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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枪手)-第6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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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说得是!不过要公子亲自出马,这事儿想必也小不了。”曹文定笑道。

曹天赐知道对方是一个极聪明的人,不肯再在这个上面多说:“等一段时间吧,你大概就会知道了,我想到时候,王剪肯定是离不开你的,对了,顺风车行在新秦还发展得怎么样?”

“独此一家,别无分号!”曹文定大笑起来,“当初老爷与王剪交换的条件,使我们顺风车行在新秦获得了独一无二的地位,算起来,也算是双方共赢吧。一年的时间,我们顺风车行已经在新秦建立起了完善的网络,几条主干道路都已经修通,每日可以说是日进斗金,而且我们承包了新秦官府和军队的所有运输任务,也是不笔不上的收入啊。”

“顺风车行是怎么从大汉国内让出大部分市场你也清楚,如今在新秦这样做,不怕引起王剪的忌惮?”曹天赐问道。

“这可大不一样。”曹文定摇头道:“因为顺风车行的背后站着的可是大汉。王剪现在可没有资格得罪我们,得罪我们,不就是开罪于大汉嘛?而且,我们也是很懂事的,虽然在新秦还只去了一年,但我们可也向王剪捐献了不少财物,细水长流的原则,本来就是我们顺风车行的宗旨嘛!”

“还有其它的事情呢?”

“推行汉式教育,读汉书,写汉字,这些事情,都在慢慢地开展之中,不过做这些事情,可就难多了,王剪恰恰对这个很在意,如今我们也只是在各地开了些善堂,收留一些孤儿,或者买一些小奴隶来开展这项工作,想大规模开展,新秦朝堂就要干涉了。”曹文定如实地道:“王剪不是笨蛋,精着呢,我估摸着他能看出我们的用意,这种软刀子有时比火炮更有威力,他防得很紧。”

“慢慢来吧,水滴石穿,只要多下些水磨功夫,终于一日会发生质变的。”曹天赐淡淡地道。

踏上新秦的国境,换上最新式的马车,速度立马便快了起来,只不过让曹天赐感到有些大煞风景的是,道路两边不时能看到一具具冻僵的尸体就这样抛在雪地之中。新秦,这可真是一个奇怪的国度啊!奴隶,在中原几乎已经绝迹的东西,却在新秦再现,而且还是在王剪这样一个人统领之下的国度之中。

“先进的制度,必然会击败旧的制度,历史的车轮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他会以自己固有的速度向前行驶。”曹天赐此时的脑子里,想到的却是大王对他所说的话,作为高远的亲传弟子,很多话,很多认知,高远从来不会在公开的场合之中讲,但却会对他说,所以曹天赐对于很多事情的认知,远远地超过了这个时代的人。

马车里燃着炭火,很温暖,曹天赐微笑着放松了四肢,惬意的睡了起来。

这个世界,终归都会是大汉的。

就在曹天赐日夜兼程赶向新秦的国都疏勒城的时候,远在千里之外的木鹿城,五万新秦士兵列阵而立,一个个的方阵矗立在雪原之上,寂静无声,无数的旌旗被大风吹得呼啦啦地作响,士兵们紧紧地握着手里的枪刀,哪怕手上冻裂的伤口传来钻心的疼痛,也不敢稍动。王剪以秦**法练兵,稍有违反,便是身首两断的下场。

军阵之前,一门门火炮昂然而立,除开一门门的远程重型火炮之外,更多的小型野战炮,也被纳入到了作战行列之中。

今年秋季,大食人终于再一次向新秦发起了攻击,在疏勒,王剪指挥下的新秦军队利用火炮,神机弩等新得到的武器大败大食人之后,一路追击,一直打到了木鹿城,这里,是王剪的目标,拿下他,便有了一个突前的据点,至少在明年对手再来之时,新秦本土可以从容地作出反应。

今天,是与对手的最后一战。

骄傲的大食人是不屑于守城的,两万大食人几乎全都是骑兵,此刻,他们正缓缓地从远方慢慢逼来,放眼望去,两万骑兵几乎就是漫山遍野,似乎视野之中都是对方的骑兵,而反观王剪这方,五万人的军队之中,骑兵不过五千,收缩在一起的军队,看起来只是占了不大的一块地方。

攻击的骑兵开始加速,而新秦方阵之中,军官们的嘶吼之声也开始响了起来,一门门的重型野战炮的尾部,引信开始嘶嘶地冒着轻烟。

第一千四百四十三章:汉旗天下(133)新的领地

重型火炮的极限射程是四里路,此刻,大食人的骑兵已经进入步兵方阵三里许,这个距离之上,骑兵显然是还可能发动快速冲锋的,过早的冲锋会使战马在接近敌人时,反而失去了强大的冲击力,一般而言,在一里左右骑兵发动迅猛地冲锋才是最佳的距离,不过,新秦火炮的射击距离显然超过了大食骑兵的预想。

新秦人与大食人已经数度交锋了,按理说他们对于这种最新式的火炮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不过由于大食人的统兵将领在前几次作战中,统统成了炮下冤魂,逃回去的士兵被视为怯懦者而受到严利的惩罚,他们所说的话,一概被认为是被敌人打破了胆的胡言乱语,这使得木鹿城的大食将领对于打到门前的这个敌人,仍然缺乏足够的认识。

大食骑兵,天下无敌。这就是他的认知。

但现实给了他狠狠的一击。

无数的开花弹被重型火炮送到三里远的冲锋道路之上,巨大的爆炸之声伴随着火花,烟雾,还密集挤在一起大食骑兵一片片的被扫空,连人带马被炸翻在地,大食人的皮甲无法抵挡爆炸时产生的碎片的攻击,但凡挨上一枚,基本上便他销了。倒是战马有着更强大的生命力,看起来鲜血淋漓,却仍然有不少嘶鸣着,挣扎着在战场之上乱窜。

火炮的轰鸣声,让更多地战马开始了骚动,这些战马,从来没有听到过如此巨大的轰鸣之声,马上的骑士拼命地驾驭着战马,开始向前冲锋,试图拉开距离,如果还这样挤在一起,下场肯定是堪虞的。

重型火炮梯次发射着。这些熟练的炮手经过半年多的训练,如今已非常熟悉火炮的操作,更何况,每门炮的炮长,都来自大汉,这些人抵达新秦,目的就是为新秦人培养一批合格的炮手。

清膛,降温,上药,夯实。装弹,点火,一系列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地赏心悦目,不过打出去的却是死神的镰刀。

冲锋的大食骑兵队伍之中出现了大片的空白,有序的队伍出现了混乱的场面,进入到两里之内,小型的野战炮开始准备发射,随着一声开火的命令,这些安放在重型火炮前数十步远的野战炮开始咆哮着怒吼起来。与重型火炮相比。这种小型炮射速更快,大型火炮每发射一发的时间,这种小型炮能够打出三发开花弹,而且根据对弹道的测算以及引信的改进。这种小型炮已经能够较为准确地控制爆炸的时间,这使得这种开花弹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凌空爆炸,大幅度地增加了杀伤力。

“弩箭准备!”随着军官们的声声怒吼,阵地最前沿的车载弩方的挡板咣当一声放了下来。露出内里密密麻麻的弩箭射孔。这种车载弩在大汉军队之中并没有得到普遍的使用,因为这玩意儿虽然一次性能射出上千枚弩箭,但却较为笨重。一次射击之后,光是重新装箭便需要花费极长的时间,而且需要操作的士兵更多,这使得这种车载弩在生产了几百台之后,便停产,不过很显然,汉国人为这种车载弩找到了一个好买家,王剪。

这也使得发明车载弩的那家私人军工坊从破产的边缘挣扎了回来,这些车载弩,几乎被王剪包圆了,在他的要求之下,弩机的前方被安装上了一个活动的钢板,野战之时,这些巨大的车载弩合上挡板,聚集在一起,便是一个活动的城墙。

车载弩的缝隙之中,是更小巧,更灵活的神机弩,这种弩在发射时可以随时调整角度,高度,而且装弩也实现了集成化,需要更换的,只是弩机内的发射筒,而每台神机弩都随机装备了数个发射筒,使得神机弩能在战场之上不间断的射击,也被高远在心中戏称为冷战时期的机关枪,当然,他也贵,贵得王剪甚至舍不得大量地使用。反而是笨重的车载弩成了王剪的首选。

突破了重型火炮小步兵炮轰炸的大食骑兵出现在新秦军队面前的时候,已经是稀稀拉拉的不成队形了,这些骑士虽然眼中露出了恐惧的神色,却仍然挥舞着着他的马刀,拼命摧动战马,向敌人那巍峨如山的阵地发起了拼命的冲击。

然后,他们倒在了圜载弩如飞蝗一般的射击之中。准备拾漏补缺的神机弩手们,甚至找不到机会射出他们手中的弩箭。

中军大旗之下,王剪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的微笑,战事的顺利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本来以为与大食人经过几场战争的较量,对方对于新秦猛烈的火力已经有了一些预防,必然会想出一些应对的法子出来,至少自己在看到火炮之后,也想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法,不过看起来,这些大食人的反应着实是太慢了一些,在己方有如此强大的远程覆盖打击之下,他们居然仍然迷信于自己的骑兵冲锋,那就只能是找死一途了。

预想之中的激烈的大战并没有出现,单是火炮与弩箭的远程压制,已经将木鹿城的军队打得溃不成军了,接下来他要做的,只是收拾最后的战果。

在他的身边,大将黄明与金咏两人也是满脸的兴奋之色。这仗,打得太轻松了,特别是与大食人打过好几次的金咏,更是有出了一口恶气的感觉。

大食人与新秦人的第一次交锋便是金咏打的,那一仗,他虽然守住了康居城,但损失之惨重,让他心疼的几乎睡不着觉。那还只是一股大食人的残兵败将。

可现在,他们面对的是大食人精锐的兵马,却仍然在新秦人面前,毫无还手余地。

“要是都这种打法,看来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灭了大食人,抢了他们的地盘,建立一个不输于大汉的强大国家了。”金咏大笑起来。

不过他的话并没有引起共鸣,金咏有些奇怪地看了一眼身边的黄明与前方的王剪,却发现他们的脸上露出的都是苦笑。

击败大食或者不是幻想,但想要与大汉平起平坐,又谈何容易,眼下新秦军人所用的武器,大到远程火炮,小到刀枪剑戟弓箭,基本上都是产自大汉。新秦现在拿什么与大汉比?这也是王剪在充分认识到大汉的实力,从而心甘情愿居于属国的原因。

由汉人提供武器弹药,自己不停地向前攻击,成为汉人手中的一把利刃,或者这便是大汉那位国王心中所思所想。如果自己想要违逆对方的意思,他们也不必做什么,只消断了自己的军火供应,新秦立即便会陷入绝境。

与大食人打得越多,对大食人了解得便也越多,王剪发现自己陷入到了一个危险的游戏之中,自己不向前打,对方也会找上门来,新秦与大食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双方之间根本没有缓冲的余地,更何况,这一年多来,随着自己进攻的步伐,死在自己手下的大食人已经有了数万人,这仇,可就结得大了。对方独特的文化,注定了他们与自己不可能妥协,双方之间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便是血与火。

他缓缓地摇摇头,想这些做什么,当初在向高远称臣的时候,就已经打定了主意,新秦,必须要用上数代人的时间,才能真正有可能做到独立自主,现在,自己只能老老实实地当高远手中的刀子。

而自己要做的,便是利用这把刀子的价值,为新秦挣得更多的利益。

“进攻吧,拿下木鹿城,这场冬季攻势便可以落下帷幕了,金咏,不要滥杀,我们需要人丁,尽可能多的抓俘虏,我们需要大量的奴隶来建设我们的国家,这可都是精壮的壮丁。”

“是,大王!”金咏笑道。

两万骑兵烟消云散,木鹿城如同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大姑娘,裸露在了新秦人的面前,只是象征性地开了几炮,木鹿城内的大食人,便打开了城门,向新秦人投降了,城内数万大食人,财产立即便成了新秦人的斩获,而更让王剪等人高兴的是,又多了数万奴隶,现在以顺风车行为首的大汉商人正在新秦境内大兴土木,道路交通,水利枢纽,这些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将人丁本就不多的新秦人投入到这些工作中去,王剪是舍不得的。这些奴隶便是最好的人物,不需要工钱,只需要喂饱他们即可,节省了大量的财力。

“木鹿城将成为我们防御的最前线和将来进攻的桥头堡,这里的城防要加强,外头要新建小型的掩护堡垒,整个木居城都要改造,加高,加固,新建炮台,我希望这个冬天就完成这些工作。”站在木鹿城的城墙之上,王剪手里的马鞭指点着,“金咏,木鹿城还是由你来镇守,给你留下一万奴隶,另外,顺风车行的施工队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这里来。”

“是,大王。明年开春,您将看到一个崭新的木鹿城。”金咏笑道。

第一千四百四十四章:汉旗天下(134)请大王出兵

曹天赐到疏勒城之后,并没有停留,而是在曹文定的陪伴之下,一路向着木鹿城方向前进,进入新秦之后,曹天赐立即便感受到了顺风车行在这里巨大的影响力,随处可以见到插着顺风车行的运输队以及在路边建立起来的中转站,而曹文定更是这里的大红人,新秦的官员,竟然大都认识他,这为他们的路途倒是提供了不少的方便。赶到康居城之后,这里还是军事戒严的时期,不过很显然,这对于曹文定来说,根本就不算是一回事,就凭着那一张脸,他畅通无阻地进入了康居城。

“公子,不用再往前赶了,刚刚康居城的城守告诉我,木鹿城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新秦大胜,击溃两万大食骑兵,俘虏无数,现在前队人马正在往回赶,王剪便在这前队之中,最多明天就会抵达康居城了,我们就在这里等他。”曹文定道。

“好,就在这里等他。”曹天赐兴致勃勃地道:“我还没有见过大食人呢,正好这一次开开眼界!”

曹文定笑了起来,“有什么好看的,还不是两个肩膀架一个脑袋,嗯,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话,那就是他们的男人大都留一把大胡子,倒是极有特色,极漂亮的,另外,他们的女人可是极保守的,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你除了两个眼睛,啥都看不到。”

“哦,还有这样的?那他们自己也看不到?那平常婚娶怎么办?”曹天赐笑问道。

“好像这是他们的传统吧,女人究竟长什么模样,只有她们的丈夫才能看到,至于婚前,可能就是盲婚盲嫁了。”

“那要是娶个丑到极点的女人,可不就亏大了!”曹天赐哈哈大笑起来:“很有趣的传统。”

两人落脚的地方,是顺风车行在康居城的分部,随着顺风车行在新秦境内全线铺开。几乎每个城市都有顺风车行的分部,而康居城,则是距离最远的一个,虽然还很简陋,但老东家唯一的公子到此,即便曹天赐没有其它的身份,这里的负责人自然也是要着力巴结的,更何况还有曹文定这个新秦总的负责人亦在此。两个风尘仆仆冻得狗一般的家伙,在这里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热水澡,热热乎乎地吃了一顿饭之后。曹文定还要去视察顺风车行在这里工作的开展情况,而曹天赐却是关上房门,呼呼大睡了。

这一个月来,他一直便在路上不停的奔波,也不知道中原本土的仗打得究竟如何了?时间已经到了十一月了,也不知秦人动了没有?现在他的情报系统,可是跟不上他的前进速度了。

曹天赐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第二天饷午,这一觉。竟是足足睡了一夜加小半天,爬起床来的曹天赐只觉得神清气爽,浑身又都充满了力气,接下来与王剪的谈判。自然不会是那么轻松的,讨价还价,不外如是也。如今的新秦,其实可与大汉交换的并不多。

“公子。从木鹿城来的俘虏已经开始进城了,要去看看么?”曹文定推门而入,“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可真是不少,光是已经进城的,便已经有好几千了。”

“这些俘虏都会变成奴隶吧?”曹天赐问道。

“对,而且现在大部分,都归了我们顺风车行。”曹文定道。

“啥?”曹天赐本能上对于奴隶还是反感的,听到顺风车行涉及到了这些事情之中,心中便隐隐有些不快。

“公子,我们顺风车行在新秦境内需要太多的人手,因为我们从事的大都是一些基础性的建设工作,这些奴隶于我们而言,可以大幅度地降低成本。所以我们会从新秦官府那里买进一些身体强壮的奴隶来从事体力劳动。”看到曹天赐脸上的不豫,曹文定接着道:“其实这些人被我们买来还算是他们的运气了,至少在我们这里,他们吃得饱,穿得暖,得了病,我们也会请大夫给他们看,我们顺风车行还是将他们当人的,真正悲惨的,是落到新秦本地人手里的奴隶,那是真的过得比狗都还不如。朝不保夕那是极正常的。真要说起来的话,我们将他们买来,那是他们的福气。其中有些匠师,我还承诺了他们,只要干得好,便去除他们的奴隶身份。”

曹天赐摇了摇头,不再言语了。

走出大门,果然看到街上络驿不绝地被全副武装押过来的俘虏,一条长长的绳索将他们串在一起,蓬头垢面,狼狈不堪,从木鹿城到康居城,上百里的距离,这样的冰天雪地之中一路行来,想来也吃了不少苦头。

曹天赐已经能想到他们未来的下场了。看到这一切,他不由得想起十几年前的往事,自己也曾被东胡人捉去当了奴隶,如果不是师傅当年救了自己,或者自己早就成了一堆枯骨了。

心中觉得有些气闷,兴致一下子便没了,转身走了回去。

“文定,你去外面打探着,如果王剪回来了,你便去求见他,告诉他我来了,要见他。”吩咐了一句,曹天赐头也不回地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王剪在天快要黑的时候,返回到了康居城,他的心情着实不错,在木鹿城,除了这些俘虏之外,他竟然还在城内搜括到了价值数百万两的金银珠宝,有了这些东西,这一趟才算是真的大赚了。不但弥补了这一次大战的损失,还有节余可以过个肥年,同时也还能继续向汉人购买大量的火炮以及炮弹。

大食人这一次吃了大亏,必然不会善罢干休,这个冬天不利行军打仗,但到了明年,他们肯定会卷土重来,那时的规模,肯定会比现在的要大得多,自己要做好完全的准备。伫备足够的武器弹药那是必须的。

高远说得不错,向外扩张的确是一个不错的注意,一场仗下来,什么都有了,现在新秦一切都已经走上了正轨,国势正在稳步增强,到了明年,即便大食人不来找他,自己也是要向外扩张的。

新秦需要更多的土地,更多的人口。

不过他的好心情,在进了康居城的城守府之后,便戛然而至,大汉王朝的警察部长曹天赐居然秘密出现在了康居城。不用想他都知道,这个时候,这位位高权重的人物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自然不是什么好事情。

隐隐的,他也能猜到是什么事情。到初与高远的协议之中,这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原本以为,大汉一统中原,需要数年甚至十年以上的时间,但现在距离自己高远会面不过一年功夫,他们就找上门来了。

曹天赐的抵达,只能说明大汉一统中原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虽然心中有些郁闷,但王剪仍然派了黄明去迎接曹天赐到城守府。

“恭喜大王,又打了一个大胜仗,新秦开疆拓土,可喜可贺!”曹天赐笑容可掬地抱拳行礼。

“曹部长,是哪一阵风将你吹到我这穷乡僻壤里来了?哈哈,这可真是好事成双,前几天的确狠狠地教训了一下大食人,拿下了木鹿城,不过小胜而已,算不得什么,比不得大汉煌煌之威啊!”王剪春风满面地请曹天赐入席,城守府内,早已备好了酒宴,不过除了他们二人之外,相陪的也不过只有黄明与曹文定而已。

“在下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曹天赐一撩袍子,坐了下来,看着王剪,单刀直入,“年前大王与我家王上的协议,现在便是大王兑现的时候了。我们需要大王至少出动五万人马,协助我大汉第三军区作战,进攻秦国。”

王剪面色一黯,而黄明也是情绪低落,不管怎么说,那曾经是他们效力过的国家。虽然心中已有些心理准备,但曹天赐真正打开天窗说亮话的时候,二人仍是心中有些难过。

“大王可是有些什么不便么?”曹天赐面不改色地问道。

王剪摆摆手,“没什么,只是心中有些难过罢了,真正想不到,大汉这么快便要动手了!”

“本来不会这么快的,我们的本意是打楚国,不过路超自己不安分,居然认为我们大汉倾全国之力去对付楚国便有机可乘,想趁火打劫,既然如此,我们便不得不提前对付他们了,大王其实心中大可不必难过,此秦国已不是彼秦国了,如今坐在秦国王位上的那位秦王,也不知是路超从哪里掏摸出来的一个傀儡,现在可是路超当家,为了与我们大汉对抗,路超强征暴敛,可谓是民怨沸腾,秦国人过得其惨无比,早些归入我们大汉的统治之下,对于秦人来说,未尝不是一种福气。大王是见过我们大汉的百姓是如何安居乐业的,相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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