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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是皇帝-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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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匡胤这一招也是学郭威,不过他用箭楼,成本更低,只要八百名工兵,就能把城里的人弄得神魂颠倒,昼夜不得休息。
“李在钦是撑不了多久了!”韩通信心十足道。
张永德咬了咬牙,“咱们也别看热闹,埋伏好人马,等下回城里人出来的时候,给他们来一个狠的!”
“这个办法好,功劳不能让赵大一个人得了!”
等把傍晚,箭楼又搭了起来,尽管城里的人马疲惫不堪,可依旧杀出来,直挺挺冲向箭楼。
无聊的游戏还在进行着,工兵依旧逃跑,契丹骑兵已经准备好了锤子,去重复这些天干过无数次的事情。
可这一次却不同了,在工兵的背后,却埋伏着二百架床子弩!
“放!”
粗长的箭支在人群中穿过,造成一条条可怕的血胡同。
八牛弩的威力简直无与伦比,由于是从两面攒射,密集的人群几乎躲无可躲,无数人中箭受伤,掉下战马毙命。
韩通见机会来了,厉声道:“冲!”
他带着骑兵杀出,截断了契丹兵的后路,足足五百人,被周兵一口吞掉,一个都没有跑。城楼上李在钦目睹一切,又急又气,一口血喷出老远……
第276章 再下一城
易州现在的情况非常危险,赵匡胤利用箭楼和火药,频频攻击城内,虽然损失不大,但对军心士气却是致命的打击。
城中的人不能不反击,可是他们出城反击,又要面对周兵的袭击。
韩通,张永德,高怀德,杨业,还有许许多多的将领,都憋着一股劲,要立大功。他们神出鬼没,手段犀利,城中的人马出来少了,就给吃掉,多了就避开,要是城里兵追出来太远,他们就集中几路人马,一起下手。
折腾了半个多月,城里损失了两千多人,更要命的是师老兵疲,已经成了强弩之末。
李在钦激怒之下,吐了血,这些日子虽然依旧巡逻防卫,片刻不敢松懈,但是他自己清楚,受了内伤,还挺严重!
胸膛里像是有一团火,时不时眼前发黑,两腿发软,忧思上身,虚火鼎盛,李在钦懂点医术,如果好好养伤,他或许还能活几年。可现在城外军情如火,周兵随时杀进来,他能休息吗!
每天没日没夜地熬着,熬来熬去,又添了病症,咳嗽带血,小便也成了红色……李在钦怕了,他知道撑不了多久了。
伏在桌案上,他双手哆嗦,展开奏折,给契丹皇帝写奏本,祈求皇帝派兵救援。
李在钦已经不指望萧思温了。
那个老狐狸根本不懂打仗,又贪生怕死,他情愿把人马留在幽州以北,等着大周人马杀过去,也不愿意老实远征,跑到易州和周兵拼。
萧思温的战略没有错,也很符合草原部落的性格。
历来中原王朝强盛,反攻草原的时候,游牧部落都会选择避其锋芒,袭击粮道,靠着游击战术,挫败强敌。
周兵士气旺盛,后勤充裕,主动求战,那是以卵击石。
可如果等着周兵过去,补给线延长,破绽出现,机会就来了。
说穿了,萧思温是把燕云十六州,当成缓冲地带,那些投靠契丹的汉臣,南面官,成了他手里的弃子。
很不幸,李在钦就是其中之一……我对陛下忠心耿耿,我为了契丹,把一颗心摘下来都愿意……朝廷不能这么对待我,陛下,一定要派人救我啊!
李在钦像是着了魔似的,不停哀求祈祷。他把求救的奏疏送了出去,然后掰着手指头,盼望援兵到来。
李在钦不知道,就在这段时间里,守军已经疲惫道了极点,许多人虽然在城上驻守,但是眼睛都睁不开了,有人靠着墙角,有人躲在台阶,呼呼大睡,城上的防备越来越松懈。
就在这时候,陈明带着一队工兵,正在地下快速掘进。
他们就像是地鼠一样,挖掘出一条坑道,直通城下。
半个月施工,他们终于完成了!
“侯爷,拿下易州,就在今晚!”
赵匡胤一身戎装,信心十足道。
叶华微微含笑,站在军营里,眺望着黑漆漆的易州,月黑风高,正是好时机!
“嗯,谁能率先破城,抓住李在钦,有重赏!”
“明白!”
大家伙为之一振,都兴奋地握紧了拳头。
这时候陈明等人已经小心翼翼,将头顶的土挖开,从地下爬了出来,他们的鞋都裹着厚厚一层布,丝毫不敢弄出声音。
从地道爬出来,面前就是护城河,过了护城河,就是易州城墙。
有士兵先到了河边,把云梯铺在河上,后面的人,背着火药包,裹着黑衣,从云梯爬过去,将一个个火药包送到了城下,堆好。
这个过程非常惊悚,每个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稍微有一点差错,让城上的人发现,就不得不强攻城池了,到时候会有多少人死伤,就不好说了。
陈明本不是个信奉神灵的人,也开始念起菩萨保佑了。
差不多过去半个时辰,城下的火药已经超过两千斤!
时间也到了三更天左右,攻城的时机到了!
工兵们心情激动,退到坑道里,陈明亲手点燃了火绳。
火星只在他手边闪了一下,就进入了竹管当中,通过云梯的竹筒,一直到城下。此刻的陈明他们已经掉头快爬,手脚并用,跑得越远越好。
可即便如此,每个人还都觉得身下的大地猛地一震,把他们甩起,又狠狠摔在地上,从上面不断有浮土落下,稀里哗啦的。
等他们从地下爬出来,每人身上都是泥土,跟小鬼似的,差点没被埋在下面出不来。
真是拿命在拼!
陈明回头看去,突然乐开了花。
原来易州城已经被炸开了一个口子,足有五丈左右。
大周兵马,铁骑突出,朝着口子,猛地冲过去。
韩通一马当先,第一个杀入易州。
他手里一口长刀,舞动起来,砍瓜切菜相仿,那些契丹兵仓皇之下,哪里抵挡得住,全都四散奔逃。
韩通追着这帮人的屁股就是一顿大杀。
后面的士兵冲进来,另有一部分人将城门打开,其余的周兵也都杀进来。
偌大的易州城,四面八方,全都是周兵,到处都是火光,喊声之声震天动地。就好像一口沸腾的铁锅。
李在钦惊醒了,他猛地翻身,从床上下来,连铠甲都没来得及穿,到了外面,就看见冲天火光,他痛叫了一声,急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算是完了!
他慌忙上马,招呼亲信部下保护,沿着大街逃跑,想要冲出城去。他没跑出多远,正好遇上了韩通。
“哈哈哈,老子终于转运了,你受死吧!”
韩通猛地冲过来,兵器挥舞,寒光四射,契丹人吓得纷纷后退,李在钦咬了咬牙,他好歹也是一员大将,拼了!
李在钦举起手里的马槊,向韩通刺去,韩通用长刀格挡,他明显感觉到李在钦力量不足,韩通突然探出手,抓住马槊的杆,用力一扯,李在钦还想反抗,可眼前一黑,从马背上摔下来,一张口,又吐出了一团血水!
韩通夺过马槊,朝着李在钦的脖子劈去,一颗人头滚出去好远,他手下的人马看到此情此景,不战自溃,纷纷逃窜。
天刚蒙蒙亮,易州就落到了周兵的手里!
又夺回了一城!
别人打仗,叶华在军营里写捷报,等城池到手了,叶华的捷报也送出去了,效率就是这么高……
信使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两天之内,送到了京城。
“捷报,前方捷报!”
“我军大胜,冠军侯大展神威,夺取易州!”
“易州是我们的了,幽州就在眼前了!”
……
如果说前番的捷报,只是让大家感到快乐,欣慰,鼓舞……那么这一次的捷报,却让京城沸腾了,而且是从上到下,全都沸腾了。
易州不大,远不如关南十县的胜利那么大,何以有如此动静?
一言以蔽之——债券!
推出战争债券,很多人只是想着为光复燕云出力气,才不惜重金,买了债券。可随着战胜的消息传来,战争债券一夕之间,成了所有人追逐的宝贝。
还不到一个月的功夫,距离最初的发行价格,已经涨了两成之多!
要知道放高利贷,月利过两成的也不多。
光明正大的投资,有朝廷做保证,一个月赚两成,不知道有多少乐疯了。谁都看出来,等到燕云彻底拿回来,债券还要涨。
现在京城甚至有人,溢价三成,收购债券。
几位相公被敲了一大笔,现在看看,貌似是他们赚了。
“老夫买了八千贯,这时候如果卖出去,本金拿回来,还能多赚两千四百贯!”李谷笑了起来,“没想到老夫也有万贯家财了,不错,真是不错!”
坐在他对面的魏仁浦翻了翻眼皮,“李相公,钱财这个东西,还是到手为安,拿着债券,总归不踏实。我们宰执重臣,也不该醉心此道……现在有人买,你就卖了吧!也免得日后落人口实。”
李谷想了想,是为了自己考虑,有道理,随口道:“魏相公,你说我卖给谁好呢?”
魏仁浦突然凑到了李谷面前,低声道:“那个……你要是愿意,卖给我就行了,我按市价算给你——再加一卷孤本?两卷也行啊!”
瞬间,李谷的脸就黑了,你丫的也太不要脸了!
“我说魏相公,你耍心眼哭穷,当初只拿出五千贯,怎么样,后悔了吧!活该!这就叫咎由自取!”
堂堂宰执相公,也被债券弄得团团转,更不用说别人了。
冯姑娘小脸红扑扑的,她特意买了最好的美酒,孝敬老冯道。
“祖父,我赚了三百贯哩!”
老冯道微微一笑,“行啊,你有本事,会赚钱了,从今往后,爷爷的好酒就少不了了!”
冯姑娘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她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水下肚,小脸越发娇嫩欲滴。
“我赚了钱,可符三小姐赚的是金山银山,才一个月,就有五十万贯入账,她简直是财神爷转世,点石成金!”
冯姑娘又忍不住道:“你老不该烧了的,五万贯,能赚一万五千贯呢!”
“哈哈哈!”
冯道突然笑了起来,“到了爷爷的岁数,钱财于我,就是身外之物了。我倒是挺想知道,那位符三姑娘,是不是也像你一样,只在乎这点获利!”
冯道的话,意味深长,冯姑娘稍微琢磨了一下,俏脸立刻白了……
第277章 送你一面战旗
符彦卿很郁闷,作为当世军方第二人,仅次于齐王枢密使高行周的超级大佬,他居然丢了天雄军节度使的差事,失去了雄踞一方,当土皇帝的资格。
光是如此也不算什么,高行周身体不好,撑不了多久,没准他就可以回京接枢密使呢。
问题是天雄军浴火重生了。
在失去了几乎全部的将领之后,天雄军打散重组,变成了专业的工兵,还是大周兵马之中,唯一的工兵编制。这也就罢了,天雄军还打赢了,赢得很漂亮,攻取易州,一战让工兵无人不知,也让天雄军重新站上了巅峰。
好比曾经有一块宝玉在手,因为嫌弃有瑕疵,就给扔掉了,结果别人捡到手里,在瑕疵上雕刻两刀,立刻价值倍增,成了稀世珍宝。
符彦卿能不郁闷吗?
光复燕云,那么大的功劳,他老人家只能留在瀛州,调度军需,成了半个废人,实在是太憋屈了。
“爹,水满则溢,月盈则亏。我看你老也不用着急,孩儿不才,一定替老爹挣回面子!”符昭信把胸膛拍得啪啪作响。
他刚刚得到命令,要率领所部三千骑兵北上,参与攻击幽州的战役。
符家的部曲相当精锐,三千骑兵全都配长枪良驹,训练有素,符昭信憋着一口气,别以为军中只有赵匡胤、韩通、张永德这帮人,我也不必他们差!
“行了,有志向是好事,你到阵前,小心谨慎,别丢了你爹的威名!”
“请父亲放心,孩儿一定会打得漂漂亮亮的!”
符昭信转身要走,符三从门口跳了出来。
“哥,我也跟你去!”
“你跟我去?你去干什么?”符昭信瞪着妹妹,凶巴巴道:“易州可是战场,你一个小姑娘,凑什么热闹?”
符三不高兴了,“我可不是凑热闹,我有任务在身的。”
“任务?什么任务?”
“五万双军靴!”
符三笑嘻嘻道:“你忘了,我可是投资了皮具作坊的。”
符彦卿哼了一声,“丫头,榷场都停了,你的作坊没关门?”
“怎么会!”符三晃了晃小脑袋,“我的作坊是军方制定的供货商,什么皮靴、皮带、皮衣,全都要从我的作坊采购,人家可忙哩!”
符彦卿沉着脸道:“忙就老实待在家里,别到处凑热闹!”
“那可不行,正因为忙,才要去易州,我要采购牛羊驮马,还要去找冠军侯商量冬装的事情!”
符昭信翻了翻眼皮,斜眼望着天,心里暗说,找那么多借口干啥,直接说去找叶华不就成了!
我的妹妹啊,你现在是越陷越深了……
符彦卿倒是没想这么多。
他总觉得三丫头还太小了,就是个孩子,跑去军前,也只是凑热闹而已。
“你去和叶华谈生意,有趣啊!”符彦卿把闺女拉到身边,贴着耳朵叮嘱道:“叶华把你爹的天雄军弄跑了,你可要替爹爹报仇,生意上可不能让叶华占便宜,一定多给你爹赚点钱回来!知道吗?”
“知道!”
符三脆生生答应。
符彦卿又嘱咐儿子,要照顾好妹妹。
符昭信还能说什么,只能扬天哀叹:爹啊,你老人家算是打错了算盘,不怕赔了女儿又亏钱吗?
三千骑兵,保护着符三,一路北上。
符昭信一路上是格外殷勤,小心照顾着,生怕有半点不周之处。他不是怕老爹,而是有求于三妹妹!
谁让妹妹是家里最有钱的人呢!
“哥,这次你没跟爹胡说八道,表现很好,拿去吧!”
符三大大方方,赏赐了符昭信几张飞钱,一共10万贯,回京就能兑换。符大少爷点头哈腰,连老脸都不要了。
没法子,谁让他在京城养戏班子,还养外室,又跟那些花魁大家勾搭火热,钱花得跟流水似的,家里的钱不够,只能求助三妹妹。
拿了钱手短,符昭信也弄不清楚自己是大哥,还是小弟了。
“这次打仗我一定要立大功,多缴获,等我赚够了钱,一定还给妹妹你!”
符三很满意,慵懒道:“行啊!你可要多占领点土地,回头这些地我都买下来,肥水不流外人田!”
噗!
符昭信简直要吐血了,这话没法聊了。
妹妹现在是战争债券的第一大客户,回头拿下燕云,商业啊,土地啊,还不知道有多少东西,要塞到妹妹的腰包。
奶奶的,我到底是给谁在打仗啊?
符昭信为了不被气死,决定离妹妹远一点,不然太伤自尊了。
终于,他们赶到了易州。
经历过战火的易州已经恢复了不少。
城墙的缺口补上了,甚至加高加固,城里的道路房舍也在整修,还有更多的车马,运送各种物资来到易州。
这里已经是继续进军的前沿基地。
叶华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作风,显露无遗。
符昭信赶来拜见叶华,骑兵到位,随时可以出战。
“你先修整三天,恢复体力,接下来大军攻打幽州,有的是战斗要打!”
“遵命!”
符昭信连忙点头,他没急着离开,而是说道:“侯爷,我三妹来了,要求见侯爷。”
“她?来军前干什么啊?”叶华不解。
“是这样的,她说要跟侯爷商量下冬装的事情。”
叶华有点吃惊了,符三这个妮子行啊,嗅觉够敏锐的,夏天还没过去,就想到冬装了,不过也是,北方冬天来得快,近十万人,如果不提前准备,冻伤冻死,也是大事情。
“符姑娘有心了,请她过来吧。”
符三蹦蹦跳跳,来到了帅帐,她没急着进来,而是左瞧瞧,右看看,然后才心满意足,快步跑了进来。
见到叶华之后,她才懒得提什么军装的事情,让下面人安排就是了,她又更重要的事情!
“听说你当上了雄安军节度使?”
叶华笑了笑,“消息满灵通的,没错。”
符三越发开心,眼睛眯成了月牙的形状,“你知道天雄军的军旗不?”
“天雄军用的是貔貅做军旗,以前魏博兵是用彪做军旗,人们说彪弑母杀兄,不是瑞兽,就给改了……我说的对吗?”
符三连连点头,“没错,我爹也是这么说的,你的雄安军呢?有没有军旗?”
叶华摇头,“雄安军刚刚组建,还没来得及,我是准备打下燕云之后,再请陛下正式授旗,也正式庄重一些。”
“那怎么行!”符三立刻摇头,“我爹说了,军旗就是士兵的主心骨,马虎不得……多用猛兽为军旗,能激发士气,凝聚人心的。你也应该赶快确定军旗才行。”
叶华笑了,“没想到三姑娘连军旗都懂,罢了,回头我想一个就是了。”
符三眼珠转了转,低声道:“其实不用想的,我,给你选好了一个!”
原来是有备而来!
叶华笑道:“三姑娘挑了什么,别是兔子,松鸡,喜鹊?”
符三白了叶华一眼,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没有审美能力啊!
“我选的可是一种猛兽!很厉害的!”
“哦?说来听听!”
“这种猛兽体大如虎,奔跑如牛,力大无比,凶猛异常。”符三用夸张语气道:“这头猛兽早在上古的时候,就参加过大战……”
叶华默默听着,他微微皱眉头,似乎有种不好的预感。
“西汉名将周亚夫就用这种野兽作为细柳营的军旗!”
又一个关键的信息冒出来,叶华已经知道了,他只能似笑非笑,不知道说什么好。
“还有啊,这个猛兽能咬碎钢铁,吞食兵器刀枪,它就是——食铁兽!”符三很兴奋道:“怎么样,听傻了吧,满意不?”
“满意,不能更满意了!”
叶华都想哭了。
我堂堂一个冠军侯,天下第一的雄安军。
打着滚滚当军旗,还要不要老脸了?
叶华欲哭无泪,符三只当他同意了,迫不及待从包袱里掏出一面军旗,送到了叶华面前。
“瞧瞧吧,这是我绣的!”
叶华更惊讶了,“你还会刺绣了?”
符三腼腆一笑,赶快把军旗展开,“看看,威猛不?”
叶华展开一看,果不其然,正是国宝!
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身躯,圆圆的耳朵,圆乎乎的爪子……手里还拿着一只竹笋在啃,叶华想了好一会儿,然后认真对符三道:“那个,你是不是对猛兽有误解啊,这玩意凶猛吗?你确定到了战场上,能吓到人,而不是笑死人?”
第278章 要比柴荣走得更远
面对叶华的质问,符三很委屈。
“不是你说的,人家才不会弄这个的!”
“我说的?怎么不记得了?”叶华有点蒙了,他怎么想不起来了。
符三气鼓鼓道:“是你给幸哥讲故事,说什么巴蜀有猛兽的,还说给蚩尤当过坐骑,又说能吃铁块,我打听过了,就是这玩意!老百姓叫黑白熊,你现在不是雄安军节度使吗?用熊当军旗,有什么不好的?”
好强大的理由,简直无可辩驳。
叶华真是无奈了,我当时说的是萌兽,不是猛兽啊!
而且就算挂滚滚战旗,你也好歹弄个凶悍一点的,就符三绣的团子,只能笑死人……符三绣的……叶华的心突然一颤。
“这个真是你绣的?亲手绣的?我不信!”叶华故意沉着脸怀疑到。
符三有点心虚,她伸出手指了,指了指滚滚的黑耳朵,“这块是我弄的,其他的……不是!”
果然,两个耳朵针脚混乱,完全是一团黑线,乱七八糟的,跟打翻了砚台,随便涂抹上去似的,绝对是她的风格。
符三委屈巴巴的,“人家也想自己绣的,可,可这么大的图案,绣不完,不过图样是我的,真的是我画的!对天发誓!”
叶华笑了,“不用发誓,除了你,没人会画的这么萌!”
符三又急又气,撅起小嘴,嗔怒道:“你要是嫌弃就当我白费功夫,把旗还给我!”他伸手去抢,叶华却抢先把旗抱在了怀里,牢牢护住。
“行了,我听你的,就用熊猫当战旗!”
“当真?”
“嗯,放心吧,我说话算话,你也奔波劳碌,快点休息去吧。”
符三心满意足,终于喜滋滋走了。
叶华把战旗拿在手里,看了又看。
上好的锦缎旗面,圆滚滚的熊猫,真是用了心思,尤其是熊猫耳朵,叶华注意到,有几块暗色的斑点。
小妮子舞刀弄枪,突然拿起了绣花针,还不一定挨了多少下扎呢!
十指连心,娇嫩如葱的手指,该多疼啊……再说了,自己被任命为雄安军节度使也没有多长时间,她就把旗送来了,还不知道熬了几个夜晚呢!
想到这里,叶华觉得这个萌萌的小家伙,变得可爱多了。外表人畜无害,发起威来,所向睥睨……不错,很适合雄安军的风格,也很适合自己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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