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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_孑与-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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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等候自己丈夫的时候,有一个旅人从她家的木头房子边上经过。希望能够讨到一点清水和奶酪吃。
善良的女人就把这个疲惫的旅人请进了家里,给他准备了清水,和羊肉。
旅人愉快的用完了这些食物,就再次请求这个女人容许他用一点点的水洗漱一下。
女人很久都没有见过旅人了,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她也很想看看这个旅人到底长成了什么样子。
因为这个旅人脸上的灰尘实在是太厚了。
旅人洗过脸之后,女人惊呆了,她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男子。
他的鼻梁高高,眼睛大大,清澈的如同天山下的湖水,美丽的情话从这个旅人的嘴里不断的吐出来。
于是,这个女子就陷落在旅人那双湛蓝色的眼眸里……
他说自己是弥陀国的王子,在继承王位之前,他需要走十万里路,才能完成自己登上王位前的最后一次试练。
他已经走了九万九千里地,问这个善良的女子肯不肯陪他走完最后的一千里地。
女子被这个旅人美丽的外貌给迷惑了,于是,她给自己的丈夫做好了最后一顿饭之后,就抱着一只白色,一只黑色的小羊羔随着旅人离开了自己的家。”
一个长发披面的锦衣男子依靠在一张巨大的床榻上,不急不徐的给帐篷里面的人讲着故事。
帐篷里面的人很多,说话的只有那个锦衣男子。
这个故事帐篷里的好多人已经听过无数遍了,他们依旧瞪大了眼睛,似乎被这个起伏跌宕的故事深深地给吸引住了,当锦衣男子住嘴不再讲述的时候,这些人的顿时就露出一副极度渴望听到故事结尾的神色。
一个彪形大汉甚至快要控制不住自己了,如果那个男子还要准备卖关子,他似乎就要扑上去掐着锦衣男子的脖子逼他继续讲述下去。
锦衣男子透过浓密的头发,看见了帐篷里的这些人哪幅饥渴的模样,啜饮了一口殷红的葡萄酿,继续道:“故事的结尾不好。
那个美丽的旅人并不是什么弥陀国的王子,他带走那个女子也并不是因为爱她。
不过是因为他没有钱了,只想把这个女子带走,卖给奴隶贩子,好弄到一点钱继续自己的旅程。
年轻的猎人回到家里之后,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不见了,于是,他就背上猎弓,拿上自己的弯刀,带上家里的牧羊犬去追自己的妻子。
当他找到自己妻子的时候,已经是八个月以后的事情了,他在奴隶市场看到了自己的妻子抱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站在台子上。
他没有从妻子脸上看到任何的悲伤,只看到自己的妻子笑的非常甜美。
女子也看到了自己的丈夫,就把孩子丢给了他,告诉他这是他的孩子……
年轻的猎人看到妻子被别人买走,他非常的想知道妻子为什么会离开自己。
于是,在一个夜晚,年轻的猎人像杀死天山上的野狼一般杀死了买走妻子的那个人,全家都杀死了。
然后就有机会好好的问妻子为什么会离开自己,妻子依旧笑的非常灿烂,原来,她已经不会哭泣了。
猎人的妻子没有跟随猎人回到天山脚下的家里,她用猎人的弯刀刺进了自己的胸膛,临终时才流着眼泪带着灿烂的笑容告诉猎人,她没有被那个旅人迷住,只不过是因为太寂寞了,想看到更多的人才跟着旅人走的……
不过啊,那个旅人的眼睛真的非常美丽。
猎人埋葬了妻子之后就带着孩子离开了那座城池,从此,他认为只要是美丽的男子都是魔鬼,为了不让自己漂亮的孩子成为魔鬼,他用刀子割开了孩子的面颊。
啊哈,我的故事讲完了,今天,谁才是魔鬼?”
大帐里非常的安静,即便是最凶悍的马贼也不敢让自己的呼吸声显得更大些。
一个年轻的马贼被众人推了出来,他很想重新回到自己原来待的地方,却被一群马贼冷冷的挡住了他的去路。
那个锦衣男子缓缓地起身来到那个年轻的马贼身边,探出手抚摸着他的脸庞道:“这真是一位美男子啊,越美的男子就越是魔鬼。除非毁掉你漂亮的脸蛋,你就从魔鬼掌中离开了。”
其余的马贼见锦衣人非常满意今天的祭品,顿时就高兴了起来,端着面前硕大的酒碗,撕扯下一块烤羊,就不管不顾的开始狂饮起来。
锦衣人的一只手搭在那个年轻马贼的额头,五指如勾重重的滑落下去。
年轻马贼惨叫一声,一张还算光洁的脸上就出现了五条深深地抓痕,自额头开始直到颈部。
松开了那个倒霉的年轻马贼,锦衣人就掏出一块锦帕擦拭一下自己的手,而后就重新窝在自己那张奇大无比的床榻上,笑吟吟的看着自己的部下狂欢。
已经潜伏到大帐外面的铁三百和拉赫曼相互瞅一眼,实在是不明白这个锦衣人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既然自己已经把火油罐子埋在了大帐边上,趁着山谷里的马贼开始狂欢了,他们就如同蛆虫一般蠕动着重新躲进了黑暗之中。
马贼们的警惕性并不高,做同样事情的还有很多善于潜伏的西域野人,当铁三百和拉赫曼开始撤退的时候,他们也沿着自己的来路缓缓地向后退。
李巧站在一颗雪松的后面,肩膀上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雪沫子。
当他看到自己身边的那炷香慢慢燃尽之后,就缓缓地离开了枝条稀疏的雪松,回到了另一边的山坳里。
潜伏,安置火油的行动非常的成功,五十位清香谷猛士毫发无伤的全部回来了。
他抬头瞅瞅天上的那颗雾蒙蒙的蓝月亮,准备再等等,等到空中不再往下掉冰花了,再发起进攻。
“人数没有我们预料的那样多,刚才和弟兄们算了一下,山谷里的人并没有三千人,最多不过两千人,还有一千人那里去了?”
李巧和负责潜伏放置火油的将士商讨了一下之后,回头问跟在自己身边的铁三百和拉赫曼。
铁三百道:“斥候早就派出去了,此时,方圆二十里之内没有发现敌人的踪影。是不是一片云今年来到天山避寒只带了这么多人?”
李巧摇摇头道:“今年的历次战争均没有影响到一片云,阿萨兰横扫戈壁的时候,一片云正在天山以北,他们似乎和阿萨兰有默契,一旦阿萨兰来了,一片云就会提前离开。只是,阿萨兰倒霉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出现,这就很难说他们和阿萨兰有什么联系。拉赫曼,你确定一片云就在大帐里?”
拉赫曼神情凝重的摇摇头道:“我从没见过一片云,当初在一片云麾下的时候,只是听人说起过他。今天在大帐里有一个锦衣人,他讲了一个奇怪的故事,我以前从未听说过。”
李巧看了一眼抱着长刀闭目歇息的吐蕃人,又看看头顶逐渐变亮的月亮。
沉声道:“计划有变,我们首先要确定一片云在这里才能发起进攻,否则,进攻毫无意义。三百,拉赫曼,你们再次出动,去捉几个马贼回来,能不能行动就看你们的了。”
铁三百应诺一声,就和拉赫曼两人在一次消失在浓密的雪松林中。
月亮攀上了高空,蓝色的月亮逐渐恢复了正常的暗黄色,天气冷的惊人,不一会,李巧的须发上都结满了白色的冰霜。
他将两只手塞进厚厚的皮毛制作的袖筒里面,大战一触即发,此时万万不能让手变得僵硬了。
他是如此,麾下的军卒也是如此。
山谷里除了马贼们的嬉闹声,偶尔只有他们的战马嘶鸣两声,这两种声音在此时的山谷中显得极不协调,这让空旷的山谷显得更加幽静。
守夜的马贼围拢在火堆旁,撕扯着架子上的烤羊,一面羡慕的看着那个最大的帐幕,透过帐幕上的牛皮,能隐隐约约看到有身材窈窕的女子正在翩翩起舞。
每年回到天山里避寒,这是马贼们在忙碌了一年之后少有的休憩时光。
他们此时已经抛弃了战场上好不容易才养成的警觉性,连守夜也变得三心二意起来。
在李巧的耐性即将被消耗完之前,铁三百和拉赫曼各自拖着一个马贼回来了。
这两个马贼已经昏过去了,铁三百从地上抓起两把雪沫子直接塞进了那两个马贼的怀里,剧烈的寒冷让那两个昏迷的马贼立刻从昏迷中清醒过来。
“速战速决,守夜人不见了会很快被别人发现的。”李巧冷冰冰的对铁三百下令。
铁三百掏出刀子,并不问话,直接在那两个马贼的大腿上各自插了一刀。
马贼痛苦的绷直了身子,颤抖的如同放进油锅里的鱼。
第二十四章 云无心以出岫
傍晚,是清香谷最热闹的时候。
辛苦劳作了一天的人们,终于可以歇口气,弄一点酒,从胖厨子那里弄一些饭食,开始享受一天中难得的休闲时光。
酒,照例是不多的,不论是马奶酒,还是酸涩的自酿酒,都只能喝一小碗。
于是,男人们就一口口的啜饮碗里的酒,在大口大口的吃饭。
下酒菜只有闲话。
温泉那边有绿菜,不多,因此这些绿菜和男人们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谁都知道那些绿菜是属于怀孕的妇人和孩子们的。
男人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能吃上一些。
孩子们不知好歹,嘴里艰难的嚼着绿菜,却把目光盯在父亲碗里的干肉上。
男人把碗里的干肉挑给儿子,然后就抓起洗的干净的胡萝卜咬的咯吱,咯吱的。
去年秋天的时候,族长在麦子收割完毕之后,就种了非常多的胡萝卜,下雪前收获了很多,全部都储存在非常深的地窖里,足够全族人吃上整个冬天的。
铁心源嘴里也咬着一根胡萝卜,他身边的铁狐狸同样很喜欢吃胡萝卜,不过,这家伙只喜欢啃胡萝卜的外皮,对于胡萝卜坚硬的芯子,它历来是不吃的。
孟元直,阿大,阿二,铁一,铁三,面前也摆着同样的饭食,每个人都吃的津津有味。
孟元直一仰脖子就把万里剩下的汤饼一股脑的倒进嘴里,瞅着狐狸对铁心源道:“狐狸不是应该吃肉吗?”
铁心源抬手抚摸了一把狐狸柔顺的皮毛笑道:“它生下来不久,就跟我在一起,从小就是我吃什么它吃什,口味和我出奇的相近。”
阿大瞅了一眼狐狸道:“他太老了,对于狐狸而言,能活十七岁,已经是耄耋之年了。不过,它不一样,依旧能跑能跳的真是怪异,昨日里还看见它叼回来一只冻僵的斑鸠。”
“狐狸进山了?”
铁心源低头瞅了一眼狐狸,狐狸立刻垂下脑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低头猛啃胡萝卜。
天山不像东京城里的小土包,这里的猛兽层出不群,即便是天山里的野狐狸,也不是铁狐狸这种温室里长大的家伙能够对付的。
狐狸本该是刺猬的天敌才是,只有铁狐狸才会被刺猬扎的满嘴创伤,因为上山的事情,已经被铁心源教训过很多次了,没想到这家伙依旧贼心不死。
孟元直岔开话题道:“西域什么都好,就是冬天过于漫长了,天山路被大雪封闭,让我们很多行动都不能进行,非要熬到冰雪融化的时候。”
铁心源笑道:“这是真的,李巧干掉一片云是我们今年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出动。”
孟元直问道:“你真的要冒用一片云的名字去契丹走一遭吗?”
铁心源点头道:“是这样的,回鹘国明年将会跟喀喇汗死磕,这样的局面对我们非常的有利,唯一麻烦的就是我们现在占领哈密,是对契丹王权的一种挑战。
契丹的乌古敌烈统军司近在眼前,如果大规模的过来,哈密就会成为一片焦土。
我们现在和刚开始的时候不一样了,如果让乌古敌烈统军司的野蛮人来一趟哈密,这里就会重新成为焦土,对我们来说损失实在是太大了。
因此,必须从契丹人的法理上解决我们目前尴尬的处境,哈密对契丹人来说可有可无,对我们来说就是全部了。”
阿大笑道:“如果我们能把一片云的三万狼崽子收编过来,即便是对上回鹘王的王帐军,我们也多少有了一些对抗的本钱。”
铁一在沙盘上写道:“一片云是西域最神秘的一股盗匪,不好对付。”
铁心源笑道:“我们清香谷的位置可以瞒过回鹘王,契丹人,绝对没有法子瞒过一片云的。
我甚至觉得一片云这个家伙好像和我们有点不谋而合的意思。
他恐怕对哈密也是垂涎三尺吧?
毕竟盗匪做到了他这个地步,也就该开山立柜建立自己的国家了。
哪里会比哈密更合适呢?但愿李巧这一次可以一战功成,除掉这个心腹大患。”
冬日的天山黑夜来的很早,太阳刚刚落山,黑夜就笼罩了大地,三三两两的西域人和宋人围坐在温暖的温泉边上,小声的说着话,宋人结结巴巴的说着拗口的突厥话,西域人则磕磕绊绊的说着宋人官话。
这样的交流方式非常的费劲,好在他们说的故事非常的吸引人,通过手脚比划,大家好歹能够听个大概意思。
这是一项新的族规,冬日里天黑得早,天亮的也晚,人们就多了很多的闲暇时光,这个时候不用来练习对方所说的话,实在是太浪费了。
铁狐狸最喜欢这段时光,它非常的受欢迎,不论去那一堆人跟前,都会有无数双手探出来帮它抓痒。
真正掌握语言最快的是孩子们。
宋人的孩子大叫着自己的伙伴拉河西一起去雪房子那里捉迷藏。
西域的孩子则大叫着王狗儿一类的名字,要他不要跑。
孟虎粘着尉迟灼灼,可是尉迟灼灼现在不论和谁说话,都是一嘴流利的突厥话,把听不懂突厥话的孟虎着急的抓耳挠腮,他根本就听不懂尉迟灼灼都说了些什么。
月上中天的时候,男男女女们就相继打着哈欠回自己的住处去睡觉了。
铁一,孟元直两人相约去巡视城防,尤其是两边山顶上的哨所,在这个非常时期是每日都必须查看的。
山里有狼,孟元直打着火把提着自己的铁枪沿着山脊走上了哨所。
寒风凛冽中,他的神色猛地变了一下,然后就若无其事的走进了哨所。
哨所是一座近乎于密封的房子,只有在背风的地方开了一个窗户,只有爬上哨所顶棚,才能看见四野。
刚刚走进哨所,哨所的大门就关上了,六个彪形大汉围着孟元直嘿嘿大笑。
孟元直看了一眼地上的四具尸体,叹息了一口气,这四个死去的人中间,他至少认识两个。
“你们是谁?”孟元直把火把插在墙上,问为首的一个粗汉。
粗汉见孟元直没有丝毫的惊慌,愣了一下道:“一片云!”
一片云三个字刚刚出口,孟元直硕大的铁枪头就刺进了他的大嘴,枪头透脑而出。
铁枪回撤,枪杆后面的枪钻又钉进了一个大汉的咽喉,长枪在小屋子里施展不开,不等旁边的马贼反应过来,孟元直就丢开枪杆,双手捏作虎爪,又撕开了另外一个大汉的咽喉,粉红色的气管冒着热气被他生生的撕扯出来。
转瞬间孟元直已经诛杀三人,单手捏住劈过来的弯刀,反身一脚正好踢在自己插在墙上的火把尾端,剩下的两个马贼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火把在空中旋转着从墙洞里飞出去,准确的掉进了那口装满粘稠石油的石锅里面。
火焰升腾,山下的城墙上顿时响起急促的号角声。
孟元直丢掉手里的半截气管,打开门朝外看了一下,发现对面山上的烽火也已经燃起,城头上飞起百十枝火箭,落在预定的地点,将清香谷城前的空地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
一队正在山谷间快速奔驰的队伍完全暴露在火光之下,下一刻,城头上嗡的一声就飞起一片箭雨,将城前的空地遮盖的严严实实。
清香谷的防御体系他是知道的,只要不是被人家偷袭得手,想要从正面攻破清香谷,很难。
外面的风很冷,孟元直就关上了哨所大门,瞅着剩余的两个惊恐的马贼道:“来了多少人?首领是谁?一片云?”
一个马贼惊恐的已经握不住刀子了,最凶恶的那个马贼的脑袋就耷拉在他的脚背上,脖子正在往外喷涌着鲜血,他的裤腿和靴子,已经被温热的鲜血浸透了。
另一个马贼撕吼一声,挥舞着刀子如同一个光球扑向孟元直,他已经不敢奢求杀掉眼前这个恐怖的男人了,只希望能够逼迫这个人让开堵住大门的身躯,好让他能够跑出去。
孟元直的右手直接探进光球里面,手上稍微一用力,弯刀就飞了出去,同时,那个马贼凄厉的惨叫声就已经响起。
折断了马贼握刀的右手之后,孟元直并没有停手,松开了露着白色骨头茬子的断手,迅速的把马贼的左手也做了同样的处理。
马贼倒在地上,白眼一翻昏厥了过去,孟元直抬脚又踏断了马贼的两条腿。
这才把目光盯在最后一个马贼身上问道:“来了多少人?首领是谁?一片云?”
马贼的眼睛已经瞪大到了极致,受伤的马贼不断的被痛醒,马上又昏厥过去,三五个呼吸间,这样的循坏已经进行了三遍,最后竟然生生的给痛死了。
“一千骑兵,大首领一片云来了,小首领带着两千人进了天山,等老首领到了,一起过冬。”
孟元直点点头道:“很好,你现在再告诉我,你们是如何攻破前面六道哨所的?尤其是第一道哨所建立在孤峰上,收起绳梯之后就没办法攀上去,我们中间出奸细了吗?”
马贼哆哆嗦嗦的道:“没有出奸细,老首领有一头巨大的山魈(马猴),攀援山峰如履平地,是它带着绳子攀上了山峰,我们的人再偷偷地爬上去……”
孟元直深深地呼吸一口屋子里浓郁的血腥气,狞笑着对最后一个马贼道:“无聊的冬日里,终于可以好好的松快一下筋骨了。”
说着话,手里的长枪一刻不停,倒在地上的五具马贼尸体被铁枪挑飞,从山顶重重的落在山下的马贼群中。
这里已经没有固守的必要了,孟元直就用绳子将那个马贼捆绑起来,押着他一步步的下了山峰。
第二十五章 轻敌是一个坏毛病
一片云已经非常的苍老了。
苍老的让人们几乎忘记了他的名字,只记得他当年在龟兹城中杀了一个著名的富商一家,连人家里的豢养的狗都没有放过。
富商远在于阗的弟弟出了很高的赏格悬赏捉拿一片云,那些流浪武士追杀了一片云整整两年都未曾得手。
一片云杀掉了最后一个来追杀他的武士之后,就远赴于阗,将悬赏捉拿他的富商弟弟一家也给杀了一个干净。
从此,西域的武士群一旦谈到一片云,就纷纷色变。
一片云在经历了那场生死角逐之后终于认定,一个人想要办点事情非常的难,于是,他从三十年前就开始招兵买马,聚拢人手。
到了现在,天山以北的地方,只要是马贼都唯他马首是瞻。
当铁心源带着自己的部下第一次充当戈壁强盗的时候,一片云就已经知道了他的存在。
对于铁心源不守规矩的未曾向他报备上供一事非常的愤怒。
只是当时哈密的局面实在是太混乱,而且大军云集,这让他一直隐忍到了现在。
他万万没有想到清香谷如今可以强大到如此地步,尤其是面前这座可以和两边峭壁比肩的城墙,让他想获取这里成为自己基业起点的想法更加的炽烈了。
他非常的想知道这道高墙的后面还有什么东西。
多年的巨盗生涯仅仅凭借感觉,就知道自己这一次可能走运了。
被清香谷的人发现了踪迹,这非常的出乎一片云的预料,好在身边都是精挑细选的悍匪,一千人足够打破哈密附近所有的寨子了。
“红魔,这里的城墙很高,你最善于攻城,现在,你开始攀城进攻吧,城里的女人你们可以先挑选。”
高大的红魔小心的看了一眼全身缩在皮裘里的一片云小声的道:“首领,我希望能够获得城里的一部分粮食。”
一片云扫视了一眼城墙前面倒伏了一地的尸体,知道红魔有些担心伤亡过重,削弱自己部族的力量。
平日里红魔是没有胆子和自己提条件的,如今直说了,就说明红魔以为拿下城池之后,他的部族会损伤惨重。
“拿下城池之后,女人给你,粮食你分一半。”
红魔长出了一口气,召集了自己的族人,顶着盾牌快速的向城墙接近。
铁心源站在塔盾的后面,亲眼看见一群穿着铁甲的西域人顶着盾牌,冒着箭雨向城墙冲杀过来。
不明白他们想干什么,就疑惑的看着身边的铁一,等他给自己答案。
“他们想从城墙上爬上来。”铁一比划的言简意赅。
“我知道我们的城墙是有坡面的,岩石和岩石之间也有很多的缝隙,可是他们这样就想杀上五丈高的城墙,他们当我们都是死人吗?”
孟元直松开了弓弦,一支拇指粗的羽箭射翻了跑在最前面的一个马贼,听铁心源这样说,不由得笑了。
“西域根本就没有什么高大的城池,我攻取过三座城池,人家的城墙最高不过两丈,一丈高的就有两座,这已经是大城了,路上见到用夯土围起来的城墙,我就是顺着城墙爬上去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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