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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_孑与-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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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火攻心的铁心源忽然从骆驼背上站起来,背对着大宋最繁华的城池,向遥远的西北方怒吼道:“兄弟们撑住啊,你们的援军来了!”
穆辛没有听清楚远处的铁心源喊得是什么,笑着对易普拉辛道:“你看看,多么有活力的孩子啊。”
牵着骆驼步行的易普拉辛笑道:“智慧的主人,九十九个神子,九十九条河,九十九座神山,九十九座神念,最后能进天堂者有几何?他可以吗?”
穆辛笑道:“霍桑就要蒙天神召唤去天国了,既然他提出来这个苛刻的条件,我们只要去完成就好了。”
易普拉辛又道:“山中老人只应该是我们的族人,为何这一次会有这么多的异族人?”
“宋人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实应该把王换成神就非常的合适了。”
“您的意思是说只要是神庇佑下的子民,都可以继承山中老人吗?”
“我的易普拉辛,你站在地上,因此你的目光就只能看到三里之地,如果你站在骆驼上就能看到五里之地,如果你能够攀上高山,就能看到大地的尽头。”
易普拉辛抚胸施礼道:“您的智慧就像海洋一样广阔,我的智慧主人。”
铁心源从包裹里掏出那枚完整的征北大将军铜印,看得很是入神。
这东西原本是卫青手头的东西,他就是以这个官职远击匈奴三千里。
铜印后来又落入曹操的手中,如果不是因为汉末的局面过于混乱,曹操最大的梦想就是获得这个铜印,而后率领十万虎狼之士横扫漠北……
妈的,现在这个铜印到了自己手里……
夏竦很仔细,不但有铜印,还有两瓣可以分合的虎符。
又掏出那面旨意,只是看了一眼上面的日期就叹息一声把圣旨给合上了,这张旨意是十五年前写的,上面还有赵祯的亲笔落款,只要看看旨意上的血渍就能看出,这封诏书绝对经历过很多次血战。
恐怕连赵祯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曾经写过这样一封诏书吧?
铁心源忽然想起后世关于英国渔民的一个传说,当英帝国最强大的时候,即便是一个渔民也敢举着鱼叉向别国的舰队宣示自己国家对海洋的主权。
铁心源不敢想象自己站在荒漠上宣示主权的模样——估计会被野人的马蹄踩成肉酱吧?
不知道巧哥现在怎么样了,他离开的时候,估计和自己此时的心情一模一样吧?
身为兄弟姐妹中最大的一个,为了保护小的,别说背上一个色鬼的名声,如果当初受威胁的人是铁心源的话,他觉得即便是背上一个淫贼的名声也会非常的无所谓。
骆驼看似慢慢腾腾的,可是它的步伐很大,在铁心源的胡思乱想中,很快就把他带到了三十里外了……
李巧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即便是有甲胄,链子锤敲打在胸甲上,发出闷响之后,他的嗓子眼一甜,不由自主的喷出一口血。
他的手松开了战刀,紧紧地抱住马脖子,任凭已经发狂的战马将自己带进敌人军阵最密集的地方。
眼看着长长的刺枪戳穿了战马的胸膛,李巧用带着臂盾的胳膊隔开一柄长枪,身子顺着枪杆滚进了敌阵,左手紧紧地掐着一个西夏人的咽喉,野兽一般猛力的一扯,西夏人的喉管就被他生生的拉断。
被激发了野性的巧哥咆哮一声,丢掉手里还冒着热气的喉管,捡起一柄连枷,不管不顾的乱砸了起来。
他不知道舞动那柄连枷舞动了多久,直到被一个青塘人找了一个空挡死死地抱住按在满是血污的地上,他才喘着粗气,停止了反抗……
青塘人随即欢呼着将他举了起来,第一个杀入敌阵并且让敌人混乱的猛士,理所应当的接受所有人的喝彩。
李巧被青塘猛士们丢上天,又落下来,然后又丢上天。
李巧红彤彤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东京的方向,用沙哑的嗓音低声道:“源哥儿,保护好他们,我会会去的……”
站在高处观战的卓玛见李巧的战旗第一个杀进了敌阵,不由得高高的跳起来,抱住角厮罗的胳膊道:“父亲,我的人战力如何?”
角厮罗笑吟吟的道:“还算是一条汉子,走,我们去看看我们的大英雄!”
第一零八章 吃软饭的李巧
李巧仰面朝天躺在地上,面色狰狞。
一个脸上涂满了油彩的上师正在一面念经,一面拼命地拿脚踩踏他的肚皮,腹部左侧一个一寸长的伤口里正在往外喷涌着黑血。
当伤口里不再喷血之后,上师就把一团草药放进自己的嘴巴里大嚼,嚼碎之后呸的一口就吐在李巧的伤口上,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长串话之后就去拿脚踩下一个……
“你哭了?”头顶出现了卓玛那张艳绝尘寰的面孔,只是现在脸上布满了不屑。
“汗水。”李巧抬手擦拭掉自己也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水的液体。
听李巧这样说,卓玛立刻就高兴起来,拿脚踢着李巧要他快点起来。
李巧看见了走过来的角厮罗,他一面走一面和躺在地上的伤兵大声的开着玩笑,不时地从自己的酒壶里倾倒出微微发白的马奶酒,那些伤兵就争先恐后的张着嘴去接。
角厮罗来到李巧的身边,将手里的精美的皮制马奶酒壶丢给李巧,大笑道:“好一条汉子,没想到宋人中也有猛士,还以为宋人只配系上狐狸尾巴……哈哈哈。”
李巧弯腰道:“感谢将军的厚赐。”
卓玛不满的道:“你应该称呼我的父亲为王,而不是什么将军。”
李巧连忙弯腰道:“感谢我王的厚赐。”角厮罗挥挥手道:“还不是什么王,只是一个节度使。”
李巧笑道:“此战之后,西夏人退过黄河,宋国应该拿出一个王爵来报答我王帮助他们护卫边疆的功劳,如果宋皇不给,会寒了猛士的心。”
角厮罗笑道:“不能再打了,给王爵也不能打了,如果继续打下去,就轮到宋国来攻击我们了。”
李巧笑道:“我王英明!”
角厮罗看了李巧一眼道:“留在青塘吧,只要你的军功足够,将卓玛嫁给你不是不可能的事。”
李巧感激的道:“如此,末将将别无所求。”
角厮罗嘿嘿一笑就离开李巧,继续去安慰别的伤兵去了。
卓玛踢了李巧一脚道:“快去做饭,我饿了,不吃羊肉。”
李巧用宠溺的目光看着卓玛,撕下一条麻布紧紧地勒住肚皮上的伤口,笑呵呵的就去给卓玛洗手做饭去了。
卓玛的帐篷不算很大,李巧却非常的满意,至少这里没有浓重的腥臊味道。
去了大宋五年,大宋唯一对卓玛的改变就是饮食,她如今已经吞咽不下青塘肥美的白水煮羊肉了。
李巧洗干净了手,开始揉面,今天难得有葱蒜和酱醋,做一碗油泼面估计就能把那个女人打发掉了。
卓玛在外面唱歌,她的歌声非常的动人,李巧看见有一个雄壮的青塘人将卓玛扑倒在干草从里。
他微笑着将扯开的面条丢进汤锅里,喃喃自语道:“源哥儿现在应该正在骂我见色忘义吧?
老天爷啊,这样的色,你这个小混蛋有胃口能够承受,老子实在是快扛不住了。
你那么聪明,应该弄明白老子为什么要跑了吧?
老子要是不跑,你们他娘的哪有好日子过,夏竦那条恶狗,不咬死我们兄弟他是不心甘啊。”
眼看着面条浮上水面,他就把面条捞出来,拌上葱蒜,给面条上狠狠地浇了一勺子菜油,顿时帐篷里就浓香四溢。
看着这碗香喷喷的洁白的面条,李巧往碗里吐了一口痰,然后小心的拌上酱醋,调匀了面条,就朝帐篷外面大喊:“卓玛,吃饭了!”
只喊了一声,卓玛就衣衫乱糟糟的从干草堆里爬出来,拿脚踢开那个纠缠自己的粗壮胳膊,笑嘻嘻的连蹦带跳的跑回来了,如同一只娇媚的羊羔。
“今天吃什么?”
“油泼面!”
“好香。”
“那是自然,这是我兄弟教我的。”
“你兄弟什么时候来?”
李巧笑道:“他和我不一样,他是读书人,以后还要考状元,在东华门唱名,最后成为人上人。”
卓玛唏哩呼噜的吃着面条,一面道:“你应该把他叫来,在青塘多好啊,学那些长胡子的老头背书,真没意思。”
面粉是给卓玛准备的,李巧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干羊肉,用刀子切下来一块慢慢咀嚼,羊肉很硬,还是生的,他用拳头在胸口敲敲才勉强把干肉咽了下去。
此时的他非常怀念婶婶做的汤饼,如果自己这时候在东京,一定是已经吃了三碗婶婶做的热汤饼……
卓玛踢了他一脚,将他从迷茫中踢醒,娇声道:“你好久没有进我的帐篷了。”
李巧笑着摸摸卓玛的脸蛋道:“我只有保留体力尽快的成为将军,王才能把你嫁给我。”
卓玛哈哈笑道:“那你就快点啊,小心我被格日朗他们给抢走了。你刚才应该看见格日朗对我干了什么,你难道不去找他决斗吗?”
李巧摇头道:“这是战时,我王有令,战时互殴者死!”
卓玛狠狠地踢了李巧一脚道:“没用的狐狸,你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勇士,应该把狐狸尾巴拴在你的帽子上。”
李巧丝毫不为所动,依旧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风干的生羊肉,吃的很是投入,似乎那才是人间的美味。
卓玛看着不作声的李巧难得的叹息一声道:“这里的生活自然是比不上东京的,可是这里有东京没有的自在。你如果想你的兄弟了,就让他们过来啊,他们不但能做出精美的首饰,也能盖出美丽的房子。如果他们过来了,我就能在青塘盖一座和乳山一样的石头房子,也要有喷泉,也要有华美的彩灯,更要有如同镜子一般光洁的房间。”
李巧笑道:“他们即便是来了,也盖不出乳山那样的房子。”
“为什么?”卓玛忽闪着自己有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问道。
“青塘太穷了,那样的房子你们盖不起,就算是把青塘的牛羊全部卖掉,也盖不了那样的房子。”
卓玛烦躁的道:“青塘为和就不能像东京一样富庶?东京为什么就不能在青塘?”
李巧看着这个既喜欢富贵生活,又喜欢青塘草原无拘无束的女子笑道:“除非我成为某一个城池的城主,只有这样,我才有机会拿无数的钱财来帮你盖一座不次于乳山的新房子。”
卓玛双手托着下巴哀愁的道:“父亲只有六座城池,他不会把一座城池交给你这个外人的。”
李巧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啊,我们可以去夺城池啊。”
卓玛的眼睛一亮,高兴地道:“是啊,我们可以去夺城池,你说那座城池合适呢?是宋人的城池好还是西夏人的城池好?”
李巧看着卓玛道:“如果想吃粮食,自然是宋人的城池好,如果想要钱财,自然是西夏人的城池好。”
卓玛皱着眉头道:“难道就没有既有粮食吃,又有钱财的城市?”
“有啊,东京,兴庆府,都是!”
“说了等于没说!”卓玛狠狠地踢了一脚蹲在地上吃肉干的李巧,然后就像小羊一般的跑去找她的父亲去了。
李巧吃完了自己的肉干,眼看天色不早,就取过一个老羊皮缝制的桶子找了一处干草厚实的地方钻了进去,再把皮帽拉下来护住脸准备睡觉。
刚刚有了一点睡意,就有人往自己的身上丢了一块石头,力道很重。
李巧掀开帽子瞅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格日朗笑道:“将军想要去找卓玛尽管去,不用给我打招呼。”
白日里还没有来得及搬鞍上马的格日朗此时那里有什么理智可言。
自己好不容易才按住了卓玛,却被李巧一声吃饭了的呼喊声给搅黄了,他觉得不收拾一下这个汉奴,自己将会颜面无存。
李巧见格日朗连刀子都抽出来了,就叹口气道:“王的军令你也敢违反吗?”
格日朗笑道:“杀一个汉奴还不至于让我王砍掉我的脑袋。”
李巧从怀里取出一小壶酒递给逼近的格日朗道:“老规矩,一壶酒换我一条命。”
格日朗的目标本来就是酒,这个汉奴身上总会有酒,这样寒冷的日子里不喝一口,让人如何入睡。
眼看着格日朗将一壶酒全部喝完了,李巧探手要过自己的酒壶,重新把帽子拉下来继续睡觉。
听见格日朗似乎大叫了一声,还以为自己把药粉下多了李巧连忙掀开帽子瞅瞅,只见格日朗喝了一点酒之后,开始到处找人抵角,只有把身子弄热了,才好睡觉,这几乎是物资匮乏的青塘人的习惯了。
“又一个马上就要被角厮罗砍头的混蛋啊。”
源哥儿的蘑菇粉到底有多厉害,李巧是非常的清楚的,刚才在酒壶里下的药可能稍微多了一点,这时候的格日朗应该感到非常亢奋才对。
不知道他等一会能不能控制住自己的心性,不把和他低角取暖伙伴活活的掐死……
睡梦中,李巧好像听见了几声凄厉的嘶嚎,他把脑袋往皮桶子里面钻了钻,让帽子完全堵住自己的耳朵,唯有这样才能睡一个好觉。
第一零九章 大英雄
睡梦里的李巧梦见面了铁心源,也梦见了自己的兄弟姐妹。
大家伙围在篝火边上烤羊肉吃,都是一串串腌好的羊肉,完全不是这里的那种大块的淡而无味的肥羊肉。
篝火烧烤的羊肉滋滋的冒着油,眼看着一串肉就要烤好了,小水珠儿却拿起来啊呜一口就把签子上的羊肉吃的干干净净……
然后愤怒的李巧就醒过来了。
发现自己周围的荒草全部被点着了,自己的羊皮筒子上都已经开始冒火了,散发着一股子独特的烤羊肉味道……
李巧叹了口气,见前面的火势并不大,就懒得出来,卷着羊皮筒子就朝前面不算大的火场滚了过去。
也就滚了百十步远,就离开了火场,这里的地面一片焦黑,是刚刚过完火的地方,地上的温度非常的适合睡觉。
李巧往自己的嘴里灌了一口水,然后就闭上眼睛准备继续睡觉。
耳朵刚刚贴到地面上,他就窜了起来,三两下将羊皮筒子折叠起来,找了一处岩石缝隙塞了进去。
长刀在手,李巧却没有心情上前御敌,凄厉的号角声已经响起,敌袭是一定的了。
朝前面看去,卓玛的帐篷已经开始着火了,里面却没有人跑出来。
晚上的时候卓玛一般会去她父亲的帐篷里过夜,在那里,应该很安全。
西夏人的骑兵来偷袭了,他们带来的不光是只有杀戮,还有冲天的大火,李巧看见无数惊惶失措的青塘士兵,提着刀子乱哄哄的向火光最盛的聚拢,那里,也是角厮罗的帅帐所在地。
一匹战马摇摇晃晃的从隐藏在黑暗里的李巧面前晃过去。
突然暴起的李巧很轻易的就一刀砍死了这个敌人。
其实用不着他去砍杀,这人已经是死人了,西夏人在夜晚偷袭的时候习惯性将自己绑在战马上,防备自己从马上掉下来,这人的脖子上有一道非常大的口子,血都快要流干了。
李巧不过是乘机把人头砍下来而已,青塘军中,一向都是按照人头来算功绩的。
刚刚藏好人头,把战马拴在一颗过火之后被烧焦的树上,又有一个骑兵缓缓地过来了,这一回不用李巧动手,这个骑兵就从马上栽下来了。
收缴了人头之后,李巧就仔细看看战场,他很奇怪为什么这里总会有功绩自己送上门来。
看了地势之后,他就笑了,自己本来就身处在一片坡地上,而战事就发生在距离不过五百步的地方。
向上冲锋的西夏人,在受到半坡上的青塘人狙击之后,活着冲过狙击线的西夏人会直扑角厮罗的帅帐,而受伤的,或者死掉的西夏人则会被无人驱动的战马自动的带到这片相对平缓的山根位置。
前方厮杀的非常惨烈,流矢嗖嗖的落在不远处的地面上,很快就占满了视野,白色的尾羽如同一片白花花的庄稼。
李巧赶快把自己的头盔戴上,有这东西一般的流矢就伤不到他。
这一次跑过来的西夏人还没有死,看到站在黑暗里的李巧绝望的大叫一声,想要拨转马头逃跑,李巧把一柄西夏人留下的连枷抡起来砸到西夏人的后背上。
西夏人嘴里喷了一口血,就缓缓地趴在战马的脖子上了。
李巧用刀子割断西夏人的羊毛绳,把尸体从战马的背上推下来,等西夏人的血都从嘴里喷的差不多了,才割下这颗相对来说比较新鲜的脑袋。
李巧重新缩回那道缝隙,身体放的很松,眼睛却一直盯着不远处的战场,一旦青塘人的战线开始崩溃了,他就准备骑上一匹马,带上两匹战马一路狂奔,应该没有谁能够追上自己吧。
抬头看着天上的如钩残月,李巧抽抽鼻子,从怀里摸出一块奶渣,小口的吃着,东西太少了,即便是省着吃,也很快就吃完了。
青塘是穷困的,即便是角厮罗过的日子也未必赶得上东京的一户中等人家。
不是没钱买,而是根本就买不到。
如今的青塘,有一小半还掌握在别的吐蕃头人手里。
缺衣少食的角厮罗唯有紧紧地依靠大宋王朝,才能获得相对公平一点的交易。
才能保证自己的族人有足够的吃的渡过青塘长达五个月的冬季。
铁心源早就对李巧说过,大宋朝最厉害的不是军队,而是商贾。
如果大宋朝能给大宋的商贾足够的权力和帮助,用不了五十年,那些商贾就能把契丹和西夏的财富完全抽空。
以前他很认同铁心源说的这个笑话,现在李巧不这么认为了,因为他发现越是穷困的人,杀起人来就越是没有多少顾忌。
呜呜的牛角号把李巧从回忆中惊醒,这是青塘的进攻号,听到号角声不努力向前者死。
李巧攀上一匹最雄壮的河曲马,满意的看看战马脖子底下挂着的三颗人头,刚才自己砍头的时候故意往身上弄了一点人血,现在怎么看都是一副刚刚从战斗中出来的人。
带着三匹战马上战场有些古怪,但是在那些青塘武士眼中,只能看到浓浓的羡慕之意,这可都是功勋啊。
西夏人深得一击不中就远遁千里的诀窍,青塘人追了一会,就听见收兵的号角声响起来了。
李巧看看微微出汗的战马,觉得很是满意,就带着自己的战利品重新回到了营地。
此时,天光大亮,营地里一片狼藉,无数的帐篷被烧毁,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没头的尸体,一队队的青塘武士正在清扫战场,他们剥下无头尸上的皮甲,拿走散落在地上的武器,将死掉的战马分割开来,等着制造成肉干,非常的有条理。
角厮罗的胳膊上缠着麻布,听说他中了一箭,即便是如此,他脸上依旧浮现着笑容,就像是一个老父亲在迎接自己远行归来的孩子。每一个有斩获的青塘武士都会单膝跪在他的面前,向他呈献自己的战果。
卓玛笑的像一朵花儿一样,迎接凯旋归来的将士。
看到李巧回来了,她竟然不管不顾的攀上了李巧的战马,紧紧的抱住他的腰,还要李巧带着她在战场上绕场三周。
李巧在角厮罗满意的目光中牵着一匹马走上前道:“这匹战马献给我无往不胜的王,这三颗人头也献给我王,求,我王给你英勇的将士相应的赏赐。”
能在一场战争中就砍下三颗人头,缴获五匹战马的英雄,角厮罗自然不会怠慢。
接过李巧奉上的战马缰绳,仔细的看了那三颗带着明显西夏人标志的脑袋,将受伤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道:“感谢你我英勇的孩子,从现在起,你可以统带三十名勇猛的青塘猛士。”
李巧大笑着感谢了角厮罗,然后转过身怒吼道:“格日朗!你杀的敌人有我多吗?你缴获的战马有我多吗?”
场下的青塘人一起起哄,夸耀功绩这是一个战士应得的荣誉,即便是角厮罗也哈哈大笑,卓玛更是站在马上,尖着嗓子大叫。
一个穿着熊皮的将领跨步走出来,先是拥抱了一下李巧道:“恭喜你的我的兄弟。不过,格日朗已经被我砍掉了脑袋。”
李巧惊愕了一下,角厮罗也皱起了眉头,至于卓玛依旧笑嘻嘻的在那里起哄。
穿着熊皮的将军单膝跪倒在角厮罗的面前道:“我的王,格日朗昨夜醉酒闹事,借助角力取暖的功夫,生生的勒死了两个青塘武士,末将要他束手就擒,他居然向我挥动了刀子,战损了三个武士,才将格日朗杀死,谁知道乱飞的火把点燃了草场……”
角厮罗阴沉着脸怒吼道:“然后就暴露了我们的宿营地是吗?然后就让卑鄙的西夏人偷袭了我们是吗?僧格,你就是这样约束你的部下的吗?”
那名叫做僧格的将军将头抵在草地上双手朝上摊开放在脑袋的两侧,一动不敢动。
角厮罗用马鞭狠狠地抽了将军两鞭子道:“未战就损失了六名猛士,僧格,下一战,你要拿来六颗敌人人头来见我。”
僧格连忙道:“末将一定奋勇向前。”
角厮罗点点头道:“我们毕竟是胜利了,僧格抬起你的头,去庆祝吧,下一场战争,我们下一回再说。”
李巧站在边上看到角厮罗如此处理这个严重的事情,不由得点点头,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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