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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第2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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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眼前这少年,亦是其中之一。
黑夫走到少年背后,熊熊燃烧的锻炉旁,铁砧上静静躺着一把长四尺半的剑,已经锻造完成……
尺乃秦尺,四尺半便是一米出头,后世看来略显短小,但在同时代,普遍长三尺的剑里,已经鹤立鸡群了。
春秋时的青铜剑,一般长不过半米,因为青铜材质脆而易折,且剑较宽厚。
进入战国后,各国开始盛行铁剑,剑锋和剑刃都更薄更利,长度也开始增加,“三尺剑”,也就是七十公分的剑,成为士大夫、兵卒、轻侠的标配。
黑夫拿起眼前的铁剑来掂量一番,他并非行家里手,但十几年行伍生涯下来,好坏还是分得清的,不由赞道:
“好剑,这剑不错,且能锻造如此之长,都快赶上陛下佩剑了!”
秦国军队里虽然还是用青铜剑居多,但秦始皇可是个赶潮流的,他的佩剑,长达五尺,因为太长,荆轲刺秦时,情急之下竟拔不出来,只能绕柱躲避。最终秦在左右的提醒下,“王负剑(舰)”,才顺利将剑抽了出来,并砍死了荆轲。
没错,是砍,剑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刺才是它的主要杀伤方式。可那当口,从未受过如此奇耻大辱的秦始皇帝羞怒至极,只有挥剑猛砍荆轲大腿,方能泄愤!
那还不算最长的,黑夫在齐地见过双手才能操作的长剑,竟长达六尺,将近一米四!难怪齐地有句童谣:“大冠若箕,修剑拄颐”,意思是剑柄能顶到面颊。
眼下,少年郭铁匠得了黑夫夸赞,高兴地抬起头来:“君侯若不嫌弃,小人愿为君侯锻剑!”
黑夫颔首:“剑者,君子武备,所以防身,起于商周,其技初起,流于兵阵。军马相较之间,兵刃交加之际,以长器而拒敌,以短剑而防身,远杀近搏,长短互补。至于春秋之后,剑入名流,王侯将相,高人雅士,俱佩名剑而习其技,悟其理而通其道,用之于治学,则成诸子百家;用之于治国,则成霸业强国;用之于杀伐,则成强兵猛将。”
“然而剑虽好,可我眼下军中更用得上的,却是刀。”
郭绍钟爱剑,前些天黑夫要求铁山锻刀,他都不愿参与,眼下只觉得剑受了侮辱,有些愤愤不平。
“君侯,砍柴的刀,是低贱之器,岂能比得上剑?”
黑夫笑了笑:“你曾用青铜剑来砍柴么?”
郭绍摇头:“不曾。”
“为何?”
郭绍觉得这位君侯在明知故问:“青铜脆而易折,击刺杀人还行,砍柴就过分了。”
铜本来是软的,软到无法直接做武器,只有与锡结合后变成青铜,才是合适的材料。但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变得脆而易折,大力劈砍,很容易折断。
所以整个青铜时代,以劈砍为主的刀,只是昙花一现,顶多是撬贝壳、剥皮的小刀在燕齐流行,还渐渐演变成了刀币。
剑,无疑是最合适青铜的短兵,当之无愧的百兵之王。
而在民间,砍柴的主力,也是铜制的斧斤。
直到铁器时代来临,这种情况开始改变,虽然军中还是顺着以前的惯性用剑,但在民间,做工粗糙的铁柴刀,已经悄然出现。
尤其是在南郡、豫章、衡山、长沙等地,近年来,种植园主们为了让奴隶砍甘蔗,一种长肋,上宽下窄,没有刀尖的砍刀蔚然流行,形制颇似后世的景颇刀,郭绍来此数年,自然也见过。
“你用铁剑砍过柴和甘蔗么?”
黑夫似乎来了兴致,就在这工坊里坐下,不紧不慢地与郭铁匠聊起天来。
“铁剑如此金贵,怎么能用来砍柴!”
郭绍有些发懵,这位君侯是怎么了,专跟砍柴过不去,他这侯爵,莫非是砍柴砍来的不成……
“不错,铁剑金贵,好的长剑,百金难求,而我手下兵卒,何止数万,总不能让他们人人皆为百金之士罢?我……朝廷可养不起。”
黑夫又问:“你锻这柄长剑,花了多少时日?他们做一把刀,又花了几日?”
郭绍老老实实回答:“我用了一月。”
一旁的铁官也过来禀报,说平均算下来,每把铁刀,只用了三五日。
这是自然,从制作工艺来说,剑的要比刀难多了。剑是双刃,身窄而薄,前头很尖利,所以造剑的材质和冶炼工艺要求很高,不能太软,也不能太脆,恰到好处才行。一把好剑,整个工艺下来,再锻打百遍,起码得花一个月,有的剑,甚至要一年半载……
而一把老百姓也用得起的砍刀,好铁用到单刃上就行,刀身较宽,刀背较厚,一般不会折断,工艺马虎点也没事。慢则五天,快的话,两三天就行,若能流水线批量生产,则更快。
难怪后世有句话叫“十刀一剑”,意思是制造同等质量的刀和剑,造剑花费的时间是刀的十倍。
为将者必须明白一点:和士兵一样,兵器是消耗品,不是珍藏品!
军队制式装备,历来都是以保证威力的前提下,选择廉价、简单、易大量生产的,这便是秦军始终装备青铜武器的原因。
黑夫也一样,他需要的,就是能够量产,便宜,且能适应南方密林,不但能劈砍树木藤蔓,还能随时应战的砍刀。不需它百炼成钢,不需它千年不朽,不需它削铁如泥,反正对付的是赤身而战的越人,再钝的刀,砍上去也够见血了。
而且刀比剑上手快,就算在遭遇战里,秦兵因为慌乱,将技法忘得一干二净,学秦始皇击荆轲一样,闭眼猛砍就对了。
青铜被铁取代是迟早的事,哪怕钢铁工艺尚不成熟,产量大,造价便宜就是最大的优势。
而历史上,刀也迟早会取代剑,就像贵族君子被布衣莽夫取代一样……
最后,黑夫让铁山三个月内,制五千把砍刀,又令手艺不错的郭铁匠,为军中将吏打制十柄好的佩剑剑,但又道:
“造价虽有贵贱,但兵器并无高低之分,适合战场,能杀敌的,就是好兵器!”
……
黑夫为军队打制的武器,可不止一把丛林砍刀。
离开铁山后,他又顺路去了一趟南边四十里外的铜绿山,即使有水排煽风点火,光靠木炭炼出来的铁质量依然堪忧,除了铁刀外,其他兵器,依然以青铜为主。
考虑到岭南山林地带,善攻袭埋伏,近身格斗,长矛不易施展,除了铁山的五千把砍刀外,黑夫又在铜绿山定制了一万柄短剑,长不过一尺半,称之为匕首也不为过,而且同样是单面开刃,形状颇似95军刺,争取人手一把。
“届时每个屯的装备,以盾牌短兵为主,弓弩策应,少许长兵辅之,这配置,可比先前戈矛长戟合理多了。”
敲定军队制式武器后,黑夫结束了行程,他不太想回鄂县和武昌,决定绕个弯,走小道,直接往长沙郡方向而去。
二月下旬,当黑夫一行人抵达州陵县时,在武昌大营练兵的共敖,派人来禀报他一个消息:
朝廷派的监军,总算到南郡了!
“哦?监军是谁?”
黑夫心里暗暗吐槽:不会又是扶苏吧?一回还好,二回也罢,若这次秦始皇还要让二人搭伙,黑夫甚至都要怀疑,皇帝是想让他俩在一起了……
信使禀道:“这次来了两人,一老,一壮。”
“老者为伦侯公子成。”
“原来是昌武侯啊……”
黑夫颔首,的确,秦朝的监军,喜欢派遣宗室或者皇帝亲信,且要地位崇高,这才不会被主将架空,失去监督的意义。
这位公子成,乃是秦始皇的爷爷辈,秦昭襄王的小儿子,也没有大的本事,就是能活,是宗室最高辈分,早年作为宗正,是九卿之一。几年前,他作为王翦的监军,蹭了灭楚的大功劳,后被秦始皇封为昌武侯,是秦朝七位伦侯之一,与昌南侯黑夫平级,的确是合适的人选。
只是昌武侯年已七旬,顶多在南郡看看粮食,根本不可能随黑夫去岭南啊,别跟杨端和一样,死在半道上就尴尬了。
所以,秦始皇才派了双保险,一个年轻力强,能够随时跟着黑夫的人。
“壮者为谁?”
黑夫漫不经心地问道,猜测会不会是某位远房宗室,反正不可能是扶苏,更不可能是胡亥吧,呵呵。
“君侯,那壮者是左庶长,子婴!”
第0647章 沧浪之水
子婴对南方并不陌生,三年前,他以五大夫的身份,陪秦始皇东巡,回程的时候,皇帝来洞庭湘山观光。
但与原本的历史不同,那天洞庭湖风和日丽,秦始皇心情不错,没有派刑徒将湘山树木伐光,还让子婴代他祭祀湘君和湘夫人……
时隔三年,子婴再来南方,却是作为监军副手。
船只在湘山靠岸,接下来的路,就得靠马车了。他们沿着湘水而上,赶赴长沙,南征主将,昌南侯黑夫与子婴约定,三月十五在那碰面。
长沙郡并无驰道,马车在泥泞的小道上时走时停,得由士兵刑徒推攮才行,如此道路,可想而知,从南郡运粮也快不起来,难怪黑夫将新征的大军放在武昌,没有拉到长沙来。
子婴倒是很耐心,只闭目想着在江陵时,公子成对自己说的话……
作为真正的监军,被秦始皇帝寄予厚望的宗室老臣,昌武侯公子成才抵达江陵,就不走了。
“我老骨头一把,岂能再去南方湿热之地受苦,像杨端和那样病死了,更误事。反正南军之粮,起码一半都要经由江陵,我便留在此地督粮罢!”
说着,昌武侯就把昔日的楚国行宫占了一个,在里面喝着蜜汁,招来楚地倡优,逍遥快活起来。
而可怜的小辈子婴,则要继续上路,履行职责。
十天前,子婴离开江陵时,昌武侯还神秘兮兮地将他唤去,屏退左右,对他说了一番“肺腑之言”。
“婴,老夫是看着你长大的,你当知晓,三十年前,汝父叛秦,吕不韦、嫪毐以此为借口,诛杀屯留叛兵七百三十六人。按律,长安君全家,亦当族之,但陛下却力排众议,特赦汝罪,留下了你的性命,可知是为何?”
子婴跪言:“是陛下宽厚,亦是族曾祖父力谏陛下,方才留了婴性命。”
“然也。”
公子成颔首道:“陛下英明睿智,岂会不知,长安君去国,乃嫪毐所逼,那嫪毐竟以此居功,封长信侯,以河西太原为封国。陛下当时尚未亲政,一时隐忍,过了几年,终于灭了此僚!”
“虽然事出有因,但叛国毕竟是叛国,长安君留于赵,陛下派甘罗去数次相劝,他却迟迟不归,与秦离心离德。故陛下对你,也只能不冷不热,不封君侯,不赐寸土,你本是庄襄王的王孙,却只能从庶民做起。”
这是子婴凄惨的生世,他父亲成蹻是秦始皇的亲弟弟,他是皇帝的侄儿,扶苏、胡亥的从兄。
但子婴的整个童年,身份一直十分尴尬和敏感,与其说是王孙,不如说是囚犯。
“婴,你对陛下,可有怨恨?”
此言一出,子婴顿时大惊,稽首再拜:
“婴蒙陛下仁厚,方能活命,十数年间,陛下每隔几年,就找借口赐我几级爵,让我做到五大夫,近来又当上了左庶长,无尺寸之功而位居卿列,婴感激尚来不及,岂敢有怨?”
公子成笑道:“果然,正如我对陛下所说,你是分得清好恶的,这些年在宗正署做事,也勤勉老实,故陛下才给了你这次机会,让你做监军副手。”
“所谓监军,监的无非是两件事,一是粮,二是人。”
公子成一边吃着南郡的糕点,一边指点子婴:
“军无粮则亡,把住辎重粮食命脉,扣下委积,将军就不敢生出异心。而盯住其人,时刻回报,便能让身在咸阳的陛下知道前线调遣,军情进展,以此杜绝拥兵自重、养寇待乱之徒……若其生出异心,随时可以一道诏令,收回虎符!”
秦军,认符不认人,征伐天下的武安君白起,在昭襄王的赐死诏令下,也只能孤独地自尽,没有任何反扑的机会。
“老朽留在江陵督粮,而你,就跟在昌南侯身边!”
公子成压低了声音:“昌南侯年轻,虽然用兵如王老将军一样稳,但他的心,也能想王翦一样,安于封侯么?会不会是秦之陈庄,楚之庄蹻?尤未可知也,不可不引以为戒啊。故他的一举一动,你都务必记下,每月禀报给我,我再转交陛下……”
子婴想想都知道,督粮容易,监人难啊,这位老君侯,倒是会挑肥拣瘦,可他毕竟辈分小,又是副手,公子成怎么说,就得怎么做,只能应一句:
“婴谨记在心!”
公子成还鼓励说,子婴若是做好了,便能彻底洗刷家族屈辱,事后加官晋爵,甚至有希望恢复本该传给他的君侯之位。
但上路后,子婴的担心,甚于期盼。
子婴的性情,谨慎而敏感,他在朝中时,与蒙氏兄弟交好,又同赵高有故,跟李斯的儿子们喝过酒,同冯劫玩过六博,被扶苏以兄长相待,胡亥也喜欢约他狩猎,总之,和所有人都说得上话。
这么做,并非子婴心有志向,而是为了自保——他永远在权力的边缘徘徊,却不迈入半步,长袖善舞,对任何人都没有威胁,在大家心中,他是一个老好人。
这是子婴生存的原则,眼下,他却要作为皇帝安排在昌南侯身边的眼线,时刻朝咸阳打小报告,万一皇帝有何不满,都要由他来传达给黑夫……
“这可是得罪人的差事啊。”
子婴暗叹,而且他也看出,随着秦始皇之心日益骄固,边疆征战不休,关中的大工程却一个接一个开工,黔首劳于路途,这天下,已有不稳之势。
但他身份尴尬,不敢在皇帝面前提自言片语,毕竟这回,连扶苏、茅焦都没吱声,回到咸阳后,扶苏接过了管理宗室的责任,举荐年轻的宗室子弟为郎卫。御史大夫茅焦则从全国各地征辟能干的良吏,说要整顿吏治,损益律令……
他们都不出面,子婴更不能站出来了。
本以为离开了朝堂,就能避开那尔虞我诈,但军中前线,一样复杂,让他没法独善其身,子婴只感到头疼。
就在这时候,随从在车外喊道:
“左庶长,汨罗江到了!”
……
“这就是汨罗江?”
子婴下车,在渡口远眺,却见一条宽大的河流,正从东面流来,汇入湘水,它有南方河流的秀丽,绿头野鸭成群结队在上面漂游觅食,岸边则有渔父捕鱼的吆喝,当风吹起来时,还是有一些波浪的。
传说,数十年前,屈原既放,游于江潭,又得知郢都,也就是现在的南郡江陵被秦军所夺,绝望之下,在这条江投水而死……
子婴还听说,屈原投水前,曾与一位渔父有一段经典的对话。
屈原说,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而渔父却很看得开,劝说屈原,与世推移才是对的,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
但屈原何许人也,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他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也不愿同流合污。
与屈原一样,同为宗室,又身处这样一个随时需要选择的节点,子婴感慨良久,最终却笑道:
“吾不从三闾大夫。”
“吾从渔父!”
他想通了,一时释然,哈哈大笑数声后,不顾随从劝阻,脱了履,扔了袜,踏入干净的水流中,任由它们冲濯双足,还捧了一把清水,浇在自己的头顶。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他放声而颂,这就是渔父的哲学,也是子婴的生存之道!
“陛下不是楚怀王,朝中没有子兰,前线并无庄蹻,我子婴,也绝不会做屈原!”
……
数日后,子婴抵达了长沙城,南征主将黑夫给了他极高的待遇,在兵营辕门内相迎。
子婴知道自己的地位当不起,立刻主动走过去,作揖道:
“昌南侯,数年未见,已封侯拜将,大愿得偿,愈发壮勇了!”
黑夫这一身酷似将军俑的装扮,的确比郡守官服威风多了,他也对子婴拱手:“左庶长远行辛苦,听闻君为副监,与我偕行,真是大喜过望。左庶长不但是陛下子侄之长,还极识大体,有君为我监军,此番定能建功!”
二人寒暄一通后,黑夫给子婴介绍起南征军长沙营的几名官员,他们多是屠睢旧部,但有一个,却是黑夫老相识。
“这位是御医陈无咎,曾在南方就医,一年前大军遇阻,疫病发作,死伤无数,陛下派他来诊治。”
陈无咎也老了,四十多岁的人,他上前与子婴见礼,两只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子婴袖口皮肤上的小小皮疹。
子婴注意到了陈无咎的目光,也没在意,笑道:“或是我不习南方气候,昨日在馆舍休憩时,才发现起了些疹子,不碍事,不碍……”
还没说完,陈无咎却不由分说,凑近过来,一把揪住了子婴的袖口,往上一拉!
子婴正感觉莫名其妙,低头一瞧,却见整个手臂上,多有皮疹红点,甚至有扩大变为红色丘疹的……
“这……这是怎么回事?”
子婴也才发现,还以为是自己挠的,但陈无咎却面色大变,后退一步,对黑夫道:
“君侯,不会错的,是水蛊!左庶长染了水蛊之疾!”
第0648章 蛊祸
“左庶长真是不知者无畏啊,这江南之地的水域,岂是能贸然去戏耍的?”
营帐之内,听说子婴前几天在汨罗江又是濯足又是濯冠,医者陈无咎连连摇头。
“江南有射工毒虫,夏月在水中,其虫甚细不可见,人入水浴及涉水而行,此虫着身而附,便钻入皮里。”
陈无咎指着子婴手上、足上的红色皮疹道:“初得时便是如此症状,皮上正赤,如小豆黍粟,以手摩之,痛如针刺。”
这些症状都符合,子婴没想到,他追溯古人,效仿其行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也顾不上身为公子王孙的矜持优雅了,急问道:
“陈医师,得了此症会如何?”
陈无咎摇头叹气:“病发之后一月,身体乍冷乍热,手足烦痛,还会呕逆,小便亦黄,腹内闷,胸痛。假以时日,毒虫顺血管行至肝肠处,啃食五脏,释放毒水,结聚在内,便令腹肿大,状如虾蟆,犹如孕妇,动摇有声,故名水蛊也……”
蛊,腹中小虫也,可谓十分形象。陈无咎说,中了水蛊的人,不仅身体肿胀,更严重的是,人还会咳嗽、胸痛、呕血,全身无力,各种疾病也随之而来,最终可能导致死亡!
“人皆言,江南卑湿,丈夫早夭,实则并非因为湿热,而是因为这水中蛊虫啊。”
“敢问医师,当如何诊治?”
陈无咎又叹了口气:“此症,并无能痊愈的救治之法……”
“这不就是绝症么?”
陈无咎每说一句,子婴的脸就白了一分。他今年才三十出头,难不成就要殒命长沙?
他只感觉有些头晕目眩,自己怎么这么倒霉。
陈无咎却道:“左庶长稍安,中了水蛊之疾不会立死,左庶长乃王孙贵胄,有宗庙之灵庇佑,一定会有办法的……”
在子婴面前如此安慰,离开营帐,去向黑夫汇报此事时,陈无咎却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
“昌南侯,果然啊,那水蛊才不管是公子王孙,还是渔夫黔首,只要是皮肉,它们都照钻不误!”
……
“对蛊虫而言,吾等皆为鱼肉也,哪有什么贵贱贤愚之分。”
黑夫无奈摇头,人自诩为万物之灵,食物链顶端,然而在顶端之上,在人体内部,还有无数寄生虫蠕动,日夜啃噬躯体五脏呢。相比于可见的猛兽,这些细小的虫豸,才是人类最大的天敌。
说起来,子婴也真是倒霉,才来江南,就收到了这样一份大自然的馈赠。
“他病情有多严重?”
“不算重。”
陈无咎道:“也是运气好,不似其他北人一样得急热之症,应是慢性病。经此一事,这位王孙只怕是再不敢贸然下水了,加上锦衣玉食,不必劳作,再活一二十年不在话下。”
他露出了作弄的笑:“但我故意将病情说得重了点,这位副监军,定能设身处地,明白在南方用兵的艰难,而远在咸阳的陛下得知连监军都染病,自然不会一味催促昌南侯了。”
“听上去是好事,但我却高兴不起来。”
黑夫叹息道:“你说得对,连朝廷派来的监军都染了病,更何况是普通兵卒、民夫呢?再这样下去,南征的将士,泰半都染病乏力,不能作战,两年平越,岂非空话?”
来到长沙后,黑夫便发现,本地驻军面对的,是历史上肆虐了湖南两千多年的恶疾:血吸虫病。
虽然学名叫“日本血吸虫病”但那只是因为,最先由日本人发现并命名,实际上,这小小寄生虫遍布整个亚热带地区。
黑夫记得,前世去湖南博物馆里,印象最深的就是,马王堆汉墓的主人,肚子里居然还有大量血吸虫卵,连贵族都如此,可想而知,这疾病在长沙郡流行之广。
而它肆虐的年头也够长,直到建国后,洞庭湖、鄱阳湖、太湖都是瘟神最流行的地区,更别说现在了。
十多年前,在攻略豫章,建筑南昌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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