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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知白)-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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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六岁的孩子第一次拿刀杀人的时候,他的手没有一丝颤抖。那个时候他心里没有太多的恐惧和惊慌,他只是看着那具自己用了十九刀才戳死的强盗尸体不住的揣摩和自责,下一次杀人,绝不能再这么胡乱的用刀乱捅。手一定要再稳一些,眼睛一定不能再闭上。

既来之,且安之吧。

李闲追上达溪长儒问:“弱洛水离这里多远?”

“要走二十天。”

“二十天……不能再快些?”

“你着急?”

达溪长儒问。

李闲点了点头:“着急。”

“急着回来?”

达溪长儒问。

李闲笑了笑:“不……我只是不想把时间都浪费在走路上。一天就十二个时辰,老天爷多一点都不给。没有资格浪费啊……能快就快一些吧,练刀这种事总比练贱难一些不是一天半天就能成的,总不能到你给我打造出属于我的长刀的时候,我连刀都不会握。”

达溪长儒傲然笑道:“剑?装饰而已,杀人还是要用刀。”

李闲点了点头,笑,笑得很贱。

这世间杀人的手段很多很多,每一种杀人的手段,其实也都是一种保命的手段。杀人的手段学得多一些,保命的手段就多一些。对于如何能保住自己生命的手段,无论是大手段还是小手段,还是多多益善,宁滥勿缺的。至于什么家族二百六十年荣耀,李闲撇嘴,去他妈的吧,别人听你忽悠,老子难道也会信你那一套,神婆?前日才见了李渊,他也是姓李的一个。他才是姓李的那个!

第十四章妖人

达溪长儒是个不善言谈的人,一路上李闲问他十句话,达溪长儒有时候连一句都不回答。而李闲似乎并不介意,也不知道他是在喋喋不休的与达溪长儒交谈,还是在自言自语。

在奚人部落采买了补给后,血骑并没有过多停留就又开始上路。长途跋涉,虽然李闲说他一再表示自己急着到达目的地,但达溪长儒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行军。李闲其实知道这是为什么所以也不着恼,远距离行军,就算血骑的人不爱惜自己,也要爱惜马力。若是有足够的备用战马的话,相信速度会提上去很大一截。他之所以催,仅仅是因为他实在不想让自己的嘴巴闲下来。虽然他叫李闲,但他其实是一个喜欢让自己看上去很忙的人。

路途无聊,如果同伴还是一个沉闷的人,那就更无聊了。如果同伴是一百零五个沉闷的人,如果李闲自己再不多说几句话,他怕自己也会变成血骑一样沉默寡言。都说近墨者黑,李闲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那一百多个伪哑巴传染成哑巴。但李闲相信近猪者臭,他必须尝试一下能不能让达溪长儒变得活泼一些。

终于,当达溪长儒对李闲的胡言乱语忍无可忍的时候,他将腰畔的横刀解下来递给李闲:“如果你真的很无聊,就练习拔刀吧。”

“拔刀?”

李闲皱着眉头将横刀接过来,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重量。李闲上一世是个兵器爱好者,尤其是刀具十分的喜爱。他曾经网购了一柄唐刀,长一百零二厘米,锋刃七十五厘米,刀柄二十七厘米,但是那刀重量很轻。达溪长儒递给他的这柄大隋制式横刀要略微的短一些,却远比那柄现代的仿制品要沉重。将近一米长的横刀拿在李闲的手里,和他的身材对比看起来有些离谱。毕竟他是一个才满十一岁的男孩,身高勉强达到了一米五多些。

将横刀抽出来,李闲比划了一下问道:“拔刀?是不是这样?”

达溪长儒难得的笑了笑,冷漠的脸上展现的笑容看起来很舒服,有点阳春暖日的味道,只是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李闲如坠冰窟。

“很好,就这样,从今天开始每天拔刀一千次?”

“为什么?一千次,难道你不觉得多了些吗?”

“一千二百次!”

“好吧,一千次。”

“一千五百次!”

李闲嘶吼道:“我已经接受了,一千次!”

达溪长儒摇了摇头:“你再说一句话,就每天拔刀两千次。”

横刀属于双手刀,在陆地上使用并不显得有什么别扭,但坐在马背上,因为空间的制约所以拔刀这个看起来简单的动作,其实也有些难度。李闲的手臂短,刀身长,要想将横刀拔出来必须尽量的将身子往后仰,这样的话,他拔刀一千次也就不止手臂遭罪了,连着他的小嫩腰都跟着受牵连。

从早晨到中午,李闲完成了六百次拔刀的动作。听起来好像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难的事,但骑在马背上不断的后仰抽刀六百次,真要做起来简直能折磨死人。他的手臂越来越沉,达溪长儒下令休息准备午饭的时候,李闲抽刀的动作已经比最开始要慢五倍以上了。

血骑自发的分成几队,两个小队分出去往各个方向巡哨警戒。其他人下马搜集干柴点火,然后将一路上顺便射猎的野物架起来烤。

李闲咬着牙将横刀入鞘,然后从马背上艰难的跃下来。手臂上的疼简直难以忍受,就好像有一万只蚂蚁附着在骨头上不断的啃咬一样。

“六百零一次。”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面无表情的说道。

李闲呲着牙一边揉着胳膊一边抱怨:“刚开始就这么大强度,难道修炼不是循序渐进的吗?”

达溪长儒板着脸说道:“我的意思是你还没有完成,还差八百九十九次。”

他朝火堆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说道:“完成不了,午饭就不要吃了。如果到了晚上你还没有完成一千五百次抽刀,晚饭也不要吃了。如果睡觉前你依然没有完成,那么……你也就不必睡觉了。”

达溪长儒转身,看着李闲说道:“但我们不会等你,明天一早还是要上路的。”

李闲咬牙,最终把问候达溪长儒八辈祖宗的话咽回了肚子里。他强忍着那种刮骨一般的痛楚,缓缓的将腰畔的横刀抽了出来,那柄几斤重的横刀此时如同几百斤重一样,他的手几乎已经掌握不住。就这样,李闲艰难的又抽刀十几次,身上已经被汗水湿透。

达溪长儒熟练的将一只野兔剥皮,然后用铁钎穿了架在火堆上。等做完了这些之后他才对李闲喊道:“我说让你拔刀,是在马背上拔刀,而不是这么站着。所以这十三次不算数。”

李闲的嘴角已经被他咬破,但他没有说什么,一言不发的走到那匹黑色的非纯种博踏乌身边,颤抖着艰难的爬上马背。

阳光笔直的照射下来,照在马背上已经无法挺直腰板的少年身上。看起来李闲已经忘记了自己拔刀多少次,他只是机械的重复着那个动作。当他感觉到眼前越来越黑的时候,忽然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身体,将他从昏厥的边缘拉了回来。

达溪长儒递给李闲一个水袋:“饭你不可以吃,但水是必须要喝的。如果你一口水都不喝,我不保证你会不会熬过今天。我记得我跟你说的是以后每天一千五百次,是每天。”

李闲想抬手接过水袋,却发现手臂已经完全不听从大脑的指挥了。他试了几次,却根本摸不到那个水袋。并不是他的眼花了,而是他的手已经失去了方向感。达溪长儒举高水袋递到李闲嘴边,李闲俯下身子叼住,当一口清冽的带着甘甜味道的水进入他嘴里的时候,李闲甚至错觉这就是传说中的琼瑶佳酿。

一口气喝了半袋水,他贪婪的就好像一只饥饿的小兽终于触碰到了母亲的乳头一样,全部的欲望都是索取。

“还差多少次?”

“七百九十次。”

达溪长儒将水袋收好,然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烤的金黄的野兔后腿,在李闲的鼻子面前晃了晃。李闲的视线是模糊的,甚至脑子里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又或者是根本就什么都没想,但他闻到那种诱人香味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张嘴咬了出去。

嗒的一声,牙齿撞击在一起。

达溪长儒将兔肉塞进自己嘴里撕下来一块,很惬意的咀嚼着:“给你闻,已经是破例了。”

李闲费力的裂开嘴笑了笑:“您敢……再破例一次吗?”

达溪长儒哈哈大笑道:“再过一会儿就要继续上路了,在日落之前必须赶到四十里外的一个无名小湖边宿营。祝你好运吧,希望今晚你有的睡。”

李闲撇了撇嘴:“我就说……近朱者赤,您今天的话可真多!”

达溪长儒怔住,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一言不发的走开。

看起来随时有可能从马背上掉下来的李闲竟然还能仰天大笑,就好像一支斗胜了的公鸡一样骄傲。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可以用两个字形容,那就是得意。如果非得精简到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贱。

血骑休整之后继续上路,以血骑的素质下午半天时间赶四十里路并不算难事。但对于李闲来说,这是一种绝对的煎熬。他要一边不停的机械的抽刀,还要尽量保持着身子的稳定不至于从马背上掉下来。虽然从六岁李闲就已经开始骑无鞍马,并且能做到只靠双腿来控制骏马的方向。可是,现在的李闲连自己的腿都快感觉不到了,又如何能保证黑马的腿不走歪?

幸好,马是一种追随性很强的动物。他的黑马跟在血骑后面倒也不至于掉队,不过李闲却已经掉下来四次了。

达溪长儒再一次将李闲像提小鸡一样提起来放在黑马背上,然后很不是人的在李闲耳边提醒:“还有四百零三次。”

队伍在落日前赶到那个无名小湖边宿营,这个时候的李闲完全是一个已经失去了神智的机器人一样,他的双臂早已经没了知觉,就好像在拔刀的根本不是他一样,李闲甚至错觉自己是在看表演。

血骑的旅率铁獠狼安排骑兵宿营后走到达溪长儒身边,看着黑马上那个摇摇晃晃随时可能第九次掉下来的少年赞叹道:“以他的年纪能有这样的毅力,已经很不错了。”

达溪长儒瞪了铁獠狼一眼道:“不错?就这两个字?你能再找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可以坚持到他那种地步的人来?”

铁獠狼想了想:“不能。”

他认真的说道:“如果是朝求歌这个年纪您逼他这样练功,他一定会想方设法的逃走。如果是东方的话,他一定会跪在地上不停的苦求您开恩,然后装作昏死过去。如果是独孤锐志的话,他一定舍得对自己下毒,毒到口吐白沫人事不知。血骑四虎,没一个人在那个年纪比得上他。”

达溪长儒没问铁獠狼为什么不说他自己,因为达溪长儒知道,若是换做铁獠狼的话,他未必比李闲做的好,但一定也会坚持下去。一个被吃狼奶长得的孩子,总会比其他人狠一些。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他在心里叹,即便你不是真龙转世,也一定是什么妖孽投胎。

李闲是什么妖?

肯定不是人妖,但……他或许真的是一个妖人。

第十五章安之

达溪长儒是个有原则的人,当年在弘化军中就是出了名的不讲情面。所以他既然说出李闲做不到拔刀一千五百次就没有饭吃,那么哪怕李闲拔刀一千四百九十九次的时候饿昏过去,他也不会给李闲一口粥喝。

血骑四虎之一的朝求歌今夜轮值,将游骑和暗哨安排之后,无所事事的朝求歌在湖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从腰畔将酒袋子解下来往嘴里灌了一口。虽然已经过了四月,但草原上的夜风依然冷冽刺骨。裹着毡毯的血骑兵在湖边的碎石子上睡着,没有人动,安静的就好像石头。

之所以睡在湖边的石子上而不是睡在柔软的草地上,原因很简单,因为草地上虽然舒服些,但更冷。虽然他们不懂什么叫做科学,但他们有着无比丰富的经验。

那些血骑兵睡的安静的令人惊叹,竟然没有一个人打鼾。没有磨牙的声音,没有砸吧嘴的声音,没有说梦话的声音,什么声音都没有,就好像……睡了一地的死人。

不打鼾,这并不是因为这些血骑兵呼吸道没有问题,也不是他们睡得很深沉,而是因为,不能控制住睡觉打鼾的人已经都死了。

野外宿营,一个鼾声就有可能将敌人引来。

物竞天择,就好像远古时候的长颈鹿其实脖子并不长,跟马的脖子差不多,甚至还要短一些。但那个时候地面上的植被不能让它们填饱肚子,所以它们只能伸长脖子去吃树上的叶子。脖子短的一定吃不到,所以它们都饿死了。

战争不会去适应每一个人,所以每一个人都只能去适应战争。两千多名骑兵仅存一百多人,他们都是喝人血解渴吃人肉果腹活下来的。后来这几年在大草原上游荡,总会有人对他们的战马和甲胄感兴趣。现在活下来的一百零四名血骑兵,谁手上没有十几甚至几十条人命?又有谁没被追杀的落荒而逃过?

清冽的酒进了肚子,却驱散不了严寒。

朝求歌看着那边还在马背上如鬼一样抽刀收刀的少年,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那双手那柄刀,只是他的眼睛里没有什么同情,他之所以盯着,是因为达溪长儒让他数着李闲拔刀的次数。达溪长儒知道那个真龙转世的预言,但血骑兵不知道。他们对于李闲没有什么感情,如果非要扯上一点的话,那么这个少年的毅力会让他们感到惊讶,从而对这个少年产生些许的钦佩来。

朝求歌算了算时间,应该已经过了丑时。他松了口气,心说总算不用陪着那个倒霉的少年熬到天亮了。

一千五。

朝求歌的嘴里轻轻吐出三个字,然后将酒袋子里的酒喝光,站起来朝着那个少年走了过去,他想拍拍那个少年的肩膀对他说:“干得不错,希望你能活下来。”

让朝求歌惊愕的是,他才站起来,那个少年再也坚持不住从黑马上掉了下去,重重的摔倒在草地上,将那匹黑马吓得往旁边跳了一下。不早不晚,刚好在一千五百次的时候他掉了下来,然后死猪一样在地上一动不动。

朝求歌怔住,他忽然想到一件事,一件很可怕的事。

难道,那个少年在这样的状况下,头脑还保持着清醒?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抽刀多少次?而且,在黑马站立的地方,一侧有一块突起的石头,另一侧则是平坦的草地。他没有掉在石头的那一侧,难道那个少年在昏迷之前还能冷静的选择自己跌落的方向?朝求歌原地怔怔的站了足有一分钟,才苦笑着摇了摇头朝那个少年走了过去。

他将那个软得好像一滩烂泥一样的少年抱起来放在湖边,然后用毡毯将他的身子裹好。或许是因为对这个少年的好奇,朝求歌失去了困意。他挨着李闲坐下来,想喝酒却发现酒袋子已经空了。

“谢谢。”

已经神志不清的少年忽然艰难的睁开眼,真诚的对朝求歌说了两个字。

朝求歌说:“不谢……你真的记得自己拔刀的次数?”

没有回答。

朝求歌低头看了看,却发现那个面貌清秀漂亮的少年已经睡着了。他的眉头微微皱着,那是因为他即便在睡梦中也能感受到身体上巨大的痛苦。

“真是一个妖孽。”

朝求歌感慨了一声,往后一仰挨着李闲躺了下来。

当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血骑兵已经习惯性的醒来,卷好自己的毡毯放在战马上,然后开始准备早饭。达溪长儒走到李闲的身边,在他身边蹲下来,将李闲露在毡毯外面的手臂放回去,然后帮他掖了掖被角。

“等吃饭的时候再叫醒他,如果他起不来……就在他的屁股上刺一刀。”

达溪长儒吩咐一名血骑兵道。

少年的呼吸很平缓,只是眉头依然深深的锁着。达溪长儒知道李闲在忍受着什么样的痛苦,哪怕他是在睡梦中。

“屁股没有得罪你,希望您善待它。”

李闲缩了缩身子,没有睁开眼。

达溪长儒笑了笑:“昨晚睡的怎么样?”

李闲吸了吸鼻子,感觉自己可能是着了凉,鼻子有些不舒服:“肯定非常舒服……如果我能睡着的话。”

李闲真的没有睡着,虽然他从马背上掉了下来,虽然他困倦疲乏到有自杀的心,虽然他眷恋着硬硬的石子地不愿起来,但毫无疑问,他一夜没睡着。这一夜李闲最大的感触不是草原的夜风有多冷,不是天空中的星星有多璀璨,而是他发现自己除了脑袋之外所有部件都不属于自己了,他甚至感觉不到手脚的存在。

当绷紧了的神经松懈下来之后,李闲连勾动小拇指的力气都没有。

“如果您拉我一把,我不吝啬于说谢谢。”

李闲睁开眼睛,看着达溪长儒说道。

达溪长儒伸出手,却没有等到李闲的手从毡毯里伸出来。将毡毯揭开,达溪长儒扶着李闲坐了起来。

“怎么样,今天的一千五百次还能完成吗?”

达溪长儒问。

李闲想了想说道:“我尊敬的师父,如果我做到了,你是不是考虑给我什么奖赏?”

“你想要什么?”

达溪长儒没想到,这个还剩下半条命的少年竟然还有心情提条件。

李闲叹了口气道:“如果您将送给我的表字收回去,我会感恩戴德的。我知道您不理解我为什么那么抵触那两个字,您可以认为我一听到那两个字就会便秘。师父,这样的要求虽然过分了些,但这是支撑我继续拔刀的动力。如果你不答应,我或许考虑投湖自尽。”

“你会舍得死?”

达溪长儒反问。

他站起来说道:“学了那么多小手段,练了那么漂亮的箭法,我不觉得你是一个为了理想能慷慨赴死的人。我答应你,只要今天你还能拔刀一千五百次,我就去再想一个表字换了就是。”

李闲坚定的摇头:“我可以自己想一个吗?您可以说那是您赐给我的。”

“是什么?说来听听。”

达溪长儒问道。

李闲笑了起来,很漂亮,很温和,甚至还带着一点害羞。他想起前世时候看过的那本很著名的穿越小说,想起那个和自己同样叫做闲的少年。只是那个少年的命运似乎比自己好一些,最起码他身边有一个实力恐怖的瞎子,有一个给他留下大笔遗产的老娘,还有一个终究心里对他有愧的皇帝老爹,还有一支变态的重狙。而自己身边呢,有一群马贼,有一个叫张仲坚的大胡子,现在多了一个叫达溪长儒的变态师父。

“安之。”

李闲淡淡的笑着:“我喜欢这两个字,很喜欢。”

“如果你今天还能完成一千五百次,我就答应你。”

达溪长儒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李闲试着抬起自己的右臂,然后惊喜的发现左臂很自然的抬了起来。他苦笑一声,心说这样锻炼还没有发育的肱二头肌,是不是也算拔苗助长?不是他的神经错乱了,而是因为用力,右臂终究抬不起来,左臂却在力量的作用下抬了起来。

朝求歌微笑着对李闲说道:“别皱着眉头,坚持下去,用不了五天你就会适应,一年后,你的右手就能强壮起来。”

李闲依然苦笑:“小朝哥,我没担心右手,我是在担心左手……可不可以找些不用筷子的东西来给我吃?”

朝求歌发现这个少年确实很可爱,这种状态下竟然还有心思开玩笑。

“我去帮你烤一只兔子。”

朝求歌站起来,朝着重新升起来的火堆走去。昨夜睡觉前,所有的火堆都已经熄灭了,然后压上了石头,确保不会有一颗火星飞出来。

达溪长儒没有阻止李闲一个人将一整只兔子吞下去,虽然一天一夜没吃东西就这样暴饮暴食对身体很不好。因为达溪长儒很清楚,李闲今天……或许只有这一顿早饭可以吃。达溪长儒的要求就是那么简单而苛刻,连续拔刀一千五百次,否则没饭吃。不是一天累计一千五百次,而是连续的不间断的。一个十一岁的少年一口气吃掉一只烤野兔不算惊世骇俗,可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在马背上一边拔刀一边吐,吐到连上个礼拜吃的东西都能回味起味道的时候,他竟然还能硬扛着手脚软得好像面条一样却倔强的继续动作,这就有些惊世骇俗了。

那只烤得很香的野兔在李闲的胃里转了一圈,还没有来得及消化就又吐了出来。从嘴里吃进去,从嘴里吐出来,李闲就好像一个单细胞动物,成功的让菊花小门处于下岗状态。

倔强的少年啊,你有这样的毅力,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被阳光拖长了的身影,心中忽然生出一股久违的豪情。

“悟空这两个字,真的不好吗?我还是觉得比安之这两个字强不少。”

达溪长儒试图改变李闲的想法。

“你再提这两个字,我就回花果山不回来了!就算妖精吃了你,我也不回来!”

李闲咬牙切齿的说道。

第十六章刀客都这么走路的

当李闲看到远处出现在斜阳下那一条大河的时候他忘情的呼喊起来,用了十六天,他终于能适应每天那煎熬无比的一千五百次拔刀。

这一段弱洛水,是霫人和契丹人地盘的分割线。

越过弱洛水再往北走就是霫人的草场了,霫人才真的是草原人中相对温和的一个民族。他们的图腾不是狼,而是天鹅。霫人的地盘不如契丹人大,人口加在一起也不如契丹八部众多。霫人统治的大概区域是在弱洛水以北,东接靺鞨,北接乌洛侯,西至突厥,最大的部族也不过四万余户。所谓的靺鞨,在五代十国之后就改成女真了,也就是后来建立大金国的女真,也就是后来满族的前身。

弱洛水,有很多称呼,如潢水,西拉木伦河。

契丹人的地域北面是弱洛水,东南是辽水。契丹这个民族是一个很可怕的民族,要知道大辽国的疆域是宋王朝的两倍以上。当然,这一点就目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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