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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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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因为她的缘故,而失去的资格。


第十一章 裴母教子
  裴母心底有些沉重,但见裴旻越吹越厉害,还差十万八千里的事情,给他吹的好像近在眼前一样。尤其是封侯拜相,说的跟吃饭喝水一般容易似地,忍不住道:“别唬弄你娘,这世间哪有那么容易的事。不过……你说的也在理,人存活于世,立于天地之间,自己的才能最为重要。不然就算得裴家相助,入仕为官,也不过是个昏官庸官而已。你也大了,自己的事,可以做主。既已决定进京赶考,娘亲也不阻拦,你什么时候动身?”
  “不急的!”裴旻笑道:“我得大都督的赏识,得了一匹好马,可日行数百里。此去长安路途虽远,对孩儿来言,也不过是十数日的功夫。孩儿可以在家中多住些时日,好好陪陪娘亲,晚些再去也是无妨。”
  裴母惊疑道:“大都督?可是大都督薛讷?”她曾去幽州军大营住过一段时日,对于薛讷之事,也略有耳闻。
  裴旻扶着裴母回家,路上简略跟她说了帮薛讷揪住李五义的经过。只是将危险的地方引去,一笔带过,免得裴母挂心,说着,他又从马囊里取出薛讷赠给她的金银道:“这些就是大都督给我的赏赐。”
  裴母看着一大把金银通宝,乐得脸上笑开了花,一把抢过来道:“这些娘给你存着娶媳妇用,你别乱花了。”
  裴旻啼笑皆非的苦笑道:“也不嫌沉,放在一旁就是了。”
  裴母不理会裴旻,细细数着薛讷赏赐的金银通宝,随后又掰着手指头在计算着,口中囔囔自语,好一会儿才喜不胜喜的道:“这些钱在加上娘亲这些年存下来的,可以在蓟城买一栋像样的房子,加上房子修葺家具什么的,还有剩余。在算上聘礼,倒是有点不足,无妨,娘最近跟幽州军营走的近乎,接了好活。要不了多久,聘礼的钱足够了。”
  看着精打细算的母亲,裴旻心中感动,忙道:“娘,别算的那么细,身子要紧。这些钱,你留着买些补品就是了,至于房子聘礼什么的,哪用你来操心,有孩儿呢。”
  裴母一副不理睬的样子道:“你懂什么,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往后用钱的地方可多的去了。就算你高中进士,当了官。也是从小官做起,小官哪有什么俸禄。娘不提前考虑,怎么行。”
  裴旻拉着裴母在一旁坐下道:“您就放一万个心,大都督对孩儿极为赏识。已经跟孩儿约好了,不管此次我是否能考中状元进士,都去他那里任职,他不会亏待孩儿的。芝麻绿豆的小官,孩儿信他还给不出手呢。”
  裴母呆了半晌,想不到这三个月后,竟会有这般出人意料的变故,双手合十,不住道:“我儿这是遇上贵人了啊,我说呢,幽州大营里的军官对我那么客气,原来是这样。老天保佑,老天保佑……”顿了顿,她突然面色一变,正色道:“你娘这辈子最开心的是跟了你爹,最后悔的也是跟了你爹。得大都督亲睐是你的福分,未来的仕途想必也会比常人顺畅一些。这里却要给你提个醒,娘其实也不求你什么,只是须你知道做人要胸怀坦荡讲良心。不论什么时候,不管你当了大官,还是平民百姓,都要记住一点。你是你爹的儿子,你爹这一辈子是让你娘害了,没有做出半点成绩,但他做人堂堂正正,至死为止都无愧为七尺丈夫之名。你身为他的儿子,若敢干出半点有亏你爹名誉的事情来,娘绝不原谅,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
  裴旻慎重的跪伏在地上,叩首道:“孩儿绝不忘娘亲今日教诲。”
  “好了,起来吧!”裴母抹了抹泪,红着眼笑道:“你考上解头值得高兴,你去县里买些祭祀之物,我们一起将这好消息告诉你爹知道。”
  裴旻颔首应诺。
  祭拜了父亲,裴旻在家中陪了裴母十五日,端茶奉水,以表人子之道。他知裴母不舍得花钱,又将身上的余钱都买了各种养生的补品放在家里。虽得裴母一阵怪罪心疼,却也老实的吃了。
  十五日之后,裴旻在裴母千叮咛万嘱咐之下,拜别了母亲,再次离开了家,这一次不再是数十里外的蓟城,而是万里之外的长安。
  裴旻虽是万般不舍,但心中也充满了对长安的向往:那是全世界最繁华的地方也是全天下的中心……作为一个后世人的梦想之地。
  ……
  长安!
  此时此刻,贺知章的府邸灯火通明。
  前不久贺知章由太常博士升任为考功员外郎,在这科考即将来临之前,贺知章突然晋升已得诸多遐想,但考功员外郎并不只是贺知章一个,而且真正负责科举的知贡举尤在任上,并未引起轰动。
  但是昨日新皇在朝堂上怒斥知贡举王杰贪污受贿,私德败坏,不但撤去了他的职位,还将他流放岭南,致使知贡举位子空缺:依照往年习俗,这知贡举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中选取。目前当任考功员外郎的几人中唯有贺知章才情名望最为合适。
  虽然朝堂还未任命贺知章为知贡举主持此次春闱科考,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官场上的人情人暖瞬间体现出来!
  贺知章一个无足轻重的太常博士,负责的是祭祀方面的工作。不到有祭典的时候,还不知有这么一号人物。这身份一变,登时身价倍涨,上门拜访道贺的人络绎不绝。尤其是已经进京上下打点的考生,更是想尽一切办法求见一面。
  这种事情在宋朝以后是不可能发生的,那时候的科举比唐朝更加完善。但目前为止,朝廷非但不禁止这种关节交通,甚至不以为怪。
  这能得到主考官的亲睐,自是成功的第一步。
  贺知章刚为升迁感到高兴,随即又为这一连串的应酬而头疼,只恨不得高挂一个避客牌,直接避客不见。
  筋疲力尽的回到家中,刚坐下歇息,官家手中拿着一封信走了过来道:“这是幽州寄来的信,是老爷堂兄虚之大人的信。”
  贺知章伸手接过,还来不及翻阅,门房匆匆来报道:“老爷,太平公主送来了请帖!!”


第十二章 酒馆遇酒鬼
  裴旻拜别母亲,骑着爱驹小栗毛一路南下。
  此番进京,参加文武会考,文考是裴旻强项,自不用说。武考却略有不足,根据手头上的资料,武考分为马科,步射,技勇等项目。其中步射,技勇裴旻不虚,尤其是技勇一项,他的剑术属于江湖搏斗最适合单打,而战场搏杀之术适合群战,双方遇上,前者不要太占便宜。至于步射,这一点裴旻也有一定的信心,儒家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指的便是射箭之术,裴旻身为儒学子弟,在射术一道也有涉猎,在他记忆中箭法还很不错。历史上也曾有记载,裴将军善射,在北平为将时,曾一日射杀老虎三十一头,猛的一匹。以他现在的射术,算不上是个神射手,可达到武举的标准是轻而易举的。
  唯独马科这是硬伤,裴旻在的小栗毛之前,未曾有过骑马的经验,这骑术一道,正是他的弱项。
  因故这一路南下,裴旻念着时间足够,也不急着进京,改官道而走小路。挑选一些难走无人的小路练习骑术,小路行人稀少也没有撞伤人的危险。
  裴旻也在这一刻体会到了乌珠穆沁马的强悍之处,不管道路是如何难行,不论是山道、浅谈、碎石路还是泥泞路小栗毛都能如履平地。一般而言一匹马想要保持力量,必需要吃干草甚至还要掺杂大豆之类的营养食物。而小栗毛只要吃野草树叶便能维持自身奔行的体力,拥有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裴旻也不得不感慨,无怪蒙古骑兵的机动性如此可怕,乌珠穆沁马绝对是当今世上最适合奔袭作战的战马。
  有一匹好马的辅助,加上裴旻自身拥有足够的灵巧,练习也分外刻苦,骑术日渐提升。
  这一日裴旻饥肠辘辘的来到了解县,一进县中便闻得一股浓郁的酒香,脚下不由自主的寻着酒香走去。
  依照他原本的计划,应是直接南下渡黄河先抵洛阳,在东行长安,一次性浏览大唐的东西两都。
  但是想法与现实往往会有一点小小的差别,他不知不觉转到了河东安邑。尽管他不愿意承认,还是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在绕小路的时候走岔了路,偏离了洛阳,往关中方向靠了。索性将错就错,直接前往风陵渡口渡黄河直抵长安。至于洛阳,长安水路尤为发达,顺黄河而下,要不了多久便能抵达,有时间再去也是一样。
  因此他来到了解县,打算在这里住上一晚,明日一早南渡黄河,进入关中。
  寻着香味裴旻找到了一家古朴的酒肆,酒肆没有店名,只是高挂着杜康二字。
  酒香味便是从店里传来的,裴旻将小栗毛交给店外揽客的小二,让他好生照料,给上好的干草大豆。赶路的时候累着小栗毛,这每到一个城镇,小栗毛都将会享受一次大爷的待遇。
  入得店中,店内几乎满员。机敏的店小二麻溜的上前,将他带到一个空位上,抹坐席擦桌,问他要些什么。
  裴旻问道:“你这有什么好酒?”天气转凉,这赶了一天的路,身子凉飕飕的,这个时候喝杯热乎乎的酒,简直是神仙享受。即便裴旻不好酒,却也难敌这诱惑。
  店小二毫不犹豫的道:“客官是第一次光临小店吧,本店自开店以来,五十余年,只卖杜康,从未有过第二种酒。”
  “行!”裴旻有些意外,笑道:“那就来一斤杜康……”说着他又点了几个下酒果腹的菜食,让店小二速去准备。
  古人极少喝生酒,因为当时的制酒科技还做不到无菌,生酒肠胃不好的人喝了必定会拉肚子。三国时期习惯煮着喝,因此也有了煮酒论英雄一说。唐朝不太流行煮酒喝,因为煮腾的酒味道变得厉害,他们喜欢用微火慢慢的烧,烧到六七十度便可,即能杀菌也不变味,就是所谓的烧酒。
  裴旻也习惯喝烧酒,慢火微微的烧着,酒香不断的从烟雾中飘荡出来,只是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店小二先上着炭火将杜康酒放在架子上烤。
  裴旻见还有些时候才能喝,环顾四周,看着店内环境:店里热火朝天,各种三教九流之人说着各地的新鲜事,都是正常旅客。唯有右上角的一人让裴旻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是一个醉鬼。这酒店里有醉鬼,本是正常事。但是如他那般另类的酒鬼,却不正常了。
  他披头散发就如疯子一般,关键还前襟敞开袒露着胸膛,露着一身松弛的肥肉:现在以是十一月的天气,在河东一代已经入冬,裴旻即便是习武之人也觉得有些凉意。此时此刻如对方这般“豪迈”的,只他一人。
  “也不怕冻着?”裴旻轻声嘀咕。
  店小二端着一盘冷菜梅子姜放在桌上,听到了裴旻的嘀咕,搭话道:“客官是说那个酒鬼?”
  裴旻点了点头,奇道:“小二识得他?”
  店小二带着几分厌恶的撇了撇嘴道:“不认识,只是那位客官脑子有点不清楚,昨天晚上便在我们这小店要酒喝了。他什么也不要,就点了酒,一个人自顾自的喝,醉了就倒在地上睡,醒了又喝。我们劝他也不听,打烊了,也不管,折腾了一整晚,也不怕喝死了。要不是掌柜怕他冻死,惹上人命官司,都有心将他丢出去。”
  裴旻同情笑道:“遇上这样的酒鬼,也够辛苦的。”
  “可不是!”店小二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的道:“不过他的酒钱可撑不过今天了,到时候看他拿什么来喝。”
  裴旻见酒烧的到了火候,舀在碗里一口下肚,整个人瞬间热乎起来,正享受着那种感觉。
  突然他听到一声大呼,又是一阵大笑,如疯似狂。
  “哈哈,有感觉了,来感觉了!”
  裴旻寻声望去,正是那个酒鬼,他手舞足蹈好似疯了一般将自己的书篓倒个底朝天,书籍笔墨帛砚滚的一地都是。
  他爬在地上一阵乱找,将帛布平摊在地,胡乱的研着磨,口中却大叫:“笔呢,笔在哪?”
  他似乎找不到笔,大急之下,竟抓起了自己的头发,沾在了砚台里,抓着头发在葛布上写了起来……


第十三章 无字亦无剑
  酒鬼如疯似狂的举动,瞬间就吸引了酒店里所有人的注意,甚至惊得周边的两桌酒客左右逃避开来,免得酒鬼撒酒疯,波及到他们。
  店掌柜本就对酒鬼折腾了他们一夜很是不满,只是酒鬼给了钱,敞开门来做生意,也不想伤了和气。加上酒鬼一直缩在角落,喝了醉,醉了睡,睡醒了喝,喝了又醉如此反复也不干扰其他酒客,任之由之。现在他开始乱发酒疯,影响到了周边的客人,店掌柜忍无可忍了,直接示意店小二制止酒鬼疯狂的举动。
  裴旻也让酒鬼的突然发狂的举动,吸引了注意,他见酒鬼趴在地上,抓着自己的头发在帛布上龙飞凤舞的写着。这头发与毛笔相差甚远,发丝柔软分叉不均,导致写的字糊在一起,很难分辨他在写什么东西。
  裴旻眉头紧锁,只能凭借他用笔的走势去判断他写的是什么字。
  但看着酒鬼用笔的气势,脑中瞬间生出两个字“狂草”,酒鬼用笔极为狂放,由上至下使得书写的整体气势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又如黄河奔腾,巨浪击石。
  张旭!
  他是张旭!
  他肯定是张旭!
  除了张旭,世上找不到第二个人用笔有这种气势。即便是书圣王羲之也做不到!
  裴旻脑海中情不自禁的浮现出这个想法,见店小二气势冲冲的从他身旁走过去,意图制止酒鬼。
  毫不迟疑,裴旻一把抓着店小二将他拽了回来道:“别打扰他写字!”
  店小二打了个踉跄,险些给拽到在地,正想反抗,见裴旻一脸肃然,竟给他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缩了缩头,不敢妄动,只是嘀咕道:“这写的是什么鬼画符……”
  裴旻不理会他,别说是外行人,就算是内行人也无法从他这字帖中分辨好快。毕竟头发不是毛笔,这字帖的价值早已让头发破坏的一干二净,但是裴旻有幸见到对方落笔的手法,他可以从对方落笔的手法中猜出了对方写的是什么,配合他的手法来体会这幅写糟了的字帖。
  酒鬼写的第一个字好像是“淑”,但不确定,第二个字是“质”,第三个是“非”,第四个是什么,看不出来。第五个却是个“丽”字。
  连起来是淑质非什么丽!
  南北朝的诗人谢灵运的《王子晋赞》的第一句正是“淑质非不丽”!
  酒鬼写的应是:淑质非不丽,难之以万年。储宫非不贵,岂若上登天。王子复清旷,区中实哗嚣。喧既见浮丘公,与尔共纷翻。
  裴旻知道了酒鬼写的是什么,在参考的他落笔,整个人也陷入一种莫名的意境状态,似乎感受到了长江的奔腾,黄河的咆哮……
  与尔共纷翻!
  酒鬼写完最后一个“翻”字,微微晃晃的站起来,发出了一阵畅快淋漓的大笑,然后直接一个大字的倒在了地上。
  “呼,喝呼……”
  他竟直接醉着睡了过去!
  “小二,帮我将他这一地的东西收拾好!等会儿我带他去客栈落脚。”裴旻走上前去,将醉的死狗一样的酒鬼的前衣合上,搬到了一旁,角落里正好有一张短被,是昨夜店掌柜怕他冻死给准备的,拿过来与他盖上。
  裴旻将酒鬼刚刚写的帛书拿在手上,看着横七竖八如同幼儿作画一般的字,长叹了口气,一篇力作,便是因为找不找笔就这样让头发给毁去了。
  可惜可惜啊!
  店掌柜正愁没法处理着酒鬼,见有人将麻烦事揽在身上,哪有不乐意的道理,忙让店小二听命行事。
  裴旻将帛布放入酒鬼的书篓里,草草的吃了酒菜,让店小二帮着他将酒鬼驼上马背,问清了客栈的位子,牵着马往客栈行去。
  过了一条街,便来到了店小二给他指的汇来客栈。
  裴旻没有奢侈的习惯,只是借宿一晚,要了两间楼下的地字号房间,将酒鬼丢到了床上,给他盖上了被褥。
  那酒鬼醉的就如同死猪一样,任由裴旻折腾也丝毫未有醒来的迹象。
  裴旻不管这个酒鬼是不是真的张旭,但见他今日所展现的书法意境,便值得这方照顾。
  裴旻回屋洗漱休息。
  黎明时分,睡得正是香甜的裴旻突然听到隔壁传来一声惨叫,叫声格外凄惨,好似至亲至爱之人离世一般。
  裴旻心道:“莫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他顾不得穿衣,拿起秋水剑,冲到了隔壁房间。却见那个酒鬼对于他的到来,视若无睹,而是痛心疾首的看着自己大醉后写的书帖,伤心欲绝,眼泪都要流了下来。还未等裴旻开口,他拿出笔在空中挥洒,大开大合,气象万千。
  但每每写到一半,酒鬼都会停笔不写,一脸的懊恼,口中叫着:“不对!”又重新来过,如此仿佛十余次,如疯如狂,尤不知觉。
  裴旻看着酒鬼的提笔起手,脑海中再次浮现昨夜酒馆酒鬼狂呼急笔时候的形态,那股意境再次涌现心头,他见酒鬼凌空写字,好似舞剑,虽没有半点套路,但那大开大合的豪迈感觉却如一招大开大合的剑法之形。
  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裴旻闭上眼睛,脑海中分别浮现酒鬼昨夜的意境以及今日的笔锋,反复来回转换,思绪一念千里,短短的几个呼吸间,意境笔锋回来演练千百次,渐渐的脑海里的酒鬼变成了他自己,手中的笔也变成了剑……
  豁然贯通!
  裴旻突然大笑出声道:“随我来!”他不由分说,拉着酒鬼便往后院走。
  酒鬼正在找昨晚感觉,突然让一陌生人拉着走,哪里愿意?想要反抗却比不过裴旻的力量,只能任其拖走走。
  后院裴旻长剑出鞘,起手宛如握笔但剑锋所指却纵横开阖,上撩下滑,淋漓酣畅,前刺后劈,雄浑刚健,尤其是招与招的连接气势恢宏,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又如黄河奔腾,巨浪击石,威不可挡。
  酒鬼看直了眼睛,不等裴旻收剑回鞘,猛的一拍脑袋,匆匆回屋,提笔挥墨,一挥而就,看着自己的杰作,大笑了三声,对着已经走进屋内的裴旻道:“若无你剑,便无此字。”
  裴旻应道:“若无你字,亦无此剑。”
  酒鬼作揖拜道:“吴县张旭,见过这位兄台!”
  裴旻回礼:“怀柔裴旻,见过张兄!”
  剑圣!
  草圣!


第十四章 两遇知音
  张旭打完招呼,低头看着自己先前写的字,那表情宛如看一个梦中情人一般痴迷。
  裴旻也将目光落在字帖上,神情动容:这一次张旭写的不在是先前的《王子晋赞》,竟然是贾谊《过秦论》中的一段: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张旭这篇狂草书帖气势磅礴,布局大开大合,落笔千钧,狂而不怪,书法奔放纵逸。尤其开篇“振长策而御宇内”起,笔画连绵不断,笔力厚重,倾势而下,即至后面的“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竟是一笔呵成,中间没有间断之处,大有秦王持剑,八荒六合灰飞烟灭的气概,草书之美尽显其中。再以“威振四海”作为书帖总结,布局疏密呼应、错落有致、浑然一体。
  “妙,太妙了!”裴旻抚掌赞叹道:“此字帖气度宏伟,较之昨夜的长江奔腾黄河咆哮,意境上更胜一筹,不在限制于长江黄河,而是天下。气吞天下,论吞天下之气魄,古往今来,又有谁能与秦皇相比?这字与贴相互辉映,这书帖,可抵万金。”
  看着这幅字,裴旻感慨张旭草圣之名,名不虚传,论书法一道,书圣王羲之的成就或在张旭之上,但仅以草书而言,张旭的狂草才是草书的巅峰。
  张旭怔了一怔,瞧着裴旻,眼中更是欣喜道:“你能看懂我字?”
  “不然呢?”裴旻笑道:“这世间酒鬼那么多,我何必将张兄从酒馆带到这客栈安置?昨夜见张兄奋笔疾书,笔法奔放豪迈,挥洒间有如长江黄河波澜壮阔,便知张兄非寻常酒鬼。”
  张旭眉飞色舞的道:“不瞒裴兄,张某出游天下至家乡北上,途径长江见滚滚巨浪淘沙东去,心中以有所感。前日游黄河,看黄河澎湃咆哮,更有所悟。有心将此感此悟借助手中之笔,抒发出来。只是提笔却不知如何下手,只差那一点点感觉,无法领悟其中奥妙,着实急煞。我嗜酒如命,往往在酒甜耳热之际,能得神助,所写书法之神异,远非我清醒时可比,遂去酒馆买醉。不想好不容易找到感觉,却写下这篇书帖,当真悲痛欲哭。”他一指桌角的那篇《王子晋赞》。
  裴旻会心一笑,那篇《王子晋赞》只看书帖,存粹就是小孩子的鬼画符,哪有半点草圣所书的样子。
  张旭带着几分激动的续道:“今日见裴兄舞剑,剑法大开大合,意境竟与我相通,但个中又略有不用,另有神妙,带的一往无前的杀伐之气。我另有所感,突然想到昔年秦皇,写下此贴。我张旭练字至今三十五载,这贴可谓我凭生最得力之作。”
  裴旻也道:“我自幼喜剑,剑术自成一脉。昨夜见张兄笔法,心中即有长江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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