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盛唐剑圣-第14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裴旻笑道:“你就不怕我毁了这首诗?”
  李白摇头道:“当今世上,唯有国公有资格为此诗书写。便是书法天下无双的张老哥,在杀伐意境之上,尤要逊色国公。也只有国公能写出此诗的杀伐豪迈……国公或许不知,就在不久前,白见国公于石堡城上所题剑书,热血沸腾,甚至感悟出一套剑法。唯有那字,配上这诗,才是相得益彰。”


第三十四章 巅峰之作
  裴旻听了恍然,他就觉得今日见李白施展的剑法,与他的有几分相似。
  原来是根据自己在石堡城上所题的那些字的意境中领悟出来的,就如当初自己领悟草圣剑一般。
  李白在剑术上的天赋,可不逊于公孙姐妹。
  见李白如此高看自己,裴旻也来了兴致,让下人将案几上的酒食移至一旁,笔墨纸砚通通摆上。
  李白兴致高昂地说道:“白来研磨!”
  王之涣也来到了一旁细看。
  无独有偶,他王之涣也是因为看了石堡城的题字,这才改变心中想法。
  对于裴旻的楷书,也是极为推崇,能够近距离的一睹裴旻书法,是一大乐事。
  李白熟练的研好墨汁。
  裴旻已经开始酝酿情绪:书法是一门学问艺术,唯有将自己的感情带入,才能发挥最佳的水准,就如当初观黄河长江豪迈而书的张旭。
  李白这一首《胡无人》,从文学角度分析与李白的其他诗句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佳作。
  但是这首诗却是裴旻的最爱之一,仅次于《将进酒》。
  原因无他,就如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一样,《胡无人》充满了激励,让人读之热血沸腾,心中自有豪情。
  能为这首诗书写,裴旻也深感荣幸,力求以最佳的状态,书写一篇,流传后世。
  《胡无人》全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第一段,写胡汉两方兵强马壮。
  一方面描写胡人兵强马壮,一方面又写汉将将谋兵勇,表现出李白个人希望汉军克敌制胜的倾向。
  这一段下笔必需刚劲有力,一气呵成,要写出两军对垒的恢宏气势。
  中间四句是为第二段,以龙虎交战为喻,以体现战场的激烈。
  尤其是“天兵照雪”、“虏箭如沙”,这简单的八个字,将疆场的惨烈描绘的淋漓尽致。
  这一段不只是要体现战场的惨烈,还要体现汉军大无畏的勇气以及扫荡外辱的决心。
  至于剩余第三段,最简单也是最难写的几个字。
  尤其是“胡无人,汉道昌”这六个字,更是要写出大胜的激昂情绪,也要展现出身为华夏儿郎自豪以及胡掳灰飞烟灭的霸气。
  短短的一首诗,短短的八十余字,要刻画出如此多的情感,实乃裴旻目前所遇最大的难题,甚至比他统军打仗都要艰难。
  为难之余,裴旻心中更多的是斗志,这首《胡无人》值得他费尽心思的挑战自己书法的极限。
  沉吟了许久,裴旻脑中想着的不是《胡无人》这首诗,而是自己所经历的战场:想到了唐军兵指河西九曲地的雄壮威武,想到了李嗣业以两千陌刀军硬抗吐蕃重骑兵的壮烈,想到了自己收复失地,吐蕃大臣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情形。
  一切一切,一幕一幕皆在他脑海里回荡。
  李白、王之涣也不催促,他们也是个中人物,知道这首《胡无人》并不好写。
  连李白自己都认为自己的字,写不出这首诗的意境。
  两人皆在一旁候着!
  突然裴旻动了,他出手如出剑,闪电一般握着毛笔,沾了墨汁,在宣纸上写下了《胡无人》的第一段。
  他下笔如神助,洋洋洒洒的四十二字,竟然至上而下,由右至左,一气呵成。
  这第一段他用笔刚劲峻拔,笔画方润整齐,一字一字好似兵卒布阵一般,整然有序,气度恢弘。
  到了第二段,裴旻速度开始减缓,他用笔的方式又有不同,一字一字,徐徐写之。写出来的字疏瘦劲练,其外柔内刚,沉厚安详,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将战场的杀机四伏,凶险莫测体现无疑。
  待写最后一段“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的时候,裴旻用笔更是细腻,一笔一画徐徐写之。
  “这是……”
  李白瞪直了眼睛。
  王之涣也惊呼出声来。
  两人互望一眼,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议。
  书法有大字小字一说,写大字难于精细,而写小字难于宽绰有余。
  而《胡无人》属于中字,不似文章那么密集,亦不似匾额那般宽松,要兼顾两者之长。
  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来写,沟壑出了圆润、娟秀、挺拔、整齐,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雄壮、厚重,运笔时用藏锋,收笔时用回锋,写出了暗藏的杀机。
  这第三段裴旻竟然将大字、小字的写法融为一处,撇笔用尖锋,收笔用回锋:捺笔瘦而收笔肥,点欲尖而圆,挑欲尖而锐,弯欲内方而外圆。
  这种独特的书写手法,非但没有显得任何不适,反而将大字、小字的特点都描绘而出。
  这唯有将楷书研究深入骨髓,才能掌握的独特手法。就如当年王羲之号称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那二十一个之一样,二十一个之,二十一个不同的写法,可谓极高境界。
  短短一首诗,裴旻居然运用了三种书写方式,将整首诗的三段不同的风采完全衬托了出来。
  在看整篇字,笔笔不同,而又协调一致,一竖字写出来,错落有致,却又一直在一条线上,行气自然贯串,望之如串串珍珠项链,神采飞扬。
  裴旻如有神助的收回了毛笔,看着自己的杰作。
  徒然明白了张旭当年写《秦王颂》的感觉,这篇《胡无人》是他凭生力作,超凡的水平发挥,将会是一篇极难超越的典范。
  甚至让他产生一种错觉,这字不是他写的,而是神仙上了身。
  “太完美,太妙了!”
  李白甚至不如何来形容裴旻这片力作,最终感慨道:“唯有国公字,方衬这首诗。”
  王之涣动容道:“国公楷书居然功底至此,足可以欧阳虞褚相媲美也!”他说的是唐初三大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
  如视珍宝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裴旻笑道:“除非某书法有脱胎换骨之精进,不然此生再难出如此佳作。”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白抢先一步将字帖抢在手上道:“谢国公赠字!”
  裴旻笑道:“又不跟你抢,待我拓写一份,这原稿送你便是了。”
  李白这才小心翼翼的重新摊放案几之上。
  王之涣也道:“既要拓写,也赠予属下一份吧。国公此书,必将名垂青史无疑。”


第三十五章 马贼覆灭
  裴旻照着摹本拓印了两份,一份自己收着,另一份交给了王之涣。
  至于正本,纵然心中有些不舍,还是交给了李白。
  毕竟没有李白的诗,也没有今日他的字。
  何况字帖这种东西赠予懂得珍惜欣赏的人才是正理,就如张旭赠他《秦王颂》一般。
  这篇《胡无人》,李白毫无疑问的受得起。
  王之涣也如获至宝的将拓本收藏起来。
  酒宴继续,经过这首《胡无人》,裴旻与李白也是大显亲近。
  李白一口一个“国公”的敬酒,裴旻给叫的麻烦,直言道:“李兄弟,别一口一个国公的叫着,听着别扭。你也称呼张老哥为老哥,显然是我们一路人。在下虚长你几岁,叫我一声兄长便是。”
  李白本为率性之人,素来藐视礼法,当即改了口道:“那兄长也别呼我李兄弟了,直呼太白便可。”
  两人一人一个兄长,一人一个太白,喝了个痛快尽兴。
  玉浮梁极好入口,但后劲悠长。
  能让人于不知不觉中醉去,王之涣以支撑不住,李白倒是越来越精神,时不时吟诵两首诗,当真可谓出口成章。
  不过此时的李白,终究只有十七岁,阅历眼见终究比不上日后那个斗酒诗百篇的诗仙,诗句质量一般,并无灵感而起的《胡无人》那般经典,却也略显小诗仙的风采。
  直至深夜,方才罢歇。
  裴旻吩咐下去,安排王之涣、李白在府中住下。
  洗去了一身的酒味,裴旻带着几分亢奋的回到了卧房。
  娇陈已经哄着小七小八睡着了,见裴旻回来,比划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上来给他宽衣解带。
  夫妻多年,娇陈对于裴旻极为了解,第一时间察觉了裴旻的心态:“裴郎今天似乎很是高兴!”
  “什么都瞒不过你!”裴旻搂着娇陈的小蛮腰道:“不是一般的高兴,三喜临门。不过最高兴的,还是结识了一位少年俊杰,一个真正的俊杰,古往今来,鲜有可比的好人物。”
  娇陈自知自己丈夫的心性,在他的记忆中除了王忠嗣,还没有人得他如此夸赞,不免笑道:“那就恭喜裴郎了,又收得一位英杰入麾下。”
  裴旻怔了怔,看了娇陈一眼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想到了我未曾想到的事情,太白才智绝伦,他有出仕之心,却未必适合出仕,我倒是有信心将他培养成才。可如此一来,或许我的纵容,会让大唐诗坛少了一位旷古烁今的人物。我要不要收他?”
  在同一时间!
  焉支山!
  焉支山是祁连山的一条支脉,坐落在河西走廊峰腰地带的甘凉交界处,自古就有“甘凉咽喉”之称,因山中生长一种花草,其汁液酷似胭脂而得名。
  六百多年前,大汉的天才战神霍去病便于此处大胜匈奴,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至此焉支山一直为华夏所有,是为华夏必不可分的存在。
  不过因为大唐已经将疆域扩张到了西域,焉支山的地理优势早已不存在,此山也不复昔年重要,日渐荒芜,成为鸟兽的乐园,人迹罕至。
  这些天焉支山的一处山谷却藏匿了好些人,打破了鸟兽的平静。
  穆勒大马金刀的坐在树根上,背靠着大树,大口的啃着小的们送来的烤兔肉,索然无味的吃着,带着几分难受的道:“真他娘怀念在西域的日子,狗娘养的楼凡。祈祷老天不要落在豹爷手上……哼哼哼……”这诅咒的话说了千百遍,他自感无味,说不下去。
  “女人,他娘的,谁给豹爷抓个女人来,豹爷举荐他为三首领。”穆勒忍不住,大吼了一声。
  秃鹰这伙马贼在西域凶名远扬,共有三个首领,老大自是最为残暴的秃鹰张文无疑,张文嫌弃自己的名字不够威风,自取了秃鹰为号,从此西域只有恶名昭彰的秃鹰,而无张文此人。
  老二正是这位自称豹爷的穆勒,西域石国人,能够生裂虎豹,喜欢将人吊在树上虐杀,就如豹子一样,又因生性好色,无女不欢,劫掠圈养了二十余女奴,供给自己淫乐给人称为花豹。
  至于老三是一位铁勒人,擅于骑射,有百步穿杨之能,不过都是过去事了。
  因为各种原因,狼王楼凡的马贼团袭击了秃鹰的巢穴。
  老三阵亡,秃鹰不得不带着残余的四百余人东躲西藏,谋求着最终的出路。
  穆勒自顾逃命,圈养的女奴一个未带,如今藏身在焉支山中,以是多月不知肉味,只能靠自己的左右手解决需求。
  一个无女不欢的色中恶鬼,回归到最原始的宣泄方式,如何忍受的了。
  若不是一个个马贼都一副不堪入目的长相,他甚至动了找男人开荤的念头。
  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凑了上来,道:“豹爷莫及,再忍耐片刻。小的就是凉州人,因犯了罪,才给罚去西域的。小的老家在不远的番禾县,县中有一李姓富户,他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还有一个大食国的小妾胡姬。两人一个纯如白莲,一个风骚入骨,皆是上等货色。待大首领回来,我们怕是要北投突厥去了。何不顺手劫掠了番禾县,钱财有了,女人也有了。”
  穆勒闻言大喜,不住的吞着唾沫,拍着他的肩膀赞道:“好好好,到时候你来领路。豹爷,绝不亏待你。”
  就在穆勒幻想着那一熟一嫩的女人,打算用手解决生理需求的时候,一种久别重逢的声音就已钻进入他的耳朵,那声音一掠而过,锐利嘹亮,宛如利刃割过天空。
  是强弩!
  大唐的强弩!
  在西域横行的时候,他们曾经嚣张的跟西域都护府的兵马交过手,那特有的强弓劲弩让他们认识到马贼跟正规军的差别。
  穆勒汗毛直竖,血淋淋的记忆随着这声音一下子被翻了出来,他还来不及呼喊,一根弩箭射穿了他的脑袋。
  这位奸辱了数以百计妇女的恶徒,直接殒命当场,半点声响都没有,带着他的美梦,下了地狱。
  惊呼声,慌乱声,此起彼伏!
  如狼似虎的唐军冲进了山谷,展开了屠杀。
  对于他们这些罪恶累累的暴徒,唐军除了砍下他们的脑袋,计算首级邀功,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的意思。


第三十六章 诗仙请教
  天明时分,裴旻收到了凉州传来作战顺利的消息。
  秃鹰一伙马贼在西域为非作歹,无恶不作。
  大唐早有收拾他们的心思,只是西域情况不同中原,那边的地形地貌比荆襄的百里荒更加可怕。
  荆襄百里荒只要朝堂卯足了劲,调用十几二十万大军一样搞定。但是在西域,这法子是决计行不通的,马贼往大荒漠里一钻,即便是四五十万大军也奈何不得,万一迷了道路,差了方向,大军还有让荒漠吃掉的危险。
  是以对于西域的马贼,安西四镇的兵将很多时候,亦是有心无力,但剿灭之心,却显而易见。
  裴旻从秃鹰的嘴里审问出马贼藏匿的地点之后,第一时间安排人通知了凉州的薛讷。
  薛讷也毫不迟疑的展开了行动,一举将秃鹰这伙马贼的残余力量歼灭,无一落网。
  这一起床,裴旻便得好消息,心情自是愉悦,往演武场练剑。
  看着空荡荡的演武场,裴旻有着小小的不习惯,在往常这个时间点,王忠嗣差不多已经在这里练习武艺了。他是小孩,甚无心事,早睡早起,比裴旻由要认真,多年如一日的执着,从不放松懈怠。
  只是小鹰大了终有出去展翅飞翔的一天,王忠嗣也有十一二岁了。有着关中老秦人的高大魁梧,跟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般壮硕。
  在裴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诸多少年将军如霍去病、岳云之辈都是在军营里滚爬长大的。唯有如此,才能训练磨练他们的铁血意志。
  裴旻对于王忠嗣的培育从不懈怠,见时机已到直接将他丢给了莫离驿的封常清跟孙周,成为边军的一名小卒,体验真正的军旅生涯。
  王忠嗣这一走,演武场立刻冷清了许多。
  每天早上听不到那奔跑突刺声音,裴旻多多少少也有些不习惯。
  “也不知忠嗣那小子,在莫离驿如何了。月余不见,到有几分想念!”
  裴旻心中思量着,拔出了秦皇剑率性而武。
  他自继承了剑圣裴旻的天赋以来,心中从未有过套路这东西,表面上他会许多剑法,然他自己心中,就一套大杂烩剑技。
  不受招法的限制,不受套路的约束,随心所欲的使出不同的剑法,将天下剑法的特长都归于剑中。
  此刻他随意挥舞,或快或慢,或攻或守,但每一招每一剑莫不是奥妙的剑术,杂七杂八的拼凑起来,非但没有任何乱像,反而给他一种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感觉。
  李白喜诗好酒爱剑,诗第一酒第二剑第三。
  诗酒源于生活,溶于生活,而剑则需长此以往的苦练。
  唯有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不断的累积,才能领悟剑的精髓奥妙。
  裴旻如此,李白亦是如此。
  昨夜喝了不少,李白依旧一大早的醒来,梳洗完毕,取过佩剑出了客房。
  王之涣还在屋里安睡,为了不打扰他,李白轻手轻脚的出了院子。
  这节度使的府邸甚大,李白也不知哪里适合练剑。何况节度使官邸与府邸是连在一处的,万一一个不慎闯了军事重地,可是不妙。
  原地等候了片刻,见丫鬟经过,忙迎了上去询问:“这位姑娘,不知府中可有僻静的练剑之所?”
  丫鬟见一位潇洒帅气的少年突然出现面前,俏脸儿微微一红,盈盈道:“往前面走,过三个回廊就是国公平日练武的地方。”
  李白闻言,眼中带着几分炽热,大步往演武场去了。
  远远见裴旻练剑,李白满心期待,来的近处,见裴旻东一剑西一剑,时而剑势飞舞而出,轻盈灵动;时而姿式笨拙,却含着有余不尽、绵绵无绝的后招;时而一剑快似一剑,时而由软弱无力,纯系守势。
  看了半晌,根本看不出裴旻用的是哪一门剑术,走的是那一套路子。
  李白自诩剑术不俗,与蜀中一地颇有名望,但是面对裴旻这乱七八糟的剑法,竟然完全看不懂,一头雾水。
  就好像一个不会剑术的孩童,胡乱挥舞。
  李白正觉好笑,突然之间,脸上笑容僵硬了起来,背上一阵冰凉,寒毛直竖。他目不转瞬的凝视裴旻手中所持长剑,越看越觉得每一剑刺劈挥砍,方位实是巧妙到了极处,不免自问若是他以如此剑招攻击自己,自己如何破之。
  他刚想着这一招可以用“白猿剑二十四法”中的探海取珠破之,他正起了一个剑势,裴旻那边已经变换了两招剑路,施展出了第三招。他脑海破解,竟然追不上出剑的速度,不由冷汗淋漓。
  裴旻早已发现李白来了,此刻见他如魔怔了一般,笑道:“不论是比武切磋,还是临阵对敌皆以自己为主,心在自己这边。想着的是克敌而不是破招,我出一招,你便想着如何去破,且不问你有没本事,破得了我的剑,就算全数破得了,又如何?你永远跟着我的节奏走,想要赢我,谈何容易。”
  李白悟性极高,瞬间想通了这一节,心头烦恼一扫而空,道:“多谢兄长指点。不才愿向兄长请教剑术,还望不吝赐教。”
  裴旻笑道:“好!我们点到为止!”说着他潇洒的挽了一个剑花,将长剑做了一个请的架势。
  李白也不甘示弱,同样做了一个请剑的招式,但是他并没有多等,而是瞬息出手,直刺裴旻的要害。他先前见裴旻舞剑,心知若让对方使出那乱七八糟古怪剑法,自己势必难以抵挡,唯有拔得头筹,抢得先手,才有取胜之机。
  裴旻的应变是何等神速,挥手拔剑挡开,当的一声响,双剑相交。
  李白刷刷刷刷刷刷,连刺六剑,用的正是他所学的“白猿剑二十四法”中的一招抱虎归山。
  “白猿剑二十四法”是峨眉派的绝技。
  峨眉山天下秀,先秦时期的武师司徒玄空云游到峨眉山下,他深爱峨眉山的鸟鸣猿啼、山清水秀。于是就在山上结草为庐定居下来,司徒玄空以采药为生,济世救贫,闲时研习鸟飞猿攀之技,悟出了通臂拳与白猿剑二十四法。
  李白虽不是峨眉门人,却也机缘巧合习得这白猿剑二十四法。
  这一出手,一剑化六,将快发挥得淋漓尽致。


第三十七章 愿出兄长门下
  裴旻自见李白第一次用剑,便看出了这位未来的诗仙在剑术上的天赋,知他剑法极有灵性。
  他这招抱虎归山只是寻常招法,可由他施展出来,却如饿虎扑食一般,味道截然不同。
  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声,裴旻举手投足间一一辨清了来势,逐一架开。
  李白见状剑法陡变,举剑直砍,快劈快削,意图封锁裴旻的进攻,封锁他的出手机会。
  裴旻似乎并不急着进攻,而是见招拆招,李白快,他也跟着快,速度与之不相上下。
  两人对了二十余剑,李白也似乎将速度提升了极致,上一招与下一招之间已无连接的踪迹可寻。
  但裴旻却不闪不避,一一接下,似乎游刃有余。
  裴旻左肩微沉,左手剑诀斜引,再度挡下李白的一剑,道:“剑法的高低是实力的体现,却非胜负的关键。临阵对敌,动脑远比动手更加重要。江湖之大,奇人异士辈出。人在江湖行走,遇到的敌人不可能永远比你弱小。或许胜你一筹,或许超你许多,皆有可能。如何以弱胜强,如何剑下求生,靠得是脑子,不是剑术。”
  李白忽然想到此前的那一战,他以一敌二,本无胜算可言。但是利用了石神奴的身高以及他的长兵器,瞬间逆转了这一切。
  心中不由暗思:自己实力逊于兄长,强攻不下应该放弃才对,一味地固执己见,只会无度的消耗体力。
  本就不敌,再肆意耗费体能,无异是自掘坟墓。
  念及于此,李白改变招法,提剑直刺,不在是一味追求封杀裴旻出招,而是施展出了自己的绝学白猿剑二十四法中的饿虎吞羊,剑势如虹,嗤嗤之声大作。
  裴旻瞧得眼前一亮,笑道:“这招不赖!”
  他说着秦皇剑一挑,挺剑直出,居然是一模一样的饿虎吞羊。
  李白瞧着心头一颤。
  两人之剑,虽是一样,又有些不同,裴旻这一剑似乎发招更快,内劲更强,务求一击必中,难以抵挡,心中不免迟疑。
  要知道猛虎搏兔亦用全力,何况是饿虎。
  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