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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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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节度!”
  一将快步来到封常清的面前,“裴国公来了!他领着大军已经到了乌仗那国,请你过去相见!”
  封常清精神一振,笑骂道:“什么裴国公,记住了,要叫裴帅。现在裴帅是安西都护府大都护,我们都是他麾下的兵。”
  封常清是裴旻一手带出来的,从一个牧奴,到现在的节度使,对于裴旻是发自内心的敬爱,永远将之视为自己的上司。
  “你且去准备,我将这里的事情安排妥当,立刻动身去乌仗那。”


第三十九章 前奏
  白沙瓦!
  白沙瓦这个昔年贵霜王朝的首都,现在已经成了阿拉伯攻伐唐朝的军事基地。
  阿布·穆斯里姆带着败卒回到了白沙瓦,与卡赫塔巴一并匍匐在地上向莫斯雷马萨请罪。
  阿布·穆斯里姆还好,只是精神有些不济。
  卡赫塔巴却是狼狈了,身上有两处刀伤:在阿拉伯大军节节败退的时候,即便他个人再如何勇悍,也无力回天。抵抗了一阵寡不敌众,受了两处创伤,给唐军驱赶下了喀布尔河。
  阿拉伯也有等同唐军一样的亲卫军制,只是他们的亲卫军制更为严苛。
  充当亲卫的多是私人养的战奴,一旦主人战死,战奴株连。
  故而卡赫塔巴在战奴的拼死庇佑下,任是游过了喀布尔河逃过了一劫。
  为了渡河逃命,他不得不脱下了铠甲,丢弃了战斧与盾牌……
  卡赫塔巴跟着莫斯雷马萨、阿布·穆斯里姆一并征战多年,还未受过战败的滋味,现在满脑子的羞愧,想着要一雪前耻。
  听阿布·穆斯里姆细说战败经过,莫斯雷马萨扶起了自己的爱将,说道:“这一战并非你的错,封常清本非易于之辈,何况又加上一个如同西庇阿的裴旻,败也正常。即便是换做我,也未必能赢。”
  西庇阿是西方的一个出色的军事家,打败号称西方项羽汉尼拔的人,就是他。
  在西方军史上西庇阿类似于中国的吴起、韩信。
  莫斯雷马萨将裴旻比喻为西庇阿,显是极高的赞誉。
  “在第一次听到轰天雷的时候,我就知道轰天雷一定能够用于战场,果然如我想的一样,轰天雷就是战场利器。只可惜,不为我阿拉伯所有。”
  对于轰天雷他一直有着窥视之心,但唐王朝对于轰天雷的保护措施极为到位。
  除了裴旻、工部的仅有个别人,余者根本接触不到配方。
  能够一次性弄得炸毁唐桥的轰天雷,封常清是做不到的。
  故而莫斯雷马萨断定,此战裴旻必然参与其中。
  阿布·穆斯里姆有些惊诧的看着自己的统帅,要是以往自己打了这么丢脸的败仗。少不了挨几鞭子。他都做好了受罚的准备,却不想如此风轻云淡。
  阿布·穆斯里姆却不知,不可一世的莫斯雷马萨再于裴旻的几次交锋,在见识过唐王朝的璀璨辉煌之后,脾气已经大改。
  莫斯雷马萨原来目中无人,只以为阿拉伯是世上第一强国,他要做的就算帮助自己的兄长,横行天下,如昔年的亚历山大、凯撒一样,将天下征服。
  可亲自到了唐朝,见识到了唐军的辉煌,便如井底之蛙一样,彻底开了窍。
  他绝不承认阿拉伯弱,但却不能不承认除了军事,阿拉伯没有一样比得上唐王朝,尤其是文化经济。
  而且向来推崇实力就是一切的他,意识到了技术的重要。
  多年前,阿拉伯水军全军覆没,真正的原因也是因为希腊火。
  技术如何来的?
  是文化。
  这也是阿拉伯与唐王朝深入接触后,从唐王朝身上学到的东西。
  这视野的开拓,不只是唐王朝在进步,阿拉伯一样如此。
  这也是为什么阿拉伯没有如历史上那样内乱的原因。
  裴旻造成的蝴蝶效应。
  莫斯雷马萨道:“这也是我一直未有贸然唐王朝正面开战的原因,我的最初计划是夺取拜占庭。拜占庭继承了罗马的文化,又有强大的经济根基,吞了拜占庭,我们的经济文化将得到提升。那时候,才是真正与唐王朝对决的最佳时机。只是裴旻看破了这点,提醒了拜占庭,并与他们达成了同盟,坏了我原定计划。”
  他顿了顿,说道:“现在吐蕃牵制了裴旻的大部分兵马,正是我们的机会。一次失利,算不得什么。这一次我亲自出战,一并去会会那个唐王朝的西庇阿。”
  “是!”阿布·穆斯里姆对于莫斯雷马萨有着满目的崇拜,激昂的应道。
  卡赫塔巴却切齿道:“属下愿为狮王打头阵,势必砍下封常清的脑袋,洗刷耻辱。”
  ……
  乌仗那国。
  作为一个连军队都没有的国家,只有五百不到的护卫维护治安的小国。
  自莫斯雷马萨驻兵白沙瓦之后,国王那连耶齐就寝食难安。
  十万大军,一人一个屁都能将乌仗那国给蹦了。
  直到裴旻的抵达,那连耶齐才略感安心。
  对于救世主一样的裴旻,自是恭敬非常,甚至有心将自己的王宫让出来给裴旻住。
  裴旻从军多年,向来吃得了苦,也不愿犯这忌讳,并未应诺。
  只是盛情难却,在乌仗那等待赴宴。
  乌仗那城外!
  裴旻迎接了刚刚取胜的封常清。
  “裴帅!”封常清大喜的上前拜见。
  在他身后有一位年轻的将领,身高七尺,高大魁梧,一看既知勇武有力,跟着一并道:“见过裴帅!”
  裴旻多看了两眼,笑道:“常清,这位将军谁?很是不凡那!”
  封常清立刻道:“是安西别将,末将见他神勇非常,特地召入帐前听用。千里,给裴帅自我介绍一下。”
  叫千里的魁梧汉子,上前道:“末将程千里,原京兆万年人,见过裴帅。”
  程千里!
  裴旻不记得他的具体事迹,但记忆中却有这么一号人,能出现于他印象记忆里的人物,都不是易于之辈。
  裴旻拉着封常清入城,跟封常清聊起之前的战事。
  封常清细说经过,语气有些低沉。
  喀布尔河的地理位置毋庸置疑,属于兵家必争之地。
  第一仗与此处展开,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裴旻也特地送到黑火药,助封常清打赢这一战。
  封常清的原定计划是佯装失败,将敌人诱来河这边,然后炸毁唐桥,全歼过河之敌。
  但是这一交战,封常清就发现自己根本用不着败退诱敌。
  他麾下的安西兵,论及战斗力,要逊色阿拉伯一筹。
  这主动撤退诱敌与被压迫的不住后退,情况一样,意义截然不同。
  裴旻也听出了原因,宽慰道:“安西军整改不足两年,略有不敌,不必放在心上。嗣业、翼德、虎臣都给我带来了,有他们在,何惧阿拉伯的精锐?再说,在出征之前,我军又多了一位盖世猛将呢!”


第四十章 嘴炮
  裴旻说的盖世猛将不是别人,正是阔别已久的雷万春,也就是当年的雷震,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雷霆驱魔大将军。
  昔年裴旻与好友颜杲卿、袁履谦同游逐郡的时候,在张飞的老家,遇到了一个叫雷震的青年。
  当时裴旻在酒馆里给颜杲卿、袁履谦说《三国演义》,吸引了当地一片刘关张的粉丝。
  雷震豪气直爽,直接替裴旻付了饭钱。
  后来雷震的母亲出了意外,裴旻让雷震骑他的马去,从而结识。
  雷震自幼学习锤马功夫,却因苦无良驹,从未尽兴。
  裴旻将此事给薛讷提了一提。
  薛讷最擅结交豪勇之士,如李翼德,又如王海宾,皆是如此。
  他毫不吝啬的赠送给了雷震一匹良驹,并且派名医给雷母医病。
  后来裴旻上京赶考,功成名就在长安定居,往陇右、河西发展,而薛讷也因得罪太平公主,立功反受惩处,给贬离幽州。
  最终于陇右反击战中,薛讷大放异彩,也往河西发展。
  从此与雷震断了关系往来。
  直到此次裴旻再入西域才联系上。
  原来雷震对于裴旻、薛讷的恩情一直谨记于心,不敢忘却。
  薛讷大胜吐蕃,裴旻文武状元,军功赫赫,早已传遍幽州。
  雷震是自有所耳闻,但是他母亲健在,不好远行,又恐自己能力不足,不能帮上裴旻、薛讷。
  于是一边侍奉母亲,一边苦练骑术武艺,直到三年前,他母亲病逝,身为人子守孝三年。
  全了自身的孝义,这才从幽州来到了河西。
  雷震也在这些年里遇到了两个结义兄弟,一个叫雷海青,一个叫南霁云,也因此改了名字,叫雷万春。
  雷万春到了河西并没有直接找上裴旻,是先到了薛讷的坟前,为其除草修坟,日夜相守,以报恩德。
  裴旻临行前也来了一趟薛讷坟,他知道薛讷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亲自马踏西域,跟西方的大食国、拂菻国,一争高下”。
  故而通知一声,与雷万春巧合相会。
  多年未见,雷万春较之原来更是壮硕,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大有燕赵豪杰的气概。
  在裴旻的邀请下,雷万春加入了此次的西征之旅。
  封常清听裴旻说盖世猛将,好奇道:“能当裴帅一句盖世猛将的人可是不多,不知是哪位豪杰?”
  裴旻告之了雷万春的名字,封常清自是完全没有听过。
  裴旻说道:“别看他现在籍籍无名,我很早就在想,什么时候能来一个正面可以硬接李嗣业的人物,免得他过于寂寞。现在我军有了,就是这个雷万春。在来的路上,雷万春可是结结实实的硬接了李嗣业三刀,一步不退。”
  封常清忍不住“哇噢”的一声,这能接李嗣业三刀,那是何等的了不起。
  程千里听得却是一头雾水。
  他也以悍勇著称,在军中也是鲜有敌手,着实不信接人三招有何困难。
  不亲自体会,常人根本无法理解李嗣业那种碾碎一切的巨力。
  封常清似乎也明白程千里起了点点的不服之心,劝说道:“如果可以,最好别去跟李嗣业将军比试。”
  程千里应答的不甚心服。
  裴旻闻言却也不说话,他并不反对麾下将士相互之间的教技,反而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军中要是没有好勇之气,那怎么能打胜仗?
  军中不能饮酒,故而裴旻拉着封常清一并参加乌仗那国王的宴会,算是庆功小宴。
  吃饱喝足,裴旻领着封常清、程千里去了军营。
  封常清之前担任沙州都督的时候,与河西军时常见面,但是李嗣业、李翼德这些陇右军兵将极少见面。
  援西域一仗,李嗣业、李翼德又给裴旻调往莫离驿驻守。
  故而封常清与部分陇右将军已有三五年未见了。
  封常清是最早跟随裴旻的,对于军中诸将特别熟悉。
  这多年以后的再会,自然少不了寒暄。
  程千里也如预料中的一样,找到了李嗣业。
  然后他也体会到了,为什么会有能够接下李嗣业三刀的人是何等了不起这个说法。
  裴旻并没有在乌仗那国逗留,翌日一早,便领着大军抵达了喀布尔河畔。
  选择了一处最适合安营扎寨的地方,布置下了大军的营盘。
  无独有偶,在喀布尔河的对岸,莫斯雷马萨也驻扎起了巨大的营盘。
  河西、陇右军加起来共计十四万五千人,裴旻自带了四万,加上封常清的安西军,不过五万出头。
  盖嘉运的北庭军,裴旻并没有让他们立刻参战,过早的投入战场会增加粮草的供给的负担。
  裴旻这里是想尽一切办法给唐王朝节省经济负累。
  五万出头的军寨,与对面十数万大军的营盘,简直不能同日而语。
  这日裴旻正在喀布尔河岸布置防线,似乎知道裴旻的消息,莫斯雷马萨也领着麾下诸将来到了河对岸。
  “裴国公,我看你的营地有些寒碜呢!看看我的,比你们大了足足两倍有余。”
  他当然是用华夏语说的,比起上次的会晤,他的华夏语似乎更加流利了一些。
  裴旻也高声道:“都是门面功夫,哪里那么重要,其实就是一点。对付你们,用不着那么麻烦,劳师动众的。这五万人足以……”
  莫斯雷马萨也不接话,他早已知道真的斗嘴比不过裴旻,继续说道:“我狮王莫斯雷马萨,说话用你们华夏语是一言九鼎。我们的约定,随时随地都能作数。”
  裴旻根本就没答应莫斯雷马萨什么,显然这外粗内细的家伙用心险恶,故意捣乱军心。
  这种事情往往越解释越显得却有其事。
  裴旻很机智的没有反驳,而是高声道:“当然作数,只要你愿意投降,我定向陛下举荐你为王。比你一个公爵要大的多……”
  西方爵位最高的是公爵,但在华夏公爵之上,还有一个王爵。
  他说着笑着对身旁的封常清知会了一声,说道:“前几日就在这里,我的部下缴获了一套装备,应该是你们留下来的吧!唉,我看了一下,价格不菲啊。本来打败了就够窝心了,还要丢盔弃甲的潜水逃命,想来心塞。这样吧,念在你我相识一场,那几件装备就还给你了,告诉你麾下的大将,别那么冲动,下次可没那么好的狗屎运气跑的掉了。”


第四十一章 难得一见的致师决斗
  裴旻这话特地用阿拉伯语说的,语气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他说着,对身旁的封常清笑道:“看我给你出气!”
  见对面无反应,裴旻继续叫道:“听说他在你们军中有着阿喀琉斯的美誉,但我觉得,他跟阿喀琉斯却没得比。阿喀琉斯是古希腊的英雄,在战斗中杀敌无数,数次使希腊军反败为胜。最后为冷箭所杀……某觉得有些言过其实,这世上有战死的阿喀琉斯,哪有丢盔弃甲钻水逃跑的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是特洛伊战争里的古希腊英雄,也是希腊联军中最强大的英雄,以勇武著称。
  就如华夏形容当世人的武勇,会以霸王再世,关张虎贲相提并论一般,西方亦是如此。
  阿喀琉斯就是勇武的代名词。
  裴旻的话让卡赫塔巴忍无可忍,作为希腊后裔,他一直以自己能够与阿喀琉斯相比而自豪。
  之前一战,因为对于轰天雷错误的理解,以为是真神安拉的天罚。
  失去了战心,最终宛若丧家之犬一样的逃了回来。
  直到后来才知道就如希腊火一样,那是一种厉害的妖术,根本就不是天罚。
  卡赫塔巴也引以为耻,而今让裴旻这般嘲讽,赤红着脸,一阵叽里呱啦的叫吼着。
  裴旻为了了解阿拉伯,特地学了阿拉伯语,但毕竟只是粗通。
  寻常对话不是问题,卡赫塔巴这气急败坏的一连串叫吼。
  裴旻也只能听个大概,但“决斗”这样的关键字却是抓住了。
  裴旻莞尔一笑,说道:“你问问我的手下败将,看看他同不同意你来决斗。”
  卡赫塔巴更是气恼,直接下马跪伏在了莫斯雷马萨的面前,恳请他同意。
  斗将一说,在华夏最早存在于春秋战国以前,有一个非常特别的说法叫做“致师”。
  就是如《三国演义》里的阵前挑战一样,最早的致师记载是武王伐纣。
  《逸周书·克殷》记载:周车三百五十乘,陈于牧野,帝辛从。武王使尚父与伯夫致师。
  晋楚邲之战,楚王也派了乐伯、许伯、摄叔这三位智勇双全的孤胆英雄,来担任“致师”这个高难度的技术活。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致师渐渐给视为莽夫行径,不流行了。
  只有小说演义中才会经常出现阵前单挑的桥段。
  但是凡事也有例外。
  历史上依旧有个别豪勇之人倚仗个人超凡的武艺致师军前。
  远的不说,初唐第一猛将秦琼就多次致师,单枪匹马的从万军丛中取敌首级,尉迟敬德也多次让李世民差遣,持长矟大呼叫阵。
  但这种事例是极少极少的,也只有秦琼、尉迟敬德这样的猛将,才有这个武勇与胆略。
  无疑问的是,但凡致师取胜,胜者于士气一方,必然获益巨大。
  不过西方却不一样,西方很重视这种决斗。
  西方史上就多次有决斗的例子,甚至有国王冲锋陷阵,接受挑战的情况。
  尤其是日耳曼勃艮王国从法律上承认司法决斗的合理化后,决斗之风更弥漫开来。
  所谓司法决斗,就在决斗中获胜的一方陈述被认为是事实,不敢决斗或者在决斗中败北的一方被认为是做了虚假的陈述,所以胜利者胜诉,而斗败者则败诉。
  在西方野蛮化的思想中,人们笃信,决斗就是让神来作出判断,决定诉讼双方的命运。神是英明公正的,所以决斗的结果一定能揭示事情的本来面目。
  杀人犯要证明自己没杀人,只要他在决斗中杀了起诉者,他就是无辜的。
  司法决斗彻底的印证了拳头大就是真理的野蛮观点。
  阿拉伯在多年前征服了日耳曼人建立的西哥特王国也受到了这方面的影响。
  固然没有司法决斗那么夸张,却也风气盛行。
  莫斯雷马萨理解这种风气,并不打算拒绝。
  只是裴旻的剑术武艺,他亲自尝试过,连自己未必是对手,卡赫塔巴由要逊他一二,真与之决斗,那是有死无生。
  莫斯雷马萨高声用华夏语喝道:“久闻裴国公麾下人才辈出,我麾下的虎将愿挑遍国公麾下所有大将,只是不知贵方可有勇气一战?”
  他相信卡赫塔巴的勇武,只要裴旻不上场,余者皆无问题。
  这一下轮到裴旻这方不岔了。
  裴旻麾下并不缺勇将,而且他自己也鼓励勇斗风气。
  麾下战将除了封常清因为自身瘸腿瘦弱的原因,武力值不高,其他的不论是王忠嗣还是哥舒翰、高仙芝、仆固怀恩都是智勇兼备的人物。
  至于李嗣业、李翼德、折虎臣、浑释之、安重璋之流更是以武勇著称。
  听莫斯雷马萨麾下的一员大将意图挑遍所有人,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窍。
  作为裴旻麾下的第一猛将,李嗣业挺着魁梧巨硕的身板,抓着硕大的陌刀,当先喝道:“国公,接下来,看末将一刀劈了他!”
  李翼德、折虎臣也纷纷请战。
  至于浑释之、安重璋不是不愿,而是比之以上几将资历地位略有逊色,也不及他们武勇,开不了这个口。
  雷万春却不管不顾,也上前道:“末将初来乍道,寸功未立,就让末将让阿拉伯那群蛮夷知道,他们能在西方称王称狮,那是因为没有遇上我们。一旦遇上了,那就不叫狮子,叫猫。”
  裴旻见麾下诸将踊跃请战,笑道:“一个战前的开胃小菜而已,你们成名已久,莫要跟万春抢了。”
  诸将一听,也没有异议。
  雷万春来军中不过几月,他的武勇却是全军公认的。
  之前旻麾下的第一猛将是李嗣业,现在却是第一步将李嗣业。
  步战上,李嗣业凭借陌刀的优势,能胜雷万春。
  可马战雷万春却能反胜李嗣业,冠绝三军。
  “好!”裴旻对着喀布尔河的对岸喝道:“挑战我们接下了,正好我军有一员新加入的大将,给他练练手。”
  卡赫塔巴更是面红耳赤,已经在想待会儿取胜,要用什么方式羞辱对方,以雪耻辱,是割下脑袋当尿壶,还是?
  “去吧!”莫斯雷马萨心底也有小小的火气,他本不擅于隐忍,只是敌人前所未有的强大,不得不强压着,此刻强调道:“输了,就不用回来了!”


第四十二章 雷万春双锤扬威
  卡赫塔巴但听此言,豪情万丈地说道:“狮王放心,末将定将贼人的脑袋割下,献给狮王。”
  他说着豪气干云,持马乘舟,一人渡河。
  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感觉。
  河对岸的裴旻也让人空出了战场,唯有迎战的雷万春留下。
  雷万春高居马上,双手持拿着两柄重达八十斤的大锤,眯着眼睛,凝视着卡赫塔巴。
  裴旻对雷万春很是信任,命人将卡赫塔巴的衣甲兵器盾牌送还过去。
  他要雷万春赢的堂堂正正,不给莫斯雷马萨有任何的借口理由。
  卡赫塔巴并未穿起衣甲,只是取过了自己的斧盾,一手持盾,一手拿斧,与雷万春相对而立。
  卡赫塔巴要对着雷万春一通大喝。
  西方人将决斗视为神圣的事情,胜负靠神明裁决,故而礼数到位,他是在自报姓名。
  但雷万春那里听得懂阿拉伯语,见他粗声粗气,还以为在挑衅自己,一夹马腹,抡着镔铁大锤凶悍的冲向了卡赫塔巴。
  卡赫塔巴见雷万春非但不回应自己,反而直接打杀过来,只以为对方看不起自己,更是盛怒,毫不犹豫的拍马来迎。
  雷万春人借马势,左锤当头就是一砸。
  卡赫塔巴不甘示弱,巨大的战斧对砍了过去。
  星火四溅之余,却不是常见的兵戈之声,而是“嗡嗡嗡”的长鸣,似乎空气都为之震荡。
  两人的坐骑都有些受不住力,分别小退了半步。
  这一幕有些似曾相识。
  之前雷万春初到军中的时候,与陌刀大将李嗣业拼斗时,大锤与陌刀的碰撞就是这样的声响。
  “好家伙!无怪敢来叫战!”
  李嗣业、李翼德、折虎臣等人,忍不住热血沸腾,只恨不得上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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