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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_孑与-第2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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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
  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长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团摇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时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来到了一楼的饭厅。
  很奇怪,饭厅里今天空荡荡的,那个雄壮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没有出现。
  “阿丹去哪里了?还在生我的气?有和我生气的时间应该快点赶回巴格达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温温的牛奶就着一点糕饼慢慢的吃饭。
  “阿丹走了。”迪伊思给阿伊莎擦擦嘴角,这孩子只要喝牛奶总是弄得到处都是。
  阿伊莎正在吃东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动,扭过头惊讶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认为阿丹会走。
  “真的走了,天上还在落霜花的时候就走了。”
  阿伊莎丢下手里的糕饼,匆匆的来到阿丹居住的房间推开门之后,再一次愣住了。
  她给阿丹置办的那几套精神的汉家武士服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地上还有两双靴子……
  “他没有穿靴子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
  “他光着脚底板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
  “你为什么不拦住这个傻瓜?”
  迪伊思连忙摇头道:“我拦不住!”
  “他回巴格达了?”
  “没有回,因为没钱,阿丹准备先当一阵子雇佣兵,去黑山剿灭最恐怖的一窝蜂马贼,赚到钱之后买双鞋子再回去。”
  阿伊莎有些头晕,扶着门框无力地道:“他有鞋子!”
  迪伊思瞅瞅阿伊莎铁青的面庞摇摇头道:“阿丹是一个高贵的王子,骄傲而勇猛,他怎么可能用自己心爱的女人给别人跳舞换来的钱买的靴子。这是一件比光着脚更让他难堪的事情。”
  “蠢货!”回过气来的阿伊莎咆哮了起来。
  转身就出了房门,提着裙子沿着街道向佣兵营狂奔。
  迪伊思摇摇头就回到了饭厅,给自己装了满满一碗肉粥,快活的吃下去之后拍拍肚皮道:“早知道舍不得他,还舍得伤害他,真不知道这些年轻人是怎么想的。”
  天快黑的时候,阿伊莎疲惫的走进院子,被迪伊思搀扶着躺在床上,嘴里依旧喃喃自语道:“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
  迪伊思用热毛巾擦拭着阿伊莎脸上的灰尘道:“追什么啊,一个大男子走路像风一样,我们怎么追的上他。”
  阿伊莎猛地支起身体指着黑山的方向道:“他签署了最苛刻的佣兵文书,不是黑山的一窝蜂死掉,就是他死掉,那个该死的掮客还借给了他一张弓,三壶箭,两匹马……这个蠢货是一个人去剿匪的。”
  迪伊思有些担心,不过,她还是硬着心肠道:“死了也好,这样就没人来烦你了。”
  阿伊莎颓废的倒在床上,高耸的胸脯起伏的厉害,长久之后才小声的问迪伊思:“我跳舞真的错了?”
  迪伊思笑道:“刚开始没错,我们需要一个身份来保护我们,达到目的之后就不必跳了。你沉迷跳舞之后不断地让那些肮脏的男人对着你的身躯流口水那才是错误。”
  阿伊莎想了一会对迪伊思道:“那就不跳了,不管怎么说,阿丹还是比跳舞重要一些。”
  迪伊思笑道:“我已经对和拉尔说了,你的腿很痛,无论如何也要休息半年时间。”
  阿伊莎呆呆的道:“半年之后,我们也要回河中了,那个时候,我的父亲应该已经达到目的了。”
  迪伊思笑道:“你回去之后怎么办?听说你父亲要把你嫁给雄鹰山大典的胜出者。”
  阿伊莎冷笑道:“让我光着脚丫子在他们的乐园里装扮天使?你知道他们看我的样子让我多么的恶心!”


第一零四章 男人啊,男人
  黑山一窝蜂强盗狡猾至极。
  他们就像幽灵一样在哈密的大地上流窜,没人见过他们的模样,甚至连他们的人数都不知道。
  每次作案的时候都快捷的像风一样,大风过处人畜不留。
  铁三百和拉赫曼寻找这群强盗已经一个月了,一窝蜂强盗的巢穴找到了六七个,每一次都功亏一篑,强盗提前离开了,最近的一次拉赫曼发现火坑里的灰都是热的,一窝蜂离开了最多一个时辰。
  可就是这样,铁三百和拉赫曼带着武士搜寻了两天也没有找到这群强盗。
  上报欧阳修之后,欧阳修认为这伙强盗有内应,官府继续搜寻意义不大。
  只有找到内应之后,官府继续出动军队剿匪才有意义。
  阿丹来到佣兵营地的时候,直接问洪老七要悬赏额度最高的任务。
  洪老七自然就把排行第一的一窝蜂强盗的案子交给了他,既然官府已经暂时停止了追缴,如果佣兵们能够完成任务,五百两银子的奖赏还是有的。
  洪老七以前见过阿丹,也见识过阿丹的身手,见阿丹似乎非常缺钱,为了增加阿丹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就借给了他战马和弓箭。
  黑山其实是一片丘陵地带的总称。
  整片丘陵的颜色是黑色的,铁心源以为这里有煤,派人仔细查看之后才知道这里的黑色土壤和石头都是天生的,与煤炭无关。
  铁心源总是觉得一个地方的土壤和石头颜色诡异,这片土地下面一定会有什么宝贝藏在下面,就禁止百姓向这一带开发。
  因此,黑山一带只有牧人带着牛羊出没,很少有外人进入这里。
  宝贝没有见着,强盗反而出来了,这让铁心源非常的恼火。
  孟元直认为他可以带着两个儿子去黑山狩猎,被铁心源严词拒绝。
  黑山虽然还有麻烦,还不到动用孟元直这个级数的哈密官员的时候。
  冬日里的黑山荒草萋萋,哨子风从山顶掠过,半人高的茅草窸窸窣窣的作响,似乎每一个草坷垃后面都藏着一个蠢蠢欲动的强盗。
  阿丹自然不会去关注那些荒草,在这样的天气里,藏身荒草并不能持久,荒草间满是白色的硬雪,那是白雪即将融成冰的状态,有些白,又有些青,最重要的是它们很硬,将一颗颗荒草冻结成一片。
  这里的荒原和故乡的荒原相差不大,结冰的荒草从里面连狼这样的生物都不敢藏进去,何况是人。
  牵着两匹马上了丘陵,山谷之间杂乱无章的微风变得凛冽起来,顺着皮袄的缝隙直接透过皮肉,不一会,阿丹就觉得全身冷得厉害。
  天空晴朗朗的,白色的太阳就挂在天上,却带不来丝毫的温暖。
  阿丹首先舍弃了那些迎风坡,在迎风坡上驻扎,即便是可以烤火,寒风一样会带走所有的热量。
  所谓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的事情不是开玩笑的,冻的受不了的阿丹很快就从丘陵上下来了,沿着一条干涸的小河道向黑山深处走去。
  一个人在办大事情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时间长了之后就被会大事情推着我们前进。
  到了最后大事情办不成纯属正常,办成了才是妖孽。
  阿丹早就后悔了……
  觉得自己一怒之下离开阿伊莎是一个很蠢的决定,要不然,自己现在正烤着火和阿伊莎说笑。
  不过,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已经出来了,再回去就太难堪了,一想到阿伊莎那张似笑非笑的脸,阿丹的脚步就更加坚定了几分。
  乌鸦这种鸟满世界都有,当它站在一棵枯树上朝阿丹哇哇大叫的时候,阿丹熟练地取下弓箭,一箭就把那只乌鸦给射了下来。
  这是一只极为肥硕的乌鸦,哈密之地这几年死掉的人很多,旷野里总有扑倒的尸体,仅仅是大患鬼魅碛里,就有十几万具尸体。
  乌鸦肉不能吃,这东西专门吃腐肉,很脏。
  当然,如果是在大患鬼魅碛里的时候,阿丹一定会把乌鸦烤着吃掉,尽管教义规定了乌鸦不在他妈的的食谱上,阿丹还是在大患鬼魅碛里吃掉了好几只乌鸦。
  现在,背囊里还有食物,用不着忍着呕吐的欲望吃乌鸦肉。
  他割开了乌鸦的肚子,发现这只乌鸦吃的很饱,就连食管里都塞满了肉糜。
  他不想去追究这些肉糜到底是什么肉,他只想知道,这只乌鸦是从哪里吃的这样饱的。
  冬日里的白日很短,阿丹走了不到十里地太阳就已经落山了,天空显现出一种颓废的青色,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逐渐变黑。
  河道里尽是黑色的细沙,走起来很舒坦,然而,天要黑了,他即便再有心力,也只能选择就地宿营。
  一个背风的小山坳很适合宿营。
  地上的黑沙地非常的松软,他用借来的铲子很轻易的就在沙地上挖了一个大坑,这个坑是如此的巨大,甚至容得下他和两匹马。
  西域的战马非常的温顺,还知道怎样能够避开冬日的寒风。
  坑刚刚挖好,两匹马就顺着斜坡下了大坑,温顺的卧在阿丹铺好的干草上,任由阿丹在大坑口子蒙上一层油布。
  天彻底黑下来之后,阿丹才开始生火。
  篝火燃烧起来之后,大坑里一会就暖和起来了。
  水囊里的水已经结冰了,阿丹小心的把水囊埋在火堆边上,取出一块馕饼,一块干肉用树枝子穿了,发那个在火上烤。
  烤食物的时候,他总觉得阿伊莎就坐在他的对面,隔着火堆看的不是很清楚。
  气氛明明很诡异,他却不愿意破坏现在的温情,直到馕饼已经被烤糊,并且着火,他才苦笑一声,丢掉手里的馕饼,重新烤了一块。
  两匹战马嚼着豆子,吃的香甜,阿丹吃完简单的晚饭之后,就从沙土里拉出水囊,给一个不大的铜盆倒了一些温水,伺候两匹马喝了水之后,这才一头倒在两匹马中间,看着头顶不断闪烁的寒星,再一次开始发傻。
  重聚是欢喜的,不过,这是以分别为代价的。
  “如果我是一个乞丐,阿伊莎说不定就不和我吵架了。”
  阿丹对着星空说完这句话,就把老羊皮袄往上拉一拉,闭上眼睛,倾听着北风的呼啸睡着了。
  铁心源还没睡,地牢里已经成了屠宰场……
  一片云真的剥下来了一张人皮,就绷在铁栅栏上每日孜孜不倦的照顾着,生怕老鼠把他的艺术品给吃掉。
  这是他的新玩具。
  口供早就出来了,一片云仔细的问过八十遍,不可能有任何的出入。
  长长的几十页口供,唯一重要的两个字就是穆辛,或者说是四个字——智慧之王。
  另外,一个叫做阿伊莎的女人进入了铁心源的视线。
  看完口供之后,铁心源就把口供给烧掉了,顺便把一片云的新玩具也给烧掉了。
  尽管一片云在怒吼,在哭泣,在咒骂,在哀求,他还是无情的让武士们烧掉了达斡尔的人皮。
  其余的三个刺客也疯掉了,铁心源不打算杀死他们三个人,而是准备将来送给穆辛。
  穆辛想要杀自己,这是不可饶恕的,至于他是不是想要利用阿伊莎来达到什么目的,铁心源不关心,喀喇汗国以西的人,都是自己的敌人。
  回到自己房间之前,铁心源好好地洗了一个澡,地牢里的气味非常的难闻,三个疯子或者四个疯子住的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好环境。
  洗干净了身体之后,罪孽似乎也就没有了,铁心源换上最温柔地笑容来到赵婉的身边,帮她揉搓有些浮肿的双脚。
  “孩子今天踢了我两脚,想要早点出来呢。”
  “很有力气啊,一定是一个男孩子。”
  “夫君,您说我会不会一次生两个啊?阿娘也说我的肚皮大的吓人。”
  “要是能生两个好了,一个姓铁,一个姓赵多好啊。”
  铁心源抬起头看着一脸温柔的赵婉笑道:“警告你一下,如果生了闺女出来,你要是敢给我闺女半点脸色看,小心我收拾你。”
  赵婉撇撇嘴道:“张嬷嬷说我肚皮尖尖的一定是男胎,再说我一直都喜欢吃酸的,怎么可能是闺女?”
  铁心源笑道:“我只是警告你一下,没别的意思,不论是儿子还是闺女,只要争气,哈密王位给谁都行,我可不像你爹爹那么小气。”
  赵婉叹口气道:“我爹爹有他的难处,再说,我一个女儿家要皇位做什么,武则天的样子摆在前面,弄得母亲不是母亲,儿子不是儿子的,我才不要过那样的日子。女儿家嫁一个好夫君,比当皇帝好的太多了,皇帝也不过是能指挥天下人,我只要能指挥动水珠儿就成了,不,还有那个该死的尉迟灼灼!”
  和孕妇没办法讲道理,这时候她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携儿子以令哈密王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眼前的状态来看,老婆儿子比这个捡来的哈密国重要一万倍。
  “水珠儿你支使的还少了?那个可怜的丫头睡在门外边口水流的一尺长。至于尉迟灼灼,你最近的针线活很多啊?”
  赵婉骄傲的仰起头道:“明天还有孩子的虎头披风没塞棉花呢。”


第一零五章 下湾镇
  在国事上赵婉表现出来的态度无比的明确,除了哈密国之外她不支持任何势力,包括她的母国大宋。
  在爱情上,赵婉表现出来的态度也是无比坚决的,除了铁心源之外她不接受任何意外的感情。
  只有在尉迟灼灼的事情上,赵婉表现出来的感情近乎于无情,任何女人想要亲近自己的丈夫,她都会毫不留情的溺死在厕所里。
  因为孩子在肚子里不消停,睡了一会就醒来的赵婉无聊的瞅着漆黑的房顶,想要努力睡着,没有好的睡眠,最终会连累到肚子里的宝宝。
  可惜不论是数绵羊还是别的催眠方式都没有什么用处,赵婉瞅着自己肚皮上偶尔鼓起来的小包,无奈的笑了起来,自己的孩子现在还不愿意睡觉。
  大概是因为怀孕的缘故,赵婉一夜要上好几次厕所,铁心源就不允许房间里黑乎乎的。
  跳跃的烛光落在铁心源的脸上,赵婉就很想仔细的瞅瞅自己的丈夫。
  铁心源的呼吸很是平稳,晚上睡下之后基本就不会再动弹,赵婉没怀孕的时候他可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睡着,睡着两个人的身体就会纠缠在一起,早上醒来的时候,他甚至会疑惑自己到底是怎么和赵婉纠缠成那个样子的。
  赵婉最喜欢铁心源长长的睫毛,即便是闭着眼睛睡觉,睫毛也长长的,弯弯的煞是好看,这让赵婉嫉妒了很久,她就没有这样的一对睫毛。
  想到儿子将来会有这样的一对睫毛,赵婉就不太妒忌了,当然,铁心源笔直的鼻梁,优雅的唇线这些优点儿子也一定会继承的。
  用指头轻轻地触碰一下铁心源红润的嘴唇,赵婉再摸摸自己的嘴唇,有些灰心。
  男孩子就该长成夫君的模样才好,要是太像自己,就太柔媚了,算不得好。
  赵婉忽然想起什么,偷偷地把手摸到不该摸的地方,还吃吃的偷笑,那里很是安静。
  “大晚上的就发鲛,你肚子太大了,弄不成的。”
  铁心源的声音忽然响起,赵婉触电一般的快速收回自己的手,把头埋进被子里。
  铁心源揉揉眼睛,从床上爬起来,搀着赵婉的后背把她抱起来笑道:“这就要去小解了?不过啊,你这样唤醒我的方式比较别致,下回继续!”
  赵婉任由丈夫给自己穿上软鞋,披上亵衣,还贴心的点燃旁边小房间里的蜡烛,才自己挣扎着下了床,事情到了现在,不小解也要小解了。
  这些事本来应该是水珠儿该做的,铁心源做起这些事情没有半点心理阻碍,大宋的蠢货男人是不屑为之的,那群蠢货根本就不知道父子或者父女的感情是从现在就要努力培养的。
  感情这东西很奇怪,你付出多少就会有多少的回报,虽然说这句话有点蠢,可是干这些事情而产生的甜蜜,让铁心源这个固执的人坚信这句话是对的。
  “虎子很凉。”
  赵婉揉搓着自己的屁股从小房子里走出来对丈夫抱怨。
  “那就给虎子上包一个棉布套子,明天就弄。”
  重新回到了床上,赵婉侧躺着缩在丈夫怀里,枕头被丈夫调整到了一个很舒适的位置上。
  赵婉总觉得少点什么,就把铁心源的手捉过来放在自己胸脯上小声道:“张嬷嬷说这些天要多摸摸才好,要不然孩子以后会挨饿。”
  铁心源笑眯眯的捉着赵婉雄壮的胸脯道:“你好好的睡,这事交给我来做,我孩子的饭碗够大,一定会有很多饭吃的,饿不着。”
  这一回,赵婉很快就入睡了,毕竟外面梆子已经报时三更了。
  阿丹在半梦半醒的时候突然睁开了眼睛,隔着暗红色的火堆,他看到了一双绿油油的眼睛。
  一柄尖刺毫无预兆的从他手里弹了出去,一声凄厉的狼嚎响起,握着长刀的阿丹弹簧一般的越过受惊想要站起来的战马,跳上了深坑,长刀一挥,狼头就被他斩了下来,温热的血喷在沙地上,有些掉进火堆里腥气四溢。
  给火堆里添加了柴火,阿丹借着火光仔细的检查了这匹被自己斩首的狼。
  狼的毛发凌乱而稀疏。
  还好,这是一头落单的孤狼,老狼,如果是狼群就可怕了。
  这里已经没办法睡觉了,血腥气会引来更多的饿狼,说不定狼群也会来。
  有一点阿丹很清楚,即便是隔着二十里地,只要风中有一丝丝的血腥气,狼群也能准确的找到血腥气传播的源头。
  晨星亮晃晃的挂在东边,再有半个时辰,天色就该大亮了。
  这里已经没办法停留了,阿丹给战马喂了一些草料,喝了一些水,然后给战马的肚皮绑上肚兜,收起油布,用沙土熄灭了火堆,然后就立刻摸着黑沿着蜿蜒的河道继续向黑山深处走去。
  凌晨的冬日里最是寒冷,风吹着雪沫子扑打在脸上如同刀割。
  阿丹不由得裹紧皮袄,用一根绳子将它紧紧的包在自己身上,即便在这个时候,右手的长刀未曾有一刻离手。
  找到一窝蜂,并且收服一窝蜂为己用,这就是阿丹此行的目的。
  昔日里前呼后拥的王子没有一个随从,这让阿丹感到非常的不方便。
  尽管清香城里有的是来自大食的商队,阿丹却不愿意征召这些人。
  商人因利益而生,也会因利益而死,出卖这种事对商人来说非常的普通,他们就是干这事的人,这是老师的教诲,阿丹不敢忘记。
  相比之下,一窝蜂就可靠地太多了,任何哈密国的敌人,阿丹都认为是自己天然的属下。
  自然,前提是要这些人臣服在自己的武力之下。
  天亮的时候,阿丹再一次找了一处高坡四处瞭望,他的身体隐藏在一片枯草里,除了头顶的一只兀鹫之外,没谁能看见自己。
  四野渺无人迹,即便是最勤快的狼群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出来觅食。
  头顶的兀鹫双翅一收,箭一般的向下俯冲,阿丹的眼神一凛,快速的翻身上马,催动战马向兀鹫俯冲的地方狂奔。
  绕过七八座丘陵之后,阿丹就静静的停在一个小小的山谷口。
  四具冻得硬邦邦的尸体散乱的倒在地上,一群兀鹫正在用力的啄食尸体,每一嘴下去,肉沫四溅,吃的极为艰难。
  阿丹跳下战马,向兀鹫群走去,这些大胆的畜生,不但不避开,反而伸长了脖子,呼扇着翅膀恫吓阿丹。
  最嚣张的一只兀鹫被长箭钉在地上,惨厉的鸣叫让别的兀鹫一哄而散。
  它们并没有跑远,就蹲在不远处的枯树上守护着自己的食物,它们只希望阿丹这个强者不要把所有的肉都吃光。
  尸体身上残留的衣衫全是回鹘人的装扮。
  事实上回鹘人和喀喇汗国人除了信仰之外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一个种族。
  这四具尸体很明显不是被绑架勒索的哈密百姓,他们的武器就丢在一边,其中有一壶羽箭还完整的挂在边上的枯树上。
  兀鹫只在乎肉食,地上散乱的丢着一地的银锭没人关心,只看装扮,就该知道这群喜欢在外野营的人都不应该是什么好东西。
  哈密的回鹘人都有住处,哪怕是没人理睬的孤寡,都有官府给他们盖的土房子,寒冬里没人喜欢在外宿营,住在土房子里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阿丹只是匆匆的看了一眼就知道这四个人是自相残杀而死的,他四处寻找,没找到这群人的坐骑,在西域,没有坐骑而进入荒原是一种找死的行为。
  把银锭收拾好塞进皮口袋放在马背上,阿丹就决定继续寻找这四个人的战马,只要找到战马,就能找到这群人的巢穴所在,战马远比人淳朴。
  战马很好找,翻过一个山梁之后,他就看到有六匹战马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吃干草。
  收买战马很容易,以些温水,再加一点豆饼就能做到,这些东西还都是战马自己背上的东西。
  战马吃饱了肚子之后被阿丹在马屁股上拍了一把之后就自己开始走路。
  很奇怪,这些战马并没有向黑山深处走,而是在向山外面走。
  阿丹猛地醒悟过来,黑山根本就不是一个合适的过冬地方,这里不但寒冷,而且狼群肆虐的厉害,最重要的是这里并不是一片大到无边无际的地方。
  官府之所以搜索黑山做了无用功,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一窝蜂这群人不在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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