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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枪手)-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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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海波跳了起来,"我也不要。我一个孤儿,无牵无挂,啥都没有,拿着这钱,我都不知道藏到哪里去,还得当心半夜有人摸来割了我的脖子,抢了这些钱去,我才不操这个心,我这份儿,也交给兵曹,便让兵曹去操这份心吧,我呀,跟在兵曹身后,就像打仗一般,跟在兵曹身后,兵曹将人打翻,我负责割脑袋,不亦快哉!"

高远大笑起来:"你倒想得便宜,啥好处都让你占了去了!"

颜海波腆着脸凑到高远身边,"谁让您是老大呢,老大不操这份心,谁操这份心,我啊,反正是跟定老大,当定您的小弟了。"

孙晓微笑道:"兵曹没来的时候,我虽然是都头,却管着这一百人的吃喝拉撒,说来是军人,但更象是一个泼皮,为了弄到钱,什么腌脏的法儿我都想过,也做过不少连自己也很恶的事情,我从来没有感到过一个军人的尊严,自从跟了兵曹,特别是当兵曹去年从城外拖着那几个东胡人的尸体回城的时候,那一刻,我特别骄傲,以前我们驻守居里关,碰到东胡人过来劫掠,我们就像缩头乌龟一般,那有现在这般痛快。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拿这些钱去,也许以后会很舒服,但绝不会让我感到快活,感到骄傲,即便我们有了钱,在那些贵人们面前,我们还不是会像一条狗一样,兵曹非常人也,从当初你拿着自己的钱给大家发兵饷,给大家置办兵器,服装,我就知道,兵曹将来必然能做一番大事来,这钱,在兵曹手中,才能发挥他应用的作用。我这份儿,也交给兵曹。"

三人说完,眼光都转向步兵,步兵笑嘻嘻,慢悠悠地道:"我说不来孙大哥这话,只说一句,兵曹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兵曹便是让我现在去一箭做番了路县尉吴县令,我也毫不犹豫地上马便走,一箭便放翻了他们。"

"步兵别胡说!"曹天成吓得跳了起来,伸手去捂步兵的嘴。步兵却是哈哈大笑,侧脸避开。

高远很是欣慰地点点头,"兄弟们,说实话,这些钱,我的确是有些想法,但如果大家要分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分给大家,既然大家这么说,我也便说实话了,这钱,我也不要。"

"您也不要,那要便宜谁去?"四人都是叫了起来。

"我不要,是因为他们不是我一个人的,而是我们兄弟大家伙的。"高远笑吟吟地道。

四人看着高远,呆呆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如果你们要分了他,我也会觉得理所当然,只是有些可惜,但既然在大家伙都不要,那有了这笔钱,我们就可以做成很多的事情。"高远看着四人,道:"孙晓说得好,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如果不能在这世间留下一点什么,不免会很遗憾,也会很不甘心,但是想要留下些什么,我们就必须有强大的实力,这些钱,能让我们的实力大大地向前跃一步。"

推开窗户,指着窗外,高远大声道:"在我们的外面,有着无穷无尽的土地,但是他们却是东胡人的,这些蛮人拥有着肥沃的土地,辽阔的草原,巍峨的高山,无尽的河流,但去不事生产,只知抢掠,不知建设,只知破坏,我们大燕人辛辛苦苦,建设自己的家园,却不得不日日夜夜担心他们前来抢夺我们的果实,凭什么?不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实力保护自己么?假如我们有一支强大的军队,还怕他们来吗?只要有了强大的军队,我们不但不用担心他们来,我们还可以去将这些肥沃的土地抢回来,张守约大人当年能建起一个辽西郡,我们为什么不能再向前,一直向前,建起一个辽东郡甚至更大的地方?"

曹天成的手微微地抖了起来,他没有想到高远竟然有这么野的心思。孙晓则是兴奋的发抖,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假如高远真能做到他所说的,那么,跟着高远的身后,历史之上也铁定能留下他孙晓的名字。

颜海波笑而不语,步兵眨巴着大眼睛,对于他们二人而言,要做什么无所谓,只消跟着高远走就是了。

"但是现在,我们还用不上这笔钱!"高远拍着这些箱子,"眼下我们手里的资金已经足够使用了,天成,先将这笔钱隐藏起来,等机会合适的时候,我们才会利用他。"

"兵曹,这些箱子就埋在兵曹的卧室之内。"曹天成重重地点点头,"孙晓,明天,你带着士兵们以练习的名义出关,小颜和步兵留下来帮我,咱们将这十口箱子埋好。"

"行!"孙晓点点头。

"这事就这样!"高远道:"牛羊我们留下一些,其它的都交到县里去,战马捡最好的留下三百匹,另两百匹也交给县里,作为本次作战的战利品。"

"兵曹,我们留下三百匹战马干什么?"曹天成问道。

"因为我要建一支骑兵!"高远一语便将四人都惊呆了,看着四人张口结舌的模样,高远笑道:"用不着惊讶,我已经与路大人商量好了,我们将建一支百人的骑兵队伍,还是因为我们能骑马的人太少了啊,不然我们还可以将队伍扩大一些,不过眼下,我们有一支百人的骑兵,便已经很了不起了。而且我们第一队将扩展到五百人,也就是说,我们还有两百人的空额,这事,大家要操起心来。"

"兵曹,招兵之事其实不用太过于操心,我们从胡图老营救回来的奴隶,我已经摸过底了,其中有不少都跟我一样,无牵无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而且这些人被东胡人虐得恨了,现在正满腔仇恨了,这两天,就有不少人来向我打听能不能来当兵,咱们第一队的薪饷,待遇,可着实让他们羡慕。"颜海波道。

"你这两天在做这件事?"高远又是诧异,又是高兴。

颜海波得意地一笑,"我不仅做了这些摸底,我还让咱们的兵在他们中间天天炫耀咱们过得多舒坦,兵曹多大方,多英明,跟着兵曹,前途无限呢!"

高远不由大笑起来,"小颜子,看不出来,你倒还真是一个机灵鬼。"

孙晓道:"兵曹,这骑兵可不是能骑兵就成,在马上作战,咱们都不会啊!"

"这事你不用担心,我早就计划好了,也很贺兰雄商量定了,他们派出马术最好的人来帮我们训练骑兵,匈奴人骑兵的精锐程度其实不输给东胡人,步兵,你是我们之中马术最好的一个,这支骑兵队伍我准备交给你来带,怎么样,有不有信心?"

"只要是兵曹交待的,拼了命我也将他做到最好!"步兵跳起来,大声道。

"好!"高远拍拍他的肩,"天成啊,这几天你还要辛苦一点,那些我们救回来的人,除了愿意当兵的之外,其它的都发给盘缠,打发他们走吧,居里关终究不是一个可以久留的地方。还有要送到县里去的战利品,你都是管起来,你的腿还吗,不碍事吧?"

"没问题!"曹天成道:"只是动动嘴皮子,画画帐本子的事儿,算不得什么。"

第一百零九章:安排

高远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曹怜儿与曹天赐,再看看拄着拐杖立于一侧的曹天成,显得很有些无奈。

"天成,居里关是军事要塞,是军营,都是粗鲁的男儿汉,曹怜儿一个女子,要呆在这里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天赐更是只有十二岁,却想要当兵,你这个当爹的到底是怎么想的?"高远摊着手,看着曹天成,有些责怪地问道。

"兵曹!"曹天成抬头看着高远:"我……"

"我对他们的安排你不满意么?怜儿去跟菁儿作伴,菁儿平素一个人在家,也很寂寞,而怜儿这一次也算是遭遇了人生的一次大劫,正好可以去休养一段时间,天赐去与叶枫一起念书,多读一些书对他的未来总是好的。"高远有些不满地道。

"兵曹的安排是极好的,只是他们都不太愿意。"曹天成看着地上跪着的姐弟俩,"兵曹,他们目睹了整个村子毁灭,目睹了他们的母亲为了保护他们而死在他们面前,他们想要报仇。"

"报仇?"高远摇摇头:"拉托贝被我们活捉了,参与屠杀你们村子的东胡人,都死光了,仇已经报了。"

"可是东胡人还存在!"跪在地上的曹天赐突然抬起了脑袋,大声道:"高兵曹,我要杀光他们。"

高远倒吸了一口凉气,跪在地上的曹天赐眼中冒出的杀意,的确不是他这个年纪该拥有的。

"小小年纪,你知道什么?你知道有多少东胡人么?你知道东胡人有多少士兵么?"高远冷笑着道:"胡图部只不过是他们之中一个败落的部落,我们便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而且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杀光东胡人,你口气倒大。"

曹天赐满脸的执拗之色,"兵曹,我不小了,这一次在胡图部,我杀了好几个不听话的东胡人,我知道,现在我们的力量还很弱小,但是我们终会强大起来的,爹爹说了,兵曹将来一定会成就大事业的,跟着兵曹,便能报仇,便能杀光东胡人,我不要去读书,读书有什么用?读再多的书,也不如钢刀管用。"

高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明白曹天赐有些魔症了,或许是受了太多的刺激,这个小孩的杀意是如此之浓,仇恨是如此之深,戾气是如此之强烈,这个样子,将他放到叶枫身边,自己倒还真是有些不放心了,叶枫年纪更小,正是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的时候,将曹天赐放在他的身边,对他的成长绝不是什么好事。

也许,只有将曹天赐留在自己身边,慢慢地消解他心中的仇恨才是正解,一个满怀仇恨的人,你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因为仇恨会蒙蔽他的眼睛,掩盖他的理智。

"天成,天赐既然这么说,那就将他留在我身边吧,他年纪小,先跟着我,做些送信传令的事情吧,我也可以教教他,怎样成为一个战士,至于怜儿,绝不能留在军营之中,去跟菁儿作伴吧,今年过后之后,我就会和菁儿成亲,那时候,她便也算是回来了,你说怎么样?让怜儿去休养一段时间,好好地恢复一下,对她也是有好处的,这件事就这样办了,不必再商议了。"高远断然道。

曹天成也知道,要将曹怜儿也留在身边,实在是有些为难,能有这个结果已经很不错了,天赐跟在高远身边,听高远的意思,这便是要收他做弟子了,而怜儿去叶菁儿身边,也算一个极不错的去处。

"多谢兵曹的照顾,天赐,怜儿,还不快多谢兵曹大人。"曹天成道。

得到高远的允准,留在他的身边,曹天赐喜出望外,前些时日,在胡图大营外,他看到高远一人一刀,势若猛虎地冲进东胡人中,所向披糜,杀得东胡人鬼哭狼嚎的情景,深深地映在他的脑海之中,最后当高远倒拖着拉托贝走回来的时候,曹天赐已是下定了决心,男儿汉活于人世,便当如是,假如当日自己有高远这般威武,又怎么让母亲倒在自己的面前。

"谢谢兵曹,谢谢师傅!"他倒是极机灵,听到高远说要教他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当即打蛇随棍上,连师傅都叫上了。

高远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这个曹天赐,以后只怕会是自己的麻烦。"天成啊,你将送回县里的东西,这两天装车备好,我去贺兰部一趟之后,便会回县里去,接下来可能还要去辽西城一趟。这些战马,是要送给张太守的。"

"是,兵曹尽管放心,这些东西,就在这两天内,我一定将他都备好。"曹天成拉着一儿一女,一瘸一拐地走出了高远的房间。

他们刚出去,孙晓,步兵,颜海波三人便走了进来。

"孙晓,有多少人愿意来当兵的?"高远问道。

"兵曹,想当兵的人太多了,有些人都四十多了,还赖着不走,没办法,我们只能强行将这些人剔除,也怪小颜子,没事让弟兄们去炫耀个什么,搞得这些人都以为我们这里是金窝窝,不管自己适合不适合,都想要进来。"孙晓责怪地看着颜海波。

颜海波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当时我不是怕没有人愿意来当兵么,哪知道这些人个个都想进来?没想到,没想到。"

想起曹天赐的表情,高远知道,这些扶风乡民们有很多只怕和曹天赐一样,都认为刀才是这个世界的王道。

"一共招了多少?"

"按照兵曹的意思,我们第一队扩充到五百人,这一次大战,我们直接战死了五十一人,重伤不能再当兵的有六十三个,这样一算,我们第一队原本三百人的兵额,便差了一百一十四人,这个缺口当然得补齐,再加上两百人的新额,我们一共招了三面一十四名。"孙晓扳着指着算道。

"这些人新兵的训练,孙晓和颜海波负责起来,尽快让他们适宜军队里的生活以及我们的规矩,这些人体子弱,在生活上要尽可能地好一些,将底子给他们打好,没有一个好的身体,说什么都是白搭!"

"明白,现在我们第一队的生活那可是常人难抵的,奶牛有几百头,每个士兵们现在一人一碗奶是可以保证的,再加上顿顿都是肉吃,他们不想长壮都不行!"孙晓笑道。

"除了这些正额士兵,还可以招一些辅兵!"高远想了想,"这些牛啊羊啊的总得让人照管,天成那头也需要人手,那些实在不愿离去的,还可以在居里关外替他们开辟一些田地,便让他们在这里定居,平素我们的一些杂事也可以让他们来做,以后这些事情,就不要调正兵去做了,正兵们唯一的事情,就是将自己打仗的本事给我练得越强越好。"

"那兵曹,这些辅兵,发给兵饷么?"

"发,不过不能与正兵相比,三分之一吧!"高远想了想,道:"不过也可以给他们一些想头,告诉这些辅兵,如果表现出色,那么便可以晋升正兵,每个季度,我们会有一定的名额用来考核,只要能达到我们正兵的水准,我们就可以录取他们。"

"兵曹高明,如此一来,这些人只怕会比正兵更加拼命。只是这样一来,我们在资金上可就有些紧张了。"孙晓道。

"我们缺钱吗?"高远似笑非笑地看着三人。"我们现在缺的是合格的士兵,而不是钱。"

三人想着现在脚下站着的地方,都是会意地笑了起来,的确,在他们的脚底下,现在可是埋着巨额的银钱。

"步兵,你准备一下,明天,我们两人去贺兰部参加他们的大典,顺便将骑兵的教头给弄回来,嗯,天成的儿子天赐非要入伍,看在天成的面子上,便只能收下来,回头小颜子去找一套小些的军服给他送过去,这小子,便跟在我身边,先做些杂务吧!"高远吩咐道。

"是!"三人躬身退了出去。

第一百一十章:兄弟,朋友

晨起的太阳懒洋洋地爬到半空,有气无力地将带着些许热力的光线倾洒在波澜起伏的草原之上,昨晚上下了一场毛毛雨,长长的牧草之上,尚带着些许露珠,压在草尖之上,颤颤巍巍的,稍有轻风拂来,便打着滚地从草尖之上坠落下来,映着光线,在空中划过一道七彩的光芒,落入草从之中,消失无踪。

绿色地毯一般的大地之上,数匹战马犹如一阵风一般掠过,硕大的马蹄丝毫不解风情地将青草黄花践踏在蹄下,将它们与肥沃的黑土融为一体,偶有花瓣却沾在马蹄铁之上,每每扬蹄之间,便见有星星黄花飘落于风中。

晴空万里无云,碧蓝的天空之上,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盘旋清鸣,忽如之间,宽大的两翼并拢,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自空中直划下来,临近地面,双翼打开,一个漂亮的掠地飞起,铁爪之间,便会多上一样物事,多半是一些在草从之中逡巡的野兔。

急骤的马蹄之声,豪爽的大笑之声,惊醒了草从之中无数的生命,他们或扑楞着翅膀自草从之中飞起,或撒开小腿,在草从之中划出一条波纹,远离这些巨大的,暴虐的大家伙,空中的苍鹰却是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契机,战马过处,替它将无数难以发现的目标径直暴露在它的目光之中。

步兵抬头看着天空之中的雄鹰,手不禁痒痒起来,反手取下背上长弓,引弓便欲将其射下来。

"步兵,不要动它!"一边的高远看着尽情地空中展现着英姿的雄鹰,高声阻止道。这是一种不屈的,不羁的,自信的生物,它对于天空的执着,对于自由的热爱,让高远为之折服,前世之时,高远便深深地喜爱着它们。

不去惦记安全与温暖,只为劈风斩云而高唱;不曾畏惧危机与险峻,只为携星伴月而骄傲,这便是鹰,这是高远心中的图腾。

那只如箭矢一般而下的雄鹰,在步兵长弓拉开的那一瞬间,似乎也感知到了危险,一个漂亮的弧线转折而起,扶摇直上,顷刻之间,在众人的视野之中,便只剩下了一个小黑点。在遥远的天际盘旋片刻,却又乘风而来,不过这一次,它距离高远等人的距离却是更远了一些。

"步兵,我们就是这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不畏险,不惧难,即便遭受百折而仍不悔,遍体鳞伤仍不会停下舞动的双翅,勇往直前,直达目标,所以,以后不要再射鹰。"高远勒住马匹,仰望着那矫健的雄鹰,悠然道。”鹰一生自由自在,率性而为,而我们却不得不为很多东西所束缚,所左右,但是步兵,我们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要有一颗雄鹰的永不屈服的心。"

"遵命,兵曹,步兵此生,绝不射鹰。"步兵凛然答道。

高远点点头,策马缓缓而行,"步兵,还记得上一次我们在这里被十几个胡图骑兵围攻的事情吗?如果不是运气好,碰巧遇上了贺兰雄,那天可就是我们毕命于此的日子,此时,只怕已经变成森森白骨,血肉都要便宜了虫蚁野兽了。"

想起那一次的遭遇,步兵心中便充满感激:"兵曹,当时你是完全可以走掉的,那些胡图骑兵根本就拦不住你,你是为了救我才被困住的,如果不是你,我根本撑不到贺兰雄来救的那一刻,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这条命就是兵曹你的了。"

"很久以前,我没有一个兄弟,一个人游荡在人世间,那种孤单是最为煎熬人的,而现在,我好不容易有了你们这些兄弟,我怎么会放弃你们,抛弃你们而独自逃生。"高远双目微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说得是他的前生,那时的他,没有朋友,没有知己,没有兄弟,有的只是冰冷的训练器械,有的只是不死不休的生死搏杀。

步兵却是听成了高远对入伍之前的感慨,"我们第一队所幸有了兵曹这样一位长官,不然的话,我们还在混吃等死呢,哪有现在这等风光,去年围攻我们的胡图骑兵已经变成了草原枯骨,而我们,却仍是意气风发,想来不久之后,兵曹必然带着我们,纵马关外,所向无敌,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来。"

高远大笑,"人活一世,自当奋发向前,不枉度了老天爷给我们的这几十年的时间。。"

"兵曹勇武,自会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那敢情好,但只要活得轰轰烈烈,便是短些又有何妨!"高远纵声长啸,"步兵,我们走!"

战靴轻叩胯下马儿,战马一声长嘶,奋起四蹄,疾速向前掠去。

高远与步兵一问一答,跟在他们身侧的曹天赐却是似懂非懂,曹天赐虽然会骑马,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马术又能好到那里去,但高远也不知出于什么想法,非得要带上这个小家伙,为此专门选了一匹性子温顺的马匹,担心他摔下来,竟是将他捆在马鞍之上,奔驰了这半日,曹天赐被捆在马上的双腿早已酸麻不堪,不过这小子有一股狠劲,竟是咬着牙,一声不作,每当高远的目光扫过他时,他们格外挺起胸膛,将疼痛压在心底,不在表情之上稍有遗露。

虽然听不大懂高远他们所说的话,但有一件事曹天赐是听明白了,那就是高远会带着他们去做一番大事业,这对于曹天赐来说,就足够了。

在叶枫还在叶氏与叶菁儿温暖的羽翼之下成长之时,比他只大上两岁的曹天赐却已经经受了世上最为残酷的生离死别,看见了世上最残忍的事情,钢刀飞舞,战马奔驰,鲜血淋漓,死尸横伏,这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个曾经在娘亲嘴中无比美好的世界,终究还是一个实力为上的地方,拳头硬的人便是道理,刀子快的人便是道理。

胡图部骑兵劫掠了他们的村子,在他们的面前杀了他的母亲,转过头来,高远带着的扶风又打垮了胡图部,将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东胡人用绳子串在一起,一排排跪倒在营外的时候,曹天赐看到了那些人恐惧的面目,原来,这些在自己看来无比凶狠的人,碰上比他们更为凶狠的人的时候,也是会害怕的。

高远挥刀冲入东胡人中的那一幕,深深地烙印在了曹天赐的心中。

"我一定会成为兵曹一样的人的。"曹天赐在心中对自己道。

高远与步兵两人奔驰在前,曹天赐伏在马上,两手紧紧地抓住缰绳,大腿内侧一阵阵的生疼传来,但疼痛却无法浇灭曹天赐此时一颗火热的心,如果这点苦都受不了,又如何能成为像兵曹那样的人,脸疼得有些扭曲,但却一声不吭,任凭胯下的战马带着他,紧紧地追随着前面二人。

在他的一左一右,另外两名骑兵策马伴随着他,高远虽然看似对他极为残忍,但私底下,却是暗中吩咐这两名骑兵照顾好这小子,生怕这小子一不小心摔下马来,那可就非死即残了。两名骑兵看到曹天赐脸上的坚忍模样,倒也佩服,初始骑马时的那种痛苦,他们可都是领会过的,曹天赐小小年纪,居然能挺住,的确算是一个人物。

"兵曹,你看!"步兵指着前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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