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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枪手)-第2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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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到三年,这便是檀锋计划中的燕国发展的最重要的一段时间。
曾宪一没有掩藏自己的形迹,而檀锋也不会在乎渔阳郡这最后的一股余孽,双方相向而行,在离渔阳郡城五十里开外的新阳,终于迎头撞上。
看着对面曾部严整的队形,鲜亮的凯甲,檀锋不由眯起了眼睛,果然是渔阳郡兵的精华,光是这军阵的严整,就不是一般队伍能够做到的。
“小三,小四!”檀锋转头,对着身边两个重甲将领道:“你们为先驱,撕开对手防线的口子,接下来的事情,便交给步卒来做”
“是!”两名重甲将领策马出阵,在他们身后,三百名全身披甲的士兵鱼贯而出。如果高远在这里,他一定会惊讶无比,因为这三百骑兵,都是重甲骑兵。檀锋遍召燕翎卫之中精擅骑术的人手,倾尽全力,打造了这一支重甲骑兵,不仅是马,便是人,也都是极其难寻,就算檀锋现在权倾燕国,也只养得起这三百人。
“冲锋!”两名重甲将领拉下面罩,铁枪前指,三百铁甲兵便如同一台台碾土机,带着隆隆的呼啸之声,向前冲去。
而在他们身后,是五千燕国常备军,在鼓点声中,迈着整齐的步伐,挺着手里的长枪,一堵墙似的向前推进。
看到铁甲重骑横推过来的气势,曾宪一脸上不由变色,身边,牛奔却是轻松地笑道:“果不其然,檀锋是以重甲骑兵作为凿子使用,只可惜,他只有三百骑。曾将军,这第一战,便交给我们吧!”
“请牛将军出手!”面对如此强军,曾宪一自然不会惺惺作态。
牛奔挥了挥手,从他的身后,百余名士兵纵身而出,他们的身上,都只带了一柄腰刀,除此之外,便只有手上挥舞着的长长的链锤。
第六百二十九章:又输一次(中)
“弩!”曾宪一大声喝道。随着他的叫声响起的是一阵嗡鸣声,一片弩箭自军阵之中飞出,向着百余步开外的铁甲骑兵扑了过去。这是征东军的臂张弩,力道强劲,以机括射出,远射一般弓箭。
随着这些弩箭飞起,飞驰而来的铁甲骑兵手中都举起了一张大盾,大盾一抬,几乎将整个人和马都遮在后头,随着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曾宪一寄于希望的这一轮臂张弩几乎是无功而返,看到这一幕,曾宪一不由变了脸色。
立于他身旁的牛奔也是皱起了眉毛,连臂张弩都无法对敌人造成大的伤害,这些全身套在甲胄之中的家伙,还真是有些难以对付,看来除非是用床弩来射击,才能将这些骑兵射下马来。
一弩无功,铁甲骑兵已经奔行到了百步之内。
“箭!”
这一次飞出的是更多的羽箭,密密麻麻,宛如蝗虫一般,对于这些密集攒射的羽箭,冲来的铁甲骑士们似乎更不在意,他们中的有些人甚至将铁盾挂到了马鞍之旁,双手持枪,两腿挟马,竟是硬顶着如雨的羽箭向前冲来。
无数的羽箭射在他们的甲胄之上,大部分竟是反弹开来,只有那些运气极不错,射中甲胄缝隙里的羽箭,才留在了对手的身上,不过看效果,根本没有对这些骑士造成伤害。
渔阳郡兵们的队列在这一瞬间,出现了无法避免的恐慌。本来严整的队列开始动摇起来,无论是谁,碰上这样几乎刀枪不入的铁家伙,都会不由自主地产生畏惧情绪。
“稳住阵脚,擅动者斩!”曾宪一大吼道。
五十步,铁甲骑兵们巨大的阴影已经笼罩住了渔阳郡兵,第一排的士兵,这一时刻,几乎连呼吸都快要停顿了,对面高大威猛的铁甲骑士。此时在他们的眼中。无异于死神的镰刀。
就在此时,从队列之中,忽然跳出来上百个汉子,每个人手中舞动着一个个链锤。迎着对面的铁甲骑兵。悍不畏死地冲了上去。看着这些相比于铁甲骑士无比弱小的身影,渔阳郡兵阵列之中,惊呼之声此起彼伏。
三十步。铁甲骑士们手中的长枪探出,他们并不明白这些迎面冲上来的家伙要干什么,但毫无疑问,这些人只有死路一条。
二十步,汉子们手中的链锤飞了出去,一根铁链条的两头,连着两颗镶嵌着无数利齿的锤子在空中呼啸着飞出,他们的目标,不是马上的骑士,而是对方战马的马腿。
在后方压阵的檀锋,看不到在两军交接的时间,有百多名汉子迎着冲锋的铁骑冲了上去并抛出了他们手中的武器,在他的眼中,充斥着的尽是无敌的铁甲骑兵以碾压的姿态,无惧对手的弓弩而强硬突击的画面,这让他心中充满了满足感,如何应对东胡甚至于征东军的骑兵,一直是他努力思考的东西,他无法凑出与这两个对手那样厉害的骑兵,便只能另避蹊径,这三百骑士便是他的第一批试验品,身套重甲,连马儿也披上了甲胄的这些骑兵,根本就不在乎对手的骑术如何好,马上格斗如何厉,奔射之术如何精妙,他们只有一个任务,向前,冲锋。现在看起来,效果好像不错。可惜,这玩意儿就是耗钱的祖宗,一个铁甲骑兵的消耗,足足可以养活数十个步卒。
只要有效的话,檀锋决定就算砸锅卖铁,也要组建一支起码千人的铁甲重骑,在将来的战斗之中,这支骑兵,或许是可以左右战局的力量。
就在他充满着遐思的时候,战局突然发生了变化,那些一往无前的向前碾压的铁甲重骑,顷刻之间人仰马翻。
那些飞舞出来的链锤缠在了铁甲骑兵的马腿之上,狂奔之中的战马,立时便被绊倒,重甲骑士掉下马来,别说翻身爬起来,便是想动一下也是极其艰难,而后面正在冲锋的重甲骑兵却是毫不停留地践踏上来。彼此相绊,跌作一团,所幸的是,这些铁甲骑兵冲击的正面宽度较大,最厚的地方也只不过三骑而已,可即便如此,这三层的铁甲重骑,无一例外的都倒了下去。
链锤可以缠住马腿,带齿的锤头可以砸伤马腿,战马浑身带甲,但奔跑的四条刀腿可是不能带甲的。
一百多条汉子冲上去的地方,看似厚实的铁甲骑兵,骤然之间便向内凹陷下去了。取得了如此战果的这些汉子,却也是付出了极惨的代价,冲在最前面的几十个人在扔出了手中的链锤之后,虽然击伤击倒了正面的战马,但那巨大的冲击力却仍是让这些战马和马上的骑士向前横扫过来,他们孱弱的身躯几乎在刚一接触之时,要么被撞得飞上天去,要么被被压在下头,浑身骨头都被碾得粉碎。
“杀!”残余下来的汉子们挥舞着手里的钢刀,冲进了人仰马翻的战场,见人砍人,见马砍马。
三百余重骑,甫一上场战,竟然被一百多个汉子放倒了一大半。
曾宪一亦是沙场悍将,见此情景,又惊又喜之余,那里肯放过这样的机会,“全军突击,冲上去!”
被一百多个汉子的拼死扑击的景象所震憾,数千渔阳郡兵体内的荷上蒙在一眨眼之间,便急速分泌,热血上头,一声呐喊,竟是向前冲了出来。
巨响之声爆出,他们迎头撞上了剩余的那些铁甲骑兵,无数的人飞了出去,但也就是这一时刻,无数根长矛从各个角度刺向了这些铁甲骑兵。
铁甲骑兵们仅仅冲破了数层人马,便被长矛捅翻在地。
久经沙场的老兵都省得,交战之时,怕枪不怕刀,一刀下来,只要不伤着要害,不见得就死,但要是被长枪捅一下,十条命便去了七八条了。
檀锋的脸色瞬息之间便晴转多云,他寄予厚望的铁甲重骑,竟然连渔阳郡兵也没能奈何得了,如此轻易地就全军覆灭在战场之上,瞪着眼睛,脸色铁青,紧紧握着的拳头,发出卡卡的声响。
而在渔阳郡兵的中军旗下,牛奔却是露出了笑容,这些铁甲骑兵在训练之初,就已是被他们探得了虚实,如何对付这些大家伙,包括小姐在内的人,可都是费尽了思量,现在看起来,效果还是明显的。一百多个步卒的死亡,换来了三百骑铁甲重骑的灭亡,这笔帐,怎么算都是极其划算的,而且,经此一役之后,只怕檀锋也再没有心思组织这样的大块头了。
耗钱多,死得快。这便是牛奔对这些铁甲重骑所下的定义,这种骑兵,只有在特定的战场之上,特定的条件之下,才会发挥最大的作用,实在是限制太多了,远不如轻骑兵好使。
步兵在得知檀锋有这种骑兵的存在之后,给出的答案更简单,拖死他。不断地骚扰,不断地袭击,以轻骑兵的速度优势死死地吃住他们,这些大家伙太重,他们胯下的战马再优良,也不可能支持长时间的作战,只要拖住他们,便可以轻易地击败他们。
当然,眼下的战局,却是不能拖,因为叶真打算狠狠地教训一下檀锋,自然就选择了另一个办法。
铁甲重骑虽然覆灭;檀锋心疼之余;却也没有放弃;眼下他还有五千燕国常备军;这些他亲手训练的步卒正在鼓点的指挥之下;迈着整齐的步子;压向对面的渔阳郡兵;而渔阳郡兵因为刚刚的冲锋;阵形已经散乱了。
胜利终究还会是属于自己的。檀锋在心中道。
双方的步卒轰然对撞在一起;步兵的决战;没有任何的花哨;双方多达近万人人挤在一起;别说腾挪躲闪;便是连转一下身子也极其困难;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手里长枪向前刺出去;将手里的大刀用力地劈下去;至于杀死对方的时候;自己会不会也被杀死;此时根本就想不到;也无法想。
交战的双方从初一开始;便如同红了眼睛的两头野狗一般;嗥叫着彼此嘶咬在一起。
檀锋的自信不是没有道理的;双方步兵绞杀在一起的时候;燕国常备军从一开始便占据了上风;与渔阳郡兵的各自为战不同;常备军的士兵们却是在军官们的指挥下;吼一声;刺出一枪;拔出;再刺出一枪;整齐而又高效;短短的时间之内;便已经倒推着渔阳郡兵向前踏出了数十步;而这数十步的距离;却是用鲜血铺就的。
曾宪一脸上变色;他提起了身边的大刀;转头对着牛奔道:”牛将军;步兵将军和那霸将军;当真能如期而至吗?”此时此刻;曾宪一却是担心;征东军要借刀杀人;他们只要晚来上一时半刻;自己这三千步卒只怕就剩不下多少了。
牛奔微笑着抽出刀来;”准时准点;牛某与曾将军一齐前去杀敌;此时渔阳郡兵要做的就是拖住对手;这五千燕**;我们都要留下来。”
“好;那我就放心了!”曾宪一用力地点点头;”曾某的身家性命;就全都交托给你们征东军了。”
挥舞着手里的大刀;曾宪一摧马向前冲去;”儿郎们;向前;向前;为郡守报仇。”
节节倒退的渔阳郡兵在曾宪一带着所属的亲兵冲上一线的时候;终于稍稍稳住了阵脚。
第六百三十章:又输一次(下)
董壮是第一次踏上战场,以前他们只是在训练上完成一次次的拼杀,相比与现在的血肉横飞,以前的训练完成就是小娃娃之间的过家家,第一次将长矛捅入对方的胸膛,随着长矛的抖动拔出,血液喷飞之际,他看到了对方扭曲的面容,那一瞬间,他只觉得自己的整个肠胃都在蠕动,一股热流自胸腹间涌出,直到喉头,他生生地将它吞了回去。校尉的吼声似乎有些遥远,有节奏的鼓点却在耳边不停地响起,他有些机械地刺出长矛,拔出长矛,身不由己地随着大部队向前挺进。
董壮真得长得很强壮,与同龄人相比,他要高出一个头来,身材魁梧的他,在军队中颇受长官看重,而他也很努力。在家的时候,他从来没有吃饱过,一家七八口子人,佃种着田财主的十几亩地,一年辛苦到头,交了地租,完了赋税,所余已经不足让家里人填饱肚子,而他却又吃得很多,一个人几乎要相当于三四口子的饭量。
每年的春天,是董家最难熬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正是青黄不接的季节。每每看到父母那显得与年龄不相称的苍老的面容,董壮便格外心疼。
今年春上,看着家里的粮仓内,那几乎数得出粒数的粮食,听着父母的唉声叹气,看着弟妹们因为饥饿而皮包骨头的惨状,董壮决定走出家门,出去碰碰运气,没有了自己,家里的粮食,便又可以多撑几日。
他的运气不错,一路到了县城,看到了招兵的告示,只要被来招兵的长官看中,立即便能领取一百斤粮食还有预领三个月的薪饷,一个月一两银子啊。有了这些钱,家里就绝对能渡过这个季节,熬到粮食收获的时候了。
他毫不犹豫地挤到了报名的所在,以他的身板,轻而易举地便站到了招兵的长官面前,想去当兵的人可真多啊,但绝大多数都是面黄肌瘦,与他相比,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之上,董壮很晰地看到。当自己站在长官面前的时候,长官的眼睛都亮了。
董壮没有任何疑问的便当上了兵,穿上了新发的制服,扛上一百斤粮食,还有三两银子的预支薪饷,回到了家。
当他将粮食倒进米缸,当三个小小的银锭放在桌上的时候,他看到了弟妹那崇拜的目光,当然。他也看到了父母悲伤的面容。
“爹,娘,您们放心吧,以后每个月我都会有一两银子的薪饷。不会让你们饿着。我走了,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回家了,等我当了官,再回来给二老建一家大屋子。将田老财的田都买过来,让二老也坐在家里收租子。”董壮不能在家里多停留,长官说了。他必须在天黑之前归队,否则就要以逃兵论处,不但自己要砍头,连家里亲人都会受到牵累。
董壮便在弟妹崇拜的眼光之中,在爹娘的泪水哭泣声中,昂首挺胸走出了家门,他不是一个人走的,走出村口的时候,还有七八个村子里的小子与他一起踏上了离家的路程。
一年的苦训,董壮知晓了队列,知道了号令,听懂了鼓点所代表的含义,无论是刀,还是枪,都使得溜熟,当初与他一起离开村子的八个小伙伴,有二个在训练之中受伤死了,另一个当了逃兵,被抓回来当着他们的面砍掉了脑袋。这让董壮知道了什么叫做军纪。
一年之后,董壮当上了哨长,手下有五十个兄弟,当年一齐离村的还剩下的五个小兄弟也在他的麾下。
他们的待遇很好,每天都有大白馍啃着,每十天,还能吃上一顿肉,一个月一两银子的薪饷也从没有欠着。这让董壮很满足,训练的辛苦,在看到那两银子的时候,都会不翼而飞。
直到今天,他们终于走上了战场。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长官的话在董壮的耳边不停地响起,体内的不适,被他强行压了下去,他机械地向前,刺击,再向前。
董壮带着他的五十名士兵,深深地嵌入到了渔阳郡兵的队伍之中,在他的身周,是他同村的几个小伙伴。
敌人似乎在溃散,这种情况董壮碰到过很多次,虽然看似抵抗还很强烈,但董壮能感觉到,他所受到的压力越来越轻,在平素的训练之中,他也能感受到这一点,而当他感受到这一点的时候,对手就要败了。
这让他很欣喜。有些麻木的神经也因为这些欣喜而变得正常起来。
“向前,杀!”他大声吼道。环顾四周,他在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同伴已经剩下不到一半了。
眼前的这些敌人,比起在训练场上的友军要凶残得太多。
“向我靠拢,杀!”董壮大声吼道。二十余个燕军士兵向着董壮挤了过来,与他肩并肩,背靠背地站在一起,他们突入的比较深,与友军已经脱了节。四周,不停地有敌人涌上来,他们甚至感到连喘气儿,眨眼的功夫都没有,只有不停地刺出手里的长矛,长矛断了,便拔出腰刀,拼命地挥动。血染上了矛杆,糊满了刀柄,手上感到那种粘稠,但一切都顾不得了,想不死,就得拼命杀敌。
檀锋因为铁甲重骑全军覆灭的阴沉的脸终于再一次露出了笑容,这些新军,是他沤心沥血训练出来的,完全是借鉴高远的练兵之法,不得不说,这个叛逆的练兵之法端得厉害,那些什么也不懂得庄稼汉,在一次次枯燥的队列练心,口令练习之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变得如同一个整体。
编练的新军,檀锋尽可能地给予了他们最好的待遇,这支新军,没有人敢吃空饷,没有人克扣士兵的饷银,每一个士兵的待遇都是实打实的落到了士兵身上,而这一切,造就的就是这样一支实力强劲,作战强横的军队。
三千渔阳精锐,在他这五千新兵面前,没有支撑到一柱香的功夫,便已经被切割得支离破碎,
“突在最前面的那个小队很不错!”遥望着战场,檀锋回顾左右,“如果这一战之后,他们能活下来,领队的连升三级,所有的士兵都提拔为哨官!”
他所指的,正是董壮的这个小队。
董壮并不知道,此时他正被这个国家之中,最为重要的几个当权之一注视着,此时的他,正在竭尽全力地为了活下来而奋斗,他这个小队的圈子已经又被压得缩小了一圈,只剩下十几个人了,圈子更小,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所要照顾的面要小了很多,但同样的,他们所感受到的压力也大了许多。
董壮很奇怪,因为在训练之中,对手此时应当已经溃败了才对,他刚刚百忙之中还扫了一眼战场,对手已经被他的袍泽被切割成了一小一小块的,早已不成阵形,而常备军纵横来去,却仍是队列整齐,除了他们这一队,因为突得太靠前而成了孤军。
再坚持一下下!他在心里对自己道,敌人马上要垮了。
这一战,也让董壮深刻地明白了一点,战争,不是训练,这里,只有你死我活。
地面突然微微震颤起来,董壮虽然感到有些诧异,但并没有意识到什么,作为一个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代表着什么,他仍在努力地维持着他这个小圈子伙伴的生存。
但檀锋,寇寒锋这些老将自然明白这地面的震颤代表着的意义,两人都是面色大变。
一支骑兵出现在战场的左侧,没有旗帜表明他们是那一支部队,但一看到那藏青色的服饰,檀锋哪里还能不明白来得是谁?
“征东军!”他失声大叫了起来,整个人在这一瞬间,几乎是呆傻了。他什么都算到了,就是没有算到,曾宪一竟然已经投靠或者说勾结了征东军。
步兵神彩飞扬,快两年了,他终于又捞着了上战场的机会,叶真带来了五百骑兵,他自己手下正在训练着的有五百骑兵,一千名骑兵,此刻投入战场,就是一股决定战役胜利的力量。
“踏平他们!”步兵挥舞着手里的长弓,一马当先,从战场侧翼直插了进来。
弓弦身响,连珠箭发,一个又一个的常备军军官,被这天外飞仙一般的防不胜防的羽箭放倒在地,只是一眨眼功夫,便有数支成建制的常备军被骑兵冲得七零八落。
步兵到来的时机选择的极好,曾宪一的拼命抵抗,将常备军深深的拖在战场,此时这些军队想撤走也无路可走,而征东军骑兵的到来,在深深地重创了常备军的士气的时候,也极大地鼓舞着渔阳郡兵的士气。
董壮知道糟糕了,他想活下去,所以他立即便带着他的小队,返身拼命冲杀,手中的长矛早已断成了两截,他一手握着半截矛杆,一手挥着佩刀,嘶吼着冲杀着,渔阳郡兵被这个面目狰狞的汉子当真撕开了一个缺口。
董壮冲了出来,但他的同伴却全都倒了下去。
董壮拔腿飞奔,刚刚跑了十数步,眼前却有一个黑影在无限扩大,此时的他,双眼已经有些模糊,但他仍然竭尽全力地向旁边闪了一下,一股大力冲来,董壮飞了起来,重重地跌落在满地的尸体当中,脑子中嗡的一声响,便没有了任何意识。
第六百三十一章:几家欢喜几家愁
如果说步兵统率的骑兵让战争的胜负没有了悬念,那霸带领的步卒投入战场,则让五千燕国常备军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当步兵率骑兵展开进攻,檀锋还想努力地想将自己苦心练出来的这一支部队撤出一部分后,那霸步卒展开,逼近战场,寇寒枫等人则只能护着满心不甘的檀锋仓惶而逃,在慢一些,只怕连他们也要被包了饺子,征东军决不惮于在这个战场之上送檀锋去阎罗王那里报到,而且事后还可以完美地将檀锋的死,栽到渔阳郡兵的内讧身上。
“又输了,又输了!”一边打马奔逃,檀锋一边神经质地念叼着,直到陈宫率部迎了上来,惊魂未定的众人这才稍稍心安了一些。
征东军一战击溃了檀锋好不容易练出来的这五千精兵,倒也不再追击,这几年来,檀锋拢共也只练出了三万余精兵,这一战便损失了五千余人,已经足够他心疼得了。征东军的战略目的也已经达到,当然也不为己甚,就此收手。安陆已经到手,而安陆最让征东府眼馋的便是他位于吕梁山脉之中的铁矿,占据了安陆,征东府的铁矿便不再仰人鼻息,而是能够自给自足了。
击退了檀锋,叶真立即派了那霸率众前往安陆铁矿接管,这是征东军此次悍然插手渔阳内讧的最大目的。
五千燕国常备军,当场战死两千余人,一千余人受伤被俘,另明一千余人最后陷入绝境,不得不投降,随着檀锋突围跑掉的竟然不到一千人,可谓是大获全胜。
“司令官,这些战俘怎么办?”看着那些抱着头,一排排蹲坐在地上的战俘,曾宪一皱起了眉头。
“重伤的。听天由命吧。轻伤的,给他们治好,然后与那些投降的家伙一起,送到河套平原去。”叶真脸上露出了笑容,“都督开拓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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