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盛唐剑圣-第17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说这话的同时,他闭上了双眼。
就在他闭眼睛的那一刻,他知道对方是冲着他来的。
此显是精心计算过的行动,擒贼擒王,只要控制住了他,局面将会反客为主。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功力高强如王忠嗣、李白都一时不查。
王忠嗣不慎石灰入了一支眼睛,难受至极。
李白眼睛闭的及时,却什么也看不见,脑中一片混乱。至于其他人更是狼狈不堪,不要说反击了。
“师傅!”
“旻哥!”
两人骇然大叫,他们都察觉了刺客的目标,但却有心无力,不知如何救援。
只听得“砰咚”的一声。
随即风轻云淡!
待他们睁开眼睛的时候,裴旻手中莫名多了一把匕首,至于刺客,正躺着三丈之外,嘴角溢血昏迷不醒了。
“快去取油来,用棉布沾油擦拭,尽量控制住眼泪!”
裴旻带着几分紧张的来到王忠嗣面前,指挥若定!
第六十一章 让你如意的事,我通常不做
一个刺客,他需要的不是超凡的武艺,更不是何等强悍的身手。而是对于时机的把握,对于自身的隐藏。
克米特就是这种人!
他一切都很平庸,有着平庸的相貌,平庸的身手,平庸的气质,平庸的谈吐,身上没有什么特殊的烙印,是那种丢在大街上就混入人群里的类型。
他穿什么衣服就像什么样的人。
这类人也是最适合当刺客,没有人会留意他,更没有人会注意他。
歌朵兰雇佣兵这个名字好听,实际上在西域“歌朵兰”的意思是暴躁的恶魔,可不是一个友善的称谓。
克米特在歌朵兰雇佣兵团中的武艺排不上号,却是任务成功率最高的一个。
他善于乔装,善于使用各种卑劣的手段。
诸多武艺在他之上的好手,都在大意下命丧他手。
阿旺达、胡千斤皆是谨慎之辈,若非有必要,他们绝不会聚在一处。他们的手下也潜伏在不为人关注的长安各地。
樗蒲馆是他们巢穴,但细究起来也不过就三五人接头,毫不引人注意。
克米特因自身的特点,给安排在外边放哨,一有意外立刻通报。
只是裴旻、李白、王忠嗣皆非等闲,在决定出动的时候,早已预防了这点。
他们佯装成赌客,一进樗蒲馆,连掌柜招呼都不打,直接破门而入,不给克米特通报的机会。
克米特经验丰富,见状将自己藏在樗蒲馆的石灰取来,偷偷的躲在二楼。
他选择在裴旻他们一行人即将出门警戒心最低的时候动手。
果然石灰粉是行走江湖的利器……
任由裴旻一行人拥有李白、王忠嗣、哥舒翰这一类的好手,也在一时间失去了战斗力。
只是克米特低估了裴旻的存在,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裴旻的武学修为早已到了耳听六路的绝高境界,剑不出壳,斜刺上拉,庖丁解牛刀中的游刃有余,从心所欲的施展出来,卸了克米特的兵器,一脚将之踹飞了出去。
相比微不足道的克米特,裴旻更加在乎王忠嗣的眼睛。
用菜油清洗了不幸中招人的眼睛,裴旻让李白送着王忠嗣一行人去刘神威哪里接受救治,自己押着阿旺达、胡千斤、克米特到了御史台。
来到御史台,裴旻就如来到自己的家一样。
他一手提拔起来的萧嵩已经凭借自己的实力在御史台站稳脚跟,成为了御史台的台柱,掌管着御史台的一切。
对于裴旻的提携之恩,萧嵩是极为感激。
就算裴旻不在长安,每逢过节,在洮州、鄯州的他,都会收到萧嵩来至于长安的贺礼。
得知裴旻到来,萧嵩领着他搭建的班底前来拜见。
“都无需多礼!”裴旻让众人免礼,指着阿旺达、胡千斤、克米特几人道:“给我好好招呼他们,要将他们潜伏长安的人手都给我逼问出来。”
萧嵩二话不说的挥了挥手,立刻有人将三人带下去了。
来俊臣一直是御史台的耻辱,御史台也因为来俊臣成为百官敌视的对象,对于他留下来的手段,避之不及。
但是裴旻却大胆的用了来俊臣的逼供手段,将之用于正途,重新打响了御史台的名望地位。
萧嵩沿用裴旻留下来的政策,令得御史台成为了三司之首,凌驾大理寺、刑部之上。
对于行刑逼供的手段,萧嵩现在以不在裴旻之下。
面对御史台的逼供,几乎无人能够支持下来。
不过半个时辰,阿旺达、胡千斤、克米特已经妥协了,他们招供了余下歌朵兰佣兵团藏匿的方位。
裴旻也不亲自出马,安排人手如个围剿。
同时让人将阿旺达杀了,派人将他的首级,打包着送给了拜占庭的总督查士丁尼。
裴旻直奔四夷馆而去,他找的不是查士丁尼,而是狮王莫斯雷马萨。
“雷马萨公爵,我们又见面了!”
裴旻对着莫斯雷马萨露出了友善的微笑。
对于裴旻的到来,莫斯雷马萨显然有些意外,看着身旁的翻译官,对他道:“告诉裴国公,这就带来好消息了?”
裴旻应道:“当然,你可以安全放心的回阿拉伯去,至多两个时辰,在长安的歌朵兰佣兵团就算侥幸逃脱一些漏网之鱼,也无法给你带来任何威胁!”
莫斯雷马萨早已知道拜占庭请的是哪路神仙,只是绝口不说,存心刁难裴旻,让他慢慢的查,慢慢的头疼。反正未来一段时间,阿拉伯并无战事,他不急着走,在长安多待几日,了解一下大唐的情况只有好处而无坏处。
却不想这才几日,裴旻竟然连歌朵兰佣兵团都查了出来,这份办事的效率,委实让他惊叹震撼。
“太不可思议了!”莫斯雷马萨道:“我现在有点担心了,日后与你对上,未必能赢你。”
“什么未必,是一定!”裴旻撇了撇嘴,来到这个世上,他最大的打算就是领着大唐干翻阿拉伯,让世界与后人知道,在这个时代,世界上商只有一个国家有资格称帝国,那就是唐帝国。
其他的什么阿拉伯、拜占庭都是跳梁小丑。
莫斯雷马萨哼了声,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
翻译官用华夏这边的方言表示道:“公爵大人说,牛皮吹上天,小心闪了腰。”
裴旻也不跟他废话,道:“到时候自见分晓!”顿了顿道:“有一场好戏,像不想去看?”
莫斯雷马萨毫不迟疑的道:“看戏,怎么少的了我雷马萨!”
裴旻直接领着莫斯雷马萨出了长安往东行去。
莫斯雷马萨一肚子的疑惑,直到出了长安城,方才忍不住问道:“这是要去哪儿?”
裴旻似笑非笑的道:“公爵难不成还以为我会带你去见查士丁尼,让你看他的囧样?”
莫斯雷马萨也不隐瞒,道:“真是这样想的,那个笑脸狼对你们皇帝的妹妹动手,难道你们要忍,也太不是男人了!换作是我阿拉伯,早有出兵打他,将拜占庭那龟孙子的龟壳打爆。”
裴旻眯着眼道:“让你如意的事情,我通常不喜欢去做。走吧,都到这了,你还怕了?”
莫斯雷马萨也知道离间计没那么容易成功,但是他不信两国之间不会因为此事而心存芥蒂,也想看看裴旻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说了一声:“带路!”
第六十二章 得意地笑
裴旻领着莫斯雷马萨一路西行。
长安至洛阳的官道,广阔平坦,笔直而前,一望无际。
现在是正月十七,是春节的最后一日。
官道上的行人极少,以往成群结队的贩夫走卒,都选择在这喜庆的日子里陪伴家人。
莫斯雷马萨离开阿拉伯已经有半年余了,对于家乡的情况,甚是怀念。
阿拉伯横跨亚欧非大陆,却并没有华夏这样整齐有序的官道,他们那边多是一望无际草原或者黄土细沙的戈壁荒漠乃至丛林,而且人大多沿海而居,因故航海特别发达。
莫斯雷马萨平常多居住在远离居民,位于草原或者戈壁的军营里。
在草原上尽情的跑马,在戈壁上赛骆驼是他日常最喜欢的事情。
如今见官道整齐平坦,行人又少,来了兴致,道:“裴国公,这男儿大丈夫,应当扬鞭纵马,横行天下!却不知你骑术如何?”
裴旻听了翻译,闻言一怔,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想比一比?”
“自然!”莫斯雷马萨道:“我承认剑术不如你,可是骑术,在阿拉伯,找不出几人能够胜我的!”
裴旻笑道:“那就以两炷香为期限,沿着这官道一路而去,看谁跑的更快更远!”
莫斯雷马萨来大唐多日,也知道唐人喜欢用烧香的时间来计数,一炷香是两刻钟,两炷香亦是半个时辰。
莫斯雷马萨眼前一亮道:“这个比试有意思!一口气跑半个时辰,不只考验骑术,还考验骑手对于坐骑的了解,对于它体力的分配。有趣,真有趣!好,就两炷香!”
裴旻心底暗笑,他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赢而已。
接着他强调道:“这里毕竟是官道,难免会有往来的行人。身为骑手,若是避不开行人,惊扰了行人,亦是输。”
“可以!”莫斯雷马萨燃起了熊熊战意!
两人并排而立,翻译官成了发令员,在他的一声令下,裴旻、莫斯雷马萨一同策马飞驰。
裴旻、莫斯雷马萨两人反应一致,骑术皆是不俗。
但差距很明显,一开始裴旻就落于下风,只是起步就输了一个马头。
并非是骑术不如,而是马匹的差异。
西方出好马,这是古来不变的铁律。
昔年汉武帝为了提升汉朝骑兵的质量,甚至不惜发动战争,从西域掠夺来优秀的马种培育成擅于作战的河曲马,以见一斑。
千年来河曲马一直都是华夏骑兵的首选坐骑,仅以此而言,汉武帝兵伐西域,堪称功在千秋。
不过河曲马终究属于杂交品种,与阿拉伯那边的马相比起来,始终是要逊色许多。
莫斯雷马萨的坐骑是阿哈尔捷金马,作为后世最出名的三纯种马之一,阿哈尔捷金马还有一个耳熟能详的称呼汗血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的神驹,现在归于阿拉伯的统制。
汗血马最大的特点就是快,爆发力强,自古就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说。
后世人有过测算,汗血宝马在平地上跑一千米仅需一分钟。
这还是现代的数字,古代环境恶劣,真正的野马良驹不是在马圈里长大的,而是跟草原上的狮子饿狼豺狼为伍,能力更是出众。
只是一提脚,高下立判。
短短十个呼吸,莫斯雷马萨已经超过了裴旻一个马身。
裴旻毫不着急,依旧不疾不徐的骑着小栗毛跑着。
不过短短的一刻钟,莫斯雷马萨已经领先五十余步了。
向后一看,裴旻仅是一个小点点,莫斯雷马萨得意的大笑,终于赢了一筹。尽管他知道,这并非真是他骑术过人。
但是马好,又岂能怨他?
想着还有三刻钟,莫斯雷马萨也刻意控制了速度。
汗血马以速度爆发力见长,并不意味着耐力不够,与一般马种相比起来,汗血马的耐力还是相当不俗的。
又过了一刻钟,莫斯雷马萨心道:“应该没影了吧?”
他往后一看,眼珠子不由得一瞪,不知不觉裴旻竟然逼近三十步之内了!
什么情况?
莫斯雷马萨情不自禁的加快了速度,直到拉至五十步外,方才志得意满的维持均数前进。
不及半刻钟,莫斯雷马萨再次回望了一眼,握着缰绳的手,忍不住一抖:裴旻居然逼近二十步了!
他想要加速!
却听得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裴旻竟然跟着他一并加速,而且速度比他更快。
跑了大半时辰的汗血马,固然不至于体力不支,但想要维持因由的爆发力冲刺力,却也做不到了……
渐渐地渐渐地!
裴旻已经跟莫斯雷马萨齐头并进了。
裴旻笑道:“男人要的不是快,持久才是关键!”
只可惜莫斯雷马萨听不懂裴旻的话,这个逼并没有装成功。
至于翻译官,早就让他们两个甩到后边了。
就算听不明白裴旻说什么,莫斯雷马萨也知不会有什么好话,不爽的绷着脸。
裴旻已经超控小栗毛越过了莫斯雷马萨,笑得眯起了眼睛。
阿哈尔捷金马确实了不俗,但裴旻的小栗毛又岂是等闲?
作为乌珠穆沁马,蒙古马中最出色的品种,小栗毛最大的特点就是跑不死!
它的爆发力,速度比不上汗血马,可是耐力甩它三条街!
后世蒙古骑兵就是凭着蒙古马的耐力横行亚欧大陆……
持续半个时辰的中长跑,汗血马比不上蒙古马……
从开始的落后五十步,直至最终,领先了五十步,达成了完美的逆转!
又输了!
莫斯雷马萨心底郁郁,想着自己在阿拉伯也是天之骄子,怎么在这长安,对面裴旻,就是赢不了?
翻译给他们甩在身后,彼此语言不通,一路无话。
不过两人的心情,却是显而易见。
裴旻开心的哼起了小调:“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他们比赛的最终结果,大大的缩短了他们长安至函谷关的时间。
现今函谷关有三个,其中秦朝的函谷关两个,汉朝的一个。
他们的最终目的地是离长安最近的那个函谷关,也是守护着长安的门户至关重要的要塞。
函谷关西据高原,东临绝涧,南接秦岭,北塞黄河,是中国古代最古老的城关之一!
莫斯雷马萨眺望着函谷关,一脸的震撼!
第六十三章 说的好像自己赢过一样
莫斯雷马萨在西方纵横二十余年,不只是展现了自己野战的水平,于攻城拔寨上也有极大的建树。
西方诸多坚城堡垒都倒在他的面前!
就连基督教的圣地耶路撒冷都是莫斯雷马萨攻取下来的,面对疯狂的基督教徒,他硬生生领着狮军团将基督教的圣地变成了伊斯兰教的圣城。
如今见到这函谷关,莫斯雷马萨脑中闪过无数攻打的办法,最终都遗憾的摇了摇头,自我否决。
翻译官姗姗来迟。
莫斯雷马萨方才开口道:“此地何处,如此险峻雄伟。”
裴旻也眺望着古朴的城关道:“函谷关,因关在谷中,深险如函,故称函谷关。不知雷马萨公爵可知道秦始皇?若无这函谷关,秦朝未必能够统一天下。”
秦朝能够统一,秦始皇占据首功,毋庸置疑。
但是仅凭秦始皇一人是做不到如此伟业的,是经过商鞅变法之后,数代的苦心经营,才有大秦一统天下之势。
秦始皇即位之时,秦国之强,已经远远凌驾六国,秦统一堪称大势所趋。
面对秦朝的一家独大,六国不止一次聚在一起,讨伐秦国,尽皆铩羽函谷关下。
有了函谷关的存在,秦国才能安逸的在关中发展,坐看六国互斗没落,以坐收渔翁之利。
自古以来,围绕函谷关发生了无数典故,作为中国最古老的关隘之一,称之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亦毫不为过。
“若我占据此关,雷马萨公爵,可有信心拿下?”
裴旻见莫斯雷马萨审视着函谷关的一切细节,问了一句。
莫斯雷马萨半晌才道:“要给我狮军这样的精锐,再加上两倍到三倍的人数,可以一试。此要塞若是重新修葺,只怕不亚于君士坦丁堡。”
听了翻译的话,裴旻懂了可以一试的意思,他说的是在拥有强兵以及多倍的兵力优势的情况下才能打,打不打的下来另说。
但是没有那个优势,他想都不去想。
至于提起君士坦丁堡,也显是对函谷关的极高赞誉。
拜占庭帝国的君士坦丁堡是莫斯雷马萨为之莫可奈何的巨城。
君士坦丁堡三面环水,唯有一面是陆地。
寻常的攻城战法对于君士坦丁堡无效,他自身又不擅于水战,对于拜占庭的国都,拜占庭最后一道防线是一筹莫展。
裴旻笑道:“雷马萨公爵不是一直想见识一下轰天雷的真正威力?今日便让你见识一下。”
莫斯雷马萨带着几分动容的看着裴旻,以他的眼力,不难看出来这函谷关西段的一截城墙年久失修多年。
这种年代久远的城防坏在根基,想要修葺,唯有将之拆毁重新筑基。
烂船也有三斤铁,就算失修,那坚固的夯土与青石砖也不是好对付的。
随着裴旻的一声令下!
轰轰的闷响由地下传来!
莫斯雷马萨明显感觉到脚小传来若有若无的震动,好似地震了一般。
翻译官吓得脸色苍白,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姿势。
尽管裴旻说了轰天雷,但他依旧不信轰天雷有这样的威力?
反倒是地震才有如此前奏,他经历过一次强力地震,并且侥幸活了下来。对于地震,有着刻苦铭心的恐惧。
突然!
“轰隆隆”的一阵巨响!
年久失修的西段的城墙居然向地下陷了下去,整块城墙碎裂开一块一块的废石,塌了……
漫天的尘土飞起!
函谷关竟然出现了一个丈长的缺口,只要越过碎石堆,函谷关出入自由……
“我的妈耶!”
翻译官直接吓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莫斯雷马萨眼中露着一股炽烈,在见识过陇山古道、乌鞘山道的神迹后,就有一种感觉,大唐掌握着能够捣毁城墙的利器。
但是即便有这种感觉,也想不到轰天雷的威力竟大如斯。
如此雄伟的关隘,竟是直接让轰天雷轰塌了。
简直不可思议!
“裴国公,你们大唐想要什么?土地、女人、食物,还是战马,兵器?你们想要的,我阿拉伯帝国都有!”
莫斯雷马萨只觉得热血沸腾,眼中有着狂热。
翻译官也意识到了什么,翻译的时候,语气都有些颤抖。
裴旻摇头道:“土地?我大唐地大物博,女人?这世界上有比我大唐女性更出色的女人?食物?最是不缺了。战马?有固定的来源;兵器,我大唐的冶炼技术,天下无双。你们有的,我大唐都有!”
莫斯雷马萨沉声道:“我不需要知道这轰天雷的配方,我只需要你们用轰天雷助我摧毁一堵墙。你们能够用轰天雷开山修路,能用轰天雷修葺城墙,可见轰天雷并不珍贵。对于你们来说不过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干一件简单的事情,能够换回来十倍百倍的利益,有什么理由拒绝?”
只要能够摧毁君士坦丁堡唯一的那面城墙,他有绝对是信心,半年让拜占庭从历史上消失。
拜占庭继承了罗马帝国的遗产,到时候土地文化人口,都归阿拉伯,一点点的土地、女人、食物、战马、兵器又算得了什么?
裴旻摇了摇头道:“公爵就死了这条心吧,轰天雷不会告诉任何人,也不外借。”
莫斯雷马萨将脸放了下来,道:“既是如此,国公邀我来此意义何在?就是为了看着城墙的倒塌?”
“那公爵以为呢?”裴旻露着人畜无害的微笑道:“你利用了我,我就不能眼馋馋你?”
莫斯雷马萨从翻译官哪里知道裴旻的意思,只气得怒火中烧,突然他神色一动,失声道:“你在利用我!”
裴旻见莫斯雷马萨如此快的反应过来,心底也是暗赞,反问道:“在下难道不能利用公爵?”
莫斯雷马萨想着自己拿裴旻为刀,对付拜占庭,离间唐朝与拜占庭的关系,却不想这才短短几日,裴旻竟然反客为主,利用他为饵,震慑拜占庭,利用阿拉伯对于拜占庭的威胁,上演一出敲山震虎……为大唐谋取最大利益!
“行,哈哈,怎么不行!”莫斯雷马萨念及这里,看着面前的这位青年道:“这一局,你赢了!”
裴旻白眼回道:“公爵说的好像自己赢过一样……”
第六十四章 待死的查士丁尼
翻译官有些尴尬的瞧着莫斯雷马萨,将裴旻的话,翻译给他听了。
莫斯雷马萨听的表情一僵,这细细回想起来,几番接触,自己还真没有占过便宜,想着自己打不过,拉着缰绳就走。
裴旻叫道:“公爵这是去哪?”
莫斯雷马萨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
翻译官留下来道:“雷马萨公爵说他要回阿拉伯去了,有机会让国公去阿拉伯,他会好好招待你的。”
裴旻听翻译官说完话,莫斯雷马萨已经倚仗汗血宝马的脚力跑远了。
他拉扯着缰绳,回头猛追,叫道:“演戏演全套嘛,别急着走啊!”
这一回莫斯雷马萨不再控制马速,直接一口气冲刺到底。
裴旻也知比爆发短距离奔袭,小栗毛怎么样也追不上汗血马,依旧不死不活的均速跑着。
约莫半个时辰,裴旻再一次后来居上。
莫斯雷马萨在街边茶棚歇着马,桌上还有一些酒水酱羊肉。
就算言语不通,只要有钱,还是能够买到食物的。
裴旻在他身前坐下,问店小二叫来了一杯茶水,从桌面上的竹筷捅里取出两根筷子,伸手去夹桌上的酱羊肉。
莫斯雷马萨却早有防备先一步将酱羊肉移到他面前,瞪了他一眼,不给他吃。
裴旻啼笑皆非,也叫了酱羊肉,烤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