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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瓦(清扬)-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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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干涸的河床上,出现了一条奇妙的景致: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驻着一根木棍,瘸着腿,一拐一拐,踉踉跄跄地走在前面,身后十米开外是同样瘸着腿,一拐一拐的一头衰弱的老狼紧紧相随,人走狼走,人停狼停,恰如步点一致的舞蹈一般,在浅浅的沙滩上留下无数的足印。

第三章重见人烟

秋天的太阳依旧是相当的毒辣,也许是缺雨的缘故,这条河已然断流,偶尔会有水坑聚着着少量的水,水被阳光晒得发烫。刘泽跪倒在水坑边,也顾不上水是否肮脏,双手捧起水来大口大口地喝下去,有这些水的滋润,干得冒烟的喉咙总算得到一丝缓解。

那头病狼执着地蹲在十米外,专注地盯着他。刘泽握紧了手中的木刺,等待着它扑上来的时候给它致命地一击。但那只病狼似乎并没有进攻的意思,只是紧紧地尾随着,似乎准备和刘泽比耐心,看谁先倒下去。刘泽也想主动出击,但那头狼似乎很狡猾,一看到刘泽的企图,马上就向远处逃逸而去,等刘泽转过身去,又会慢慢地跟上,总保持着十米的距离。

刘泽放弃了刺杀它的意图,这个狡诈的家伙,或许它曾经就是一只狼王,一只有着智慧的狼,虽然它已经年老体衰,但它的捕猎经验仍在,它笃定这个两条腿的奇怪动物在这荒原上根本就无法生存下去,它在等待着最后他倒下去的那一刻才享用它的晚餐。虽然刘泽不惧怕这头病狼,但如果出现狼群或者是虎豹之类的猛兽,刘泽可不认为他手中的这根木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所以,当务之急便是找到人,找到人类的聚集点。

沿着河床走,不是刘泽的一时兴起,人类进入农耕文明之后,便不在依洞穴而居,而是在平原地带择水而居,在河流的下游便会有平原,很可能就会有人类的居住。至于刘泽是如何笃定现在不是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而是初具文明的农耕社会,只能说是刘泽的一种赌博了。

天黑了,刘泽早已是饥肠漉漉,可他的身上没有一星半点的食物,远处传来的几声狼啸更让他不寒而栗,黑暗,就意味着死亡!那只不离不弃的病狼眼中更是幽幽地闪着绿光,似乎黑夜带给它更大的信心。

火!刘泽想到了火,野兽最惧怕的就是火,虽然身上没有打火机,但古人燧木取火的方法刘泽还是懂的。收集到一大堆的枯枝干草后刘泽才发现实践远比理论要难得多,在经过上百次试验之后,刘泽总算才将火点燃,也算是松了口气。有这么一堆火,想必野兽也不敢近身了。

可是刘泽守着火堆,也不敢睡过去,一来火堆需要他不停地添柴来维持火势,二来胃里的一阵阵痉挛一直折磨着他,恍恍惚惚之间,他似乎回到了温暖家中,香甜可口的饭菜,妻子的温情,女儿搂着他的脖子笑个不停,她呵出来的气息,真得好痒……

他悚然惊觉,那麻痒的感觉竟是老狼正用它粗糙的舌头舔着他的脖子,他急忙用手中的棍子挥了过去,“嗷”地一声嚎叫,那只狼又逃远了。刘泽有些懊丧,方才如果不是打的而是改刺的话,很可能就得手了。

天亮了,那堆火早已燃尽,刘泽无奈地直起身来,那条受伤的左腿伤口崩开了,鲜血直流。他又扯下一道布条,紧紧地扎住伤口,沿着河床继续地向前走去。

饥饿的感觉阵阵袭来,让他疲惫不堪,他清楚地知道,倘若再找不到吃的,没等他走出这片荒原,就可能成为那只病狼的午餐了。他不想死,就必须地填饱肚子。所幸这个季节还是帮了他的大忙,虽然象马齿苋、蒲公英这样的野菜都老得咬不动了,但这边的灌木结满了一种扣子大小的红红的果实,酸涩之中略还着一丝的甜味,还可以找到象酸枣、枸杞一类的果实,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一两窝的野鸟蛋。吃好是不可能了,勉强果腹倒还算可以。至于猎取那些野兔山羊的,刘泽想也没想,在没有猎枪弓箭之类的情况下,那几乎是白日做梦,据说狮子捕猎的成功率都不足四成,想逮住这些善于奔跑的动物,就凭刘泽的两条腿,跑断了也追不上啊。

晚上再生火的时候,刘泽也不用再手麻脚乱了,掌握了燧木取火的要领,点火变得轻松简单了许多。生了三堆火,刘泽可以躺在火堆中间迷上个把钟头。

人的适应能力真是无穷的!这才过了两天,刘泽已经可以在荒原之中独立地生存下去了,这更加坚定了刘泽活下去的勇气,同时也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不放弃就一定有希望!

那头狼依旧紧紧地跟随着他,但刘泽看到那狼的眼神,变得越来越阴郁,或许连它也觉得,希望变得渺茫起来。

炊烟!一缕炊烟在夕阳余晖中袅袅升起,刘泽兴奋地跳了起来,这风景,无疑是他此生见过的最美妙的图画。他大喊大叫着,发足向着炊烟的方向狂奔而去,从一段陡直的斜坡上滚落了下去。

坡底下是一条驰道,马蹄的足迹和大车的辙迹清晰可见,驰道的尽头,赫然有一座城堡的样子,高大的石墙矗立着,袅袅的炊烟正是从那里升起的。

刘泽相当的激动,虽然他现在还不能确定现在是什么朝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绝不是茹毛饮血的蛮荒年代,如此坚固的堡垒,至少也是在秦汉时期。

再回头时,发现那只老狼蹲在坡顶的位置,与他已经拉开了二三十米的距离,而且没有继续跟上来意图,它“嗷”地发出一声狼嚎,那声音苍老低沉而有几分悲凉。在这场人与狼的追逐之中,似乎没有胜利者,但毕竟他们没有死在对方的手(爪)下,生存才是排在第一位,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他们似乎都又胜利了。至于老狼失去了最后的猎物,它还能在荒原之中生存多久?刘泽即将步入人类的文明社会,等待他的,又将会是什么呢?

这一切似乎变得不再重要,在人与狼的最后一眼相望之中,刘泽读到的是一种坚韧不拨坚持不懈的精神,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这个时候,从城堡的方向跑过来几个人,他们跑得很快,不过一会儿功夫,就跑到了刘泽的跟前。刘泽冷眼打瞧,这些人穿着影视剧里面才能看到的那种古代服饰,皂色直裾,麻布履,头上高高地挽着发髻,用一根细木棍穿着。这些人慌慌张张地,一面跑一面还回头看后面,似乎后面有什么人追似的。

刘泽学着从古装影视剧里的礼仪,向这几人拱手说道:“请问各位大哥,这里是何地?”

几个人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其中一个人拉了刘泽一把,急急地道:“问什么问!快跑吧,再不跑可就没命了!”

虽然发音不尽相同,但刘泽还是勉强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可还是一头雾水,紧跑两步,跟上他们的步伐。“各位大哥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人本还想说什么,旁边的那个急急地道:“老二,别理他,快跑!”

这时,身后传来了急骤的马蹄,刘泽回头描了一眼,十几匹马如旋风一般地冲了过来,他赶忙闪身向道边躲去。还没等刘泽看明白骑马的人是啥模样,一条套马索已经干脆利落地套在了他的身上,刘泽大叫:“你们捉错人了!”可马上的人根本就没理会他的叫喊,而且马的速度也没有丝毫降低。

刘泽只跟着马跑了几步就被扯倒在了地,然后整个身体就与大地做了亲密接触,勒在胸口的绳子深深地嵌入肉里,有一种近乎窒息的感觉。衣服很快地就被磨烂了,前胸和膝盖火辣辣的疼,感觉身上的肉被一层层地剥离掉,刘泽的意识渐渐地模糊了。

尼玛的,不带这么坑爹的穿越吧……

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刘泽是被一桶凉水给浇醒的,他感到全身的骨头似乎都散架了,两条腿血肉模糊,伤口疼得要命,嘴里不由自主地**着。不过他脑子还算是清醒,暗暗打量这周遭的情况。

显然他已经被带回了城堡了,这座城堡完全是用大小不等的石块砌成,粗糙而又简陋,但对面走过来的一人却是光鲜亮丽,那身衣服一看就是用上等的丝绸做出来的,宽袍大袖,绣彩绘金,做工考究。对这种衣服,刘泽也并不陌生,影视剧上看得多了,典型的汉代服饰,这几年不流行那个汉服运动吗,许多年青人举行成人礼的时候也要穿汉服行冠礼。刘泽也就断定看来此时是汉朝无疑了,但究竟是西汉还是东汉,却是不甚了然的。

那人甚为年轻,也就是二十出头模样,剑眉朗目,俊采飞扬,但却是一脸的冷漠,一付生人勿近的模样。四周全是穿着皮甲的持戈士兵,弯腰向他行礼。一位管事模样的人向他禀报道:“禀报公子,那五个逃跑的民伕已捉回,如何处置请公子定夺。”

锦服公子只略略地抬了一下眼皮,上下嘴唇轻轻一碰,就蹦出一个字来。

“斩。”

那五个民伕吓得魂不附体,全部跪伏,叩首求饶。

“公子爷饶命!公子爷饶命!”

锦服公子一脸的漠然,站在那儿纹丝未动。几个兵丁冲了上来,挟持着那五个民伕向外走去,哀号声、哭泣声、求饶声不绝于耳,接着便传来几声凄厉地惨叫声,其后便再无声息。

不多时,五颗血淋淋的人头便被端了上来。刘泽眼睁睁地目睹着这一切,五个鲜活的生命转瞬之间就只剩下了五颗滴血的人头,浓郁的血腥味弥散在空中,久久挥之不去,刘泽的心灵被强烈地震憾了,以至于他身上的伤痛,都不曾记得了。难道这就是古代吗?视生命为草芥,屠之如猪狗,天,这也太残酷了吧!

锦服公子一挥袍袖,淡淡地道:“将这五颗人头悬挂于城门处,让这些贱民也知晓这就是逃跑的下场!”兵士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不是就跑了五个吗?这个又是怎么回事?”锦服公子将目光移到了刘泽的身上。

“回禀公子,这竖子是刚刚捉那五个逃丁时一并擒获的,依属下之见,这竖子定是鲜卑人的奸细无疑!”管事的一脸谄笑。

“鲜卑人的奸细?”锦服公子似乎来了点兴趣,走到刘泽的近前,上上下下地将他打量了一番,刘泽的那一身装束倒真是让他很好奇,虽然衣服早已是残破不堪,但衣服的款式还是依稀可辨,尤其是是衣服上的扣子让锦服公子惊奇不已,还有刘泽脚上的那双皮鞋,更是显得十分另类。“你是奉何人之命,潜入我大汉塞内?又有何企图?”

第四章半截手指

这锦服公子的手段,刘泽可是刚刚见识过的,此番落在他手里,一言不慎,恐怕就得人头落地。更糟糕的是,他们似乎把他当做了鲜卑人的奸细,这更是个危险的信号,处决逃跑的民夫他都没眨一下眼,处决奸细的话,只怕更不用多考虑。刘泽脑子里在快速地盘算着如何才能逃过这一劫,面对他的问询,回答道:“大人,在下并非奸细。”

“大人?”锦服公子略微一怔,旋即爆笑道,“哈哈哈,这小子是吓尿了吧,本公子可不是你亲爹,用不着你叫的这么亲!”

周围的管事和兵丁也是笑得前仰后合,管事媚笑道:“公子威武,刚刚往这儿一站,这竖子就连他亲爹也不知道是谁了。”

“好,就冲你这一声大人,本公子今天高兴,只要你老老实实地回答,便可饶你一条性命,乖儿子!哈哈哈!”锦服公子笑得相当得意,得意之中带着几分的猖狂。

刘泽心底中倒是有几分愠怒,本来大人这个称谓可是在历史影视剧中用得相当普及,不管是上至秦汉三国,还是下至唐宋明清,每遇官员必称大人,似乎成了约定俗称,可偏巧真正的历史上却并非如此,很明显在汉代这大人的称号可是对父母的专称,狗血的历史剧还真得是误人!就算是现在身陷囹圄,刘泽骨子里的傲气还是不容别人如此轻侮。

“请公子爷开恩,在下并非鲜卑人的奸细。”虽然身体极度虚弱,但刘泽还是咬着牙不卑不亢地说道。

锦服公子收起笑容,冷哼一声道:“你说不是就不是了?那你老实交待,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还有你到此地是何居心,又有何目的?”

刘泽倒是为之语塞,他该怎么说?说他是从二千年后穿越来的,本来是好好地走在路上,也不知怎么地出现了一个黑洞将他糊里糊涂地传送到了这里。姑且他的这番话有没有人信倒在其次,退一万步说,就算他们相信了,这么妖孽的事,恐怕把他直接就定性为妖人了。知道汉代是如何处置妖人的吗?左慈、于吉的下场刘泽可是清楚的很。所以自己穿越来的这一天大秘辛,打死也不能说,说了估计死得更快死得更惨。

“在下……在下乃幽州人氏,从小与家人走失,在深山之中迷路,幸得山中一无名老人相救,方才保全性命。今日下山欲往幽州寻亲,路过此地,求公子爷大发慈悲,放在下一条生路。”刘泽认定现在是汉代,那么先前的家按汉代地理区分的话就是在幽州,至于被无名老人搭救云云,倒是他信口胡编的。

锦服公子冷笑两声道:“你小子以为本公子是怎么好糊弄的?看来你是吃了秤跎铁了心,哼哼,来人,给他松松筋骨,本公子还就不信了,这活人嘴里还有爷问不出的口供?”

两名赤膊的精壮汉子应声站了出来,每人手里拿着一条鞭子,那鞭子可不是寻常的马鞭,通体乌黑发亮,又粗又长,鞭梢的部位被鲜血浸透呈现骇人的黑紫色。

管事的蹲下身,狞笑道:“少年,看你年纪青青,细皮嫩肉的,这鞭笞之苦可不是一般人能挨下来的,老实的地招了吧,否则——呵呵——”

刘泽缓缓地摇摇头,道:“在下所言,句句属实,并无半分虚假。”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动刑!”

那赤膊汉子一言不发,挥起鞭来,“啪”地一声脆响,抽在了刘泽的脊背之上,他背上的衣服直接就被抽了个粉碎,白嫩的皮肤上立即出现了一道血痕。刘泽哆嗦了一下,死死地咬着牙,没有吭上一声。紧接着赤膊汉子的第二鞭第三鞭飞快地落在了刘泽的背上。

显然这是一个专业的行刑手,三鞭子抽下去,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都落在同一个部位上。这三鞭同样有个名头:第一鞭叫皮开,第二鞭叫肉绽,第三鞭叫血流。三鞭为一组,每抽完三鞭,便换一块皮肉下鞭,绝不再重复,一般三十鞭下去,整个后背和臀部就已经无法找到一块完好的肉皮了。

刘泽虽然在现代也算是苦出身,但生在和平年代的人,又如何经历过白公馆渣子洞那般的人间练狱,十几鞭下去,便昏死了过去。

又是一盆凉水灌顶,将昏迷的刘泽弄醒过来。整个后背就如同浇上了火炭一般,疼得刘泽眼泪都不住地往下掉,就连喘口气也都撕心裂肺地疼,疼得他连意识都有些迷糊了。尼玛呀!这就是人世间?还不如呆在荒原上和那只狼共处呢?才出狼口,又落虎穴,这些个古人咋比野兽们还野兽,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就往死里整!说实话吧,死路一条,不说实话吧,照旧死路一条!神啊,你玩死我算了!

“滋味如何?少年,别硬抗了,骨头再硬,能硬得过鞭子吗?”管事的一脸阴笑。

“好……我说……我说……”刘泽也挨不下去了,反正自己也不是某党成员,死了也没人封个烈士啥的,与其被活活打死,还不如招了给个痛快。

“识时务者为俊才,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哈哈哈……”管事的得意非凡,看来这严刑之下,屈打成招倒也不假。

刘泽虚弱地喘口气道:“好……我实话实说……只怕你们更不信……其实我并非这个朝代的人,而是从二千年后穿越过来的……”

“什么?”管事的脸都绿了,刘泽的话比刚才说的离谱,刚才说的能算得上假话,现在说的估计只能算鬼话了,管事的怒不可遏,厉声道,“你这贼骨头,竟敢如此消遣你大爷!来人,给我上重刑!”

那两个赤膊汉子扔了皮鞭,抬过一副夹棍来,这夹棍一上,恐怕刘泽的这两条腿就真得废了。此时的刘泽倒是一脸的无奈,苦笑摇头道:“就知道你们不信,说了有个屁用。”

两个汉子正准备行刑,锦服公子此时却摆摆手,制止了他们,向那管事的道:“李管事,方才你不是说从这竖子身上搜出不少东西来吗?”

李管事点头哈腰地应了,连忙将那些东西拿了过来。锦服公子将刘泽的笔记本电脑掀了开,左瞅瞅又瞧瞧,虽然好奇,可他终究也没研究出这是个啥玩意。“李管事,你瞧瞧这是何物?”

他都没瞧明白,李管事又如何识得这东西。李管家扭头歪脖地看了半天,道:“依小人看这象一面镜,可又不是铜做的,瞧着人影也模糊。”

锦服公子也觉着这是件无用之物,抛在了一边,他的兴趣转移到了那把多功能的工具刀上面,把玩了一会儿,便将工具刀揣在了自己怀中。最后他接过来那张照片,照片上那清晰的人物画像让他很惊异,完全和真人一模一样,要知道这个时代就算是最好的画家也不可能将人像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刘泽看到他拿着照片,心里咯噔一下,这可是他从前世带过来唯一与家有关系的东西,也就是他唯一的念想了,这已经不单单是一张照片,它承载着妻儿的爱,在他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这份爱将支持他永不放弃地前行。把妻儿的照片装在自己的胸前,陪着他走过这一世的风雨,便是刘泽最大的心愿。

锦服公子似乎也觉察到了刘泽的异常,走到他跟前蹲下来,晃动着照片,用戏谑地口吻说道:“看来这东西对你来说很重要……”

刘泽忙不迭地点着头,目光中露出的是急切而渴望的的神色。

“好吧,给你……”锦服公子将照片递了过来。

“给我……给我……”刘泽喜出望外,拼尽全身的力气抬起手来去接。

锦服公子的手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又回到了他身前,笑容可掬地道:“可是好象你还没跟本公子说实话?”

刘泽的心头一沉,这结果完全在意料之中,这邪恶的公子又怎会如此好心,更何况刘泽情急之下对照片的上心程度让锦服公子更清楚这就是他的软肋所在,这么好的要挟手段他如何会放弃。

“公子爷,我……我对天发誓,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请相信我!”

锦服公子脸色被得阴鹜起来,冷笑着道:“有意思,本公子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嘴这么硬的人,仍然倒是真让我有点佩服了。可惜呀,这么精致的画……”说着,他将那张照片缓缓地一撕两半。

“不要!”刘泽眼睁睁地着着他将照片撕烂,心如刀割般滴血,无助地伸着胳膊,嘶声力竭地喊着,“不要!求你了!不要!”

“其实很简单,说实话,本公子便不会再为难你。”

“公子爷,我说的真是实话,真得是实话呀……求你相信我,相信我!”

锦服公子脸色大变,飞快地将照片撕成了碎片,然后手一扬,如天女散花一般,碎屑在风中飘荡起来,缓缓地飘落下来。

刘泽大恸,急切地从空中抓着纷乱的碎片,但这么多的碎片他又如何能抓得过来,那一张张碎片化作了尘埃,随风飘散,刘泽的心也如同被凌迟了一般,他的爱,他的梦,在照片撕碎的那一刻,也跟着碎了。刘泽牙几乎都被咬碎了,眼眶之中布满了血丝,目眦皆裂,整个脸由于痛苦而变形扭曲,死死地瞪着锦服公子。

“为什么?为什么你连一张照片也不放过?为什么?”

锦服公子似乎也被他疯狂的模样吓了一跳,不由自地后退了一步,施即大为恼怒,不就是一个被打得半死的囚徒吗,居然敢如此大声地跟自己如此说话。旁边的兵丁甚至有人都发出了笑声。锦服公子瞪了那几个兵丁一眼,吓得刚才还笑的士兵脸色煞白,低头不语。锦服公子也为自己方才的失态感到愠火,这气当然要撒在刘泽的身上了。

“你算什么东西,猪狗一般的人,也竟敢来诘问本公子?”他用食指点指着刘泽的脑袋,恨声连连地道,“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真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

此时的刘泽早已是万念俱灰,看着锦服公子飞扬跋扈的神情,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张开嘴,一口将锦服公子的那根食指咬住,然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咬了下去。

事起仓促,谁也没想到已经被鞭打得奄奄一息的刘泽会突然发难,咬住了锦服公子的手指。锦服公子一声惨嚎,管事和兵丁们扑了上去,拉扯的拉扯,撕嘴的撕嘴,企图将两个人分开。但刘泽咬得实在是太紧了,众人手忙脚乱了好一阵子,才将两个人扯开。

锦服公子一看他的食指,已经明显的短了一截,鲜血狂涌。十指连心,锦服公子痛不可当,惨叫一声,便昏了过去。唬地管事和兵丁们赶忙找人来给他包扎,现场已是一片混乱。

此时最悠闲的最属刘泽了,被两个兵丁按在那儿,一动不能动,不过就算让他动估计也没有半分的力气了,刚才他早就将全身的力气放在了牙床上。吐掉了嘴里半截带血的手指头,刘泽惨然地笑了。

一条命换来半截贵公子的手指头,值了!至于那贵公子清醒过来又如何疯狂地报复,刘泽也不用再细想了,抽筋剥皮凌迟碎剐,随便了,反正是个死,如何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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