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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_孑与-第3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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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老大拍拍手从刘老鼠身上站起来,怒骂道:“楼兰城里如今有这么多的活路,就不知道找一个好好地过日子?
以前的时候咱们名声臭了没法子干别的,现在不一样了,大家名声都是一样的臭,谁也别看不起谁,只要肯下死力,在城外挑块好地开出来都能混个肚子圆。
再不济,给官府干活,一日三餐还是有保证的,干什么不比你当地老鼠强?
就算退一万步,你盗那些没主的荒坟赚了些钱,拿着这些钱在城里开家小店也能过活,总是送到胡八姑那个无底洞里算怎么回事?”
刘老鼠挤出一个笑脸道:“您说的是,小的这就改邪归正,再也不敢了。”
雷老大叹息一声道:“你已经保证过无数遍了,老子也听烦了,你要好自为之。
哈密的律法森严,县尊,府尊又是铁面无私的,要是真的落在他们手里,没有好。
你在自己家挖洞我不管,就当是你的一个癖好,只是千万记住,别挖到别人家去。
这几天楼兰城里有奸细混进来了,走路多长几只眼睛,那些人可都是死士,杀人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就你这样子,人家一个屁都能蹦翻你。
走了,看你烦!”
雷老大拍拍屁股上的土起身就走。
刘老鼠忽然想起那些黑衣人的可怕,不由得张嘴道:“雷头,你也小心些,那些人太凶悍,遇见了就躲开,喊大军过来收拾,千万不要上去送死。”
雷老大胡乱招招手就出了刘老鼠家,站在门堪上四处张望,自言自语道:“老子没那么晦气,出门就遇见那些杀星。”
刘老鼠躺在地上攒足了力气,这才爬起来,关好大门,踉踉跄跄的回到院子里。
院子里好大的一堆沙子已经不见了,刘老鼠叹了一口气,刚才他其实很想告诉雷老大奸细就埋在屋子里,想到自己盗墓贼的身份,再想到沙子里那一大箱子贼赃,只好生生的把话咽回去。
从上面打开锁死石板的暗扣,整块石板就散开了,碎裂成七八块,石板下面的厚木板也碎裂了,这让刘老鼠心中暗暗吃惊。
没想到那个奸细首领竟然强悍到了这种地步。
去掉碎裂的木板和底下薄薄的隔板,刘老鼠就看见一只粗糙的大手露在沙子外面,即便是了无生机,那只手依旧刚劲有力。
刘老鼠用刀子在那只手上扎了七八下,把一只手扎的稀烂,才确定这家伙确实死了。
挖出来七八筐沙子之后,穆特的脑袋就露了出来,双目紧闭,一脸的不甘心,眼角还有沾满沙子的血泪。
“应该都死了吧?”
刘老鼠自己问了自己,给了一个确定的答案之后,就重新把隔板,快要碎开的木板,盖上,又把石板拼好。
然后就一头倒在炕上,胡乱扯过被子,鞋子也不脱,直接睡了过去。
至于和死人睡在一起这种事,他从来都不在乎。
这些人不论生前是名垂青史的帝王将相,还是功高盖世的无敌名将,死了就死了,就是一堆腐臭的肉块,曾经珍贵无比的肉体,在灵魂消失之后,连生锈的铜器都比不上。
天黑之前,楼兰城共搜捕到三个漏网之鱼,其中两人被人从柴火堆里挖出来的,现在依旧活着,只是全身的骨头已经被人殴打的基本都碎裂了,装在两个布兜子里被人背在背上,去向官府领赏钱。
至于另外一个被人挑断了手脚筋,琵琶骨上穿着麻绳被张通命人挂在城墙上示众。
捉到奸细的楼兰百姓被官府大肆夸奖,那是在战时,也没有忘记把功臣披红戴花,跨马游街,风光一时无二。
这一切都和沉睡的刘老鼠无关,他对自己今天的行为非常的满意,保住了自己的财货,弄死了那些觊觎自己财货的敌人,生活如同以往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第七十三章 最后的疯狂
跑进城的黑衣人不可能只有三个。
于是,搜捕依旧在继续。
挖地三尺也没有找到其余的贼人,这让黄元寿非常的担心。
城卫军驻守在城墙上,哈密最精锐的护卫军驻守在城墙下,骑兵和战马就留在藏兵洞里,孟元直已经把帅帐安置在箭楼上。
如果敌人进攻,楼兰城卫军就要先抵挡一阵,抵挡不住了护卫军就会补上,当敌人的进攻到了极度疯狂的地步,城门就会打开,骑兵冲锋打乱敌人进攻的步奏。
借助坚城防守反击,是哈密军在很久以前就制定好的战略。
城外的大食人不再修建冰城,而是利用骑兵快速的行动,往楼兰城下堆黄沙,一层黄沙一层水,十天时间,楼兰城下已经出现了一道宽二十丈,高达三丈的大斜坡。
而这样的斜坡,整整有七条之多,混合了水的黄沙,只需要一炷香的功夫被严寒的天气将它们与城墙牢牢地黏在一起,火药弹丢下去,就会沿着斜坡滚落,即便是在斜坡上炸开,也只能炸出一个人头大小的凹坑。
侥幸活下来的龟兹民夫也在投石机的掩护下,背着沙袋成群结队的加高斜坡。
杀戮依旧惨烈,只是这一次,就连心如铁石的哈密军卒也心有不忍。
战场原本都是男人的事情,现在,背着沙袋哭泣着冲上来的人群中,有很多女人,很多衣衫非常艳丽的女人。
龟兹多美女。
在西域,龟兹是所有美丽女子最向往的地方,只有在龟兹学会了歌舞,学会了音律,她们的美貌才能有更大的价值,这是西域人的普世价值观。
女人在西域与货物没有两样……
现在,这些美丽的女子都成了炮灰……
轻油从天而降,再美丽的女子也会化作一具焦尸。
一个,两个,三个……当十几个美丽的女子倒在斜坡上最终被同伴背来的黄沙掩埋之后,城头降下来的杀伤力似乎有些减弱了。
而敌人似乎更加疯狂了。
“喷射轻油,快,快,快……”
校尉已经极为愤怒,敌人正在攻城,那些杀千刀的蠢货却在想着如何怜香惜玉。
在鞭子的督促下,一道又一道的火网从天而降,带走一批又一批的生命。
眼见城卫军士气不高,孟元直下令护卫军上城墙,接替这些已经明显疲惫的城卫军。
自从敌人开始铺设斜坡之后,战事就不分白天和黑夜,六万四千多名喀喇汗人不分日夜的努力加高着斜坡,两万一千名大食骑兵就在黑暗中虎视眈眈,一旦斜坡铺设成功,这些骑兵就会立刻开始冲锋。
雷老大这几天运气很好,总能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捡到一两颗死人头。
对于这点他丝毫不奇怪,拎着这些人头去找府尊要赏赐是最重要的。
大食人的脑袋,在城里不是一般的值钱,哪怕是来路不明捡回来的,也是很好的功勋。
毕竟,在楼兰城里,大食人就代表着敌人。
雷老大五天时间总共捡到了十一颗脑袋,从府尊那里换来了一百一十枚金币。
这些金币他都藏了起来,没有动用一枚,他觉得可能会有人来问他讨要这些金币。
第六天,第七天,就再也没有人头可以让他捡了,即便他总是去偏僻的地方转悠,也没有发现新的人头,这让雷老大非常的失望。
驼子见雷老大一声不吭的烤着火,就坐在他身边道:“今天没捡到?”
雷老大摇摇头有些惋惜的道:“这一次可能真的没有奸细了,毕竟,能逃进城里的奸细也不多。”
“有人帮你哩!”
雷老大点头道:“我知道,就是不知这位英雄是谁,他的赏钱我帮他领了,一个子都没敢动。驼子,你说这位好汉到底是谁啊?能一个人干死十一个黑衣人,这份本事,恐怕是咱们楼兰城的第一份啊。”
驼子笑道:“你就没查查?”
雷老大笑道:“查什么呀?咱们楼兰城里的人谁没有一点隐私事情?如果能查,这事情反倒简单了,人头在,尸体哪里去了?十一条壮汉呢,即便是肉也……”
话说到这里,雷老大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艰难的转过头瞅着驼子问道:“你这几日吃过孙婆子家的肉包子没有?”
驼子点点头道:“吃过啊,早上刚刚吃过,孙婆子的手艺不错,听说是真正的太学包子,一天不吃一顿,这身上没力气。你问这干什么?”
雷老大强忍着呕吐之意,艰难的道:“这段时间楼兰城被大军围困,粮食都控制起来了,官家不再供应肉食,孙婆子家里的肉包子里的肉是从哪里来的?”
听完雷老大的话,驼子的脸色也变得煞白,干呕了两口清水之后,用力的捶捶胸口道:“已经吃了,就算了,如果孙婆子是那条好汉,我不准备去找她的晦气。”
“她家以前就是开黑店的,惯使蒙汗药,你说会不会是她麻翻了那群黑衣人?”
驼子打了一个哆嗦,连忙道:“我不想知道,你要查你去查,我还不想死,不想被人家包成包子。”
雷老大勒勒腰带,把刀子跨在腰带上,对驼子道:“老子身为捕快,即便是不捉拿她,总要问个清楚明白才行,拿黑衣人做包子馅,老子装作看不见,就怕她包包子包的性起,拿自己人包包子。”
孙婆子家的包子铺就在街口,一个红铜子一个拳头大小的肉包子最是实惠。
进城的时候,孙婆子就说了,她年纪大,耕种不了地,用自己的地加上房子,跟人家换了街口这座大一些的房子,专门用来做肉包子。
楼兰城没有猪,只好用牛羊肉做馅料,好在这里香料不缺,包子好味道,来往的客人很多。
冬日里,蒸笼上蒸汽缭绕,肉香扑鼻,蒸笼边上围着不少等着吃肉包子的闲汉。
往日里,只要闻见这股味道,雷老大无论如何都会买两个包子解馋,今天,闻见香味,胸中烦闷欲呕。
孙婆子那张老脸,在白色的蒸汽中如同黄泉边上的孟婆,新鲜出笼的包子各个白白胖胖,鲜香可口,闲汉们一笼,我一笼的不大功夫就把一人高的十几笼屉包子买了一个干净。
这段时间给官府干活,每人手里多少都有一些铜子,数九寒天的,吃点肉包子不为过。
“孙婆婆有理了。”雷老大觉得自己舌头都在打转。
正在收拾笼屉的孙婆子见是雷老大,连忙笑道:“大官人来了,这可不巧,包子刚刚卖完了。您要是想吃,下午再来。”
雷老大吞咽了一口口水道:“孙婆婆,这肉包子就不要卖了吧。”
孙婆子一张老脸立刻拉的老长,恨声道:“老婆子就这点谋生本事,不卖包子难道去卖身?就我这鸡皮鹤发的难道你有兴趣?”
雷老大把一双手摇的如同车轮一般,连忙道:“我没说不让你卖菜包子,就是牛羊肉包子您也卖得,哪怕是马肉……臭肉……只是这……十香肉的包子就算了。”
孙婆子见雷老大似乎知道了,就无奈的叹口气道:“好大一堆肉呢……就丢在土坑里可惜了。”
雷老大猛地抬起头诧异的瞅着孙婆子道:“人不是你杀的?”
孙婆子连忙摆手道:“老婆子如何能杀死那么些壮汉,就是可惜……”
雷老大只觉得额头的青筋蹦蹦直跳,一把捉着孙婆子的衣襟就把她从桌子后面提过来,一把掼在地上,脚踩在苏婆子的胸口怒骂道:“你这老虔婆,胆敢在楼兰城卖人肉包子,就不怕老天打雷劈死你?”
说完话就重重的一脚踢在孙婆子的肚子上,孙婆子惨叫一声就蜷缩成了一团。
雷老大一脚踢开孙婆子的房门,只见院子北墙的架子上,挂着赤条条的一排无头尸体……
这一天,楼兰城里有无数人上吐下泻……
孙婆子被暴怒的府尊黄元寿当场杖毙,这让他觉得自己教化百姓的努力全部白做了。
刘老鼠眼看着孙婆子被衙役们的板子打的血肉横飞,有些后悔,觉得自己不该把尸体随便乱丢。
都是街坊邻居的,害了谁都不好。
奸细的脑袋和尸体合上了,其中两具只剩下一个骷髅架子,好歹让黄元寿确定,进城的奸细如今都死了。
悬在他心头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了。
城里的奸细肃清,而城外的敌人变得越发的狂暴,七条几乎是用尸体搭建的斜坡终于靠近了城墙顶端。
楼兰城头寒冰乱飞,密集的如同冰雹一般,一队队高大的披着铠甲蒙着眼睛的骆驼沿着斜坡发疯一般地冲了上来。
身着重铠的穆辛第一次出现在两军阵前,阴冷的目光似乎越过了宽阔的战场,盯在孟元直的身上。
骆驼后面,是纵跃如飞的黑衣人,密集的箭雨让冲锋的骆驼纷纷倒地,依旧有更多的骆驼带着满身的弩箭继续狂奔。
当骆驼被城头竖起来的带刺铁栅栏挡住了去路,那些黑衣人就跳上还没有断气的骆驼后背,一个大翻身就越过了栅栏。
第七十四章 出战的孟元直
栅栏后面是一片由长枪组成的枪林,无论黑衣武士如何用弯刀格挡,清扫面前的枪林,依旧有漏网之鱼刺穿了他的身体,而后再把他甩出去。
坡道如今就变成了一条死亡之路。
弩箭,滚木,轻油,火药弹,全部落在这条狭小的斜坡上,让斜坡上的人经受各种各样的恐怖打击。
被滚木撞飞的,被火药弹炸碎的,被轻油点着的,被弩箭攒射成刺猬的全部都倒在地上,然后被同伴凌乱的脚步踩踏,或者排挤出斜坡,尸体散乱的堆在斜坡的两边。
攻城,就要一鼓作气,如果不能在第一次攻击中取得胜利,想要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残酷的进攻,效果就会差很多,人,毕竟是有畏惧之心的。
勇气是一种信念,是一种希望存在条件下才能迸发出来的一种偏执的行为。
这种行为有一两次就足以称之为英雄了,多了,就没有第一二次那样单纯,中间就会夹杂很多其它因素,这对胜利这个目标的达成非常的不利。
战争从来都是双向的伤害,在哈密军队大肆的屠杀喀喇汗人和大食人的时候,大食人的投石机同样给予了哈密军队大量的屠杀。
巨大的冰块对城墙的伤害很小,对于个体的人的伤害却是实实在在的。
尖锐的冰凌会轻易地刺进军卒的身体,巨大的寒冰会轻易地砸开高大的塔盾,将塔盾和抵抗塔盾的军卒一起砸的跌落城墙。
大食人的弯弓粗大,射出的羽箭也就非常的凌厉,即便哈密军队的铠甲质量很不错,粗大的羽箭也能穿透铠甲,让哈密军卒叫苦不迭,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装备到最顶级的可以抵挡大食羽箭的锻造铠甲。
攻城战没有太多的花招可以用,如果凭借智谋就能轻易夺城的话,大宋根本就不用铸造那么多的城池,来抵御敌人的入侵。
从城池出现的那一刻,无数个事实证明,借助高大的城墙来防御敌人,是一种非常省力,容易的办法。
历史上有过很多聪明的攻城法子,这些法子也被证明有效,只是被智慧攻破的城池实在是太少了,少的到了能被记录在史册上。
更多的攻城战中,受损的大部分是进攻的一方。
投石机对哈密城造成的损失实在是太大了,铁三将军出城作战的时候有两个目标,一个是毁掉冰城,第二个目标就是毁掉投石机。
只可惜,大食人的反应实在是太迅速了,铁三只能勉强毁掉冰城,对于投石机却无能为力。
孟元直想再试试。
在他看来没如果毁掉大食人的投石机,这场战争或许就该结束了。
大食人最精锐的骑兵就在城门外面巡梭,孟元直不是很在乎,他准备硬闯一下。
黑衣武士对城墙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仅仅半天时间,攻上城池的黑衣人就足足有两百多人,对哈密军队造成了非常大的杀戮。
孟虎很想和父亲一起出去杀敌,被父亲看了一眼之后,就乖乖地缩回藏兵洞。
张直的双手在剧烈的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出于紧张和激动。
这是哈密骑兵和大食骑兵第一次硬碰硬的较量,他不知道结果是什么。
“哦啊……”
孟元直大吼一声,哈密高大的城门立刻洞开,汗血马在第一时间就窜了出去。
楼兰城没有护城河,事实上在西域,护城河并没有什么鸟用,一到冬天就会冻成硬邦邦的一大块,春夏秋三季河里的水还会损伤城墙的根基。
因此,汗血马冲出城门之后,外面就是遍地尸骸的战场,这让汗血马和孟元直都极为兴奋。
铁三上了城墙,接替孟元直指挥守城,他对孟元直的杀伤力非常的信任。
哈密国最精锐的,接受过战争锻炼的骑兵紧紧的跟在孟元直的后面,怪叫着冲出了城门。
孟元直的进攻速度非常的快,刚出城门,就遇到喀喇汗人的堵截,多日以来只能被动的进攻,让这些自负的喀喇汗人郁闷到了极点。
眼见哈密人终于出城野战了,不用将帅吩咐,他们自己就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小队向孟元直迎了过来。
弩箭从从孟元直的背后攒射了出来,两军尚未接战,迎面过来的喀喇汗人就已经中箭无数,惨叫着从战马上跌落下来。
汗血马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来到楼兰城再无枣红马的欺辱,让汗血马变得极为兴奋,不用孟元直驱使,它自己就背着主人向敌人最多的地方冲锋。
一杆长枪在孟元直的手里,立刻就变成了一条毒龙,一人一马如同一柄烧红的刀子笔直而轻松地进入了敌群。
长枪如同绣花针一般轻巧,每一击都妙到毫巅,没有贯穿敌人身体的凶狠,只有收割生命的巧妙。
刺,挑,劈,钻,抽不断地组合,孟元直过后,无数的喀喇汗骑兵就摇摇晃晃的如同醉汉一般从战马上跌落,再无声息只留下茫然不知所措的战马守着自己的主人站在战场上。
看着哈密骑兵毫无阻碍的向投石机方向挺近,穆辛紧绷了很久的老脸,第一次浮现出一丝红晕,抬起手指着在战场上纵横的孟元直对阿拉丁道;“杀掉他!”
阿拉丁二话不说,就带着一群俊美的骑兵离开了穆辛,横向截杀孟元直。
站在城头的铁三眉头一皱,因为他看到了和他一样的马木留克骑士。
而这些人看起来更年轻,更加的凶猛,更加的训练有素。这让他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
很想出去考教一下这些后辈,铁三瞅瞅围坐在自己身边的传令兵,只好放弃这个念头,重新把目光放在整个战局上,他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武士,而是一个大武士,一个掌管全局的统帅。
“命令正面所有的八牛弩,一起向那些白色铠甲的武士攒射,不必留手,一矢三发!”
留在铁三身边的亲兵快速的看了一遍铁三写在沙盘上的字对正面的传令兵下达了命令。
传令兵充铁三手里接过令箭,然后就冲出箭楼,在混乱不堪的城墙上狂奔。
八牛弩破空声极为骇人,往往听到八牛弩破空声音的时候,粗大的弩矢早就抵达了目标,并且完成了任务。
阿拉丁的战马被弩箭贯穿,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一匹骏马从旁边赶过来,一把拉住阿拉丁,将他随手一甩,就甩在另外一匹无主的战马上。
阿拉丁来不及感谢,就看见那个马木留克骑士的脑袋被一枝弩枪从中贯穿,弩枪的震颤和高速的冲击在射穿脑袋的同时彻底撕碎了它。
阿拉丁仅仅看到一具无头的尸体被战马背负着继续向前冲。
冲透了敌阵,孟元直身上的铠甲依旧滴血不沾,他身边的张直却仿佛如同血水里捞出来的一般恶鬼一样,继续大喊大叫,哪怕身边没有一个敌人。
回头看看身后的骑兵,孟元直脸色一黯,仅仅冲阵一次,两千骑兵就少了近一半。
刚才战场上响起密集的火药弹爆炸声,应该是被围困在里面的哈密战卒发出的最后咆哮。
孟元直瞅瞅两百步以外的投石机,活动一下脖子,继续向前冲锋,前面的敌人不算多,只要冲破这一阵,投石机就在劫难逃。
当啷一声,孟元直的长枪竟然被一个身着白色铠甲的年轻骑兵给格挡开了。
孟元直诧异之余,长枪转了一个圈,重新向面前的白衣骑士抽击了过去,白衣骑士颤抖的双手还没有恢复,只能俯身趴在马背上,躲避这威猛无俦的一击。
一杆枪在孟元直手里如同活过来一般,横扫的枪杆在飞过白衣骑士身体的时候,竟然猛地向下落了下来。
粗大的枪杆重重的抽击的白衣骑士的后背上,孟元直再不理会这个白衣骑士,继续向前冲。
白衣骑士再也没有直起腰身,趴在马背上不断地呕血,直到吐出碎裂的内脏……
张直已经没了一只耳朵,这让狰狞的面容看起来更加的恐怖,尽管他挥舞着长刀,却碰不到面前的白衣骑士的影子,所有的努力似乎都是徒劳。
张直依旧在努力,他的长刀似乎和他一样疲惫,总有一些晶莹的液体被甩出来。
白衣骑士面带讥诮,如同一只逗弄老鼠的花猫,就在他准备给这只老鼠最后一击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对手露出和他一样的笑容,一大蓬火星铺头盖脸的喷射了过来。
对于身经百战的马木留克其实来说,他在第一时间就判断出这些火星对他没有威胁,因此,他不想理会,手里的弯刀呼啸着向对手砍劈了下来。
张直不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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