厚道人,如果这事被他知道了,他绝不会落井下石,可朱允炆就不然,他一定会借题发挥,假惺惺地关心皇叔安全,然后撺掇父皇严惩北平军政官员,把与自己交好的地方官员调走,安插些跟自己和不来的人过来。

于是在各方都有意把事情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态度下,这件事出奇的平静,民间几乎没有耳闻。夏浔得了燕王的暗示,自然也不会声张。他反倒因此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历史上如果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大事,应该会有所记载的吧?为什么从不曾听说?

可惜燕王成为皇帝前,有关他的记载本就少的可怜,也难保这件未曾发生的大事在他们的隐瞒下确实没有记载。可这到底是因为自己做这桩生意,才促成了历史上本来没有发生的一件事发生了呢,还是历史上也曾发生过这件事,因为其他各种原因也被挫败了,最终又因为燕王和北平地方官员的态度而不了了之了呢?

夏浔对此始终没有想明白,但他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里面似乎有一个重大的关键所在,如果他能想明白,或许对他未来的路,有着重大的意义,可他现在还是不得其门而入。

由于夏浔身体尚未痊愈,所以燕王府专门送了他一辆宽敞舒适的长途马车,为了避人耳目,王府与地方官府并未公开相送,三人也乐得清静,一行三人,自行赶车回乡,行止如意,倒也逍遥自在。

夏浔没有注意到徐妃和茗儿郡主站在城楼高处正悄悄地注视着他们离去,也没有注意到人群中目送他们“滚蛋”的谢雨霏谢大小姐长长地松了口气,更没注意到一个黄脸汉子,牵一匹黄骠马,也混在南下的行旅客商当中,悄悄缀在了他们的后面。夏浔本该认得他的,这个人就是蒙人轰炸大都故皇宫、杀燕王的主要策划者,也是唯一的漏网之鱼——戴裕彬。

只有西门庆注意到了人群中飞飞姑娘那依依不舍的目光,捏捏怀中飞飞姑娘送予他的那只手镯,西门庆悄然地点点头,于是,飞飞姑娘微微地笑了。

此时,北平提刑按察使司的大牢里,已经抓了一大批涉嫌人员,正在逐一进行审讯,严格甄别,找出余党。一时间人满为患。

一间牢房内,据说叫王明、王思远的一对叔侄呆呆对坐,仿如一对小鬼,一听到远处传来受刑人的惨叫声,两人的身子便是一下抽搐。

这两个家伙跟踪夏浔和西门庆到北平而来,却什么也查不到,整天跟在夏浔身后跑得腿都细了,还是没有着落,结果夏浔的底细没有查到,他们反而落到了北平衙门和官差巡捕们收罗的眼线们手中,这次一抓嫌疑人,两个人立即应声落网。

王思远带着哭音儿道:“头儿,咱们怎么办啊?要是不招真实身份,怕是交待不过去啊。”

王明愁眉苦脸地道:“可是仇大人交待过,这件事并非公事,如果实话实说,万一北平府行文济南府与仇大人对质,仇大人又不肯保着咱们,那咱们不是里外不是人了?”

王思远道:“头儿,你听听,你听听这鬼哭狼嚎的动静,一会儿就该轮到咱们了,公门里的手段你又不是不知道,到时候……”

刚说到这儿,就听叮叮当当一声响,两人赶紧闭嘴,就见两个壮汉又被官差们带了来,打开牢门往里一推,锁上牢门走了。

那两人气极败坏,抓着牢门一通喊,最后颓然坐下,那年长的一人双手揪着头发,懊恼地道:“我来自关外怎么了?我身上好几份不同名姓的路引怎么了?我身揣利刃怎么了?这他娘的到底是抽的什么疯啊?我在德州吃了一顿板子,又做了十天苦役,好不容易到了这儿,怎么又把我抓起来了?苍天啊!我古舟到底得罪了谁?”

第113章 漏网之鱼

彭梓祺已换回了女装,自打那日夏浔找人来冒充娜仁托娅,事后却被她知道那个姓谢的女人是陈郡谢氏族人后,她就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意识。她已经问过了,那女人不是夏浔的未婚妻,陈郡谢氏开枝散叶,子孙遍天下,当然不可能见到个陈郡谢氏的女人就是他的未婚妻。

可是看到了这个谢雨霏的美貌,她立即联想到,或许与夏浔有了婚约的那个女子和她一样的俊俏,于是,完全出乎夏浔的意料之外,这一刻彭梓祺在他面前还是一个假小子,下一刻就变成了一个唇红齿白,冉冉飘逸如同一朵雪中梨花似的俏丽少女。

她的姿容还是带着些英气,不比谢雨霏的柔,却另具一种清冷的美。这清冷只是气质上的一种冷,当她嫣然一笑时,便如小雪初晴,桃花初绽,恰如一缕春风拂面,试想旅途之中,有这样的美丽少女相伴,该是何等惬意?

夏浔有伤,虽说已不影响基本的活动,但他毕竟有伤。而彭梓祺则是一个气质出尘、清丽动人的小美人儿,这样的两个人怎么能干车把式这种粗活,于是西门大官人便成了赶车的不二人选……

“西门大哥,你真是赶得好车,叫你跟着行商客旅一起走嘛,你非要信马游缰,这下好了,耽搁了行程,又走岔了路,眼看天就黑了,天下起雪,这可如何是好?”

彭梓祺自车中探出头来,责怪着西门庆,语气娇嗔,倒无真的怒意。

西门庆对美女的谴责一向当赞美听来着,闻言只是哈哈一笑,说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一路下来,也就这一回嘛。得了,咱们就到旁边的山坳里歇一晚上吧,反正车上有火炉、被褥铺盖一应齐全,一会儿我拾些柴禾,再在马车周围生几堆火驱散野兽,这样的野外露宿倒也别有一番情趣。”

“只不过……”西门庆嘿嘿一笑,向她挤挤眼道:“我也挤进车里去,可打扰你们卿卿我我了。”

彭梓祺脸蛋一红,瞪他一眼道:“不跟你说了,没个正经。”一放帘儿,便缩回了车中。

扭头看见夏浔脸上似笑非笑的神情,彭梓祺脸上更红,不禁有些忸怩起来。

其实她与夏浔虽已情意相许,却始终未及于乱。当然,这并不是说夏浔这小子是个拘谨守礼的君子,一定要等到成亲那天才肯洞房花烛,这么一个秀色可餐的大美人摆在旁边,他又不是柳下惠,该吃的为什么不吃?反正早晚要吃的。

他只是一直就没时间而已。从他们相遇、订情,一起赶回卢龙关再到现在,一直惊险重重,诸事迭起,而且西门庆这个超级电灯炮始终像影子似的跟在他旁边,他想和彭梓祺私下亲热一下都没时间,哪有机会偷吃?

悲哀呀!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就是一个漂漂亮亮的小美人儿摆在你的面前,就像一盘清脆可口的水萝卜,洗得脆生生、水灵灵的摆在那儿,你想吃了她,她也愿意叫你吃,偏偏就是吃不到。

可彭梓祺不这么想,这几天朝夕相处,凭着一个女儿家的敏锐感觉,她常常能够感觉到夏浔的冲动和需要,可他始终没有太过份的举动,即便放下车帘悄悄做些耳鬓厮磨的亲热举止,也是点到为止。令她觉得,自己所选的郎君果然是一位至诚君子,这样的男人,值得她托付终身啊。

车子停好了,两匹拉套的马和一直拴在车后的彭梓祺的那匹马都拴在一边山坡的树下,再喂些豆饼。车子停在背风的地方,车辕下支了架子,稳稳当当地成了一幢“房车”。苦命的西门庆抬头看看越来越昏暗的天,拂拂肩上飘落的雪花,说道:“我去捡柴禾。”

夏浔自车中走了出来,其实他的伤口已开始痊愈,创口长起了嫩肉,轻微些的活动都是不碍的,可彭梓祺生怕他弄裂了创口,还是在一旁扶着他。

夏浔眯起眼睛看看渐渐越下越大的雪,说道:“西门兄不要忙碌了,看这样子今晚的雪一定小不了,下雪的时候其实并不冷,车中的炭还有两盒,够咱们撑一晚上的,这个地方就在路边,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大型野兽靠近,你这一路辛苦了,还是到车里暖暖身子吧。”

西门庆笑道:“还是兄弟疼我,至于弟妹嘛……唉!”

彭梓祺瞪了他一眼,在夏浔面前扮小淑女,没有说话。

这时候,一直尾随而来,悄悄蹑在暗处的戴裕彬终于逮到了机会,他嘴角露出一丝狞笑,自肩上取下弓来,慢慢搭上了一支箭。

他的小臂受了伤,到现在也没有好利索,他只能耐着性子,慢慢将弓拉开。好在这里距夏浔他们所在的位置并不远,即便不张满弓,也能射中他。

戴裕彬的箭术很好,以他百步穿杨的箭术,纵然手受了伤,纵然现在因为手臂伤处吃力而微微发抖,他自信也能射中。这张弓是他扮作官兵趁乱逃离燕王宫时顺走的,箭头上还涂了点作料,只要射中要害,他相信一定能宰了那个坏他大计的混蛋。

“梓祺,我们下车走走吧,整天待在车里,有些气闷。这雪一下,很是爽利。”

“好。”

彭梓祺柔声应着,身形一侧,便准备下车,夏浔也向前跨了一步。两人本来一直站在车辕上眺望山坳中雪景,这个动作对戴裕彬来说很突然,两人转身,移步,只比戴裕彬松弦射箭提前了刹那,戴裕彬待要再度扣住箭羽已经来不及了,反而因为下意识地突然想去再度扣紧箭弦而拉痛了伤处,他手臂一痛,箭尾便被手指微微刮碰了一下。

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如果戴裕彬不是因为夏浔的突然动作而失措,这一箭仍然会射中夏浔,只不过会从咽喉变成肩头,这一碰却是真的射偏了,箭矢直奔取代了夏浔位置的彭梓祺而去……

※※※※※※※

“嗖!”

彭梓祺刚要跃下车去,双膝微微一屈的功夫,本该射向夏浔咽喉的一箭便向她射来。彭梓祺只觉眼角黑影一闪,练武人的本能使她下意识地微微一闪,一枝利箭擦肩而过,“空”地一声射中车棚。

彭梓祺只觉肩头火辣辣的一阵痛楚,她立即警觉过来,急忙一推夏浔,叫道:“小心,有刺客!”

夏浔被彭梓祺一推,一跤跌进车厢里,车厢里西门庆正蹶着屁股烤火,被他一压险些把一张玉树临风的俊脸都钻进火炉里去,西门庆吓了一跳,双手撑着车子,把夏浔顶了起来。

彭梓祺将夏浔推进车中,立即拔刀向冷箭射来的方向飞掠过去。

白衣飘飘,与雪同色。

雪,突然间又骤密了许多。

戴裕彬还想射第二箭,可他方才猝然发力,已伤了手臂,再想准确地搭弓上弦,便十分吃力,彭梓祺又哪给他时间准备,快如离弦之箭,向他藏身的方向飞掠而来,戴裕彬眼见如此,把牙一咬,起身便往山上跑去。

西门庆在车厢里叫道:“什么刺客?什么刺客?”

夏浔三言两语说明经过,两个人一起抢出车厢,已不见彭梓祺的踪影。西门庆伸手拔下斜插车棚的羽箭,一看箭矢登时脸色一变,失声道:“雁翎箭!这是边军专用的箭矢!”

原来大明军中使用的箭矢也并不相同,出于不同的功用,箭矢有许多种。大明国内各地的卫军,一般使用鹅翎或鸭翎箭;边军,用雁翎箭;御林禁卫军,用鹰翎箭。各等箭的箭杆、矢尖、长度,也各有不同,制造的规格各有特点。

边军所使的雁翎箭,箭杆是黄杨木,矢尖是长三棱狭倒钩,这样的箭矢容易切割锲入,是专门对付北方游牧民族骑兵常穿的皮制胸甲的。普通卫所官兵所使用的三角形尖锋宽倒钩,只能对付内地匪患或乱军,对草原牧族武士披挂的双层兽皮硝制的甲胄杀伤力有限。

“边军所用的箭矢?”

夏浔听了心头登时一沉,首先想到的就是会不会出自于朱棣的授意?朱棣的狠可是出了名的,万一他担心自己不能守秘,而起了杀人灭口的心思,又或者刺客来自三司衙门,那么恐怕绝不止一人了,梓祺她一个人追出去,万一……

想到这儿,夏浔急忙要钻出车厢,叫道:“不成,我去找她。”

西门庆一把拦住他,说道:“你还有伤,我去。”

说着目光在那箭簇上又盯一眼,籍着挂在车头的灯笼,发现箭簇上放出紫莹莹的光芒,不由暗暗一惊:“箭上还淬了毒!”

他不敢告诉夏浔,恐他担心带伤追出,立即提了把单刀,朝着彭梓祺的方向追去。夏浔哪里放心得下,可待他返回车厢抽出自己的兵刃,再跃到车下,连西门庆都看不到了,他又担心自己追去两人回来看不到他乱了分寸,只得焦急地等在那儿。

彭梓祺追上了戴裕彬,戴裕彬那双骑惯了马的罗圈腿可跑不过轻功出色的彭梓祺,他东拐西拐,绕着半山兜了大半个圈子,终于气力耗尽,呼呼狂喘。

彭梓祺恼他暗箭伤人,出手绝不容情,一个箭步追上去,挥手就是一刀,戴裕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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