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邻居是皇帝-第14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好,老将军,你立刻率兵一万,绕过幽州,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顺州,遇到情况,需要随机应变!”
“明白!”
赵弘殷率领着人马,昼夜兼程,一刻不敢停留,他刚到潞县,就得到了报告,说有发配的犯人,勾结契丹,已经杀入了顺州城!
赵弘殷立刻红了眼睛,急令道:“快,跟着老夫去救顺州!”
第375章 坑杀
赵弘殷雷厉风行,闪电一般,扑向顺州,而大军还在不紧不慢,向北方进发。
叶华把李从嘉带到军中,给了他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喂马!天可怜见,叶华是真的想给伟大的词人一点好处,马夫是很肥的差事,大战之前,战马吃得非常好,全都是精饲料,偶尔还有生鸡蛋补充蛋白质。
李从嘉完全可以偷两个鸡蛋,用火烤着吃,给自己开个小灶,没人会管这种事情的。不过李从嘉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他第一天去喂马,就被狠狠踢了一脚,又很不凑巧,把他的骈齿踢掉了一颗!
李大词人惊天地,泣鬼神的三大特点少了一个,只剩下一颗巨大的门牙,孤零零的,很丑很丑。
叶华想来想去,还是让他到了中军,负责一些简单的公文整理。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在处理公文之余,李从嘉会偷偷跑出去,叶华让人盯着,却没有禁止李从嘉的行动。
等到大周人马到了顺州,李从嘉的手边已经多了厚厚的一本,足有一百多页。
“这是你写的?”叶华随手翻了翻,笑道:“还挺用心的,如何喂养战马,你差不多学会了一半,真是大才子,不可小觑啊!”
李从嘉笔记上记录的正是战马的草料配方,如何喂养,甚至还写了许多马匹的习性,其中有一条,就是千万不能跑到马屁股后面,不然门牙就可能被踢掉!
“卑职不过是怕再次被马踢到而已!”
“为何要记下草料配比?”叶华笑着问道。
“这个……卑职觉得艺多不压身,会养马总比卖唱要好,牲畜其实比人要好。马儿踢了我,可这几天我给它送草料,帮着它刷洗,跟它说话……它不但不会踢我,还准许我骑在背上。如果侯爷准许,卑职情愿意一直养马。”
叶华笑了,“你的解释很牵强,我情愿相信,你是想有朝一日,执掌大权,就用这本小册子来养马强军。”
李从嘉很坦然,道:“侯爷怎么想,卑职没法干涉,只是卑职没有想那么多,背井离乡,弃国弃家之人,能苟延残喘,已经算是幸运了。如果允许,我情愿意改了名字,让别人永远忘了我,免得给祖宗丢人。”
“哈哈哈!”叶华大笑起来,“你想改名字是现成的,不如就叫李煜好了。”
李从嘉,呃不,是李煜,他愣了一下,随即撩开袍子,跪在地上,“奴婢李煜,拜见侯爷!”
叶华愕然,他这才想起来,原来改名字在不同情况下,含义是不一样的。
比如李从嘉当了皇帝,为了方便避讳,就改叫李煜,单字,而且偏生僻,不容易出错。这是皇家的改名,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主人给奴仆改名。
一旦成了某一家的奴仆,不管原来叫什么,都要更改新的名字,方便主人呼唤。
当下的情况,李煜只会以为叶华把他当成了奴仆。
尽管很愤怒,他还是选择了顺从,甚至上,李煜觉得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再大的屈辱,他都能忍受!
叶华第一次猜不透李煜的心思了,他直挺挺跪在自己的面前,恭敬而坦然,可他的心绝不会这么想……叶华仿佛看到了一颗莲子,在满是污浊的泥潭里吸收营养,静待含苞待放的时机。
大多数种子通常都没有发芽的机会,叶华可以轻松碾死李煜,让他彻底消息。不过叶华没有这么做。
他想瞧瞧,瞧瞧这位大词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既然愿意当我的奴婢,我就收了,从今天开始,你负责给我养马,记得要把马喂得好好的,那些公文你也要整理,不许偷懒,否则我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李煜低眉顺眼,倒退着来到大帐门口,叶华开口了,“你的夫人很不简单,南唐的一些大臣也没有放弃你。”
李煜的腰更加弯曲,他没有停留,一扭头去了马棚,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有把马喂好,等着吧,真的有出头的一天,我会报答你们的!
……
李弘冀用了三十万匹丝绸,换取契丹出兵。
有些人想不通,丝绸有什么用?契丹人怎么会乖乖听话?
这可是好东西,江南的丝绸是比真金白银还硬的通货。
契丹虽然丢了幽州,但论起面积,依旧是当世第一大国,超过大周几倍之多。他们的商旅可以前往西域,甚至进入波斯大食。
那里有神骏的战马,有锋利的马刀,还有数不尽的廉价珠宝……契丹人不是完全的蛮族,他们还需要商业,需要庞大的获利,支撑庞大的人马。
“大周应该发展海军了,至少要切断辽东和江南的航线!”
叶华提起笔,在随身的小本子上,重重填上了“水师”两个字。
第二天,李煜天不亮就起来了,去给叶华的大青马洗刷,然后拌了满满一盆的饲料,有谷糠,麸皮,豆饼,嫩草,还要加一把洁白的食盐……李煜不久前才知道,战马也要吃盐,而且吃的盐比一般的百姓还要好!
江南面临着大周的封锁,失去了盐城之后,食盐更加昂贵,质量奇差无比。
一把食盐,里面有半把沙子,简直没法和战马吃的相提并论。
李煜第一次醒悟,原来生活不只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柴米油盐……不要觉得大哥残暴,就会被万民唾弃。
错了,彻底错了!
如果大哥能让所有百姓都吃上干净的盐,他们一定会跪在大哥的脚下,歌颂天子圣明的。
什么杀害父亲,杀害兄弟,老百姓只会觉得那些人该死!
就连李煜都不得不承认,叶华给了他全新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
他很凄凉地发现,如果从下面往上看,有太多的东西,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
李煜还不知道,他即将面临更大的震撼冲击,人马往前走,不到二十里,就是顺州,这里刚刚经历过战争,硝烟的味道还没有散去。
路边还能看到来不及收拾的尸体,树林、溪谷、草地,还有无主的战马,漫无目的啃着青草,等待着新的主人把它们收拢起来。
一位老将军率领着人马,前来迎接。
“末将赵弘殷拜见侯爷。”
叶华从战马上跳下来,“老将军何必客气,我和令郎可是好朋友,你是我的长辈。”
赵弘殷连忙摆手,“侯爷太客气了,末将的次子还要多亏侯爷教导照顾,末将可不敢以长辈自居啊!”
叶华也笑了,现在最算不清楚的就是辈分了,他和赵大是朋友,可又是赵二的师父,冯道是他的师父,却又想把孙女嫁给他,简直乱成了一团麻,索性就不管了。
叶华让赵弘殷带路,来到了城东,这是一片巨大的空地,四周是用鹿角拦起来,里面有两千多个俘虏,他们抱着头,蹲在地上,战战兢兢,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全都是契丹人?”
“也有汉人!”赵弘殷黑着脸道:“侯爷,这帮不要脸的畜生,干脆都杀了算了!”
“别!”
叶华冷笑,“杀了他们算便宜了,都交给燕云开发公司吧,还能卖一笔好价钱。”
叶华说的轻飘飘的,仿佛浑不在意,可就是这句话,直接决定了两千多人的命运。李煜看到了毛骨悚然的一幕。
军中的兽医出动了,他们手里都拿着锋利的小刀,有士兵将一个个俘虏架出来,送到兽医的面前。
紧接着就是一声接一声的惨叫……李煜下意识捂住了裤裆,脸都变成了绿色。
“你怕什么,难道南唐的宫里,没有太监?”赵二很不客气讥诮道。
李煜艰难地咽了口吐沫,“莫非大周宫中,要用他们做太监?”
“当然不是!”赵二笑道:“这些人是送去干苦力的。”
“那,那为何要,要……”李煜说不下去了,他只觉得这么干太残忍了。
“没有法子,你们李家的祖宗,太宗皇帝曾经全其部落,顺其土俗。结果蛮族繁衍生息,几十年后,就闹出了安史之乱,所以只有切一刀,才能放心!”
李煜默默低下了头,在他接受的教育里,安史之乱是因为唐玄宗宠爱杨贵妃,任用奸臣李林甫,杨国忠所至,是皇帝不修德政,不行王道,是天理循环,天数如此……大唐盛极而衰,乃是自然之理。
可赵二却告诉他另一种答案,更糟糕的是他还深信不疑了,原来的老生常谈,被李煜抛到了九霄云外。
“同样的一本书,有人成了治国良才,有人却读成了榆木疙瘩儿,这就是见仁见智!你现在的火候,比起令兄差远了,还要努力才行!”
李煜默然,他跟着赵二,替叶华牵着战马,来到了顺州的北城,在这里,士兵多了一倍,看管的俘虏也多了许多,几乎有三千人的规模。
赵弘殷说了几句,叶华的眉头紧皱吗,“这帮人还留着干什么?直接坑杀了!”
老将军切齿咬牙,“末将遵命!”
离着几十步的李煜愣了一下,直接杀了,这帮人难道比契丹人还野蛮,罪孽还大?赵二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其中的几个,他们的脑袋上只有短短的寸发,还有人烧着香疤……李煜深吸口气,惶恐低语道:“会,会有报应的!”
第376章 李煜悟道
三千人需要一个很大很大的坑,才能埋起来。
完工之后,变成了一座土丘。
李煜的帐篷就在土丘的下面,距离不足五丈,地下三尺,就埋着整整三千具尸体,这是一场艰苦的修行!
“师父,弟子想不明白,你那么偏爱李煜干什么?”
叶华笑了笑,“你要是觉得那是偏爱,师父也偏爱你一次,如何?”
赵二吓得退后两步,连连摇头,清楚归清楚,但是没有谁愿意主动受罪。
“我只是觉得李煜变得厉害了,久后必为大周的祸患,师父如此做,怕不是为了对付李弘冀吧?”
叶华横了他一眼,笑骂道:“就你聪明!”
“李煜这般的才子一千年才出一个,假如能把他驯服,就会成为东南文人的表率,用处很大的。东南各国,打下来容易,治理却难上加难,尤其是文人,最难搞的。要用他们,又不能不防,非常艰难!”
“世上还有事情能难得住师父?”赵二歪着脑袋道。
叶华忍不住笑了,“你师父只有一个脑袋,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说别人,就连你小子的心思,我都未必能看得透。”
叶华突然探身,不客气道:“你大哥受伤了,你爹在前线拼杀,你不关心他们,眼睛光盯着李煜,你给我说,你小子是什么打算?”
赵二被问得目瞪口呆,难得,这小子脸颊变红了,虽然只是一瞬,但是却被叶华给捕捉到了。
“哈哈哈,我知道了!”叶华笑道:“你是看上了周娥皇,对吧?”
“师父,你,你胡说!”赵二连忙摇头,“没有,绝对没有的事!我是害怕坏了师父的大事,弟子真的都是为了师父考虑的!”
赵二努力撇清楚,可有些事情,是越说越讲不清的。
周娥皇长得好,才华好,又带着江南女子的妩媚温柔,绝对是女神级别的,像赵二这样冲动的少年,盯上她也是情理之中……不过想弄死李煜,抢占人家的媳妇,那就太过了!
“我听说周娥皇还有个妹妹,也是不错的。”
赵二突然瞪大了眼睛,惊慌失措,“师,师父,你,你太过分了!”
“为师有什么过分的?”
“她妹妹才六岁不到啊!”赵二整个人都不好了,吓得落荒而逃,他要静静。叶华也吓得不轻,大小周后他当然知道,只是没想到两个人差得年纪这么大……对了,赵二怎么知道的?
这小子一定打听过,奶奶的,果然在打周娥皇的主意,你小子就是个坏种,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坏蛋!
叶华突然发现,难道当皇帝的人,都有染指别人妻子的癖好?
曹操,李世民,赵二,铁木真……貌似还不少啊!
为了不让自己的徒弟走上邪路,叶华决定加快李煜的进化速度。
“你想过没有,那些人为何要背叛大周,和契丹人勾结在一起?”
李煜低着头,怀里还藏着一个佛头,他的身躯蜷缩,像是一个惶恐的小兽,他舍弃了尊严,像是一个爬虫苟且着,怀里的东西给了他最后的一点念想——今生如此,或许来世就会不一样的。
有阴曹地府,有极乐世界,有因果报应,循坏不爽……你今天欺负我,下一辈子,我就能欺负你!
不用做什么的,老天爷都看着呢,满天神佛都盯着呢!
很显然,自幼熟读佛经的李煜很能领会佛经当中的精髓要旨。
这东西的确是安慰弱者最好的工具——没有之一!
“因为大周灭佛!”
“大周为何要灭佛?”叶华笑呵呵问道。
“因为,因为你们垂涎佛寺的钱财!”李煜声音很低,他不敢说重话,却也不敢撒谎,只能尽量用柔和的语气,避免触怒叶华。
“哈哈哈!”叶华微微一笑,“你说的没错,就是为了钱!但是你想过没有,寺庙的钱是哪里来的?属不属于他们?”
“这个……自然是四方信众施舍,他们礼敬皈依我佛,朝廷如何能管?”
叶华摇头,“你想过没有,如果佛寺威胁到了朝廷的生存安全,那朝廷该不该管?”
“怎么会?”
李煜惊讶地站起,仓促之下,怀里的佛头掉了出来,他急忙用力抱稳。
“释教让人逆来顺受,摒弃七情,平和冲淡,忍让为先,放弃口腹之欲,一心修行,只求来世,他们可从来没有想过造反啊?”
“可他们把无数百姓逼反了!”叶华冷笑道:“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如果有人愿意给我送钱,送粮食,给我建造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给我送田地奴仆,让我坐享其成,不劳而获……我也不会想着造反!只不过这些东西不会凭空出现吧?也不是佛菩萨赐下来的吧?哪一样不是百姓辛苦劳作得来?哪一次灭佛,不是他们自己找的?天下之财,十之七八尽归于佛,佛门却不事生产,不耕不种,只知道烧香念佛,把寺庙弄得金碧辉煌。须知道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全都是民脂民膏!”
“李煜,朝廷横征暴敛是苛政,那以虚妄的来世,欺骗百姓,榨取钱财,又是什么?欺世盗名吗?你说他们平和忍让,是真的吗?圣人把他们发配到了幽州,这些人可就不忍让了,也不平和!他们宁可去勾结契丹人,联手作乱。整个顺州,就有四五千百姓死于战乱……本爵坑杀这些人,还有什么不对吗?”
……
李煜失眠了,黑亮的眼睛,不断闪烁着。
究竟谁对谁错?
僧人被发配幽州,做苦力,干苦工,朝不保夕,他们怨恨大周朝廷,要报复反叛,说得通的。
甚至李煜觉得,这是大周的报应!是他们不敬三宝的下场,最好遍地烽火,把大周给推翻了才好!
可,可叶华也没说错啊!
寺庙的确不事生产,不纳田赋,白白侵占国帑民财,身为天子,万民的君父,能坐视不理吗?
大周也没有错!
那,那是谁错了?
或者说,谁都没错!
李煜将怀里的佛头高高举起,佛陀狭长的眸子与他静静对视着……假使佛祖真的存在,神通无量,就不该在乎信众的一点供养,倘若佛祖不存在,或者没有那么大的神通,供养礼敬,又有什么用处?
都说供佛,其实说到底,还不是把钱财宝贝送给了僧人……如果说佛菩萨是皇帝,那么僧人就是皇帝身边的太监……普通人没法直接见皇帝,必须通过太监传达,而历代的史书都明明白白写着,太监之中,好人不多,坏人不少!
僧人为何要宣扬佛法,大周朝廷为什么要一力灭佛?叶华承认了,大周是为了利益,为了财富,那,那僧人呢?是为了解救苍生于苦海,为了光大门户?还是一样,也为了利益,为了能不劳而获?
李煜不断拷问自己,坦白讲,这些念头放在过去,简直是大逆不道,连想都不敢想!可是如今他已经被踩到了最底层,变成了人家的马童奴仆,他能关心的无非是生存和果腹而已!
越是这样,反而越能透过纷繁的假象,看清楚问题的本质……
当阳光照进帐篷的时候,李煜眼圈通红,嘴角却露出了欣然的笑。
突然,他将手里的佛头高高举起!
狠狠摔在地上,变成了碎片。
这还不过瘾,又搬来石头,砸得粉粉碎!
我心中有佛,何必在乎土偶佛像?
要知道,这个佛头可是花了二十文钱买来的!二十文能干什么?能换十个大包子,能换两双草鞋,能换一斤青盐……这些东西,对于眼下的自己来说,哪一样不比佛头来的有用?
“哈哈哈,我悟了,我懂了!”
李煜咧着嘴大笑,迎着阳光,重瞳当中,放着奇异的光彩。
一切的争端,无非是利益之争罢了!
兄长囚禁父皇,抢夺皇位,是这个打算,大周灭佛,把铜像熔铸钱财,也是这个打算,就连僧人,让百姓向庙宇捐赠施舍,还是这个打算……一切的一切,世上每一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利益奔波着,天下道路万千,行人匆匆,一人为名,一人为利!
世上本来就没有是非对错,所在角度不同罢了!
从皇子的立场看,是一番景象,从奴仆的角度看,又是另一番景象……这世上最难的就是将心比心!
李煜手舞足蹈,状若疯癫。
尽管他的处境没有丝毫改变,但是他的心重新格式化了,看到的东西也就不一样了。
李煜欣然跑到土丘上,踏着下面的尸体,没有半分恐惧。他又跑去东城,那里的奴隶市场格外繁荣。
商人们翘首以盼,伸长了脖子。
老将军赵弘殷凯旋,他押解着上千名契丹俘虏,全都是青壮的男丁,一个个肌肉鼓起,剽悍雄壮。
商人们指指点点,眼睛都冒着光!
“在他们的眼里,只怕看到的不是人,而是一群能带来丰厚回报的牲畜吧!”李煜饶有兴趣看着,和上一次的恐惧惊骇全然不同。
他甚至关心起一个奴隶的价钱,五贯,只要五贯,半头牛而已!
有个商人一口气买了一百个奴隶,全部送给兽医动刀子,商人瞪大眼睛,又叫又骂,让兽医千万小心……这家伙不是良心发现,而是害怕损坏了他的财产,没错,奴隶不是人,是财产!
第377章 幽州的法则
整个奴隶买卖,只持续了一个时辰不到,还有七八成的商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奴隶,他们只能等待下一次。
热闹的市场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只剩下地上一摊摊的血迹,还有一块块的肉丸,提醒李煜,这里刚刚发生过什么。
从东城回来,李煜就给战马增加了一成的精料,然后用猪鬃刷子,把马儿每一处皮肤都清洗得干干净净,直到战马用大脑袋满意地蹭了蹭李煜的脸颊,李煜才露出了笑容。
生命也是有价格的,而且还是明码标价,如果他再不努力,提升自己的价值,只怕就要和那些奴隶一样,被切掉宝贵的东西,然后充作苦力。
他胳膊细瘦,身形干瘪,干不了重活,只怕连五贯钱都不值!
李煜暗暗叹口气,没有别的选择了,把战马养好,把公文整理好,对了,叶华还说过,李景达死了,整个南唐皇室,成年的男人,能够挑战李弘冀的就剩下自己一个了。
或许从这个角度来看,自己还是值钱的。
当然,前提是自己学会领兵,学会打仗,学会……杀人!
他很恼怒,自己从前用了太多的精力,去学什么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现在看来,简直是浪费生命!
你一个皇子,学这些没用的干什么?
弓马武艺,兵书战策,甚至阴谋诡计,这才是该学的东西。
曾经自己拥有南唐最好的师傅们,可惜自己却选择了拒绝,等到想学的时候,环顾四周,已经没人会教自己了。
叶华的能力绝对够,但是身为大周的冠军侯,他未必会教导自己,即便教了,也会留一手的……李煜想了很久,他重新翻出了竹板,还用为数不多的钱,买了美酒。
“师父,李煜变了!”
赵二风风火火找到了叶华,他发现了令人惊骇的事情,“李煜去贿赂骠骑卫的士兵……堂堂的皇子,去给丘八大唱市井俚曲,还跟他们一起喝酒,师父,此人志向不小!”赵二煞有介事道:“弟子以为应该立刻除掉李煜,剪除这个心腹大患!”
叶华淡然一笑,赵匡胤斜靠在病床上,正在大啖酱肘子,对二弟的话,视若无睹。被师父和大哥一起鄙视,赵二气疯了。
“师父,你再纵容李煜,久后必然养虎为患,他会咬人的!”赵二急赤白脸。
叶华耸了耸肩,无所谓道:“他在干什么,我当然清楚。无非是交好几个将士,跟他们学弓马武艺,练兵之道,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