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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枪手)-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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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两眼一片血红。

“小心!”身边传来吴崖的大叫,眼光之中,便见一道闪光掠过,梅华大惊失色,耳边传来当的一声响,却是身边吴崖纵马而上,手中陌刀探出,替他挡住了这致命一刀。

梅华终于抹开净了眼上的血水,抬手掏出骑弩,对着吴崖方向扬弩就射,吴崖吓得一缩脖子,“你丫失心疯了?”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身后传来重物坠地的声音,顿时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刚刚替梅华解围的时候,身后也有东胡兵向自己举起了刀。

“多谢!”

“彼此彼此!”

两人相视一笑,虽然是第一上战场,第一次杀人,但两人却丝毫没有那种传说中第一次杀人的不适感,也许是两这这一个多月来,每天被揍,血腥气实在闻得太多,心里也憋曲得太厉害,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口子罢。

“快去追连长!”两人看向远处,原本与他们两个一组的杨大傻,现在只留给了他们一个背影,两人心中都是一惊。

“奶奶的,说好了要照顾我们呢,一个人不管不顾地杀到前边去了!”梅华不由破口大骂,跃马挺刀,向前冲去,吴崖赶紧跟上。

高远此时早已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金玉良言忘到了九宵云外,双手陌刀轮得风车一般,虎如羊圈地杀入东胡人丛之中,在他身后,郭老蔫一手举着他的高字大旗,一手持着一柄狭长的弯刀,紧紧地追随着他,而另一侧,上官宏使得却不是亲卫营标配的陌刀,而是一根熟铜棍,别人是砍,是削,是节,他来来去去就只有两招,砸,扫!

郭老蔫平时看着瘦瘦小小,蔫不拉叽,此时却如同一条蛟龙,手中的高字大旗也常常被他当作武器使用,顶头的那寒光闪闪的旗矛,可不是为了好看的,只消看到这旗子一卷一放,那矛头之上必然会添上一些新鲜的血液。郭老蔫是一位江湖人出身的武功好手,杀人技巧极其精到,能割人三寸便致命,他绝不肯多使一分力,而上官宏却是身材魁梧,比高远还高了大半个头,用虎背熊腰来形容他,也丝毫不为过,这是一个从疆场之上,一棍一棍砸出前途来的家伙,死在他手下的人可就其惨无比了,根本就没有一个成人形的。

他们两个,加再上一个高远,真正的就是一个屠杀小组。虽然因为这杆大旗,他们招惹来了更多的敌人,但三人不以为意,反而更加兴高采烈,杀得畅快无比。东胡人根本就无法近身。

如果此时有人能飞到半空之中,便能清晰地看到,一片红色的血云就如同烧沸的水泼入到一征雪原中一般,东胡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融中。

宇文明此时的目光紧紧地盯在被东胡骑兵包围着的高远那几个人身上,因为那面招展的大旗,从一开始便成为了宇文明的目标,杀掉高远,奇功一件,此时的宇文明,脑子里被这个念头塞得满满的,他带着自己最为精锐的亲兵,径直扑向了高远,甚至没有去看一眼整个战场的情形。

也用不着看,因为宇文明一开招就投入了全部的兵力,将所有的骑兵一下子全撒了出去,这样打下去的后果,要么灭了别人,要么自己被灭。

一个成熟的将领绝不会将手里的底牌全都抛出去,问题是,宇文明还很不成熟,看到高远的旗号,以足以让他兴奋得难以控制自己,而高远,手中拢共也只有一个亲卫营,一千出头的骑兵,根本没有资本留预备队。

高远相信自己亲卫营的实力,而宇文明却认为自己三千强大的骑兵,岂有奈何不了一群燕国骑兵的道理?长久以来,东胡人认可的马上对手,就只有匈奴一家,现在匈奴已被灭得七七八八,一群燕国骑兵,他岂放在眼里?

但高远手下亲卫营的骑兵,却有百分之六十来自匈奴,是匈奴人。这些精挑细选的人无一不是军中骁勇,配上了精巧的钢甲,使上了锋利无比的陌刀,腰挎骑弩,战斗力比其当年为匈奴作战之时不知强大了多少。

宇文明想冲到高远的身边去,用自己手里的弯刀,亲手了结了他对方的性命,但他首先碰到却是挥舞着大棍的上官宏。

凌厉的风声迎头而来,宇文明扬刀,弯刀轻巧地贴上了棍子的顶端,用力一搅,想将这一棍拨到一边,对手嘿了一声,两臂陡然一抖,宇文明瞬息之间便觉得整条手臂都麻了。心中顿时一惊,不可力敌,眼见对方铜棍又横扫过来,一缩脖子,纵马冲过,后头传来卟的一声,像是一颗西反被一棍砸得粉碎,却是一名亲卫不知死活,挺刀硬抗,立时便是刀折脑袋碎的下场。

刚刚冲过了上官宏,迎面便是一面大旗卷来,宇文明抖刀连斩,嘶嘶拉拉几声,已是将旗子剖成了条状,翻飞的布条之间,一缕寒光阴险之极的突刺而出,宇文明大叫一声侧身闪臂,叮的一声响,肩头的兽头护肩已是不翼而飞。出手的自然是郭老蔫,看到宇文明避过了这势在必得的一击,不由暗叫可惜。双方纵马如飞,就这一次交手的瞬间,便已是交错而手,郭老蔫手里的旗子已不成模样,干脆将马刀插到了马鞍边的刀鞘之上,双手挥舞着旗杆,前刺横扫,将宇文明的一众亲兵打得如落叶遇上秋风一般,纷纷坠马。

宇文明终究是没有碰上高远,只是与他身边两个护卫一前一后的交手,两条性命便险些交待了,看了一眼犹如魔神一般在东胡骑兵群中搅起阵阵腥风血雨的高远,心里头莫名悸然。

此时,他才稍稍清醒了一些,终于记起了自己身为主将的责任,扫眼看向战场,不看则已,这一看,却似是一盆雪水自头顶淋下,全身如坠冰窖,先前是东胡骑兵将红色的征东军四面包围着,但此刻,身着灰色服饰的东胡骑兵东一块,西一群,被红色切割得不成模样,正在苦苦支撑,而红色正像收割庄稼一般,灭了一块,便又转向另一块。

“退,撤退!”宇文明打马便逃,一边逃,一边疯狂地吼叫着。

高远有些遗憾地将面前最后一个不知是不知死活,还是昏了头的居然跑到他面前的东胡骑兵斩于马下。此时部下已经完全掌控了战场,正在进行最后的收割,他身为都督,总不好意思去抢部下的战功。这一战,比起当年他与阿伦岱指挥的铁岭部的战斗烈度尚不如,实在是不太过瘾,刚刚活动完筋骨,却发现已经没得打了。

他摇摇头,策马向着那边山呼海啸的欢腾之处走去。

第六百零六章:逆转

看着被两个卫士扶到自己身前,犹自站立不稳,脸色时红时白的郭荃,高远赞赏地冲他点点头:“郭荃,你做得很好。”

郭荃不好意思地垂下头:“给都督丢脸了,我这时候,两腿软得跟面条似的,却是站也站不稳了。”

高远哈哈大笑,“不装不作,危难之时能挺身而出,危难去后不言词堆砌,你是真性情也。今日之事,你当记首功。”

“不不不,要不是都督及时赶到,要不是唐锋他们舍生取义,这大雁湖畔只怕已是血流成河了。”郭荃双手乱摆。

“如果不是统筹有功,集聚所有人群,我们再快也是来不及的,唐锋是谁?”

“唐锋是留守在这里的一位连长,先前正是他率领这里的两百士兵,不顾一切向东胡人发起进攻,才为我们争取到了一点时间,可是他们,已经全部舍生取义了!”说到这里,想起先前那一块藏青色的方阵被东胡骑兵淹没的时候,从内里仍然传出来的征东军,万胜的呐喊声,郭荃忍不住留下泪来。

高远回过头来,不远处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残余的东胡骑兵正在亡命奔逃,红衣卫们正在四处追击。城下的民夫们已经走入战场,开始收拾残局,将阵亡的征东军士兵一个个抬出来,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一起,有些人尸首不全,民夫们便在狼藉的战场上,苦苦寻找着他们丢失的那一部分。

至于那些躺在战场之上,还有一口气的东胡伤兵们,民夫们自然是随手补上一刀,让他们一了百了。

两百余名身着藏青色服饰的北方野战集团军的士兵,近一百名红衣卫的遗体,静静地躺在大雁湖畔,这一战。东胡骑兵三千余骑在这里折损一半,而征东军则付出了近三百人的阵亡的代价。

“征东军能有今日的成就,正是因为有这些士兵们不畏牺牲,勇猛向前,正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奋力一搏的忠勇百姓,前有积石城,后有大雁湖。”高远站在勇士们的遗体前,看着一边聚集在一起押黑压压的民夫,大声道:“我相信,只要我们万众一心。我们就能不断获得胜利,不断地击败敌人,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之上,创造属于我们的世外桃源,勇士们,让我们擦干眼中的泪水,抹干身上的血迹,踩着敌人的尸体,向前。再向前!”

“向前!”

“向前!”

怒吼之声在大雁湖畔连绵不绝地响起,面对着数百战士的遗体,所有的人心中充满怒火的同时,也充满着信心。

在百姓们一波接着一波的呐喊声中。高远带着不足一千的红衣卫翻身上马,继续前行,在他们的前方,还有东胡骑兵的残余。在先锋城,统万城下,还有更多的东胡人。

而此时。在另外一处战场之上,宇文垂好整以遐地盯着征东军,他不急,现在急得应当是孙晓,宇文垂不无得意地想,一旦宇文明从大雁湖扫荡归来,孙晓会不会狗急跳墙,孤独一掷地向他发起进攻。如果真是这样,那可真是得其所哉,正好毕其功于一役,孙晓摆出一个乌壳阵,他不愿意去硬碰,但如果孙晓发起亡命攻击,那可就进入到了骑兵的战斗节奏,胜利,唾手可得。

孙晓现在,的确越来越焦燥,看着远处仅剩下一千余人的东胡骑兵,全线出击的命令,几次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发起总攻,或许能将这一千骑兵尽数吞下,但更大的可能是自己遭受再一次的失败。

对手根本不会与自己正面接战,只要自己发起攻击,孙晓可以断定,对手必然会利用骑兵的优势,迅速与自己拉开距离,然后就是无休止的骚扰,骑射,像剥洋葱一般,将自己一层层地剥光,就算一切如意,能将这一千骑兵尽数留下,但自己身边为数千步卒,最后还能剩下多少?自己已经丢了大雁湖,还要丢掉这最后一点兵力吗?保存实力,等到与先锋城,统万城的许原,严鹏会合之后,振奋精神,再战一场,或许还有翻般的机会。

远处传来如雷的蹄声,孙晓心中一震,看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是东胡骑兵,他们已经回来了么?孙晓手脚冰凉,

不对!孙晓睁大了眼睛,宇文明走的时候,骑兵浩浩荡荡,足有数千之众,但现在看起来,最多只有千余之数,而且队形散乱,不像得胜归来,倒似是亡命而逃一般。

出了什么事?孙晓惊疑不定。

不但孙晓此时惊疑,宇文垂也是大为震惊,看着一路疾驰到自己身边,翻身下马的脸色煞白的宇文明,宇文垂大声问道:“出了什么事?你的兵呢?这是怎么啦?”

“叔父,高远来了,高远带着他的那些红衣魔鬼来了。我的兵,我的兵……”宇文明突然放声大哭起来,“就只有这些了,剩下的,全都死了,战死了,被那些红衣魔鬼杀了!”

宇文垂看着失魂落魄的宇文明,突然翻手一掌,啪的掴了对方一个耳光。

“叔父!”脸上留下了五个鲜红的指印,宇文明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宇文垂。

“这一巴掌,打得不是你败给了对手,打得是你败不起,输了便输了,输了阵,不能输人,你这模样,还像是宇文家的子弟么?没得给你爹丢脸。”宇文垂厉声吼道:“今日输了,明日再找回场子来,哭哭啼啼,像个娘们儿一样,能有什么出息?”

宇文明还想辩解什么,宇文垂却是不等他说话,扬手又给了他一巴掌,“你要是没这心气儿,回去之后,我就给你爹说,让你滚回和林去找你娘吧,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两巴掌加上宇文垂恶毒的辱骂,终于让宇文明回过魂来,呛的一声拔出刀来,往马上一爬,拨马便欲走。

“你去哪里?”

“叔父,侄儿去与那高远绝一死战,宁可战死,也不受辱。”宇文明的脸血红,一左一右两个巴掌印异常显眼。

“你想我再揍你一顿吗?”宇文垂森然道:“先是失魂落魄,毫无斗志,乱我军心,接着又识事不明,自投死路,我宇文家怎么有你这样不成气的东西!”

“叔父,这也不行,哪也不行,你要让我怎么做?”宇文明吼了起来。

“撤退。”宇文垂看着不远处的孙晓阵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到了嘴里的肥肉,却又飞走了。高远,难道真有未卜先知之能,他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东胡骑兵拔营,以宇文明为先队,宇文垂压阵,先是缓缓远离战场,离开数里地之后,突然加速,向着辽河方向,急奔而去。

“孙将军,敌人撤退了!”一名校尉看着突然远去的东胡骑兵,一下子跳了起来,大声叫道。随着他的叫声,剩下的不到三千人的征东军齐声欢呼起来,两部在这里僵持了一天一夜,最终却还是东胡人撑不住,退走了。

“孙将军,要不要追击?”一名校尉急匆匆地走到孙晓身边,问道。

孙晓摇摇头:“不争,你马上派人去大雁湖方向,探明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先收敛战死在这里的兄弟们的遗体,再哨探东胡人前进的方向,看看他们是真的退走了还是设下了什么圈套,宇文明走时可有三千骑兵,现在只回来了一千余骑,剩下的那里去了?”

“是不是我们的援兵到了,先前不是说,都督带兵已经正在来大雁湖的途中么?”

“哪能这么快?再说都督可不能算到东胡人会前来袭击大雁糊。”孙晓摇摇头,道。

先锋城中,许原怒气勃发,自从接到了孙晓的信,他便明白自己也好,还是严鹏也好,都被宇文恪给唰了,对方看似大举进攻先锋,统万两城,但根本就是虚晃一枪,醉翁之意不在酒,真正的目的,是要摧毁大雁湖的基地。

如果孙晓还在大雁湖,倒也不用担心太多,但问题是,司令官已经尽起在大雁湖的军队,准备前来支援先锋,统万两城,大雁湖完全是空门大开,东胡骑兵一至,后果不堪设想。但他却无法可施,自己距离大雁湖太远了,即便自己想去救援,也是无能为力。

“就算大雁湖丢了,我也要将你们这些东胡崽子都留在西岸!”磨着牙,许原将桌子拍得砰砰作响,“陈斌在干什么,三天了,三天还没有给我拿下那几架破桥,给我去告诉陈斌,我再给他半天时间,还毁不了那几架桥,他自己提头来见!”

半旬之前,宇文恪率军突然渡河,然后在辽河之上搭起了数道浮桥,将兵马源源不绝地运过河来,许原数次出击,都被对方的骑兵给挡了回来,只能作罢,而在得知宇文恪派出了五千骑兵袭击大雁湖之后,许原联络严鹏,双双出击,严鹏吸引对手主力,由他来进攻这几架浮桥,一旦成功,将对手全部留在这里的希望便大增。

但是宇文恪显然也料到了这一点,在最初的狂野进攻完全吸引了许原严鹏的注意力之后,估摸着宇文垂已经抵达大雁湖并大开杀戒后,便收缩兵力,牢牢地守着这几道浮桥,任由许原狂攻数天,浮桥之前浮尸累累,仍然不能拿下。

也由不得许原窝火,一旦不能拿下这几架浮架,宇文恪便来去自如,而大雁湖的基地和数万百姓,可就要白白丢掉了。

第六百零七章:拼死一战

听完许原的命令,陈斌沉默着抽出刀来,大步向前,一直走到队列的前端,转过身来,看着身后浴血的士卒,突然高高地举起刀来,厉声吼道:“弟兄们,你们还想去做奴隶吗?”

短暂的沉默之后,突然暴发出如山一般的怒吼,“不想!”

“你们还想在东胡人的皮鞭之下,去为那些胡人垦荒吗?”

“不想!”

“但是东胡鞑子又打过来了,不想再去做狗,我们要做什么?”

“杀光他们!”怒吼之声再次响起。

“对,杀光他们!”陈斌厉声道:“狗鞑子们不知死活,竟然敢渡河而战,我们只要毁去这几道浮桥,他们就会成为翁中之鳖,成为我们毡板上的鱼肉,跟着我,去杀光他们!”

“万胜!”

陈斌转身,大步向前,在他身后,一列列的士兵脸色凛然,紧紧地跟着他的步伐。

先是大步走,然后是小跑,陈斌的脚步越来越快,脚步踩在松软的草地上,每一步下去,都将草地上踩出一个深深的印迹。

在他们的前面,是东胡人的兵卒阵列,而在这些兵卒的身后不足百米,便是奔腾的辽河,河面之上,一架浮桥随着波浪起起伏伏。

脚下的草地早已不再是绿色,这几天来,流淌在这里的鲜血,已经草地泡软,绿草变成了红色,黄色的沙地,也变成了红沙土。

陈斌现在是第一军第一师的一名团长,辖下有五千士兵,这五千士兵全部来自以前被俘的燕军士兵。今年的上半年,公孙义与洛雷两人率领麾下的骑兵,在陈斌的带领之下,以秋风扫落叶之氏,扫荡了河套平原上大部分的东胡人屯垦点。救出了约一万两千余人的士兵,这其中大部分,都归属了许原的第一军,孙晓挑走了两千,给严鹏划拨了三千。而陈斌的这一个团,更是完全有这样的士兵组成。

投降,被俘,被狗一下的喝骂,毫无尊严地活着,替东胡人屯垦。被解救之后,这些人被重新武装起来,强烈的耻辱感让这些人与东胡人作战分外勇猛,三天以来,流血飘杵,不但有自己的血,更有敌人的血。

这一座浮桥之前,双方已经倒下了近两千人。

田宗敏眼瞳微缩,这三天来。他已经打退了对手无数的进攻,但这一次,明显,不一样了。他看到的是对手一往无前的决绝,冲在队伍前头的,竟然清一色的都是军官。

从内心底里讲,田宗敏是完全不想站在这里。站在这个位置上的,他是齐国人,奉国相之命前来东胡。帮助东胡训练步卒,抵达东胡已经整整一年了。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一个齐国人,要来帮助蛮子训练东胡,在他看来,这完全违备了他从小便受到的教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东胡人的骑兵已经让中原各国警惕万分,但因为他们有着致命的弱点,对于坚固的城池和阵地防守,束手无策,但是,他们如果拥有了和中原各国一样强力的步卒和对城防攻守的深刻的认识,一旦在日后攻入中原,中原拿什么抵挡?

但是国相田单告诉他,这是齐国的利益。为了齐国,他必须前来帮助东胡。

田宗敏是一个职业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虽然不理解,但他仍然执行,但现在站在这里,指挥着东胡人征东军对战,他仍然感到无法忍受。

无法忍受,也要受着,我是齐国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齐国的利益,为了能让齐国有朝一日能成为这片土地之上的霸主,那怕自己被人误解,被人辱骂,自己也必须完成自己的任务。

田宗敏相信国相田单,因为正是田单出任国相这几十年里,齐国才从以前的羸弱一步上成长起来,才有了如今的国势和地位。

“弓箭手,准备!”他厉声喝道。

“放!”一声断喝,箭如雨下。而与此同时,在征东军的身后,亦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弩箭腾空而起,双方对射,倒下的人却是相差无几。东胡步卒的羽箭有些软,但进攻者奔跑着向前,缝隙却很大,中箭的便多,而防守者以盾牌护住身体,却架不住征东军的臂张弩威力奇大,东胡人还装备不起包了铁皮的盾牌或者是铁盾,他们的盾牌要么是木制,要么是以藤条编成,碰上臂张弩这种有些变态的强弩,一个不好,便是盾碎人亡的下场。

“向前,向前!”陈斌低着头,身体尽量地缩得小一些,脚下步子却迈得很大,先一步冲出箭雨,便多一份存留下来的希望。

羽箭落在盔甲之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不得不说,征东军配给将领的这些盔甲虽然薄,但防护力却极其惊人,当他第一次领到这种营级指挥官以上配备的盔甲之时,还以为这是偷工减料的残次品,只是当军长许原一刀软在这盔甲之上,亦只是将其劈开一条缝时,他才知道这东西的宝贵。

以前在常备军中时,配备给他这一级将领的盔甲,重达几十斤,穿在身上,奔跑极其困难,而在坚固性上,更是一刀便能斩成两截。

这副新盔甲,不到十斤重,居然有如此强的防护力。所以陈斌在奔跑的时候,只注意护着面门,对方的羽箭,根本不可能射穿他身上的盔甲,除非运气不好,被对方的床弩射中。但真要被床弩这种玩意儿正中的话,那也只能说是运气太糟,别说是你只穿了一身盔甲,便是再多穿几身,射不死你,也撞死了你。

陈斌抬头,手在腰间一抹,将骑弩持在了手中,对方的军阵已经就在他身前十数步,这种阵列,他极其熟悉,知道接下来,便是对手跨步上前,持矛前捅。手一扬,在他面前的几个东胡人刚刚跨出步子,伸出长矛的时候,三支骑弩已是射出,正面的三个长矛兵惨呼着倒下,手中长矛坠地,陈斌一声厉喝,趁着对方后面一排还没有补上来的这一个瞬间,整个人已是撞进了前方的队列之中,手中钢刀左劈右砍,霎那之间,便连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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