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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光武-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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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隆隆!”第一波落石头,终于姗姗赶到,将缀在骁骑营队伍末尾的十几名兵卒,砸了个筋断骨折。
死者肝脑涂地,伤者厉声惨叫,而前方的袍泽们,却头也不肯回,继续挥舞着兵器向前疾突。一个个,就像被瘟疫烧红了眼睛的野狗。
“轰隆隆隆!”第二波落石,也终于滚到山路旁。从侧面滚进骁骑营的队伍末尾,将五、六名躲闪不及的兵卒,撞翻在地,或者当场死去,或者四下翻滚,凄声哀嚎。
惨叫声、呼救声,接连在队伍末尾响起,令人心惊胆寒。而更激烈的声音,却爆发于队伍的最前方。那些被同伙挡住去路的庄丁,终于无法忍受来自身后的屠戮。怒吼着回过头,与骁骑营和王氏家将们战在了一处,刹那间,将杀人者砍得血肉横飞。
你杀我,我也杀你!
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活!
你手里有刀,我手里也有!
至于你是官军,我是庄丁,那得活下来之后再论。
逃命的道路就那么宽,快一步则生,慢一步则死,谁也别觉得自己比其他人高贵,理应提前离开。而下贱者就活该留在原地,替高贵的老爷们,挡住从山坡上滚落下来的石头!
第三波落石,规模比第一波和第二波加起来都大,给骁骑营将士带来的灾难,也远比前两波加起来惨重。然而,在铺天盖地的惨叫声和怒吼声的映衬下,这一轮落石,却变得微不足道。
峡谷拢音,人在危急关头所发出的任何声响,都被迅速放大,并且反复叠加。
绝望的富平寨庄丁和红了眼睛的骁骑营将士,在宽不足一丈,长不到十尺的范围内,自相残杀。兵器砍中骨头的声音,人死之前痛苦的悲鸣,发疯者的破口大骂,清醒者的厉声疾呼,全都汇聚在一起,变成了一曲悲怆的挽歌。
杀人者和被杀者之间无冤无仇,甚至在二十几个呼吸之前,他们还算是盟友。然而,当死亡的阴影忽然在头顶出现,盟友们各自为了及时脱离险境,就立刻变成了敌人。
有你,没我。
有我,没你。
这一刻,谁也不比谁高贵,谁也不比谁聪明。
能砍中对手两刀,就绝不只砍一下。能踩着对手的尸体冲过去,就绝不会绕路而行。至于今晚两支队伍共同的狩猎目标,在疯狂的杀戮中,竟然被大多数人彻底遗忘。而身后不断滚落的岩石,却令疯狂火烧浇油。虽然,从开始到现在,真正死在落石之下的,还不足五十人!
“去死!”王固大吼着出刀,砍翻一名熟悉的庄丁头目。对方姓王名蓉,是王昌的一个族弟,前几天的接风宴上,还亲手给他倒过酒,拍着胸脯承诺过,这辈子都会唯他的马首是瞻。然而,才过了不到半个月,此人居然就忘记了曾经的承诺。居然敢面对面向他举刀,居然敢诅咒他的八辈祖宗……
甭说八辈,往上推七代,他的祖先,就跟当今皇帝的祖先是同一个人。骂他八辈祖宗,就是骂当今皇帝。向他举刀,就是谋反!王固身为大新朝的军侯,诛杀反贼,天经地义。
又一个不知道死活的反贼,怒吼着冲到他面前,王固一刀拨开对方兵器,反手又一刀,抹断对方的喉咙。随即,红着眼睛冲向了第三个。
打刘秀未必打得过,打吴汉更是鸡蛋碰石头,但王家二十三郎,岂能畏惧穷乡僻壤里的无名庄丁?杀,敢举刀者,杀!敢抵抗者,杀!敢挡住去路者杀!敢跑得慢者,还要杀!
杀光了这群不懂尊卑的乡巴佬,王某人就能逃出去。杀光了这群不知道让路的逆贼,王某就能冲到铁门关搬来救兵,然后再跟刘秀一决雌雄。
没将刘秀碎尸万段之前,王某人绝不能死。谁敢阻止王某报仇,他就是王某的敌人。
山风阵阵从身边吹过,吹得屁股和大腿,一片滚烫。王固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双腿之间缺了一样东西,这种奇耻大辱,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是刘秀所为,但是,他相信与刘秀脱不开干系。他,他必须将此辱亲手奉还。
“轰隆隆!”一块巨石翻滚着从身侧的山坡上落下,雷鸣般的声音,终于引起的王固的注意。手上的动作迅速停滞,他的目光里,瞬间充满了绝望。就在此时,一名家将从背后扑上前,用肩膀将他撞出了半丈多远。
“王三百,你找……”王固被摔了个满脸是血,本能地爬起来,用刀尖指着家将刚才出现的位置大声斥责。然而,家将王三百却早已不见踪影,只有一块磨盘大的石头,冒着烟,带着肉,在血泊中缓缓滑动,滑动……
巨石后,是冲天而起的大火。
谁也不知道它因何而起,也不知道它是从什么时候而起。
只能看到它迅速吞没留在山路上的一切。
浓烟滚滚,山风呼啸。
来不及逃走的庄丁和骁骑营将士,放弃了自相残杀,在浓烟和烈火中左冲右突,或者被落石砸翻,或者被火焰吞没,一个接一个,消失得无声无息。
第七十一章 无缘只手补天裂
“啊——”神志终于回到了王固体内,他张开嘴巴,凄声惨叫。就在此时,石块后,忽然冲过一个矫健的身影,猛地拉住他的胳膊,迅速向前滚动。
“轰隆隆——”一连串被烤热了的石头从山坡上滚了下来,将他先前发呆里的位置,砸得红星乱冒几簇干草迅速被火星点燃,随即,变成了一团滚动的火苗。
火苗被夜风吹得游移不定,很快,就将周围的其他野草也点了起来,围着荆棘,树干,石块,烈烈燃烧。于是,荆棘也变成了干柴,树干也冒起了浓烟。火苗沿着树干一路向上,直奔苍天。树梢处的枯枝,转眼间化作了星星,缤纷而落。将远处的杂草和灌木,也变成了同伴,簇拥在一起,越烧越旺,越烧越旺。
风助火势,火借风威。
大半个山谷,都变成了烟与火的世界。
积攒了一个秋天的树枝和干草,是最好的柴,只要被火星溅到,就会迅速腾起青烟。而山路两旁的峭壁,原本就不怎么牢固,被浓烟和烈火熏烤过后,很快就有岩石自动脱落,沿着陡峭的山坡翻滚而下。
“吴汉,我以前不是故意针对你!”亲眼目睹不止一名骁骑营兵卒因为躲闪太慢,被落石硬生生拍进火堆,王固终于明白了几分好歹,擦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大声向刚刚出手救了自己的吴汉道谢。
“现在不说这些,赶紧走!”吴汉抬手擦了一把脸上的泥土和血渍,迈开大步朝黑暗处狂奔,“趁着刘秀还没带人杀下来,否则,咱们今天全都得死在他手里!”
“刘秀——”王固的心脏,瞬间像被人捏住了一样疼。哑着嗓子尖叫了一声,快步跟在了吴汉身后。
火是刘秀放的,山上的落石也是。此人知道自己和吴汉不会放过他,所以跟太行山群贼勾结,在自己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陷阱。
而无论自己,吴汉,还是富平寨的寨主王朗,都疏忽大意了,总以为刘秀身边已经没剩下几个帮手,肯定只顾着仓惶逃命。却没想到,此人在穷途末路上,竟然还敢回过头来反咬一口。
这一口,咬得实在太狠。
富平寨的庄丁到底冲出去多少,王固没有看清楚。但是,他却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带的家将家丁,全都葬身于火海当中。至于吴汉麾下那一曲骁骑,能活下来的,恐怕最多也就是十成中的一成,并且全都成了惊弓之鸟,没有任何勇气再与山贼们相争。
不过,爷爷输得起。
跟大新朝的百万雄师相比,五百骁骑,简直微不足道。而天底下愿意拜入王家做家将和家丁的人,也车载斗量,死光了一批,随时随地就能再补充一批。只要今天能平安脱离险境,王某就可以带着吴汉回长安向皇上告御状,告刘秀等人私通铜马军,试图谋反。确凿的证据面前,哪怕是黄皇室主和孔永,严尤等人再曲意偏袒,也无法再阻止皇上下令,将刘秀和他的家人,全都碎尸万段。
“这边!”跑在前方的吴汉猛然停住脚步,扯住神不守舍,且面目狰狞的王固,掉头扑向了身侧的一道崖缝。
崖缝很窄,且里边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动物粪便,吴汉却对那刺鼻的臭味儿闻而不见。借着远处跳跃的火光,迅速抬头看了看,随即高高地跃起,手脚张开,如同蜘蛛般攀住了崖缝的侧壁,“我前头探路,你跟上来。咱们从这里翻到山顶上去!”
“前边,前边好像已经变宽敞了,我还,我还看到了几个身影,应该,应该是富平帮的……”王固抬头看了看陡峭的山壁,又看了看远处逐渐变宽的山路,挣扎着提醒。
“如果你是刘秀,会故意给咱们留出一条生路么?”吴汉喘息着低下头,用极小的声音呵斥,“千万别再小瞧他,咱们今晚如果不是小瞧了他,怎么会连他的面都没见到,就输了个一干二净?”
“还不是你说的,打起火把连夜追杀,不给他喘息之机?”王固被呵斥得心脏一闷,反驳的话立刻脱口而出。
话音落下,他又恨不得立刻狠狠抽自己俩嘴巴。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有功夫揭吴汉的短?万一姓吴的恼羞成怒,丢下王某人独自逃命。王某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岂不是要活活饿死在荒山野岭当中。
好在吴汉的心胸,比他预料中的宽敞许多。听了他的话之后,居然笑了笑,轻轻点头,“今晚战败的责任,的确全在我身上。我原本以为,刘秀的性子跟我一样,心里顾忌着家人受牵连,哪怕被逼上绝路,也只敢见招拆招,挣扎求活。我却万万没想到,他真的有胆子跟土匪勾结造反,主动向官兵发起反击!”
“这……”王固听得似懂非懂,仰着头无言以对。
“走吧!别耽误功夫了,趁着其他人还能再替咱们吸引一下刘秀的注意力!”吴汉原本也没指望王固能听懂自己的话,又叹了口气,沿着崖缝继续向上努力攀登。
刘秀的性子和吴某人一样!
这,是当年他在太学门口看到刘秀第一眼时,就得出的结论。
一样骄傲,一样坚韧,一样渴望着出人头地,一样不愿意认输,一样为了达成目的可以忍辱负重,甚至卧薪尝胆。
但是,人和人,终究还是有差别的。
吴某只看对了刘秀性子中的一面,却没看到另外一面。当被逼得走投无路时,吴某人敢做且能想到做的,依旧是挣扎求存。而刘秀,却会立刻掉转头来,主动发起反击。
所以,刘秀敢让青云榜彻底变成笑话,而吴某人却只敢在太学门口的酒馆里弹剑作歌。
所以,刘秀敢化妆成西域胡女,下手割了王固的卵蛋,而吴某人,却只敢解答公主所出的难题,去跟王固等人的父辈称兄道弟。
而今夜,吴某认为刘秀只敢像老鼠一样在山里东躲西藏,绝对没胆子杀官造反,给南阳的亲族带去灭顶之灾。而刘秀偏偏就真的造了反,并且第一次出手就打了吴某一个全军覆没!
而今夜……”吴汉,拉,拉我一把。我,我脚软!”低低的求救声,从身下传来,将吴汉的思绪打断。
目光迅速向下扫了扫,他看到王固那苍白憔悴的面孔。终究开始跟上来了,还没蠢到去追王昌,还没将自己的一番好心,全都当成驴子肝肺。
努力用双腿和左臂撑住身体,吴汉腾出右手,解开皮甲,任其落向地面。然后将铠甲下的丝绸长衣也解了下来,用牙齿和右手撕裂,变成绳索。一端拴在自己腰间,另外一端甩给脚下的王固,“抓牢,别用力往下扯,否则,把我扯下去,咱们今晚就一起摔成肉饼!”
“嗯!”有求于人,王固变得百依百顺。先用力点了点头,然后伸手拉紧丝绸绳索,“姑夫,我不会忘记你的救命之恩。等回到长安之后,我一定想办法报答你!”
终于从王家人嘴里,听到了“姑夫”两个字,吴汉的身体,瞬间就是一颤。然而,他却很快就平静了下来,低下头,沉声吩咐:“等回到长安再说!现在,不要分心!”
说罢,再不管对方如何反应,手脚并用,奋力攀行。很快,就拖着王固一道,消失于半空里的浓烟当中。
第七十二章 甘洒热血续春秋 (一)
浓烟被风卷上谷口,在峡谷的骤然变宽处,翻滚,盘旋。
刘秀的身影在烟雾后显出,然后又迅速消失,脸色被峡谷深处的火光,照得忽明忽暗。
一股热浪忽然自下方袭来,带着浓郁的焦臭味道。那是由人的血肉被火焰烧糊而产生,令他的五腹六脏都接连翻滚。然而,他却不闪不避,任凭热浪将自己的头发吹卷。双手稳稳地端起一支大黄弩,弩箭所指,正是一名骁骑营校尉的胸口。
刚刚从火场里杀出一条血路的骁骑营校尉王翰喘息着抬头,恰看见弩锋处反射的寒光。本能地扯开嗓子,大声威胁,”我是朝廷命官!你杀朝廷命官等同于谋……”
“簌——”弩箭离弦而去,将校尉王翰的后半截话,卡在了喉咙当中。刘秀迅速弯下腰,捡起第二支预先装填好的大黄弩,瞄准第二个目标。
杀一个是杀,杀一堆也是杀。
既然已经在山中布置下了陷阱,他就不愿再让一只禽兽漏网。特别是那些身手灵活,心肠恶毒,踩着同伴尸体冲出来的禽兽,更应该抢先一步送下地狱。
第二个目标,是一名年青的骁骑,面孔被浓烟熏得黑一道白一道,身上的铠甲也在逃命途中,被周围的岩石挂得破烂不堪。发现有人在居高临下向自己瞄准,他立即双膝跪地,大声求肯,”饶命——!我阿爷是弘农郡……”
“嘣!”刘秀咬着牙扣动扳机,将此人射了个透心凉。
骁骑营是皇帝的近卫之一,能入骁骑营者,都是家在京畿附近的良家子。而能在骁骑营中混上一官半职者,家中父辈非富即贵。
这些人的家世,在以前足以令刘秀忌惮。而今晚,却再也发挥不了任何作用。那个曾经为了给家族赢取免除赋税资格,为了重振门楣而委屈求全的刘秀已经“死”了,死在了通往冀州的道路上。而山坡上手持大黄弩的刘秀,则是一名复仇的“英灵”。
“刘均输,用这个!”一名喽啰迅速接走射空了的大黄弩,顺手送上第三支。刘秀头也不回地接过弩弓,果断瞄准第三个目标。
朱佑、严光、刘隆,还有先前侥幸平安撤入山中的盐丁、民壮和喽啰们,也纷纷举起弓弩,将箭矢劈头盖脸朝着脚下的山路射去。每个人的目光里,都充满了仇恨。
他们的人数只有区区一百出头,远少于从陷阱里逃出来的骁骑营将士和富平寨庄丁。所以,他们无法手下留情,只能趁着对手惊魂未定之时,将其迅速消灭。
刚刚经历过落石和烈火双重打击的骁骑营和富平寨残兵败将,哪里想到还有第三重劫难正在等着他们?根本提不起抵抗的勇气,只敢用盾牌或者手臂挡住脑袋,沿着山路狼狈窜逃。
“簌——”刘秀射出的第四支弩箭,从背后追上一个军侯打扮的骁骑,将此人钉死在山路正中央。紧跟在这名军侯身后逃命的其他残兵被吓了一大跳,赶紧像蚂蚱般朝四周分散。严光、朱佑的羽箭迅速追上去,将残兵们挨个钉翻在血泊当中。
“好,不愧太学里出来的秀才,箭无虚发!”刘隆在旁边看得极为过瘾,挥舞起拳头,大声喝彩。(注1:秀才,汉代指才能秀异之士,地位极高。不是明清科举制度中的童生)
“那当然,也不看是谁的弟弟!”躺在担架上的万脩,得意洋洋的接口。
周围的喽啰们,更是兴奋莫名,一边争抢着替刘秀装填大黄弩,一边用手指替他寻找下一个射击目标,”这边,这边,射这个胸口戴着护心镜的,射这个胸口戴着护心镜的!”
“铁盔,带铁盔的,肯定是当官的!”
“刘均输,射那个带皮帽子的,那家伙非富即贵!”
“那个,那块大石头旁边的,别让他跑了……”
刘秀对周围的喧闹声充耳不闻,无论其是夸赞,还是指引。
他正在射杀的是朝廷命官和朝廷士兵,而在今晚日落之前,他和严光、邓奉、朱佑四个,还都身为朝廷的均输下士。在这一路上,哪怕是最危急时刻,他都没想过与山贼们“同流合污”,而现在,他却彻底成为了山贼中的一员,与后者一道,将弩箭对准了原本应该互相称为袍泽的人。
这滋味,绝对不好受。只是,他已经没有了任何选择。
“刘三儿,你早就该这么干!”马三娘拎着一把明晃晃的环首刀走过来,与他并肩而立,“这狗屁朝廷,从来就没想过给好人活路。你前几天要是答应了万二哥做寨主,咱们也不至于死掉那么多弟兄!”
“是啊,早就该反了。”刘秀的心脏猛地一抽,眼前快速闪过老宋、老周和一连串熟悉的面孔。
两个多月来,从最开始的各怀肚肠,到后来的亲如一家,大伙不知道共同面对了多少风风雨雨。而最后,他们却全都倒在了出山的路口,距离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只有咫尺之遥。
如果自己当日答应万脩,留在太行山中会如何?
如果自己在铁门关前发现情况诡异,立刻选择吞了精盐逃走,又将如何?
不能想,每想一次,心中都宛若刀扎!
老宋,老周,还有那些弟兄们,也许都不会死。五十车精盐,除了买通官府,让家族跟自己摘清楚关系的开销之外,也许还能剩下一大半儿。而三十余车精盐,无论是给弟兄们分掉,还是偷偷送往冀州,都好过了现在,被富平寨的人运走藏起来,一钱都到不了灾民之手。
“你不必过于担心舂陵那边,明天一早,我就派盖延带着金银快马加鞭去告知令兄。只要他提前一步买通官府,说早已将你开革出族,官府就很难再大肆株连!”听出刘秀的话语里的抑郁之意,万脩还以为他在为家人担忧,在担架上坐直身体,大声安慰。
“是极,是极,只要肯花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刘玄在绿林军中也算大名鼎鼎,他的父亲和族人们,不也都没受到任何牵连么?”刘隆看问题向来简单,立刻拿了刘玄为例,证明万脩的策略切实可行。
二人都是出于一番好心,刘秀无法不给与回应。迅速将手中大黄弩交给马三娘,扭过头,他苦笑着说道:“多谢万二哥了,不必带太多金银,只要抢先一步将消息送到我大哥手里就行。他交游广阔,到时候自然会想办法!”
“你跟我客气什么,早就说了,整个铜马军轵关营,都是你的!”万脩楞了楞,大咧咧地摆手,“你是咱们的大当家,花多少钱,怎么花,都可一言而决!”
“那,那怎么行?刘某拖累这么多人无辜枉死,万二哥,做大当家之语,今后切莫再提!”刘秀心中顿时一暖,随即窘迫地连连摆手。”有什么不行的,咱们原本说好的事情!“万脩唯恐刘秀反悔,立刻将当日的话语重新搬了出来,”你曾经亲口答应过,哪天被官府逼得走投无路了,就来做我们轵关营的大当家!“”是啊,文叔,你现在除了造反,还有其他路可以走么?“刘隆也不想再错失将刘秀拉入队伍的机会,在旁边跟着大声提醒。
二人说得都对,刘秀当日的确口头承诺过,自己将来如果走投无路,就去做轵关营的大当家。而他现在的情况,的确除了落草之外,已经没有了任何出路。但是,刘秀自己的志向,却从来都不在于江湖。哪怕是身陷绝境,哪怕刚才一心想着报仇……”文叔,莫非你怕官兵势大?”还没等刘秀想清楚自己该如何推辞,万脩已经又迫不及待地补充,“你也看到了,官兵就是一群择人而噬的野狗。你越怕他们,他们越追着你咬。当你忽然调转身体冲着他们举起了刀,他们立刻就成了你锅里的肉。想煮想蒸,都可随意施为!”
“可不是么,原来你一直不主动出手,他们就越来越嚣张。而你今夜第一次带领大伙反击,就赢了个干净利索!”刘隆不愧为万脩的好兄弟,跟在此人之后一步不落。
他们两个的话,虽然粗鄙无文,却将道理说得清清楚楚。今夜的刘秀,和以前刘秀,彼此之间的最大区别,就是从见招拆招,变成了主动反击。
而他第一次选择了主动,就以少胜多,让数量十倍余己,无论装备还是训练,也远超自己这边的对手,灰飞烟灭!
见招拆招,敌人一招失败,就又是一招,阴谋诡计层出不穷。而主动反击,则可以让敌人死无葬身之地,即便侥幸保全了性命,今后一提到刘某人的名字,就瑟瑟发抖。
“刘秀,你不是还想着把盐送到冀州去救灾吧?”马三娘熟悉刘秀的性格,见他脸上的表情不停地变幻。丢下大黄弩,瞪圆了眼睛厉声质问,“你可千万别再犯傻,你连自己都救不了,有什么资格去救别人?!”
“是啊,我连自己就救不了!”刘秀心中,宛若有乱箭攒刺,裂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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