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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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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邯猜测,按照秦朝官员升迁的惯例,黑夫再升的话,恐怕便能去郡上做守、尉这样的封疆大吏了,一时间艳羡不已……
  这时候他却又想起一事,笑道:“光说屯田去了,我还未告诉你,朝中是如何争论你所言铰羊毛为衣一事呢!”
  “这有什么好争的?”黑夫感到不可思议。
  “颂孔子之学的博士诸生可不这么认为。”
  章邯学着博士乐正礼、漆雕染的模样,摇头晃脑地说道:“诸生言,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皮,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他们以为,秦乃衣冠上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裔不谋夏,夷不乱华。衣冠袍服,乃贤圣之所教,而今黑夫上书,欲使中国之人衣羽毛,披织皮而居,此乃以戎狄之俗搅乱华夏衣冠,是返禽兽之行也!”
  因为在黑夫的提议里,羊毛衣不仅可以让戍边将士穿,未来还能推广到整个北方,所以遭到儒生反对是必然的,他们可不想看到未来齐、鲁之地满眼“戎服”。
  “与戎狄同俗”,当年就是山东六国用来黑秦的措辞,和秦人不同,魏、鲁等地的儒生,是很看重这些的,他们以为,君子服而后行,穿戴好正统衣冠,才能做事,陛下万万不能同意。
  最后,儒生还将了黑夫一军。
  “如此,也不利于陛下‘一天下之俗’的政令。”
  “说的好像他们冬天里不穿皮裘一样。”陈平自诩黄老,也看不惯这群死板的儒生。
  黑夫哭笑不得,他当时真没想到还会来这么一出。
  不过他却不担心,因为儒生博士,只是秦始皇拿来装饰朝堂的吉祥物,话语权很小,即便事关衣冠传统,是他们擅长的领域,但自有其他学派的人与之作对。
  比如墨家……
  果然,章邯兴高采烈地说道:“诸生话音刚落,墨者唐夫子、程商便当场反驳,曰:诸生之言差异,子墨子曾云,行不在服!”
  墨者也引经据典:昔者齐桓公高冠博带,以治其国,其国治。昔者晋文公大布之衣,牂羊之裘,以治其国,其国治。昔者楚庄王鲜冠组缨,绛衣博袍,以治其国,其国治。昔者越王勾践剪发文身,以治其国,其国治。
  这四位君主,其服不同,却都开创了各自的治世,由此可知,所谓的礼仪衣冠,并不能决定一个国家的治乱,儒生拘泥一件衣服材质是麻,是丝还是羊毛,真是迂腐。
  这是墨家的看法,在他们看来,只要舒适,去北方的戍卒被发左衽亦无不可,去南方戍守的士卒文身断发亦无不可,作为儒家的死对头,双方观点各自走向了极端,根本尿不到一个壶里。
  就在两家吵得不可开交时,以李斯为首的法家也发言了。
  “陛下,商君曾言,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便国不必法古!臣以为,衣服,是为了便于穿用,礼制,是为了便于行事。若能利其民而厚其国,稍稍更改衣服材质未尝不可。”
  “如今右庶长黑夫之建言,仅是仿羌人之法,以羊毛为线,制衣为士卒御寒,又不是使中国之人皆被发左衽,诸生如此反对,真是大惊小怪!”
  李斯的意见不难猜到,只要变革是有利于国的,法家就支持变革,秦国百年强盛,靠的就是这种勇于变革的心态。
  章邯道:“最后,连张苍也站出来为你说话了。”
  “哦,张子瓠不是只喜关门读书,不问政事么?他说什么了?”黑夫很好奇这个知识肥宅会出何惊人之语。
  “他就说了一句话。”
  章邯笑道:“张苍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还是让边境戍卒吃饱穿暖后,再谈礼仪之大,服章之美吧!”
  “说得好!一句话就够了!”
  黑夫很欣慰,这就是承诸子百家遗风的好处啊,不同观点在朝野碰撞,思想开放而进取,而不是自诩天朝上国,自己把自己玩自闭了。
  最后,秦始皇也做出了决意:
  章邯复述道:“陛下说,夫有高世之功者,必负遗俗之累;有独知之虑者,必被庶人之恐!”
  “当年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虽遭俗儒讥讽,却能继襄主之业,灭中山之国,启胡、翟之乡,赵遂有云中、九原。”
  “如今依黑夫之言,略变衣裳材质,便能使将士无霜冻之苦,为国戍守边境,开疆辟土,他日若能越云中、九原,而取河套、阴山,此亦羊布之功也!”
  “陛下圣明。”黑夫朝咸阳宫方向抱拳,遇到一个勇于变革的皇帝,也不容易啊。
  “对了,董翳与我说,黑夫在路上的这一个月里,陛下身边,可又多了一位宠臣。”章邯顺口说道。
  “哦,莫非是优旃(zhān)又回宫中了?”优旃自从上次与扶苏一同强谏后,便备受皇帝冷落,许久未召进宫了,黑夫有些同情他。
  “不是优旃。”
  章邯笑道:“是一个叫高渐离的燕国乐师!”


第0379章 黑白
  “夏太医,你知道,燕人为何尚白么?”
  夏无且为高渐离敷药时,他忽然没来由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夏太医沉吟片刻,说道:“听说燕人所居之地,乃殷商故墟,承商之遗风,文字如商,习俗也如殷商一样,以白为上。”
  “不,不。”
  高渐离却摇了摇头,笑道:“燕人朴厚而没什么文化,不会去讲究千百年前的传承。燕人之所以喜欢白色,只是因为燕国入冬之后,每年都会下好大的雪,雪盖住了一切颜色、声响、悸动,无穷无尽,融入苍穹,好似混沌之初,天地之始,宏大而宁静。”
  “活在那无尽头的白里,吾等自然也喜欢上白色了。”
  一边说着,高渐离也想起了,多年前,易水边,所有人素衣缁冠,为荆轲送别的情景。
  “是这原因?”夏无且漠不关心,继续解蒙住高渐离眼睛的麻布带。
  “大概就是这样,只是……”
  高渐离叹了口气:“我入咸阳月余时间,已不知道何为白了。”
  “这是自然。”
  夏无且笑道:“你瞎了,眼中便只剩下了黑!”
  布带解下,伴着淡淡的药味,高渐离黑白分明的双眼,没有丝毫神采,一片死寂,空洞地瞪着覆住他的黑暗。
  他是被秦始皇令夏无且以“矐(huò)刑”熏瞎的:将新鲜热马尿放到一个密封的桶里,然后生火烤,将高渐离的头硬生生按进去,直到马尿蒸干为止。
  这样一来,人也晕了,醒来之后,虽然眼睛看似如常,却变得僵硬,光芒凋谢,成了死物。
  这样依然不放心,夏无且还几次试过高渐离,直到确认他已全盲,才向秦始皇复命。
  皇帝只是淡淡地说了句知道了,让高渐离在乐府里当乐师。
  作为被缉拿的逃犯,高渐离本来是要判腰斩的,但被带到咸阳宫,远远听高渐离击筑弹琴一曲后,皇帝却又舍不得这绝妙的音乐,便出面特赦,留了他一条性命。
  皇帝喜欢他的乐曲,却又嫌其眼睛太明亮,里面有太多的情绪,看着它,总让皇帝想起一些不快的往事来,遂令夏无且矐之。
  这是狸猫对老鼠的不杀之恩,听着它在爪边吱吱直叫。
  可一个瞎子,还能像从前一样奏曲么?夏无且十分怀疑。
  “夏太医不知道,古时诸侯宫廷的乐官,多是盲人担当么?”
  高渐离却一边摸索着他的筑,将竹板牢牢捏在手里,道:“古之神瞽(gǔ),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制定乐律的,其实就是一群瞎子。”
  奏韶乐,使孔丘三月不知肉味的师襄子是盲人。晋平公时的太宰师旷亦是盲人,他年幼向卫国宫廷乐师高扬学琴,久而无功,后来认为,自己之所以不能专于音律就是因为有眼睛看到的东西太多,遂用艾草熏瞎了双眼,发愤苦练,琴艺终于逐渐超过了老师,能弹奏世间最美妙的乐曲。
  “我如今也瞎了,看来这是上天注定,要让我专注于音乐啊。”
  高渐离并没有因为自己被熏瞎而义愤填膺,甚至在面对当年一药篓砸中荆轲的夏无且时,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敌意。
  他的志气和仇怨,似乎已随着那双明亮的招子一起熄灭了……
  “这两年间东奔西逃,为人做庸保,食狗彘之食,过的是苦日子,如今承蒙陛下恩赦,让我嘉服美食,有什么好抱怨的?”
  “这倒是。”
  夏无且颔首:“和学医一样,学琴、学筑的人,有谁是穷苦出身?”
  一边说着,高渐离一边在助手的帮忙下,摆好了筑,奏起曲来……
  当高渐离手中的竹板轻轻划过筑弦时,夏无且再无半点怀疑,高渐离的乐曲,和之前一样好听,还多了一点别样的意味,只是他不通乐律,说不出来。
  夏无且听了片刻后,只觉得心中百感交集,摇了摇头,背着药篓离去了。
  ……
  高渐离当然知道夏无且已经走了,在瞎了之后,起初他也不太适应:做梦时会梦到燕上都的白雪,色彩分明的街巷里闾,整个世界被璀璨的星辰日月点亮。
  醒来时猛地睁眼,肆意张望,发现白昼一片黑暗,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失明,但却又不肯闭上眼睑,一直睁得大大的,好似希望找到一丝光亮。
  但却一无所获。
  一个月来,高渐离已逐步适应黑暗,他通过步伐丈量屋子的陈设,通过耳朵判断人的位置,摸着墙去马桶尿溺,有时候会尿歪,弄得屋室满是臭味,只能尴尬地等仆役来打扫。
  这时候,他会想起春秋时,郑国盲人乐师师慧故意在宋国朝堂上当众小便的故事,一时哑然失笑。
  “朝也?无人焉!”
  笑声越来越大,吓得宫婢不轻,只以为这个瞎子疯了。
  最难熬的是,眼睛必须持续敷药,否则又痒又疼,像无数蚂蚁在眼窝里咬,高渐离有时候疼得浑身是汗,但他从不失声呻吟,都闷头忍着,好似舌头也被割掉了。
  他们燕国人,吹惯了北国的风,在冰天雪地里长大,都这个脾气,坚忍而决绝。
  经过一个月的锻炼,高渐离已能从清晨厨房出来的气味,辨别食物的种类。用飨时,他可以品味着味道和气息,感受着手指下咸阳烧饼粗糙的触觉,品尝鱼肉的滑腻,还有热汤溅到手上被琴弦划破伤口时的刺痛。
  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没有视觉,感知世界的方式也很多,足以让他活下去。
  比如,在夏无且走后不久,高渐离听到又有访客进到了屋舍外,穿着软底的丝履,踩在石块上细若无声,但还是被他察觉到。
  来者在门外脱了鞋履,只着足衣入内,努力像老鼠般安静,似是不想打扰高渐离,但奈何他太过胖大,很难掩盖笨拙的脚步。
  直到高渐离一曲奏罢,在那人伫立的地方,才响起了一阵拊掌之声。
  “好一曲《清商》之乐!”
  每个人的音色都是特别的,高渐离已知道是谁来了,甚至能闻出来,他又给自己带了什么点心。
  长阳街南市的粔籹(jùnǚ),石氏的蜜饵,还有一种点心是新的,捏在手里软黏黏的,入口香甜。
  “是糖糍粑,南郡近年流行的食物,我好友家里做了送来,我想,高先生乃北人,肯定没吃过。”
  但高渐离只是尝了一个便停手了,他举起宽大的袖子,朝声音的来源作揖道:“燕人近海滨,过惯了盐渍的苦日子,吃不惯甜食,劳烦柱下史费心了。”
  来者正是柱下史张苍,自从高渐离入乐府后,张苍对他,或者说他的乐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张苍博览群书,但要论最大的爱好,一是数学,二是乐律,他一直在收集六国曲谱,想要汇编成新的乐律,近来没少往乐府跑。
  古代制定历法、判断季节,除了依靠天象的观测,还要参考风向。《尧典》有靠通过观察“四方风”来制定历法的记载。而对风的观察,主要靠耳听,目盲但耳聪的瞽矇可以通过判定风向而得到了预知季节的能力。而且古人认为音律的产生也是风的杰作,风为天地之气的混合,也因此产生了“十二律”。
  如今张苍欲重修定律历,自然还是要从音律上入手,而学过不少古乐曲的高渐离,俨然成了他眼中的活化石。
  “咸阳宫中,能完整奏出十五国风的乐师,已屈指可数。”
  “而能弹《清商》之曲的,天下寥寥无几,更别说早已失传的《清徵》《清角》,据说只有高先生能奏。”
  张苍斟酌着语气,经过一个月的相处,他与高渐离渐渐熟识了,但要请他教自己最拿手的乐曲,是不是仍嫌唐突?
  “我教你。”
  谁料,高渐离却极其干脆,挑明了话题。
  “我眼虽瞎,心却不瞎,柱下史之意,我岂能不知?”
  他直接让张苍将琴拿来,他慢慢弹,让张苍记住谱。
  这世上,只剩下高渐离一个会弹《清徵》《清角》的人,这也是秦始皇留下他一条性命的缘故。
  但很快,这音乐,便要失传……
  这亦算是高渐离在世间的最后一点遗憾和不舍罢,他的徒儿们尽数死于秦伐燕之战,妻女离散不知所踪,空有一身本领,却没有传人。
  “能将此曲传于荀子高徒,发扬光大,实乃高渐离之幸。”
  高渐离也不知自己有多少时间,一个时辰的时间,转瞬即逝,就在张苍将两首乐曲的谱记载麻纸上后,高渐离停下了手中的琴,空洞的双目看向外面,露出了笑。
  “我要走了。”
  张苍有些莫名其妙,过了一会,才发现外面来了一群人,是皇帝身边的谒者和郎卫。
  谒者高声道:“乐师高渐离,陛下燕居,召你奏乐助兴,这便同我一起去罢!”
  这是皇帝一月之内,第六次召见高渐离,可知是多么喜欢他的音乐。
  高渐离起身,让一旁的侍从帮自己整理着装,又将筑抱在怀中——他总不肯让助手碰它。
  怀抱着筑,高渐离朝张苍微微躬身。
  “还望柱下史能勤学谨记此曲,勿要使之,成了绝唱!”
  言罢,便随着谒者向宫阙方向走去,脚步轻快,不知道人,绝想不到他是个瞎子。
  这句话让张苍有些糊涂,摇了摇头,也没有多想,带着乐谱离开乐府。
  乐府隶属于少府,所以在少府门口处,他便遇上了匆匆赶回的黑夫。
  “子瓠!”
  黑夫是从杜邑连夜过来的,可惜咸阳城门天亮才开,他没有直接入门的特权,所以耽搁到现在,进城后就往少府赶,不想竟遇上了张苍。
  他从马车上跳下,也顾不得解释,直接问张苍:“我听少荣说,你与高渐离相善,他身在何处?”
  “高先生?”
  张苍还沉浸在两首绝世乐曲的妙音中,被黑夫一喊,才惊醒过来,指着咸阳宫方向道:“高先生去为陛下奏曲,此刻,应已至御前!”
  ……
  PS:张苍为计相时,绪正律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时本以十月为岁首,弗革。推五德之运,以为汉当水德之时,尚黑如故。吹律调乐,入之音声,及以比定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于为丞相,卒就之,故汉家言律历者,本之张苍。苍本好书,无所不观,无所不通,而尤善律历。——《史记·张丞相列传》


第0380章 秦颂
  “先生可不是第一个来此燕人。”
  在前引路的中郎骑令王离声音年轻而随意,在高渐离听来,大概是一个没经历过真正厮杀的将门子弟罢,他的祖父王翦攻陷了蓟城,他的父亲王贲灭亡了燕国,可这个将门子弟,犹如春天的嫩草,不知寒霜之冻。
  的确,他或许有些厮杀本领,但就像当年的秦舞阳,十三岁在燕市杀人,路人不敢忤视,但那又如何?
  高渐离被熏瞎眼睛前,只在咸阳宫外围呆过,所以他是没机会看到,咸阳宫正殿是如何巍峨高大,竟能让燕人皆称勇者的秦舞阳色变振恐……
  他只知道,从下到上,还真得花费不少气力。
  王离和随行的谒者没有搀扶他,像看笑话般,望着盲眼乐师身负琴筑,手脚并用,摸索着在阶梯上爬,秦宫郎卫们也爆发了一阵窃笑。
  高渐离没有理会,他现在知道,年荆轲是如何一步步走上这的。
  燕人尚白,秦人尚黑,高渐离能够想象,荆轲定是和易水边一样,穿了一身彻头彻尾的白,从头巾到鞋,都是白的,白的发光发亮。他像高渐离一样,在宫殿门口接受陛楯郎检查,又穿过一群黑衣的秦国大臣,如明珠滑进黑泥,高高捧着樊於期的头颅和督亢地图,登堂入室,一直来到陛前……
  只可惜,高渐离今日来的,并不是荆轲刺秦王的正殿,而是一处偏殿,此乃秦始皇退朝而处的地方,想来他是在结束大朝会后,赶在吃饭前想起了高渐离,才召他来的。
  “陛下,高渐离带到!”
  王离在前下拜,身后两名郎卫也踹着高渐离的脚,让他伏倒在地。
  虽看不见,但高渐离听到有咀嚼食物的声响传来,秦始皇正在用飨,他甚至能嗅出其中一道菜肴:肝骨,用狗肠网油包狗肝,涂适当作料放在火上烧烤焦黄,嗞嗞作响,香味四溢。这道菜,在燕国时,好友狗屠常做给他们吃。
  过了半晌,秦始皇仿佛才想起旁边跪了一个高渐离,十分随意地说道:“起来罢,给乐师赐座。”
  高渐离无法目睹秦始皇真容,按照先前的传言,说这位君主长着蜂准,一对长目,身形为鹜鸟膺,声音如豺狼,豺声,这种人缺乏恩惠,心如虎狼,俭约可卑谦,得志乱杀人。
  不过秦始皇的音色听在高渐离耳中,显得威势十足,说话抑扬顿挫,听不出豺狼之音,不过,从其所作所为看,那得志之后,虏使天下百姓的虎狼之心,应是不会差的。
  高渐离摸索着,跪坐到了离秦始皇十步之外的地方,他还故意坐错位置,方向也不对,遭到了殿上礼官的纠正,身为臣子,必须面向陛下。
  这却帮了他大忙。
  高渐离对礼官道谢,抬起头时,他知道,十步之外,便是秦始皇。
  秦始皇也不急着听乐,而是见他大热天爬出一身汗,赐了高渐离一盏酒,还问了他一个问题。
  “高渐离,宫中美酒,比燕市之酒如何?”
  高渐离垂首:“燕酒不如也。”
  可美酒入喉,他最怀念的,却还是燕国劣酒的味道。
  他与荆轲相识在十多年前,燕市酒肆之中,荆轲、狗屠、高渐离,一个游侠,一个屠夫,一个乐师,三个看似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却终日厮混在一起,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酒。
  在燕国,酒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寒冬一到,每天不喝几口温过的苦酒,就别想出门。
  他们三人,酒酣之时,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之,狗屠则晃着身子,拔剑跳起舞来,无忧无虑,极其快乐,但欢快过后,却又放声哭泣,旁若无人。
  荆轲哭自己空有一身本事,多年游历,虽在江湖小有名气,却行囊已空,一事无成。
  高渐离则哭美人迟暮、壮士衰鬓,哭礼乐崩坏后,也随之被人们抛弃的乐律,韶乐已绝,骚赋不再。
  至于狗屠?他们也不知道他为何而哭。
  但如今,昔日的三个好友,荆轲赴秦而死,身被数创,死后还遭到车裂。狗屠也在王翦攻蓟时,做了一个英勇的匹夫,被乱箭射成筛子。
  如今,只剩下高渐离了。
  他像极了一只瞎眼的孤雁,不想饮水,不肯进食,只是低飞哀叫,思念追寻他的同伴。
  但他没有茫然乱飞,因为他知道,射杀雁群的猎人,就在十步之外……
  恍惚间,秦始皇已用飨完毕,在下午开始办公之前,他想要先听会乐曲。
  “陛下欲听何乐?”
  高渐离是个奏曲的好手,不论是十五国风,还是楚地的《阳春》《白雪》《下里》《巴人》,都能弹奏出来,且有一种普通乐师没有的郁郁之气,这亦是皇帝舍不得杀他的原因。
  “心中有志,弹出的曲子才能有神。”
  不过,秦始皇身边,那个名叫赵高的中车府令,听完高渐离的奏曲后,却阴阳怪气地评价。
  现如今,那个人,亦在不远处,眼也不眨地盯着高渐离。
  但秦始皇的警惕心,已然放下。
  “你前些日子为朕弹过《清商》、《清徵》和《清角》,曲子虽好,却一首悲过一首,这些亡国之悲曲,朕不喜欢!”
  秦始皇尤记得,前日高渐离在二十步外,随着竹板起落,筑声像绵绵不断的细雨,又像是令人心碎的哀痛哭诉。
  但他想听点欢快的,能与帝国蒸蒸日上,海内和平,四夷咸服相匹配的,但又不想要诗经里那些从小听到大,耳朵都要生出老茧的旧调子。
  所以秦始皇生出了一个想法。
  “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商、周、鲁皆有颂,朕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扫六合,一海内,功盖三皇,德超五帝,岂能无颂?”
  于是,这颂曲便被命名为《秦颂》,过去半个月里,乐府官员们已殚精竭虑填好了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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