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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白骨精(剑语)-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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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呸呸,小丫头又懂什么喜欢不喜欢了。天都快亮了,赶紧睡吧。先操好你自己那份心,记好了啊,到了吴王府,离那吴王远点。娘可不愿意你去做个妾侍,就算是皇子的妾侍,也不行!”公孙大娘转移话题的本事,和江雨虹正是棋逢对手。
“老娘,幸福要靠自己去争取的……”
“睡觉吧,你这死丫头,以后再敢突然失踪十几天,老娘剥了你的皮。”
“老娘,你不能浪费你这宝贵的青春尾巴了……”
“你不睡,老娘自己睡了。”
江雨虹躲在被窝里,暗自盘算,非得想办法早点把这老娘嫁给萧长风,这俩唐朝男女,还没受过宋明“存天理、灭人欲”的洗脑,咋就这么害羞呢?
同是唐朝女人,还是李漱那丫头给力,只要有感觉,和尚也不放过!
☆、第十二章 史上第一只水晶球
听雪轩中,李恪靠在木榻上,一个黑衣人立在他下首,正在低声说:“太**中戒备森严,属下今夜趁着皇**宴的时候潜入太**中,发现有一处偏殿看似毫无人迹,但是四周却有不少身着突厥人服饰的侍卫放暗哨。”
“可曾进入那偏殿?”李恪冷冷地问道。
“属下怕惊动那些暗哨,不曾潜进去,但是属下亲眼看到,有几个蒙面人肩上扛着布袋进入殿中。看布袋的形状,属下认为里面装的是人,多半是被迷晕了装进袋子。”
“嗯,你近几日想办法跟踪那蒙面人,看看他们都是从何处掠得何人,不要打草惊蛇。”李恪挥挥手,黑衣人悄然退下。
西厢房那面,有缕缕琴音传来,这样的深夜,绿绮尚未入睡。绿绮的年龄逐渐大了,也许该多劝劝她,放下以前的事情,找个好男儿嫁了?想到这里,李恪忽然笑了,什么时候他居然开始操心这些事情了?
高高在上,冷酷无情的吴王居然开始关心手下的感觉了?
在那个叫雨虹的小丫头心里,却从来没有仰视过他,居然还敢和他讨价还价。最郁闷的是,自己竟然没有生气!如果换做别人敢这样对他,他早就吩咐人拖下去给顿乱棍。偏偏当时看到那小丫头轱辘轱辘滚到自己脚边,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茫然的样子时,李恪觉得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被拨动了。
想到雨虹小丫头一边靠着他的腿,一边拿起他长衫下摆擦汗,擦的脏兮兮的脸像个花猫的样子,李恪又忍不住微笑了,即使是脸上脏得都看不出本来面目,但是那漆黑的眼珠依旧灵动过人。
从那以后,李恪的心里就会常常浮现出这双眼睛。
只是现在这小丫头估计已经恨死他了,竟然利用公孙大娘和萧长风对她的关切之情趁火打劫,把兴乐帮收归麾下。按照小丫头的个性,现在估计一边咒骂他,一边转着小脑袋想办法在他身上挽回损失吧。
李恪摸摸自己的耳朵,果然有些发烫。
他只能无奈地苦笑一下,这小丫头哪里知道自己的苦心?如果他不用这种方法,只怕魏王李泰是不会放过她们母女,而跟公孙大娘有千丝万缕关系的兴乐帮,自然也不会幸免。
怪只怪,雨虹这小丫头谁不去偷,偏偏去偷李泰的东西,而偷的,又是李泰拿到的太子李承乾的把柄——那只贡品玉蝉。凭借李泰的实力,想要查到江雨虹的身份,易如反掌。
疑心颇重的李泰,自然会推断出,公孙大娘是太子李承乾的人,那么兴乐帮,也极有可能是太子在江湖上经营的一股潜藏势力。
也不知道是雨虹小丫头运气好,还是她已经聪明到了看清形势的程度。李恪当然觉得前者可能性更大,雨虹竟然在画舫上当场把玉蝉还给李泰,还表明自己是吴王的手下。而吴王李恪,本来就和太子关系疏远,另外他的庶子出身,也让他永远没有可能角逐太子之位。
所以李泰抱着拉拢吴王的心思,当时放过了江雨虹。
而李恪则借助后冠的事情,暗中帮助李泰对太子进行了第一击。如此一来,李恪就表明了站在李泰这面的立场,那么魏王自然会放过附庸在吴王麾下的兴乐帮。
所以,李恪才会匆忙在宫宴结束后立刻赶到西市公孙大娘那里,只是,他的这番苦心,只怕雨虹小丫头是不会明白的。
在小丫头眼里,自己就是一个趁火打劫的恶人吧。
可是,那小丫头,为什么要为自己挡下公孙大娘的那一击,李恪只觉得,当时看到江雨虹手臂上的伤口时,他的心里会猛然一痛,这就是伤在她身,痛在他心吗?这个傻丫头,难道不知道他想要化解公孙大娘这一招是举手之劳吗?
小丫头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在她心中,到底是什么位置?李恪第一次对自己有些不自信了。
其实,李恪始终不愿意承认,他不让魏王李泰打兴乐帮的主意,也是不愿魏王李泰去借机接近雨虹丫头吧。
什么时候,冷峻英武的吴王也开始变得患得患失了?李恪自嘲地一笑。
雨虹一觉醒来,神清气爽,手臂上的伤口也不再痛了。她经过这一晚,似乎已经认同了现在的自己,一个叫做雨虹的小丫头,有个又泼辣又风情的老娘,还有个黑社会大哥的师父。好吧,那就打点精神,好好重过一个十年!
唐朝的女孩幸福啊,至少不用像以前的自己,十二岁到二十岁的花样年华除了苦憋的读书考试考试读书就再没别的回忆了。现在,嘿嘿,可以用大把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了。而江雨虹最喜欢做的事情,那自然就是赚钱,赚大钱,然后心安理得的吃喝玩乐,游山玩水。
大唐,我爱你。
就这样,二十五岁的江雨虹准备彻底融入到唐朝小丫头的生活里,开始雄心勃勃地给自己策划一个纸醉金迷的未来了。
雨虹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她的小屋就在公孙大娘住的屋子的隔壁,里面放着一张小床,一个梳妆台,几个箱子。那箱子摆得很奇怪,摆在屋子中央空地上,在地上左一个、右一个,雨虹不得不踮着脚,从箱子之间的缝隙里走过去。
“老娘,这箱子干嘛这么摆着啊?”雨虹实在是按捺不住好奇心。
“你问我?还不是你自己要学什么轻功来着,好好路不走,整天在箱子上跳来跳去,号称落地无声来着。”
“啊!”雨虹大吃一惊,难道自己已经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了?她心中暗喜,一个纵身,试图如武侠小说中写的那样,拔地而起。结果膝盖一下磕在了箱子上,痛得雨虹抱着腿倒吸一口凉气。
看来这轻功是没有了。
公孙大娘又忍不住摸摸雨虹的头:“丫头你没发烧啊,你以前练功的时候,在箱子上面行走如风,连老娘我都抓不住你,现在怎么了?”
“估计那一摔之后,轻功都摔没了。”雨虹哭丧着脸,看来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午餐啊。自己想偷懒捡个现成都不行。
“你是把功夫也摔忘了,我看你这身子骨,往日练的功夫底子都在着呢。改日老娘再重新教你。”公孙大娘安慰雨虹。
“算了。”雨虹摇头如捣蒜,这么辛苦的事情,还是算了吧。反正到时出门把李诚带上就行了,再不行,就从师父那里找几个手下当保镖。打架这种事情,还是交给男人好了。
这个时候,雨虹发现另外一边的墙角还摆着一个类似人形的木头架子,架子上穿着衣衫,衣衫上还到处挂着铃铛。
“咦?这又是什么东西?”雨虹扯扯那个木头人的衣衫,顿时发出叮铃铃的声音。
“这不就是兴乐帮的长老彭千手教你练的妙手空空术嘛。你要偷了这挂着的衣衫口袋里的东西,还不能触动一个铃铛响出声。”公孙大娘白了雨虹一眼,“什么绣花弹琴的事情都不愿意学,就这种逃跑偷东西的玩意学的不亦乐乎。”
“啊,妙手空空?不就是做小偷吗?”雨虹脸庞一阵发热,她是现代社会熏陶出来的人,一想到自己居然热衷于做个小偷,心理上还是很难接受的。
“什么小偷,是劫富济贫!彭长老传授你这套妙手空空术的时候,不是把戒律都让你背下来了吗?什么穷人不偷,偷来的钱财须得有一半散给穷苦之人。你还整天给老娘说,你要做个侠盗。”
“哦,侠盗啊,那还成。”雨虹总算能接受这个事实了,她试着伸手去摸木头人身上的一个口袋,自觉已经够轻的了,结果却还是有铃铛发出响声。
算了,看来做侠盗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也和自己无缘了。雨虹收回手,有点茫然若失。
“你这次转了性子,老娘到是放心了,一个女孩子,整天学轻功、学偷鸡摸狗的,总不是个事。去好好学学女红、学学琴棋书画是正经事。”公孙大娘见雨虹对木箱和木头人都没了兴趣,顿时喜上眉梢,一边说,一边心里琢磨等雨虹收拾完东西,就把这些箱子木头都抬出去一把火烧了。
“算了吧,老娘,那女红和琴棋书画我是弄不来,你女儿我好不容易混到吴王府,找个大后台,还是赶紧多想法子做点生意赚大钱。以后有钱带着你去游山玩水多好。”雨虹歪着脑袋,看着公孙大娘打开床头上的一个箱子,拿出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都是些什么啊?”雨虹随手拿起一捆绳子,这绳子又韧又轻,绳子头上还绑着一个铁钩子。
“这是你翻墙用的工具啊。”公孙大娘又白了雨虹一眼。
雨虹手一松,绳子连着爪子嘭地一声掉在了地上。难怪这东西这么眼熟,武侠小说里经常看到,“只见那人手里飞出一根绳子,绳子一头的钩子勾住了墙头,随后一扯绳子,整个人蹬着墙壁就上到了墙头……”脑海里浮出这种场面,雨虹想象着一个小丫头,在漆黑的夜里,甩着绳子,翻墙过院,如入无人之境。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雨虹忍不住笑出声来。
一堆东西里面除了那绳子还有几支梭镖,一把匕首,一个小袋子里面还装着黄豆,还有些散碎的银子,一张软软的面具。
啊,这就是传说中的人皮面具吗?雨虹拿起来往脸上一蒙,除了眼睛、鼻子和嘴,其余地方都严丝密合贴在脸上。她赶紧往旁边梳妆台上的铜镜瞅去,哇,完全陌生的一张脸出现在镜子里,虽然模糊,但是也能看出,这张面具做的极其逼真,贴在脸上以后,顿时变成了相貌平平的一个人,属于那种扔在人堆里,铁定找不出来的那种。
“太好了,这东西我带走了,其余的这些,老娘你就帮我收拾好,放这里吧。对了,这黄豆是干嘛的?”雨虹兴高采烈地把面具揣进怀里。
“死丫头,这黄豆不是你逃跑的时候怕人追,撒地上让别人踩上去摔跤的啊。对了,这面具是你师父的宝贝,你什么时候弄来的?他总共就两张,天下再没有比这更精巧的了。”
“师父看在老娘你的份上,什么宝贝舍不得给我啊。”雨虹嬉皮笑脸,公孙大娘脸上微微一红,啐了她一口。雨虹想想,又把那小袋黄豆揣进了怀里。
雨虹的衣服只是几套胡服还稍微整齐一些,其余的短襦裙子都被胡乱团起来塞在箱子角落里。
“你现在总算是愿意穿裙子了。以前整天就穿胡服,跟假小子似的。这些衣服娘都给你收起来,赶明给你做几件漂亮的裙子。”
“这些衣服也不错,我带走了。我身上这些衣服,都是绿绮姐姐给我的,稍稍有点大。娘你帮我做点上档次的衣服。我自己在吴王府里还有点钱,到时我拿给你。”这次打制后冠,李恪到是颇为大方,后冠完工后,雨虹拿到了二十两银子,她给小白、绿绮、小顺子和李诚每人分了二两,不管是采买原料,还是加工制造,大家都出了不少力。
有钱大家赚,这样别人做事才有动力,雨虹向来奉行的都是为了大利必须放弃眼前小利这个原则。
“得了吧,老娘的银子都是留给你的。别看老娘的客栈破旧,嘿嘿,那是行事低调,老娘这些年没男人能依靠,也就只能多攒点银子依靠了,以后这些银子都留给你。”公孙大娘慈爱地敲了敲雨虹的额头。
“老娘,你对我真好。”雨虹抱住了公孙大娘撒娇,亲生父母既然能狠心抛下那么小的孩子,那么就别怪雨虹对他们没感情,养育之恩,从来都是浓于生育之恩。
雨虹带着个小包裹回到吴王府的时候,已经是午后时分了。她刚走进听雪轩的小院子,就看见小白正从李恪的书房走出来。
雨虹赶紧上去拦住小白:“小白,上次我画的图样,让你打制出来的东西做的怎样了?”
“昨天就弄好了,就等着虹掌柜看看对不对。”小白憨厚地说道,当初做后冠的时候,雨虹让小白叫她虹掌柜,天然呆小白毫无疑意就这样一直称呼雨虹了。
不管怎样,是雨虹收留了小白,小白算是雨虹的第一个手下吧,技术宅男又带着天然呆的气质,是老板最喜欢的一类员工了。
“好,你等着我。”雨虹把手里的包裹往房子里一扔,就跟着小白到他住的地方去。现在小白住在听雪轩旁边的一个偏僻院落里,里面有个小丫头帮着收拾东西。
小白除了自己住的一间房,另外一间房就被他当做了工作室,里面到处都摆放着他的一些工具,什么小石磨,熔炉,石台之类的东西。除了他随身带来的一些小工具。这段时间小顺子又按照小白开出的单子,采购了不少工具和原料。
房子里面堆着的一大半东西,雨虹见都没见过,更叫不出名字。
房子中间的一张木桌上,放着一个拳头大小的透明水晶,水晶呈球状,有一面被磨平,可以放在桌子上。此时,这个水晶球里面已经被掏空,是个空心球。
小白拿起水晶球,下面磨平的地方有个小洞,小白正是从这个小洞里一点一点把球心掏空,为了水晶球里面也被打磨得平滑,费了小白很多功夫。
好在小白身为技术宅,越有挑战性的技术活,他越爱做。当初江雨虹拿来一大块蓝色水晶,要求小白想办法打出一个中空的水晶球,小白欣然接下这个比较有难度的任务。虽然他搞不清楚自己这个虹掌柜想做什么。
雨虹满意地看着这个透明中空,泛着淡淡蓝色的水晶球,几乎达到了她心目中想要的那种效果。
把汲取来的井水从小孔里灌进水晶球,再把一些打磨成六角形状、米粒大小的各色宝石放进水晶球。小白最后用融化的桃树汁液封住小洞,大功告成!
雨虹摇动着水晶球,只见各色宝石在水中起伏,最后把水晶球放在桌上以后,那些宝石就如从深邃夜空中滑下的流星,在水中拖出各色尾迹,一时间,这水晶球里面似乎藏了另外一个夜空,美得让人窒息。
“我师父也想不出来这般事物。”小白呆呆地看着水晶球,不由自主地说。
“废话。”雨虹心想,这也不是我能想出来的,二十一世纪到处都是。不过这只嘛,肯定是史上第一只水晶球了。
☆、第十三章 宝马
捧着做好的水晶球,雨虹兴冲冲地回到听雪轩。刚进门,迎面碰上了吴王李恪。
还是惯常的冷,惯常的酷,靠,夏天我就跟你混了,难得的绿色空调啊,全自动无污染,往你旁边一站,绝对可以让温度骤降个几度。雨虹一边在心里腹诽,一边赶紧让路。
“你手里拿着的是何事物?本王瞅着眼生。”李恪没有理会雨虹的让路,反而停下脚步,眼睛看着雨虹手里的水晶球,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
“这是准备送给合浦公主的礼物,就当我给她赔罪了。”雨虹一边回答,一边心里暗道,你要是瞅着眼熟,那才叫奇怪了,除非你也是和我一样穿越来的。
“哦,让本王看看。”李恪伸手拿过雨虹手上的水晶球,举起来,对着夕阳的余晖看了又看。
“不是这样的。”雨虹从李恪手里拿回水晶球,用力摇了摇,然后再放到李恪的手里。顿时点点流星在李恪的眼前划过,一个水晶球里,突然有了一片绚烂的夜空。
“好精巧的东西!”李恪大感惊奇,冷峻的面容上不由自主浮现出一丝笑容,“你是从何想出这般妙法?”
“偶然想出来的罢了,不过要是没有小白,还真做不出来这东西。小白的手艺很重要。”雨虹有意无意地在李恪心中提升小白的地位,以显示她救回小白的举动是多么的英明神武,多么的有预见性。
李恪没有理会雨虹,还在研究手里的水晶球。
雨虹忽然心里一动,她指着水晶球说:“吴王,这水晶球我如果作价一千贯,你觉得如何?”
“巧夺天工,如果当世只有一件,就是一万贯也卖得。”
这吴王冰山一般的外表下面,也有着一颗标准奸商的心啊,雨虹惊叹!
“如果我们有一个店铺,专门经营这样的新奇东西,打上我们独特的那种标志,比如那种新月符号,限量出售,那么嘿嘿嘿……”雨虹双眼闪动着动人的银子光泽。
“只有权贵巨富才能买的起,而且就算买的起,也不是要多少有多少,不是有钱就能买到。”李恪的眼睛也很亮,比银子的光泽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脸上的神色却是保持惯常的冷峻状。
一时间,雨虹产生了一种错觉,她几乎要认为她和李恪现在谈的不是钱,而是谈的攻城略地,杀伐征战之类的军国大事。
“如果要做这样的产品,那么我们最需要的是在长安城最繁华的地段,有一个店铺。这店铺的装修陈设都要有最高水准。让人一看,就知道这店铺里面的东西,能买的起的人不多。”江雨虹回忆着前世LV店铺的特点。
“但是,”雨虹强调道,“店铺里面的侍从,对进店铺里的任何人,不管贵贱,都要有着最彬彬有礼的服务,反正必须要有那种感觉,就是店里的侍从,也要能有让爆发户自惭形秽的气质!”
“好,这件事情就交于你来办!”李恪将手里的水晶球翻过来,露出底座上那小小的新月形标记,眼里闪起嘲弄的光泽,“你把这水晶球送于合浦公主,就是为了彰显这件事物是皇室所用,为了将这新月标记广泛流传于皇室贵戚中吧。”
“厉害!”雨虹点头,这吴王还真是精明过人,棋逢对手才有意思。
李恪把水晶球放回到雨虹的手里,却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臂。
手臂上的伤口一阵疼痛,雨虹忍不住呲牙咧嘴的叫了一声。
李恪脸上闪过懊恼之色,但是随即又恢复冷峻:“我已经吩咐小顺子给你拿了一些伤药,让绿绮帮你重新换药吧。”
靠,连句道歉的话都不会说啊,好大的王爷谱。雨虹一边心里暗骂,一边嘴上淡淡地说:“不劳王爷费心,雨虹是个粗人,不像王爷这般尊贵。这点小伤,还过得去,只要王爷稍微离我远点就行。”
李恪的鼻子几乎都被气歪了,得理不饶人的小丫头!为什么只有在谈赚钱之事的时候,这小丫头就和他一拍即合,默契无比,其余的时候,这小丫头脸上的表情就好像欠了她三百万银子似的。他真的开始考虑是不是把这小丫头抓起来揍一顿?
看着李恪冷冰冰的脸上变幻莫测的神情,雨虹决定赶紧溜之大吉。她抱着水晶球:“我去找绿绮姐姐换药了。”说完,头也不回地冲进西厢房。
绿绮给雨虹换药的时候,纤细的手指一边灵巧地拆着裹在雨虹手臂上的布条,一边轻声埋怨道:“出去一趟,也不知道小心点。”
“好啦,绿绮姐姐,你比我老娘还唠叨。”雨虹一边想着刚才的情形,一边心里暗自琢磨,刚才自己是不是做的过分了点?既然要长期潜伏,等待有朝一日给李恪点颜色瞧瞧,那么现在似乎不该过早暴露自己的敌意。
算了,谁让李恪长得太帅,让自己有点好色的心会因为美男当前,暂时失控。下次记得要淡定、淡定!
告诫完自己,雨虹看见绿绮将取下来的那布条放在一边,正用新的白绸给自己包裹伤口,她随手拿起布条,塞进怀里,这布条好像是李恪从他身上的袍子上撕下来的。雨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有点做贼心虚似的把布条藏起来。
难道是怕绿绮看到?
包好伤口,回到自己房间,雨虹想了想,把那血迹斑斑的布条放在床头边的小箱子里。小箱子里放着人皮面具,魏王李泰的那个荷包,还有一个小布袋,布袋里放着她的几吊铜钱和十几两银子。
放好布条,仿佛藏起了一个秘密似的,雨虹的心里顿时轻松了许多,倒头就沉沉睡去。
雨虹是被绿绮摇醒的:“虹妹妹,快醒醒,合浦公主来了,正在前厅找你呢。”睁开眼睛,哦,外面的太阳光已经照到了纸糊的窗户上,绿绮妆容已经一丝不苟。江雨虹露出两颗白白的大门牙,晃得绿绮一阵眼花。
“合浦公主这么早就来了啊。”江雨虹摇摇脑袋,把残存的睡意都驱赶出去。李漱那刁蛮公主虽然脾气急躁,但是没什么心眼,江雨虹根本不把她当做一个重量级的对手来看,但是在江雨虹的打造大唐第一奢侈品牌的大计中,李漱可是一个重要角色。
所以,江雨虹匆匆跳下床,简单洗漱之后,就抱着装水晶球的木盒,和绿绮一起到了前厅。
李漱穿着一身大红紧身胡服,脚下蹬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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