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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第一公子(方景)-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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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陛下。”
张宝钗心中对张灏的安危有些牵挂,更有些幸灾乐祸,急忙从漆盒中取出一个晶莹剔透的紫色玉瓶,双手递给帝王。
仙水果然神奇,下一刻的朱棣就感觉凭空年轻了十几岁一样,精神奕奕的站着,神色间有些担忧,更有一丝解脱后的悲伤。
“他们为何非要杀死张灏?”声音低沉,朱棣缓缓问道。
单膝跪地,那武将大声道:“蒙古人说,自从早年张灏定下计策重创瓦剌人之后,鞑靼人就把他视
为大患,今次得知他出现在辽东,就想碰碰运气,看能否杀死安东侯。”
文武大臣和皇帝全都沉默下来,好半响,朱棣摇头叹道:“鞑靼人果然还有高瞻远瞩的能人啊不好”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朱棣怒道:“全军班师马上赶到山海关,鞑靼人,竟敢惦记朕的北京城,真是罪该万死。”
第三卷 一门双贵 第250章 消失无踪
第250章 消失无踪
望着铺天盖地奔袭而来的黑色洪流,张灏神色间并不显得意外,反而迅速下令道:“全军从山道绕过山谷后,一旦鞑靼人敢步行追击,立即纵火烧山。”
“是”
胡凯用力挥舞手中令旗,伴随鸣锣声响,全歼蒙古骑兵的明军立时整理队形,因为都是步卒而能得以快速移动。
人人清楚面对的是最凶悍的蒙古铁骑,加上军令如山,边军的反应极为迅速,忙而不乱的梳理队伍,即使最散漫的军士也不敢贪图财物,只留下遍地的尸体。
气势汹汹的而来,蒙古骑士高呼独特的口号,却突然整排整排的摔倒,加之后面的骑兵来不及停住,巨大的惯性也不知踩死多少同伴。
提前挖好的陷阱和绊马索狠狠的重创五千骑兵,尤其满坑都是生石灰粉,比之任何毒药和尖刺更起作用。
望着连绵数百道防线,五千骑兵在此种恶劣的陷阱面前根本无济于事,就连撤退的明军都纷纷大声鼓噪,嘲笑着不自量力的异族人。
“区区几千人就敢偷袭,怎不知二爷未料胜,先虑败,真是愚蠢透顶。”胡凯笑嘻嘻的说道,神色间异常兴奋。
灵枫眉头一直紧锁,此时方知战争的残酷性,确实由不得一丝仁慈,假如张灏稍微犹豫和没有提前做好准备,恐怕此时就要面临腹背受敌的局面,那些没死的女真百姓和蒙古残兵,绝对会抢着冲垮后退道路,而为来袭的骑兵挣得一些时间,那明军的命运可想而知。
间不容发之际果断下令,张灏对于战场的把握令人叹服,大家望着无数掉落马下的蒙古骑士,挣扎嚎叫的在地上来回翻滚,即使在蠢笨之人,也已看出明军统帅早有准备。
默默地叹了口气,灵枫喃喃的道:“一场大战即成强弩之末吗?官兵的士气和体力,难道如此之差?为何来袭之敌都要放过?”
“是啊二爷,马上下令吧,割下这几千人头,又是大功一件啊!”胡凯心有同感的点头。
两人和几位中军同时朝主帅看去,却惊讶的发现,年轻主帅此时眉头紧锁,死死盯着东北方向。
“哪有那么愚蠢的将军,明明是探路用的棋子,谁会鲁莽的下令全军冲锋,这些陷阱只能拦截住第一波的攻击。”
大家很快恍然大悟,确实很少有统兵之将敢孤注一掷,不过随即心中疑惑,难道面对山谷中的族人生死一瞬间,这些友军也如此小心翼翼嘛?
似乎知道大家的想法,张灏脸色变得非常难看,沉声道:“蒙古人分成无数个部落,早已不是一个大汗治下的一个民族了,自然群龙无首而纷纷各自为政,不是自己的亲人,谁肯不顾一切的救援?不好”
似乎要证实张灏的判断似地,只见天际边的平原上,忽然漫出一条黑线,紧接着,这黑线越来越大,竟然都是一个个狂奔着的蒙古骑兵,竟然比之刚才规模更加庞大。
众人脸色全都变了,尤其那好似惊雷一样的马蹄声,声声重重的敲击在大家心头,所有人急忙扭头朝撤退中的步卒看去,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明军上了山,其他人都聚在山脚之下。
即使就地抵抗,又累又饿了一整天,又厮杀了一个时辰多的边军,在缺乏弓箭补给的情况下,很难是上万蒙古骑兵的对手,何况现在还在撤离当中,正所谓兵败如山倒,即使马上组织坚守的人手,也只能稍微延缓下敌人的脚步。
蒙古骑兵的队形非常有特点,分成数个千人队依次袭来,看来是生怕再遇上死亡陷阱,而采取的特殊攻击方式。
不过依仗山势地形,往往步兵比骑兵更有优势,只可惜此时的张灏却发出一道昏聩的命令,叫道:“分出五百骑兵跟我走,下山阻挡住蒙古人。”
一把拉住对方的衣袖,灵枫怒道:“你昏头了?五百人能做什么?你这是去送死。”
“将军,下令让兄弟们迎击吧,即使拼着同归于尽,也要让蒙古人有来无回。”一位边军百户不怕死的喊道,顿时激起骑士们的豪气,纷纷叫嚷着下山迎敌。
“混账,谁敢不服从军令,严海龙,立时军法从事。”
面沉似水,张灏直盯着神色焦急的灵枫,冷道:“军令如山,谁敢顶嘴就地处死,来人,把这女人给我带走,命下面投石机营地的二千弟兄散开逃走,全都渡河钻进森林里去,进了森林就安全了。”
再不给任何人争辩的机会,张灏大步而下跳上战马,回头笑道:“老子在这附近埋伏了无数道陷阱,区区几万蒙古骑兵岂能奈何得了我?你们赶紧逃命,赶紧走。”
最后一句大吼出来,吓得骑兵们纷纷跃起,胡凯拉扯着灵枫,劝道:“快走吧,二爷早有定计,咱们留在这里只会连累他的。”
这话被说的立时惊醒,灵枫死咬着朱唇,头也不回的翻身上马,却用尽力气的叫道:“张灏,你就是个混蛋。”
“哈哈,老子天生就是个混蛋。”张灏昂然大笑,拾起挂在马鞍上的一支火把,豪气万丈的喊道:“灵枫师姐,小弟告辞了,哈哈。”
双腿用力狠踢马腹,张灏仿佛怒箭一样从山顶俯冲而下,身后五百精锐骑兵顿时纷纷跟着冲下,气势昂扬。
五百死士面对一万多骑兵毫无惧色,张灏敏捷的从怀中掏出火折子,左手大拇指挑开竹帽,迅速点燃混合着火油火药的火把,骑在马上用力朝山底下抛去。
火把在半空中依然燃烧,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地的一刹那间,冲天的火焰好像一条沸腾的火龙,闪电般沿着直线喷发而去,飞速把整个道路封死。
还没赶到的蒙古骑兵吓了一跳,急忙使劲勒紧马缰,纷纷在火线外停住,愤怒的朝山腰望去。
“老子早料到还有援兵,嘿嘿,果然多留一手是对的。”张灏立即放缓速度,不紧不慢的策马奔下,朝几米高火焰之后的蒙古人嘲笑道,突然抬起手弩朝对方射去。
五百支利箭发出勾魂夺命的破空尖啸,全都是特质的响箭,只听得火焰后面发出无数声惨叫,如此密集的聚在一起,随随便便都能杀伤大量敌人。
“把剩下的壕沟都点燃了。”
发出军令,张灏调转马头,朝着山谷方向而去,身后十几位骑士忙不迭的点燃火把,又连续点燃三道蓄满火油的地沟。
暴怒的蒙古骑士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面前冲天而起的熊熊烈火,这火沟大约有三米宽,里面混合着火药树枝等障碍物,根本无法纵马跃过。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过,很快,火焰渐渐熄灭的时候,山谷中的明军也已安全撤走,只剩下张灏带着五百骑兵和上万咬牙切齿的蒙古骑士,隔着一千多米的距离对峙。
“就是他,他就是张灏。”随着一声凄厉的喊叫响起,张灏吃惊的朝蒙古人中间望去,只见张越竟然骑在一匹马上,朝着自己指来。
“你们赶紧走,走的越远越好。”
张灏冷笑着下令,原本能顺利沿着崎岖山路逃走,但随着张越的指认,即使判断不出他的用意,但身为主帅,恐怕比起五百名普通骑兵,自己的价值绝对要远远大于他们。
“不行,将军先走。”身后属下自然不肯抛弃将军逃命,纷纷大叫。
“我意已决,此乃军令,不得违背。”张灏随意的挥挥手,又笑道:“快走,在这辽东,我一个人逃命要简单多了。”
其他骑士还等出口拒绝,就被一身皮甲的严海龙阻止,骂道:“赶紧走,再不走就连累二爷性命了。”
带头策马朝北方而去,身后的骑士没有办法,只得担忧的跟着离去,只留下张灏一人逞英雄似地留在原地。
“果然是位英雄豪杰,只要你下马投降,本公主亲口保证,绝不会伤害你的性命。”
好听的声音在半空升起,一位金盔金甲的漂亮女将策马而出,面容清丽无双,好似一株天山雪莲。
看着虎视眈眈的蒙古人,张灏意外的笑道:“不知公主乃是何人,竟然能被我遇上,如此艳遇真是老天照顾。呵呵。”
凤目含霜,但神色间却是笑吟吟的,那女将优雅的高举镶嵌各色宝石的精致马鞭,轻笑道:“本公主是黄金家族最后一位血脉,要想知道我的姓名,那还请你下马束手就缚。”
不屑一顾的笑笑,张灏轻蔑的道:“成吉思汗有数百位妃子,子孙后代遍布整个大千世界,除非杀尽蒙古人,不然绝不会断子绝孙的。”
“别妄想拖延时间了,你若再不投降,那本公主就要下令追击你的部下了。”笑吟吟的表情消失不见,女将冷冰冰的说道。
“老子即使战死也不会丢了祖宗的脸面,别妄想了。”张灏嘻嘻一笑,忽然大吼道:“你们回去告诉陛下,张灏去也。”
不待蒙古人变色,张灏大笑中策马飞奔,朝着山谷跑去,气的蒙古公主大怒,下令全军追击。
好一个波澜壮阔的追逐场面,一位少年汉人将军骑马在前方飞驰,身后追着无数蒙古骑兵,看的山腰上的明军热血沸腾,纷纷高举手中武器,为自己的英雄加油。
只可惜将军难免阵上亡,奇迹最终还是没有发生,随着无数箭雨漫天飞舞,这一瞬间,无数人眼睁睁看着那位少年将军身中数箭,一头栽下冰冷的河流当中,随即消失不见。
数月之后,一道道捷报传来,整个天下为之沸腾,无数百姓欢呼雀跃,皇帝陛下率领大军歼灭朵颜三卫,又重创鞑靼人十五万骑兵,令蒙古人元气大伤,实乃罕见的大胜。
可惜最终因通讯不畅,朱勇没等及时堵住鞑靼残兵的后路,还是被蒙古国师带领十几万人逃掉了,气的朱瞻基大怒,闹得一个徒劳无功。
但十几路边军同时北上,一样征服数十个南下过冬的蒙古部落,严重削弱了蒙古人的人口和实力,但还是因粮草缺乏而纷纷撤兵。
但众多大好消息传来的同时,却有一件噩耗传来,张灏重伤后消失无踪,经过十几万辽东军民全力打捞搜寻,最终一无所获,当日无数人亲眼目睹重伤的他跌入河中,即使没有立即身死,一样无法活过寒冬来临后的冰冷河水。
第三卷 一门双贵 第251章 我是书童
第251章 我是书童
花亭欢洽鬂云斜,粉汁凝香沁绦纱。
深院日长人不到,试看黄鸟啄名花。
永乐朝一十七年,鸟语花香之际,京城南京。
经过去年一场大胜,今年的京城百姓越加振奋精神,各条街道之中,到处游人如织,熙熙攘攘,好一派繁华景象。
一抬四人大轿穿街过巷,十几位红衣乐户吹奏着乐器,热热闹闹的场面,吸引着无数行人注目,一群孩子绕着队伍跑跳嬉闹。
几位婆子提着灯笼跟在乐者之后,两个丫鬟紧随着花轿而行,好似自己就是新娘子一样,被凑到身前的孩子们羞得脸色通红。
披着红绸的大白马上,新郎官胸前佩戴一朵硕大的大红花,头戴凤翅乌纱帽,一脸的喜气洋洋,一身大红吉服似乎也衬托着他凭空年轻几岁。
新郎官左右各有三位傧相,都是一身崭新的文士长衫,大袖飘飘,今日作为迎亲客一路陪伴随行。
“给给,给,快闪开,别挡住路。”媒婆含笑上前,一手拎着粉色汗巾儿,另一只手撒下些喜糖喜钱,任凭孩子们欢喜无限的蹲在地上抢拾。
最前方四位青衣排军开路,最后面则是十几抬各式嫁妆,被几十位大汉费力的抬着,家具金银,绫罗绸缎,首饰盒子都打着喜条,任由百姓观看。
随嫁的还有几位下人,其中一位青年书童无精打采的走在最后,簇新的青衣小帽,把个面容遮挡的严严实实。
走到半路,媒婆高声唱道:“缓,新娘放扇。”话音一落,一位年高多福,有儿有女的体面妈妈笑着上前,轻轻打起轿帘一角。
白盈盈的手臂伸出,在周围百姓们伸头观看下,就见一把纸扇和一方绣着大红牡丹的手帕,随着新娘子的玉手松开,缓缓掉落地面。
此乃迎亲习俗,以示出嫁临别纪念,也是为了预示婚后抛弃不好的脾性,以求房事和谐,夫妻今后能水**融。
“起,新娘莫回头,牢记父母谆谆教诲,大吉大利。”
随着媒婆高声唱完,鼓乐齐鸣,队伍又开始移动,想起上花轿之前,老父亲嘱咐自己勤俭持家,多听夫家长辈和丈夫的话,而母亲则叮咛出嫁后要三从四德,必敬必戒,轿中的新娘不禁百感交集,又一次泪洒衣襟。
“大善,新娘想念父母亲人,哭好命了。”被称为好命人的体面妈妈急忙喊道,顿时惹得周围百姓报以掌声,纷纷用含笑目光为新人送去一份祝福。
不时有各色鞭炮被六位傧相用燃香点燃,随手抛在路边,哔哔啪啪的响了一路,此乃为了辟邪之意。
热闹的行至一条街道,随着炮仗声声脆响,院子口被妆点一新,到处都是红绸鲜花,无数亲朋好友嘻嘻哈哈的站在道路两边。
新人花轿缓缓落下,一直等鞭炮全部放完,门前一位身穿礼服的阴阳先生,朗声说出下轿词。
“如花似朵,如珠似玉,新人下轿,福满全家,庆”
在周围观礼宾客的善意哄笑下,新郎官被傧相搀扶下马,快步走到轿子旁边,在阴阳先生指导下,新郎用手中的湘妃竹扇,轻轻的敲了三下轿顶,又抬脚轻轻踢了三下轿门,意为显示一下丈夫的威严,今后能使新娘顺从。
一头珠翠,涂脂抹粉的媒婆,满脸堆笑的上得前来,轻轻挽起轿帘,把戴着大红销金盖袱,穿通袖大红吉袍,束金镶玉带,添妆含饭,抱着宝瓶的新娘接出。
好命人上前接引新娘,丫鬟和傧相则打起花伞,一路为新人遮挡住*光,最终新郎官得以牵手那条朝思暮想的姻缘绸带。
最后方的书童瞧着有趣,低声问道:“怎么规矩有些简陋?”
身边的随嫁小厮年纪和书童差不多大,急忙低声道:“闭嘴,咱小姐是续弦夫人。”
“哦”机灵的不再说话,书童点头轻笑,他前日才被主人家用五两银子买下,连同一位十三四岁的丫头,都是作为陪嫁下人充数用的。
这还没到主人家几天,自然什么事都不清楚,糊里糊涂的看了一会儿,眼见新郎新娘在阴阳先生的带领下,迈步走入院子里,也跟着队伍慢慢走进去。
新人进了画堂参拜父母祖先的遗像,书童眼尖,暗道新郎官的父母竟然都已亡故了,难怪看上去三十多岁。
没等津津有味的看下去,就被身边小厮一拉扯,就见一位身穿管家服饰的老者过来,吩咐道:“呆着做什么,快去把夫人的嫁妆放置在礼堂中,快去。”
身为下人,这大喜之日注定要被累的半死,书童很有觉悟的跑上前,连同其他下人,纷纷拆开封条,在管家的指挥下,把十六盘羹果茶饼,两盘头面,两盘珠翠,四抬美酒,金银籫环之灯,四十两银锭子,各式罗缎袍子,四季新衣服,绸缎布匹等物一一搬进花厅内,而活羊等食物则被人带去灶房。
书童手脚麻利的放好托盘,立时被人轰走,因为自有丫鬟看守着嫁妆,没等新人进来拜天地,男丁们又出去搬运床帐衣柜等各式家具到新房,得赶在进洞房之前归置好。
书童抬着大床,一路见院子不大,收拾打扫的很干净,装饰还算富贵雅致,到处张灯结彩,喜乐竹歌。
跟着众人一路行到中院,进了新房,但见屋里收拾的喜气无边,只是除了一些花花绿绿的各式福字和喜烛供案之外,其他地方都是空荡荡的。
没时间仔细观看,书童忙着和大家伙一起把家具布置好,几位婆子笑嘻嘻的挥手赶人,这收拾被褥那可是女人家的活计。
前后搬了三趟,其他男人全都累的气喘吁吁,唯有书童神清气爽,最后接过一位姿色不错的年轻妇人赏下的十几文钱,还被妇人轻轻捏了下手腕。
忙活了半天,等返回前院时,新人正好拜完了堂,门口的大管家笑道:“快去,把里面的嫁妆都送到新房边上的厢房里。”
八位下人心里哀叫,也顾不得一头大汗,急忙掏出白布汗巾擦擦头脸,排着队伍朝花厅中小跑而去。
书童走在众人中间的位置,经过大管家时,突然被对方伸手抓住手腕,端量着书童的俊俏相貌,满意的道:“正好缺位坐童,你这小厮长得不俗,就你了。”
一头雾水的被拉出队伍,在其他下人羡慕的目光中,还没等反应过来,大管家指着一位老婆子,叫道:“孩子他娘,带着他去换身好衣服,和二小姐一起充作两口子坐帐。”
“赫赫,好一个俊俏少年,来,跟妈妈过去换衣服。”那婆子大约五十岁左右,怎么看都像是大管家的老婆。
乖乖的跟着又回到新房,在几位妇人丫鬟虎视眈眈的注视下,书童苦笑着脱下新衣服,换上一件青缎圆领的长衫,戴上一块儒巾,连脚上都换了一双粉底皂靴。
“呦,真是好一位俊俏少年郎,你叫什么名字?”先前占了书童便宜的年轻美妇人巧笑倩兮的问道。
“小的叫做张二。”书童神色乖巧的回答,老实的低头望着脚尖。
“呵呵,这名字怪有趣的。”
随着年轻美妇娇笑,其她婆子丫鬟也跟着轻笑,其实哪里是名字有趣,这下人家出身的名字大多起个数字,简单而又朗朗上口,还符合下人的身份,如此叫的人那是海了去了。
好在书童脸色有些不健康,神色间有些萎靡,眉目间有些古怪,得以掩盖住原本与众不同的气质,但即使如此,已然可以笑傲整个家中了,难怪女人们都是一脸的赞叹。
幸好新人马上就要过来,屋里的女人才放过调戏这位新来的小厮,随着一位模样清秀的小姐盈盈而来,两人被大家按在鸳鸯锦被上并排坐好。
很快,一对新人在亲朋好友的簇拥下而来,丫鬟妇人笑吟吟的上前迎接,所有人不约而同,全都朝着坐在床上的一对吉祥物看来。
“磕头呀”
微不可闻的声音传来,书童张二一愣,随即想起自己的下人身份,按理是要给奶奶老爷磕头道喜的。
眼珠一转,张二起身微微鞠了一躬,笑道:“恭喜老爷夫人洞房花烛,小的不才,愿以一首诗添为贺礼。”
“咦有趣。”
一同而来的宾客们无不惊讶,随即微笑点头,这南方文风兴盛,今日又是大喜之日,这整个成亲过程都是要吟诗作对的,更别说婚宴完事之后,那晚上的闹洞房了,几乎都是些yin词艳诗,不把新娘逗弄的羞愤欲死,那绝对是不肯善罢甘休的。
看着新郎官眼中升起一丝喜色,张二心中有些着恼,岂能看不出老爷连同身后的爷们们,人人一副龌龊的下流目光,这时代喜好男风的风气,几乎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没有几个漂亮书童,不去几次秦淮画舫,你都不配称作什么风流才子,不会什么附庸风雅。
“快说,看你这小厮有什么本事,呵呵。”新郎官笑着点头,连同满屋子加上过道中的人们,全都静等这俊俏小子说出一首大作来。
无奈的瘪嘴,书童张二懒洋洋的念道:“朝陪金谷宴,暮伴绛纱娃,休道欢娱处,流光会落霞”
“好”众人纷纷叫好,这诗颇有些雅俗共赏的滋味,尤其是道出新郎官成亲之日的风光旋妮,尤为难得的,就是这诗乃是从一位小厮口中说出,算是不俗之作了。
“朝陪,暮伴,这词用的大妙啊一下就点出于兄今日的美好过程,那晚上的洞房花烛之夜,这欢娱之处就唯有你自己能体会了,哈哈,好一个流光会落霞,实在太贴切了。”
一位傧相哈哈大笑,立时引得满屋子男人会心哄笑,女人们则脸色通红的轻啐,纷纷用汗巾挡住脸面,跟着赫赫轻笑。
男人象征流光,这闺房般的艳词形容,还真是准确无比,而落霞更不用想,新婚妻子春风一度后的斑斑落红,永远是少女蜕变成女人的最好明证。
第三卷 一门双贵 第252章 宝玉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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