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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2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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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你的功劳!”
猎户跪伏在地,道:“小的父亲就是在多年前让唐狗在莫离驿杀的,能够帮助元帅,是小的的福气。”
达扎路恭扶起猎户道:“我们是都有这共同的敌人,我们是为了恢复元气才不得不跟他们和平共处。如今是我们报仇的时候了,等会跟着我,我带你多杀几条唐狗。”
达扎路恭目光灼灼,看望前方。
吐蕃赞普早已觉得没有跟唐军同谋的必要了。
吐蕃已经恢复了之前惨败的元气,再同盟下去,便如资敌一般,得不偿失。
于阗王尉迟眺的背叛,正好给了一个机会契机。
吐蕃赞普的意思是借用这个契机打出西域,改变发展思路,不在强求河西、陇右之地,转为西域发展。
达扎路恭却有着不同的意见。
裴旻极难对付,有张良之谋,韩信之略。
达扎路恭并不觉得此时的吐蕃能够打赢裴旻,更加不觉得现在的吐蕃,能够跟唐朝比拼实力。
裴旻的十五万大军就集结西域,正面跟他硬拼,难免玉石俱焚。
唐朝受得起一次两次甚至三次大败,可他们吐蕃,已经受不住再一次的失败了。
达扎路恭觉得就算不与唐朝结盟,另之获利,却也不能在他们巅峰的时候与之为敌。
刁梓的到来,在达扎路恭眼中也是一个契机。
让唐军以为吐蕃要兵出小勃律,好吸引裴旻的主力大军,从而奇袭沙州、瓜州。
达扎路恭的目的并非是要攻取沙州、瓜州,而是劫掠。
裴旻这些年给吐蕃造成了一种大唐不可战胜的感觉,弄得军中上下对于那个多次击败他们的敌人裴旻,尤为惊恐。
达扎路恭就是要让吐蕃人知道,唐军不是不可战胜的,他要用胜利,来粉碎唐军所向无敌的神话。
就如汉朝昔年的龙城之战。
龙城之战其实胜果并不丰富,卫青只是斩首七百余人,但这却意味着汉朝第一次对匈奴吹响了胜利的号角,拉开了反击匈奴的篇章。
达扎路恭此时此刻也是打算用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吹响吐蕃反抗唐朝,反抗强权的号角。
猎户领着路道:“小人原来也是兵,只是吃了败战,与大军走散了,也不愿意回去,才逃到这里打猎的,要是早几年能有您这样的将军,小的绝不会当逃兵。”
达扎路恭豪气干云的道:“那你现在不是逃兵了,是我达扎路恭麾下的兵。我们先一起打赢我们当前的对手,到了时机,在去打裴旻,给你复仇。”
猎户精神大振,道:“那我们的对手是谁?”
“王忠嗣,一无名小卒!”
第四十七章 王忠嗣的弱点
王忠嗣挥舞着手中的方天画戟,化作一道道劲风,往四方飞舞,薛家戟法,刚柔并济,攻如雷霆,守如山岳,一招一式,尤为精妙。
将方天画戟驻在地上,长吐了口气,一甩脸上溢出的汗水,长笑道:“痛快,这在床上躺了十余日,身子都觉得要锈了。”
身旁的一员三五大粗的少年郎道:“那是国公下手太重了,都说国公待大哥如弟,可哪有兄长这般……”
王忠嗣瞬间怒道:“住口,你在这说这话,休要怪我不讲兄弟情面,将你逐出军中,恩断义绝。”
少年郎吓了一跳,忙道:“大哥勿怪,小弟只是心疼哥哥而已,别无他想。”
王忠嗣也知自己这位兄弟,心直口快,不予计较,而是道:“我是军人,军人犯了军规,受刑是理所当然。旻哥最擅治军,正是因为赏罚不避亲疏,才有陇右军、凉州军的今日。我一时好战,惹的旻哥动怒,实在有愧他的教导信任。”
原来在裴旻支援安西,行至沙州的时候。
王忠嗣特地离开了子亭守捉,来到了沙州,单独找上了他。
“旻哥,此次支援安西,弟愿意为旻哥打头阵。”
王忠嗣一直守在子亭守捉,早已闲得无聊。
这战事一起,那一身勇猛求战的血液燃烧起来。
现在的王忠嗣是一个极端,他很像薛仁贵,身怀盖世武勇,又身负非凡的军略,但是他远比薛仁贵好战。
最贴切的说法就如《三国演义》里一个理智版的张飞。
张飞勇猛无措,万夫莫敌,他自身不是无谋,而是脾气暴,时常让脾气覆盖了理智,各种受虐。
到了后来,年纪大了,吸取了教训。义释颜严,打五子良将张郃就跟打儿子一样,吊起来随便抽,展现了一个另样的张飞。
而年轻时的王忠嗣即有盖世的武勇,也是好战成性,但性子却又极为沉稳,不动如山,是一个复杂的组合。
在得知安西事变,裴旻兵援安西的时候,王忠嗣在第一时间请战。
好战之心,换来的却是一顿臭骂。
大发雷霆,甚至还让人打了他十五军棍。
王忠嗣还是第一见自己的旻哥对自己动这般雷霆之怒。
“忠嗣,我将你接入府中,我母亲视你如亲子,我待你如胞弟,传授武艺,教导兵法。现今又拔你为将,统领子亭兵士。对你可有半点亏待?算是仁至义尽了罢?”
王忠嗣大汗淋漓,直接跪了下来道:“旻哥如兄如父,若无旻哥,哪有忠嗣今日。更别说为家父洗刷冤屈,恩深无言以表。”
“可看你今日表现,着实令我失望。此次入安西,我抽河西所有军马进兵。唯独留有子亭守捉、宁寇军,你以为为何?”
“这个,宁寇军接管伊州防务,子亭守捉抵,抵御南边吐蕃。”
“还算你明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吐蕃,国之劲敌,我朝与之在利益上完全冲突,两国之间,难以共存。谁也不知他会何时翻脸,此次我去安西,河西境内空虚。我不往子亭守捉调兵,是因信你定能护住我朝防线。你却轻离防区,擅离职守?”
“弟没能领会兄长一片苦心,现在知道错了。”
“玉不琢不成器,我知你性子好战,但更了解你沉稳可靠。我不压制你的好战之心,是不想掩盖你的特点,但你自己需要在勇猛与沉稳之间做抉择。该展现你沉稳的时候,莫要彰显勇猛。该勇猛的时候,切勿沉稳已对。”
“弟明白了,甘愿领军棍受罚。”
王忠嗣受了十五军棍的擅离职守之罚,回到了子亭守捉。
至于那位三五大粗的少年郎叫王难得,很难得的一个名字。
父亲是王方庆,是昔年唐中宗李显第四子唐少帝李重茂麾下的太子宾客。
李重茂死的莫名其妙,王方庆也受到了牵连,给贬罚到了边陲戍边。
裴旻将王忠嗣交给封常清历练,王忠嗣在莫离驿颇为自在,时不时的越境欺负欺负吐蕃牛羊小股部队,制造一些边境的摩擦。
跟着父亲来到边陲的王难得正好在王忠嗣的麾下。
王忠嗣年纪轻轻,已经擅于发觉人才,提拔了他当做自己的副官。
但是王难得却不太看得起王忠嗣,他年岁比王忠嗣大,而且健于武,工骑射,尤其是使着一手月牙戟,武艺较之乃父更胜一筹。
对于凭借关系上位的王忠嗣,很是瞧不起。
王忠嗣也不生气,凭借着手中的方天戟,力压王难得,令之心服口服,甚至不计较年岁,拜之为大哥。
王忠嗣离开了莫离驿,成亲生子,担任子亭守捉之后,往莫离驿寄了一封叙旧发的书信。
王难得直接弃官,来莫离驿投效了。
不只是他,当初王忠嗣带领的百人,有八十个一并申请调来子亭守捉。
剩下的二十余众,大多也有调转之心,只是各有原因,这才没有一并归来。
人格魅力,一览无余。
王难得道:“也不知安西的情况怎么样了,这还未见过真正的大场面,好像亲自见见。”
王忠嗣毫不迟疑的道:“你放心啦,旻哥不可能败的。”
王难得摇头道:“你对国公,还真有信心。”
王忠嗣笑道:“那是自然,我的一身本事,都是旻哥传授的,他的本领,没人比我清楚。”
就在他们闲聊的时候,一骑飞马而来。
正是烽燧的烽子昌宇。
“守拙,有情况!”昌宇直接来到王忠嗣的面前,压着心中的气喘,迫不及待的道:“烽眼传来消息,当金山道出现了大鼓的敌人,人数不明,至少两三万。”
“果然来了!”王忠嗣一脸沉重,心底对裴旻更是信服,同时他的双眼已经开始闪着亮光,原本因聊天冷下来的身子,再度火热。
王难得也是一脸兴奋,擦拳磨掌的道:“太好了,终于可以真刀实枪的大干一场。我的月牙戟,都要生锈了。”
王忠嗣身上的血是热的,但是他的大脑却还是冷的如冰一样,道:“既是烽首传来的消息,那就是说,吐蕃军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
昌宇道:“是的,确实如此。他们现在位于三号烽燧附近,离我们这里还有一点距离呢。”
王忠嗣一手托着下颚,低头陷入了沉思,觉得有些古怪。
烽首并非是朝廷设立的机构,而是王忠嗣特别设立的。
王忠嗣尤为好战,并不甘于防守,骨子里流的就是好战的血液。
朝廷设立烽燧制度是为了示警,提醒边关将士诱敌入侵。
王忠嗣觉得这样太过被动,敌人出了当金山口他们在示警,黄花菜都凉了。
于是,王忠嗣从烽燧中挑选精明干练的,深入敌后作战。
潜入当金山,寻找敌踪。
一方面可以事先发现敌踪,不至于过于被动,另一方面也是王忠嗣的主要目的,看看是不是有机可乘,能不能找到一些破绽,让他模拟一下进攻的手段。
裴旻不只是一次跟王忠嗣分析唐朝与吐蕃的局势。
王忠嗣很清楚,唐蕃之间的友好关系不能长久。
只要战事一起,王忠嗣就能够转攻为守,反攻过去。
模拟进攻,可以让他过过进攻的瘾,也是为将来的施展做准备,一举两得。
故而吐蕃军还未进入唐军烽燧的监控之内,王忠嗣已经得到了消息,吐蕃军来袭了。
……
另一方面,达扎路恭一箭设下了天上的斑头雁,手下将猎物取了回来。
达扎路恭抽出箭矢,擦拭干净,斑头雁的尸体丢在了一旁。
这斑头雁是青海这边的特产,在青海湖经常看到斑头雁的身影,它们或是嬉戏,或是猎食,数量众多。
这种斑头雁习性很特别,性喜集群,特别机警,尤为怕人。见人进入即高声鸣叫,鸣声高而洪亮,并立即飞到离入侵者较远的地方。
斑头雁也有迁徙的特点,它们通常于九月初就开始南迁避冬,从西北高原繁殖地经唐古拉山口迁往南部越冬地。
但是也有个别意外的,它们脱离了群体,孤零零的遗留在了寒冷的地域。
这只斑头雁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深知斑头雁的习性,达扎路恭在它出声以前,已经将之一箭毙命。
他们经过一夜的赶路,已经翻过了当金山口,藏在了子亭守捉的附近。
达扎路恭并不急着进兵,而是亲自领着猎户牛雄、猛将坎皮恩借助山林的掩护靠近子亭守拙,观察敌情。
子亭守拙位于唐蕃边境的要地,营盘分成了三大部分,左营右营与后营。
左营、右营各有一千五百兵士,后营则有一千兵士。
静静的看着子亭守拙的大致布局,达扎路恭不发一语,阴沉着脸,从怀中掏出一份皮革,用烧黑的木炭,将营盘的布局画下来,转身向山中走去。
回到藏身之处,达扎路恭长吐了口气,将皮革取出摊放在一棵枯死倒地的树上,道:“果然,无名小卒并不意味着是无能之辈,只从这个布局,就能看出这个王忠嗣的不凡之处。”
牛雄是个猎户,大眼瞪小眼的什么也看不出来。
坎皮恩固然无谋,却也身经百战,懂得很多东西,说道:“即便是奇袭,我们也不好进攻啊!这三个营盘,相互为犄角,能够彼此支援,就算我们有一万五千人马,短时间也拿不下。我们只带了八天的粮食,要是不能一举攻下这子亭守捉的粮库,一切就玩蛋了。”
达扎路恭手指重重的点在地图上,说道:“我就知道,裴旻教出来的人,不会是等闲之辈。大英雄的儿子,就算是无名,也不会是狗熊。”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达扎路恭对于这一仗是做足了准备,不只是裴旻,连王忠嗣的底,都摸得一清二楚。
甚至包括王忠嗣的父亲王海宾,以及王忠嗣在莫离驿历练时候的表现。
毫无疑问,王忠嗣神勇过人,大有大将风采。
只是一直没有得到表现的机会,籍籍无名而已。
“不过是四千兵马,王忠嗣却将之分为三部。左营挂着的黑红色的王字旌旗,想必是由他亲自率领。而右营挂着的是青色的王字旌旗,应该就是王难得。而后营就是他们的粮库,你看,这三个营连起来像不像一道口子?大有请君入瓮的意思……”
最后,达扎路恭给了一个评价:“年轻气盛,嚣张的很呐!”
“不过!”他话音一转,道:“有嚣张的本钱。”
他看着地图,啧啧称道:“这王忠嗣兵精粮足,果然是个硬茬子。好在我有了后手,不然我们可就要成为此子成名的垫脚石了。”
想不出进攻法子的坎皮恩,闻言大松了口气道:“原来元帅已经有办法了,吓得末将,还以为要原路返回了呢?”
达扎路恭自信满满地笑道:“这你大可放心,此番绝不白来这一趟,受这罪过。”
此次翻山越岭的偷袭,他们可是吃尽了苦头,一路上,被大雪覆盖的沟壑深涧看上去平地一样,陡峭的石壁冰冷湿滑。
这因摔死的兵士就高达六百余人,更加别说是因为天气寒冷的缘故,冻死生病的。
为了巩固军心,达扎路恭在这一刻也不吝啬将自己的战术计策公之于众,道:“此战,我准备两套方案,一套不说了,显然王忠嗣不是愚笨之辈,并不适用。就说这第二套……王忠嗣此人年纪轻轻,已经身负秦叔宝、罗士信的武勇,而且有着武夫脾性,特别好战。甚至可说是好战成性。裴旻此次兵援安西。这个王忠嗣依仗自己是裴旻的假弟,亲往沙州请战意图跟着一并西进。为此裴旻还动了真怒,将他重打了十五军棍。”
“我估摸着,裴旻是要杀杀他这个弟弟的性子,磨磨他的菱角。却不知年少气盛,不吃点亏,怎么明白这个道理?”
“他既然好战,那就给他机会,诱惑他出战。”
“就那他好战的性子,哪有不动心的道理?”
坎皮恩也“嘿嘿”的笑了出来道:“裴旻想要磨练自己的弟弟,那我们就帮他一把!”
第四十八章 盛唐第一……王忠嗣
达扎路恭整个人缩在一个三人怀抱的树墩下假寐,静候着战机的到来。
固然他们粮草即将告馨,他也不打算冒然进兵。
对于王忠嗣这个无名小卒,他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不将王忠嗣诱出营地,他绝不进攻。
树叶的沙沙声越来越响,风刮得越来越大,达扎路恭的心碰、碰、碰……好象要从腔子里蹦出来似的。
诱饵已经设下,足足一千五百先锋营。
这个诱饵对于好战成性的王忠嗣来说,足够吸引人。
只是一直到现在,王忠嗣还没有上钩。
难免让达扎路恭心中忐忑,难得的太阳已经升上了当空,要是在西下而去,这一次的奇袭,怕是要半途而废了。
眼瞧着日光往西边倾斜,东北方向尘土徐徐升起。
达扎路恭难掩心中激动:王忠嗣终于上钩了。
这厮固然精于兵事,身怀用兵之法,但骨子里终究是一个好战的武夫。
这天下猫儿,哪有不吃腥的道理。
达扎路恭抽出腰间的弯刀,重重的插进了树干,借助宝刀的韧性,爬上了树梢,躲在树叶丛中,极目眺望。
敌人在他的视野中逐渐清晰,对方人影绰绰,细细数来,有五百兵士。
看他们士卒行军时步调一致,尘土条条升起,清而不乱,显然是久经沙场的精锐之师。
能带出这样的兵士,王忠嗣果然不凡。
在心底达扎路恭又高看了王忠嗣一眼。
突然远处一人,吸引了达扎路恭的注意力。
他冲在最前头,骑着一匹猩红的战马,身上却穿着一身白色的亮银甲,尤其是他背后飞扬的白色长袍,让达扎路恭觉得特别刺眼。
正是子亭守捉王忠嗣。
一般而言,战场上极少有人穿白袍骑红马的,太过显眼,死得快。
但是换句话说,有胆子穿白袍骑红马的大将,通常对自己的勇武有着足够的自信。
在达扎路恭的印象中,就听他父亲说过一人。
大唐的白袍战将……薛仁贵!
大非川之战,大唐是败了。
但是薛仁贵任是凭借孤军,凭借自身的盖世武勇,逼得他们吐蕃议和。
说道当年薛仁贵的英姿,达扎路恭甚至能够察觉自己父亲的语气有着那么一点点的颤抖。
哪怕时隔数十年,一样如此。
但就算是薛仁贵,也是白马白袍,没有猖狂到两者皆有。
对于那一身白袍战甲,达扎路恭莫名觉得特别刺眼,心底忍不住想到:“待我将你擒住,第一件事就是扒了你这身白袍。”
静静的目送王忠嗣离去,达扎路恭为了安全起见,又等候了半个时辰,终于按耐不住激动之心,将兵马聚集起来,先与副将坎皮恩颁布了作战命令。
“这一战的关键就是抢占对方的粮草大营,我自率五千兵士,去攻占这粮草大营。坎皮恩,我给你一万兵,你从正面进攻子亭守捉,给我吸引唐军左营右营的注意,务必要阻挡住他们对粮草大营的支援,坚持到我军打破粮草大营,在双方并力,一起踹了子亭守捉。”
依照坎皮恩的打法,直接一口气将粮草大营霸占了,然后在反过来吃了左营右营。
他们是奇袭之兵,又占据绝对的兵力优势,何须如此麻烦?
但是达扎路恭借用吐谷浑反叛的契机,已经树立了自己的威信地位,不敢多言,一口应诺。
达扎路恭不但严谨的下达这命令,还慎重的做起了战前动员。
“相信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一件事情,我们的粮食没了。此来我只给你们发放十日口粮,今天是第九日。胃口大的,怕是已经吃光,胃口小的,最多不过维持一两日,根本不足以维持生计。”
“但我要告诉你们的不是坏消息,就在我们的不远处,唐军的粮草库等着我们,他们只有三千人防守,而我们一万五千,数量是他们的五倍。”
“想想唐军的可恨,想想多年前他们在我们的河西九曲造成的杀戮,想想这些年他们如何欺负边境牧民的。这累累血仇,如今我们今天有机会杀他们的人,抢他们的粮,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士兵们一阵骚动,要不是他们久经训练,只怕已经高呼出声将唐军都惊动了。
“出发!”
午时已过,这大冬天极为难得的日光照得子亭守捉三个军营暖洋洋的,唐军的营盘似乎有些松懈。
营地中有诸多人挑着水桶,端着堆积如山的盆盆罐罐,往水源处清洗,显然是因为吃了午餐,防务有些懈怠。
“杀啊!”
全部一万多战士忽然齐声暴喝。
最先进攻的理所当然的是坎皮恩,这位吐蕃猛将,双手甩动着流星锤,宛如一匹脱缰的奔马,直接冲向了子亭守捉的左营。
营门口有拒马阻拦者,坎皮恩手中的流星锤猛的一甩,拒马的尖角居然直接爆开,让他一锤子打平了。
一个箭步,坎皮恩踩在断了的拒马尖上,大鸟一般越过营门。
唐军营前岗哨也就二十几来人,听到那天崩地裂似的呐喊,他们当场惊得呆立原地。
但他们训练有素,经过短暂的混乱,在几乎忽略不计的瞬间,做出了相对的反应。
警钟在第一时间敲响,附近的兵士已经持拿各自的兵器杀出来迎敌。
达扎路恭几乎在同一时间对着唐军粮草大营展开了攻击。
他的运气不错,粮草大营也是辎重存放之处。
后勤兵士将左右营吃剩下的食物,还有洗漱的碗盘都往大营这边运来,营门全无防备。
达扎路恭眼中闪过一丝狂喜,毫不犹豫的趁势杀入。
达扎路恭指挥着三个纵队,九百长矛手冲在最前端,就象发狂的蛮牛,平端着矛枪大步向前突刺。
显然后营的唐军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遭受袭击,一个个后勤兵士连武器都没有,一哄而散,分别高呼着跑向个个营盘找兵器了。
达扎路恭不理会这些兵卒,自往最中心的粮仓冲去。
唯有事先占据粮仓,他们才能继续往沙州突进。
“只取粮草,降者不杀!”
达扎路恭高声喊着,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冲到了粮仓。
似乎顺利的有些过头。
达扎路恭心底突现警惕,鼻中忽然问道了焦油的味道,眼中露出了一丝惊惧。
长长的号角声随即响起,只听“轰”地一声巨响,浓烟随风涌现,周边所有的粮仓全部燃起。
烈焰已冲霄而起!
……
看着望着大火,王忠嗣不禁有一种诡计得逞的快感。
他不得不承认,对手很有本事,直击他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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