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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枪手)-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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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时间,路超在韩地以秦军基层军官为骨架,编练军队五万余人。加上在此驻扎的五千秦军,他手上已经握有超过了六万人的部队,而更让秦武烈王满意的是,这六万军队一应所需,路超没有向秦国朝廷伸手要过一文钱,完全是由韩地自行筹错。

包括李儒在内的秦国朝堂,对路超是相当满意的,但路超自己却并不满意,因为在他的心中,还有一座高山需要他去淌平。当他随着李师在大陆游历进学的时候,那个人开始了征战沙场,当他游学归来,开始入朝为官时,那人在大陆各国已经声名雀起,当自己主政一方之时,对方已是声名显赫割剧一方的军阀,并且利用自己,拿下了秦国在西方的一枚重要棋子。让秦人从此失去对草原的控制力,当自己平定韩地并编练出一支新军的时候,对方却在河套大败东胡,全歼天下闻名的东胡铁骑五万余人。不管自己怎么努力,光芒却总是被对方所掩盖。

而这个人,是他以前最为瞧不上眼的一个街头浪荡子。有此时候,路超想起来。也觉得命运似乎在跟自己开了一个大玩笑。

不,自己绝不会输给这样一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身上,自己现在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而那个家伙,看似建起了一幢摩天大厦,但这幢巨楼的地基却是一片浮沙,眼前看似一片风光,但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只要经历一次失败,这幢大楼便会轰然倒塌。

而底蕴深厚的大秦则不一样了,哪怕两年前才刚刚被荆如风大败一场,但很快,便又恢复了元气。

高远!他在心中恨恨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你底蕴不足,却又四面竖敌,眼下看似风光,但实则已经是势若危卵,希望你能撑住不要这么快就倒下去,等着我,等着我亲手来击败你,亲自来将你送到地狱的最底层。

穿过层层院落,道道廊桥,在曲里拐弯的回廊之上,走了近一柱香功夫,这才走到了后院眷所居住的地方,这幢占地极广,极奢华的庄院,便是公孙家族的陪嫁之一,每当走在这个庄园之中,路超就不免感叹,如此奢华,如何能不败?如何能不亡国?他曾在秦王宫中呆过很久,即便是秦武烈王的王宫,只怕奢华也比不过这里,这还只是韩国的一个大贵族而已,韩王宫则是更甚一筹了,也难怪在攻占韩国新郑之后,秦武烈王竟是命令将王宫之中的贵重物品搬运一空,将所有的美婢尽数遣散之后,直接将那座奢华的宫殿摧毁成了一堆废墟,住在那样的宫殿之中,即便是再豪情再热血的男儿,只怕也会被化为绕指柔,失去再进取的野心与斗志。

路超同样不愿住在这样的一幢奢华的庄园之中,但现在,他却不得不住在哪里,这是他对韩国贵族们的一个态度,但是他日常所居的书房,但凡进去过的人,无不惊讶万分,因为这位现在韩地最有权势的人,书房之中,除了一张书桌,几把椅子,一个柜子之外,空空落落的,再也没任何其它的家具,装饰,在冬天的时候,里面甚至没有一个火盆。

路超便是由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在时刻提醒着自己。

走进后院正房,母亲与妻子公孙嫣正跪坐在一具绣架之上,一齐绣着身前的绣品,看到他走进房来,公孙嫣立时站了起来,弯腰向他福了一福。

对于这个妻子,路超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不用说相貌,那自然是一等一的,便是品性,也让盲婚盲嫁的路超感到自己运气不错,终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家闺秀,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让人如沐春风。唯有一点让路超不太满意的是,就是这位妻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身上所穿所戴,无不都是名贵之极。如果不是公孙家族豪富,路超自忖,自己是无化如何也供养不起这位妻子的。

跪坐在母亲身前,路超低声道:“母亲,我要出发了。”

路夫人的手微微一抖,绣针一偏,已是刺在了手指之上,一滴殷红的鲜血渗将出来,路夫人将受伤的手指含在嘴中,轻轻地吮吸了一会儿,盯着路超,道:“是要出征了吗?”

“是的,我已经接到王上的诏命,王上任命我为这一次攻魏的大将军,统率麾下军队,向魏国发起总攻,王上的要求是,毕其功于一役,这一次,一定要将魏国的大梁彻底拿下。”路超低声道。

“相公,您做大将军了?”跪坐于路夫人身边的公孙嫣顿时喜形于色。

“大将军有什么好的?”路夫人转头看了公孙嫣一眼,“兵凶战危,一场大战打下来,又不知有多少人要死于非命,多少家庭要破碎?”

“母亲,相公是大将军,那里轮到他去冲锋陷阵?又怎么会有危险?”公孙嫣道。

“谁说大将军就没有危险的,燕国攻东胡,连太尉都做了俘虏,秦与赵当年函谷关一战,连王上都险些被赵军所趁,战场之上,哪里有绝对安全的地方?你爹打了一辈子仗,当小兵时,倒是活了下来,后来官越当越大,却反而送了命。”说到路鸿,路夫人不由潸然泪下。

“母亲节哀!”一边的公孙嫣乖巧地掏出手绢,替路夫人擦拭着脸上的泪水。

“母亲请放心吧,魏人不是赵人,他们在我军的强大实力面前,早已成了惊弓之鸟,而除了驻扎在韩地的兵马之外,王上还特意遣了王子赢英统率一万铁骑来相助,所以这一仗,我军是必胜无疑的。”路超安尉道。

“王子也要来?”路夫人惊疑地道:“你说你是大将军,但王子又率兵前来,到时候,是以你为主,还是以王子为主?到时候如果军令不统,号令不一,如何能如臂使指,如何能号令全军进退如一?”

“母亲却请放心”路超笑道:“您对秦制不太了解,王子赢英来到我的军中,那就只能是普通的将领之一,一切都得听我号令,否则,军法必然不容。”

“还没有过上几天安生的日子,便又要打仗了。”路夫人叹了一口气。

“母亲,天下大势如此,如今赵国自顾不遐,高远插手赵国内政,支持代郡新任郡主赵勇自立,现在赵国内战正酣,赵人无力他顾,魏国失去了最大的后援,没有了赵人的支援,魏人不堪一击。”

“又是高远!”路夫人叹道,“此人真是阴魂不散,我们到了韩地,还是与他脱不开干系吗?”

“母亲但请放心,此獠猖狂不了多久,终有一天,他会死在我的手上。”路超咬牙道。

路夫人轻轻摇头,“何必如此?我虽然怨他,却也从来没有想过要他死,虽然你父亲对他一向照顾,但他发迹之后,却也不曾忘了我们,一向对你父亲恭敬有加,往事已矣,冤家宜解不宜结。”

路超眉毛一挑,正想说话,路夫人已是打断了他,“我知道,因为他利用了我的缘故,使得你丢了山南郡,因此入罪而遭了牢狱之灾,但他终究是没有杀你,而且将你恭恭敬敬的送走了,这些年来,无论我们走到哪里,他总会在逢年过节之时,差人送来礼物。说来你能有今天的成就,也与这些磨难不无关系,算了吧!以后虽然做不得亲人,却也不必做仇人。”

路超想了想,“母亲,私人恩怨,我自问是可以放下的,但涉及到国事,却是无法与他和解,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会在战场相遇到,到了那时,我却是绝不会心慈手软的。”

路夫人叹了一口气,眼神看向东方,眼中,却尽是落寞之色。

第七百四十章:鼓角连声锋芒现(12)

走出母亲的住所,路超微微躬着的身子,重新挺得笔直,在母亲妻子面前温柔的眼神,重新变得冷酷起来,院落里的仆人卫士们看着路超的身影,畏惧地低垂下头,这才是他们熟悉的那个一手握着无数韩人生死的秦国大臣,韩地留守路超。

他的心思,迅速地完成了从儿子,丈夫到秦国大将军的转变。攻魏,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了,魏国的盟友赵国现在自顾不遐,他们的主力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由荆如风率领在河东与李信对峙,相信李信在近期会作出一系列的动作,将荆如风牢牢地粘在河东,而主力的另一部分,却由赵杞率领,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内战,但代郡在燕国征东军的数千铁骑的支持之下,始终屹立不倒,这使赵军陷入到了进退不能的窘境,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迅速结束与燕国的对立状态,将由周长寿统率的那支赵军从燕赵边境全城等地抽调出来,可从那里转进到魏国,路途遥远,就算他们千里迢迢地赶到了,又能起到多少作用?或者那个时候,自己的大军已经将魏国全境拿下了。

灭国之战。这个念头让路超的心头一片火热,自秦立国以来,灭国之战,亦是屈指可数的,而现在仍然健在的灭国之将,便只剩下了李信一人,现在,自己也将加入到这个行列之中去了。

六万新编练的新军,五千驻韩地秦军,再加上即将抵达的由赢英率领的一万秦国铁骑,路超丝毫不担心这场战事的结果。他的大军将直捣魏都大梁,自新郑到大梁,实在是太近了一些。

当走进自己那间简单到了极致的书房之后,路超的心已经从一片火热回归到了平静,心中已经在盘算。要带着那些人一起出征,公孙家族的家主也就是自己的老丈人公孙婴是必须带走的,还有公孙家族排名第一位的嫡系继承人,也必须掌控在军中,那些在韩地之中,仍然保持着强大影响力的贵族之主,一个不拉都得编入军中,路超所要的,只是在自己率大军离开韩地之后,没有人能威胁到秦人在韩地的统治。蛇无头不行,没有了这些人,也就没有了潜在的那些威胁。

更何况,路超深知,这些贵族们一个个都怕死得要命,当自己将他们编入军中之时,他们一定会带出他们所能带出的最精锐的家族卫队,以期在战事之中,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性命。这可真是在好不过了。

想到这里,路超不由笑了,当他通知自己的老丈人公孙婴必须随着自己出战之时,这位大牌贵族第一反应是他能带多少卫士一齐出战。路超给他的回答是。多多益善。他倒想看看,现在的公孙家族,还能拉出多少人马来。

公孙婴如此,其它的韩地贵族想来也会抱着同样的心思。到时候,将这些贵族家兵连同他们的主人一起,分散编入到秦军之中。战事一起,他们便是最好的攻坚士兵,当魏国在自己的脚下颤抖呻吟之时,韩地最后的精华,也将被打断脊梁骨,从此以后,这些贵族将除了从里到外,完全依附秦国之外,再也没有第二条出路。

这是釜底抽薪之策,韩人的精华,在秦军打来之后,已经被洗涤了一遍,而这一次,将会让秦国彻底完成对韩地的掌控。

拿下魏国之后,秦人将开辟对赵国的另一个战场,也就宣布着赵人的丧钟将被正式敲响,而赵国之后,便有着路超朝思暮想要在战场之上对垒的那一个人,路超从来没有放弃过对高远的关注,高远现在站在命运的十字路口,要么他一飞冲地,取燕王而代之,正式站到路超的对面,要么,他在赵,燕,东胡的夹攻之下,灰飞烟灭。

路超希望高远能够成功,这样,当自己亲手击败他的时候,那种发自内心的快感,会使他获得前所未有的满足感,这或者比他将亲手灭掉魏国,来得更让人喜悦。

“大将军!”书房的门被轻轻推开,一名军官走了进来,站到了路超的面前。

“说吧!”

“大梁那头,有心投我大秦的魏人,已经开始做准备了,但黑冰台在大梁也发现魏国开始调兵遣将,征兵勤王的命令已经发往各地,必竟我们这边如此大的动作,根本就瞒不了人的。”

路超冷笑:“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瞒他们,这一次不是突袭,我要堂堂正正的碾压过去。以魏人的动员能力,只怕我们大军抵达大梁城下的时候,他们还刚刚从封地出来不久吧?”

军官点点头,“大将军说得是,他们的动员能力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不过大人,我们的军队主力是韩人,他们的战斗力可信么?为什么我们不让驻韩秦军为先锋,单刀直入?”

路超眼皮一翻,盯着对方,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在路超的逼视之一,这位军官心头一跳,不由低下头去,“属下失言了,属下不该置喙大将军的军事决策。”

“你错了!”路超淡淡地道:“你虽然是黑冰台的军官,但你仍然是军人,对我的决策提出置疑,本来就是你的职责之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也是我们大秦军队所向无敌的原因之一,我们大秦军队,绝不会出现像赵杞这样的蠢货。”

“大将军英明。只是……”军官抬起头,有些不解地看着路超。

“我说你错了,不是因为你提出了对战事的不同看法,而是因为你对我们军队的称呼,记住,现在没有什么韩人了,他们都是大秦人,他们都是大秦的军队,你身为大秦军官,如果还在内心里分着彼此,那麾下的大秦士兵便也会有这种想法,上行下效,这对于我们的战斗力是不利的,要让所有的新军都明白,他们是大秦人,大秦的律法,酬功,对他们一视同仁,他们可以通过战功来改变自己的地位,境遇。”

“末下明白了。”军官用力地点点头。

“当然,我所说的,只是普通的军队,而那些韩地贵族,却不见得人人都在此列。”路超意味深长地道:“这一次出击,这之间有些人恐怕并不希望我们取得胜利,或才会有一些见不得人的小动作,你身为黑冰台的高级军官,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属下懂的,这些人身边,属下早已安插了人手,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公孙家族哪边呢?”路超随手拿起墨条,在砚台上轻轻砚磨着。

军官一惊,“公孙家族,不是……”

“是我妻子的娘家,是吗?”路超冷冷的道:“记住,公孙家族还是韩地最有影响力的贵族之一。”

“属下马上去办这件事情。”

“以后这样的事情,希望不是我再来提醒你。”路超提起笔来,“你去办事吧,我要给王上写奏折了。”

军官满身冷汗,躬身退了出去,路超从来都是这样和颜悦色,甚少怒发冲冠,也少有疾言利色,但在路超面前,军官只觉得比在黑冰台的最高首脑钟离面前,还要难熬,别看路超文质彬彬,但当初初入韩地之时,路超酷烈的手段,让他们这些手段狠辣的黑冰台职业军官,也感到从内到外的发冷。

路超的大名,在韩地能止小儿夜啼,可真不是一句玩笑话,那些反抗军堆集如山的头颅,那些反抗者的家属从老到少,被一一发落去做苦役之时,路超的铁石心肠让所有人都真正见识了这位年轻的,文弱的大将军的厉害。

“就是要让你们知道啊!”路超提起笔来,在纸上写下了第一行字,微笑着在心里想道:“我要快刀斩乱麻,可不耐烦如同韩国一样,一地一地的去平灭反抗军,将你们吸引到大梁附近,一一歼灭,可是能省不少事,能节省下不少时间呢!”

当路超开始给秦武烈王书写奏折的时候,在后院里,路夫人却是惆怅地收起了绣架,走出房门,眺望着东方。

“母亲,你又在思念故乡了么?”公孙嫣轻声问道。

“人老了,自然就想着家乡,曾经以为我不会想念那个地方了!”路夫人转头看着这个儿媳,点头道,这个媳妇儿,还是令人很满意的。

“母亲,我很多次听到您与相公提起那个高远了,这个人,与我们家关系很深么?”公孙嫣问道。

“岂止是深啊!”路夫人苦笑,“你也知道这个人吗?”

“知道一些,当年叶菁儿南山之下,剪发发誓,那一句待我长发及腰时,君来娶我可好,可是传遍各国,引为佳话呢!”公孙嫣眼神之中泛起光彩,自己的丈夫什么都好,就是太古板了一些,在他的心中,或者那些枯燥的公文,比起自己的艳丽容貌更可爱一些吧。否则他为什么绝大部分时间都会呆在他的书房之中呢?

“你想知道这个高远的事情,我倒是可以跟你说说这个人!”路夫人叹了一口气,“他与我们家啊,那可真是说不清的恩怨情仇了!”

第七百四十一章:鼓角连声锋芒现(13)

曹天赐坐在周渊的对面,仔细观察着这位曾经权倾天下的燕国前太尉,不过两年时间,这位退下来的太尉比之当初自己见他之时,已经憔悴了太多,满头的白发,层层堆叠在脸上的皱纹,让人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看起他,他的日子不太好过。

周氏家族虽然因为周玉得到了保存,但周渊这一支人,却是受到了无情的打压,从曾经最辉煌的,需要所有周氏族人仰望的一个支系,沦落到现在人人嫌弃,生怕沾上一点腥臭的周渊的嫡系子孙们,自然有许多的不满之人,这给了曹天赐以可趁之机,监察院第一批进入汾州的人,就招募了好几个这样的周氏族人,虽然还只是外围,但却也能给监察院在汾州的行动提供不少方便。

毕竟,汾州是周渊的大本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或多或少还是存在着一些影响力的。

曹天赐在打量着周渊的同时,周渊也在观察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曹天赐实在太年轻了,年轻的让周渊感到无比的嫉妒,那张朝气蓬勃的脸庞,透露出来的却是绝对的自信,曾几何时,别说是眼前这个人,便是他的主人高远,在自己面前,也不过是一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自己一言便可定生死,但现在,他就这样泰然自若地坐在自己面前。

当年在渔阳,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自己放了高远一马,没有将他害死在战场之上,或许在回蓟城之后,为了拉叶相下马,自己拿高远当了枪使,是自己这一辈子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如果自己一直保持着与高远的良好关系。是不是自己的结局,与现在相比,会绝然不同呢?

周渊的思绪在这一瞬间,竟然飞到了很远很远。

人老了,总是爱回忆过去。听到曹天赐轻微的咳嗽之声,周渊猛然从回忆之中惊醒过来。

“高远,一向还可好?他在河套全歼了东胡五万大军,老夫听闻之后,可是痛饮了三杯酒,要知道。自己从回到汾州之后,我已经很少这么喝酒了。”周渊笑看曹天赐。

“都督安好!”曹天赐颔首道:“多谢太尉关心了。年前都督刚得了一位公子,现在都已经半岁了。”

“一晃眼啊,便又是几年时间过去了!”周渊苦笑着摇摇头。

“都督说,如果太尉在汾州过得不开心,不妨去积石城小住,仰或是河套那边也是可以的。”曹天赐微笑着道。

“去河套?”周渊眼中闪过一丝异色,转念却是笑道:“想来你家都督,一定是希望我还在汾州一直住着才好吧?”

曹天赐不动声色。“只要太尉有意,我家都督便会在河套平原大雁湖畔为太尉修一住宅,那里天高日远,景色宜人。的确是一个宜居的好所在。”

“那就修一座吧,或许有一天,我真会去哪里住一住。”周渊呵呵一笑,“高远。当真是一个豁达之人,心胸宽阔,世所难及。曹院长,我就想问一句,当年我与你家都督结的梁子可不谓不深,他几次都险些死在我的手中,他就当真不记恨我?”

“我也曾就这个问题问过我家都督,我家都督只有一句话,此一时也彼一时。”曹天赐道:“我不明白,请都督明示,都督说,当年那时,太尉还是太尉,处在那个位置之上,便要做在那个位置上的事情,彼此地场不同,自然便会南辕北辙,你死我活,也是应当应份之事,这与私情无关。现在太尉既然已经不在那个位置上了,而我们彼此之间,反而又找到了共同的利益着点,那么,重新做朋友也并不是不可能的。更何况,太尉自从回到汾州之后,也帮了我们不少了。”

周渊点点头,“这些年过去了,高远已经从一介武夫,慢慢地成长为一个成熟的,了不起的政客了。他是想取大燕而代之吗?”

“都督从来没有跟我说过这样的话。”曹天赐摇头道。

周渊一笑,“好吧,他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但你一定是这么想的,是吗?这里只有你我二人,你是大燕眼中的叛逆,而我现在的处境你也是知道的,容我活着,也是他们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所以,你也不用防着我。”

“如果太尉问得是我个人的想法的话,我想说的是,我们不但想取大燕而代之,我们更有着马踏中原,逐鹿天下的野心,太尉会不会觉得很可笑?”曹天赐盯着周渊。

周渊身躯微微一震,愣怔了片刻,才道:“这有什么可笑的?人生来就有野心,有的人只是为了眼前的微末小利,有的人却心怀天下,只有大小之分,并无本质区别。穷人想变富,富人想更有钱,更有钱了便想有权势,而如高远,拥有了一片土地,一片基业,进而展望天下,亦不过如是而已,如今天下最强的秦国,在当年,亦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诸候而已。那时候,谁觉得他们会有席卷天下之势,但现在再看呢?”

“太尉说得好。”曹天赐道:“我家都督,一向便将秦人做为最强劲的对手。”

“以强秦为最终对手,这么看来,高远的确是有问鼎天下的野心了。”周渊叹道。“说吧,高远让你来我这儿,究竟是为了何事?”

曹天赐微微一笑,“太尉,如今已不比往时,我来汾州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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