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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崛起_庚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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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个少年,则站在门廊下,大声呵斥着杨氏。
“你这贱婢做的好事,怎么把水盆放在门口,还脏了我的衣服……你知不知道我这衣服可是新作出来的,价值三百文,你赔得起吗?还有你,小贱婢再敢哭,我就把你卖了。”
少年气势汹汹,杨氏则吓得不敢说话。
听到要把自己卖了,幼娘也止住了哭声,坐在地上看着那少年,不时的发出抽泣声。
杨守文的心中,腾地窜出一股子邪火。
他大步冲出正堂,上前把幼娘抱起来。
“呦,这不是我那阿痴大兄吗?”
没等杨守文开口,少年却抢先道:“大兄,你是怎么教的这两个贱婢,一点规矩都没有。我敲了半天的门居然没人来迎接,还要本少爷自己开门,简直是放肆。
不过也是,我忘了大兄你……要不然,我给大兄找个懂事的过来,把这两个贱婢卖了,大兄也能过的舒坦一些。”
幼娘听到要把她卖掉,吓得抱紧了杨守文的脖子。
“兕子哥哥,幼娘乖,兕子哥哥不要卖掉幼娘,幼娘很听话的。”
阿閦奴,是杨守文的乳名。
不过这个乳名在那首童谣出来之前,只有杨承烈和杨大方可以称呼。杨守文还有一个乳名叫兕子,相对而言更加普及,杨幼娘更习惯叫杨守文做‘兕子哥哥’。
少年左一个‘大兄’,右一个‘大兄’,可是言语间却没有丝毫的恭敬。
他叫杨瑞,是杨守文同父异母的兄弟,年十三岁。
杨承烈续弦的时候,曾有意将新妇扶正。不过杨大方却不同意,才使得这件事一直拖到了现在。杨瑞自幼聪慧,甚得杨承烈喜爱,可是却背着一个庶子的名声,也让他很不高兴。
杨守文看着他,突然问道:“杨瑞,你来干什么?”
“我来干什么?”杨瑞哈哈大笑,“简直笑话,这是我家,我为什么不能过来?”
说完,杨瑞抬腿,一只脚便踏上了门廊。
只是没等他另一只脚上来,杨守文突然抬腿,一脚变踹在杨瑞的胸口。
第四章杨二郎(下)
这一脚,毫无征兆,却力道惊人。杨瑞惨叫一声,整个身体腾空飞出,蓬的便摔在天井上。
没等他站起来,杨守文已经到了他跟前,一脚踩在他脸上。
“杨二,我有让你进门吗?”
“杨阿痴,你疯了?”
“我疯了?”
杨守文脸上浮现出一抹森然的笑容,猛然抬脚,狠狠踹在杨瑞的肚子上。杨瑞再次惨叫,身体蜷成一团,好像一只大虾米,半晌说不出话来。这时候,杨氏也反应过来,连忙跑过来,“大郎不要动手,若是被阿郎知道,一定会斥责大郎的。”
不等杨氏说完,杨守文把幼娘放在她怀中。
“斥责?
我就算是不动手,他照样不会待见我。”说着话,他推开了杨氏,沉声道:“这座房子是爷爷盖起来的,爷爷把它留给我,这就是我的产业。我便要让这个家伙知道,在这个家里,还轮不到他作威作福。一个庶子,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吗?”
“杨阿痴,我不会放过你。”
杨瑞挣扎着站起来,指着杨守文骂道。
杨守文不等他说完话,抬手便抓住了他的胳膊,而后向前一带,把个杨瑞拉扯的脚步踉跄。他顺势抬腿,一脚再次踹在杨瑞的身上,把杨瑞一下子踹翻在地上。
“你不放过我?”杨守文冷笑道:“正好,我还不想放过你呢。”
“杨阿痴,你想干什么?”
杨瑞十三岁,而杨守文已经十七。
最重要的是,杨守文从小随杨大方习武,即便是他头脑不清楚的时候,杨瑞也不是对手。
只是从前的杨守文,不会随便动手。
爷爷曾说过,他天生神力,脑袋又不清楚,若动起手来,根本掌握不住轻重,很容易出事。
之所以教他练武,一方面是为了让他强身健体,另一方面也是想为他治病。
如今,杨守文的脑袋已经清醒,对杨瑞自然不会客气。
“杨阿痴?”杨守文踩在杨瑞的胸口,恶狠狠道:“这三个字,也是你一个庶子可以叫的吗?杨二郎,别以为我脑袋不清楚,就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你干的那些事情,我清楚的很……你若是不来惹我,我也懒得找你麻烦。不过你现在自己送上门来,那就别怪我和你算算总账……我问你,那首童谣是谁编的?谁传出去的?”
杨瑞在杨守文的脚下拼命挣扎,奈何杨守文那只脚如同一座山似地压在他胸口,任凭他如何挣扎,却纹丝不动。
“你在说什么?”
听到杨守文的话,杨瑞心里一咯噔。
杨守文冷笑道:“杨二郎,去年马鹞子告老还乡,阿爹身边空出一个执衣的位子。按道理说,就算我傻,这执衣的位子也该是我来做,如何轮得到你一个庶子?
偏偏那个时候,小黄跑了!
县城里又传出那首童谣,让阿爹颜面无存……在那之后,你就变成了阿爹身边的执衣。别告诉我这都是巧合,这世上若真有那么多巧合,说不定明天你就变成死人。”
“你……”
杨瑞骇然看着杨守文,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这执衣,最初只是童仆杂役,不过从隋朝开始,执衣又有亲随之意。
《新唐书》中有记载:隋朝大将张须陀率兵击贼,罗士信以执衣,年十四……
入唐之后,执衣进一步普及,更变成了一种身份地位的标志。一般而言,只有入品级的官员才会配给执衣,不但可以免除徭役,还可以拿到薪水。按照杨承烈从九品的职务,身边会配备两个执衣,并且在官府中有备案,每月可得八十文。
所以很多低品级的官员,会把执衣交给自己的亲人来做。
一来可以多一份收入,另外也是为了带在身边,加以培养……
所以,在唐朝,凡未成丁,十一岁到二十一岁之间的中男,都可以充当执衣之位。
如果依照年纪,杨守文身为嫡长子,也是最佳的执衣人选。
可就是因为那一首童谣,使得杨承烈直接忽略了杨守文的存在,选择杨瑞来接手。如果没有那首童谣,杨承烈的做法说不得会被其他官员反对。但正是因为那首童谣,杨瑞成为执衣便顺理成章,甚至连县令、县丞和主簿对此也没有异议。
至于这童谣的始作俑者,不难猜测。
杨守文现在已经清醒过来,只需要略加思考,就能猜出端倪。
这首童谣的最终受益者是谁?那么十有八九就是始作俑者……说实话,杨守文并不在意那劳什子执衣的身份,关键是杨瑞太过张狂,竟然吓哭了幼娘,杨守文绝无法接受。
杨承烈住在县城里,对他不闻不问。
十七年来,对杨守文而言,最亲的人莫过于爷爷和杨氏母女。
幼娘在他的心里,绝不是什么奴婢,而是他的妹妹,他的亲人。杨瑞吓哭了幼娘,就如同触碰了杨守文的逆鳞。在这种情况下,杨守文自然不会对杨瑞客气。
“你什么你!”杨守文冷笑道:“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居然能猜到真相?
二郎,不是我聪明,而是你太笨了!你以为你这件事做的天衣无缝,你以为找些孩子,把那童谣传出去就可以安然无事?我告诉你,满城上下,但凡有些脑子的,都清楚是何人所为。只不过这是咱家家事,人家不想管,也懒得去理睬。”
说着话,杨守文蹲下来,探手拍打杨瑞的脸颊。
“我之所以不去说明,是因为我知道,家丑不可外扬。
你以为你黑了我,就得了便宜吗?我告诉你,整个昌平上上下下,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包括阿爹也心里清楚。只是你不要杨家的脸面,阿爹和我,却不能不要。”
“你不是……”
“我不是痴汉,对不对?”
杨守文森然道:“可你一定想不到,前些日子那道雷,竟然治好了我的痴症……对了,最近村里不少人说我前世是个坏人,所以才会遭雷劈,想必也和你脱不开关系。
不过二郎,你可知道什么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吗?
你今天若是老老实实过来,我一样不会计较,随便你在这里装你的二少爷。只是你太得意了,得意的让我觉得,如果不好好教训你一顿,简直就对不起那道雷。”
说完,杨守文左右开弓,啪啪啪一连给了杨瑞十几个耳光。
这十几个耳光虽然没有真的用力,但还是把杨瑞打得满脸是血。
“兕子哥哥,别打了。”
还是幼娘跑上前来,抱住了杨守文的胳膊。
“幼娘不疼,兕子哥哥也不要再打二少爷,若不然被阿郎知道,一定会怪罪兕子哥哥。”
幼娘眼眶里噙着泪,眼巴巴看着杨守文。
那可怜的小模样,让杨守文心里不由得一软,便停下手,把幼娘抱在了怀中。
“幼娘最乖了,是哥哥不好,不该打人。
不过呢,有些人就是要教训才成……二郎,今天我看在幼娘的面子上不和你计较。下次想好了,如果再要讨打,我杨守文已经不是以前的杨阿痴,你可以试试看。”
杨瑞此时,脑袋都是蒙的。
两边脸颊红肿,口鼻之中更流淌着鲜血。
他心机深沉,他聪慧,他甚至会编歌谣……可不管怎样,都无法改变他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这个事实。刚才杨守文那一顿巴掌,着实打得杨瑞有些心惊肉跳。见杨守文停了手,杨瑞这才抱着头从地上爬起来,不过却恶狠狠的盯着杨守文。
“再给我瞪眼睛,我就挖了你的眼珠子。”
杨守文扭头,森然说道。
杨瑞吓得脸一白,连忙低下头,不敢再和杨守文的目光对视。
“给我进屋来。”
杨守文说着,弯腰把幼娘放下来,牵着她的小手往正堂里走,一边走一边道:“婶娘,可以开饭了,我饿了!”
第五章命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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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历元年,公元698年。
身处这样一个时代,别指望能吃上什么丰盛的饭菜,甚至想吃个炒菜都不太可能。
杨守文的晚餐是焖熟的腊羊肉。
粟米打底,腊羊肉摆放在上面,于是在粟米中混杂腊羊肉的香味,同时还能消除一部分油腻感。除此之外,还有两碟青菜。不过看上去清汤寡水,很难产生食欲。
不要小看这么一顿简朴的晚餐,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已经是非常丰盛。
杨承烈身为从九品县尉,月俸1。5贯,外加五十石精粟。说起来,这算不得多,但比起贞观年间外官的俸禄,已经增加了不少。武曌执政以来,一直在努力提高外官的待遇。如果是在贞观年间,似昌平县尉这种职务,根本没人愿意出任。
不过杨家的主要收入,还是来自于那两百亩职田。
杨承烈久居县城,对职田基本上不会过问。杨大方活着的时候,职田收入基本上都掌握在杨大方的手里。如今杨大方过世,杨承烈虽收回了大半收入,但却依旧给杨守文留下了足够的生活费。从这一点而言,杨守文倒是过的比杨瑞舒坦。
杨守文看上去很瘦,却食量惊人。
一顿晚饭,就消耗了一斤粟米,外加半斤腊羊肉。
吃饱喝足之后,杨守文才放下了碗筷,抬起头向杨瑞看去。
虽然杨瑞被他狠揍了一顿,但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毕竟是他的兄弟。揍他,是因为这家伙欠揍,杨守文心安理得。可如果连顿饭都不给吃,那就是他的过失了。
杨瑞这顿饭吃的很艰辛,肥美香甜的腊羊肉在口中,却没有丝毫味道。
略一咀嚼,腮帮子就疼的厉害。有心不吃,可杨守文眼睛一瞪,让他顿时没了脾气。
杨守文这一顿耳光,的确是把他打怕了。
“说吧,好端端过来,有什么事?”
杨守文吃饱了肚子,跪坐在胡床上,慢条斯理问道。
杨瑞放下碗筷,捂着腮帮子颤声道:“马上八月十五了,阿爹准备在弥勒寺赏月,所以让我先过来看一下,还说要杨……婶娘做些准备,免得到时候会有差池。”
“赏月?”
杨守文这才反应过来,好像再过些日子,中秋将临。
中秋赏月,举家团员,是这个时代人们很正常的一种活动。
不过听杨瑞话里的意思,杨承烈这次赏月恐怕不仅仅是为了团员,似乎还请了什么人。
这也正常,杨承烈在昌平已经做了十多年的县尉。
这十几年来,昌平县令都换了四五个,可是杨承烈却一直呆在县尉的位子上,迟迟不见动静。按道理说,哪怕是论资历,杨承烈也能得到升迁。不过,杨承烈自己,却好像并不着急,心甘情愿在这昌平县尉的位子上,踏踏实实一干就是十几年。
“阿爹要请客吗?”
杨瑞犹豫了一下,轻声道:“阿爹有一位故人前来,说是贵客,所以准备招待一番。”
贵客?
这昌平地处边塞,是苦寒之地,又能有什么贵客?
杨守文先一愣,旋即便放到了一边。贵客能有多贵?而且和他又能有什么关系呢?
杨承烈不过是一个下下县的县尉,杨守文可不觉得,他那贵客能有多贵。
与其考虑这个,还不如想想怎么改善生活。
以前他浑浑噩噩,对生活的要求并不是很在意。可现在……杨守文觉得,他有必要做一些改变。就算那粟米蒸腊羊肉很好吃,但每天吃那玩意,也会觉得腻歪。
“天已经不早了,估计你晚上也回不去。”
杨守文说着,便站起身往外走,一边走一边道:“我让婶娘给你准备被褥,今晚就住在这里,等天亮了再回去吧……对了,你脸上的伤,回去该怎么向阿爹解释?”
“啊?”
杨瑞心里一咯噔,连忙道:“我就说是自己摔的,绝不会出卖大兄。”
“废话,你不如实告诉阿爹,那不是白挨打了吗?”
“啊?”
杨瑞这时候,突然感觉到自己一向自诩聪明的脑袋瓜子,一下子不太够用了。他看着杨守文,脸上露出茫然之色:难道他的意思是让我向阿爹告状吗?那岂不是自找苦吃?
杨守文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摇摇头,叹了口气。
“回去告诉阿爹,就是我揍了你。
如果阿爹问为什么,该怎么回答你自己去想……嗯,就这样!我累了,先去休息。”
说完,杨守文头也不回便走出房间。
他这是什么意思?
杨瑞看着杨守文的背影消失在门外,脑袋已乱成了一锅粥。
毕竟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虽然聪明,但也有限。他根本弄不明白杨守文的意思,只是感觉着……莫非他那痴症又犯了不成?总之,杨瑞有一种百思不得其解的感受。
……
“兕子哥哥,为什么要二少爷如实禀报阿郎?”
夜,深了。
杨氏在外面收拾碗筷,幼娘则蜷在杨守文的身边,仰着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脸上露出不解之色,“阿郎最疼爱二少爷,若知道兕子哥哥打了他,岂不是会责怪兕子哥哥。阿翁不在了,再也没有人护着兕子哥哥,到时候该怎么办?”
杨守文笑着揉了揉幼娘的小脑袋瓜子。
他靠在廊柱上,一只脚耷拉着,仰天看着黑漆的夜空。
从天边,飘来了一片乌云,正迅速向虎谷山方向逼近。杨守文轻声道:“阿翁不在了,还有幼娘在。若是阿郎责怪我,到时候幼娘会保护兕子哥哥,对不对?”
“嗯嗯嗯,幼娘当然会。”
幼娘用力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回答。
杨守文的眼中闪过一丝暖意,他把幼娘搂在怀中,“幼娘保护我,我也会保护幼娘。”
幼娘的脸上,更露出灿烂的笑容。
老天爷把他丢到了圣历元年,并且让他浑浑噩噩生活了十七年,而后有一道闪电把他劈醒。如此玄幻的事情发生在杨守文的身上,也让杨守文感受到莫名困惑。
按道理说,有如此玄幻的经历,他身上定然背负着巨大的使命。
可杨守文并不想去承担什么使命,能够重活一次,对他而言已是巨大的满足。前世,他不良于行,每天躺在病榻上,只能和书籍作伴,或是对着电脑屏幕发呆。而现在,他可以自由自在的奔跑,更感受过家人的温暖……这对他,已经足够了。
他只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无忧无虑,没有任何烦恼。
有时候想想,那浑浑噩噩的十七年似乎也是一种幸福,至少那十七年过的很幸福。
轰隆隆!
一道闪电撕裂苍穹,把庭院照映的惨白。
紧跟着,雷声轰鸣,大雨倾盆。
雨水顺着屋檐留下来,很快就形成了一道水幕。
这场雨看样子不小!
他连忙把杨氏叫来,让她带幼娘回房睡觉。而他自己,则回到卧房里,坐在胡床上,在床桌上铺开一张白纸,就着那盏油灯的光亮,用炭笔在白纸上飞快舞动。
炭笔,是他清醒之后制作出来的第一件物品。
杨守文也擅长毛笔,但是又嫌弃毛笔麻烦。装逼还成,可若是用在日常上……哪怕他已经重生十七年,想要完全适应,也不是一桩容易的事情,倒不如炭笔方便。
这一夜,屋外电闪雷鸣。
而杨守文却灵感泉涌,一直到差不多二更天才停下笔,颇有些困乏的倒在胡床上酣然入睡。
雷雨,在黎明时分停歇。
这场豪雨非常惊人,以至于虎谷山里的溪水暴涨,甚至冲垮了山路。
第六章命案(下)
雨过后,一轮红日喷薄而出,照亮了大地。
杨守文从胡床上下来,走到门口拉开房门,只觉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顿时让有些浑沦的大脑,变得清醒许多。
门廊上,摆放着水盆、洗脸巾还有青盐和牙刷。
看着那排列整齐的洗漱用品,杨守文不禁笑了……每天醒来,他都会看到这些,更知道这些东西是出自何人手笔。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那小人吃力端着水盆,摆放在门廊上的身影。杨守文心里顿时一暖,拿起牙刷,蘸了青盐,然后开始刷牙。
“呸呸呸!”
这唐代的牙刷制作粗糙,用起来很难受。
一个不小心,牙刷上的猪鬃就会脱落,然后卡在牙缝之间。哪怕已经重生十七年,杨守文还是不太习惯。改天要想办法改良一下才是,要不然每天这么刷牙,实在痛苦。
洗漱完毕,神清气爽。
杨守文迈步走到正堂,就看到幼娘好像小大人似得,从伙房里走出来,手里还捧着食盘。
“兕子哥哥早。”
看到杨守文,幼娘的小脸上顿时露出灿烂笑容。
杨守文连忙过去把食盘接过来,然后轻声回了句:“幼娘比兕子哥哥更早。”
食盘里是早餐,一碗米粥,上面还飘着蛋花。一碟酱菜,两张厚厚的,加起来有一斤左右的肉饼,更散发着浓浓的香味。
“幼娘吃过了吗?”
幼娘眼巴巴看着托盘上的食物,摇了摇头。
杨家的生活不错,可即便如此,杨氏和幼娘在大多数时候,也只能一天两顿。幽州苦寒,本就粮食匮乏。似杨守文这样每天三顿,而且顿顿有肉,并不是很常见。
“那陪兕子哥哥一起吃。”
杨守文把食盘放在门廊上,然后盘腿而坐。
幼娘一开始不太愿意,哪有奴婢和主人坐在一起吃饭的道理?
可是在杨守文的诱惑之下,幼娘最终还是放弃了坚持。她偷偷朝伙房看了一眼,发现阿娘还在伙房里忙碌,于是张开小嘴,咬了一口荷包蛋。不过这荷包蛋很烫,烫的幼娘张着小嘴,小手不停扇动,但是那张小脸上,却流露着满满的幸福。
哐当!
就在杨守文喂幼娘吃荷包蛋的时候,院门突然间被人撞开。
杨瑞连滚带爬的冲进来,甚至都没有看到杨守文,便大声叫喊道:“大兄不好了,大兄死人了……”
杨守文闻听,连忙放下筷子,站起身来。
“大清早,喊什么喊?”
杨瑞气喘吁吁跑到杨守文的身前,咽了口唾沫颤声道:“大兄,死人了,村口死人了。”
死人?
杨守文眉头一蹙,从门廊上下来,穿上鞋子。
“什么死人了,你说清楚点,别这么慌张。
杨二郎,你可是阿爹的执衣,堂堂县尉之子,死个人就连话都说不清楚,以后如何做得大事?你刚才是不是说,村口发现了尸体?”
杨瑞脸色苍白,闻听如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
“正是!”
他深吸一口气,稳住了心神,然后道:“我一早出门准备返回县城,却不想才出村没多久,就看到了一具尸体横在路上。大兄,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人,当然害怕。”
杨承烈是县尉,就类似于后世的公安局长。
杨瑞呢,毕竟才十三岁。哪怕他已经做了一年的执衣,却从没有真真正正参与过案子。一直以来,他都是充当着秘书的角色,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是呆在衙门里,更没有去过现场。如今突然发现一具尸体,杨瑞自然感到莫名的紧张惶恐。
这时候,杨氏也跑了出来。
杨守文想了想,对杨氏道:“婶娘,看好幼娘,我和二郎过去看看。”
说着话,他大步流星往外走,杨瑞则紧跟在他身后,一前一后便走出了大门。
沿着村中湿涔涔的小路,杨守文兄弟很快走出村子,在距离村口大约两里地的地方,看到了杨瑞所说的那具尸体。
不过这时候,小村庄已经沸腾起来。
村正带着几个青壮在现场维持秩序,看到杨守文过来,他眉头一蹙,便上前阻拦。
“大郎,别过去了,我已经派人去县城通报衙门,最好是等衙门的人过来。”
你才是大郎,你们全家都是大郎!
杨守文对‘大郎’这个称呼很不感冒,因为他很容易从这个称呼上,联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
可问题是,这是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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